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作出合理的政治决策,务必要有一个展望未来的设想
——乔治·奥威尔

没有人是座孤岛,独自一人,每个人都是一座大陆的一片,是大地的一部分。如果一小块泥土被海水卷走,欧洲就是少了一点,如同一座海岬少了一点一样;任何人的死亡都是对我的缩小,因为我是处于人类中;因此不必去知道丧钟为谁而鸣,它就是为你而鸣。
——(英)约翰·多思(诗人)

两个囚犯,一个白人和另一个黑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两人从被铁链拴在一起的囚犯队伍中逃了出来。但不幸,他们又掉进了陡且滑的深沟里。一开始其中一个人还曾经费力地往上爬,有几次也差上点就爬出了深沟,可最终这一次次的努力都是徒劳的,因为他的另一只手既就是已摸到沟顶,可另外一只手还紧紧地和沟底的人拴在一起。

最后,他们爬出深沟,成功地获得了自由,其主要原因便是两人既能共同直面被绑在一起的环境和现实,又能同心协力地往前爬!这便是由悉尼·普瓦蒂耶主演的老电影《抗逆英雄》中的一个片段,其带给我们的感悟则是:两个不同群体却面对着由共同历史和环境而造成的艰难生存境遇,若不相互依赖,其中的任何一个群体都不可能侥幸获得成功。

如果警察要求出示通行证而你恰好又没有带在身上,就被视为违法,即使解释你只是出来买包烟,通行证忘在办公室的西装口袋里,也无济于事.你必须出示通行证,否则就得加入蔚为壮观的被带上了手铐的违法者的长队,而警察则等着把足够的人塞进一辆辆军车。这一切带来的日复一日的当众侮辱是难以言表的,在他们眼里,关键在于你是[ ]人,这是最重要的事实,而不是你其实也是人……

在此我只是想和亲爱的读者做个小小的填字游戏,绝非贾平凹们的此处删去多少字半遮半掩式的色惑。我相信若仅凭直觉和生活经验,恰好又没有读过《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这本书的话,大多数人会在空格里填上“农村人”或者“外地人”的。其实,上面我所引用的这段文字,便是南非前大主教德斯蒙德·图图在讲述南非黑人在种族隔离制度下的境遇,并非孙志刚的惨案发生后,我们的传媒在揭露维持了数十年的、罪恶的“收容遣送办法”下发生的惨案。而图图大主教所讲述的这件事其发生的时间,则是20世纪60年代。

而再回过头来看看我们的孙志刚,你不得不说他是“幸运”的,因为他的家人不但和专案小组签订了“国家赔偿协议”(为什么是国家赔偿?纳税人的税款中也包括这类项目?),并且据记者推测赔偿金额不少于50万人民币(见《三联生活周刊》2003年第6期《孙志刚之死谁来负责?》一文),尽管从湖北老家赶来的孙母在火化前见儿子最后一面时曾悲恸:“赔我再多的钱也没用,我不想要他们的钱,只想要我的儿子!”但我们必须面对一个现实:这个结果是经过了多少媒体工作者和来自民间的自由知识人共同冒着风险呼吁和坚持,是“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亲自督办”,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公安部长周永康“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明确指示要坚决依法彻底查办”,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指示“要严惩杀手,还孙志刚及其亲属一个公道”才得到的一个结果!而在此前发生在我们的现实中的和孙志刚有类同遭遇的案例,又是个什么样子呢?我不妨将刊载在全国各地公开媒体上的不分相似个案抄录如下:

成都传媒以《袖箍查暂住证幼女受惊跳楼责任谁负》为题报导:蒋斌和杨春蓉夫妇都是乐至县人,在成都荷花池做服装生意已经6年,现暂住在成都青龙场乡将军碑村7社。据给蒋斌打工的丁继春介绍,2001年9月8日下午3时20分左右,他正在3楼楼梯间熨衣服。6岁的蒋丹突然从一楼跑上来,说有人来查暂住证,然后跑上4楼的小杂物间躲了起来。接着,他和另3个工人一起跑到楼顶。

一会儿,上来一个戴红袖箍的人,说要查4个人的暂住证。4人解释说都办了暂住证,但放在老板那儿,只有等老板回来才拿得到。“红袖箍”不听,说没有暂住证就跟他走。丁继春走在最后,刚走到3楼和4楼间的楼梯时,他听见“咚”的一声,随后便听见楼下很多人在大喊:“有人掉下来了!”他急忙返回楼上推开杂物间的门,发现窗户开着,小蒋丹不见了。事发不久,蒋斌和杨春蓉回家,他们首先看到的是躺在血泊中的女儿,已经人事不省。4名协管员则坐在一辆无牌、无照的和安车上想要开走,被群众紧紧围着。几个人已将“红袖箍”取了下来。蒋斌哀求4名协管员把孩子送到医院,对方回答没有司机,然后一个个趁乱溜走了。后成都416医院对小蒋丹的诊断结果是:左侧枕叶脑挫伤、左侧枕骨颞骨骨折、颅内淤血,左侧肱骨折断。医院已下了《病危通知书》,蒋丹的父母准备告状。而这几个带红袖箍的人在自己的社交环境中见了小蒋丹这样的小女孩,可能也会很慈祥,一个才6岁的孩子,见了戴红袖箍的人就像当年百姓见日本鬼子,可是为什么只要戴上了这个没有什么法律效应的红袖箍,事情的整个性质就变了呢?

2001年11月8日,《新快报》以《没有暂住证深圳民工疑被当街打死》报道:2001年10月25日,对于四川资中县的谢敏一家人来说是个黑色的日子。这天,谢敏年仅23岁的丈夫蔡刚,在被深圳龙新派出所工作人员清查证件过程中离奇死亡。有目击者说,蔡刚是被派出所治安员和便衣警殴打致死的,而派出所负责人则对打人一事予以坚决否认。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死者蔡刚生前所在单位——中铁建厂局鹏达花园项目部。据事发当晚陪同蔡刚的何某讲,10月25日晚7时半左右,他陪同蔡刚到工地附近的一个士多店给在北京的妻子打电话,尔后,两人就在该店看电视。大约8时许,龙港镇龙新派出所的一辆警车在小店门口停下,下来七八个人来查暂住证。因为没有暂住证,害怕被抓住罚款,他们便拔腿向外头分头逃去。殊料,过不多久,就有老乡说蔡刚死在了新光汽车修配厂门口。

蔡刚的工友杨某自称目击了事件全过程,他告诉记者,“因为我有暂住证,所以当时没有跑。我是亲眼看见蔡刚被人打死的,由于蔡刚穿的是拖鞋,结果没跑多远,就被一个治安员和一个看上去像是便衣的警察抓住。两人三两下就把蔡刚打倒在地,然后将其扔在新光汽车修配厂门前的沙堆上,扬长而去”。与蔡刚不同班组的彭某则称,当晚大约9时多,他外出买烟,结果听说蔡刚被人打死了,出于老乡情谊,他立即返回宿舍,叫来正在打扑克牌的3个老乡一同前往看个究竟。此时,蔡刚身上的衣服已被人脱去,仅剩下裤头。仗着以前当过兵,彭某上前有食指探了一下蔡刚的鼻孔,发现蔡已完全没了呼吸。他称,当时蔡的嘴角有些许血迹,下巴部有明显伤痕,估计为勾拳所致。其双眼则外睁,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同时他还发现蔡的裆部有肿胀。正当他要进一步看个仔细时,被新派出所工作人员厉声喝止。此后派出所坚称无打人一事……(报导记者:康海峰)

