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少年时寄居乡间,到青年时在中苏边境当侦察兵,再到如今客居莫斯科,狗,始终是我无言的朋友。想想现在,人打狗,狗咬人,人怕狗,狗更怕人,我们身边的人狗关系就是这么紧张,远没有欧洲城市中人与狗之间的那种互信与和谐

我和狗的全部感情开始于60年代末期。当时,我10岁,被寄养在北京郊区的沙河镇,而父母则被流放在辽远的赣中大山里面。我的领养人在当地农村,一座土坡上的农家院子里租了一间土坯房,房东是一个生产队负责喷农药的小伙子,叫来子,他和他患有哮喘病的老妈种了一院子的向日葵,并养了一只小黑狗。来子告诉我,他叫来子,所以狗叫黑子(到现在我也不知道这里面的关系)。来子经常不回家,在外边喝酒,我就和黑子成了朋友。黑子很小,还没有断奶,他妈住在坡下,那是一家富裕户。黑子长得很快,特别是跑得很快,就像当时的我一样,这是我们成为朋友的其中一个理由。我们家坡下有一个不大的垃圾堆,傍晚的时候,经常有邻家的白猪和黑白花猪在那里刨来拱去的,我就坐在门前的枣树下面看着它们在那里肆虐,黑子蹲在我的身旁,小黑眼珠看看我,又看看猪,好像已经猜透我打算做什么。突然有一天,我一个鲤鱼打挺站起身来,高喊一声:“黑子,上!”黑子竟然像一支黑色的短箭,朝猪群射过去……

黑子虽然身材短小,牙齿也没有长全,可是他的威风足以灭猪,特别是他飞跑的动态让我在30年后也难以忘怀。他从坡上朝下面俯冲,四条腿前刨后蹬,灵活转向,以避开路上的坑洼和石头什么的。风把略长的黑毛推向身后,爪子蹬地的声音和今天武打片里武侠进攻时的声音简直一模一样。猪群登时炸了窝,嘶叫着朝远处的公路退去,黑子也一直追着猪们跑到公路边上,我老远地看着,简直享受极了。然后,我再高喊一声“黑子!”他就飞似的回到我的身边,彼此相视,我一笑,他一吐舌头,我们俩好像同时在说:“牛!”

以后,这竟然成了我和黑子很长时间的一个傍晚固定节目。

黑子的灾难是从他妈经常来看他以后开始的。他妈长得很瘦,肚子底下耷拉着一排奶头,见到别人面无表情,可是见到黑子的时候,眼里总是闪起疼爱的光芒,她总是在上午阳光照上窗棂的时候,无声无息地进到我们的院子里来,黑子会立刻钻到她的肚子下面。有一次,好像是快到冬天的时候,我忽然找不到黑子了,就跑出院子,突然发现一个比我大的男孩,正跪在一个沙堆上面,胳膊肘下面夹着嗷嗷挣扎的黑子,他竟然残酷地往黑子嘴里灌沙子!我当时有些害怕那个比我大地男孩,可又想救黑子,于是就冲他喊了一声:“嘿!”听见我的喊声,男孩一惊,抬起头来,黑子趁机从他的手中溜了。男孩站起身来,对我说:“这小黑狗原来是我们家的,我想咋样就咋样,你管得着吗!”原来那男孩是黑子妈的主人,他嫉妒黑子跟我在一起。后来黑子脑袋上被钻了一个血洞,我给他在院子里搭的窝也在一个雪夜被人用石头给砸塌了,我心里明白那是谁干的。

那是我第一次为狗流泪!

70年代,我在落寞的北方农村经常见到人狗关系紧张的景象,比如说,我们路过某一家生产队或者供销社大门的时候,里面会经常冲出一条大黄狗或者大花狗来,这个时候,只要人一弯腰,狗就会本能地往旁边躲——原来这些可怜地狗儿们早就知道板儿砖的厉害了。可见,我们的人狗关系曾经紧张到什么程度!

