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任何有为的政治,都会被地方所滥用,于是新政的效果不是给一般民众带来什么实际利益,而是随着新政项目的增加而增加了许多无端的苛捐杂税额外负担。这就是晚清最后十年社会冲突没有随着新政随着预备立宪而减少反而日趋增多的根本原因。
中国革命自孙中山1894年成立兴中会开始就走了武装斗争的道路,但是由于中国历史的特殊性,中国革命从一开始就面临着力量悬殊的重大难题,革命与反革命根本不成比例。力量悬殊当然不是不革命的理由,只是力量悬殊就迫使革命者采取一些非常规手段,否则就要将革命沦为空谈,革命就毫无希望。孙中山和其他革命领袖所领导的革命活动,只能根据形势的发展,运用暗杀、武装暴动等方式,利用民间自发骚动等机会,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终于将一个人的革命演变成全民族的觉醒。
1暗杀时代:一个不得已的选择
中国并没有暗杀的传统,更没有自杀性恐怖袭击传统,两千年历史上也就只留下“荆轲刺秦皇”这样为数极少的故事。到了清末,到了革命兴起,中国突然流行了暗杀,甚至有了一个“暗杀时代”。
这些英雄故事,根据记载,在晚清政治革命时期至少有五十多起。如果从性质上说,影响最大的无疑是为了配合革命党人发动的武装起义而进行的暗杀活动,刺杀目标直指清廷大员,有擒贼先擒王的意思。
1906年萍浏醴起义爆发后,杨卓林等革命党人在南京运动军队和会党响应。起义失败后,杨卓林和李发群等人至扬州联络会党,密谋刺杀两江总督端方,虽未能成功,但确实对清廷有相当震慑作用。
等到清廷预备立宪政治改革开始后,革命逐渐进入低潮,困难重重,为了激励士气,革命党针对性地刺杀一些政治要员,特别是那些积极投身于政治变革的要员。在革命党人看来,积极的政治改革就是对革命的扼杀,所以这样的大员也就成了刺杀目标,类似的情形主要有徐锡麟1907年刺杀安徽巡抚恩铭。徐锡麟固然是革命志士,中华民国的开国大英雄,但从另外一个层面说,恩铭毕竟是其恩公,恩铭收留了徐锡麟,给予重用,因而引来杀身之祸,这也是后来清方对徐锡麟挖出心肝烹食的主因。
与杨卓林、徐锡麟的事迹相仿佛的还有李燮和、陈方度1911年谋刺广州巡警道王秉恩、蒋翊武谋杀湖广总督瑞徵等,都多少具有与武装起义相互配合的意思,都是以个人生命去换取武装起义的成功。
武装起义失败后,革命残部为报仇,对那些残酷镇压起义的清廷官员给予报复,并防止这些官员以后继续残杀革命党人,这方面的例子也有很多,最突出的莫过于汪兆铭1910年前往北京谋杀摄政王。这是以最小代价换取最大成功。
类似情形还有黄花岗起义失败后,黄兴等人复仇心切,试图用个人暗杀手段解决几个清廷大员,派遣支那暗杀团成员林冠慈、陈敬岳刺杀广东水师提督李准。8月13日,林、陈按计划行动,投掷炸弹重伤李准,林冠慈当场被李的卫队乱抢打死,陈敬岳被捕后被杀。
李准受伤后闭门不出,革命党人无计可施,毫无办法。适逢新任广州将军凤山到任,黄兴改以凤山为刺杀目标。为防失手,改用重型炸弹,并在其中装有毒药。后在凤山经过的路口,还真的就这样得手,凤山当场毙命。
在谈到清末最后一段时间的暗杀事件,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张先培等人刺杀袁世凯,彭家珍刺杀良弼。这两起谋杀案,主要功能是惩处元凶巨恶,有杀一儆百的意思。
当南北和谈进入胶着状态,革命党人以为是袁世凯从中捣鬼,为消除隐患,尽早结束南北纷争,革命党人决定对袁世凯动手。1912年1月10日,彭家珍、罗明典、张先培、郑毓秀、钱铁如、傅思训等十多名暗杀团成员提前埋伏在袁世凯早朝必经之路,准备袭击。十时许,袁世凯的车队途径革命党人设伏地点,立即遭到激烈的炸弹袭击,袁世凯的座驾被炸翻。不过袁世凯并没有在这个座驾里,而是骑马前行,得以乘机逃命,躲过一劫。
