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消解和驯化民粹主义,除了一般而言的解决社会不公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开放公民公共参与的场域,以解决民众的无权问题,并且让民众受到参与的训练,成长起自己的精英。同时,还要进一步开放互联网和其他教育、大众传媒,使公民成为充分知情的公民。

(原文刊于《领导者》总第59期(2014年8月),略作删节后于共识网刊登。)

引言

民粹主义(populism)是个很特别的译名,如果考虑到它的主流传统在历史上和当代的各种表现,将其译为“平民主义”或“民众主义”可能更容易被人理解。虽然民粹主义在各国和不同历史时期的表现大不相同,但我们还是能够把握它的一些基本特征,比如:奉行人民崇拜或平民崇拜,主张人民利益至上、人民权力无限(这里的“人民”往往落实为“平民”);反体制、反等级秩序、反精英、反智主义的立场;依附于政治强人或皈依卡理斯玛型权威,简单化的解决问题方式,具有群众(“乌合之众”)心理和遵循“群体逻辑”(collective logic)的行为方式,[1]包括从众心理、群体无意识、缺乏独立清醒的判断、人多势众、群体壮胆、易受暗示、相互传染、易冲动、判断力低下、情感支配判断、情绪化的行为方式、野蛮、偏执、易走极端等。

近些年中国大陆网民参与蓬勃发展,开启了民主化进程,但在网民政治参与中也出现了民粹主义倾向。在政治发展和走向现代民主的过程中,在民众参与公共事务刚刚起步的阶段,就显示出民粹主义的苗头,这使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严峻的问题:中国是否会走上“未民主先民粹”的道路?

当代中国民粹主义主要是网络现象而非传统的社会运动,其社会基础主要是受过中等和高等教育的年轻人为主体的网民,而非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中下层群体,其表现的场所主要是互联网,所以称网络民粹主义或网民民粹主义。从价值立场或政治态度上看,民粹主义并非一个整体,它包括左翼民粹主义和右翼民粹主义。根据塔格特的说法,民粹主义在价值观念上有“空心化”特征,没有固定的价值立场,可以依附于不同的价值体系。当代中国社会明显分化为左派和右派(自由派),网络民粹主义也是如此。[2]左派是典型的民粹派,是天然的民粹主义者。所以,左派的主体即民粹主义,民粹主义的主体也是左派。右派中主要是其激进的一翼(有人称其为“推墙派”)具有非典型性的民粹主义色彩。[3]还有庞大的居于左与右之间的中间派,他们在核心价值立场上处于中间位置,但在具体议题上,这些人可能采取左或右的立场,并且具有民粹主义特征的心理和行为方式。

国内学界对民粹主义兴起的关注远远不够。多数学者仍然陶醉于下层民众开始参与和影响公共事务的成就中。网民不仅有了发言权,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主导了政治的议程和进程,仿佛网民参与就是民主,或者就会直通民主。但是,我们必须正视在网民参与中已经表现出的民粹主义苗头。虽然它不是网民参与的主流,但它的发展趋势令人担忧。民粹主义虽然以民主的面目出现,甚至是以非常民主、纯粹民主的面目出现,仿佛是与威权政治相对立的另一个极端,但如果我们不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就能认识到,这两极之间是内在相通、自然转换的。民粹主义的“民主”不是健康的民主,它是民主化进程中出现畸变而产生的怪胎。在政治发展的过程中,如果民粹主义主导了政治进程,民主化将走入歧路和邪路。历史已经一次次证明,民粹主义不会走向民主,而是走向独裁、强人政治甚至极权主义。所以,在我们为民众参与意识觉醒而感到高兴和积极推动民众政治参与的同时,对其表现出来的民粹主义倾向有清醒的认识,保持着对它的警惕是非常必要的。

民粹主义是一个世界性的现象,但中国当代网络民粹主义有其特殊性。本文将说明,由于中国具有根深蒂固的“平民化社会”的历史传统,而经过“革命”和“专政”的塑造,当代社会的特征是“无精英的大众社会”和“无结构的大众”,虽然互联网为民众参与开辟了便捷的通道,但网民却不是具有公共参与经历和受到健康的公民教育的公民,这使中国网民极易走上民粹主义道路。而中国网民的超级宏大的规模,也会放大网络民粹主义的负面效应。

一、被历史“宠坏了的孩子”:中国民粹主义的历史传统

五四运动是中国平民第一次在现代意义上的政治参与。追溯当代民粹主义的源头时,我们很自然地回到五四运动。激进的学生们闯进曹汝霖的私人住宅,放肆地打砸财物并纵火焚烧,还盲目而残酷地群殴了恰好在曹宅的章宗祥。这个事件让我们看到,就在中国民众一开始登上参与公共事务的舞台时,就表现出了明显的民粹主义色彩:以爱国为旗帜的放纵行为、广场狂欢式的运动、遵循群体行动逻辑、非理性和暴力倾向,甚至还隐约有仇官仇富的情结,这都符合民粹主义的特征。当时,虽然有胡适、梁漱溟等学者对学生的过激行为表示失望,甚至要求依法惩处,但以陈独秀为代表的左派学者或对之表示高调支持,或认为虽有过激但因其目的正当而值得同情和理解(如张孝称学生行为是“法无可恕,情有可原”)。[4]

学生的行为和陈独秀一派学者的态度形成中国现代史上一条明晰的民粹主义潮流的最初源头。[5]五四以来近百年的历史上,民粹主义的冲动和发作时隐时现,不绝如缕。直到今天,在官方教科书和官媒的宣传中,仍然对五四时期的学生激进行为持无保留的赞扬态度。这表明,当代社会仍然继承着五四民粹主义的衣钵,在官方控制的舆论氛围里,民粹主义仍然有着道德的正当性。对民粹主义清醒的反思和批判只是微弱的声音。[6]

1.中国古代民粹主义政治传统

平民在公共事务中第一次登场就表现出民粹主义倾向,并非完全从外国舶来,而是有内在的历史渊源。奥尔特加(José Ortega y Gasset)曾将民粹化的“大众”称为“人类历史宠坏了的孩子”,[7]这也符合中国的情况。

春秋战国时代的社会变革使贵族制度衰落,中国社会走向扁平化的平民社会:在一个至高无上的皇权之下,绝大多数人的身份都是平民。血缘门第仍然在起作用,但毕竟平民上升的大门打开了。同时,皇权穿透了身份等级的重重阻隔,实现了对全体民众的直接控制,也使普通平民能够直接面对最高权力,从而形成了平民与皇权的直接对立。这种状况在欧洲主要发生在中世纪末期和现代初期,即绝对主义王权时代的大约二三百年的时间里,但在中国却持续了长达两千多年。

身份制度衰落后,中国并没有如梅因所说走向“契约社会”。没有贵族和等级制度的制约和障碍,皇权实现了绝对专制。一个高高在上的皇帝,底下是“权悬”极大的、一般高一般齐的普通民众。在这种情况下,极端的皇权专制最容易实现。而皇权失去精英的制约,就会导致权力更放肆的滥用和更极端的腐败,对社会的高压统治和过分榨取,结果就会迫使下层民众以暴烈的方式作出反应。由于下层民众实现了全国一体化,这种反应的规模效应及群体聚集后的极化效应,使民众的反抗行为格外恐怖。对下层暴乱的恐惧则使掌权者更加抽紧缰索,但当其统治的缰索过分勒紧,超过极限而崩坏时,则会出现下层民众的反弹,导致更可怕的暴乱。暴民正是暴君培养出来的,是暴政的伴生物。

中国身份社会的解体,使上下垂直流动成为可能。普通平民有多种途径跻身于权贵集团。权贵与平民集团的划分不再是固定的,而是流动的。特别是科举制度实行后,权贵集团向平民开放制度化,“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成为部分平民的现实。这样一种情况带来特殊的平民意识,那就是不再“安分守己”,其欲念和期望不再受特定身份的束缚,也没有培养起安于自己的身份地位、忠于自己职守、尽自己本分的信念与道德。[8]每个人都存在改变自己命运和地位的期盼。既然权贵并非固定的身份,那么,分享社会财富和权力的希望就普遍存在于社会大众心头。但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上升为权贵是没有可能的,他们一生面对的现实是权贵对他们的压迫和剥夺。于是嫉恨权贵并希图取而代之的心理,深埋在下层民众的心头。

儒家传统,一方面维护专横的皇权,驯化臣民,使其成为皇权忠顺的奴仆;另一方面,也将“汤武革命”的“诛一夫”行为合法化。这样,就打开了平民通向国家最高权力的大门。秦末陈胜吴广们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口号,项羽面对皇帝时所说的“彼可取而代之也”,反映的正是普通的平民意识。在起于草莽且有流氓特征的刘邦在群雄逐鹿中胜出成为皇帝后,平民造反而成帝王的反常行为正常化了。

