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宪政体制的人都知道,分权制衡是宪政的基本原则,分权不仅包括中央权力之间的横向分立制衡,更要求中央与地方的纵向分权制衡。在中国疆域如此广阔,民族如此众多,宗教信仰如此纷繁复杂,而且发展如此不均衡的国家,如果没有中央与地方的分权制衡,那么宪政就是一句空话,而中央与地方的分权就是结束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实行联邦制。时至今日,中国支撑大一统的中央集权专制体制的儒家文化早已崩溃,士农工商的四维社会也早已解体,农耕文明也已走到了它的尽头,中国各地域、各民族的权利意识,自治意识空前增强,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大一统中央集权专制体制存在的社会基础已经彻底崩溃,所以任何逆历史而动的集权都将徒费心力,而立足在公民权利与地方自治上的联邦制必将实现。

(民主转型与社会运动征文)

中国联邦制设想
中国联邦制设想—好搜图片

前些天在网上看到一篇中国不适合联邦制的文章,看完之后大倒味口,它的第一个理由竟然是中国之所以不能实行联邦制,是因为没有联邦制的历史土壤。但稍具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中国人(准确地说是汉人)最初不过占据着黄河中下游一隅,在它的四面八方均为他国和他族。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在黄河、长江流域至少就存在着300多个国家,是现在欧洲大陆国家数量的6、7倍。即便到了今天,还有很多人以楚人、燕人、秦人、齐人……自居。所以从国家起源的历史来看,中国从来就不是一个大一统的国家。

中国的大一统是从秦王朝开始的,秦灭六国以后,为了达到长治久安、千秋万代的统治下去的目的,秦始皇采用李斯的建议,搞了个“焚书坑儒”,活埋了当时的几百个博学之士,试图把春秋战国时期形成的百家争鸣的多元文化一举扑灭,谁知他的万世梦勉强只到了第二世就迅速破灭,推翻他的王朝的,正是被他灭掉的那些国家的后世子弟。这也充分说明,没有文化根基的秦始皇哪怕在军事上再强大,也难逃覆亡的命运。

对于延续至今的大一统中央集权专制体制而言,继秦而起的汉王朝对构建这种残暴体制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到汉代中期,由孔夫子创立的儒家学说历经400多年传播已渐成大势,而且做过司礼小吏的孔子所创立的儒家学说恰好迎合了汉王朝加强中央集权专制体制的现实需要,从那时到现在,虽然历经二千多年,但儒家学说一直占据着中国文化的主导地位,与儒家文化主导地位对应的,就是所谓大一统的中央集权专制统治。因此,我们不能说中国没有联邦制的历史土壤,只不过因为统治者的有意为之,在这种土壤中一直没有结出联邦制这一果实。也就是说,中国两千多年的中央集权专制体制并非历史发展的自然形态,而是诸多偶然因素导致的扭曲结果。而从横向的历史发展史来看,中国这种延续了两千多年的中央集权专制体制,基本上是静态的,停滞不前的,早在战国时期,中国就出现了非常发达的农耕文明,但直到中共统治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中国向世界展示的,几乎还是二千多年前的那种远远落后于当今时代的刀耕火种的古老图景。

这种大一统的中央集权专制统治带给中国的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它的危害之一就是扼杀自由精神,导致以人权为核心的多元文化无法在中国出现。毫无疑问的是,中国历史上的专制王朝,为了巩固自身的统治,首先采取的措施就是在思想上禁锢人民。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活埋了460位儒生,当然这几百位儒生并非都是后来所说的儒家学说的传人,而是代表了春秋战国时代百家争鸣的众多思想学术流派的传承人,他们的被杀导致中国历史上最灿烂辉煌的自由思想时代的结束。汉随秦制,对思想的禁锢进一步加深,汉武帝接受儒生董仲舒独尊儒术的治国理念后,儒家学说开始占据中国文化的统治地位,而儒家学说对其他思想文化的排斥也是显而易见的。公元元年前后,也就是西汉末年,佛教传入中国,但佛教自传入中国的第一天起,就一直没有得到被儒家控制的中国主流文化的认同。我们从佛教徒的社会层次就可以看出,在中国一心向佛之人大都因为在主流社会无法生存,悲观厌世而遁入空门,也就是说学佛者大都是被社会边缘化的人,很少有精英阶层主动传播佛教精义,这导致佛教很难在中国发扬光大,也很难起到改变历史进程的作用。事实上除了留下的些许佛塔之外,佛教也从来没有对中国文化有过任何大的贡献,就这一点而言,佛教在中国的传播,远远抵不上日本。佛教本来就是日本的精英从中国引入,而且在近千年的时间里,传播日本文化的使命,一直是由日本佛教徒承担的,在这一点上,日本与欧洲非常相似。佛教被边缘化的后果对中国历史而言无疑是灾难性的,虽然自公元元年至现在已经有二千多年,中国佛教却一直没有进入中央王朝的庙堂之高,反而多次遭遇灭顶之灾,特别是中共毛太祖时期,佛教的最后一丝微光也被吹灭。不仅是佛教,世界流传最为广泛的基督教,在中国的结局更为悲惨,由于提倡自由、平等、博爱的基督教教义与中国儒家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天然对立,基督教一进入中国,就遭受儒教的打压,清末不仅教案四起,而且爆发了一九00年的义和拳之乱,义和拳之乱可以看作是中国儒家文化对世界现代文明的最后抵抗,而结果也发人深思,虽然5年之后儒家文化的象征科举制度被废除,但自由、平等、博爱的基督精神并没能进入中国,不久之后,共产极权主义幽灵在儒家文化与世界现代文明两败俱伤之时趁虚而入,在中国大行其道。现政权的极权主义统治对自由的禁锢在人类文明史上可谓登峰造极,中国两千多年的中央集权专制统治者还借助儒家文化控制民众的思想,但现政权把儒家文化也抛弃掉了,它唯一依仗的就是强权暴力,它的统治思维与二千多年前的秦始皇如出一辙。时至今日,现政权仍对各种宗教,特别是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进行残酷打压,这种打压无疑也是几千年集权专制政权对异己思想打压的延续。

