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头去尾的说法,模仿霍布斯鲍姆对于20世纪历史的叙事方式。他以1914年为开始,1991年克终,描述了一个像历史的三明治一样“短促的20世纪”。对于始终的选择,一为叙事的简便,二为宣扬始终点的显要意义。我取他这个譬喻,但并不沿袭其中的伤感。以3月5日全国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开幕为头,以12月4日现行宪法颁布20周年及新近中共总书记胡锦涛的纪念讲话为尾。像好厨师一样讲求菜品齐整,尝试叙述宪法在这一年中的运数和生长。

宪法,成为这一年公共空间的关键词。3月份寻常的两会,有两处不寻常的地方。全国工商联在政协会议上提出关于私有财产权修宪的建议案。自1999年第三次修宪以来,关于私有财产权修宪的讨论就没有中断过。这可称为共和国史上第一次几乎完全由民间团体和学术界自发进行的一场持之以恒的修宪建议。所以叫“建议”而非“动议”,因为正式的修宪案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联署方可提出。而如何才能运动五分之一以上互不相知的非常任代表?这显然具有制度上和技术上的不可逾越处。因此全国工商联的政协建议案,仅仅显示一种舆论,而非启动一种程序。它与普通舆论的区别只在于这种舆论配有一套高度程序化的表达方式。所以言路在庙堂,身份仍然是民间。

另一处是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依法治国就是“依宪治国”,并预告了宪法颁布实施20周年这一贯穿全年的节目。到了12月4日宪法纪念日,胡锦涛初晋总书记之后第一次公开发表重要讲话。在“政治文明”的概念下谈论宪法权威和宪法意识。令人有纲举目张之感。并针对一年来学界关于宪法司法化的讨论,表示要“明确宪法监督程序,使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能及时得到纠正”。在20周年的瓷婚纪念(china wedding)里,束之高阁的宪法,似乎赢得了一个整合政治权威和塑造公共空间的机会。修宪、行宪、违宪、护宪,一切关乎公共领域的话题,似乎也最终要在宪法的制高点下获得一种崭新的叙事方式。这种叙事方式是全新的,也是不完整的。比如“现行宪法颁布实施20周年”这一官方的正式表述,其中就明显凸现了对于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之前的共和国历史的“命名性失语”。因为这一表述无法处理当下语境与1954年以来前三部宪法时期的逻辑关系。相对于执政党三代领导集体的意识形态化叙事,这一新的以宪法为根基的法治化叙事就显得不那么得心应手,显得漏洞百出。

另一个与之依存的关键词是“宪政”。在互联网上搜索“宪政”,其条目开始爆炸式的增长。在政治学、法学等相关学界,宪政在这头尾之间浮出海面成为今年公共领域热门而暧昧的词汇。尽管50多年前毛泽东先生发表《新民主主义宪政》一文时,“宪政”一词几乎是所有高中毕业生的常识。然而睽违已久,即便大多数学者,也囿于传统学术路径而对“宪政”的思维架构缺乏轻车熟路的体认。某知名宪法学家在纪念宪法20周年的文章中将确认美国最高法院违宪审查权的马歇尔一案视为“西方宪政制度的起点”。而某民法权威谈及宪法修定时竟然从美国禁酒法案突发奇想,建议宪法增设“拒绝喝酒的权利”。芳龄20的宪法像一位大梦方觉醒的睡美人,在这一年中撩拨起人们屡扑屡起的欲望,和陌生慌乱的动作。

