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历来的政治运动都发生在体制内部,所谓”体制内改革”或曰”变法”。而体制外的政治运动则遭到严厉镇压。之所以能够镇压下去,原因还在于体制外政治运动要么缺乏有效的组织。

本文发表于香港《信报月刊》1995年10月。在20年前的这篇旧作中,作者概括了中国改革的进程,分析了中国改革的逻辑,并预测了未来十年到二十年中国大陆以及香港社会经济前景。这些分析与判断,今天看来仍有重要价值。

一、引言

香港经济与中国经济改革息息相关。惟其如此,各色各样的“小道消息”才会首先登陆香港。然而做生意,尤其是大生意,怎能仅靠“小道消息”呢?一则邓小平健康的消息也许可以让你在股市上小赚一笔,但不会使你的生意有长足发展。我们需要的,是金融分析家们所谓的“本质分析(fundamental analysis)”,而不仅仅是“技术分析”。因此当你在考虑“移居海外”,“死守香港”,或者“进军大陆”这类人生决策时,了解一下中国改革进程的内在逻辑是很有帮助的。所谓“内在逻辑”或简称“逻辑”,是从黑格尔语汇中借到中国大陆来的,意思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换句话说,这个规律不是党的总书记或其他什么权重一时的人物可以左右的。尽管历史归根结底是人创造的,但历史有它内在的逻辑。希望这一通“开场白”不会让你觉得“无聊”,或觉得我是一个“历史决定论者”。

这里要讨论的中国改革进程的逻辑,是理论在中国的应用,而所依据的理论,我在《信报财经月刊》1994年12月开始的连载文章和《二十一世纪》1994年12月,1995年4月的两篇文章里已经一一叙述过了。所不同的是,当我们应用一套理论于一个具体场合时,我们必须对那个具体的环境做特定的观察,必须尽心尽力去理解那个具体的过程。否则我们的理论应用很容易变成“无稽之谈”或“隔靴搔痒”这类的书生之见。要尽心尽力去理解中国改革的过程,并且用我们的理论去找出这个改革过程的内在逻辑,我们的理解必须从中国改革的“传统”开始。中国人办事情尤其讲究“传统”也就是“循旧例”。否则何以成“正统”?不成“正统”何以令天下服?也就是政策的“合法性”问题。所以我这篇文章,要从五十年代开始,替读者理出一个“传统”,然后引出九十年代的问题。可以认为,看问题的历史视角越长远,所引出的问题就越带根本性,也就是这里所说的“逻辑”。

中国改革的先驱者是谁?据我多年以来的看法,正是毛泽东本人。尽管我们可以给出许多解释,说明毛的改革是出于政治斗争需要。但我们无法否认毛,以其1956年党内文章《论十大关系》,开了中国改革的先河,也是接续了中国2000年理性实用主义的传统。读者现在大约是读过李志绥关于毛的那本著名《回忆录》了。那本书精彩的部分之一就是从另一个侧面描述了毛在写《论十大关系》时的对苏联计划经济模式的否定。毛对集中计划体制和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否定导致了“大跃进”灾难。另一方面,毛在这篇文章里提出的许多思想,如“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处理好农业与工业,轻工业与重工业的关系”,等等,显然为以后历次改革提供了“正统思想”和改革的传统。毛对中国乡土社会的了解是深刻的。“中国革命的实质是农民问题”;“正确的战略是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在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关系中,农业是基础。”我们可以说,毛的这些思想根本就不是正统马克思主义的,也不是正统社会主义的,而是地地道道中国特色的思想。而正是毛的这些思想奠定了中国改革过程的“实用主义”传统——“别管是黑猫还是白猫,捉到耗子就是好猫。”

但是中国的革命与改革同时还是经济发展或“乡土中国”工业化的过程。这是中国经济大大不同于苏联之处。这也是中苏冲突的经济背景。在工业管理方面,很不幸,毛过于浪漫和自信,他的才能主要是在艺术方面(文学,军事和政治都是艺术而不是科学)。而刘少奇代表着工业发展的正宗。陈云、李富春,则是党内公认的财经专家。于是党内政治斗争(“红区党”和“白区党”,“一方面军”和“四方面军”,以及十几个派系渊源),中苏两党长期的,始自中共建党之初的冲突,中美关系(中美交恶其实是国共两党逐鹿中原的后果),这三大因素阴错阳差,此起彼伏,构成了现代中国大陆一幕幕悲剧,喜剧,和闹剧的大背景。

既然中国人从来不是社会主义的“旗手”,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在意识形态方面的阻力就比苏联东欧小得多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虽然这也不是正统马克思主义的,后者强调“历史,逻辑,与真理的辩证统一”的认识论。说穿了,这是我们老祖宗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无非是“利中有义,义中有利”,“江南熟,天下足”,“衣食足而后知荣辱,仓秉实而后识礼仪”,“中体,西用”……李泽厚先生一句话概括无遗:中国人的实用理性。有了这么深厚的政治文化传统,中国农村的改革是早晚的事。所以在1978年“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之后,粮食增产就为改革提供了“正确理性”的标准。顺理成章,我们中国人的改革一定是“摸着石头过河”,“草鞋没样,越打越像”。还是开头那句话,历史是人创造的。中国的历史是中国人走出来的。而中国人走的路,是中国文明养育的中国头脑想出来的。梁漱溟说的好,人总是先有精神,才有实践。在文明社会里,不是单纯的“存在决定意识”,而往往是,意识决定了人的物质生活方式。