在西方思想传统中,如何对待暴君一直是困扰着思想家和政治家的难题。对他们来说,直接提出“暴君可抗”、“诛暴君”的理论是很困难的,需要克服巨大的心理障碍,因为对反抗暴君中释放出的暴民洪水的恐惧一直是他们心头的梦魇。古希腊城邦民主走向败坏时期由“群众煽动家”(demagogues)操纵的盲从的平民、古罗马共和末期追随“凯撒主义”(caesarism)的堕落的罗马公民-无产者以及后来法国大革命中的暴烈的无套裤汉(sansculottes)的表现一直萦绕在思想家们的心头,如梦魇般挥之不去。正是在对暴君与民粹两害的充分认识的基础上,他们选择了代表制民主和宪政。所以,即使在他们主张反抗暴君的场合,对反抗行为也往往做出各种限定,如反抗行为的主体需是教会、贵族集体、作为民意代表机构的等级议会等。反抗行为包括使用法律手段、制度化的手段和有限的暴力,其结果是迫使国王接受反抗者的条件,对其行为进行约束,或者开除其教籍,废黜其王位。在中国古代频繁发生的剥夺皇帝生命和取而代之的情况,在欧洲历史上是非常罕见的,在主流思想传统中也没有合法性。在整个中世纪欧洲,贵族身份经过分封和继承而来,成为君主需要有贵族身份与合法血统,普通平民安于自己的本分,忠于职守,除维护和扩大自己的权利外,少有如皇帝梦般的“非分”之想。[9]

儒家在制度设计上是低能的,对既有效地限制君主也约束民众的制度安排没有概念。它的民本主义思想高调地肯定“民”的地位,但在制度设计上却使平民在面对权力的压迫和社会不公时没有制度化的手段表达和维护自己的利益,抵御权力的侵犯。于是,它让平民在忠顺懦弱的服从与暴烈放纵的反抗之间,没有其他选择。平民在屈辱地以活着为目标时,也心存改变现状的期望,甚至潜意识中渴望动乱的到来。平时怯懦的臣民在时机到来时,摇身一变而成为无法无天的暴徒的情景,在中国历史上频繁上演。一次次以下层平民为主体的暴力反叛,都是古代形式的民粹主义的盛大狂欢。其目标是“均贫富”、“均田免粮”,甚至是“杀进东京,夺了鸟位”;其方式是“劫富济贫”、取而代之、泄愤式地破坏,直到放肆地屠杀。[10]

从横向看,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和郡县制打破了地方化的格局,在一个庞大社会造成了平民的一体化。在平时,民众的生活是分散的,如一盘散沙,除在私生活领域有宗法体系的约束外,在公共领域只服从官僚体系,没有别的天然的社会组织。但当危机来临时,官僚体系不再能够约束他们,他们就会因共同的命运而产生凝聚效应,聚合成数十万乃至数百万的反叛队伍。奥尔特加曾谈到现代工业化和城市化所产生的“聚集,麇集的现象”,以前分散的个体或小团体,现在成为“一个凝聚体”,大众由舞台的背景变为引人注目的主角。这是“大众社会”到来的端倪。在现代社会,民众的聚集是常态,存在于日常生活中,而中国传统社会平民的“凝聚”效应主要在危机时爆发,但“凝聚”所产生的效应则有相似之处。在这个意义上,被西方一些思想家所恐惧的“大众社会”早在两千年前的中国就已初显端倪。

上下垂直流动的社会秩序和造反传统的合法化是历史对平民之“宠”,但这并不意味着平民地位的提高,平民在正常秩序下和日常生活中处于受虐的状态。因为合法的上升渠道非常狭窄,对绝大多数人没有意义,而造反要冒极大风险,且机会不多。在正常的秩序下,他们没有起码的尊严,没有权力,其财产也可以被官府任意索取和剥夺。政治秩序也没有给他们留下多少理性申诉和克制的抗争的余地。奥尔特加把西方现代工业社会的民众称为“被庞坏了的孩子”,那是指在西方现代工业化和民主化条件下平民地位的上升。但在中国古代,民众只是偶尔得以放纵,平时却毋宁是“被虐待的孩子”。恰恰是平民偶尔失控时的表现,使统治者不断强化平时“虐”民的手段。“宠”与“虐”的结合,也就是说,平时严重受虐的平民却有偶尔放纵的机会,造就了平民大众的特殊的双重人格:怯懦与暴烈。作为个体,他们面对现存秩序和权力时,是怯懦的;但当他们啸聚成群,人多壮胆,从而解除了恐惧时,却很容易走向另一个极端,成为任意发泄野蛮本能的暴徒。

“群众心理”在任何民族里都有表现,但因民族性格不同而在表现形式和程度上有所不同。勒庞就认为,拉丁民族在缺乏理性、易冲动、专横、偏执等方面比较突出,超过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同样,中国人的民族性格也对其“群众心理”和行为方式产生了特殊的影响。据笔者的观察,其情绪性也许不如拉丁民族,但暴烈性却超过拉丁民族。

2.中共革命中的现代民粹主义倾向

自五四运动时期起,从西方舶来的“人民”话语被植入中国平民社会传统的土壤,迅速落地生根,并在中国思想界占据了主导地位。由启蒙运动中的平民思想家卢梭所阐述的简单化的具有浪漫色彩的激进民主理论在中国广泛传播,在中国文化环境中具有极大的感召力;而比较理性、审慎、平衡、精致的以洛克、麦迪逊为代表的自由民主思想却少有人会理解和产生共鸣。从此,“人民”被祭上了神坛。西方的民主被理解为“惟民主义”(陈独秀),俄国革命因为属于“庶民的胜利”(李大钊)而备受推崇,“普罗大众”成为人们争相恭维的对象,“劳工神圣”成为一些知识分子的信仰。经过五四运动的洗礼,“人民”在中国思想界受到特别的“娇宠”,成为无冕之王。人民至上,人民的权力至上,人民的利益至上;人民是历史的主体和动力,也是道德评价的标准;人民所为都是正当的,以人民的名义所做的事也都是正当的,这几乎成为思想界的共识。特别是在继承了法国革命和俄国革命传统的中共那里,不仅人民的地位得到极高的评价,历史上“人民”的一些非理性的甚至野蛮的行为都得到肯定和受到推崇。

中共的民粹倾向既扎根于中国传统,也受到俄国共产党的传染。俄国是民粹主义的发源地,而俄国共产党本身即带着民粹主义的底色。普列汉诺夫曾是“彻头彻尾的民粹派”,列宁也曾受民粹派的影响。虽然列宁后来批判民粹主义,与其划清界限,但民粹主义因素已经内置于俄共的意识形态和行为方式之中。与俄共一脉相承的中共将俄共的具有民粹主义特征的意识形态与中国的民粹传统融为一体。它既有对民众的严格控制,[11]同时也有对下层民众的纵容利用。有收(控)有纵,时收(控)时纵。收时仍将民众高举,纵时则任其所为。特别是在受传统文化影响较深的毛泽东的思想中,民粹主义因素更加浓厚。所以,无论在革命时代还是在执政的过程中,中共都表现出明显的民粹主义倾向。即使在取得政权建立起系统的官僚制度之后,民粹主义仍然会阵发性地表现甚至爆发出来。

毛泽东善于搞“群众运动”,娴熟于“运动群众”的高超手法。他于1920年代在湖南领导的农民运动(被反对派称为“痞子运动”和“惰农运动”)即为民粹主义运动,而后中共领导的以下层农民为主体的土改和革命运动,虽然有中共的强有力的组织和领导,但其社会基础、革命目标、底层动员方式和革命的行为方式都具有民粹特征。如果说传统社会的农民反叛是违背常规、破坏秩序的偶然失控行为的话,那么,中共则将暴力革命中底层民众的泄愤复仇行为合理化、秩序化。它唤起贫苦农民参与暴力革命的口号是“翻身”,以“翻身”的方式获得“解放”,以现代语言表达了两千年来底层民众的诉求。建国后毛泽东发动的一次次政治运动,包括知识分子改造运动、镇压反革命运动、大跃进等,无论从平民立场、群体效应还是从非理性的行为方式上看,都符合民粹主义特征。而文革(特别是1966年~1969年)中的红卫兵运动,则是民粹主义登峰造极的表现。[12]

然而人民的神圣地位只是理论上的,是与不堪的现实完全相反的幻象。理论上极端受宠的人民与现实中地位低下、生活状况悲惨的人之间形成的张力,恰恰构成民粹主义的巨大动力。民众一有机会,就要兑现理论上对他们的承诺。而中共一方面坚持维护使下层民众处于无权地位的秩序,同时又通过一波波由他们操控的运动,不断将下层民众的愤懑引向精英群体——官僚、富人、知识分子,通过放纵下层民众对精英群体的攻击和蹂躏,发泄他们被压抑的本能,也虚幻地满足了他们依据“人民”理论而产生的期许。这些攻击和蹂躏精英的经历,深藏于下层民众的集体记忆中。在今天网民的行为中,仍然能看到它的影子。

