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真正研究的是什么?是理性人之间如何合作!

1人类的所有进步都来自合作

经济学研究什么?传统上讲,研究资源配置,研究市场均衡,我觉得这些定义可能都有一定的误导性。经济学真正研究的是什么?是理性人之间如何合作!这是我的《博弈与社会》这本书的主题,也是我写完这本书之后一个最大的感受。我们知道人类的所有进步都来自合作。两千多年前,荀子就写到: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为何牛马反倒为人所用?因为“人能群”,也就是能互助合作。像蚂蚁、蜜蜂之类的动物即使有分工和“合作”,也只是出于本能,而不是出于理性。所以,动物几千年甚至几万年的生活方式没有变化,除了人类对它们进行的驯化。而人类的合作,主要是基于理性,是有目的的行动。今天的老虎和1万年前的老虎生活方式是一样的,但我们人类不一样,今天的人和1万年前的人不一样。1万年前人类过的是采集、狩猎的生活,而今天我们已进入信息时代。可以说,人类的合作的范围越宽、越广,人类的进步就越快,像我们今天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类,是在全球范围进行合作。今天用的几乎任何一个东西,是全人类合作的结果,不是一个地区生产的,更不可能是单个人生产的。比如说,我现在手里拿的这支激光笔可能是中国制造的,但是它的技术可能来自美国,生产这个笔本身有好多个生产阶段,每个阶段都需要计算机的控制,而计算机的芯片是美国设计的,台湾生产的,其他零部件可能来自日本或韩国,所以它的价值链分布在全球。这就是我们人类之所以在过去的200年取得这么大进步的原因。被称为“智人”的现代人类10万前走出非洲,1万3千年前已分布于地球上适合人类居住的所有地方。1万年前的冰盖融化把人类分割在不同的板块,包括欧亚非地区、美洲大陆、澳大利亚及巴布亚新几内亚区域,但500多年前开始了一个全球化的整合,这是从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开始的,之后世界慢慢就变成一个地球村。

人类的合作遇到两大困难。第一个困难就是经济学家讲的“囚徒困境”,或社会心理学家讲的“合作困境”,这也是基于人的自利本性来带来的问题。人类合作的另一个困难来自人类的无知。我们经常想办好事,比如帮助别人,但是结果可能并不好,甚至犯致命性的错误。好比父母非常爱儿女,但是好多儿女的悲剧恰恰是父母导致的,生活中这样的故事很多。为什么?因为人类对自己和生存环境的认知是非常有限的,有时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真正利益所在。这实际上是人类无知的表现。计划经济体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当初我们以为有一个中央的集权机构,可以知道每个人的需要和社会的资源禀赋,搞一个统一的生产和分配计划(所谓顶层设计),就能避免所谓的市场经济的弊端,让每个人都过得更好。现在看来这个想法非常幼稚,但是几十年前,我们就是那么幼稚。这并不是因为我们缺乏受过经济学教育的人,恰恰相反,当时世界上一些最好的经济学家都相信计划经济。上个世纪30年代,芝加哥大学的著名经济学家兰格宣称他证明计划经济是可行的,之后他的理论受到很多人的认同,甚至连萨缪尔森这样伟大的经济学家也不敢怀疑计划经济在理论上的可行性。无知和“囚徒困境”给我们人类的合作带来很多困难,甚至灾难。但人类也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和进步,人类创造的很多制度安排,就是为了减少人类的无知,就是为了解决人类合作中面临的“囚徒困境”。