如果从客观效果看,革命党人对袁世凯的行动恰恰帮了袁世凯的忙,因为此前清廷内部强硬派认为袁世凯与革命党有关联,现在革命党对袁世凯下手,证明袁世凯对清廷的忠诚,这就为清帝后来和平退位预留了机会。
与刺杀袁世凯情形相仿佛的是彭家珍杀良弼。良弼是清廷内部强硬派宗社党的领袖,是南北和谈、清帝退位的最大障碍。为了清除良弼,革命党人彭家珍决定单独行动。1912年1月26日晚,化妆后的彭家珍来到良弼官邸,得门卫同意,在门前恭候。半夜时分,良弼归来,彭家珍迅即出手,投掷炸弹,良弼重伤,稍后死去。彭家珍当场毙命,壮烈殉国。
良弼死,大局定,宗社党鸟兽散,清帝退位水到渠成。
2暴动:革命的主要方式
同盟会成立一年后,孙中山就和章太炎及黄兴等人制定了一份《革命方略》,以作为同盟会此后工作指导方针。这个方略包含《军政府宣言》、《军政府与各国民军之条件》、《招军章程》、《招降清朝兵勇条件》、《略地规则》、《对外宣言》、《招降满洲将士布告》、《扫除租税厘捐》等文件。由于这些文件制定在同盟会发展比较顺利而清廷的政治改革尚未完全启动时,所以革命党人此时情绪比较乐观,以为义师所指,就能推翻清廷,建立军政府,就能使中国从满洲人两百多年殖民统治中解放出来。所以《革命方略》对夺取政权后的建设有很多设计,提出军法时期、约法时期这样对后来影响很大的政治概念。
《革命方略》的重点,是以武装的革命反抗、推翻武装的反革命,所以这份文件对武装斗争,对暴力革命给予非常正面的肯定和讴歌,以为革命党人之所以不与满洲殖民者合作,不愿介入满洲人主导的政治变革进程,主要是因为两百年来满洲人的政治统治足以证明这些改革不可信,与其瞎耽误功夫浪费时间蹉跎岁月,不如下定决心,用最简洁的办法推翻这个反动政权,重建汉族人的国家。至于为什么一定要说满洲人为异族政权,并没有多少道理,只是革命党人坚持不懈这样说,三人成虎,许多人也就觉得满洲人建立的大清国还真有点儿像外来政权,应该驱逐。
革命党人有自己的政治理想,但革命党人并没有自己的力量特别是军事力量,所谓推翻满清,其实只能利用甲午战争之后各地不断兴起或恢复的秘密结社也即会党,还有就是清政府在1895年之后建立的新军,因为这批新军在接受东西洋军事训练的同时,也多少接受了东西洋各国近代的新思想。
在利用会党、马贼等民间力量反抗清廷时,革命党人能够做的,其实就是利用在海外通过华侨华人募集来的钱购买武器弹药,然后将这些武器弹药交给这些民间力量,同时也要给他们一些钱作为补偿或军饷,这是同盟会成立后组织的重大武装起义使用最多的一种手段。而这些革命党领袖基本上处于流动状态,大部分时间生活在国外,偶尔通过特殊渠道返回国内,进行策动,因而这些起义从根本上说没有真正的民意基础,不可能建立巩固的根据地,不可能从根本上震撼清政府的政治统治。
同盟会成立后构成一定影响力的武装起义,还是从1906年的萍浏醴起义开始算起。湖南的醴陵、浏阳和江西的萍乡、万载等县,为湖南、江西两省交界处,其实就是一个三不管的地方,因此是长江中游哥老会分支洪江会的活动区域。
在同盟会成立前,由黄兴任会长的华兴会谋划在慈禧太后七十大寿时举行一次起义,在省城长沙进行一次连环爆炸,最好炸死前来行礼的清廷高官,然后乘机起事,扩大战果。只是华兴会本身的力量还是比较弱小,为了这次起义,华兴会只好联络各地会党共同参与,军事行动的实际领导人就是洪江会首领马福益。然而由于风声走漏,华兴会长沙起义未及举行就被官府获知,黄兴、宋教仁、陈天华、刘揆一等分头逃走,马福益或许因为江湖背景,相信有办法逃脱朝廷追捕,不料被官府抓获并被杀害。
黄兴、宋教仁等人先后逃往日本,他们在那里与孙中山会合并于第二年联合成立了同盟会,华兴会作为一个独立组织不再存在,但同盟会的总部支部其实就是原来华兴会的那些人,他们的工作重点依然是两湖即长江中游一带。