受宠与受虐的经历造成普通民众的双重人格,这在今天的中国仍然没有实质性变化。我们看到,当下层民众以个体身份在日常生活中面对精英时,一般会怀有自卑、惶恐和胆怯的心理;而当他们以匿名的身份和以群体的方式面对精英时,特别是得到来自上方的允准而有了安全保障时,则会表现出仇恨、狂傲和蔑视的心理。在毛泽东时代,运动来了,便是小人物扬眉吐气,将平时所畏惧和嫉恨的精英踩在脚下之时。如今,网络的匿名化、人多势众与法不责众造成的心理状态,相当于当年的“运动来了”。独立自尊的现代人格在当代中国仍是稀有之物,绝大多数民众仍是毛泽东时代造就的介于公民与臣民之间的“群众”。[13]互联网的出现,使普通民众具有了发泄这种心理的日常化的渠道和手段。今天的一些网民特别是左翼民粹主义者继承着毛泽东时代的民粹主义遗产,打着人民至上或爱国的大旗,采取以往群众运动的动员方式,操着毛式的语言,表达他们的怨恨和诉求。民粹主义中最典型的“毛左”或“毛粉”,基本就是文革中红卫兵的翻版,所以,被称为“网络红卫兵”。在对待国内少数民族的场合,他们是“电子法西斯”(telefascism);在对外关系的场合,他们则是“网络义和团”。

二、无精英的“大众社会”和无结构的大众

亚里士多德曾谈到,僭主的统治术之一是刈除城邦内的精英,因为这些精英是僭主的主要威胁。同时,亚里士多德也指出,平民政体普遍实行的“陶片放逐法”与僭主政治下刈除精英的行为是相通的。道理在于,掌握了权力的平民们在心理上容不下与他们不一样的杰出人物。两者都是要实现城邦的均质化、齐一化,只不过在僭主政治下,在齐一化的平民之上,还有一个高高在上的僭主。

当代中国的网络“大众社会”是以往“铲平”社会的结果。从远处说,它继承了中国古代平民化社会的遗产;从近处说,它继承了中共革命和毛泽东时代“刈除精英”行为的后果。在此基础之上,网络技术又使社会进一步“扁平化”亦即平民化成为可能,新的信息技术成为继续“铲平”社会的助力。而网络民粹主义的兴起,既是社会“扁平化”的结果,也是社会进一步“扁平化”的动力。

1.刈除精英的革命

当我们谈到中国古代社会的“平民化”特征时,是与其他古代社会比较而言的。古代社会无论多么平民化,并没有把精英铲除干净。只是商周时期那种以血缘门第为基础的贵族制度不再是社会的基本结构,贵族和其他精英仍然存在,包括掌握权力的官僚,具有财富、能力、知识等优势的乡绅或士绅,以宗法制度为基础的族长,各种宗教、帮会的骨干和领导者等。

中共领导的“革命”和“专政”,通过战争和有组织的群众暴力,动员下层力量,像除草机碾过一样系统地消灭了传统的社会精英,包括将其变为普通平民甚至政治贱民、从肉体上消灭、将其囚禁和“管制”,仅1950年代初的镇反运动,就“杀、关、管”了数百万人,其中被杀者,为七十万到一百多万。[14]传统社会精英几近灭绝。

与此同时,革命和专政还彻底铲除了传统社会的各种社会组织,从而使精英没有了组织基础,民众也失去了精英的引导。数十年中,所有的民间组织都被官僚化、衙门化了,没有任何脱离官方控制的独立的民间组织。数亿民众都被严整地组织在官方体系内。在毛泽东时代,官方组织非常有效,严密地控制着每一个人。但改革开放后,这套极权的组织体系开始瓦解,越来越多的人,其生活的某些方面或大部分,开始脱离官方的控制,然而却没有其他民间组织整合他们,没有自己信任的民间精英引导他们。于是,他们的地位相当于古代社会脱离了宗法纽带控制的“流民”,极权体系崩塌后带来社会的碎片化、原子化,也造就了具有反社会倾向的现代“流民”。

虽然当代中国被一些人视为“权贵资本主义”社会,但数十年来铲平社会的习惯在一定程度上仍然继续着。它在放任权力精英和财富精英的同时,对一切脱离官方控制的民间的组织化行为都十分提防;发起和领导独立的组织者,发起和组织某项活动或运动者,“群体性事件”的发起人、骨干和领导者,都会受到打击。在互联网出现后,网上出现类似结社的行为,产生了一批作为网络精英的著名博主和大V,[15]还出现了网上民间运动,如签名、投票等,从网上活动进一步发展为网上与网下联动的组织化行为,人们将其视为网络时代公民社会的雏形,但它们都成为官方防控和打击的对象。[16]官方认为网民的组织化对他们的权力构成威胁,但很少在意无组织的网民(乌合之众)可能对社会的危害。

长期系统地刈除民间精英和打击民间组织的行为,使这个庞大社会十几亿民众处于无组织状态。这样,社会没有精英作为平民大众与政府间的中介,民众没有天然的领袖对他们进行组织和引导,也没有代言人升华其愿望和要求。这就造成了一个没有精英的大众社会和无结构、无形体的大众(乌合之众)。

2.无精英和反精英的“大众社会”

无精英的社会并非指社会没有精英,而是指民众没有自己信赖的精英,没有从自然的社会组织(如宗族、同乡会、行会等)和民间组织中成长起来的与民众联系在一起的精英。

长期以来,官方控制的教育和宣传工具,一方面塑造底层形象,将其美化为道德楷模,同时,也将精英阶层妖魔化、污名化。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精英训练民众,民众模仿精英。精英与民众虽然有对立的一面,但还有良性互动的一面。官方的宣传片面凸显了对立的一面,完全否定了良性互动的可能。甚至倡导和推动一种逆反的过程:要求精英向大众看齐,以大众为师,[17]结果是降低社会的整体素质,甚至使社会流氓化和痞子化。

这种宣传教育使精英的负面形象深入人心。提到精英,人们自然产生的联想是:精英是社会不公正的根源,是民众的压迫者。他们道德败坏、愚昧、无能。而在当代的现实中,权贵与平民差距巨大,使平民大众产生仇恨权力的心理,而权力精英、财富精英和知识精英的普遍堕落,也在很大程度上印证着官方理论中关于精英的负面形象。网络民粹主义者将精英符号化:比如他们认定官员都是腐败的,这似乎过于绝对,但不幸的是,无官不贪基本上符合现实;他们认定无商不奸,其财产属不义之财,似乎是一杆子打翻一船人,但现实中,企业家的原罪是广泛的,违规违法经营相当常见;他们认定专家学者都是与官府坐在一条板凳上、一个鼻孔出气,且不学无术的,现实或许不至于这样,但这种刻板印象也并非没有道理。它特别符合那些被官方信任和重用,常在官媒上露脸表态的或为政府政策作咨询和论证的专家的形象。[18]

因此,当代虽然有精英,但无结构的大众社会使那些在权力、财富、知识和声望方面具有优势地位的精英不再是民众自己的精英,不再是民众的领袖和模仿的对象,也不再享有民众的尊重。[19]相反,他们与精英是分离甚至是对立的。对于官僚,左派民粹痛恨其特权和压迫民众,右派民粹痛恨其侵犯人权并代表专横的权力;对于富人,左派民粹嫉恨其拥有不义之财、剥夺民众、为富不仁、歧视百姓,右派民粹嫉恨其与权力合谋、恃财蔑法、飞扬跋扈。知识精英的处境比较复杂,左派民粹反感右派知识精英关于市场经济、民主宪政、普世价值的言论以及亲美立场(因此他们被骂为“美奴”和汉奸),右派民粹反感左派知识精英没有独立人格、依附于权力、国家主义价值观和极端民族主义立场。左派与右派民粹所仇恨的知识精英很少有交叉的时候,但左右派民粹的交叉火力都指向精英。知识“精英”在他们那里已经成为贬义词。[20]

3.“未民主先民粹”:精英与大众的失衡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平民的力量会不断成长,而无精英和反精英的大众社会,则会在自由化和民主化的过程中,催生出民粹主义的强势兴起。这就是中国现实非常尴尬的“未民主先民粹”的局面。

国内大多数学者并没有认识到民粹主义的危害,盲目乐观地相信网民的参与对推动中国民主化进程的意义。即使有人看到网民的盲目过火行为,也愿意原谅这种行为,认为这种行为是在惩罚腐败、实现社会公平、走上民主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有的人甚至参与其中,推波助澜。其实,“未民主先民粹”的政治发展路径难以建立起健康的民主。