话又扯远了,回到正题。中国改革的这种思维方式就决定了“渐进的改革道路”。在渐进改革中,改革的方向不是事先看到的,而是由改革所遇到的主要问题决定的。所谓“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而市场化改革所遇到的问题,往往是由市场机制的运行规律所决定和依次提上日程的。但是也有例外,如果不幸遇到例外,改革过程就会进入一条“死路”,诺斯(Douglas North)所谓的“锁入效应”。关于这些例外,读者读到这篇文章的结尾处自然会悟出来。

做为这个引论的结语,我想指出理解中国一切社会经济问题的三个关键环节:(1)中国是发展中国家,这决定了中国从来不会走苏联,东欧的工业化道路。中国的现代化只能是“乡土中国”的工业化过程;中国的工业化问题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会是农民的问题,也就是说,是“土地问题”和“就业问题”。(2)中国毕竟实行了几十年苏联式集中计划体制,几千万吃国有企业饭的“工人贵族”,盘根错节的官僚体系,和几乎损失殆尽的企业家阶层。这是中国改革的初始条件,“基本国情”。(3)中国文化传统是东方的,不是西方的;是儒家主导的,不是基督教化的;是以家庭为核心的,不是以法律为准绳的;是“节制资本”的,不是“资本主义”的。这些看法,我已经在《经济研究》1992年5月和在《读书》1993,1994,及1995年的若干期发表的文章里说过了。下面的讨论,就是要把市场经济机制的逻辑结合着上面这三个关键环节,概括出中国改革的进程。然后,也许冒昧地预测一下未来十年或二十年中国大陆以及香港社会经济的前景。

二、1978-1984:中国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引出的基本问题

前面说过,中国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渐进的,问题导向的。原因复杂的文化革命进行到七十年代后期时,农业生产的危机已经不容忽视,这就是当时所谓的“粮食危机”。解决农业危机的办法是传统的。“与民休息”“轻征薄赋”“无为而治”。在共产党内则有刘少奇、陈云在六十年代初期实行过的“三自一包”和减低农业税的政策。从那时的自留地和包产到户延续出来的新的改革政策就是七十年代末的“家庭责任制”。而从“轻征薄赋”转型出来的,则是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这两项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最初是在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占主导的“鸟笼”之内进行的改革。但是它们引出的问题和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所采用的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则导致了对“鸟笼经济”的突破。

家庭责任制虽然几度演变,但其基本的产权涵义是清楚的:每一个农民家庭有权在一定时期内使用一块土地和做出生产决策,有权支配本户劳动力,有权使用集体所有的大型农机具和水力设施。在保证上缴实物或货币形式的农业税,集体积累和卖公粮之后的“剩余”归农户私有。在这种财产权利安排下,几乎马上就出现了”种粮专业户”和责任合同的”转包”。那些劳动力不足或生产技能差的农户可以把自己的土地转包给那些善于种粮食的”专业户”并与之分享由于专业生产而得的利润。把土地转包出去以后,这些农户干什么呢?市场分工的原则使他们变成了各种各样的专业户(植树专业户,养鱼专业户,运输专业户,种子专业户,盖房专业户等等)。从各种专业户发展到乡镇企业只是时间问题。经营规模取决于两个主要因素,一个是市场所提供的规模经济效益的大小,一个是企业家才能的大小。而这两个因素的发展在当时的中国农村需要时间和政策投入。

专业户的出现是农村经济改革开始突破鸟笼经济的第一个信号。因为”鸟笼”的前提是自由市场经济不能抢了国营经济的饭碗。而专业户的规模经营直接威胁到国营商业,建筑业,农机服务业等等的”饭碗”。所以在八十年代初期,国内政策人士曾就是否允许土地转包进行过争论。一方面,专业户及后来的乡镇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迅速扩大。另一方面,在技术上非常强大的国营企业的效率下降与亏损增加,这两方面因素是促使政府进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主要动因。但是最早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仍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是鸟笼子里面的”放活”。例如奖金制度的恢复,岗位责任制,厂长责任制,利润留成,一直到”国有制鸟笼”的极限被突破,那就是上缴利润的承包制(意味着所有”剩余”归企业所有)。

另一项改革措施—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的后果是增加了政府财政负担。一方面收购农产品的支出大幅增加,另一方面在”统购统销”体制下,农产品在城市里的销售价格要维持低水平。这种”价格倒挂”引起的财政困难是稍后进行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另一个主要动因。由此引出的改革最初也是在鸟笼许可的限度内进行的。这就是八十年代初期的所谓”价格调整”,稍后的提法是”理顺价格”,直到最后,又变成一个突破鸟笼经济的提法,那就是”理顺价格机制”(由计划机制转变到市场机制)。

由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引起的这一系列问题,尽管已经威胁到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却没有遇到政治上的强大阻力。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引言里说过的中国人所信奉的实用理性的哲学—“猫论”。曾几何时,中国与苏联的领导人都在为粮食短缺性质的农业危机发愁。而八十年代的中国第一次出现了所谓的”仓容危机”(各地没有足够的仓库存放收购上来的粮食),也就是粮食过剩性质的农业危机。中国政府再一次从”江南熟,天下足”这条千年不易的”资治通鉴”验证了其”合法性”。

三、1984-1988:中国工业经济体制改革引出的基本问题

中国的工业经济体制改革虽然正式开始于一九八四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政治上获得确认),但是如前述,它的前奏曲早已在农业经济体制改革时鸣响了。工业经济体制改革的两个主要内容,也就是前述由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引出的国营企业的”松绑问题”(管得太死)和理顺价格机制的问题。或者用国内经济学家如吴敬琏先生的话,叫做”放权让利的改革”。

