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文字狱囚徒编年录》第一卷第六十四案(2010)

 

Liu Xiaobo2017刘晓波(1955年12月28日-2017年7月13日),曾用笔名老侠,著名文学评论家、异议作家和人权活动家;因发表批评中国当局的文章和参与起草并发起连署《零八宪章》,在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创纪录的十一年徒刑一年后的2010年,刘晓波荣获诺贝尔和平奖。

 

加入“赤子心”诗社

刘晓波于1955年出生在吉林省长春市,五兄弟中排行第三。他父亲刘伶时任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次年被派往蒙古人民共和国首都乌兰巴托的乔巴山大学讲学,他夫妻带了次子和刘晓波同去,直到1959年回国。

1969年,文化大革命第三年,刘晓波在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读初中,后随父母下乡到内蒙古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大石寨公社。 1973年,刘晓波全家一起返回长春,他也回到原校继续上高中。 1974年7月,刘晓波高中毕业,作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被送到吉林省农安县三岗公社插队当农民。 1976年11月,他被长春市建筑公司招为抹灰工人。

1977年,刘晓波考取吉林大学中文系,成为“文革”后恢复高考录取的首届大学生;次年3月,他随所在的“七七级”新生正式入学;1979年,刘晓波加入徐敬亚、王小妮等六位同学组成的“赤子心”诗社;1982年毕业获文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作为硕士研究生。随后,他与同年从东北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分配到北京语文学院任教的高中女友陶力结婚,次年,儿子刘陶出生。

“文坛黑马”惊世骇俗

1984年4月,刘晓波在《国际关系学院学报》上发表处女作《论艺术直觉》,后在《社会科学战线》上发​​表《论庄子》,同年获文学硕士毕业,留在该系任教。他继续在一些学术刊物上发表美学和文学评论,其中1985年6月和8月先后发表的《一种新的审美思潮》和《无法回避的反思──从几部有关知识分子的小说谈起》 ,支持具有叛逆精神的“新潮文学”,批判当时提倡忍辱负重精神的主流文学作品而初露锋芒,被作为后来引起文坛震撼的“刘晓波现象”之开端。

1986年9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召开“新时期十年文学讨论会”,刘晓波到场以《新时期文学面临危机》为题即兴发言,以中国“五四文学”和西方现代派文学为参照,使用当时被认为惊世骇俗的语言批评受到普遍肯定的“新时期文学”主流,并概括为整个中国文化和知识界的问题:

中国知识分子身上的民族惰性比一般大众更深更厚! ……中国作家仍然缺乏个性意识。这种无个性的深层就是生命力的枯萎、生命力的理性化、教条化,中国文化的发展一直是以理性束缚感性生命,以道德规范框架个性意识的自由发展。 ……不打破传统,不像“五四”时期那样彻底否定传统的古典文化,不摆脱理性化教条化的束缚,便摆脱不了危机。

1986年10月初,刘晓波的该次发言由《深圳青年报》整理发表,国内外报刊纷纷转载,引起了更大轰动,被称为“文坛黑马”。同月,他又发表《与李泽厚对话──感性‧个人‧我的选择》,其作品由此从文学评论发展到思想文化批判层面。同年,刘晓波成为北师大中文系文艺理论博士研究生,并连续在各种刊物上发表文学、美学和思想评论文章。

1987年,刘晓波发表首部著作及成名作《选择的批判──与李泽厚对话》。 1988年,创刊不久的文学评论双月刊《百家》第二期开辟了“第一百零一家”专栏,发表刘晓波的《论孤独》和其他几位青年学者讨论“刘晓波现象”的论文。

同年6月,刘晓波发表博士论文《审美与人的自由》,其论文答辩会在数百位大学生自发旁听下,由九位著名文学评论家、美学家组成的答辩委员会一致通过,获文学博士学位,并应聘为该系讲师。

1988年8月,刘晓波应邀作为访问学者出国,先后在挪威奥斯陆大学、美国夏威夷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讲学及研究。同时,他开始在香港刊物上发表政论文章,其中《解放月报》(现名《开放》)10、11、12月号连续三期发表《在“气功热”的底层》、《混世魔王毛泽东》和《文坛“黑马”刘晓波》等文章,除引人注目外,还直刺官方当时的言论禁区:

马列主义在中国,与其说是信仰,不如​​说是专制权力的组成部分。马列主义不是信仰,而是统治者进行思想独裁的工具。

只反昏君、贪官而不反专制、皇权是中国人的文化遗传。 ……就中国的现实而言,所有这些都可以归结为这样一点:即不能从专制主义的内部来寻找否定专制主义的力量。具体地讲就是:在政治上不能从一党独裁的内部寻找力量来反一党独裁;在经济上,不能从公有制、计划经济的内部寻找动力来改革经济;在思想上,不能从教条化的马克思主义内部来寻找新的思想;在广义的文化上,不能从中国传统文化的内部来寻找所谓的精华。而只能从多党并存的民主制代替一党独裁,用私有制、市场经济代替公有制、计划经济;用多元化言论、思想的自由来代替思想一元化;用世界的(西方的)现代文化代替中国的传统文化。

香港一百年殖民地变成今天这样,中国那样大,当然需要三百年殖民地,才会变成今天香港这样。三百年够不够,我还有怀疑。

以上这些言论都被中国官方记录在案,后来被用来作为媒体大批判甚至司法机关定罪的依据。

天安门广场四君子

1989年4月15日,因“八六学潮”被迫辞职的中共前总书记胡耀邦去世,北京及全国高校学生相继以悼念活动发展成大规模的街头抗议运动,当时正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做访问学者的刘晓波也随即参与海外中国留学生和访问学者的声援活动。

4月20日,香港《明报》报导《胡平、刘晓波、陈军等十人共同发表《改革建言》促中共反省纠正错误》:“对大陆目前的学运表示关注”,要求“重新审查…… 1983年清除精神污染运动”和“1987年反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的有关问题”,“修改宪法”,取消“四项基本原则”,加入保障基本人权的条款,开放民间报刊,禁止因言定罪,真正实行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新闻自由。

4月22日,刘晓波在《世界日报》发表《胡耀邦逝世现象的省思》,提出:

抛弃寻找开明君主的改革模式,而尝试着走一条从制度上改造中国的道路。 ……如果大陆的大学生们和那些追求民主的知识分子们,能在公开支持党内开明派的同时,也公开支援魏京生等人和海外的《中国之春》,肯定会加快中国民主化的进程。

同日,刘晓波起草《致中国大学生的公开信》,提出七条如何开展学生运动的建议,与海外民运团体“中国民主团结联盟”(简称“民联”)主席胡平共十位中国留学生、学者连署发表并转发到国内。

随后,刘晓波中断原到1990年才回国的计划,于4月26日离开美国,27日回到北京,并立即参与学运活动,向“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自治会”转交了他与民联首任主席、“中国民主党”主席王炳章等留学生、学者的捐款数千元美金和万余元人民币。

5月13日,北京数百名大学生到天安门广场开始绝食静坐,刘晓波次日到广场支持和协助学生,参与广场绝食团的宣传、撰稿、讲演、募捐等活动,应邀负责《北师大绝食团通讯》筹款、组稿、编辑和发行,并参与“首都各界联合会”的筹建工作。他起草并散发了《致北师大党委的公开信》、《告海外华人以及一切关心中国问题的外国人士书》、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自治会的《我们的建议》等传单。

6月2日,刘晓波与周舵、高新和台湾歌手侯德健联名发表《六二绝食宣言》,开始四十八至七十二小时绝食,为此获得广场上学生的信任,得以于6月4日清晨与包围天安门广场的戒严部队谈判后,说服数以千计的学生安全撤离,避免了更大的流血惨案,世称“天安门广场四君子”。

6月6日,刘晓波被拘捕,随后被官方媒体公开指控为操纵学运的“黑手”。 6月24日,《北京日报》发表署名王昭的文章《抓住刘晓波的黑手》,此后当局又出版批判文集《刘晓波其人其事》。

同年,刘晓波的两本著作《形而上学的迷雾》和《赤身裸体,走向上帝》与其他作品一起遭禁,9月,他被开除公职。

1990年8月,刘晓波和陶力离婚。

“末日幸存者”奋而不息

1991年1月,刘晓波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被判定“反革命宣传煽动罪”,但因说服学生撤离广场被作为“重大立功表现”而免予刑事处分释放。此后作为自由撰稿人在北京从事写作,并继续参与人权活动。