2002年12月10日《羊城晚报》以《民工倾诉民声:如此检查暂住证让我心痛》为题报导:本报本版11月29日有关暂住证的报道刊出以后,引发了读者的强烈反响。最近一周以来,编辑部电话不断,传真不断。他们或用声音或用文字,向编辑记者倾诉他们不快的甚至是痛苦的经历。

治安员踢开卫生间的门。本人原来在东莞莞城属于罗一居委会治安队官辖的出租屋。一天晚上治安队又来检查,我女朋友已经开了大门(套间)让他们进来,而我下在卫生间里洗澡,一身的香皂泡沫。穿着迷彩服的治安队的人就把卫生间的门给踢开了,连门锁都被踢坏。等我出来后问其为什么要把门踢开?答案是:要你出来,你就得马上给我出来。事后我真的很气愤,但是我却极其无奈。――一名在东莞工作的外来工

出差东莞也被罚款本人地去年8月份在东莞凤岗镇也有因无暂住证被罚款的不快经历。本人工作地点是在深圳松岗,那天只是去东莞看望朋友,路上被当地的治安队盘问,对方在得知没东莞暂住证后,不理本人多次解释,最后送到凤岗镇派出所后就对我们说只要交200多元就当场可以走,我为了不影响工作只好交了罚款。——南海李生

逛逛商店也被抓。我一个同学去年五·一在街上买鞋,硬是关了一晚,再用300元买出来,如果没人交钱赎出人,则要送到樟木劳改所劳改半年再遣送原地。我一个客户从外地来,在总站一下车就被抓了起来,愣关了一晚,我又用300元买出来,气得我吐血。

找工被送进收容所两周前,我一位姓林的战友夫妇从海南琼中县来找我,请我与他俩到东莞樟木头的省收容所领回被收容的儿子及其同学。数人几经波折,小孩终于领到了。经向他们认真查问,获知他俩只是在风岗镇工业区长工作时,在路上被凤岗汉安队查暂住证,当时他俩身份证在身上,晚上在旅店住宿,行李发票也在旅店,随后,即被治安队员告知一是“自愿”填一份遣送原籍的表格,一是拘留十五天,无奈之下,只好选择“自愿”遣返。

——读者黎少华

暗角里冲出治安队员在东莞厚街我已生活了四年,尤其在附近的几个管理区,那些治安队简直无法无天!人他白天查(暂住证),深更半夜也查。例如上月初,我外地的两个朋友来玩,吃完饭一起在厚街康乐南路看夜市,冷不防被几个躲在暗角的治安队人员拉住。“有没有暂住证?”我说在公司没带来,他们二话不说就推我们上了黑黑的厢式四轮车,一起关在一间让人窒息的小屋里,然后大声说:“没有暂住证的可以拿200元自保!”而那些有暂住证没带在身上的人于是提出借用他们的电话向公司索取时,他们竟然要求一个电话收取十元!他们真的是为社会治安吗?只要交200元钱就可以走人,那么若真有杀人犯只要交了钱就成了良民了吗?

——东莞厚街一个普通打工仔

吓坏了小女儿1998年冬天,妻子和女儿来中山看我。我在中山石岐老安山临时租了一间房子住,住进去第二天,治安员查房,我们拿身份证、结婚证给他们看,但是都不行,没有暂住证罚款每人80元,我跟他们解释就遭到大声训斥及谩骂,不给钱就要带我们走,吓得四岁的女儿大哭,说:“爸爸,我们回家吧”。我怕吓坏小孩就给了他们240元钱,到现在女儿已经上二年级了,说让她来广东,她不肯,说广东有坏蛋。

——中山外来工

十点后才敢上街买菜1998年,一个朋友在中山市三乡镇雅居乐花园租了一间房子,刚住下一星期工没找到,晚上遇上查房,他没暂住证,治安员说:“跟我们去治安室”,结果到治安室不由分说,推上车送到了阳江监狱,在阳江监狱一星期,朋友送去600元钱,才放凶出来。

前两个月,我闪在东莞市平镇旗岭泵站做工艺买日用品要到最近的九江水村去买,但村口每天早上7时10分都查暂住证,晚上也查,我们买菜的人都要等到10时以后才敢去,如果抓到罚款50元,办一个暂住证要120元。我们在工地上干几天又要去下一个工地,如果办暂住证,哪办得及?

——外来工士超

途经中山要交钱我是一位打工仔,现在珠海工作,我朋友何桂芳在珠海三美电机公司工作,昨天去中山十四村(靠近珠海翠珠工业区)买菜,被中山市金斗派出所抓住,扣押、罚款。我朋友有珠海的暂住证,为什么去一阵子中山就要中山暂住证?

此类事件,在十四村出现太多,而且办中山暂住证要到指定的照相馆,那里的照相馆价格比正常价贵3-4倍(正常价4元/次,指定点14元/次),并且,还每个月收取12元的治安管理费??????

——珠海刘姓读者

2001年8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1999年10月4日夜里,长期在广州从事装修工作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三隆镇25岁青年农民张森,在路经广州市白云区松州街地段时,因没有随身携带暂住证而被该街道派出所警察带回所里留置。此后,张森的历程无疑是走到了“人间地狱”。

10月5日,尚被置留在广州市白云公安分局松州街派出所的张森给同在广州务工的叔父张德裕打电话,说自已被派出所“拘留”,要张德裕带200元到派出所赎领。由于路途较远,匆忙赶到派出所的张德裕被告知,张森已被送到广州市收容站。

10月7日,张德裕再次接到张森的电话,说自己丙在位于广州市沙河地区的收容站,请张德裕马上带800元前来赎领。待他好不容易东挪西借筹足800元并于当天下午赶到收容站时,被工作人员告知“这里没有这个人”。

“直到侄子死后我才知道,在我到达前的一刻,张森刚刚被押往该站位于从化山区的大尖山分站。”憨厚的张德裕至今还认为,是自己的“没用”害死了张森,“如果我早一点赶到,他就不会死了”。

10月19日下午16时许,失去张森音信多日的张德裕突然接到增顸城市镇龙镇康宁医院(广州市卫生局指定的病患“盲流”收治医院——记者注)一位自称姓洪的医生的电话,称张森因伤病被送到该院医治,希望他带600元前来缴纳治疗费用,还说“伤势严重快带钱来”。谁知次日上处8时左右,就在张德裕怀揣借来的600元准备上路之际,洪医生却在电话里给他传来噩耗:张森已于早晨死亡!张德裕赶到医院,按要求交了200元没有得收据的“医疗费”后,他提出要见侄子的尸体,但洪医生说:尸体已送火葬场,“明天再来”。

