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姓党?
习近平没有说中国的土地姓党,毛泽东也没有说天下的土地都归中共,但现实的状态,中国人民是没有私有土地的,土地要么属于国家,要么属于所谓的集体,这个集体法律上说是农民或单位集体,但事实上,集体是由党的支部书记掌握决策权与决定权,所以,集体也是党领导下的集体。
中共在战争年代,给当时的农民承诺是耕者有其田,要通过国家暴力夺取地主与富农的土地,无偿分给农民。现在看来,这仅是中共的一句口号或权谋,打土豪的结果,是使中共有了政治与军事经费补给,而分田地,则使中共在战时获得了无数农民的支持,所以苏联传授给中国的农村政策,是中共夺取天下的致胜法宝。
中共建政之后,一度真的将土地分给了农民,这是新民主主义时期的土地政策,但几年的时间,中共一声令下,就开始政治动员,让农民将自己土地奉献给公社集体,中国社会直接由新民主主义时期“进步”到社会主义时代,这一过程中,发生了惨绝人寰的大饥荒,直接导致三千多万人非正常死亡。
有一句话说,自由民主不能当饭吃,但没有自由与民主,农民无法拥有自己的土地,也无法自由作主自由耕种自由贸易与迁徙。而这正是造成大饥荒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的根由。
三千多万人的死亡,换来一个政策,就是农民不再吃公社或大队、生产队的大食堂了,还是各家烧各家的饭,但土地,并没有回到农民手中,连承包土地都没有可能,这一政策将农民变成了国家自耕奴,农民既不能自由流动进入城市,又不能自由流动经商,只有被拴在土地上,为国家作贡献(交公粮与卖余粮)。
文革结束后,中共改变了土地政策了没有?只有半步改革,就是将集体土地承包给农民,既然土地属于农民集体,那么农民为什么只有自己承包自己土地的权利,而没有土地私分入户的权利呢?因为中共要保留自己对土地的最终分配权或决定权,土地是中共手上最大的一张王牌,毛时代的土地是拴住农民,邓时代以后,一地两吃,可耕种的土地,用于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可开发的土地,用于喂养地方政府与国家税收。
毛泽东在战时将支部安在连队上,而在和平年代将支部安在村庄里,这种政制使中共对国民的控制远远超过西方殖民地统治,因为殖民地统治多基于经济利益考量,给被殖民者一定的生产生活自由空间,但毛时代完全剥夺了中国农民的生产生活自由权。毛之后的农村改革,也只是在有限的空间里,恢复了农民生产生活常态。
什么叫尊重常识与恢复常态?将农民土地收归公社所有或集体所有,农民们只允许集体劳作,这是反小农经济常态的,而当小岗村民们分田到户,农民们很快就衣食富足,这就是尊重常识带来的改变,在这一过程中,看起来是小岗村民的一项冒险创新,其实,只是部分恢复了农村常态。我们可以说,这一改变并不是中共刻意而为之,更不是总设计师设计出来的改革,而是小岗村农民用生命冒险出来的政治成果。
大陆媒体报道说,四月二十五日习近平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要抓紧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真正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中共打倒了一切地主,最终使自己成为唯一地主,习近平的讲话透露一个信息就是,土地永远姓党,党国要把土地承包给农民。
习中央农村政策没有任何创新
如果将土地划归私人所有,那么,也不能算创新,只是将土地权还权于农民,土地就不再是中共手上的一张王牌,而是农民手上的一张支票,这张支票农民可以用于兑现,也可以用于自己长远发展,有人说如果农民将土地兑现了,失地农民一多就成为流民,国家将不稳定。事实如此吗?看其它国家或台湾地区,私地农民出卖了土地后,影响了社会稳定吗?国家出台对农民的生活底线保障,即可维系农村的稳定;其次,现在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事实上处于失地状态,土地本属于农民的这张支票,被控制在村支书手中,农民永远只能望梅止渴,可望不可及,农民土地与房产只有被强徵强拆的份。
习中央没有提土地私有化,也没有提农村组建农会。这样,农民不仅没有土地的市场自由权,也没有政治权,即农民的自组织权。农民在某种意义上,仍然是处于被党国奴役状态。
农民怎样才能有政治自由权?成立农会是关键,当年毛泽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核心内容是什么?一是组织起来,二是打倒土豪劣绅,一切权利归农会。中共二大提出:我们党在变革民生、民权的革命运动中,依托根据地,在农村进行“一切权力归农会”、“耕者有其田”的革命,帮助群众具体解决耕牛、种子、粮食、看病、上学等实际困难,使倍受压迫和剥削的苦难农民分得土地,获得新生,做了主人。
共产党当年提出农民组织起来,是要制约宗法社会的土豪劣绅剥削压迫农民,中共无意于建立法治社会或妥协改良方式(如台湾的土地政策),而是通过血腥暴力方式在农村进行土地革命。至今记得老歌唱家王昆,在大型音乐舞蹈史诗《东方红》中演唱的《农友歌》:霹雳一声哪震乾坤哪/打倒土豪和劣绅哪/往日穷人矮三寸哪/如今是顶天立地的人哪/天下的农友要啊翻身啊/自己当家作主人哪/一切权力归农会啊/共产党是我们引路的人啊。
五十年代被中国土改法规定农会或农民代表大会是土改合法机关,一九五○年七月,政务院通过并公布了《农民协会组织通则》,一九五四年春,经过普选,建立乡人民代表大会,乡农民协会组织为乡人民代表大会所替代,乡以下的农会组织也由村政权所取代。而到了文革之前,有了贫下中农协会,农村“一切权利归贫协”、“贫下中农是最高法院”,政客们一直在利用农民的暴力运动。
这次小岗会议习近平强调,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传统,这个传统不能丢。
习近平的讲话中,已不再出现农会或农民代表大会这样的概念了,农民自己只有承包土地与耕作权,没有任何政治权利。
农会在十九世纪就已出现在欧洲,对农民之间的协作与交流、权益维护作用巨大,大清政府也宣布过允许农民组建农会,日据台湾时期,农会也有独立的发展空间,尽管后来有一定程度的控制。当然,前述这些国家、地区的农民,都有自己的土地,而当代中国农民,既无自己的自组织、自代表,更无自有的耕地。
中共政权还有习近平、李克强都是农民与土地养育出来的,他们主导的这一届政府什么时候能拿出诚意与感恩之心来对待农民,还土地权与自组织权、自代表权于农民?
(作者为旅美学者专栏作家)
文章来源:动向2016年5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