1993年1月,刘晓波应邀前往澳大利亚和美国访问,接受制作纪录片《天安门》的摄制组采访。同年5月,他谢绝了不少朋友要他在国外申请政治避难的建议,毅然回国;6月5日,他在台湾《联合报》发表文章《我们被我们的“正义”击倒》,随后在台湾出版六四回忆录《末日幸存者的独白》,在海内外异议人士中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1995年2月20日,刘晓波起草并与包遵信、王若水、陈子明、徐文立等共十二人连署发表《反腐败建议书──致八届人大三次全会》,提出了近期改革的七项目标与远期改革的五项目标。 5月,他又和陈小平共同起草《汲取血的教训推进民主与法治进程──“六四”六周年呼吁书》,并与王之虹、王丹、包遵信、刘念春、江棋生等共十四人发起连署,但他在正式发表前就被北京市公安局以“监视居住”的形式单独关押在北京郊区,到1996年2月才被释放。

1996年春节,他与刘霞举行婚礼。

1996年8月,刘晓波到广州与王希哲相见,讨论了一些共同关注的问题,商定向国共两党提出《对当前我国若干重大国是的意见》,在两党签署和平协定《双十协定》 五十一周年的10月10日发表,也称《双十宣言》,包括两岸统一的政治基础问题、西藏问题、关于健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问题、钓鱼岛问题等四项。但在该宣言正式发表的前两天,刘晓波被北京市公安局拘留,随后以“扰乱社会秩序”被处劳动教养三年,次年1月被移送大连劳动教养所,此后在劳教中写了数十万字读书笔记、诗歌和书信。

1999年10月7日,刘晓波劳教期满获释,此后一直在北京从事自由写作。 2000年,他在两岸三地出版三本书──《向良心说谎的民族》(台湾)、《刘晓波刘霞诗选》(香港)、与王朔合著的《美人赠我蒙汗药》(大陆)。

2001年7月,刘晓波参与创立“中国独立作家笔会”(后改名为“独立中文笔会”),2003年11月至2007年11月连选连任第二、三届会长,此后不再参选会长而继续担任理事。 2006年10月,刘晓波接任美国《民主中国》网站主编。

发起连署《零八宪章》遭重判

2008年,刘晓波参与起草并发起连署《零八宪章》,该宪章于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由三百零三位中国公民首批签署发表,呼吁中国政府实行政治改革和保障人权,在中国逐步实行宪政民主制,至今连署已超过一万人。

实际上,在《零八宪章》发表之前两天的12月8日,刘晓波即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拘传”带走并抄家,此后未经指控被关押在北京一未知地点“监视居住” 。 2009年6月23日,刘晓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正式逮捕,关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2009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刘晓波及其辩护律师丁锡奎、尚宝军到庭参加诉讼。约有二十人获准旁听,包括刘晓波的弟弟和妻弟,但其妻子刘霞被强行作为检方证人而不获批准进入法庭;到达法庭外的许多人要求旁听被拒,包括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十几位外国驻北京大使馆的外交官和一些媒体记者。庭审进行了两个多小时,刘晓波及其律师进行了无罪辩护,但刘晓波只获准十五分钟发言时间,事先准备的《我的自辩》和《我没有敌人──我的最后陈述》两篇答辩稿被审判长以超过时间打断而没有读完(后来传出发表)。 12月25日,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判决书认定:

刘晓波出于对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满,于2005年10月至2007年8月间,……以撰写并在互联网《观察》、《BBC中文网》等网站发表文章的方式,多次煽动他人颠覆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刘晓波在发表的《中共的独裁爱国主义》、《难道中国人只配接受“党主民主”》、《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多面的中共独裁》、《独裁崛起对世界民主化的负面效应》、《对黑窑童奴案的继续追问》文章中诽谤:“自从中共掌权以来,中共历代独裁者最在乎的是手中的权力,而最不在乎的就是人的生命”;“中共独裁政权提倡的官方爱国主义,是『以党代国’体制的谬论,爱国的实质是要求人民爱独裁政权、爱独裁党、爱独裁者,是盗用爱国主义之名而行祸国殃民之实”;“中共的这一切手段,都是独裁者维持最后统治的权宜之计,根本无法长久地支撑这座已经出现无数裂痕的独裁大厦”。并煽动﹕“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自由中国的出现,与其寄希望于统治者的‘新政’,远不如寄希望于民间‘新力量’的不断扩张”。 2008年9月至12月间,刘晓波又伙同他人撰写了题为《零八宪章》的文章,提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等多项煽动性主张。刘晓波伙同他人在征集了三百余人对文章的签名后,将《零八宪章》及签名用电子邮件发给境外网站,在《民主中国》、《独立中文笔会》等境外网站上发布。刘晓波在互联网站发布的上述文章,被多家网站链结、转载并被多人流览。 ……