2囚徒困境:社会合作的困难

下面,我用一个简单的博弈讲一下“囚徒困境”问题。设想社会由两个人组成,甲和乙,每个人都有两个选择:一个选择是尊重别人的权利、尊重别人的产权;另一个选择是不尊重别人的权利,比如从事偷窃活动。这样,社会就有四种可能的结果:如果两个人相互尊重产权,每个人得到2的收益;如果两个人都不尊重产权,互相偷来偷去,每个人都没有收益;如果甲尊重产权,乙不尊重产权,从事偷窃,这时候甲就吃亏了,得到-1的收益,乙得到3的收益;或者,如果甲偷窃,乙尊重产权,甲得到3,乙得到-1。容易看出,对每个个体来说,最好结果是别人尊重产权自己偷窃,其次是两个人都相互尊重产权,再其次是两人都偷窃,最糟糕的是你尊重别人的产权,别人不尊重你的产权。因此,对每个个人来说,无论别人尊重不尊重产权,自己最好不尊重产权。结果是,两个人都不尊重产权,都得到0。而事实上,如果他们两个人都尊重产权的话,每人可以得到2。这就是所谓的“囚徒困境”,或者叫做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矛盾:个体理性意味着选择偷窃,集体理性意味着选择尊重产权。集体理性和个体理性的冲突,也可以理解为事前理性和事后理性的不一致:事前看,每个人都有积极性许诺尊重产权,如果对方也做出同样的许诺的话;但是,到了事后,每个人都可能采取机会主义行为,没有积极性履行诺言,即使对方选择尊重产权。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解决这样一个事前理性和事后理性的矛盾或者说集体理性与个体理性的矛盾?理性地思考,如果别人和自己是平等的话,我们怎么可以通过偷窃别人使自己得到好处呢?只有每个人都尊重别人的产权,每个人才能得到自己的好处。由此产生对制度的需求。如果一个制度能保证对每个人来说,事前的理性选择也是事后理性的选择,我们就解决了囚徒困境问题。用博弈论的术语来说,制度是人们达成的一种“承诺”(commitment)。康德曾经这样设想人类是如何创造制度以解决囚徒困境的:“一群有理性的生物为了保存自己而在一起要求普遍的法律,但是他们每个人又秘密地倾向于把自己除外;他们应该是这样地安排并建立他们的制度,以致于尽管他们自己私下的心愿是彼此相反的,却又如此之彼此相互防范这一点,从而在他们的公开行动中其结果又恰好正像他们并没有任何这类恶劣的心愿一样。”(Perpetual Peace, 366;引自墨菲《康德权利哲学》114页。)

3社会合作需要游戏规则

人类从生活的实际中认识到他们面临的合作困境,因此创造了解决这一困境的制度和方法,即“游戏规则”。当然,如同哈耶克所指出的,这些制度和方法并不是集中设计的,而是在漫长的历史中演化而来的。这些制度和方法可以被划分为好多类,我在这里讨论几种最重要的。第一是私有财产制度。这是人类创造的克服囚徒困境的最重要制度,大卫·休谟认为它是三大自然法则的第一法则。有了私有产权制度,产权得到有效保护,这个博弈就发生了变化。产权是一个自然权利,高于国家、高于政府,产权制度其实先于国家、先于政府而存在。我现在给大家举两个非常有意思的例子,都是真实的例子,我在书上也写过。在英国约克郡海边有一个渔村,涨潮的时候有很多木头从其他地方飘到这里,退潮以后木头就成了无主财产,当地的渔民怎么分配这些木头呢?这就是产权的界定问题。当地居民世世代代遵守的是这样的规则:谁最早跑到沙滩,给无主的木头做上标记,这个木头就归谁所有,后来的人就不能随便拿走了。这不是一个由国家施加的法律规则,但是所有村民都遵守这个规则。在我的老家陕北吴堡县黄河边上的村庄,过去每年黄河发大水的时候,会有很多从上游漂流下来的煤块,当地人称为“河碳”,洪水过后这些河碳就搁浅在河滩上,村民们争先恐后地去“捞河碳”,这是他们一个重要的生活来源。他们遵守的规则与约克郡渔民完全一样:谁先去在无主的河碳上放上一件自己的东西,如草帽、衣服、扁担、麻袋之类的物品,河碳就归谁所有,其他人就不再争夺。为了占有河碳,最后有的人把内裤都脱掉了,也不觉得害羞。这两个地方相隔万里,一个在英格兰的海岸,一个在中国西北的黄河边,两个村子之间肯定不曾有个交流,但他们的游戏规则完全一样。这就是产权的“先占规则”,即谁先占有就是谁的。有没有普世价值?我觉得这就是一个普世价值,全世界人都遵守的普世价值。它不仅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我们现在谈国家对领土的主权,但并没有一个超越国家的世界政府,就因为人类有这样一个普世价值。我们中国人说钓鱼岛是我们的,为什么是我们的?因为“自古以来”就是我们的,意思是我们最早占有它。如果我们不承认普世价值,国际上的领土争端也就没法解决,国与国之间的合作就没有可能。我再强调一下,私有财产制度是人类解决囚徒困境最重要的制度,没有这个制度,人类就会陷入霍布斯讲的“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