这种大一统中央集权专制体制的危害之二就是扼杀自治精神,最终导致资本主义工业文明无法在中国出现。与西方国家的历史不同,中国的封建制度在春秋末年就已崩溃,距今已经超过二千五百年,而欧洲主要国家封建体制的崩溃大多在十六、十七世纪。封建制度在中国崩溃以后,随之建立的是强大而统一的中央集权专制国家。这种国家类型与西方的罗马帝国非常相似,而罗马帝国崩溃之后,西方世界也随即进入长达千余年漫长而黑暗的中世纪。不过与中国不同的是,欧洲国家最终依靠自由、平等、博爱的基督灵光走出了黑暗,而中国却在等级森严的儒家文化价值观指引下一步步坠入黑暗深渊。中国是世界上最早拥有城市的国家之一,但与欧洲国家特别是英国后来出现的城市完全不同的是,中国的城市大都是王城,这种城市除了供官僚办公,居住之外,最大的功能可能就是军事堡垒的价值了。中国的城市从最大的皇城到最小的县城,最突出的特征就是由官员掌控,并成为统治城市及其周边地区民众的工具,中国的城市从一开始就没有自己的政治及军事权力,更没有捍卫自身价值和自由的军队,这种没有灵魂和精神支柱的城市在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看来是没有任何吸引力的,他在论述中国相关历史的社会学著作中如此说道:对于它的多数居民来说,城市从来就不是故乡,而是典型的异乡。而欧洲的城市却是一个个相对独立的自治体,这种区别是至关重要的,也是根本性的。几千年来中国的城市可以千篇一律,毫无城市自有的精神和特色,特别是中共建政的这几十年来,除了范围的大小和人口的多少,中国城市已经毫无区别。但在欧洲,特别是在英国,城市却是抵抗王权,捍卫自治的天然联合体,英国之所以成为宪政民主制度的发源地,伦敦这一政治军事自治实体功不可没。在欧洲的城市里发展出了立宪政治、资本主义的现代工业文明,而中国却恰恰相反。儒家文化倡导的是中央集权专制下的农耕文明,1712年,英国已经是一个君主立宪的近代文明国家,工业革命已经在孕育萌芽,农业人口大量往城市流动,城市人口迅速膨胀,伦敦更是成为世界工商业中心;但此时中国的清王朝,农业人口不降反升,据历史资料统计,十七世纪末,中国的人口大约在六千万左右,但从十八世纪初到十九世纪末,中国的人口却在二百年中间增加到近4亿,当然,增加的人口中绝大多数是农业人口,之所以出现这样的人口逆向增长(与世界人口增长的趋势比较而言),是因为在1712年,清王朝的康熙皇帝下诏:盛世滋丁,永不加赋。这一诏命被中国官方史家吹嘘为康乾盛世的开始,十八世纪中国社会繁荣之源,但只要认真一思考,就可以看出清王朝所保护的恰恰是儒家文化所倡导的农耕文明,这种由王朝用暴力维护的繁荣看上去更象是农耕文明对工业文明的最后抵抗,它带给中国的不是强大,而是随之而来的无边的灾难。

