——也谈爱国主义

如果这个国家不爱你了,你还爱这个国家吗? ——题记

这是八十年代一位作家提出来的一个问题,当这个问题提出来的时候,其实就已经在挑战爱国的合法性和神圣性了。而要回答这个问题,我先要简单论述一下关于国家的概念由来。

中学的政治课本上说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我对此一直存疑,且不说古代一直都有华夷之辨,即便是中华民族这个概念也是近代才提出来的。辛亥革命的目标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若不是当时辛亥革命发生时孙中山不在国内无法控制局势,否则怎么会有五族共和,甚至把满族也加进去。须知孙中山的革命目标一向是排满,所谓的中华也不过是指汉族而已。况且中国古代民族如此之多,爱国主义是否为其核心尚有待商榷。当然,今日此文意不在辨析何为中华民族之精神,仅就爱国主义发表一番愚见。

所谓爱国主义,首先得有“国”这个概念,然后才谈得上“爱”。事实上中国古代以来一直是有“朝”无“国”,大家只知道有王朝,而不知道有国家。“国”一词乃是由周代分封制演变而来,原意指诸侯王统治的区域,而“家”一词则是指卿大夫统治的区域。而实质上的国家,我们则称之为“天下”,以为天子统治的地方。古人对“天下”的概念与我们的理解也不一样,天下是一个现实的存在,它属于天子,但天子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天下由君主进行统治,不同姓氏的君主代表不同的王朝,王朝可以发生更替,但天下不会变,它不会因为君主易位了就不叫天下。古代的王朝其实是我们现代意义上的“政权”这个概念,即王朝(政权)可以随时替换,但天下(国家)是不会变化的。我们现在所谈论的“国家”,其实是从西方引进来的概念。西方的现代国家的产生是从中世纪末期的政教分离开始的,民族主义的产生伴随着现代民族国家的兴起。现代中国的国家观念很大一部分就是沿袭了西方民族国家的概念,我们常说中华民族,指的就是民族国家。当然,西方近代产生了很多种关于国家的概念,而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民族国家的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有助于我们认识国家这个实体,凝聚集体的力量,但也需要警惕民族主义的狂热,德国纳粹政权其实就是一种狂热的民族主义。

既然国家是由各个民族组成的一个共同体,那么它就具有一个实体的存在,这个存在就是组成这一个国家的每一个人的集合。然而我们的宪法却不是这样说的,我们的宪法在很大一定程度上借鉴了恩格斯《论现代国家的起源》一文里面的观念,认为国家是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这里便出现了歧义了,从民族主义出发可以推出的观念便是国家是一个多民族的共同体,然而从阶级论的角度出发,得出的结论却是国家是一个统治工具,概念的歧义会导致我们行为的差异。官方默认国家的工具性为国家的基本属性,却忽视了民众对国家的认识其实并不相同,有人可能对国家的认知为多民族的共同体,也有人认为国家象征着一种归属身份。因此,当你看见每个人都打着同样一种爱国的口号,然而所作所为却与你大相径庭的时候,也许并不是因为他就是趁机捣乱,也许是因为对同一个概念的理解不一样,才导致双方的争执。就好比中国和美国对民主的理解不太一样,因此才会双方互相指责对方缺乏民主。这是概念的模糊不清,所以名家有名实之辩,虽然孔门认为名实之辩不过是在玩弄文字游戏,但其实这象征着语言的准确性,而语言的准确性往往影响着话语权。