10月21日,张德裕等4名亲属在洪医生的陪同下来到增城市殡仪馆,验证了张森的尸体。他们4人在后来提供给法庭的书证上这样描述了当时所见……解开死者的衣服,只见胸部呈紫黑色,下阴处肿胀,惨不忍睹……见此惨状,张德裕即要求申请法医鉴定,但陪同的洪医生却以“威胁”的口气逼迫亲属在火化单上签字:尸体不许在这停留,否则作无主尸强行火化,届时你们连骨灰都拿不到。

就这样,一个健壮的生命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又:2001年6月19日晚21时许,长期在沈阳开小饭店的抚顺市顺城区刘尔村村民朴永根,因没办暂住证被沈河工区团结路派出所民警带回所里留置。

朴永根的女儿朴菊花好不容易东挪西借筹足了500元钱,准备赎领父亲回家,6月26日晚19时却突然接到抚顺亲戚传来的噩耗:快回来吧,你父亲不行了。

当晚,朴菊花在抚顺市第二医院见到了昏迷不醒的父亲。此时的朴永根从双膝到腹部呈现出漆黑一片,双臂两大块肌肉和后背一大曜肌肉被毒打至脱落,臀部不停地渗血染红了大半张床单,小便处肿胀成一个黑色的气球,整个人已不复原样,惨不忍睹。虽经全力抢救,朴永根终因多发性外伤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和心功能衰竭,于7月11日晚身亡,年仅42岁。

沈阳市收容站站长王宝林承认,朴永根在收容遣站里遭到毒打。

2003年13期《财经》杂志以《一个八旬老翁的收容》为题报导:2000年5月22日上午,从1986年开始就一直在深圳与家人一起生活的银湖辖区居民袁文像往常一样外出八卦三路一带散步,在路上遇到了深圳上林派出所工作人员盘查,袁文一再说明情况,但执法人员横竖不听解释,认定袁文是“三无人员”,当即将他送到了**收容所。

在收容所呆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上午,袁文和一帮“三无人员”一起,又被送到了省内另一收容所。该收容所见袁文年迈体弱,怕出意外,没有收留,老人只好在街上一直游荡。

当天下午,在路上游荡的可怜老人被路人发现,觉得奇怪,问清情况后,出于同情,当天将他送回到深圳。

袁文的子女在他“失踪”的几天里,到处寻找,几经波折才得知老人被收容,他们当即到收容所查找老人下落,发现收容所的电脑记录下居然把80岁老人变成了30岁的小伙子。

2001年4月,袁文上告上林派出所和深圳市民政局,2001年7月、8月,福田区法院先后两次开庭审理此案。最后,福田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袁文没有深圳经济特区常住户口,进入深圳应当办理有效证件或暂住证。对该情形,上林派出所有权将袁文移交民政部门遣离特区。对上林派出所移交的遣离人员,深圳收容站有权将其遣离特区。幸而在2003年6月24日,深圳市收容遣站将摘下了“深圳市收容遣关创始站”的牌子时,深圳市中院下发了以“深圳市收容遣送站”和深圳上林派出所为被告的“八旬老人被收容”一案的判决书:撤消深圳市福田区法院的一审判决;确认两被告行为违法;两被告赔偿原告误工、餐费、交通费用等8977元;不支付原告要求的3万元精神赔偿等。——报导记者谢孝国

2002年11月29日,《羊城晚报》以《外来妹被打成脑震荡只因暂住证迟到一步》为题报导:2002年4 月29日晚上9时许,在厚街东莞胜得电器配件有限公司的主办会计王静与旧同事在出租屋里叙旧,五名着制服的厚街镇治安员闯进来查暂住证。王静的暂住证因厂里统下办理,未发下来,便给他们看厂牌与身份证。可治安员看也不看,破口大骂,威胁要抓她回治安队。王静当晚要值班,要求打电话回厂里请假,治安员不许,骂声愈烈。王静刚说了一句“你们为什么骂人?”就被一名叫阿海的治安员一牶打倒在地,未等她爬起来,另两名治安员也上来毒打。她说自己被治安员抓住头发从二楼拖到一楼,又被抓着头发往水泥地上撞而致昏迷。当她醒来,发现自己已经被拘留在治安室里,醒扣,治安队员又抓住她的头发往禁闭室拖,再施牶脚,直至王静再次昏迷。

第二天,胜得厂的同事和经理将昏迷的王静送到方树泉医院急诊部抢救,医生诊断结果是脑震荡,医治长达半年之久。11月,王静曾在厚街派出所的干警的陪同下做过法医鉴定,鉴定说好留有后遗症。被打半个月后,她的暂住证发下来了,号码是3522002014092.

——报道记者:李银

2002年2月21日《新快报以《只因没有暂往证,两青年在深圳被治安员打成重伤》为题报道:据两名在惠州工作的湖北青年胡华斌和郑武华称:初一晚上10时30分,他们在松岗广场观赏完烟花后,在松岗东方村闲逛时,遇到两名该村的治安队员检查证件,两人称只有身份证,没有暂住证后,治安员命令其蹲下并用钢管猛打其双腿,随后又招来六七名治安员一起殴打他们,两个被打致昏迷不醒。

看到两人昏过去后,治安队员为证实他们死了没有,便有香烟烫手、打火机烧手背等残忍办法试探,得知两人尚未死后,治安员便找不一名三轮车夫将他们扔掉。

三轮车夫将两人带离东方村治安队(东方10队)门外的现场后,并没有扔掉他们,途中二人醒来,神智稍微清醒的郑武华将一名老乡的电话告知三轮车夫,车夫将他们送到这名老乡家里,那名老乡当即报了案。———报导记者:陈志兵、实习生覃健

2003年6月10日的《三湘都市报》发表了一篇在我看来将载入史岫的报道,题目叫《滴血的收容——涟源遣送站不交钱就活活打死》,这篇报道揭开了“收容经济”的血腥和无耻,将维持“收容经济”的手段公力绑架问题第一次比较全面系统地殿示在公众面前,收容遣送制度……用来对涌入城市的无业人员和灾民进行收容救济、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措施,由政府财政拨款,到1998年,仅有10名员工的涟源,为了广开财源,该站站长肖某决定施行《最低收费标准》。标准中将偷、扒、吸毒、卖淫、随车叫卖及一般流浪乞讨售货员为A、B、C三类,分别按省内、省外、市内不同档次,10日以下每人收取1000元、800元、700元不等管理费,10日以上则按每人1400元、1200元、900元等不同的标准收取。此外,羁押人员按每天30元收取,外流人员劳动输出工价与用人单位具体协商而定,标准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按照这个标准,几年中,在站里负责财务的敦先礼统计的资金有近320万元。

