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两条关于警察的新闻,又刷爆了微信的朋友圈。这两条新闻,一条是涉及反腐的,另一条是关于维稳的。但是我想谈的,是新闻表象背后所隐藏的实质问题:警察国家无法走出警察治国这种制度性绝症的困境。

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民警池文跟踪偷拍其上司黄岩公安分局副局长周祥辉在工作时间与一林姓女子多次通奸,将获取的证据交给黄岩区纪委之后,黄岩公安分局认定民警池文通过秘密安装跟踪器窥探他人行踪进行跟踪的行为已构成侵犯他人隐私,将其关禁闭7日,并处以行政拘留6日。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事发时记者从黄岩区纪委和黄岩公安分局获悉,原黄岩公安分局副局长周祥辉已向纪委承认存在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违纪行为,但因“未造成不良影响”,未对他予以处分。目前,周祥辉已被调离黄岩公安分局,任黄岩区某局副局长。

由于黄岩分局原民警池文对所受的处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2018年5月10日该案在浙江省台州玉环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才使得案情被媒体曝光而引起舆论哗然。5月21日,台州玉环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行政判决,认定当地警方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驳回池文的诉讼请求。

与动辄贪污数亿赃款、包养无数情妇的腐败案件相比,这个案例在今天中国的官场实在算是一件稀疏平常的小事。虽然这样的事放在一个正常的国家里会成为引爆舆论的奇闻,但一想到这里是“特色”国,什么奇形怪状的事就都不是怪事了。这件芝麻绿豆大的事之所以会引起公众的关注,就是因为这个案例具备了现实生活中鲜明的制度性腐败下反腐败困境的样本意义。

这个样本的意义在于,不是池文举报后所遭受的拘留究竟是否合法,而是在真凭实据之下身为警察都无法放倒一个小小地方的腐败副局长,以及纪委在此案中自身所扮演的告密者角色这些至关重要的问题。这个样本至少让什么政府官员自觉地做到“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 ”这种论调在司法实践中被无情地击碎——现实中腐败分子比举报人日子过得不但要逍遥得多,而且也安稳得多。在这个案子里,人们似乎看到了这样一种局面:腐败局长、纪委、公安机关、组织部门和法院都不约而同地站立在了掌握着真凭实据的举报人的对立面,而且这种局面通过诉诸法律都难以改变。

但我想告诉大家的并不仅仅只是这个案例所呈现出的这些表面问题,而要说的是在一个警察国家里,警察为什么不能用法律来扳倒领导的权威这种制度性设计的深层次原因,以及这种制度性设计自身所带有的无法免疫的先天性基因绝症。

另一个案例则是5月27日发生在安徽省六安市的维稳事件。该日上午,六安市金安和裕安等区、县的在职公办教师约两百人,为讨回拖欠的薪金进行维权。老师们在接近市政府时,遭到了警察的暴力拦截,16人被粗暴带走,其中包括被反手押走的女教师,有些教师甚至被反手戴上手铐,多人被压倒在地。视频上传网络后,引起舆论的诘责。官方媒体就此事件罕见发声后,六安市政府在5月27日晚发布新闻公告称,政府并未拖欠教师工资,但也承认“在带离过程中,少数公安民警执法方式简单粗暴”,“对此,六安市人民政府表示诚恳道歉” 并称要对事件展开调查。但随后不久认证为“中国警察网安徽站官方微博”的“@中警安徽”却在微博上发布了一张“黑锅”的照片,这更为全国网民增加了想象、思考和谈论的空间:是有口难辩的警方在为六安政府背着这口“黑锅”?

关于警察国家,一个现存可供仔细研究的标本便是东德历史上著名的秘密警察“史塔西”(Stasi)。德意志民族是一个以处事严谨著称的民族,其所建立的警察系统同样也是一丝不苟。“史塔西”曾经被誉为世界上最高效的警察系统,但其效率并不是运用在维护东德社会的法律秩序之上,而是运用在高效维护德国统一社会党对东德社会各阶层的严密掌控。在这样的前提下,警察必须把维护特权阶层的权利作为首要任务,这种任务的原则便是下级在工作上必须逐级向上负责而不是向法律负责,同时上级逐级向下发号施令而不是遵循原则按照法律监管——这个过程事实上是在强化权力的力量,让权力显得结构层次分明、为所欲为,形成一个鲜明的权力金字塔。

这种鲜明的权力金字塔结构的顶层设计是尽量避免金字塔的任何一层出现问题,更不能出现最为危险的下级对上级的背叛行为——如果这种行为被默许,那么在利益最大的金字塔顶层,篡党夺权就会泛滥,这会直接威胁到金字塔顶层的安危。

因此,这种权力阶层的设计原则必须是超脱于法律之外的下级绝对服从上级,违反者必以严刑峻法处之,以儆效尤。但新的问题随之而来:在这样的体制里,面对必须作恶的命令, 警察作为一个有思想的生命个体,是否还需要遵循伦理、良知和道德的约束?另外,如果上级出现不忠、腐败等问题时,下级能不能成为举报者和告密者?