如果这个国家不爱你了,你还会爱这个国家吗?如果国家指的仅仅只是统治工具,那么这样的国家不爱也罢。既然国家只是一种工具,而国家的建立是为了让人们生活得更好,当这个工具伤害了你的时候,你还有必要去爱一个冷血的工具吗?每当我看到历史书上写到有多少烈士为国家而献身,我内心就一阵心痛,我并无诋毁他们之意,只是觉得一个烈士太多的国家并不是一个幸福的国家,因为它本该让人生活的更好,却反而让更多的人为它而献身。韩非子在《五蠹》里面记载了一个故事,说周文王的祖父最初并不居住在西岐,而在西部的边疆,当时狄人非常想要他们居住的那片土地,文王的祖父不给,眼见就要付诸武力了,但当时他们太过于弱小。于是周文王的祖父就对他的子民说,我不忍心见你们为了一片土地而付出生命,土地是为了养育人民而不是杀害人民的,所以我选择离开,如果狄人对你们好,谁统治你们都一样。大家非常感动,于是集体迁到了西岐这个地方,开创了西周的基业。引用这个故事的目的在于说明一个道理,不要为了手段而牺牲我们最终想要到达的目的,当然在这里我并不是要鼓吹投降主义或出卖国家领土。我们爱这个国家,是因为这个国家能庇佑我们,能让我们生活得更好,而不是因为它是国家,所以我们要爱她。因此,我所爱的国家应该是一个人的共同体,就像孟德斯鸠孟德斯鸠所说的“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国家”。胡适曾说过,你为自己争取自由,便是为这个国家争取自由,自由不是建立在一群奴才上面的。我说,爱自己,并推及到自己的同胞,便是爱这个国家。当然为了国家的存在有时不得不付出一些生命的代价,但绝不意味着国家应该是建立在个人的牺牲上面的,如果一个国家长期靠人民的牺牲与无私奉献才能存在,那么这样的国家不要也罢。前几年出现的一些打着爱国主义的旗号而抵制日货,损害国人利益,甚至生命的行为是值得谴责的,如果爱国行为最终变成了对自己同胞的伤害,那么这就不叫爱国,而叫害国。即便是国家的法律,终究还是为了拯救人,所以当有人提到儿子告发父亲犯罪的行为时,孔子只说了这么一句: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在孔子看来,人与人之间的情谊要比法律更重要,因为法律最终还是为了人而设立的。因此人比国家更重要。

我更愿意谈爱国,而不谈爱国主义。一百多年前胡适与李大钊的问题与主义之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我很赞成胡适说的“多谈些问题,少谈些主义”,这并不是意味着胡适就是向现实妥协,而是有更深刻的含义。爱国是一种行为或者说是一个问题,爱国主义则是一种思想,一种意识形态。行为和问题都是任何人都可以讨论的,都是没有一个一成不变的答案的。但任何东西被冠上了“主义”一词之后便值得注意了,因为主义往往意味着一种最终解释权,它与话语权密切相关。革命为何拒绝问题而要大谈主义,其实就是为了掌握革命的话语权,一个主义只有一种正确的理解,而最终的解释权则把握在革命者的手里。看看六十年代后社会主义联盟内部国家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解释权争夺便知,我们斥责苏联为修正主义,何尝不是一种争夺话语权的问题呢?爱国主义的最终解释权自然是在官方的手里。因此,当我们谈主义的时候,事实上就已经丧失了多元化的理解,它拒绝了其他理解的可能性,把自己变成一种封闭的价值取向。所以胡适说要追求自由,而不是自由主义,一谈到主义便会出现所谓的“正统”理解,那么此时自由主义其实就已经禁锢了大家的思想,而自由恰恰意味着理解的多种可能性。

我们回到最初的问题。在经历文革之后,人们开始对国家产生怀疑,于是才有了上面这个问题。有人怀疑,有人却不以为然,反问道,如果你母亲错打了你一巴掌,你还爱她吗?我觉得他们都有一个误区,那就是把四人帮,或者把那些造反派当成是整个国家了,所以他们觉得受到了国家的迫害。保持怀疑的那些人有以偏概全的嫌疑,而后者则有淡化苦难的倾向,那种程度的迫害可不是仅仅比喻成巴掌那么轻松,而是人身消灭。我的理解是少数人利用大家对国家的理解而使大家相互迫害,问题的根源并不在于国家伤害了谁,该不该继续爱国,而在于国家是否应该存在或我们应该如何去理解国家这个概念。如果国家的建立威胁到每个人的安全,如果我们对于国家的理解仍停留在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那么这种伤害就永远无法避免,那么此时应该考虑的问题便是国家是否有存在的必要,而不是爱不爱国的问题了。

因此,如果基于我对国家的理解,我会赞成爱国,但我不相信爱国主义。

来源: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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