1906年春,刘道一、蔡绍南受同盟会东京总部的委派返回湖南秘密发动会党或新军寻机起事,很快与华兴会旧部蒋翊武等人以及会党首领龚春台等取得联系。根据黄兴的指示,他们决定利用会党力量在萍浏醴三地同时发动,然后分兵进攻长沙、南昌,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还要充分利用军队中力量一起参与,因为会党不仅缺乏武器装备,而且缺少训练,无法持久,起义能否成功就看能动员多少新军反戈一击。
经过一段时间筹备,他们帮助龚春台联络哥老会各部,并重建了“六龙山洪江会”,推龚春台为大哥,确立接受同盟会领导,以反满兴汉为宗旨。虽然保留了江湖会党的习惯、习气和做派,但毕竟接受了同盟会的领导,成为同盟会后来举行起义的重要凭借。
在同盟会的帮助下,六龙山洪江会发展迅猛,很快就集结了十万之众。只是人数众多并不意味着力量强大,反而因人数众多容易走漏风声。1906年底,龚春台、蔡绍南等通过各路码头发动起义,起义军迅速占领浏阳、萍乡一些地方,但由于起义军组织涣散、装备太差,起义在清军大规模围剿下很快结束,阵亡或被捕被杀害的义军将士不计其数。
当刘道一等人策划湘赣交界地区起义前后,孙中山也在利用地缘优势经营两广。他一直希望能在那里突破,因为那里不仅是他的故乡,人头熟,更重要的是那里天高皇帝远,大规模清军调动并不是那么容易。他希望在两广获得突破后,据两广为根据地,然后大举北伐,其内心深处的模仿对象大约就是洪秀全和他的天平军。孙中山后来在民国时代几次以两广为根据地策动革命,其实都有类似考虑。
在两广,孙中山依靠或者说凭借的力量与黄兴等人在两湖非常相似,主要也是会党,而且由于两广滨临大海,不仅方便接受从海外运送来的军火、人力、物力,更重要的是便于撤退,便于转移。孙中山的目标只是要不断惊动清廷,因为他从两广打到北京,不是不可能,而是根本不知要打到何年何月。
尽管如此,孙中山还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自从1894年发誓推翻清朝以后,孙中山一次又一次地在两广发动武装起义,那真是英勇不屈,屡败屡战。1907年春,随着清廷立宪步伐加快,革命危机日趋加深,孙中山也加快了武装起义步伐,干脆在河内设立了比较固定的指挥机关,全面策划和指挥在两广及其周边地区的武装起义,于是有1907年的黄冈起义、七女湖起义、防城起义、镇南关起义,以及1908年的钦州马笃山起义、河口起义等。这些起义虽然无不以失败而结束,无不付出沉重代价,但这些失败丝毫没有使孙中山、黄兴等革命领袖失去信心,相反,他们在失败中看到了希望,在失败中找到了经验。由此完全可以相信,假如不是辛亥革命获得了成功,不论革命党人怎样边缘化,怎样人数萎缩,相信孙中山一定都不会放弃,一定会坚持武装斗争到底。
3民变:革命的背景与铺垫
1895年的《马关条约》允许外国人到中国自由办厂开矿,中国由此进入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工业化时期,大规模的铁路建设、矿产资源开采,各大中心城市相继成型,使大量农村人口因各种原因脱离土地,或是因为土地被工业发展所征用,或因乡村太穷流浪城市。总而言之,1895年之后的中国社会流动人口日益增加,社会骚乱和社会冲突必然呈增长趋势。1900年义和团运动兴起可能还有其他原因,但明显的一个特征就是大量无工作无合法收入的流民普遍存在于城乡。
《辛丑条约》后,中国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清廷先是以新政相号召,继则开始轰轰烈烈的预备立宪运动。按照过去的说法,群众性骚乱或社会冲突一定是人民群众对腐朽政治的反抗,是一种体制性抗争。现在清廷新政了,立宪了,社会不是更安定了更和谐了,而是相反,社会骚乱和社会冲突却在这几年大幅度增加。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是人民不能认同政治变革,还是另有原因在?