被告人刘晓波以推翻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递资讯快、传播范围广、社会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的特点,采用撰写并在互联网上发布文章的方式,诽谤并煽动他人推翻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且犯罪时间长、主观恶性大,发布的文章被广为链结、转载、流览,影响恶劣,属罪行重大的犯罪分子,依法应予从严惩处。

因此判决:“刘晓波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2010年2月11日,北京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刘晓波于5月26日被移送到辽宁省锦州监狱监禁服刑。

和平奖得主:“我没有敌人”

国际笔会等国际人权组织自1989年起就一直关注和声援刘晓波,德国、美国、葡萄牙、捷克、澳洲悉尼(雪梨)笔会先后授予他荣誉会员称号,独立中文笔会于2009年9月选他为荣誉会长。刘晓波还荣获2003年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第十七届“杰出民主人士奖”、2004年无国界记者“法兰西基金会新闻自由卫士奖”(Fondation de France Prize for press freedom defender)、2004至2006年连续三年获香港“人权新闻奖”、2007年亚太人权基金会“良知勇气奖”、2009年捷克“在困境中的人”救援组织“人与人”人权奖(Cena Homo Homini)、2009年美国笔会“芭芭拉‧戈德史密斯自由写作奖”(PEN/Barbara Goldsmith Freedom to Write Award)、2010年人权观察“爱丽森‧黛丝‧弗基斯非凡运动奖”(Alison Des Forges Award for Extraordinary Activism)、2010年德国笔会“赫尔曼‧凯斯滕奖”(Hermann-Kest​​en-Preis)、2012年加拿大笔会“人类一体奖”(One Humanity Award)等国际性奖项。

2009年6月,美国“中国民主论坛”成立行动小组,推动提名刘晓波为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此后一些团体和个人也相继投入这项活动。 2010年1月19日,捷克共和国前总统哈维尔(Václav Havel, 1936-2011)、两位诺贝尔和平奖得主达赖喇嘛和图图主教、法国哲学家格鲁克斯曼(André Glucksmann)、美国“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总裁格雷戈里恩(Vartan Gregorian)、世界贸易组织前总干事穆尔(Michael Kenneth Moore)、捷克共和国前外长施瓦尔兹伯格(Karel Schwarzenberg)、俄罗斯联合民主党主席亚夫林斯基(Grigory Alexeyevich Yavlinsky)等八人联名在Project Syndicate── 一百四十五个国家的三百九十家报纸组成的捷克非营利协会的网站上发表题为《一位中国的和平自由斗士》的专栏文章,呼吁推动提名刘晓波诺贝尔和平奖。相继公布已参与提名的有捷克、斯洛伐克、美国、挪威等国一百多位国会议员,美国笔会会长、哲学教授阿皮亚(Kwame Anthony Appiah)等数十位大学教授和作家。

2010年10月8日,挪威诺贝尔委员会主席托尔比约恩‧亚格兰(Thorbjørn Jagland)宣布:

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已经决定,将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刘晓波,以表彰他为中国基本人权所做的长期非暴力抗争。诺贝尔委员会长期以来就认为,人权与和平密切关联。这些基本权利正是诺贝尔创始人阿尔弗雷德‧诺贝尔遗嘱中所写的“各民族间的兄弟情义”的先决条件。

2010年12月10日下午,“诺贝尔和平奖”颁奖典礼在挪威奥斯陆市政厅举行,由于中国当局的阻拦,刘晓波的妻子刘霞和其他国内亲友均未能前往奥斯陆参加颁奖典礼。当天,颁奖台上用一把空椅子代表了刘晓波的缺席,并以他在法庭上无法宣读的《我没有敌人──我的最后陈述》代替演讲词,由挪威著名女演员丽芙‧乌尔曼(Liv Johanne Ullmann)朗诵其英文译本:

我没有敌人,也没有仇恨。所有监控过我、捉捕过我、审讯过我的警察,起诉过我的检察官,判决过我的法官,都不是我的敌人。 ……

因为,仇恨会腐蚀一个人的智慧和良知,敌人意识将毒化一个民族的精神,煽动起你死我活的残酷斗争,毁掉一个社会的宽容和人性,阻碍一个国家走向自由民主的进程。所以,我希望自己能够超越个人的遭遇来看待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以最大的善意对待政权的敌意,以爱化解恨。