这种大一统中央集权专制体制还导致民族主义泛滥。相对于世界主流价值意识而言,民族主义早已是一种过时的价值观,但它之所以还能在中国大行其道,实在是执政者肆意操弄的结果。民族主义传入中国大约是在十九世纪末,随着近代国家概念的兴起,民族主义也相伴而生。但可悲的是,中国并非象欧洲那样是先有民族主义产生再有中央集权国家的出现,而是先有中央集权的专制王朝存在再有民族主义概念的产生。中国近代的民放主义者不是见证了一个强大的民族国家的诞生,而是看到了它的日益衰亡,因此牺牲个人权利,成就国家强大成为中国近百年来政治阴谋家们常用的动员民众的口号。由此可以看出,大一统中央集权专制体制自存在之日起就一直阻碍着中国历史向前发展,阻碍着中国融入现代文明潮流之中,而现在它更成为中国社会剧烈动荡的祸乱之源。中国不仅面对着台湾问题、香港问题、新疆西藏问题等诸多国内矛盾,同时与周边国家的冲突也日益加深,这一切的祸端几乎都是因为现政权背负着越来越沉重的大一统的政治包袱。

而要想放下这种巨大的政治包袱,使中国走上宪政民主的坦途,首先就需要在国体上实行联邦制。2010年12月10日公布的《零八宪章》在其十九大基本主张中,有这样一条主张:联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也就是说,在未来的中国宪政民主框架下,中国的国体将是联邦制。

了解宪政体制的人都知道,分权制衡是宪政的基本原则,分权不仅包括中央权力之间的横向分立制衡,更要求中央与地方的纵向分权制衡。在中国疆域如此广阔,民族如此众多,宗教信仰如此纷繁复杂,而且发展如此不均衡的国家,如果没有中央与地方的分权制衡,那么宪政就是一句空话,而中央与地方的分权就是实行联邦制。其实就政治现实而言,分权就是在利益分配上的妥协与退让。1886年12月16日,美国联邦宪法制订的前一年冬天,远在法国的美国政治家托马斯•杰斐逊致信后来的美国宪法之父詹姆斯•麦迪逊,信中杰斐逊谈到了中央与地方分权的至关重要性:我发现国会已经撤销了西部诸州的划分计划,打算使州的数目少些,地域大些,这是把自然的规律颠倒过来了。驯良的人民可以分成大的团体来治理,但是驯良的特性越差,治理的区域也应该越小。我们都了解印第安人不得不把他们的社会缩小到极小的范围。这种意欲把密西西比河封锁起来的措施使我对邦联的东部和西部脱离邦联深为担忧。我们应该很好地照顾西部诸州的利益,使他们感到继续和我们联合对他们有好处。但是,一旦我们对他们为我们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利益,他们就会觉得还是实行自治为好,一旦他们下定决心这样做,大局就定了。强制联合既非我们的利益所在,也不是我们力量所能做得到的。(《杰斐逊选集》402页)

当今之世对自由理解的最深刻,对分权制衡制度设计的相对完善的国家恐怕要数美国了。在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作者通过他锐利的眼光,敏锐地感觉到美国自由的精髓在乡村自治而不仅仅在中央与州的分权。托克维尔认为,在美国联邦中央、州、县、乡镇四种自治体中,乡镇自治至关重要,没有乡镇自治,就没有今天美国人的自由。同时,在这四种自治体中,县的自治权力是最弱的,也最无关紧要,而笔者认为这也恰好是中国在以后实行联邦制可以借鉴的宝贵历史实践。

在中国大一统中央集权专制体制中,除了儒家文化之外,另一大支柱就是自秦代以来实行的郡县制度。中国之所以权力意识浓厚,中央集权专制体制长期存在,最关键的因素就在于县这一级行政机构被赋予了太多的政治内涵,它的强有力的存在,大大强化了中央集权专制体制对国家地域边缘的权力渗透,从而使整个国家形成一种牢不可破的权力链条,儒家“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教条,正是这种权力无孔不入的真实写照。而只有弱化县级政权的作用,把它虚拟起来,才能使乡村与中央政权的距离变得遥远而模糊,距离权力越远的地方也是自由越多的地方,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淡化中央权力对地方的侵害,保证乡村的自由和活力,从而最终保护人的自由和权利。

时至今日,支撑大一统的中央集权专制体制的儒家文化早已崩溃,士农工商的四维社会也早已解体,农耕文明也已走到了它的尽头,中国各地域、各民族的权利意识,自治意识空前增强,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大一统中央集权专制体制存在的社会基础已经彻底崩溃,它的崩溃是历史必然而非人力可以挽救,所以任何逆潮流而动的救党救国行为既可悲也可笑,并注定被扫于历史的垃圾堆(借用文革语言)。

今天我们正在从事自由民主运动的朋友们毫无疑问地都处在儒家所谓的江湖之远,远离权力中心正是我们最大的优势,我们立足自身,让自由民主运动本地化,努力建设本地的公民社会,在自己身处的地方培育自由、自治的公民精神,则一个强大的宪政民主中国指日可待。

来源:民主中国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