在现代社会,产权通常是有国家的法律保护的。接下来,我就说说法律。我在书里对法律有大量讨论,法律本身就是为了协调预期、促进合作而制定的。一个交易对双方都有好处,但万一事后有一方采取机会主义行为不付账或者生产假冒伪劣怎么办?签合同就是双方为合作作出的承诺。比如说,公司上市,股权分散,这是对所有利益相关者都好的选择,因为这样可以使得资源配置更有效率,更多的人可以分享合作创造的财富。这样的合作要求大家都尊重产权,但是如果事后有人贪污腐化、多吃多占,怎么办?我们有个公司治理结构的法律体系,这个法律体系有助于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囚徒困境。假如你管一个企业以后贪污了,或者没有尽心尽力为股东的利益服务,股东可以起诉你,你怕这个起诉就要好好工作。所以说法律本身是解决囚徒困境的重要制度。促进人与人合作的另一个制度是社会规范。法律由一个集中的权威机构制定,并且靠国家的武力强制执行,如果法院判定了你有罪但你不服,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与此不同,社会规范没有集中的制定机构和执行机构,它从无数人参与的无数个重复博弈演化而来,我们每个人都是它的执行者。好比一个人在公共场合随地吐痰,这就违反社会规范,这种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制止。当然这里面也存在一个问题:如果你制止一个人随地吐痰,这个人反过来报复你怎么办?由于有这种担心,很多人就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社会规范没有国家权力作后盾,只有变成大家普遍认可的规则,每个人都觉得应该遵守它,而不遵守会受到其他人的谴责的时候,它才能得到执行。我在书中分析了什么条件可以保证社会规范作为“纳什均衡”出现,这些条件要求对大部分人而言,给定别人遵守,不仅自己遵守是最好的选择,而且谴责和惩罚不遵守的人也是最优的。如果大部分人预期别人会遵守,任何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都会受到大部分人的谴责,少数人的违规并不能破坏社会规范的约束力。法律和社会规范并没有很明确的界限,我们国家在传统上讲的是“礼”,是法律和社会规范的混合,是克服中国人的合作困境的主要制度。礼有很多来自民间,大量也是由民间执行的,但礼的一部分是通过政府执行性的,如古代不孝之子会受到官府的鞭打。我在书的最后一章专门讨论了儒家社会规范。伦理道德也是促进社会合作的重要制度。在有些情况下,道德伦理只是法律和社会规范的内在化,是从小受教育的结果。在日常生活中存在不少骗人的机会,我们不骗人可能是害怕法律的惩罚,也可能是担心舆论的谴责,但无论如何,总有些情况是因为骗人会使我们良心不安,这就是道德的作用。按道德伦理行事不是不理性,因为道德本身也是理性的产物,一个没有理性的人不可能是真正有道德的。

4为了人类的合作,必须约束政府

人类为什么要政府?就是为了走出囚徒困境,更好地合作。政府的基本功能就是保护个人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护个人平等的自由,因为只有安全和自由得到有效保证,人类才有可能合作。但另一方面,一旦政府存在之后,它很可能变成侵害自由、侵害人类安全、破坏合作的一种力量。为什么呢?政府也是人管理的,与普通人不同的是,管理政府的人具有使用合法暴力的垄断权。

中国人的概念中政府是一个“超人”,像上帝一样,没有自己的私利,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其实天下没有这样的政府。每一个国家的政府都是人运作的,尽管这些人被称为国王、皇帝、总督、政治家或政府官员,他们和我们在座的人一样,既有自利的本性,也有无知的一面,他们同样也会犯错误,同样可能会做损人利己的勾当。跟我们市场上的人不一样的是,这些人可以打着政府的名义合法地强制我们做我们本来不愿意做的事情。政府的收入不是来自价格,而是来自税收,税收是强制性地征收的,不论我们对政府提供的服务是否满意。这与我们在市场上购买产品不同,市场上,任何违反个人愿意的强买强卖都是违法的。由于这个原因,政府很容易变成一个破坏合作的力量,所以怎么去约束政府就变成至关重要的事情。