……我期待我的国家是一片可以自由表达的土地,在这里,每一位国民的发言都会得到同等的善待;在这里,不同的价值、思想、信仰、政见……既相互竞争又和平共处;在这里,多数的意见和少数的意见都会得到平等的保障,特别是那些不同于当权者的政见将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在这里,所有的政见都将摊在阳光下接受民众的选择,每个国民都能毫无恐惧地发表政见,决不会因发表不同政见而遭受政治迫害;我期待,我将是中国绵绵不绝的文字狱的最后一个受害者,从此之后不再有人因言获罪。 ……

为践行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之权利,当尽到一个中国公民的社会责任,我的所作所为无罪,即便为此被指控,也无怨言。

此外,从当天起向公众开放的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纪念展,以及在颁奖后第二天晚上举行的祝贺刘晓波的音乐会,“诺贝尔基金会”所发布的刘晓波纪录短片,其主题全都选用了《我没有敌人》!

2017年6月初,刘晓波因在狱中确诊肝癌晚期获保外就医,被转入沈阳的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与外界隔离状态下接受治疗。7月13日17时35分,医院宣布刘晓波病情恶化并因多重器官衰竭,经抢救无效病逝,终年61岁。 2017年7月15日约6时30分,他的遗体火化,并于当天中午海葬。

刘晓波的其他著作还有:在台湾出版的《选择的批判──与思想领袖李泽厚对话》(1989)、《思想之谜与人类之梦》二卷(1989、1990)、《中国当代政治与中国知识分子》(1990)、《大国沉沦:写给中国的备忘录》(2009),美国出版的《单刃毒剑──中国当代民族主义批判》(2005)和《未来的自由中国在民间》( 2005、2010),香港出版的《刘晓波文集》(2010),日本出版的日译本《中国当代政治与中国知识分子》(《现代中国知识人批判》,1992)和日译论文集《从天安门事件到08宪章》(《天安门事件から“08宪章”へ》,2009),以及《刘晓波文集》德、英、日、瑞典、荷兰文译本等。

 

参考资料:

  1. 刘晓波,《与李泽厚对话──感性‧个人‧我的选择》,《中国》1986年第10期。
  2. 刘晓波,《危机!新时期文学面临危机》,《深圳青年报》1986年10月3日。
  3. 金钟,《文坛“黑马”刘晓波》,香港《解放月报》1988年12月号。
  4. 闻平,《从民族虚无主义到卖国主义──评刘晓波的资产阶级自由化谬论》,《人民日报》1989年11月7日。
  5. 郑旺、季蒯,《刘晓波其人其事》,中国青年出版社,1989年。
  6. 国家教委思想政治工作司,《惊心动魄的56天:1989年4月15日至6月9日每日纪实》,大地出版社,1989年。
  7. 包遵信等,《反腐败建议书》,《北京之春》1995年4月号。
  8. 樊星,《世纪末的文化漩流》,《文艺评论》1996年第5期。
  9. 刘晓波,《刘晓波小档案》,《民主论坛》2000年11月28日。
  10. 公民群体,《零八宪章》,《纵览中国》2008年12月8日。
  11. 前卫,《人权组织推动刘晓波诺贝尔和平奖提名》,“美国之音”2009年7月19日。
  12.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刘晓波一审判决书》,独立中文笔会网站,2009年12月26日。
  13. 胡平,《我和晓波的交往(上)》,《北京之春》2010年11月号。
  14. 刘晓波,《刘晓波文集》,新世纪出版社,2010年12月10日。
  15. 吴仁华,《八九天安门事件大事记》,《世界之门书库》,2011年。
  16. 余杰,《我无罪:刘晓波传》,时报文化出版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

来源:张裕:《从王实味到刘晓波:中国当代文字狱囚徒编年录》

English Translation

作者 editor

《《自由之笔》第十四期:刘晓波诺奖无敌》有2条评论
  1. 请人们仔细读读法庭的判决文字,就知,刘晓波的罪状乃是,想『推翻一党专制度』,
    而不是想『推翻中共政府』。而宪法79条却赋予人们资格『推翻一党专制度』。

    判决文第一句说:“刘晓波出于对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
    不满,”末段第一句又重复开场第一句,说:“被告人刘晓波以推翻我国人民民主
    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两句说的都一样,刘晓波的目的是要
    『推翻专政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总之,绝没说刘的目的是要『推翻中共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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