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实与认识的距离

中国今天的社会究竟处于怎样的一种现实状况?能否客观准确的认识与把握这种现实状况是决定着中国下一步是否能作出正确出路选择的基础。如此,深入中国社会调查,广泛听取民声、民愿,进而真正把握这个时代的民心,是一切关心中国前途命运人士所必须做的工作。我所说的深入社会绝不是指那些遨游于网络报纸,或漫步于书斋茶座的信息获取,而是真正走入农村,走进街头巷尾,跟一个个农民、市民,各阶层的人士广泛交流,认真听取他们对现实社会的看法,知道他们的意见与愿望。只有这样所形成的对现实的认识才可能是真实的、全面的。

我之所以今天要谈这么个让人一听就感觉是说教味十足而以至不愿下读的问题,是直接有感于高智晟先生在赴山东临沂声援陈光诚时,被一批当地村民殴打而写下的极其沉重与哀痛的文字。当然很久以来我也一直在思考着这个问题,并且曾经多次跟一些朋友谈过:中国今天的现实是不是就是我们所认识的这样?我们是否一厢情愿地在网络、书斋、茶座上构思着一个并不现实或与现实有很大距离的世界?如果现实我们真切把握了,中国向文明社会迈进何以如此艰难?中国社会变革的力量何以如此匮乏?如果我们本来没有把握而只是一种我们小圈子内人的愿望,那这种愿望实现的立足点在哪里?距离有多远?

从高智晟先生在临沂遭遇的哀叹,可以看出中国普通大众的愿望目前与中国知识分子对社会的担忧与期望还有距离,也即是民众对民主、自由与人权的渴望还没有达到自觉去追求的地步。中国社会的维权处境还有一个艰难的从个体走向群体,从局部走向全面的过程。普通大众对自身权利的认识还有一个觉醒的过程,尤其社会被极权统治有意扭曲的是非道德观念,需要一个艰苦的修复过程。对民众整体性的良知复苏,乃至自觉性的维权抗争,维权人士不要抱太高的指望。对人性的罪与制度的恶的认识与改造是一个恒久的课题。

二、社会“三性说”

从人类过往的历史与人生亲历的教训来看,有几个结论是我们应该确定的:

其一、正义的并非都是能变为现实的;正义的也并不是都能为社会普遍认同的;正义的更不是社会所普遍去追求维护的;尽管正义的必然是恒久支配历史的内核,但在一定时期它常为自己的反面所代替。

其二、人性古今中外是相似的,堕落与拯救是人类的永久课题;人因其有善性固有拯救的可能;人因其有罪性固有拯救的必要;中国与美国的国民素质不会有质的不同,在美国若有一天政府出钱买动民众去为恶,肯定也有人响应;正是如此,建立约束罪恶政府的制度才显得急迫;有怎样的国民就有怎样的政府如果成立,同样有怎样的政府就有怎样的国民也是成立的;一切指望国民改造好了再造就好政府,这正是极权专制罪恶的辩护词。

其三、一切好的道德伦理、制度法规、宗教信仰都是立足于对恶与罪的约制,对善与义的维护;而这一切是人所制定,也为人所用的;但是在信仰、道德、律法与制度上还存在恶的,专门纵容、张扬乃至维护人的恶与罪,敌视、压制人的善与义的。

其四、这个世界是为不可忤逆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真理、规律或曰天道所主宰,真理、规律或天道是第一性的;人是为规律、天道所造并受制于规律、天道的,因而人是被造的,是第二性的;人对规律、真理或天道的认识是极其有限的,人的认识从时间上无终止,从范围上无边际,一个时代的人的认识都是有限的,只能局部地反映规律、真理或天道;一个时代的所有认识才可能部分地反映规律;一个时代形成的信仰、道德、律法、制度等则是人类那个时代认识中的部分结晶,它通常不是全部认识的结晶,也不必然的是那个时代正确认识的结晶,因而它更是有限的,是人的部分认识而凝结成的、而外化出来的,所以是第三性的。

第五、第一性是决定、主宰第二性的;第二性是决定主宰第三性的。相反,第三性常常背离第二性,第二性也常常背离第一性;第三性对第二性的反映依据是一个时代的民心、民愿,第二性对第一性反映依据是天灾人祸。

三、中国的现实

中国的天灾人祸是有目共睹的,而中国的民心、民愿却是很值得研究认识的。今天中国的现实我以为是处于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第三性是严重背离了第二性的。作为社会的信仰、道德、律法、制度远远脱离了人类这个时代的主流文明认识,它们所集结的已经是这个时代被历史所明证的落后的、错误的、罪恶的一些认识,聚合着这个时代的精神垃圾。

其二、第二性中的人具有恶性与善性的双重性,而人的恶性是背离第一性的根源。因人有自私、贪婪、偏狭、忌妒、仇恨、固执,及趋利避害、贪生怕死、追名逐利等恶性,这不仅会严重阻碍人对第一性的认识与遵从,同时这些罪恶还会集结于第三性中,形成恶的制度、律法及道德、信仰,使第三性成为纵容、保护、成全人的罪性的外在物。

由于一定时期社会资源的有限性决定着人类恶性的不可能成全性。在一定时期,恶性的满足是受制于社会条件的,这样就使得一定社会中只能部分人可以最大范围地成就人的恶性,但是社会普遍信仰、道德的扭曲、恶化,律法、制度的背离民心、民愿,离弃规律、真理或天道,成为满足社会部分人恶性的前提条件。这种时代的行恶者就是那些能左右、掌控社会信仰、道德,操持律法、制度的人。他们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权,建构起迎合自身恶性的制度,制定出满足自身罪性的律法。将社会变成一个自身罪性最大成全的舞台。

