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有20多位中国律师面临被暂停或停止执业的危险。其中有8名律师在去年“西藏事件”中与其他13名律师联署签名,公开声明将依法为被捕藏人提供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他们是:江天勇、程海、黎雄兵、李敦勇、李静林、刘巍、彭剑、温海波。而当时,联署签名的21名律师被当局严厉警告,不准介入西藏案件;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被司法局/厅要求禁止接受藏人委托并接到警告将被暂缓年检注册;律师如滕彪被注销律师执照、江天勇被暂缓年检注册;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声称“要发挥智慧砸签名律师的饭碗”。

并且,当局禁止签名律师接受藏人案子的理由之一,是“西藏当地的律师已足够,不需要外地增援。”是的,在藏地,仅西藏自治区,据2008年12月30日西藏卫视报道,有执业律师94人、律师事务所17家。然而非常遗憾的是,在去年“西藏事件”中,这些西藏律师既没有参与联署签名,也没有为被捕藏人提供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援助。

普通藏人向来缺乏权利意识及维护权益意识,尤其在政治高压下,出于莫大恐惧更是不敢争取自身应有的权利。当局则擅长由法庭指定辩护律师,也即是说,当局称被捕藏人拥有辩护律师,其实律师形同虚设。如去年5月2日,中国官媒发表文章,就涉及拉萨“3•14”事件的藏人被审判的程序作官方说明,称有“31名律师为30名被告人辩护”。事实上,全都是由法庭指定的辩护律师,除了指定西藏当地律师,还指定了两名没有参与联署签名的北京律师,而这样的辩护结果是不会让人信服的。如西藏律师米玛卓嘎描述会见被告人洛桑桑旦的情景:“我走进看守所的时候,两名医生正在给羁押在那里的犯罪嫌疑人看病,当时院子里有十几个犯罪嫌疑人在候诊,还有两个正在输液。”听上去被捕藏人获得了不错的医疗照顾。然而依据所了解到的对一些获释者的调查,所有被抓捕者都遭到程度不同的殴打和虐待,有僧人和平民被打残、被打死或被打得精神失常;一些被毒打得生命垂危的藏人转送医院治疗,却被当地警方威胁不准对外透露有过刑讯逼供。

为被捕藏人联署签名的北京等地的21名律师不但要承受当局的压力,还要承受网络暴民的压力。中国个别极端民族主义者发邮件给援助律师公用信箱,辱骂并威胁援助律师:“……等我找到你们这些畜生看我不收拾你们,你们跳吧,出风头吧,哪个跳出来为西藏恐怖分子辩护的,我就要你的命或者你们的家人……”真遗憾,即便是出风头,也应该由西藏当地律师来出这个“风头”,可是他们在哪里呢?同为律师,何以西藏律师做不到北京等地律师所做的事情?是北京等地律师的胆子够大,还是当局对西藏律师另眼相看,一碗水不端平?同为律师,当西藏律师获悉北京等地律师依法维权的行动时,是心安理得还是羞愧难当?

事实上,广大藏人非常需要与律师合作,得到律师的法律援助。最近藏地的康与安多的两起案件,即普布次仁仁波切和喇嘛久美的案件,获得有效的结果,就与北京的两位维权律师——李方平与江天勇——的勇敢介入有关,为此向他们致敬!向其他愿意帮助藏人的维权律师致敬!并期待在饱受不公正对待的藏地,也涌现出类似的真正的维权律师!

2009-5-26,北京

(本文为RFA自由亚洲藏语专题节目,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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