涟源市收容遣送站创收的办法分别是:1、勾结派出所,即要保证有足够的收入,便须得有“充裕”的被收容人员。为此,1997年,敦先礼与该市火车站派出所协商,并达成口头协议:派出所民警每送来一个可得回扣50元,联防队员每捉一人工钱为5元。2、剥夺被收容者的人身自由和身上的所人财产,即人送进来以后,收遣站第一件事就是对他们进行彻底的搜身,鞋底、衣袖,甚至包括下身都不放过,搜出来的钱据为己有(私分)。3、拍恐吓电报,向被收容家属勒索,即向被收容人员家里打电报、电话,是收遣站创收的主要手段。4、火车站捉拿农民,即:每年7月是收遣站创收的黄金时期。每年这时侯贵州、怀化等地的农民,都会有组织地到长沙、湘潭等地帮人家双抢打零工。收遣站这时便会与派出所联合在火车站等路口设卡,“生意”好时一天就能捉住几十人农民,把他们身上的钱财搜刮完后,再派他们其中的一名或两名代表回乡去取钱,其作留下当人质,一般每人300元――400元不等。单1999年7月12日至15日,收遣站便拦路捉住路过涟源的花垣县农民46人,从他们身上共搜得现金776.2元。5、上广州“进货”,即涟源县级市“资源”有限制,收遣站便派人派车到广东等地收容机构去联系“业务”,花50元/人左右的价格把他们拉到涟源来,再对这些人进行“剥皮抽筋”。据不完全统计,仅2001年到2202年11月,收遣站此一项“业务”便收入80余万无元》6、敲诈不成则苦役甚至死亡伺侯即实在收不到钱,收遣站便强迫他们劳动,并不支付一分钱工资。另外,被强行捉进来的农民90%的人都有各种证件,并非“三无人员”。而站里开会时有关领导也一再强调,凡是进站有证件的一律要写成“三无人员”,这不是收费的理由,二来还可以应付上级的检查。该收遣站每年收押3000-4000人,高峰进一年可收押近6000人。浙江兰溪的林茂正因不满被强迫劳动与收遣站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在吃中饭时被人打成重伤,后致死。此外,收遣站内还设有2间禁闭室,专门用来体罚没钱的被收容人员。几年下来,收遣站共添置了手铐50余副、电棒10多根以及军用刀等物。

另据广州媒体报道,公开揭露这上恶行的郭先礼先生已逃离当地,开始匿名打工。

2002年3月7日,《南方周末》以《抨击户籍制度改变他的一生》报导:在10年前,当时还是云南省检察院政治部一名国家干部的黄庆因为写了一封抨击户籍制度的信,遭受了两年的牢狱之灾,背的是平常人难以承受的罪名——“反革命宣传煽动罪”。他的人生从此改变。黄庆平静地说:“我从来没有想到写一封信反映一下问题会带来那么严重的后果。1991年我儿子读小学一年级,按昆明市的户籍政策,子女户口随母落但我们单位的房子又在五华区,我就打了一个报告,要求把儿子有户口转到我的户口所在地五华区,我跑了很多趟,求了很多人,还是被打了回来,这样,儿子要么每天走将近10公里去西山读书,要么交高价在五华区读书。这种不合理的户口限制,弄得很不公平,所以就于1991年的12月19日发出一封发牢骚的信,我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让昆明市政府改变这种不便合理、不公平的户籍歧视,绝对没有什么反革命企图。”

这封惹了大祸的信约有四五千字,主要的内容是抨击昆明当时的户籍政策,说到悲愤处,黄庆写道:“假如可能的话,一些人恨不得在东站或是在西站挂块牌子‘官渡、西山户口与狗不得入城’”。他批评制定政策者“连起码的辩证法都不懂,只知道用‘堵’的方法控制所谓城区人口,而不是用‘疏’的办法,正确的解决方法是应该制定一些优惠和倾斜政策鼓励人们去官渡、西山区去工作、居住这封信我没有在上面署名,直接寄给了云南省委、昆明市委、市人大等党政机关。我还将此信寄给了地处郊区的云南几家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党委、工会。在给他们的信中我又写了‘如果政府不解决这个问题,就向政府请愿、抗议……’”。

这封信在寄出后的第二天,也就是1991年11月20日,就受到了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有关领导指示,昆明市公安局郑重其事地成立了“11·20”专案组,负责侦破这起“反革命传单案”。破案异乎寻常的简单,因为信就写在云南省检察院的稿纸上。1991年12月16日,因犯有“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行”被逮捕。1992年3月2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认定黄庆犯有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我于1993年1月16日,期满释放出来。‘出来’的第二天,1月17日就被云南省检察院开除公职。四处找工作,但背着‘反革命’罪名,又有谁敢要?”1998年,昆明市的户籍管理政策松动,他的儿子转成五华区户口。———报导记者:曾民

象上述这些惨案用“骇人听闻、禽兽暴行”八个字来定义,都不能表达我此刻心境的万一,可我为了写本文的写作,随手在公开的媒体上一检索,此类案例就是厚厚一叠,仅我手头现有的还有:《中学生迷路被收容断了三根肋骨》、《收容站里被“冒领”险遭强奸19岁少女蒙难48小时》、《妹妹,你在哪里?一个因无暂住证遭警方抓走的“盲流”》、《一个被收容遣送者亲历者的制度之问》、《一个人被收容的惨痛经历》、《武汉大学生经历噩梦般的遣送》、《一个农民在北京被收容的恐怖的九天九夜》、《我兄弟在某特区的遭遇》……

我只所以能硬着头皮把这一桩桩恶例抄录下来,并不是有着阴暗的肆虐心理或者是要给什么人或组织摸黑!因为我明白一个道理:恶只能孳生恶,一个人的权利受到损害,就可能导致一系列的权利受损害的个案发生!

就说在北京吧,就有几百万民工和流动人口,假设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无端受到来自城市方方面面的凌辱和歧视的话,那么天长地久他们就会对这个城市由忍受到仇恨,认为这里不是他们的家园,轻则他们就会开始毁坏城市的公共设施,重者那就难说了。比如说你是一个正春风得意的政府官员、或者是一个腰缠万贯的大亨,你酒足饭饱正在煦风轻拂的街头散着步,突然对面冲上来一个因受了警察凌辱或者老板不给他工钱的农民工,一刀就把你捅死了。你能说违法警察和无礼老板此前的这些恶行与你没关系吗?因为社会是一个整体,同时也是不可分割的。否则,那件当年发生在北京海淀区燕山大酒店门口的高官邹竟萌惨死的凶杀案就不会那么轰动了!