其三、在人性的恶与制度律法的罪结合后,社会被整体迷失在违背历史、正义与人性的罪恶中。社会固有的凝聚着人类历史认识成果的价值观念被摧毁,代之是一些似是而非,或表面冠冕堂皇其实包藏祸心的价值标准。整个社会丧失是非评判的尺度,也没有了对错的准绳。人类被诱导、降格为只为生存而角逐的动物,金钱被祭奉为社会最高的价值尺度。人类一切高尚与神圣的东西都被遗弃或沦为嘲讽的对象。从信仰与道德标准上摧毁人类固有的文明价值是成就人的恶性的第一步,也是先决性的一步。这从精神上为恶的横行开出了道路。应该说自八九之后的近十几年来,中国大地统治最成功的就是摧毁这个社会固有的文明价值,让社会从思想上就丧失了抗拒权贵为恶犯罪的防线,将一切贪赃枉法提升到了有能力的高度来认同,甚至膜拜。人性的恶假借起制度的罪,肆无忌惮地横行在这遍土地上。第三性的信仰、道德、律法与制度不仅不是扼阻人性恶的堤防,而且成了人性恶肆掠的助推剂。

其四、中国社会人性恶与制度罪结合的为祸,在社会评判价值被扭曲的前提下,长期将社会普遍民众所蒙蔽。广大深陷在灾难中的民众因价值评判的失范而丧失了辨别是非曲直的基本能力。于是中国社会处于处深渊而不自知,陷烈火而不自觉的悲惨境地。他们只有在灾难临到头上时,才感到自己身处的险境,并且还常常将这一切视同个人命运的不幸,或个别官僚的为恶,而没有看到这是社会的常态,是普遍的现实。没有看到社会的第三性从建构之初就是罪恶的,就是立足在成就罪恶上的。社会个体的遭灾不是有无问题,而是早晚问题。临沂地方村民参与殴打维权者,正是因为他们丧失了基本的是非曲直准则,没有了正确价值判断标准,在一切向钱看的社会动员下,拿钱卖命就成了天经地义,并且这还是政府给的钱,那更是与人性罪性结合的典范——趋利避害、贪生怕死、追名逐利。同时从这点我们还能真切地读到“钉死耶酥”的悲壮。我们要铭记:钉死耶酥不只是犹太民族,是人类!钉死耶酥不只是两千年前,这悲剧相伴人类始终!

其五、中国今日应该处于制度性为祸已日渐突显期。这集中表现在资源被权贵垄断,环境被不计后果的掠夺经济破坏殆尽,社会两极分化极其严重,普通平民怎样努力也追赶不上社会增长的负担,广大平民的发展机会日益减少,相对贫困与绝对贫困日益严重。

这一切从广大农村到城市已日益明显化。但是目前中国普通民众只是处于感觉越来越不如意的时期,但这种不如意究竟来是何处?是由什么造成?他们大多还浑然不知。他们通常从自身的能力与运气上去寻找原因,还不知这本身是一个社会制度的有意设计。但是思考、寻找导致这些不如意根源的人将越来越多,并且很快他们会发现这一切的根源就是罪性的制度。

应该说今日中国民众的普遍不如意已经是个现实问题,但不如意转化到努力投身去改变,显然还有个过程。由不如意到不能忍受,由个体维权到群体维权,由自发式抗争到自觉式抗争,由局部到全面,这显然还需要一个酝酿的过程。这个过程的长短处决于社会几方面的因素:其一是民众的觉醒;其二是纵横的联系,凝聚;其三、突发性引暴的事件。中国今日社会处于有民怨但还未沸腾,有抗争但未结群,有局部但无整体,有自发但未自觉。

四、变革阶段说

在中国今日这种社会现实面前关心中国前途命运的知识分子有哪些可为?从近十几年的历程来看,中国在纠正第二性对第一性的背离及第三性对第二性的背离上,先后走过了书斋的呐喊时期,即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叶网络刚刚兴起的时期;法庭的诉讼时期,即本世纪初尤其是2003 年以来的这几年法律维权风起云涌的状况;目前正在向街头抗争时期艰难的奋进。

“街头抗争时期”是以去年底以来的一系列群体抗争事件为标志,其中今年初的接力绝食也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它成为街头抗争起步的标志性事件。第三阶段是中国社会必然要到来的阶段,也是最终改变中国社会,纠正第三性的偏失的,进而约制第二性的背离的桶本性阶段。如果没有这第三阶段的来临,中国的根本问题是不会解决的。

第一阶段的书斋呐喊派与第二阶段的法庭诉讼派只有紧密与第三阶段的街头抗争派联合,互相呼应,互相协助才可能尽早促成中国问题的根本性解决,否则中国的苦难将还会延长,中国真正大的转机将还会延期到来。那种以为仅仅通过书斋呐喊或法庭诉讼就可以最终解决中国问题的想法事实已证明是不切实际的,是天真的。因为最终解决中国第三性罪恶的问题,必是一个根本性的社会变革问题。若没有真正显示力量的团体是促使不成这种变革,并且也承担不起这种变革的后继建设。若没有第三阶段的来临,最后呐喊会被割喉禁声,诉讼会被驱逐关闭,肯定不会有根本解决问题的指望的。中外的历史一再明证了中国社会变革惟有进一步的迈进,让第三阶段的兴起,才可能为呐喊与诉讼赢得空间,也才能最终保全巩固第一、第二阶段抗争的成果。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力量与第三阶段的汇聚是促成中国根本变革的前提基础,是中国社会质变的保证。

2006-7-25 于北京

文章来源:《自由圣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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