从历史上看,一个国家健康的民主是普通民众获得基本的权利和尊严,而精英在国家公共事务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权力,民众与精英间形成一种有张力的、不稳定的平衡。由民众选择精英,由精英制定国家公共政策,指导国家。只有在极特殊的关系国家根本命运的重大场合,才由民众直接制定公共决策,比如通过宪法和宪法修正案的场合。但在中国,由于精英与民众的对立,又没有民主社会里的民意代表,于是,在网络参与中,民众直接走向前台,精英被彻底边缘化,结果就出现精英与民众的失衡。这个时候,没有精英引导的民主就会上演群氓政治、暴民政治,最终的趋归是强人政治和独裁政治。

在民主社会的政治结构中,精英起到特殊的作用:一方面,他们制约着领袖,因为精英和领袖的差别并不大,在领袖面前有其自尊和独立的判断力。精英们联合起来足以制约领袖,使他难以走向独裁;另一方面,精英对普通民众也有引领和组织的作用,对民众过度的参与也起到约制的作用。所以,精英在历史上作为领袖和民众之间的隔层和纽带,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而在精英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社会里,一端是高高在上的领袖,一端是与领袖差别极大的、群体内却一般高一般齐的普通民众。历史已经一次次证明,在这种情况下,易于走向个人独裁。民粹主义的民主化,会是失败的民主化,其合乎逻辑的结局是强人政治或卡理斯玛型统治。

在古希腊城邦和罗马共和国后期,当平民崛起后,就把贵族边缘化了。而当贵族被边缘化后,平民主导的政治走向堕落和混乱。那个时期严肃的思想家普遍对平民主导的平民政治非常失望,有人甚至痛心疾首,称其为“暴民政治”。这种政治自然而然地走向了专制帝国,埋葬了城邦民主与共和国。在罗马共和国末期,将政治强人推上独裁地位从而埋葬了共和国的就是以无产者为先锋的平民派,也称民主派。

欧洲中世纪末期也经历了类似的过程:王权崛起伴随着平民地位的上升,然后王权与平民联手,上下两面夹击贵族,导致贵族制度的衰落。贵族衰落后,欧洲出现了二三百年的绝对主义统治时期。平民摆脱了贵族的统治,但却投入专制王权的怀抱。在法国大革命中,平民首先排挤了贵族独掌政权,建立了“雅各宾派”的恐怖统治,即暴民政治,而后正是这些雅各宾派的拥趸争先恐后地投入了拿破仑的怀抱。

民粹主义的民主理论有一条基本原则,就是越民主越好,越平等越好。它认定,如果承认精英的特殊角色,就是承认政治上的不平等。但是一个社会由领袖、精英和民众构成,这是天然的政治结构。每种角色都有其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现代社会消除了人的身份界限,没有了贵族与平民之分,但没有也不可能消除精英与民众之间的差别。在代表制民主制度下,精英不再是贵族,而是民众选举的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层面的代表、政府官员、传统政党和民间组织以及利益团体的领袖和活动家、工商首脑、各个领域的专家、有影响的媒体人等。他们不再是固定的身份团体,但作为一个流动的阶层,在现代政治生活中承担着特殊的角色。现代的政治平等是每个公民在人格上和基本政治权利上的平等,其具体表现主要是有权参与选择和监督公共决策者,而不是每个人平均分享国家权力,更不是每个人在公共决策中具有同等的影响力。[21]这既不现实,也不可欲。虽然在现代社会普通民众的参与水平已经大幅度提高、参与手段也更丰富了,但公共决策对制定者和执行者的要求也相应地大幅度提高了。所以,民众的直接参与在有限的范围内有所扩大是可能的,但在大部分领域里,民众还需要将权力委托于精英。

其实,精英被边缘化也并不意味着民众就有了更大的参与权。精英仍然存在,但他们没有了独立性,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或者成为民众的木偶、处处阿谀大众的无原则的政客(如希腊罗马城邦末期);或者成为领袖驯顺的奴才(如中国古代科举制和官僚制度下)。这无疑会降低公共决策和国家治理的水平。近几十年来,在西方国家,随着民众参与意识的增强,直接民主和半直接民主、参与制民主或协商民主、电子民主等形式迅速发展,精英正在日益被边缘化。美国密歇根大学英格尔哈特教授将其称为由“精英主导型”民主向“引导精英型”民主或“挑战精英型”民主的转变。西方主流学者也走入“越民主越好”的误区,其实,这样一种转变正是西方民主走向衰落的征兆。

4.由精英民主到大众民主:民众参与的制度路径

在原发型的民主国家,民粹主义是偶发性现象,民主的民粹化是个漫长的过程。这些国家的民主化进程是由精英民主逐渐开放走向大众民主。民主的发展是循序渐进的,民主参与的权利由上层逐渐扩展到下层,由少数精英逐渐扩展到普通民众。

从现代民主起源和形成的过程来看,最初的民主只是贵族民主,即只有贵族有参与的权利,而后将富裕的平民吸收进来,接着又下移到有财产、能纳税的普通平民,最后是全体的成年男人,直到少数族群和妇女。大体上,西方的民主化进程就是这样一点一点扩大的过程。古代希腊罗马城邦民主的建立也经历过类似的过程。这个过程说起来简单,有时候其中的一步就是上百年或几代人。具体的操作过程要复杂得多,即使某个群体可以参与公共事务了,开始往往是有限参与,然后再充分参与。有的时候先允许其参与一些地方事务或一些特定领域的事务,然后再参与国家层面的政治事务。有的时候还会先授予其选举权,过一段时间再授予其被选举权。[22]

西方民主化的循序渐进的发展是由精英民主到大众民主的过程,这个过程其实是精英主导的过程,也是公民受到训练的过程。最初由精英确定民主的框架,制定民主的游戏规则,形成民主的文化,包括行为方式、语言习惯、礼仪符号等,比如开会的规则、辩论的规则、权力交接的规则等。在由精英构筑的这个大的框架比较成熟的条件下,逐步将下层民众吸纳进来。下层民众进入这个已经定型的政治竞技场时,只能遵循已形成的习惯,模仿精英的行为模式。并且,下层民众是一批批进入这个场域的,每一批进入时,其人数都不足以颠覆原有的民主框架,而只能被其同化。[23]

但在中国,普通网民进入公共领域时,并没有成熟的精英民主框架。这就好比没有精英修筑的渠道和堤坝,民众参与的滔天洪水却汹涌而至,很容易泛滥成灾。由于大多数精英长期或作为权力的化身,或作为权力的依附,与民众处于对立面,从而失去了民众的信任,而具有独立立场的公共知识分子(主要是右派)又遭到信息与思想受权力控制的民粹派的痛恨,这样,便减弱了他们对民众公共参与的引领作用。诚然,中国不可能复制西方民主化过程,中国的民主只是从大众参与开始,而网民参与天然地就是去精英化的。但我们必须清楚,越是这样,越需要重视精英对大众的引领和约束。有人将当代民粹主义者的形象分为四种类型——自我陶醉型、怨念深重型、逻辑混乱型和茫然无措型,从这几种类型中,也能发现失去精英对民众的心理影响。

5.庞大社会中“大众”的双重凝聚

当代中国社会正处在迅速的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居民目前已经超过一半。与此同时,互联网的出现,使人们之间的空间距离完全消失。考察其他国家出现民粹主义的背景可见,这两个大众社会形成的过程一般是分离的,但在中国,这两个进程是叠加进行的,从而加速了社会的“大众化”,也加速了大众的凝聚过程。人们不仅在现实空间凝聚,也同时在虚拟空间凝聚。由网络热点议题不断聚集起虚拟的人群,[24]而中国庞大的网民群体,对虚拟人群产生群体心理具有加倍的放大效应。这是一个特殊的具有现代甚至某种后现代特征的“大众社会”,它继承了传统平民化社会的思想和心理积淀,内置了毛泽东时代“群众运动”的基因,继续着无精英、无结构的散漫状态,没有现代的民间组织的整合,没有可以信任的精英的引导,在这种情况下开始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很容易走上民粹主义的歧途,并且民粹主义的力量和惯性会相当强大,民粹主义的表现也会极端化。

三、非公民的“网民”与没有“民主人”的“民主”参与

从世界历史范围来考察,民粹主义兴起的时机和环境各不相同。就与民主制度的关系而言:大多数民粹主义运动是在民主制度的框架之内——包括较稳定成熟的民主(如美国)和新建立民主制度而民主政治文化还不够成熟的国家和地区(如拉美、泰国、台湾);有的是在民主制衰落、危机或失败时期(如希腊城邦和罗马共和末期、魏玛共和国时期[25]);有的是在革命时期或民主化过程中(如法国大革命、1871年的巴黎公社);还有的是在非民主制度下(没建立民主制度但有了一定程度的自由和开放,如当代中国大陆)。