其实,我们社会各阶层的矛盾,已日益沿着户籍和暂住证等这些歧视性的利刃所分割开的界限,在一步步地逼向我们。而我们的一些电视小品和文艺作品却仍在推波助澜式地加深着这条鸿沟,君不见那些东北的男女“笑星”,在小品中不断地用伪漫画式的拙劣丑化着老家的农民或者进城的民工。而只要一打开电视或者有关写农民的书籍,对农民的污名化真是比比皆是:在城市中的肮脏、随地吐痰、不文明、不礼貌、甚至由偷盗到作奸犯科,似乎天然都是农民工干的!在此我不得不说:50多年来表现农村和农民体裁的文艺作品,总体上是失败的,因为此类作品在前30年的主题是所谓的教育农民,而后20多年又大都是挖苦、漫画式的嘲讽农民。

且不要说别人,就是我自己周围的一些平素还颇有社会责任感且为人耿介的朋友,开玩笑时都常常会蔑视地笑骂:“某某,你个农民”或者“看你小子就象个盲流”,这和那个女笑星在电视上用一口东北家乡话夸张地喊着“还盲流呢,离流氓都不远了”的效果绝无二至!可大家却都忽视了,正是这样的一种对农民工的污名化过程,反过来会影响到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认同,甚至于行为方式的恶意仿效。

因此,我曾为“盲流”一词而遍查《辞海》、《辞源》和《法学大词典》之类的权威典籍,可惜均无我们耳熟能详且和新中国户籍制度密切关联的“盲流”二字的词条,最终还是在商务印书馆1994年10月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上找到了它的注释:盲流①盲目流入某地(多指从农村流入城市):盲流人口。②指盲目流入的人。

至于世代相衍着“好出门不如赖在家”的农村人口为什么要“流”入城市?而城市人若“流”入农村又该叫什么?盲流吗?却不得而知。

而1998年修订本的商务版《现代汉语词典》对“民工”的注释则是①在政府号召或动员下参加修筑公路、堤坝或帮助军队运输等工作的人。②指到城市打工的农民。而以笔者的推测“民工”一词的渊源则是该书同一页上“民夫”一词的注解:旧时代为官府、军队服劳役的人。也作民夫。

窃以为:在汉语的特殊语境中,此类与“官”字对应的词汇其等级观念和贬意是再明显不过的了,可大到我们的政府文件、各种公共媒体,小到一直呼吁平等的自由知识分子或称为平民知识分子的人所写的、哪怕是在为这个弱势群体打通诉求管道的文字中,对之娴熟运用的都是约定成俗的,足见其习惯性的强势同化力。用出生地强性作为一个人终身等级标记的身份制社会,其社会阶层阶构的“血统原则”对中国社会结构的演变将意味着什么?!

据《半月谈》内部版2003年第3期:目前,我国进入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已达9400万人,已远远超过过去传统的国有、集体产业工人8700万的数量。

而这种全国范围内高潮迭起的流动人口现象,给发达地区带来空前繁荣,在打破旧有平衡格局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矛盾与冲突,近而引发治安、就业、环境、运输等诸多复杂的社会问题,可这些问题在媒体的渲染下却被无限夸大了。而由于流动人口促进了发达地区的繁荣,近而又吸引更多流动人口:带动当地第三产业的发展等良性循环,给各地带来的益处却往往被当地的受惠者(大多为城镇人口)们忽略掉了!还是让我们客观地对由流动人口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做一番建设性的分析和尝试:

流动人口中犯罪率居高不下的潜在原因及其对策

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帕克指出:“在边际人的思想中,由新文化的接触而产生的道德上的混乱,会以最明显的形式表现出来……”他的这番论述似乎已对流动人口中威胁城市治安最严重的“男盗女娼”等问题做了注释,而他对“边际人”的定义也正是中国流动人口的翻版:寄托在两个不同的群体之中,但是又不完全属于其中任何一个群体,在这两个群体中或多或少都是外来者。

这也是我国流动人口的真实境遇。

(1)“异乡人”或“边际人”:道德约束力空缺而导致身处尊严低地上的高危群体。

西方心理学家早就发现“离乡”(depaysement)可导致道德上的自我放松,或者说,自甘堕落。

这些离弃物质匮乏家园寻求新的福乐的人们,一旦离开那个道德规范与个人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因为在那个“熟人社会”中,你一次失去信誉骗获的利益、再付出十倍代价都难以挽回的乡村共同体社会,盲目投身于陌生且敌视的“冰凉城市”,失去对家园的全部温暖感受,原本期望用这种背叛去建立与城市的亲昵关系,却遭到了城市优势浅薄的拒绝,近乎堕成极度绝望的受歧视者、失败者和贫困者,而此种境遇又极易导致精神残损、愚昧狭隘、极端自私和急功近利。

同时,问题也幷不在于流动人口的精神中缺乏经验,而在于他们缺乏固定的职业,工作更换频繁,据有关调查显示:从1998年3月至1999年3月的一年中有26.1%的民工变换过工作。其中,变换过2次以上的达12.8%。从地区分组资料看,变换过工作的城市农民工以广州市为最高达39.5%,其它依次为深圳(31%),北京(28.5%),上海(22.6%),烟台(14%)。从年龄分组资料看,变换过工作的民工以14—18岁最多,达39.4%,其次为25—28岁(28.2%),19—24岁(27%),29—35岁(24.6%)。

这就表明,民工进城以后,经常处在一种职业流动的状态中。因而他们与社会的联系经常处于任意的漫游状态,无一定目的地,自然就无所终结,客观现状牺牲了他们对交往、友谊、组织等人性需求,换取了近乎狂放状态的个人自由,而在其身上表现为某种恶习的性质。

最初他们在挣断贫困羁绊的同时,也拉断了自己同家庭、邻里的社会联系纽带近而也就开始了都市流浪生涯。到最后终于挣脱了其它一切社会联系,不仅是精神上的“无家可归的人”,同时还是没有事业的人。而他们最需获得的东西:组织意识、事业、人身安全保障和得到承认的社会地位等,可这些都长时间地被都市主流社会漠视或者挤压,故而极容易因为精神紧张而出现人口群落变为滋生黑社会的土壤,形成团伙,结成组织,在社会动荡时卷入大规模骚动,其后果不堪设想!

沿着贫富失衡而倾斜成的倾斜线,进城淘金的流动人口会越来越多,而“僧多粥少”的现状,又导致找不到工作的他们,在异乡开始了最原始的男盗女娼式的堕落,严重危胁着城市的社会治安——据有关方面介绍,流动人口中有20—30%的人处于失控状态,流动人员所持的证件五花八门,叫人难以区分。1997年前三个月,全国旅客列车上就发生抢动案件112起,其中大案78起。而1997年l—11月份,全国铁路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近1.7万起。抓获犯罪分子2.5万余人,摧毁犯罪团伙2556个,9783人。显然,能够破获的仅是其中的一部分。

据广东省公安厅公布的最新资料,流动人口犯罪率占全省破案总数的55%,在珠海、深圳、广州三市超过80%。而1980年,广东流动人口犯罪率仅占破案总数的7.19%,1991年为51.86%。

外来流动劳动力犯罪率升高,与广东劳力市场供大于求关系密切。犯罪的外来工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找不到工作,无法谋生方铤而走险。另外,广州市历来查获的暗娼中,外来人口占7成以上;查获的嫖客中,外来人口也占5成以上。1988年全市抓获的1044名流窜犯罪的案犯中,有48%是隐身流动人口中的。这些害群之马使公众对“盲流”产生偏见,似乎“盲流”=流氓,就是天经地义的,而不少城市的出租车司机一听操外地口音的汉子就怕。

据统计,在许多城市的刑事犯罪案件中,一半以上都是外来民工所为。

在北京,60%以上的刑事犯罪案件为外来民工所为。

在上海闸北区,1992—1995年判决的22起青少年团伙抢动案中,有13起为外来青少年犯罪团伙所为,在7起流氓团伙案中,有4起为外来青少年犯罪团伙所为。

在沈阳被刑事拘留的人员中,农民身份的人占到1/3以上。

在浙江绍兴县,1997年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665名,其中外来打工者478名,占71.9%。