这些问题,德国统一社会党在组织结构“史塔西”时其实早就有所考虑。

2006年,德国一位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弗洛里安·亨克尔·冯·东诺士马克(Florian Henckel von Donnersmarck)编剧、导演了一部名叫《窃听风暴》(The Lives of Others,又译《别人的生活》)的电影,这是他的处女作。影片讲述了这样一个动人心弦而且发人深思的故事:1984年,东德东柏林地区一名爱党爱国、忠于职守又精明能干的“史塔西”秘密警察豪普曼·葛德·魏斯乐(Hauptmann Gerd Wiesler )奉上司之命秘密监视一位剧作家和他的演员女朋友,欲将这位剧作家尽可能地污名化。魏斯乐却不知其上司只是因为看中了剧作家的女朋友而在将公权私用。生活的经历使得这位正能量的剧作家逐渐转变成对东德政权现实不满的“扒粪者”,而魏斯乐也意外地被他所监视的对象与众不同的生活所吸引,转而开始同情他们的遭遇,最后暗中对他们施以援手。这部影片获得了第79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外语片奖、囊括了3项欧洲电影大奖、7项德国国家电影奖、法国凯撒电影奖和英国电影学院奖等无数的奖项。

龙应台曾经为这部电影写过一篇精彩的评论,其中一些话语让我至今还记忆犹新:“‘我发现,’东诺士马克说,‘秘密警察是一群把内心情感上了锁的人。他们变成只讲究原则的人,感情元素整个被排除、被封存起来。而这其实就是列宁所表现的:他害怕他的感情会坏了他对原则的追求。’”

“东诺士马克的电影用了很多当初东德的机关大楼实地拍摄,但是监狱博物馆的馆长却拒绝了他拍摄的请求。原因?馆长说,因为东诺士马克的剧本不符合史实:整个东德历史,像魏斯乐那样‘良心发现’的秘密警察,对不起,一个都没有。”龙应台在评论中这样写道——遗憾的是,这并不是龙应台的随手一笔,为了求证事实,我特意查阅了BBC驻柏林记者瑞·弗龙(Ray Furlong)当年的采访报道,东德秘密警察监狱博物馆(Memorial at the Former Stasi Prison in Berlin)的馆长胡波图斯·克纳贝(Hubertus Knaabe)确实如此说。

那么,“史塔西”又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我忽发奇想,假如魏斯乐或出于某种目的,或真的良心发现,站出来举报他的上司公权私用,他能不能扳倒上司?自己又会得到什么结果?我非常遗憾的告诉你我思考的结论是:我认为他做不到,也扳不倒。如果魏斯乐举报的证据是真实的,那么等着他的结果十之八九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罪。如果他举报的证据存在瑕疵,那么等待他的结果很有可能是涉嫌造谣诽谤罪。为什么?因为他生活在一个极度恐怖的世界里。他如果选择向腐败的上司开战,那么他就等于是在向整个特权体制宣战。在这样的体制里,特权和腐败是系统的推进剂,没有特权和腐败,体制将会失去动力;没有这个体制,系统中的个体也就失去特权和腐败的土壤。更恐怖的是,为了维系这个等级森严的作恶系统,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已经被彻底摧毁,而告密制度却被发挥得淋漓尽致。在这种恐怖的告密制度下,社会生存环境已经残酷到令人发指的地步:我在核对资料细节时惊讶地发现,电影里秘密警察魏斯乐这个角色的扮演者、演员乌尔里希·莫海(Ulrich Muehe),他的亲身经历已经告诉了我们一切:他自己就是“史塔西”告密制度的受害者,他被妻子秘密监视并不断向“史塔西”报告,自己竟还一无所知——“史塔西”的秘密档案解密后,他至今无法面对这样的现实!

在一个到处都是密探、到处都是眼线和告密者的世界里,每个人都必须小心谨慎、提心吊胆地苟活着,没有人敢越雷池一步,成为这个制度的反抗者。因为你的一举一动都在“老大哥”的密切注视之下,你一旦越轨,你便成为这个制度的第一个祭品,这就是设计告密制度的最终目的——我相信,对于告密制度的作用和威力,每个“史塔西”成员会比任何普通人都有更清楚的认识,这就是为什么“史塔西”里没有人敢叛变的真正原因,就这么简单。

在这样的环境里,警察的内心情感必须上锁,但上司却可以贪婪女色、金钱和享受生活。可以想象,上司的上司必将享受更为高级的特权。其实在这个等级森严的金字塔里,人人都是作恶者,人人又都是受害者,人人也是特权的受惠者。因此,只要你还在体制内趟浑水,还在沐浴体制的恩惠,就不必抱怨谁为谁背了“黑锅”——那里确实没有完全清白的。

“在面对不公不义的强权时,个人的抉择是抵抗还是妥协?在面对善与恶的拉锯时,个人的抉择是往善还是从恶?”龙应台在文章中提出的这些问题,在“史塔西”这样的警察治国的体制里,他们自身是无法回答的,这是一个制度性的死结,只要身陷其中放不下既得的利益,他们之中便无人能够挣脱开来,走出泥潭。

【 民主中国首发 】 时间: 9/26/2018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