对于前一个问题,当时现成的一个改革方向是已经在首钢试点的上缴利润承包制。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之后,赵紫阳明确指出,首钢的承包制不具有”普遍意义”。因为在承包制下,国家必须和每一家使用国有财产的企业讨价还价制定承包合同,由于各国营企业的情况不同,制定合同旷日持久的讨价还价和合同订立之后为执行繁多的条款所费高昂的监督成本使合同双方均难以忍受。于是改革转到了”利改税”(以税收代替上缴利润)的方向上(虽然在1989年以后有一次反复)。在统一的税率之下,同一类型的国营企业定期交纳同一税率的所得税。这就免去了成本高昂的讨价还价和监督。但是”利改税”显然与计划经济体制发生了严重的冲突。在计划体制下,国营企业的一切产出和投入品都是经过中央计划来调配的。市场价格在生产领域内不发生导向的作用。这样的计划调配,在承包制下仍可以通过复杂的合同条款加以协调(例如计划内和计划外调配的产品及原材料等等条款)。但是在”利改税”的情况下就很难协调了。因为利改税的理由就是要免去繁复的合同条款,所以享受计划优惠的企业和不能享受计划优惠的企业必须上缴同一的税率。这被称为”企业实际上的不平等竞争”。为了形成平等竞争,政府只有两个选择:(1)回到”一对一”谈判的承包制,(2)取消计划调配的原材料和产品。第一个选择已经被放弃,所以第二个选择就势在必行了。

从取消农产品的”统购统销”到取消工业品的计划调配。这虽是”五十步”与”一百步”的区别,却意味着市场经济的逻辑的,历史的,不可抗拒的展开。首先是”计划外价格”与”计划价格”的对立和向着计划外价格过渡,其次是定价主体从中央计划干预向着完全自由市场过渡。这就是”理顺定价机制”—中国工业经济体制改革的另一个主题。

中国传统的计划经济思想受苏联影响甚大。尽管有毛泽东在中表述过的非正统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原则,以及孙冶方”抓住利润这个牛鼻子”的理论研究,中国的计划价格仍然有着苏联模式的特点,就是以发展重工业为中央计划的核心。其理论基础是列宁关于”两大部类优先发展顺序”的论述。两大部类就是马克思划分的生产”生产资料”的部门和生产”生活资料”的部门。所谓”发展顺序”就是根据马克思的投入产出平衡表推导出来的”优先发展生产资料部门”的技术经济结论。为了优先发展第一部类,计划价格必须给予重工业部门的投入品一定的优惠。这种优惠表现在”价值形态”上,就是基本原材料的”低价原则”。从最上游的产品—农产品—开始,包括矿产,能源,都是计划价格体系里的低价产品。而对轻工业的投入品和轻工业产品以及奢侈品则属於”高价产品”(下游产品)。在社会生产过程中,价值就这样不断地从下游向上游转移和积累,构成社会主义的工业化过程。在中国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要理顺这样扭曲的价格已经非常困难,更何况理顺价格形成的机制。

理顺价格的难点在于提高基础产品的价格会造成”成本推动的”物价普遍上涨。物价上涨在完全市场化了的经济里也许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却会产生信任危机。究其根本,在一个社会主义社会里,公有制决定了政府必须对工人的生活负责。国有企业的工人没有土地,也没有其他的生产资料,他们只是名义上集体占有着实际上由政府控制的国有资产。政府的合法性于是体现为不断改善工人的生活条件。否则就会不受信任。长期以来,我把这叫做”谁养活谁的问题”。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是政府(做为资产代理人)养活着工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则是工人(做为纳税人)养活政府。为了维持工人生活水准,在物价上涨时,社会主义政府必须增加中央计划中工人工资的总额。因此物价上涨最终要转嫁为政府的财政负担。经济学大师希克斯在中说过,中央财政的危机是中央集权的政府放弃其统治或谋求改革的终极原因。这在中国同样适用。中国的渐进式改革的最重要的推动者始终是政府本身。而改革的最重要的阻力始终来自”中间阶层”(官僚管理阶层和旧体制的既得利益者)。在八十年代,大部分财政负担压在中央政府身上。在九十年代,由于十年分权改革,主要的财政负担开始向地方政府身上转移。要解决这个谁养活谁的问题,中央和地方政府只有建立劳动力市场这一条路可走。而建立劳动力市场也就是允许雇佣劳动。这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最严重的否定。它在政治上遇到的阻力一直到现在也还没有克服。因此一直到现在中国仍在经历着物价上涨和工资膨胀这个貌似菲力普曲线的循环。

面对价格调整引起的物价上涨,生活在城里的中国人是怎样维持或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的呢?一方面,计划外产品和价格的扩张已经大大削弱了中央计划和中央财政解决城里人生活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企业权利及其可以支配的财产不断扩大。于是”企业办社会”(由企业负责工人及其家庭成员的福利)这个计划经济的传统在新的条件下成了工资膨胀的主要方式。名义工资仍然通过中央计划,但实际工资则通过所谓”集团购买力”的飞速膨胀,以实物的形式不断增加。这就是国内经济学家如赵人伟和戴园晨曾在上著文论述的”工资的实物化倾向”。到八十年代中后期,国营企业工人的平均收入中,实物形式大约占百分之五十或更高。在政府部门里工作的城里人怎么办呢?如果中央财政无所做为,那么还剩下的办法就是利用手中的职权经营工商业,谓之”官商”,又谓之”第三次浪潮”(第一次浪潮是农村经济改革,第二次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第三次是经商浪潮)。官商与腐败,这两个孪生兄弟,他们触发了四十年代中国知识分子反对腐败的国民党政府的运动,也触发了八十年代末那场壮烈的反对共产党政府的运动。因为只有知识分子,没有”企业办社会”的优惠,也没有”官商”的权利。他们只有知识和与之具来的独立思考。