其实,在中国传统社会,甚至在非传统的现代社会,中国人对于政治并没有特别偏爱,假如不是政治找来,一般地说,老百姓并不关心政治上谁上台谁下台,这不是中国人没有政治常识,需要政治启蒙,而是中国政治传统使然。按照中国政治传统,政治从来就是“食肉者”的事情,只要这些职业政治家能够把持基本的社会公平,老百姓乐于放弃手中的权力,不会对政治有什么特别兴趣。老百姓的关怀是非常实在的,就是生老病死、吃穿住行,就是最简单又最实际的物质生活。
那么从这种观点看,为什么当新政发生后,当预备立宪发生后,中国社会的内在紧张不是消解了减弱了,而是更趋紧张更趋严重了呢?要弄清这中间的因果关联,还得从中国政治特征上找。
中国政治在很多时候最崇尚无为,君主无为,人民安宁。君主整天张罗着这事那事,人民不厌其烦。由此观察1901年之后的新政,中国政治生活其实走上了与先前很不一样的道路,新政本身就是一种作为,由新政又带动了相关各种各样的外观设施与事情,新政几乎没有考虑老百姓的实际力量,总是碍于西方文明的影响,以为事事处处都应该无条件模仿西方。不知治有本末,功有缓急;不知国之强弱,在于能否得人心,而不是徒有外表,徒有高楼大厦。新政处处要用钱,而那时国库空虚,每兴一事,必增一税或必加一赋,于是民怨沸腾,铤而走险。一旦民众的负担超过了他们实际上可以负担的界限,达到临界点,那么社会骚乱社会动荡就必不可免。这是清末十年社会冲突的关键。所以社会管理与社会控制方面,清廷最注意的要点就是一再重申不得向百姓随意加租随意加税,希望用最小代价去换取社会进步与发展。
然而朝廷的希望与要求每每落空。地方政府与豪强总是借着新政进行实体性建设,朝廷号召新政要建新学校,地方政府和豪强就乘机向民众摊派,向政府请款;朝廷号召办警察,维持地方秩序,地方政府与豪强也借机向民众征收保护费;朝廷鼓励各地重视商业开发实业,地方政府和豪强也利用这个机会向商贾征收各种名目的苛捐杂税。总而言之,任何有为的政治,都会被地方所滥用,于是新政的效果不是给一般民众带来什么实际利益,而是随着新政项目的增加而增加了许多无端的苛捐杂税额外负担。这就是晚清最后十年社会冲突没有随着新政随着预备立宪而减少反而日趋增多的根本原因。
朝廷每一个有作为的新政,都成为地方政府尤其是豪强的一个商业机会,这些新政当然也给百姓带来一些好处,比如兴学、保商等。但从总体上说,从具体生活感受说,由于新政几乎都需要老百姓提供经济协助,因而新政越多,对老百姓来说就是负担越重,出钱越多。
有的地方精明的领导人或许会实行有节制的“养鱼”政策,不会一次性将老百姓盘剥干净,而是注意适度,注意让老百姓活下去。而有的地方,由于主事者短视或者太贪婪,总是竭泽而渔,所以使得那些地方的百姓不论坐商还是流民,总是处于贫困状态。于是民怨沸腾,社会冲突加剧。最严重的就像1910年在长沙发生的抢米风潮,这里虽然有自然灾害的因素,但自然灾害并没有使所有人没有粮食吃,而是有人饿死,有人反而乘着这样的机会做大米生意,赚取巨额利润。仔细分析长沙抢米风潮的根源,除了豪强、劣绅乘机赚钱外,也有地方政府乘机攫取不法利益,不顾人民死活的情事。
地方豪强是晚清十年社会冲突的根源,地方政府是地方豪强的政治靠山和分赃者。但是奇怪的是,清末十年所有社会冲突又总是被他们的话语强势所扭曲,原本毫无政治诉求的具体纷争,总是被地方豪强与地方政府相互勾结演化成一个政治的或者反政府,或者反体制的事件。他们按照这个口径向上一级汇报,这样既能洗刷他们的责任,又能激起上一级乃至朝廷的愤怒,所以晚清十年虽然每一个具体的经济诉求都被掩饰下来了,每一场社会冲突社会骚乱都被强力镇压或劝说下来了,但问题并没有解决,火种依然存在。
对于地方豪强操控社会的情形,清廷当然并不是一点都不知道,只是由于体制方面的原因,因为不管是地方政府,还是豪强,他们毕竟都是清廷政治统治的基础,因此朝廷对于他们总是睁只眼闭只眼,总是能让一分是一分,得过且过,大致以社会平稳不出大乱子为目标。所以,即便某个地方发生了群体性事件,只要地方政府息事宁人平息了事态,朝廷对于这些地方政府也就不再深究,更不会从中总结更深层的原因。
清廷对于群体性骚动的处理方式,基本上以地方政府和地方豪强的意见为依归,没有充分尊重民间意识,没有重视下层民众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和微弱反抗,结果原本并不联网成片的孤立性的民众骚乱,终于相互激荡相互影响,局部骚乱逐步扩大规模,先前被严格控制和打压的秘密结社通过各种各样方式死灰复燃,并逐步介入各地社会冲突与社会骚乱,连年不断逐年增多的社会动荡逐步成为反体制革命者可以操控的工具。统治者无法照旧统治下去,统治者的政治危机终于酿成革命高潮。从这个意义上说,晚清十年的民变,就构成了中国革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来源:马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