在非民主制度下或在民主化过程中,如果社会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一极是权力寡头和经济寡头,另一极是贫困的、无权的平民大众,这种哑铃型的社会结构是产生民粹主义的土壤。当然,单纯的普通民众的悲惨处境并不会产生民粹主义,民粹主义出现还需要民众的一定程度的觉醒(但又不够成熟),政治秩序给了他们一定的表达空间(但又不充分)。所以,在当代中国,网民中的民粹主义者多于不上网的群体,而比较关注公共事务的“积极网民”(active netizens)的民粹倾向超过普通网民。特定的国际环境会产生以极端民族主义为表现的民族民粹主义,在当代中国,对外的极端民族主义与对内的民粹主义左派合流。[26]另外,特定的宗教条件可能会产生原教旨主义的宗教民粹主义。当代中国大陆的网络民粹主义综合了这几种民粹主义。

1.网民:没有形成民主人格的民主参与者

在走向民主的国家里,特别是在民主化早期,普通民众虽然产生了政治参与的愿望,但他们中的大多数可能还没有形成民主的政治人格,这就会出现“没有民主人的民主参与”(democratic participation without democrats)的现象。这里的“民主人”指的是民主的政治人格。

在反对威权政治的氛围下,民粹主义的人民崇拜很容易获得话语优势。人民至上,人民利益就是一切,甚至人民就是真理,人民就是道义正当的承载者,任何对“人民”权力的质疑和约制都会被民主的高调喧嚣所吞没。但是,事实上,要求民主参与的大部分民众仍然属于权威主义的政治人格。他们要求政治平等和民主化,但他们本人却没有民主化;他们要求参与一切,但其参与的能力还有限;他们反对现实中的专制,但却呼唤新的政治强人;他们仇视精英、要求平等,但却向超凡魅力型(卡理斯玛型)的政治领袖皈依;[27]他们要求消除精英与民众的不平等,却代之以领袖与民众之间更大的不平等。结果,民粹主义将精英拉到他们的水平,但他们的地位并没有上升,而是下降了。摆脱了精英,具有权威主义人格特征的民众就成为集体暴君,或成为政治强人的盲目追随者和附属物,受其任意操控和摆布。

2.网民参与:网民领先于公民的困境

当代中国的民粹主义主要表现为网络(或网民)民粹主义。无疑,按各国通例,社会(权力与财富)的两极分化是民粹主义的温床。在中国的互联网上,Netizen(网民或网上公民)有一个自嘲式的名称“屁民”(shitizen),[28]近两年又流行网民自称为“丝”,[29]表明这些网民对自己社会地位和生活境况的认知,也暗含着对权贵的嫉恨。但在中国,民粹主义兴起还有特殊的原因。如前所述,在原生型民主国家,由精英民主到大众民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中国,网民的参与几乎舍去了这样漫长复杂的过程,把人家上千年的历史压缩到几年或十几年来完成。普通民众还没有成为citizen(公民),却先成了netizen(网民)。也就是说,还没有在其他场域作为公民受到参与的训练,却一下子作为网民全面地参与国家各领域各层面的事务。这就是问题所在。

这些网民在现实政治生活中,长期没有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在各个领域和国家的各个层级上,普通民众都是消极被动的“群众”。虽然一次次政治运动将“群众”卷入政治领域,但那只是被动的、动员式的参与,是作为被领导者、被愚弄者、被利用的工具的参与,有时甚至是强制或隐性强制下的参与,而不是主动的、制度化的参与,不是作为具有独立政治人格的公民的自觉参与。在这样的情况下,突然出现了具有自媒体特征的新媒体——互联网,借助于互联网这样一个便捷的媒介,加上中国这些年教育规模的急剧扩张,具有中等和高等教育经历的群体大规模增长,[30]从未有过参与经历的普通民众突然之间一下子涌到了公共场所和政治的竞技场,都能够对国家的公共问题发表意见、施加影响。从基层事务到国家事务,从国内政治到国际政治,从公共政策到司法审判,从官员腐败到医生渎职,数亿网民迅速聚集于一个议题,直接发表他们的判断和主张,互联网上不断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喧嚣。通过互联网创造的虚拟空间,将人们聚集在数字化的广场上,现代化的广场政治出现了。古代城邦时代的广场政治一般是数百到数千人的规模,但新型的广场政治达到了数亿人的规模。[31]古代政治非常简单,大部分政治决策都是普通人能够了解的,而现代政治和公共事务却复杂得多,技术的含量也高得多。但借助于互联网,普通民众都能对之发表意见,施加影响。这是非常特殊的“参与内爆”,历史上没有先例。[32]

网络是民主化的工具,这在民主国家和非民主国家都是如此。但在民主国家,网民是公民,在民主制度框架下和在现实空间里,他们能够自由表达意见,按代表制民主程序参与公共决策,互联网只不过使他们有了更直接更便捷的手段而已。西方现代的直接民主和半直接民主是在代表制民主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但在中国大陆,一个突出的问题是,中国尚未建立起代表制民主,网民在现实空间里尚未获得民主参与的权利,没有经历过政治参与的准备和训练,在政治意义上和在心理准备上,他们都不是公民。但如今,他们却开始了后代表制民主时代的具有直接民主色彩的公共参与。在民主制度下,网民直接参与也不免具有民粹化倾向,但在中国大陆,越级参与和无准备的参与无疑加剧了民粹化倾向。所以,在分析中国网络民粹主义特征时,我们需要特别注意不同网民的区别及其意义:有选票的网民与无选票的网民;有政党或公民组织的网民与无政党或其他公民组织的网民;有代表的网民与无代表的网民;有新闻自由的网民与无新闻自由的网民。在中国,网民属于后一类,它塑造了当代网络民粹主义的大部分特征。

3.网民参与:有缺陷的公民学校

如前所述,西方民主化的经验是自上而下逐步开放民主,其中每一步,就是给那些有参与愿望、要求的人以民主,给那些具有民主诉求的人以民主。民主扩大的每一步,都伴随着要求民主的人的抗争,他们有了民主意识,感到没有参与权利的耻辱,联合起来以集体行动进行顽强和有效的抗争,这本身就证明,他们已经初步具备了政治参与的能力。接着,这些人就获得了政治参与的权利。在下层平民开始进入公共领域时,他们在争取民主的抗争中已经产生了自己的精英,同时,他们也面对着先前由精英们创立的民主框架。平民并没有创造民主,他们只是加入到精英设计的民主过程中。

毫无疑问,互联网开辟了由臣民转化为公民的新途径,许多网民是在虚拟空间里完成政治社会化过程的。互联网成为孵化公民的摇篮,网民参与成为民主的预演,而网民可以被视为公民的实习期。中国人在民主化的进程中,比较幸运的是有了互联网,将中国的民主化进程提前和提速了,公民参与在互联网上出现了爆炸式的发展。应该说,互联网也是公民学习参与的学校,中国的公民是在互联网上首先学习和尝试参与的,以往只能窃窃私语、发发牢骚的民众借助互联网形成了能够左右公共决策、司法判决、政府行政的公共舆论场。但这几年的经历告诉我们,在其他场域不开放的情况下,仅仅在互联网上的参与,作为网民的参与,会带来很多问题,甚至潜藏着危险。[33]

在民主制度下,网络参与只能作为民主参与的一个补充,但在中国大陆,在其他渠道都被堵死的情况下,它几乎是民众参与的惟一渠道。“网络民主”的说法只在引申的意义上是对的,但“网络民主”不是“电子民主”。网民们只是制造舆论,施加影响和压力,并不能直接由网民投票产生公共决策。由于网络舆论影响的不确定性,使网民容易放大他们的诉求,并以极端的方式表达他们的诉求。大量网民是“无名氏”,他们不必对自己的言论负责,而社会精英、知识精英和政治精英,在互联网上常成为被嘲弄的对象,起不到教育、引领和组织的作用。这就造成网民参与的非理性、僭越性和无序性。

公民以什么身份或资格参与公共事务,关系到参与的质量。在古代希腊罗马城邦时代,民众主要是以战士的身份参与公共事务的。到中世纪欧洲,民众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的主要身份是纳税人。在现代民主条件下,民众是作为政治共同体(国家)中独立、平等的成员即公民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的。这意味着,参与不仅是权利,也要承担责任。战士们作出宣战的决定,就要上战场拼杀;纳税人做出增加税收的决定,就要分担税款;公民们投票决定国家事务,就要为此履行义务。但在当代中国,民众常以“群众”的身份参与国家公共事务,那是被动的、被“组织”的动员式参与,没有义务可言。没有独立人格,便不会培养起责任感。而当他们开始真正以独立的政治人格主动参与国家公共事务时,其身份不幸只是“网民”,能上网发言,就是他们的“资格”。