通过上面的叙述我们看到,八十年代中期进行的一系列渐进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到了八十年代后期已经难以为继了,除非进一步破除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和政治上的阻力。这就是赵紫阳提出的”两个分离”口号的隐涵意义。所谓”两个分离”就是:(1)政企分离,(2)党政分离。其中政府同企业的分离已经广为接受(虽然行之不易)。而党同政府的分离则涉及更深层次的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两个分离”的直接动因是削弱了的中央计划被地方政府及管理部门扩大了的权利取代,形成地方诸侯割据和通过管理系统内部垂直领导的”部门主义”(即毛泽东当年指责过的”块块专政”和”条条专政”)。这无数个块块和条条极大地增加了区域间和部门间的交易成本,阻碍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而在每个块块或条条之内则由于缺少市场竞争而为政府官员化公为私提供了场所。对大多数企业而言,这种形式的分权改革从初期的厂长负责制迅速地转变成”一级政府一级婆婆;多级政府,一群婆婆”的局面。因此”政企分离”是把企业从一群婆婆的压迫下解救出来的必要手段。

但是”政企分离”行之不易。因为中共建国的合法性不在于通过民主选举建立社会基础,而在于利用国家机器剥夺”剥夺者”,强行向社会主义的高级阶段过渡。政府的财政来源不是选民的纳税,而是国营企业的上缴利税。现在要把政府从企业分离出去,这无异于剥夺了政府的”饭碗”。谁养活谁的问题换了一种方式又被提了出来。这里包含了两方面的问题。首先是政企分离之后,谁是企业的主人。以前是公有制以国有方式实现。现在则要么实行经济学家蒋一苇曾经大力鼓吹的”企业本位制”(其理论内涵并不清楚),要么就只能实行私有产权制度了。其次是政企分离后,政府靠什么生存。赵紫阳当时一定是看到了这个问题,认为政府只应当靠纳税人养活,所以才有第二个”分离”的提出。既然失去了企业上缴利税的政府要靠纳税人养活,政府的合法性问题就提上日程了。一个单一政党的政府怎么能够建立广泛的纳税人基础呢?在中国历史上,横征暴敛是可以的,但难以维持统治。而一个多党制的政府必须不受任何单一政党的操纵才有独立性和合法性。做为政治体制改革的准备,赵紫阳于是提出了”党政分离”的口号。党政分离还有另外一个现实经济背景。当时在基层企业内,党委书记与厂长在权限上的矛盾非常广泛。事实上,”两个中心”(党委和行政)的矛盾是一党专政下政府管理趋于成熟的特征。政府管理成熟表现为日常操作的权力转移到一群专业管理人员或文职官僚手中,从而与专业党务人员或职业政治家发生了利益冲突。列宁早就说过要把那些”该死的官僚主义者统统用脏绳子勒死”。毛泽东则反复抨击国家计划委员会里那些动辄讲究”平衡”的官僚主义老爷。不论如何,政企分离从来没有真正实现过。原因就在于政治体制改革(包括”党政分离”和政府职能转换)的困难。

面对上述的困境,一部分企业家,学者,和政治家曾提出用”赎买”的办法实现政企分离和党政分离。但是这种赎买很容易形成官商勾结和腐败丛生的局面,社会动荡造成改革失败。另一方面,在南部中国(包括江浙各省)获得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则主要是通过企业的地方化和社区化来取得发展的空间与资源。这种现象目前被称为中国乡镇企业的奇迹,它是否具有长远的和普遍的意义呢?亦或仅仅是走向竞争性市场体制的一种过渡方式呢?

四、1992-现在:市场机制的逻辑及中国改革的深层问题

从一九九二年开始的新一轮改革,被称为”深层次改革”。因为它一开始就明确提出了建立要素(资本,劳力,和土地及自然资源)市场和所有制变革的问题。市场经济的内在逻辑是不以任何社会文化和个人的意愿为转移的。在俄罗斯,它以理性的方式在改革之初就被成套地提出和导致了激进的,从政治到经济的改革。在中国,它以经验的方式,从农村到城市,渐进地展开自身。决定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力量是如此普遍和强大,同时它的逻辑又是如此清晰明白,以致人们从任何一本经济学教科书都可以学到这些关于资源配置效率的知识,并且大部分经济学教科书都提供了这些知识在具体经济中应用的实例。在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经济,与印度经济,美国经济,或俄国经济一样,都是这个普适原则的具体的实践或展开。正如黑格尔所说,逻辑的展开就是历史。

市场经济的基本力量或逻辑是什么呢?交换—亚当。斯密说,交换是人类的天性。因此市场的全部力量都可以概括在著名的埃吉沃斯方盒(Edgeworth Box)内。市场力量得以起作用的原因在于人的自利心。自利(self-interest)绝不能等同于自私(selfish)。这一点海耶克在《通向奴役之路》中有过详细的剖析。自利的个人为保护自己的利益而同意互相尊重人权和财产权利。这是交易的前提。在任何社会里,没有相互的尊重就谈不上交易。有的只是掠夺和战争,只是马克思说的人身依附条件下的”超经济剥削”。从这里我们可以引申出政治哲学全部争论的主题—自由与正义的关系。凡是进入自由市场的个人,必定是抱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正义观念的。这个基本的正义观念,西方自古希腊斯多葛学派始,中国自孟子关于仁的概念之”四端说”始,古今中外概同。只不过中国人并没有就此提出霍布斯-罗尔斯的社会契约理念。在我们中国文化里,最高的道—仁,是通过人伦日用来实现的。孔子说”为仁由己”。禅宗认为”担水砍柴无非妙道”。都是这个道理。