宪法与宪政,也可用婚姻与爱情的关系作譬。我借用韦伯的“世界的除魅”来理解近代宪政的缘起。除魅之后,统治权力与政治领域不再直接诉诸于某种宗教或宇宙的秩序获得说明和被服从的理由,政治秩序的“合道性”就成为一种稀缺资源。这是上帝之死在政治领域呈现的后果。在世俗化的过程中,市场秩序和自由企业制度的自发演进,使一种建立在财产权和契约关系之上的人际关系的扩张成为可能。在自由主义的概念中,政治最大程度的去掉了它的神圣性和使命感,而成为一个自治和结盟的公共空间(借助代议制、联邦制等民主的制度安排)。这一空间存在的最终目标转移为确保个人(结盟者)的财产权和契约自由.于是“下降型”的威权方式逐渐被“上升型”的授权方式取代。由于后者彻底改变了权力的正当性来源,也就彻底改变了国家的本质。对权力的制衡(通过三权分立、司法独立、违宪审查、政党政治等环节)和对个体权利的维护,成为宪法的终级目标。这一目标是消极的和不可变的。而国家所欲达成的某些阶段性的社会目标就雌伏于宪法之下,成为第二位的和可变的。

通过宪法和法治的方式践履这样的民主政治制度,就是宪政。以宪法为灵魂的国家的人格这里又必须对个人权利的神圣性有所确信,所以某种超验的价值背景对宪政而言依然不可或缺。在此意义上,韦伯所讲的“价值的诸神之争”构成了现代宪政制度的困境。韦伯自己倾向于强调对个人价值抉择的依靠,从而寄希望于奇理斯玛式的民主领袖。似乎显示出对宪政道路的某种不信任,魏玛之后德国政治的演变体现出这种不信任的灾难性后果。

这意味着国家的团体人格与执政者的个人或团体人格的彻底分离以宪法为灵魂的国家的人格化,就是宪政。离开宪政,就无法评价宪法。因为宪法本身并不能标志“政治文明”的程度。所以胡先生谈论宪法权威的同时强调“政治文明”这一价值合理性概念,其意思大致就等于既要维护包办婚姻,也要坚决培养婚后爱情。

2002年的宪法,在这一头一尾的纪念之间,露出一个青春期弱冠少年的面目。被包裹在三明治当中的历史事件,显然是中共十六大的反复酝酿和尘埃落定。在十六大关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的阐述中,“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被视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害。而这一年掐头去尾的“三明治”,关于宪法的宏伟叙事在意识形态内核之外首尾呼应。似乎就是一个关于“有机统一”的譬喻。以人民主权为基础的宪法权威与党的领导的结合,试图散发出一种由内而外的美丽。这又显现出“政治文明”这一概念的大道容下。若比宪法为婚姻、比宪政作爱情,那么“政治文明”的概念就类似于性生活。有婚姻而无性生活是第一步要解决的,有性生活而无爱情则可能要等到第二步。如果不是十六大列举出了另一个相当于“爱情”的关键词,我们会怀疑“政治文明”这一描述性的概念因为缺乏足够可确信的价值内涵而保持了叙事的中立。

这第三个关键词,就是全国工商联在今年的北京之春呼之欲出的私有财产权。从民间呼声到庙堂的盖棺定论,短短不过一个炎热的夏天。十六大政治报告承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的合法性,似乎顺理成章又不乏看不见的戏剧性。民间关于私有财产权的修宪建议历经数年,在今年秋天终被执政党意识形态的北冥神功悉数吸收。财产权的修宪看上去指日可待。宪法在2002年,开始由伴娘升级更新为佳期待订的新娘。一旦财产权原则被宪法确定,在宪法的领域内,各种超越于财产权之上的宪法目标便将面对一场话语的争夺。尽管财产权的合法性经由政治权威才得到认证。但宪法制度与财产权原则的结合,打下宪政的第一块基石。三明治式的有机结合,终将转变为宪法权威在法治化道路上对于政治权威的吸收。

在宪法司法化的实践中,宪法会离我们更近,所谓道在屎溺。但在宪政主义背景下,宪法会比今天飞得更高。高低远近之间是一个悖论,而宪政所求的就是政治的中庸与正道。中庸来自制度的平衡而非品性的修为,中庸一天不可得,那就唯宪法与小人难养也,远之则怨,近之则不逊。

2002-12-10

《王怡文集》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