据《中国50乡镇流动人口调查研究》一书中统计,北京繁华地区发生的各类案件中,70—80%是外地进京人口所为。另外,还有相当数量的外来人口非法从事各种经营活动。北京郊区由流动人口非法倒卖木材、钢材和废旧物资而形成的黑市有10多个,京通公路沿线倒卖木材的摊点多达60余处。

据几个大城市调查发现,案犯中将近有三分之一的人数是流动人口,在繁华的商业街头作案者,外地人更高达80%。

流动人口的案犯增长率远远超过社会平均值,仅1991年北京外来人口案犯比上年上升89%。“人市”——既自发的劳务市场,是个鱼龙混杂的浅池。两年间,成都九眼桥人市就有200多名妇女被拐卖到另外七个省市。有些地区已经出现拐卖人口的“万元户”、“专业村”,拐骗、接送、中转、贩卖,成龙配套,手段也愈趋恶劣,从“介绍对象”“招工做生意”的拐骗,发展到药物麻醉,武力劫持、强奸毒打。

在堂堂首都北京的西客站口,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商品竟是“外国妞儿”!人贩子已经上升到国际水平,已能把南部邻国的女人转卖到大陆29个省市自治区。

(2)暴力的容器:相互敌对的情绪、社会信任度的下降、物质匮乏导致的残损人格、饱尝歧视、污辱的弱势群体的复仇心态和离弃家园者率先面对着对平等、公正语境的顽强探究,这些都是引诱和教唆受歧视者走向凶暴的领路人。

而试图进入福乐天堂却又将精神坠入墓室的失败贫困者,其潜意识中却一直期待或寻觅着报复的机会或时代的到来。因为那种异乡人被漠视的沉痛感受,既使死亡也难以抹平其深刻的烙印。

当年,歌星刘欢在电视连续剧《水浒传》中的一曲《好汉歌》,正契合了处于弱势地位的打工者的心理诉求,而歌词中“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一句,在打通他们长期被歧视和艶羡阻隔的诉求管道上,起到了润滑与暗示作用,因为那些与他们同处弱势的好汉们,用“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方式解决了社会不公,而这种“杀尽不平方太平”的强烈血腥报复心理以及凶残的行为,只要被以“革命”的名义用庸俗文艺的形式在大众传媒上得到传播和肯定后,使他们在心理上得到渲泄和满足的同时,更多了份跃跃欲试的期盼,以至一首颇为露骨且赤裸裸地宣扬通过暴力手段改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新民谣在各地广为流传。但这种情绪和暴民意识应得到决然的否定!更重要的是只有建立起相对平等公正的社会秩序,铲除这种意识孳生的土壤和气候才能成为可能。

从表像来看,似乎对外来民工造成尊严损害、近而又由他们将这种强行施加于他们的损害最后又转嫁给整个社会的原因,是城市居民中为数不菲的那些居高临下的优势表现者们平时对他们生存境遇不值一晒的漠视和浅薄露骨的喝斥,究其真正原因则是中国社会腐败的最新表现方式:腐败已渗透到政治系统的大部分组织机构中且已成为一种制度性的安排,其显著特征是相关的权力职能机构为了部门利益,利用为民工们办五花八门证卡而强收的各种费用,甚或为了保证部门集团利益而践踏法律、肆意胡为,当然作为城市原住民的敌视态度也不可忽视。

仅以北京为例,若要进入这座全国人民的首都打工的外地人(无论农民或其它没有北京户口的公民),其情形绝非为美化这座首善之都而在马路边的招牌上随处书写的“北京欢迎您”那样亲切容易,首先要办齐《暂住证》、《务工证》、《婚育证》、《北京市就业转业训练证》、《健康证》、《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和《家庭服务员证》等价格不菲的证卡,而办证过程中负责的职能部门又都绝少履行义务,所能做也乐意做的仅是收钱!可要把每种证件的单价乘以在北京打工的总人数,相信又是一个庞大的天文数字!这些款项全都收归国库了吗?此种现象不仅北京,各地的大中城市则更加令人触目惊心!笔者游历欧洲、美国、俄罗斯等国时,仅凭一纸护照就能通行无阻,而我们挂着某某地区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牌子的工作人员,还有那些身着不规则制服或胳膊上缠条红布的联防员,却可以在光天化日下胡作非为!

1997年香港回归,笔者在深圳街头屡屡看见联防人员(戴大盖帽,穿制服,只是服色不同,准确称谓不得而知)比流氓无赖更野蛮的行径:随意恶声恶气地向不顺其眼的行人勒索——先是要相关证件,继而要钱中饱私囊,当对方若真的拿出证件不识相地给其看时,其便一把夺过当众撕毁,然后再振振有词地追问还有证件吗?直到对方乖乖地奉上钱方可了事。

据笔者在当地几个月的见闻,此种恶行绝非报刊上所常用来形容腐败等不怎么光彩的事件时的“极少数”!而这正如笔者在写作长篇报道文学《都市的诱惑》时所访问的全国各地的“打工仔”、“打工妹”们所言:其实这在我们那儿很平常,大有天下乌鸦与猪同色之意!

再则这些相关职能部门雇用的所谓“执法人员”,大都不是经过职业培训的国家正式公务员,细究其来源概莫外乎中国特色的人情社会——亲朋好友或七姑八姨们,此点孙志刚就是很好的佐证。而与之相对应的则是,国家正规大学所培养的大学生们却无业可就!

春节,笔者在家酌酒布菜等候一位朋友来叙,左等右望不见叩门,正心焦间接其一个电话:“我在车上快到你家门口了,看见前面联防查车,一摸发现未带暂住证,就又开车回家了,那些人咱惹不起!”

天哪,须知笔者的这位朋友已不是大众眼中的打工族,他聚家居京又多有产业,且每年都能为地方上交不菲的税金幷能安排10余位北京人的就业!只因为他是持另一座城市身份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打着《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牌子的人,用字面意义来讲是该去管理那些不具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否则,今后是否还要在此牌子旁,再挂一个“某某地区内来(或当地)人口管理办公室”的牌子!这种局面在使我们正常的生活品质下降、公信程度恶化、投资环境恶劣且合作成本增加。这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市的持续发展,更重要的是刺激了外来人口中的铤而走险者的报复心理和作案概率,下面例子足以左证:

1997年初,美国总统克林顿访问西安之前,一个以董利为首的恶性犯罪团伙盗抢肆意杀死10余人,震惊高层。其做案动机却很简单:董某几人均是进城打工的民工,某次向其老板索要拖欠工资时,遭到老板司机的毒打,一怒之下结伙盗枪,连杀两名司机报复,继而愈杀愈狠,10余名无辜在其枪下丧命!幸而在克林顿来访前被公安抓获,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另外,城市打工族中的女性群体或称“打工妹”,她们违法犯罪的行为多与其所从事职业相关,显著特征是隐密性强与行业单一,即娱乐业的服务性工作,比如北京市在2000年初统计:全市有营业合法登记的歌舞厅约2000家左右,从业的小姐人数大约要用6位数来罗列。

