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对话,其实应该加上引号。因为从来无缘碰到这位诺奖得主,连远远看见的机会也没有。客居美国的一种感受,就是离色彩斑斓的世界越来越远了。倒不是说帕慕克这样的名人没可能来圣地亚哥或洛杉矶,而是即便来了也可能波澜不惊,不成为新闻,更不可能轰动。就像年初的时候,富恩特斯曾来UCSD讲座。之前在文学系的墙上贴了张复印的通告,还配了作家的照片。我屡次在墙边经过,却一直没留意。等我发现讲座的详细日程,已经过了一周了。问了周围的人,也都说没去。倒是不担心讲座会门可罗雀,圣地亚哥就在美墨边境,几乎是富恩特斯的主场,虽未必像摇滚集会,但肯定有条有理。对文学来说,也许这就是“正常”了。但是“正常”总让人觉得缺了点什么吧?所以,要想体会摇滚歌星的感觉,如今得去中国。

老友W来信说,准备去采访帕慕克。这些年W为某报做采访,足迹踏遍世界。所以我立刻以为他下一步是土耳其了。没想到是老帕要亲自来北京和上海。W是诗人,诗人一般不读小说,逢到采访小说家他便会来问我。我至今仍是不可救药的小说阅读狂,而且还总是追热点。上回W去纽约采访保罗·奥斯特,这位老兄的书正好在我床头。而这回呢,我桌上恰好有了一本帕慕克的《别样的颜色》。谈及小说这样的“俗物”,诗人总是谨慎、疑心且有些不屑的,老友给我的问题是:帕慕克写得怎么样?

记得上次他问及奥斯特,我大贬了一通。还问过朱天文,我也是不敢恭维。但这次我的回答却是另一个极端:《我的名字叫红》(以下简称《红》)是多年来我读到的最精彩的小说,它甚至让我有当年读《战争与和平》般的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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