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幸运地读到刘路律师清丽绝仑的文章,也经常不幸地被他那种悲天悯人的情怀所深刻地感染,有一些苦涩与凄美,也有一些意气与希冀。他总是能够用一种发人深省的述说轻易地揪住我们内心那根久已麻木变得迟钝的神经,透过他笔下那些无助无望的倾诉、动人心魂的呐喊,可以看到刘路律师言者衣带渐宽的执拗,四顾茫然恨铁不成的悲愤,也遥寄着广大中国律师同仁些许的法治理想。

认识刘律师得缘于中律网的媒介,因了自己在原创中心信笔涂鸦的一些文字,他接连发来了好几封短信,以示祝贺与歆羡,其实于我是万不敢担当的,我只是在忠实地记录着自己执业途中曾经有过一些心情与思考,曾经历经的一些人物与故事。也正因为此,我记下了刘路这个名字,并因而陆续地读到了他许多富有激情的宏论大篇。作为一名律师,我讶异于他惊人的创作速度,在忙碌的办案之余,竟然还能如此大量而且高质地创作出诸多感人至深的文字,这不仅需要天份,更离不开他孜孜以求的勤奋。

海德格尔曾说过:“人这种生物并非像拥有其它技能一样拥有语言这种技能”。律师亦是如此,许多扬名显赫、雄才如海的大律师甚至于没有为自己留下一份那怕是能够传诸于世的华章。但刘路律师似乎是个另外,他早年毕业于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学士,后又自学法律,走上了一条“地狱之门”的不归路,因此,早年专业的学习教育,加上他创作灵感涌如泉动的天赋,使他能够得以相对从容地栖居在语言文字丰富的养分之中,用一枝纤弱的文笔守护着他归属于其中的法治真谛。

刘路律师是简单也是深刻的。他对蒙尘的法治现状一针见血的点破以及毫不留情的批判,他对残喘的弱势群体洞烛幽微的观照以及杜鹃泣血般的呐喊,他对世俗社会的惯性、劣根性入木三分的思辨,对光怪陆离的社会现状无情的解构,以及对似水流年绝不忘怀的追忆……绝不仅是偶然的冲动降临,这得源于他自身一种持久的、无畏的思索,以及在经年累月的“地狱之门”里摸索蜗行所厚积的智慧,他的文字让我们质感地触及到中国律师这种奇特又险恶的执业环境,让我们得以亲临其境于中国社会这一还远远无法漂洗干净的染缸,让我们每一个富于良知与正义的律师同仁永远以喷薄的激情不屈地呼唤着自由、民主、权利的照临。

“律师,正义之门,又是地狱之门”。而从另外一个意义上讲,如果我们每一位律师都如古希腊推着巨球上山的西绪弗斯神一样,不舍昼夜地承担永恒的劳役,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那么地狱之门的苦难恰恰证明了中国律师的最大成功,即便这种成功有些悲壮!

我愿意看到刘路(李建强)律师的文集早日付梓,也愿意更多的律师加入到出版文集的队伍,能够用自己的笔记录下执业过程、社会生活中经历的人事与情思,记录下中国法治进程艰难演进的点滴与片断。最后,让我用李敖的一句诗结束这篇遵命的序章:“漆黑的隧道终会凿穿,千仞的高冈必被爬上,当百花凋谢的日子,我们将归来开放”。

文章来源:刘路博客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