怎么约束政府?我们知道过去主要是靠上帝、靠宗教、靠个人德性,在这些都没有办法阻止统治者胡作非为的情况下,人们就起来造反,推翻旧的政府,建立新的政府。人类过去500年最大的观念进步就是认识到皇帝、国王、政府官员也是是自利的,仅仅靠上帝和个人德性没有办法约束他们,约束他们的唯一有效办法是把权力关在笼子里。这个笼子就是宪政和民主制度。

所谓宪政是什么?就是任何统治者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之下行为,不能有超越法律的权威,或者说,政府的任何权力都必须是法律明确授予的。民主更多的是指公民投票选举政府领导人,也就是“权为民所授”。大家不要以为多数人总是正确的,多数人同样可能犯错误,同样可能做出危害人类合作的事情。民主制度如果没有宪政约束就可能是多数人的暴政,这就是希特勒给我们带来的教训。所以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宪政、没有法治,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制度。搞民主先从宪政开始。但是宪政也是其他制度的需要,西方古代思想家大多数反对民主,但赞成宪政。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里面的君主制是一种宪政,贵族统制也是宪政。他认为法律应该是最高的统治者,如果君主的权力不受法律约束,君主制就蜕变为僭主制;如果贵族的权力不受法律约束,贵族制就蜕变为寡头制。孟德斯鸠在《法的精神》里主张的所谓“三权分离”,指的也是君主权力要受法律的约束,他最推崇的是英国当时的君主立宪制,而不是现代民主制度。

约束政府首先从建立宪政和法治开始,这是英国的历史,也是许多西方国家的经验。英国的宪政建设从1215年的大宪章开始,到1688年的光荣革命基本完成。英国的民主从1832年第一改革法案开始,将选举权从贵族扩大到中产阶级,到1928年完成,将普选权扩大到所有成年女性公民,历时96年。所以说不只民主制度需要宪政,君主制也需要宪政,这是一个基本的历史事实。

有些人认为宪政会削弱政府的力量,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事实上,真正强大的政府是宪政约束下的政府。这是因为,自有了政府后,人类最大的博弈是老百姓和政府之间的博弈,即使在专制体制下老百姓也可以选择不合作(消极抵抗),而得不到老百姓信任的政府不可能是强大的政府。政府怎么让老百姓信任呢?口说无凭,只能用制度约束自己。宪政和民主类似政府对老百姓的承诺,有了这样的承诺,政府不能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老百姓就会更信任政府,更愿意与政府合作。英国的历史就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光荣革命之前,英国政府的公债长期在200万英镑左右徘徊,不是政府不想多借钱,而是因为国王老赖账,债权人毫无办法,所以有钱人都不愿给政府借钱。光荣革命之后实行了宪政,国王的权力受到议会的制约,如果国王不履行诺言,议会可以推翻他,人们对政府的信任增加了,政府借钱不再困难,国债规模不断扩大,1697年的时候达到了1 670万英镑,1720年达到5 400万英镑,1790年达到24 400万英镑,100年间增加了120多倍。如果没有这样的财力支持,英国不可能取得欧洲的霸主地位。这就是宪政的力量。

总的来讲,只有在宪政和民主制度下政府才能得到公民的信任,只有得到公民的信任政府才是真正强大的政府。放眼世界,哪些国家的政府最强大?一定是实行宪政和民主国家的政府,因为它们能得到老百姓的信任。

在宪政和民主下,人们遵守法律是出于对法律的敬重,而不是出于对法律的恐惧,人们从内心里觉得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应该遵守,所以,政府制定的法律可以得到更好的执行,人与人之间也就更愿意合作。在非宪政体制下, 大部分人认为法律是为既得利益者服务的,是统治者奴役人们的工具,所以纵然严刑酷法,人们还是试图找到每一个机会逃避法律的制裁。这样的社会,人们怎么能有好的合作精神呢?

(本文根据作者于2013年5月29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网易读书会”上的演讲整理而成。发表于《读书》杂志210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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