因为她们流动性强,两、三个月就要换一家歌舞厅服务,故人数极难统计准确,但她们之中80%以上是外地年轻的女性,即使是本市操此业者的女性,为了避免遇上熟人而采取“城南到城北坐台,城西到城东坐台”的工作方式。而这些平素衣着光鲜、出手大方的小姐们,其真实生活幷不轻松:经常要在空气污浊的包间内,通宵达旦地陪着客人拼命喝酒、唱歌、抽烟,还要随时面对老板和客人的性骚扰,至于淫污的侮辱性语言、邪恶而变态的行为也必需笑脸相迎!更重要的是她们昼伏夜出的职业习惯,使她们常常在恐惧与焦虑不安的心理环境中挣扎着——一面要随时应变公安机关不定期的扫黄,另一方面还要防止更为危险的专门针对她们的凶残罪犯,因为前者碰上轻者罚款,重者劳动教养。而后者则多属先奸后杀、色财兼收!此点报刊媒体多有报道,连续奸杀歌厅小姐的恶性案件,在全国大中城市屡见不鲜,因之,她们是城市打工族中最易受到攻击的一个弱势群体!

当然,她们其中的部分试图轻松快活地快捷“脱贫致富”者,只有操起女人最古老的资本——肉体来贩卖,这种出卖尊严与羞耻的行为,对社会和城市家庭带来了一定的震荡,以至“打倒‘东北虎’,还我清白好丈夫”和“赶走四川妹,丈夫回家睡”等这些以社会晴雨表民谣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流传!

《南方周末》这张对新闻自由作出意义深远的努力的南国大报,在其“人与法”专栏中刊发了题为《城市的幽灵》的报道:一位与“洪宪皇帝”袁世凯同籍的河南项城农村木工张海林,32岁已在城里干了3年活,19岁订婚,2l岁就结婚且有了两个孩子的他,每次回家和返城都有一种说不出的失落,农村和城市这两种相悖的生活背景错落地迭印在他的生命底板上,使他的头脑里充满了诸多怪异的欲望,白天摄入大脑的有关都市繁荣舒适的现代生活信息,在空虚烦躁的漫漫长夜中,将他激变成为了一头充满原始本能和罪恶欲望的野兽——

5月初的一天深夜,一位中年妇女被他拖进路边强奸。

7月10日,他一夜之间异地作案两起,51岁的女工和丈夫均被刺伤,29岁的另一城市女性被杀死,身上有4处刀伤。

张海林常常午夜零时出动,持手电简和尖刀出没在市区,拦截强奸妇女,手段愈来愈加残忍。几名女工被强奸后还遭到残忍的伤害,又有一名女工在家门口被其先奸后杀!

截止案发,短短几个月间他便做下重案7起,当落网后干警问其作案动机,他答的极简单:“她们活得太得劲了!”

一个凶残已极的罪犯,他杀人的动机竟是如此之简单,而其犯罪动因和潜在内含是否是昔日的田园生活彻底被打破、今日面对太多诱惑,一时又无法企及,而这种对都市生活产生的不平等感,又是否在流动人口中带有相对的普遍性?

另据《百姓信报》2000年2月29日报道:在河南、陕西、江苏和安徽等4省21个县市区,连续残杀77人的恶魔彭妙计、丁运好、苏小平等伏法,这起震惊中央高层的恶性惨案极其惊人:从1996年至1999年作案52起,尤其在1998年至于1999年短短的一年间,疯狂作案33起,杀害76人(加上杀害其同伙“狗子”,计77人)。

彭妙计一伙暴徒杀害的77人中,受害人年龄最大的有70岁,最小的仅8个月,其中女性31人,被强奸或奸尸22人,杀死14岁以下儿童22人,被打致重轻伤10人,抢劫现金四万余元,金首饰价值十万余元。他们罪恶足迹遍布陕、豫、苏、皖4省21个县市。

恶魔落网了,但恶魔留给人们的灾难和悲剧却远远没有消除。一家8口全被彭妙计一伙杀害的亢振业的家院,大大的两层楼荒凉地座落在一片苹果园前。亢振亚的女儿亢卫红,那晚与丈夫在苹果园看果园,幸免遇难。但饱受刺激的亢卫红不敢在空荡荡的大房子里居住,只好暂住在伯父家。在离被恶魔杀死5口人的王铁成家约一百米左右的麦田里,一溜5座大大小小的坟,小的是王铁成遇害的两个男孩儿的坟。这起罕见的惨案的制造者全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涉案人全都是离家进城打工的民工,且其相识结伙也都是在打工的过程中完成的,而作案也都是以打工的名义来做掩护的!

这是个耐人寻味且不得不引起令全社会关注的社会问题——如何面对这些城市离不开却又从根本上拒绝、永远与城市隔膜着的“局外人”?是用避之唯恐不及的自以为是的高傲去俯视他们?甚或指责喝斥由于他们的肮脏、粗野、没有教养对城市秩序构成的骚扰与威胁?是有意无意地给他们内心设置深受刺激等有形无形压抑?还是真诚地接纳幷关心他们?

我们应该直面由地域和生存环境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阶层,但做为一个人的教养和其文明程度的表征我认为应该是爱心和人生而平等的基本理念。让我们诚挚地用友爱的力量,去关注流动人口的生存境遇和内心感受,因为数量庞大且频繁流动的他们,现在已成为今日都市里一个独特而重要的社会阶层,或者说社会力量,他们的生存状态将影响着都市或整个社会的嬗变!

我觉得我们大家作为社会的普通一分子,要解决这一经年累积的社会问题,首先就是要建立一个平等而有尊严的人文环境,尊重每一个人的个性生命、尊重个人价值,从小处做起,从身边做起,尊重每一个人,这既包括民工、看门人,也包括不能给权高位重的人随便编段子,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的权利是这一切的基础。

但若碰上警察或带着红袖箍的人在街头搜查证件,我们一定要上前说:这是不合法的,这是违宪的!不能因为我没有尊严就去践踏你的尊严,然后让每一个人都逐渐地失去尊严。这是一种非常可怕的心态和现实,因为在我们的文化中,人与人相互践踏、相互折磨的传承由来已久,且不说在国内,就是移居到了欧美发达国家也是如此,只不过是把人与人之间的这种恶劣关系,扩大到了区域或地区之间,普通规律是这样的:从台湾去的华人和从香港去的华人相互瞧不起,而从上海来的和从北京来的也是相互瞧不起,然后再由台湾和香港来的人,一块去歧视北京人和上海人,而北京人和上海人再一起联合起来,去歧视这两地以外的中国人!

我以为:一个文明的良性社会,一定是一个尊重个性生命、个人权利和个人价值的社会,是每一个人的最基本的权利相对都能得到保障和认同的,这是一个好社会的基础。正如马丁·路德·金博士讲的那样:“我们必须学会象兄弟一样共同生活,否则我们就会作为傻瓜一起灭亡。”

网络上最近出现了一个以孙志刚头像为主体图案的文化衫,既是文化衫,其上面也自然象当年文化衫流行时那样,印着一行醒目的大字,但不是1990年代初“愤青”们身上所写的“我烦着呢”之类,而是耐人寻味的:天堂里还要不要暂住证?