如德姆塞茨所说,交换就是财产权利的交换。然而财产权利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交换,产权交换之后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受到产权所有者的控制,这些问题都涉及著名的所谓”交易成本”的概念。简要地说,”产权”在洛克的定义中包括三项权利:生命的权利,自由,以及财产权利。人有求生存的权利,这无庸赘言。而自由和财产权利则是求生存的权利的自然和必要的延伸。一个社会之能够存在,首先就要解决产权的安排问题。这通常由社会的道德和政治秩序决定。在西方社会,最高的秩序是源自上帝的法律。在中国社会则有”五伦”,”三纲”,等行为规范。中国人的自由和平等也就是在这些”纲常人伦”中间享有的自由和平等。这些基本的权利是不可交换的。试问父子关系中的父亲能够和儿子交换其位置吗?那些可以交换的只是为了提高经济效率而应当交换的权利。那么那些权利应当交换呢?对这个问题的解答,我在《二十一世纪》1995年4月的文章里用两个”效率原则”作了概括。这里再极简要地说明一下。交换的第一个效率原则是由科斯在1991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时发表的演说里提出的:经济效率要求生产每一单位产品的技术成本和交易成本的总和最小。交换的第二个效率原则是我综合奥地利学派和新制度学派的成果得到的一个总结:经济效率要求一切”剩余”归企业家所有。这里所说的”技术成本”就是新古典经济学所定义的生产函数,是由生产的技术因素决定的成本。所说的”交易成本”则含有两类费用:(1)在交换发生之前的费用,例如信息的收集,传递和交流等。(2)在交换发生之后的费用,例如承诺的执行和监督,对欺骗行为的惩罚,产品质量与价格不符造成的损失等等。(1)也叫做”事前费用”,(2)也叫做”事后费用”。这里说的”剩余”是由于生产中各种不确定因素所造成的期望价值与实现价值的缺口(若为正就叫做利润,为负则叫做亏损)。”企业家才能”是每个人都具有的处理不确定性事件的能力,而”企业家”则是在具体的不确定性事件中控制局面的人。从交易成本的构成((1)及(2))可以容易地看到,如果没有不确定性,也就不会有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如我在《信报财经月刊>1994年十二月及以后各期连载的那篇文章里所说,如果没有不确定性,也就不会有利润(或亏损),不会有追逐利润的企业家。当然也就没有经济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不确定性是大自然的本性,而经济发展是人类对大自然挑战的回应。

可以认为,这两个效率原则概括了其他所有的经济学原理。例如新古典经济学的消费者选择,厂商行为,以及一般均衡理论,都可以从技术成本最小(按照”对偶原理”)一一导出。又例如关于信息和不确定性的经济学则可以由效率原则二及一的交易成本部分导出。这两个效率原则具有普适的应用。例如当我们谈到在中国建立私有产权制度时,就必须考虑到在法治缺失的环境里如何利用家族联系或旧有的文化传统的力量来界定产权的”私有性质”。这样才可能取得最小的生产成本。又例如,让国营企业的经理们面向市场,同时又不让他们分享利润,这是违反上述第二个效率原则的。因为面向市场就意味着每日每时都要处理大量的不确定性事件。经理人员做为不确定性事件中控制企业局面的人,应当分享由此获得的利润(或亏损)。如果法律不允许国有企业的经理人员占有一部分利润,那么他们的贪污腐化就变得情有可原了。这里的”情”就是人皆有自利心之”情”。这个问题我在《明报>1995年4月20日的评论版有详细讨论。

交换使人类合作的范围不断扩展,产权为扩展了的合作建立秩序。按照海耶克的理解,这就是文明社会的发展规律。一部资本主义经济史无非是为这一规律做的脚注。

一九九二年十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政治上为”深层次改革”做了一定程度的准备。深层次改革的内容包括国有资产管理和投资体制的改革,货币金融体系和财政改革,社会保障与就业体制改革和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外贸与汇率改革,政府职能转换,以及鼓励非国营经济部门的发展。所有这些提法都不新鲜,都是八十年代以来一直在提的改革任务。说这是深层次的改革,其实是说这一次改革积累了足够力量来冲垮旧制度(尤其是邓小平南巡以后政治社会力量的变化)。例如金融体制改革现在被新兴的企业家们当做吞并经营不善但有规模经济潜力的国有企业的有力手段。所谓”国有资产流失”,在很大程度上是金融深化过程中消极货币(passive money)在企业家手中变成了积极货币(active money)所导致的。又例如政府职能转变,现在为乡镇和私人企业家参与国家政权提供了机会。这些新兴资本主义者们要求立法保护他们对”剩余”的占有权,从而在中国社会里开拓”企业家空间”。许倬云先生曾论证,在每个国家的资本主义发展初期都有一个资产阶级参与国家政权的阶段。就好象无产阶级非夺取政权不能成为统治阶级一样,资产阶级也必须取得政权才能够进一步发展他们的经济基础。

正如我在引言里说的,如果我们把中国发生的从五十年代开始偏离苏联模式的一系列改革运动看成一个渐进的连续的传统,那么今天发生在中国大陆的对正统社会主义的彻底的离经叛道就是非常自然和顺理成章的事了。今天,当中国大多数人已经摆脱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困扰时,他们仍然背负着三重传统的包袱:(1)中国经济还是发展中的经济,有着农业大国的全部特征和农民问题的全部严重性。(2)中国社会仍是东方的而非西方的,儒家的而非基督教化的,以家族为基础的而非法治的社会。(3)中国毕竟实行了四十年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养育了几代吃铁饭碗的”工人贵族”和盘根错节的,不了解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官僚体系,同时急需培养一大批企业家和有市场意识的管理人员。”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这个即将从旧社会的母腹中呱呱坠地的新社会,它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欢乐和激动,还有,或者更多的,是痛苦,临产和分娩的阵痛。这就是我所谓的改革的深层次问题。