网民在现实的公共空间里不是公民,而是“群众”(masses,crowd)。当他们在网上表达的时候,他们是“网上群众”,而不是“网上公民”,所以他们没有受到公共参与的法律规范、游戏规则、复杂而规范化的程序、传统和仪式等的约束(比如开会的规则、辩论的规则等),也没有养成在这些规范约束下形成的行为方式。因为他们一向没有权利,也就没有义务的约束,更没有培养起责任伦理。在网上,他们的表达往往是放纵的、不负责任的。因为他们没有过参与的训练,所以也不懂得如何克制和理性地表达、不懂得尊重别人。网络参与产生“群体极化”效应,夸张地放大了现实社会中人们之间的对立,[34]使人们产生更多的不信任和敌意,更少宽容和妥协,暴戾之气弥漫于网络,也传染了现实社会。[35]

因此,互联网是一个有缺陷和弊端的公民学校。它训练公民参政,但却容易将他们导向民粹式的政治参与。它的匿名化、无序化、直接性、便捷性、群集效应等特征,既增加了网民参与的信心和勇气,也使其容易情绪化、走极端;既使网民有力量感,也会使他们缺少理解、尊重和宽容,不易产生理智的讨论和理性的妥协;既使他们很便捷地对公共事务发言,但也使他们不必对发言承担责任;既使他们获取较多信息,但也使他们放任自己的思维惯性,从而降低判断能力。[36]他们会出于正义感维护人权,也会出于偏见和被虚假信息蒙骗而侵犯人权。[37]非理性、轻信、易受暗示、夸大、传染、不负责任、走极端、语言暴力,总之,网络学校培养出来的网民容易染上勒庞所描述的“群众心理”的大部分特征。勒庞的观察对象主要是19世纪街头和会场中的“群众”,当代中国的网民作为一个“心理群体”是网上的“群众”。如果说,中国民众是通过网民的身份成为公民的,那么,这种特殊的渠道本身潜伏着使还在襁褓中的公民产生畸变的危险倾向。网络培育公民,也腐蚀公民;造就公民,也误导公民。当公民在网络的胚胎中孕育成形的时候,不利的环境会败坏他们,使他们流产或发生畸变。在其他领域不开放而互联网也只是部分开放的情况下,网民是发育为成熟的现代公民,还是堕落为暴民、“电子法西斯”,仍具有不确定性。

4.在互联网之外:半自由的互联网与严格受控的教育与大众传媒

有些学者按民粹主义发生的一般规律,强调中国社会两极分化对民粹主义兴起的推动作用。诚然,中国社会的两极分化已经达到危险的极限,但凭此推断网络民粹主义则有些牵强。其实,社会的底层、改革中利益受损者、各种弱势群体,在中国社会并没有与他们的人数相对应的舆论表现。真正的工农大众,仍然停留于自发地、本能地、应激地反抗对他们眼前利益的直接侵犯,表现为在拆迁、征地、环境、偶发的社会事件等场合作出反应,并没有更高的更普遍的目标,也没有形成大规模的运动。[38]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的一大特征,不是利益导向而是教育宣传导向,由宣传教育所塑成的价值观、思维方式和知识视野起到了关键作用。普通农民、工人、农民工上网率较低,网上公共参与率更低。他们被隔离在“数字鸿沟”的另一边。网络民粹主义不管多么热闹,他们很少卷入其中。他们时而成为网民关注、同情、救助和声援的对象,但他们本身在网民中的比重很低,是相对沉默的一群。可见,民粹主义的“底层立场”并没有达到真正的底层,更多的是中层或中下层的立场,以及知识精英偶尔表现出的对底层命运的同情。中国民粹派的主体不是“无套裤汉”,而是受过中等或高等教育的平民大众,是“网上无套裤汉”。

在发达民主国家,公民在享受了数百年的思想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之后,才出现自媒体。但在中国民众没有享受到新闻自由的情况下,出现了新媒体互联网。所以,一般而言的新媒体或自媒体的影响,在中国特定情况下,会出现扭曲变形。要认识中国大陆的网络民粹主义,还要了解网民在网络之外所受到的宣传教育,了解他们在成为网民之前内在精神世界的特征,了解互联网的半自由半受控的特点及由此带来的影响。

对中国网民来说,一个基本的事实是,尽管互联网是相对开放、多元的空间,但网民们是在不开放或开放程度很低的场域受到教育的,在那里形塑了他们最初的精神世界:他们的知识视野、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语言习惯和行为方式等。他们是以这样的人格特征进入虚拟空间,参与公共事务的。甚至在成为网民后,官办媒体的影响仍然是巨大的。他们上网发言的时候,不仅依据网上的信息,也依据CCTV、《环球时报》、《参考消息》等提供的信息。有的人在成为网民后,会改变他们原有的观念和思维方式,但对很多人而言,他们在上网之前和在网络之外形成的价值偏好、思维定势,是他们选择、判断和评价网上多元信息的立足点。有的时候,我们看到,网民的智慧和丰富知识汇到一起,是任何一个专家学者无法相比的。但我们也得承认,在一些场合,特别是在涉及到官民对立、贫富对立的议题时,涉及到民族主义情感、对外事务和国际关系领域时,一些网民的偏见根深蒂固,其判断力的低下是惊人的。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普通民众能够以公民的身份在网上发表言论、参与国家公共事务,但此前他们在学校里并没有受到健康的公民教育,严格受控的大众传媒给他们的信息和灌输的价值观念也有极大的缺陷。这样,就使公民所在的两个场域出现不协调:一个场域是受控的教育(特别是中小学教育)和大众传媒,它向民众传播了大量片面和虚假的信息、有缺陷的价值观念,培养了非理性的表达方式和行为模式;另一个场域是有限开放的互联网,在这里,每个能够上网的人都有机会对公共事务表达自己的判断、意见和诉求。虽然网络民意并不等于电子民主,但在有的场合,数亿网民也能够形成声势浩大的压力,有时甚至能够直接影响政府和司法,迫使专家噤声。[39]网民如此巨大的能量,却不一定是正能量,[40]有时是负能量,甚至是邪恶的能量。

也就是说,他们所受到的教育是要他们成为忠实的追随者和驯服的工具,可现在他们却有条件自主地表达和表现自己;他们在网络上获得了表达的机会,但他们所受的教育却使他们没有获得充分的、多元的和平衡的信息;网络为他们提供了参与公共事务的便捷方式,使他们很容易成为网民,但他们掌握的信息是片面的、失真的,他们的思维方式是有缺陷的,他们的价值观念是偏激的或不健康的,他们的行为方式和表达方式缺乏宽容、妥协和理性精神。[41]一句话,他们已经参与公共事务,但却没有形成现代公民的政治人格。

吊诡的是,中共虽然执政六十多年,却仍然延续着以往造反时代的“革命教育”,如前所述,红色革命过程中用以动员民众的意识形态和行为方式,都含有民粹主义因素。网民们生活在“权贵资本主义”的社会里,但他们受到的教育是将穷人道德化、富人妖魔化、将劫富济贫合理化的教育;网民生活在和平的秩序下,但他们受到的教育则不尊重规则,缺少文明、和平、仁爱的价值,充满着暴戾和暴力;网民生活在中国日益融入全球化进程的环境下,但网民受到的教育是排外仇外的教育。当正统的教育在今天仍然在向青少年灌输革命史和革命理论的时候,同时把民粹主义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传染给年轻一代。当受到这种教育的网民面对当代“权贵资本主义”的现实时,自然用这一套来作出判断和评价,并用当年中共所操持的话语来表达他们的不满和控诉,从他们所受教育中寻求对抗之道。

互联网使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多元化了,但目前中国的互联网并非自由媒体,最多算半自由媒体。它只是以新技术提高了政治控制的成本,但它仍然是可控的、受控的媒体,仍然是“戴着镣铐起舞”。比起完全受控的单方面灌输的大众传播来,人们在互联网上获得的信息要丰富得多。但是,政治制度的大环境,加上防火墙、网管、网评员等具体措施,使网民获得的信息仍然是有限的。

