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跟进廿四”中我写过:“夏楠律师告诉我程序尚未走绝,我们还可寻助于行诉法之上的国家宪法的条款。我会在以后的‘跟进报道’中告诉关心此案的朋友们‘状告海关案’进入下个程序的过程和命运。”这篇“跟进”就说说这个过程和命运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简称宪法)第三条的内容有:“……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下简称监督法)第五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第三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也就是说,宪法规定了北京第三中级法院由市人大常委会负责管理;监督法规定了北京人大常委会有责任对三中院的司法公正性实施监督,并提出质询。鉴于三中院已经对“李南央状告海关案”发出八次“延审通知”,且历次“通知”均不说明延审理由,已构成对正义时效的严重伤害,令司法失去公正,呼吁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力,按监督法规则对三中院实施监督、提出质询,是促进三中院开庭审理我案的高一级程序,也是我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合法权利。

我用“谷歌”搜到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在首页上获知市常委会主任是杜德润,但是找不到联系他的链接。转到“机构设置”分网页,打开“法制委员会”链接,获知主任委员为柳纪纲,但同样没有联系设置。我不甘心,在市人大常委的网页持续搜索,终于在“法制办公室”分页的下方看到四个小字“联系我们”,大喜过望,用鼠标点击,却发现这是个打不开的死端。官网如此弄虚作假,令人咋舌!无法用现代化方式联系到两位主任,那就寄信吧。想不到寻遍主页、分页的角角落落,居然找不到市人大常委的地址和电话。这在美国是不可想像的,不要说小到我所在的城市,市长是个不拿工资的兼职义工,见到他跟推门进邮局办事的便捷程度差不太多,就是大到白宫,想跟总统奥巴马沟通,敲入白宫网站www.whitehouse.gov,清清爽爽的首页,一眼即可览尽右侧一串醒目的链接,随便什么人,都可或用电子邮件,或用推特,或用脸书,直接给美国总统留言。前些时美国的华人社交网流传过一个故事,一位华裔男子通过白宫网给总统留言,希望奥巴马为他即将百岁的父亲写点什么,不久,他真的收到奥巴马签名的生日贺卡。在美国,由税款开支的各级政府从不使用“为人民服务”这类煽情口号,那里的工作人员深知纳税人是他们的衣食父母,他们是为纳税人办事的公仆,没有任何一级政府官员或者一级行政区的议员敢在自己的网站上不设“联系我们”的链接,让老百姓摸不着、够不到。

我只好求助于律师,告诉他想给杜德润和柳纪纲二位主任各写一信,请帮我送到市人大信访办。律师回覆说:“采用这种方式递送,一定是泥牛入海的下场”,他让我想想能否找到个市人大代表替我转信。搜肠刮肚,翻遍新、旧通讯录,实在是想不起、找不到一位现任,或者曾经的市人大代表朋友。我跟律师说:我从美国用联邦快递寄市人大办公厅转吧,常委会是市人大休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办公厅按理是负责常委会日常事务的,处理人民来信应属于它的业务范围。再说,比起大陆访民我还多少有点优势,按联邦快递规则,至少可以得到收件方的收到确认。

律师比我有本事,找到了市人大办公厅的邮寄地址和电话号码发送给我。到联邦快递门市部办理寄送,人家要邮政编码好算价钱,律师发来的信息缺此一项,我用手机上网查询,意外发现中国邮政网显示律师提供的地址在东城区而不是他写的朝阳区。只好再跟律师联络,他回信说:是朝阳区,不会有误。可我无论如何不敢相信他的信息会比官网的准确。想了个妙法,上中国的搜狗地图:“从北京火车站到市人大办公厅如何走?”立即得到几种交通方式的到达路径,均清楚显示人大办公厅位于朝阳区内。市人大官网无地址信息,中国邮政官网是错误信息,搜狗的资讯反而详尽准确,够讽刺的!

我写给杜德润和柳纪纲二位的信非常简单,先抄录了宪法和监督法相关条款,然后简单陈述案情,最后提出请求:“特请您关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三中院)逾期不审‘李南央诉首都机场海关行政处罚案’,调查三中院的违法行为,将案情提交市人大常委会,敦请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对三中院实施监督,提出质询。又因为此案已拖延两年,受到国内外媒体的报道和民间的广泛关注,请据监督法第七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向社会公开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对三中院就本案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

