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布条子才会乱,也就没有自由。但有了布条子也不一定有自由,布条子若是坏的,它会裹死自由,我们要的是保护自由的布条子,是顺应天道的布条子。

老子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是什么?老子自己都说不清,能说清了就不是道了。也没名字,“道”这名字也是老子强加的。反正我们混混沌沌地知道,这种东西是“混成”的,“先天地生”,无声无形,“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是一切的本源,一切的终极,是最高的存在。既然如此,道就不需要遵循什么,它只遵循自己,也就是“道法自然”。其他一切万物都要遵循道,顺应天道。人虽贵为“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也要顺应天道。

比如,一个女孩子,她要呼吸,喝水,吃饭,这三件事莫不合于自然。她的身体要发育,要生长。作为身体一部分的双脚自然也要生长。她还要穿鞋子,鞋子的制作要根据脚的不断生长而增大尺码。假如把脚的生长代指人的天性,把鞋子比作社会秩序(包括法律、规范、礼教、礼法等等一切约束人的准绳),那么社会秩序就应顺应天道,根据人的天性来定。如果她有一双42码的大脚,你硬给她穿了35码的鞋子,这就是平常所说的“穿小鞋”。这种鞋子就违背天道。如果在她的脚正顺着天道生长的时候,有人用布条子把她双脚裹起来,并且对她顺应天道的惨叫、哀号“勿听勿视”,直至把脚趾裹断,裹成三寸金莲,那么这种逆天行为就应遭天谴!

周作人曾将日本女性的脚称为天足。这个称谓极恰切,极美。因为日本女性不裹脚,她们的脚顺应天道,天然长成。与之相比,此时晚清女子的脚就是逆天而裹出的残足。其实,我觉得所谓封建礼教不过就是用来裹脚的布条子。国学家听到这种话自然不高兴;“礼教并不都是坏的。”问题是,假如礼教是布条子,那么到底该怎样来评判布条子的好坏呢?

如果一个女人没事老是用自己那双孔武有力的大脚去踩别人的小脚,我觉得应该用布条子将她的大脚给裹一裹。当然,目的不是为了让她的脚变成三寸金莲以供男人们赏鉴,而是为了警告她要管好自己的脚。说得专业点,就是“人人自由而以不侵人之自由为界”(梁启超语)。人人保护好自己的天足,也不要肆意践踏别人的天足。布条子应该用在这个界线上。

如果没事就有人拎着布条子来裹别人的脚,那么我觉得为了保护女性的天足,首先就该把这种人的手给裹起来。那种逆着天道,发明了专门用来摧残天足的布条子的人就更不能放过。

柏克认为,符合人性的制度就是好制度。违背人性、反人性的制度就是坏制度。柏克对制度好坏的评价以是否符合人性为准。我觉得他的观点跟老子差不多。符合人性就是遵循天道,不符合人性就是违背天道。当然,柏克是英国人,他们不服从道,他们服从上帝。但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二者没什么区别。上天都有好生之德,何况是比天更大的道。道是善的化身,上帝自然也是至善。有人说,道是什么?道就是神,道与神同在。如果跟英国人解释老子的道,这么解释是最简单明了的。

中国是个文明古国,从古到今,布条子汗牛充栋。里面有温润柔软的布条子,也有血迹斑斑的布条子。现在提倡国学,孩子的书包里都有一本叫做国学的书。有的学校还要求孩子背诵《弟子规》。国学里面自然也有不少布条子。以《弟子规》为例,我觉得里面都是布条子。对布条子也该有个像样的评价标准。也许国学家会说:“你不能拿西方的东西做标准,这是西方中心论,这是自我殖民。”那我拿国学中老子的道做标准好了。这个标准就是是否顺应天道。人性顺应天道,布条子应该符合人性,否则就是坏布条子。把天足裹成三寸金莲,就是坏布条子;把人不当人,当奴隶来教化,驱使,就是坏布条子;把人分为尊卑,讲尊卑有序也是坏布条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三纲五常”、“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之类也是坏布条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好布条子。孔子发明的这个布条子真好,应该给发明坏布条子的徒子徒孙、圣贤、继承人、集大成者、帝王之师之类好好裹一裹。

坏布条子害人,但没有布条子也不行。有人说,不能提倡自由,一自由就会乱。殊不知,自由也是靠秩序来维系的。只是这种秩序是维护自由的秩序,而不是奴役人的秩序。这就是说,没有布条子才会乱,也就没有自由。但有了布条子也不一定有自由,布条子若是坏的,它会裹死自由,我们要的是保护自由的布条子,是顺应天道的布条子。

来源: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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