大体上说,网上的信息可以分三类:第一类是官方喜欢的和允许的;第二类是官方虽然不喜欢但能够容忍的,或管控的成本太高、边际效应太低的;第三类是官方不喜欢和不允许的。对于第三类信息,官方的控制是非常成功的。官方对这类信息的控制是分级进行的。最敏感的政治性信息和言论基本能够被全面封杀,而不太敏感的政治信息会被部分地封杀、有限地传播。所以,上网并不意味着能够自由地获取信息。一个网民是否能够获取多元平衡的信息,取决于他在互联网之外所受到的教育,这种教育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他摆脱官方控制获取独立信息的愿望。冷酷的现实是,极端的应试教育和功利化的教育培养出来的学生求知欲很低,大多数学生缺少追求真理、获取多元信息、了解社会真相的愿望。他们主要从受官方控制很强的门户网站接触新闻,而不是关注有独立立场的学者的博客和微博、有较丰富内容的学术网站,更遑论为获取政治性信息而“翻墙”。[42]所以,一般网民获得的与传统媒体不同的信息仍是从可控的渠道无序地溢出的,它们仍然是不平衡的信息。并且,作为“小众传播”、个性化传播的手段,网民可以主动获取自己需要的、符合自己价值偏好的信息,拒绝、屏蔽不喜欢的信息,这加剧了他们获得的信息的不平衡性。这样,针对互联网的有限控制,对网民的分化和极化产生了特殊的影响。

如果信息完全被控,民众处于完全封闭的社会里,只会成为精神完全受控的“群众”,而充分开放的信息则会使群众成为“充分获知的公民”,传统媒体和教育的严格受控与网络的部分开放,才会造就脱逸官方控制的民粹主义。卡内提说“只有解放群众才能真正创造出群众”,笔者以为,正确地说,只有部分地解放“群众”,才能创造出“群众”。

当然,在互联网这种有限开放的空间里,其多元化、网络化、个性化的信息传播方式,毕竟优于被官方严格控制的大众传媒,它使网民在一定范围内能够各取所需。这本来有利于人们广泛地获取多元化信息,如果他们有意愿,也能在很大程度上冲破官方的管控。事实上,也的确有许多网民能够利用互联网之便,摆脱官方宣传教育的影响,独立地获取信息和思考。但部分开放的信息又带来了信息的分化和网民的极化,加剧了令人担忧的“群体极化”(group polarization)倾向。当代中国的社会分化不完全是由占有财富和权力决定的,还由占有信息的不平衡决定。通过互联网上的论坛、QQ群、博客、微博、微信,价值立场相近的网民聚集在一起,他们只关注对自己有利的信息,相信自己需要的信息,排斥不利的信息。立场相近的网民们相互鼓励和激发,于是强化了网民内部的分化和对立。

要使网民成为具有现代文明教养、充分知情的、有健全判断能力的公民,就需要开放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开放大众传媒和教育,同时,也要解除对互联网的管制,保障公民获得充分的信息,保障多元观念的平等竞争。如果不开放这些领域,我们的公民不能获得多元化的平衡信息,不了解真实的中国社会,不了解真实的历史,不了解真实的外国和中外关系,[43]也不了解与自己对立一方观点主张的根据所在,如奥尔特加所说,有缺陷的教育和受控的媒体使他们成为“有知识的无知者”(learned ignoramus),他们凭着被灌输的满脑子偏见和虚假信息在网上发言,影响公共事务。片面的信息误导了他们,他们制造的舆论又会误导国家。

正因为网民们受到的是有缺陷的教育,由此形成有缺陷的思维方式、有缺陷的表达方式,他们中的许多人不知道怎样跟公民同胞们沟通,不懂得如何合乎逻辑地思考、理性地表达和交流。更为严重的是数十年来,我们的教育和媒体向民众一边倒地灌输国家主义观念,缺少对仁爱与和平的价值、尊重个体的价值的传播。合理化暴力,甚至崇尚暴力,至少缺乏对暴力的反思和批判。这些价值观念都或隐或显地支配着网络民粹主义的言论,使民粹主义的网民参与显露出不祥的前景。

尾论

当代中国大陆的网民政治参与是一种没有代表制民主支撑的、一步到位式的、非制度性的直接参与,是没有经过民主训练的、缺少精英引导的、平民化的、一哄而上型的和无序化的“网络民主”。网民所受的教育和大众传媒的影响也使大部分网民不能获取充分的、多元的和平衡的信息,不能成为充分知情的公民,他们被灌输了根深蒂固的国家主义价值观(主要是左翼民粹),许多网民缺少理性地、合乎逻辑地思考的能力,不懂得尊重、宽容和妥协的价值,习惯于以充满敌意与好斗的态度和暴力的方式对待其他公民。也就是说,这些网民还没有成为合格的、健康的公民。他们中的大多数虽然有民主意识,但却没有形成民主的政治人格。所以,网民的政治参与就成了没有“民主人”的民主参与。民粹主义与极权主义、威权政治看起来是对立的两极,但依其内在逻辑,则是两极相生,两极相依,两极相通。如果不能消解和驯化网络民粹主义,其后果对于民主化进程会是破坏性的甚至是灾难性的。它的消极影响会使人们对网民参与感到失望,甚至败坏民主的声誉,结果是民主的倒退。如果民粹主义者主导了政治进程,社会没有对他们的有效制约,结果是暴民政治,而暴民政治的归宿会是强人政治、卡理斯玛型权威的统治。

因此,表面看起来是开放参与产生了民粹主义,但开放参与只是使民粹主义有了表现的机会。产生民粹主义的真正根源是民众长期处于无权状态、被压迫和被剥夺的状态,只要这种状况不变,民粹主义就有其存在的理由。而民粹主义在中国之所以表现比较极端,还有其特殊原因,主要在于当民众参与意识觉醒并有了互联网这样的参与手段后,没有及时、适时地开放其他公民参与的场域,没有使公民受到适当的公民教育训练;原因还在于互联网时代已经到来,民众参与迅猛发展的时代,在教育和大众传播领域甚至对互联网这样的新媒体却仍然实行严格控制。要消解和驯化民粹主义,除了一般而言的解决社会不公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开放公民公共参与的场域,以解决民众的无权问题,并且让民众受到参与的训练,成长起自己的精英。同时,还要进一步开放互联网和其他教育、大众传媒,使公民成为充分知情的公民。总之,不是封堵公民参与,而是扩大参与,并培养出健康的公民,网民公共参与才能步入正途。

(相关简介:丛日云,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限于篇幅,文章仅保留部分注释,有需要全部注释的读者可向本刊编辑部索取。)

注释

[1] 勒庞(Gustave Le Bon)指出,人们的行为除遵循“理性逻辑”(rational logic)外,还有“情感逻辑”(affective logic)、“集体逻辑”(collective logic)和“神秘主义逻辑”(mystic logic)。古斯塔夫·勒庞:《革命心理学》,佟德志、刘训练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页。

[2] 关于网民的左右之分的划分标准和分布情况,参见马得勇、张曙霞:《中国网民的“左”与“右”》,《二十一世纪》,2014年4月号。根据作者2013年的测量数据,网民中的左派占7%,右派占50.3%,中间派占42.7%。更为细化的网民自我定位与此相近:左派,3.7%,忠实左,1.2%,中间偏左,18.6%;右14.5%,忠实右6.6%,中间偏右,24.4%。(前引文第97页)但作者表示,受抽样范围的影响,这个数据可能代表了积极网民(active netizens)中的左与右的分布情况,并不是全体网民。(前引文第94~95页)我认为作者抽样偏差可能造成左派网民的比重偏低。比如作为抽样重点的新浪微博,明显是右派占上风,但在作者没有纳入抽样范围的搜狐、新浪等门户网站发表评论的网民,左派则占绝对优势。在一些议题上,基本没有右派的声音。另根据张明澍的研究,当代中国社会左派占38.1%,右派占8%,中间派占51.5%(张明澍:《中国人想要什么样民主:中国“政治人”201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28—38页),与网民的左右之分差异甚大。网民中右派比例高于左派,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预期,但上述两项调查差异过大,反映出划分左右派的标准和测量方法不同造成的偏差。目前关于网民左右派的分布,还没有一个可靠的调查数据。

[3] 在网上围剿茅于轼先生的基本上属于左翼民粹主义,而在“韩三篇”发表后围剿韩寒的主要是右翼民粹主义。不过在韩寒所谓“代笔”事件上,左右翼民粹主义联起手来。

[4] 这也是今天许多知识分子对民粹行为的态度。

[5] 此后,作为五四余绪的1922年的“非基督教大同盟运动”与“北大讲义风潮案”、1925年的“火烧晨报案”与“女师大风潮案”等,都表现了青年学生的民粹倾向。参见邵建:《极权主义的“德先生”——〈新青年〉民主论》,《领导者》,2014年总第57期,第134~143页。

[6] 参见袁伟时:《“造反有理”是民粹主义的荒唐观点》,凤凰网历史,2012年9月27日,http://news.ifeng.com/history/zhongguoxiandaishi/special/yuanweishi/detail_2012_09/27/17944268_0.shtml。

[7] 奥尔特加·加塞特:《大众的反叛》,刘训练、佟德志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93页。

[8] 日本在向中国学习时,没有学习科举制度,各种身份、职业的人各安其分。这或许是日本民粹主义土壤较为瘠薄的一个原因。

[9] 日本的天皇则“万世一系”,普通日本人不会有想当天皇的非分之想。

[10] 自秦以后两千多年的历史上,周期性出现的以下层民众反叛为主的战乱,往往会造成三分之一到五分之四人口的损失。参见秦晖:《为什么人们厌恶帝制?》,《南方周末》,2011年8月18日。