这样一个深层次的改革已经和将会遇到那些深层次的问题呢?第一个深层问题是党政分离的问题。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官商勾结势必演变成张五常反复强调的所谓”印度综合症”。其实不必借鉴印度,中国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四大家族”(蒋,宋,孔,陈)官僚垄断资本以其腐败终于拖垮整个政权已经足以借鉴。但是党政分离就意味着政府的合法性必须从民主选举中产生。政治体制改革的全部问题和复杂性于是提上日程。首先,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显然受到中国人的国民性的限制。其次,一个与我们国民的”根性”相容的政治体制改革是否与效率原则相容呢?这些题目只好留给另外的文章去作了。

第二个深层问题是私有产权的宪法保护问题。这个问题实质上是宪法保护不保护资本家权益的问题。如果说资本家权益是一枚硬币的这一面,那么企业解雇工人的权利则是这枚硬币的另外一面。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在中国建立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便遥遥无期。没有有效的劳动力市场,或资本家权益的保护,国营企业就只能背着大约三分之一的”冗员”以及他们家属子女的各种福利与非国营企业竞争—灭顶之灾难免。另一方面,经营国有资产的企业家们就只有通过非法行为来分享他们为国家创造的利润。

按照渐进改革的思路,在建立劳动力市场之前,或至少是与其同步,要有一个社会保障体系来缓冲大批工人失业造成的社会振荡。可是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没有足够的资源来支付这样庞大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全国各地的试点资料,为了筹集足以负担失业的失业保障基金,每个就业工人必须把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存入基金,同时企业方面还要有相应数量的储蓄。这完全超出了人们能够或愿意支付的保险政策。渐进改革于是走进了”死胡同”。从一般均衡角度看中国的劳动力市场问题也许更为彻底。如果费孝通(《乡土中国>)的看法正确,传统中国的农村经济是”精耕农业与家庭工副业”的结合。农忙季节,劳动力需求大,家庭工副业就中止经营。农闲时,过剩劳动力就投入家庭工副业。这种经济的一般均衡状态必定是人口的高生育率和家庭工副业的季节性循环。这样的”乡土中国”,如果直接进入自由市场经济,其发展初期的”均衡”状态是什么样子呢?应当是较高的生育率和劳力密集型的工业技术。可是中国社会主义的工业是以重工业为核心的建立起来的,如果直接进入自由市场经济,其均衡状态应当是极高的失业人口和资本密集型的工业技术。这种均衡当然是社会无法接受的。出路何在呢?传统再一次为中国人找到了答案—发展社区企业。最初这叫做”离土不离乡”,后来发展大了,就升级成为新的镇或市,也叫做”发展中小城镇”。这个模式解决了(至少是缓解了)农村人口的就业问题。如果国有企业的工人愿意的话,他们也可以到乡镇企业里去工作。那样就可以缓解国营经济部门的失业问题了。当然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人口流动在发展中国家从来是从农村和中小城市流向大中城市。虽然如果收入吸引人,人口倒流是完全可能的。因此我一直关心的一个问题是,目前社区经济的发展”奇迹”到底是向着完全的市场经济过渡的现象呢?还是真正具有中国乡土特色的均衡状态呢?关于这个问题的研究文献已经为数众多,但是尚无令人信服的解答。

改革的第三个深层问题是如何建立超越个人联系的信任关系。这也就是被制度史家如诺斯(D。 North),经济学家如巴塞尔(Y。 Barzel),思想家如海耶克等人认为是资本主义发展关键所在的法治问题。当人类合作或交换的规模不断扩展,从家庭到家庭以外,从村庄到村庄以外,从国家到国家以外的范围时,是什么秩序在维持着交换与合作的正常进行呢?是”法治”。从海耶克的一系列论述中我们可以认为,法治实际上是国民的一种精神,没有法治精神的”法治”会由于成本太高而难以维持。因此法治的建立导源于一个社会的道德传统。西方人由于有过上千年的基督教化,上帝的法律的神圣性早就根植其中,再经过近世的世俗化运动成为普通人所持奉的法治精神。这个看法是许多学者所赞同的,例如余英时先生。另一方面,西方学者近来的研究表明,西方的法治只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晚期才逐步完善起来。美国西部牛仔个人英雄主义的,非法的(outlaws)精神,或欧洲武装商队的交换方式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不论如何,把贸易扩展到个人联系以外的范围是需要某种超个人的力量才可以保护产权和维持交换关系的。这种超个人的力量如果太昂贵,交换关系就难以扩张,经济发展就停滞。在中国历史上,乡村内部的交换早已非常发达。而乡村之间尤其是远距离的交换则长期得不到发展。论者列举了很多原因。在我看来,大致分做两类原因:(1)中国政府的抑商政策。商人本是连接乡村之间贸易的”专业户”。但富商巨贾在历史上总是构成统治者强化中央集权的强大阻力从而遭到清洗。中央皇权与豪门士族的连绵不断的斗争构成中国政治史上的主旋律之一。而抑商政策与节制资本就成了资治通鉴的重要训诫。(2)乡村之间难以自发地产生保护那些参与远途贸易的人的私有产权的制度。这是由于中国经济制度基本上围绕家族而建立。家族以外,乡村之内,有乡约规矩。但出了村子就只有靠亲戚朋友,官家的法律只管县以上以及百姓家中”人命关天”的事。短距离的交换通常可以在集市上进行。集市的范围通常不会超出县或市的管辖。至于中国的集市贸易究竟能否发展出资本主义,至今仍是个争议中的问题。许多学者认为是不可能的,因为中国传统中间本来没有资本主义的因子(参见梁漱溟或余英时先生的著作)。

