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你知道最近中国浙江海宁死了个吕海翔吗?这个做水产生意的人,晚上在歌厅里与歌女唱歌,结果以“涉嫌淫亵”给警察抓获,官方说,他以小便为借口,跳河溺水而亡。出了事,起先还说是跳河自杀!

福尔摩斯:知道,网上的文章我大多看过。

华生:你有何看法?

福尔摩斯:这种显而易见的事,你能看清楚,何必问我。有1500个当地百姓签字画押,声援死者家属,也足以说明问题。我不理解的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之间的交流或者说肉体亲昵,警方为什么如此感兴趣?这种事歌舞厅、夜总会可以说随处可见。男人的手放在女人肩膀上,还是放在乳房上,这种微末小事,跟社会治安、国家兴衰究竟有啥关系?管得那么多、那么细,事实上,你又养不活这么些性产业工作者。我认为,精力老是放在捉赌抓嫖上,再多的警力也不够用。古老的东方实在难理解,过去男人留辫子,女人缠小脚,现在又袒胸露脐,死要铜钿,变得面目全非。

华生:据说死者吕海翔是游泳好手,能游过钱塘江,死在一条小河里,你认为有这个可能吗?

福尔摩斯:有可能,比如河里的水草缠住他的手脚;比如他对世界悲观绝望,以强力意志憋住呼吸;比如他在昏迷或已死亡的情况下给扔在河里;如果戴着手铐跳河,也很难保证他能活命。华生:你这么说,似乎你倾向于同意浙江海宁检察院的说法。

福尔摩斯:我没这么说。我只是说出了一个人在河里死亡的多种可能。

华生:现在海宁检察院以“跳河溺水死亡”来结案,你同意吗?

福尔摩斯:不同意。即使这样,也说明了海宁警察的凶残,你想想,人宁愿跳河,也不想进派出所,说明了啥?说明了“苛政猛于河”。

华生:请谈谈你的理由。

福尔摩斯:有现场目击者证明在歌厅,吕海翔就被戴过手铐,打捞死者的沈根生又说,吕海翔的双手举在胸前。这种说法,都可以证明他的确给戴过手铐,当然下河有无戴手铐,可以再作研究。

华生:你认为生前,死者遭受警察殴打,有这个可能吗?

福尔摩斯:有可能。中国警察为了罚款,为了创收,什么事都干得出来。这方面有大量的案例,用不着我一一举例。作为一个外国人,一个仅对破案感兴趣的侦探,没必要血口喷人。再者,官方也承认,死者身上有不少伤痕,尽管说这是死后留下的,可是有谁相信呢。另外,官方一股劲地要火化,或谈判,或抢尸首,都说明尸体上有无数对他们不利的证据。我有个大胆设想:吕海翔给打死,或打得半死,奄奄一息,再扔到或跳到河里,也不是没可能。因为沈根生说:“船行了几个来回,仍然没有钩到尸体,我就对船上的民警说:”既然他会游泳,肯定早就跑上岸了。“但其中一名民警说”绝对不可能的“。船上的民警指着河南岸东侧交叉口的位置说”应该在那“。沈当即问:”你怎么知道的?“对方回答:”我看着他是在那里消失的。“后来他果然在离南岸5米处的位置,用滚钓钩到了水下的尸体。

华生:解读吕海翔的死因,关键点在哪里?

福尔摩斯:上衣,还有那块佩玉。找到那件上衣,死因就一清二楚。你有没有想过:是谁剥掉了吕海翔的上衣?一件上衣无端失踪,总有它的原因。如果有人蓄意隐藏上衣,肯定上面有对他不利的证据。当然这具尸首如果由你解剖,死因也真相大白。可惜吕海翔的亲人没这个运气。(福尔摩斯抽了一口烟,再说以上这番话。)

华生:证人有的失踪,比如那个歌厅老板;有的改口,比如一同唱歌的姚建国,说明了啥?

福尔摩斯:说明中国人真可怜!说明这个歌厅老板与当地警方没有搞好关系,才有警察上门找事,也说明高压、媒体垄断下,出于生存本能,人人噤如寒蝉,即便大胆说了真话,比如那个沈根生,也很难见报,幸亏有上海早报、新京报,幸亏有互联网,才让人们看见这篇报道。老实说,权力如此盘根错节,在这种情况下,我也没法破案。不过我认为,浙江海宁的政法书记手法过于笨拙,高层应该为他拙劣的表演感到羞耻。(说到这儿,福尔摩斯笑了起来。)要知道海宁老吃老做,出人命不止一次,2002年10月14日,就有一个叫张美琴的,以“涉嫌介绍他人卖淫嫖娼”的罪名,扣在海宁市公安局,跳楼而死。我估计,马维江的仕途不会长久。我之所以这么说,是他不懂得及时补救,反而以一个错误掩盖另一个错误,病急乱投医,到处乱抓人,捉人放人、要挟利诱,忙得不亦乐乎,将政府的公信度作赌注,以百姓一决雌雄,结果造成警民严重对立、海宁轻纺市场歇业,还差一点激起民变,死者家属也差一点为捍卫吕海翔的尸体,而爆炸一只液化气瓶。马维江是官场中的耻辱,这种官僚也是体制中的庸才。惩罚当事人,抛出马维江,平息海宁民愤是高层上乘的平衡策略。要知道,统治者做事要让子民心服口服,不能满足于表面得胜,诸葛亮七擒孟获,连捉连放就是这个道理。(说到这儿,福尔摩斯看了我一眼,说:让陆文当那儿的政法书记,也许比马维江干得好。)

记录兼翻译:江苏/陆文04、7、22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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