从孙志刚2003年3月20日被打死,再到6月8日,也就是孙死后的第81天里,法庭对涉案人员做出一审重判,再到6月18日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废除实施了21年的恶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这一切能在不到100天的时间里完成。不能不说是一大进步,这是一桩民间声音影响政府施政的少有案例。

因此,专家学者在媒体上一片叫好,而据说在北京的主要景观和交通要道上,流浪乞讨者也逐渐多了起来,在广州原来那些属于收容行列的大量外来人口,已出现了四处闲逛的情况,北京市公安局一位对人口管理颇有研究的警官,面对记者担忧地发问:求生存的力量如此强大,可一条只能装10个人的小船,能承载100个人吗?(见《北京晨报》报道记者薛冰)

另外几篇类似的报导也值得以读:2003年7月2日《外滩画报》上的题为《郑州收容:困惑在新旧之间》、2003年6月23日《京华时报》的《北京5暂住者被巡逻队打伤》,特别是2003年6月12日的那篇《广州强调:不办暂住手续一律遣送回原籍》的报道,广州市的主要负责人在这个“广州出租屋外来人口暂住人员管理工作会议”上着重指出:控制低素质人员入穗,对拒绝办理IC卡暂住证或临时登记证的,一律予以收容并遣送回原籍。而今后要偏重引进高层次、高素质的人才……

而这些声音能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回答只能是一个:利益——而这种庞大利益的受惠方只能是流动人口聚居地的地方政府和相关的职能部门。有谁会愿意将吃进肚子里的东西再吐出来呢?请您注意,这一切可都是发生在孙志刚案开庭和温家宝废除恶法的前后这段时间里的!

而一条船能承受10个人却又有100个人要去乘坐,那么谁来制定上船人的条件和船的容纳量呢?而你们又凭什么把人分成高层次或低素质呢?我们不要忘了,当年希特勒搞种族灭绝的理论基础就是清除多余的人:即像犹太人这样的少数民族、残疾人……

我们必须明白:由于立法不公证,所形成的制度性腐败,其恶果是非常可怕的。孙志刚死亡的直接原因,就是一张“暂住证”,是它为公安人员提供了随意违背《宪法》原则搜查侵犯公民的借口。而“暂住证”和已废除了的“容遣送办法”,其源头都与现行的户籍制度有着密切的关联。

在日常生活中人与人的岐视,通过各方面的沟通与磨合,逐渐地会消除。而户籍制度所带来的是制度性岐视,这二者是有着本质性区别的!其实,由户籍制所孳生的“暂住证”制度,不但对象民工这些弱者构成伤害,就是对城市中所谓的强者,只要你没有当地户口,很可能就是一个“带罪之身”:比如在招聘中,一个外地人,只要你受过较好的教育,就可以很容易得到中关村的IT行业、垮国公司的工作,但是你常常会忽视了一个问题:即北京市劳动就业局的规定,必须在某某领域里要招北京人,非北京户口是不能招的,大家随便拿一份招工启事,无论是招白领还是蓝领,最后都要加一条限北京市户口。的确,企业可以不管这些招你进来,你也在这儿工作了。但如果劳动部门要找企业的麻烦,要找你个人的事儿,你们的行为便立即违法。而你以非法身份所获得的所有利益,雇主和被雇者因此都处在利益得不到合法保障的尴尬境遇中,而这样只能更好地为权力和腐败提供一个敲诈、巧夺的借口和机会。

前两天和一个朋友聊天,他说:“我是带罪之身,没有进京证,没有生育证,所有的‘六证’都没有,现在我虽然是个全国政协委员,但是一旦要找我的事,这每少一个证件都有可能是抓我的借口或者证据,进而我的财产也会因此而流失。”他对这一个问题的本质有着极其深刻的认识,这比目前那些学者们玄而又玄的所谓理论要直观的多。

另外,还有一些法学专家担心如果启动宪法审查程序,对户籍、暂住证这些严重违宪的法规重新审 议的话,会引起连锁反应,比如象:《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都会比要求接受合宪性审查,中国目前的社会状况是否能应对这种复杂局面?

我的态度是:解决户籍制度、暂住证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废除。大家最大的担心就是,废除了这些制度,大量的外来人口会不会导致城市的混乱。我坚决地相信——不会!因为我周围认识的所有没有北京户口的人,我相信户籍放开后,他们不会去杀人放火,不会到街上抢银行,不会抢别人的饭吃,不会强奸犯科。而我们每一个人也可以想想你的周围有没有这样的人?可为什么会制造出这样的一种普遍的社会担心呢?原因其实很简单:掌握着强势话语权的人群,正好是这一制度的既得利益者,他们用自己手中的话语权来恫吓另外一些人:不能变,变了就会社会大乱。可事实上这是一个很荒谬的伪问题和伪假设。

因而,在户籍制、暂住证等问题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在迁徒自由还没有重进《宪法》的时候,在尊重每一个个体的基本权利没有形成民间与政府共识的前提下,任何一种修修补补充其量只是一些应时行为,都脱不了安抚舆论的嫌疑。因为实施了21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其一步步的演变,还不足以为今天的我们示警吗?

近来,当年在波士顿时常去的“新英格兰纳粹大屠杀纪念碑”(NEW ENGLAND HOLOAUST MEMORIAL)却会常常在我的脑际出现,特别是在写作这篇文字的过程中:那六根代表着二战时期六个主要集中营的高大透明方柱,那代表着六百万犹太人而刻在每根柱子的密密麻麻的的数字,特别是刻在显著位置上德国新教神父马丁所留下的那段话: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不说话;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后来,他们追杀工会会员,我不是工会会员,我不说话;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不说话;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1997年12月3日一稿京北五道口
1999年7月再修改于波士顿莫尼家
2003年7月11日改于北京青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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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驻华大使馆网站。

2、张建华主编《解决——中国再度面临的紧要问题》,经济日报出版社2000年1月版

3、方三文《向东!向北!向南!……三份民工行程全纪录》,《南方周末》第837期

4、爱中《北京的民工不是公民?》,《检察日报》2000年3月15日

5、党国英《怎样使我们彼此信任》,《南方周末》2000年3月24日

6、彭伟祥《中国户籍制度将作重大改革》,《经贸报?深圳版》1997年10月9日

7、刘友德《城市化的浪潮》,《南方周末》2000年3月10日

8、龚正《农民为什么不愿种田》,《读者》2000年第7期

9、戴言《我是民工》,《南方周末》2000年3月17日

10、朱大可《流氓的生命周期》,北京燕山出版社1995年10月版

11、连岳《只多一点点》,《南方周末》2000年3月24日

12、张钰《我国的现代化水平》,《中国社会报》2000年3月3日

另外,还参阅了深圳的《街道》杂志、广州的《社会科学》和近年来的多种报刊、书籍上的相关资料,因写作时间拖得太长,一时无法查出作者大名和准确出版日期,在此一幷致歉幷道谢了!

文章来源:作者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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