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建立超个人的力量确实是很困难的。一个可能的途径是由政府提供这样的力量,从而远距离超个人的交换关系得以受到保护。这就需要中国政府转变其传统的职能。我们知道中国传统的政府是”父母官”式的而不是民选式的。这个”谁养活谁”的问题自始至终伴随着我们,挥之不去。现在加州大学做中国经济史博士论文,原来是国内屈指可数的优秀经济学家之一的周其仁,最近通过他的研究阐明了政府,社区,和个人之间的动态平衡怎样界定产权和诱使中国政府逐渐对农村私有产权实行保护。

根据前述的效率原则一,如果使用超个人的力量保护产权的成本(也就是”事前成本”)太高,人们会相应地增加获取信息和交换信息的成本(“事后成本”),从而把产权关系建立在个人联系的基础上。交朋友,请客,多次交往,长时间谈话,社交,认同乡,校友,亲戚,干儿子等等方式,在西方人看来非常浪费时间和金钱,但却是东方人沟通信息的必要开销。费孝通和余英时先后论述说,中国的人际关系是从自己向外一轮一轮地推展出去,像投石入水所激起的漪涟。父子,夫妻,邻里,朋友,无限推展以致于”天下”,是谓”人伦”。因此为了降低产权交换以后的监督成本,商场上就得先”套近乎”,寻找可靠的交易伙伴。最近我们观察到新兴的最大的一批私人和社区的企业家们试图建立维护他们之间交换关系的超个人的力量。他们企业的总资产大多在几十亿元人民币左右。在积累了那样多的资产以后,企业活动的范围必定已经超越了县或本社区的范围,大资本需要寻找大市场。于是在最大的资本家之间开始有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游戏规则。遵守游戏规则成了一种非常有价值的”信誉”或”信号”。就象人们寻找名牌商品一样,资本家们寻找有信誉的人谈生意,因为”信誉”意味着交易成本的节约。在我看来,这个发展趋势也许是中国最终建立法治的唯一希望所在。

读者或许会提出许多其他的深层问题,认为是这一次改革必须面对的。不过我的看法是,所有其他的问题必定是要么附属于,要么包含在上面的三个问题中。例如道德传统的问题,是包含在上面的第一个和第三个问题里面的。就业问题和收入分配不均问题是附属于上面第二个问题的。只有经济发展的技术问题,没有列入深层问题。原因是一旦制度问题解决之后,技术问题自然可以解决。有了企业家精神才会有技术创新。马克思说,社会的需求比办十所大学更能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中国经济发展的确面临着严峻的技术选择问题。例如在目前人口压力下,农业技术应当提高劳动的生产率呢?还是应当提高土地的生产率?前者有美国农业的模式,后者有日本农业做模式。最近几年国家科委又提出”发展生态农业”的战略设想。又例如在工业部门,是强调发展中小企业呢?还是扶持大中型企业?前者往往使用劳力密集技术,后者则使用资本密集技术。这是规模经济和要素成本的权衡。在搞了几十年计划经济以后,我们不相信任何理性的计划可以解决这些技术选择问题。我们应当相信市场的力量,相信在无数个企业家追寻利润的行为中,这些技术问题自然会得到解决。人口问题也属於经济发展的技术问题。在人口生育率迁移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劳动力如何在人口老龄化之前的两三代人时间内转换成为物质和人力资本。这个问题我一直称之为”经济发展的根本问题”。然而它不属於这里所讨论的深层问题。因为东亚四小龙也曾经面对并且解决了这同一个根本性的发展问题,拉丁美洲和亚洲其他发展中国家正同我们中国一样试图解决这个根本问题。只要制度对头,这个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这里所说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层问题,究其根源一定是与一个特定社会的政治,文化,道德以及其他精神生活的传统息息相关的那些问题。

五、结语:历史,逻辑,长期预言

历史是逻辑展开其自身的过程。考查历史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事物发展的内在逻辑,根据这样的理解,我们也许能够说几句关于未来的话。我们所考查和理解的历史越长,我们想就未来事件说的话就越多。在这篇文章里,我们粗略地考查了中国大陆过去几十年改革的历史过程,希望理解这一历史过程的逻辑。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市场经济的基本力量—自利的人为着效率在一定的道德共识下进行交换,这一力量在当代中国社会改革的三个基本初始条件的限制下渐进地展开,一直到与这个社会的传统力量发生严重冲突为止。

等价交换的原则基本上是西方文化的产物。如马克思所说,”市场是天生的平等派”。我们中国人的平等观念绝不是这类表面的平等,我们强调的是实际上的平等。林语堂(《吾国吾民>)曾经说,既然男女天生条件就不平等,为什么要求男女平等呢?”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应当还是”礼义”和”止于至善”来的更为现实平等些—“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为人友止于信”。总之,承认人天生的不平等,然后追求天下的和谐。这是中国文化传统的特征之一,也是中国人的梦想或乌托邦—大同。庄子说,”不同同之之谓大”。

溯本求源,甚至”经济发展”这个观念也是西方文明的产物,是西方科学理性兴起的产物。我们中国传统里更加强调的是天人合一,是人与自然的统一,而不是人对自然的不断征服。我们对待大自然的态度颇象孔子对人生的态度,”五十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

这么一看,今天的改革就只是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求富强的无数努力之一了。事实上正是如此。西力东渐,一开始是靠了船坚炮利,后来则是德先生与赛先生。但是当中国人群起效法西方来的科学与民主两先生时,先生却总要欺负学生。于是有了民族主义和民族独立运动。不仅有了民族独立运动,而且和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结成了”同盟军”,一起来反对资本主义的先生。可惜,社会主义毕竟没能从空想变成科学,反对资本主义先生的学生们最终还是要搞资本主义才可以富强起来。好在这里所说的”资本主义”并不一定是西方模式的,而是海耶克所定义的”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看上去,中国的近代史似乎走了一大段”弯路”,现在才回到正途上来。其实不尽然。民族独立运动与经济上求富强一样,都是一个文明对外来挑战的回应。而且也符合普适的正义原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权是我们与西方人平等交换的前提。