六月四日,我用美国联邦快递公司的国际快递服务将致杜、柳二主任信一并寄送北京人大办公厅请转。六月十四日是联邦快递保证的送达日,上网查询,发现两件仍未送出,便打电话向国际服务部询问,被告知前一段因中国放假,邮件被搁置在北京递送站。端午节过后,网上信息仍显示“未送达”,再电话国际服务部,对方说因为地址不详,递送站电话联系收件方,对方说他们是政府单位,按国家政策拒绝接收这种需个人签收的邮件。我想也许是联邦快递用拼音输入的地址不够清楚,造成误会,请对方将北京递送站电话告我,我直接沟通。得到号码后我立即打了电话,告诉对方我的联邦快递件号以及中文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六号北京市人大常委办公厅。对方答应马上按所提供的中文地址出发投递。放下电话,手机显示的时间是六月十四日下午三时十分。五点五十分联邦快递国际服务部Amber女士打来电话,告知快递员到达提供的地址,对方拒绝接收,提出的理由她无法理解。我请她将北京递送站联系人的email告我,说我可用中文向他瞭解详情。

北京递送站的回覆如下:

“您好:

我们给收件方打电话65291114,这个电话是收件方的总机。对方要求我们自己去收发室问问谁能收这二个快件。可事实上,我们的快递员到那里,收发室的人是不管处理的,要求我们自己联系;或者是让发件方先行与收件人本人联系确认,提供收件人本人的电话。”

笑话,要是能联系到收件人本人,要是有收件人的电话,我干嘛花一百多美元用联邦快递送信?为了搞清是我的脑子进水,还是市人大办公厅有病,我上到市人大常委办公厅网页,查看收转人民来信给相关部门或个人是否属于它的工作范畴;如若不管处理人民信件,它一天到晚在干些什么?页面(二○一六年七月十日)上的消息是:

接待保加利亚国民议会代表团情况

2016-06-29 04:13:00

接待印尼雅加达省议会代表团情况

2016-04-27 04:03:00

接待日本东京都区市町村议会代表团情况

2015-10-29 01:41:00

接待澳门特区立法会议员参访团情况

2015-10-26 09:45:00

接待韩国首尔市议会代表团情况

2015-10-26 09:25:00

真是妙不可言!这个北京市人大常委办公厅应更名“外事办”才名至实归。它的工作看来也是十分的清闲:自去年十月搞过三次外宾接待,迄至今年只有四、六两月各一次。可以确信,是这个办公厅有病,而且病得不轻:自爆其丑而不知丑。突发奇想:我若将发信地址换成美国加州议会办公室,加州Hercules市长办公室……?呵!呵!呵!

北京人大网不设联系信息,法制办公室的那个“联系我们”是个打不开的虚设,办公厅拒收我请转的来信,至此,杜德润、柳纪纲这二位拿人民俸禄,应为人民办事的市人大常设机构的主任对于我──人民一分子,就像天上的星星,隐匿在北京上空驱之难去的雾霾背后,没有通天的本事,别想够到他们!

但是不管我认为市人大办公厅的行径有多么的荒谬,是多么地背离职守,我不能挤兑快递员。询问北京递送站处理方式,对方说:可将信退回美国,这样需付寄件时同样的邮资;或书面并签字(扫描件效力同等)委托他们将信另送它所,每件加付人民币八十九元,两件共一百七十八元。六月十六日下午四点五十八分,我的两封联邦快递历经曲折,在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落脚。

故事并未到此结束。六月十七日下午四时许,美国联邦快递国际服务部Amber女士打来电话,向我表示感谢──由于我的配合使两封信在中国得以递送。我跟她说想提个意见,她说:“您说,尽管说。”我说:这次的遭遇虽然不是联邦快递的责任,但是我毕竟付了不菲的邮资,信却没有被递送到本应的接收人手中。而确保信件能够送达,是我当初没有选择国营的美国邮政而用民营联邦快递的初衷。希望您能将此次事件通告您的有关业务部门,在计算机系统中增设一项发往中国业务的特注:“送至某一中国政府办公地址由个人签收的邮件可能会被拒收”,以避免再发生类似我这次的麻烦。Amber女士连声道谢,说一定转达这个好建议,并补充说:“我对您这次的遭遇深表歉意,鉴于您的信并没有真正送到收件人手中,您所付邮资我们联邦快递将如数退还。”我有些不信,问:“真的?”她说:“absolutely(绝对)!”并再一次感谢我对联邦快递的信任,选择联邦快递的国际服务。不禁想起了一句顺口溜:“火车不是推的,牛皮不是吹的”……

三中院不审,宪法、监督法明列的高一级监督程序无法打通,我依法与首都机场海关滥用公权的博弈之路如蜀道难。当一个政府将老百姓理性维权的所有渠道全部堵死的时候,这个政府就是在作死。作死而以为不会死,是“大头梦”(南京方言)。

(注:读者反聩意见请发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文章来源: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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