[11] 如对自发式运动的贬低,对领袖、政党、群众关系的阐释,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等。

[12] 在文革中流行的出于毛泽东的口号“造反有理”,“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等,都是典型的民粹主义语言。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运动,与19世纪俄罗斯民粹派的“到人民中去”、“到民间去”运动,更有许多相似之处。

[13] 关于“群众”的政治地位和心理特征,参见拙作《当代中国政治语境下的“群众”概念分析》,《政法论坛》,2005年第2期。

[14] 毛泽东自己有过一个说法,叫“杀了70万,关了120万,管了120万”。但一般认为实际超出这个数字。参见杨奎松:《新中国镇反运动始末》,《江淮文史》,2011年第1期。

[15] 随着微博客用户群体的迅速扩大,产生了一批粉丝数大于10万的“大V”账号。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中,10万以上粉丝(听众)的超过1.9万个,100万以上的超过3300个,1000万以上的超过200个。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http://www.cnnic.net.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1403/t20140305_46240.htm。

[16] 以“薛蛮子事件”为标志,官方动用司法手段打压大V,官媒也配合妖魔化大V。

[17] 如文革中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运动,工宣队、贫宣队进驻大学,掌管学校大权的做法,对知识分子和学生进行思想改造的做法等。

[18] 这并不等于民粹主义的行为就合理。民粹主义者没有认识到,官员虽然是普遍腐败的,但并非每一件腐败传闻都是真实的;富人多有不义之财,但对富人的普遍嫉恨也是不理性的;许多学者是堕落和无能的,但并非每一个学者的每个观点和建议都不值得尊重。

[19] 演艺界的明星也属于社会精英,他们具有“名声”资本。被众多网民爱戴与崇拜的明星,往往转眼间就遭到他们的肆意辱骂。

[20] 网上充斥着“砖家”、“叫兽”的蔑称。以“为民请命”职守的公共知识分子(“公知”)也被污名化,女性公共知识分子被一些人污称为“母知”。

[21] 在这个意义上,西方女权主义者和一些少数族裔要求按他/她们在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分享权力,即属于民粹主义的要求。

[22] 大体上说,西方的妇女“先是获得法律上的某种独立和人格平等,如遗嘱、财产、婚姻、监护权、诉讼等方面的权利,而后才获得政治权利。在多数国家,政治权利获得的顺序一般是,先在地方获得选举权,由村镇、乡镇、县、市等依次而上,最后到达国家的层面。从参与权的内容上看,她们往往先获得对公共教育事务,对学校、医院、孤儿院、济贫委员会等机构的管理权,对某些法庭的选举以及对地方税收等事务的参与权,而后是对一般政治事务的参与权。在有的国家,妇女同时获得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的国家是先获得选举权,而后再获得被选举权”。丛日云:《当代世界的民主化浪潮》,天津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412~413页。

[23] 理解精英民主文化对平民的的同化作用,可参考文化地理学家威尔伯·泽林斯基提出的“第一有效定居理论”:“能有效地建立一个有生命力的、能够自我延续的社会的第一批人,其特性对该地区此后的社会和文化地理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不论这头批定居者人数多少都是如此——就持久的影响而言,最初的垦殖者即使只是几百人甚至几十人,其活动对该地文化地理所具有的意义,也可能远远大于几代人之后的成万新移民的贡献。”Wilbur Zelinsky, The Cultural Geography of the United States, Englewood Cliffs, N.J.: Prentice Hall, 1992, pp.13-14.

[24] “当个人们聚集到一起时,一个群体就诞生了。”塞奇·莫斯科维奇:《群氓时代》,许列民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9页。

[25] 这个时期并不存在典型的民粹主义,但下层平民的行为有类似民粹主义之处。法西斯主义、纳粹主义不是民粹主义,但与民粹主义有相通之处,在广义上,也可视为民粹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比如阿根廷的庇隆主义就明显受到意大利法西斯主义的影响,而战后一些纳粹分子逃到阿根廷却如得故园。

[26] 这种极端民族主义的民粹主义主要是左派民粹主义,作为一种国家主义,它还在国内少数民族问题、台湾、香港问题上表现出来。

[27] 这一点在推崇重庆模式的民粹主义者那里表现最为明显,他们因像当年红卫兵崇拜毛泽东一样崇拜具有卡理斯玛型领导人特征的薄熙来而被反对者称为“薄粉”。

[28] 2008年10月29日,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涉嫌猥亵11岁女童,被发现后他在现场傲慢地对围观民众说:“我比你们市长级别还高,你们算个屁。”(这句话和相关事件未知真假)。此后“屁民”一词窜红网络。这句话在网上传播开来后,“屁民”成为无权势、受人欺辱轻蔑的平民百姓的代名词,网民也开始流行以“屁民”自嘲。

[29] 源于一个脏词。网民使用这个称呼自嘲,大意指那些出身清贫,地位卑微,有自尊但常受歧视,渴望成功但前途渺茫的人。往往是指在与各类成功人士、“官二代”、“富二代”、“高富帅”、“白富美”等优势群体相对而言的处于弱势的普通平民。

[30] 2012年在校的大学生、研究生和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3800多万人。中等教育的在校生达9千多万人。每年毕业的大学生和研究生已达到约700万人。教育部: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生情况(2012),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7567/201309/156896.html。

[31]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到5亿。截至2013年底,全国103家微博客网站的用户账号总数已达12亿,博客和个人空间用户数量为4.37亿。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http://www.cnnic.net.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1403/t20140305_46240.htm。截至目前,微信的使用人数已超过4亿。China Internet Watch,http://www.chinainternetwatch.com/tag/wechat/。

[32] 在微博时代初起时,知名公共知识分子笑蜀的名言曾广泛流传:“关注就是力量,围观改变中国。”

[33] 波斯特说:“我们不可能认为这样一个社会具有民主的特征,其中‘人民’被赋予了决定自己政府性质的权利,但是组成‘人民’的个人却不曾自由地行使自己的意志来选择自己的政治命运。”(R.C.Post: Constitutional Domains.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p.102.)转引自林红:《驯服民粹——现代国家建设的征程》,《读书》,2013年第7期。

[34] 比较微博与微信就会发现,微信中的气氛比微博要平和得多。因为微信主要是日常交往圈子中的亲友、同事、同学、同行等熟人交流的平台,人们相互尊重,善意交流,并尽可能掩饰在公共问题上的观点分歧。

[35] 在一些场合或一些议题上,网民没有理性讨论,只有辱骂。网上的语言暴力已经成为许多网民的习惯。网上的语言暴力时常发展为街头暴力。由网上相互争吵和谩骂发展到约架街头和会场拳脚相加。

[36] 在本人亲身经历和参与的一个网络事件中,纷纷表达态度的网民包括一些知名的学者,都没有弄清基本事实,也没有发现他们所相信的媒体对事件描述的明显的自相矛盾和漏洞。

[37] 网民参与的积极作用毋庸赘言,但我相信,这些年网民参与也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网民参与司法审判也制造了冤假错案。

[38] 网络之外的民粹主义主要表现在每年大规模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中,这些“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参与者是下层民众。这些“群体性事件”都是局部发生的,其影响远不如网络民粹主义。而且这个论题已超出本文的范围,在此不论。

[39] 比如,在进入老龄化社会后,提高退休年龄是一个合理的做法,但政府这个动议提出后,遭到网民强烈的反对,网上骂声一片。一些专家不再敢为这个政策辩护。一个案件如果被网民关注,会变成群众审判,法院有时会顺从网民压力作出违法判决。比如刘涌案、药家鑫案、李天一案,都是在网民的压力下作出的判决,李昌奎案则是在网民的压力下对终审判决进行改判。

[40] 在官方的宣传中,将支持官方的观点表达称为“正能量”,本文在这里与之不同,是在一般意义上使用这一术语的。

[41] 勒庞针对法国的教育曾痛心地说:“法国的教育制度把多数受过这种教育的人变成了社会的敌人。”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第104页。勒庞接下来对法国教育弊端的揭露,大部分内容也符合当代中国的教育。

[42] 许多年轻的网民会为寻找游戏软件或看电影电视剧而“翻墙”,不会为了解多元的政治信息而“翻墙”。

[43] 关于大陆宣传教育对塑造激进民族主义的作用,参见拙作Nationalism and Democratization in Contemporary China,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 pp.831-848, Number 62, Nov. 2009. 《当代中国激进民族主义兴起的原因》,《领导者》(香港),2012年10月(总第48期),第97~110页。

来源:共识网-《领导者》杂志总第59期(2014年8月)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