读者也许觉得这个话题扯得太远了。不过上面的讨论已经足以使我们怀疑背着”中庸”和”止于至善”传统包袱的中国人在属於西方文明的资本主义道路上能够走多远。

有了这段准备,我下面要说的”长期预言”至少不会显得不合时宜吧。”长期”,多少年算是长期呢?这里定做十年到二十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中国的改革不会早就结束了吗?不会的。中国人做任何事情都是渐进的,变法图强已经进行了一百多年了,再经历几代人的时间一点也不奇怪。那么在未来十到二十年内,中国改革进程中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呢?从上一节的讨论不难理解,未来最重要的改革将是政治体制改革。因为只有政治体制改革才能同时涉及或解决所提到的全部深层问题。而关于政治体制改革,我的预言是,中国政府的基本性质是不会改变的。政府的特性取决于政治的基本性质。中国政治有那些基本的性质呢?大致有二。其一,中国政治是精英政治。这不仅因为共产党的政治实践是如此,更主要是因为这是”废科举”以前上千年中国政治的传统。史学大师钱穆曾指出,中国政治的传统是”贤均从众”,就是首先要”从贤”,其次才”从众”。前者是精英,后者是民主。之所以如此,盖源于以家为基础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内圣外王”理想。其二,中国政治是官僚政治。这个特征许倬云先生早就提到过。认为是压制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重要因素。在中国,因为国土幅员广大,政权统一,最有效率的管理体制(假设技术因素不变)一定是科层(hierarchy)制度基础上的官僚管理体制。至于这个科层制度的下限是在县一级,还是在乡一级,或省一级,则要视政府职能和技术结构而定了。如我在另一篇文章中指出的,对中国而言,这个均衡很可能在县一级。

正是由于这两个基本特征,中国历来的政治运动都发生在体制内部,所谓”体制内改革”或曰”变法”。而体制外的政治运动则遭到严厉镇压。之所以能够镇压下去,原因还在于体制外政治运动要么缺乏有效的组织,如农民起义,要么过於激烈,失去传统力量的支持,如太平天国运动。唯有共产党领导的政治运动,既得了农民的支持,又具有严密的组织,所以能够夺取政权。基于这样的理解,不难预见未来二十年的中国政治将是官僚制度基础上的精英政治。这个预见的两个必要前提是:(1)中国文化的主要特质不变,例如人民对政府做为”父母官”所担负责任的基本期望(公正,廉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2)中国保持统一。因为一个小区域内有效率的政府可以不是科层制的。

以此为基点,改革的第一个深层问题—党政分离,要按照西方民主的方式解决是几乎不可能的。事实上东亚各国也没有成功的先例,日本,韩国,和台湾的所谓民主政治,都是一个主导性的大党加上一两个非主流的小政党。另一方面,在把持主流的大政党内部则存在许多流派,所谓”党内有派”的日本自民党模式。这正是精英政治的特点。既然是一党独大,当然是党管政府了。我们能够期望的是象西方一样,党只控制政府各部的部长级人选,而不干预科层体系的运作。另一方面,我们希望发展一种超越党政标准的中国式的”法治”精神。用中国的语言就是”贤人”的精神。如果政府官员初步具备了这种贤人精神,那么政府将可以为超越个人的交换关系的建立提供便宜的监督力量。这是对解决上述第三个深层问题的可以指望的最好前景。

关于改革的第二个深层问题—宪法改革,我们有理由期望一个远比上面第一个问题解决得彻底的改革前景。这是因为,首先,中国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着经济发展的根本问题。这个根本性的发展问题由于社会主义时期培养了一大批由国家养活的”工人贵族”(或”城市贵族”)而大大加重了。前面说过,市场经济的均衡状态与旧的均衡状态相去太远,以致于如果允许企业家追求利润最大化,将大大增加失业人口(我曾估算过,按照发展经济学城乡人口流动的模型,中国到2000年的城市失业率将达百分之十五,大约为两到三千万人;这个数字与国家统计局的估计很相近)。另一方面,中国社会没有富足到能够支付如此庞大的社会保障计划的程度。这样,政府将面临两个选择,要么放弃改善国营企业效率并放弃引进劳动力市场,要么进行较为激烈的就业体制改革,允许农村劳动力直接和城里人竞争就业机会。从目前改革的方向看,这第二个选择有相当大的现实可能性。而建立一个城乡自由流动的雇佣劳动市场,意味着对工人的宪法权利做相当彻底的修改,从而在实际上把”公民有工作的权利”改写成”公司有解雇工人的权利”。

我们预期比较彻底的宪法改革的另一个理由是在西方文明的强烈冲击下,中国人的道德共识必须而且已经发生了重大改变。从效率原则一,我们知道任何宪法的改写都不仅仅是改写,而是公民达成新的道德共识的过程,否则新宪法就会因为执行成本高昂而流产。新宪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将是对私有产权的保护。但是中国传统的”节制资本”与大量国有资产的”化公为私”将在多大程度上左右新的道德共识,这是一个尚待考查的问题。对私有产权的保护还取决于政府职能转换及转换之后的有效运作。一个无法保护私有产权的政府不可能执行一部保护私有产权的宪法。从目前的发展看,乡镇企业是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而社区政府则是保护乡镇企业财产权利的主要力量。在这样的格局中,企业家的地位非常软弱,恐怕很难提供企业家进一步创新的动力。因此宪法改革在最近的将来可能会触及社区政府与乡镇企业”政企分离”的问题。但是那将与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传统势力发生严重冲突。冲突的结果如何,有待研究。

来源:财新网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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