80年代初,我在东北兴安岭支脉上的一个海拔2000米的军事高地上当侦察兵。那是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最后一次重大的军事部署还是在1945年,苏军对日本的一次并未实施的坦克伏击战)。我们平时的生活寂寞无聊,当时唯一可以陪伴我的就是那20多条狗。他们都是边防团警犬的后代,短毛,尖耳朵,特别机灵的那种。每年春节前后,我们高山上的温度已经下降到零下35度以下,我每天起得早,就沿着将将够一辆解放牌卡车宽度的石头山路晨跑,那场面真是壮观又美丽:一大群大大小小的狗儿们,足有20多只!他们先要施一番隆重的见面礼:后退支起身子,把前爪搭上我的肩膀,吐出火红的舌头,啪啦啪啦开始舔我的脸。而且,一只舔完还有第二只和第三只……小一点的,够不着我的肩膀,急得乱蹦,我还得蹲下身子,接受大礼。他们一拥而上的时候,我常常会仰面朝天地摔倒在地。然后,他们就簇拥着我,我们一起咯吱咯吱地踏着厚厚的积雪(有的时候厚达2-3尺不止),沿着山路跑起来,人和狗的哈气白白地冒成一片,升腾到秃裸的白桦林的上空,消失在碧蓝的天宇间。而我一个身穿草绿色军装的士兵,在野兽出没的原始森林(冬天的时候,我们驻地附近经常有熊瞎子和金钱豹出没),在一群黑子一样忠诚的伙伴护卫下,在冬天的早晨独自一个人,在群峰凸立之中,迎接远天升起的朝日,我心中升腾着和狗在一起的骄傲!他们很均匀地环绕在我的四周,有一些还时不时停下脚步,侧耳聆听,我知道他们可以听到我听不见的事情,比如远处黑熊的脚步。

在当边防军的日子里,我读过一本小说,里面有一句话,记得比较清楚:说军人不杀狗,特别是自己身边的狗。但是,事实远比小说要残酷得多,因为我们连队的军人后来杀了狗,那人叫张山,是一伙夫,为了救那只狗,我不仅惹恼了张山,还弄得全排的人后来都不怎么理我了。原来大雪封山的日子,我们断肉已经3个月,于是,张山带头把目光转向我们院子里和我一起跑步的狗。他们杀狗的方式极其残忍,用一个绳套先将狗的脖子套住,然后再用很粗的棍子猛击狗的头。人们利用平时从狗那里博得的信任,去接近他们,然后突然出手,在他们毫无戒心的时候杀死他们。狗那凄惨的嚎叫在我们营房的空场上空回荡了很久。一只很小的狗崽,那天一直跟我躲在屋里,不时用哀怜和戒备交织的目光看着我,他需要我,却又不让我抱他,嘴里发出细细的哀音,眼睛里流露出无助和怀疑。我好像在这一瞬间才彻底理解了狗心——渴望人类的关爱,又恐惧人类的欺骗!

那是我第二次为狗流泪!

10年之后,有一年冬天,我走在莫斯科著名的步行街——老阿尔巴特街一个街口的时候,看见一群卖小狗的女人,从她们敞开的呢子大衣的胸口处钻出一个个可爱的毛茸茸的小脑袋,黑的、白的和棕色白花的,我简直喜欢死了!我刚想摸摸一只小黑狗的脑袋,那女人竟然用一种很不屑的眼光看了我一眼,把怀里的小狗用手护住说:“吃狗肉的人,也会爱狗吗?”我一下子呆在那里,用俄语对那女人莫名其妙地说了句:“对不起。”就默默地走开了。

说起人和狗的故事,前苏联作家特罗耶波尔斯基的《白比姆,黑耳朵》是我最喜欢的。难怪这部作品获得了当年苏联文学国家奖金,它将人狗关系的本质———同呼吸,共命运,同生死,不欺瞒的特质演绎得催人泪下。也许,俄罗斯虽然也历经社会和政治动荡,可是他们狗的命运多少要比我们的狗少一些坎坷?不少来莫斯科旅行的中国人,看到街头有人或者无人牵领的大型狗,起初都多少有些害怕,可是当他们彼此擦肩而过的时候,中国人多少会感叹,呦,不咬人,也不叫唤!我有一个调皮的中国同胞,还特别当着一只大狗的面做弯腰捡砖头状,那狗不但没有躲闪,竟然径直跑到他的跟前,来嗅他的衣服。当然,在一个尊重狗命的社会里,大家当然会泰然相处。

我在莫斯科侨居的日子里,看到一个消息,说莫斯科街头有几十万条无人认领的狗在大街流浪。有一天,我就见到一只。那是1992年12月,莫斯科一个多雪的严冬。有天晚上,我匆匆走过加加林广场,回到200米开外我下榻的“旅伴”宾馆。一只瘦弱的黑狗迎面走来,浑身湿淋淋的。我们打了一个照面,同时停下脚步。我弯腰摸了摸他的脑袋,就往前走。他竟然一路跟着我回到了宾馆。警卫见到我身后的狗,问了一句:“这是您的狗吗?”我含混地答应了一声,就和狗一起乘电梯上了楼。他显然又饿又冻,依偎在暖气旁边,浑身哆嗦。我给了他一些牛奶和面包,他一口气都喝了吃了。就在他的湿毛快要烘干的时候,警卫来电话,说宾馆里有规定,不许带狗来。我只有将他用电梯送到楼下。我推开宾馆的大门,他蹿了出去,但是却站在漫天飞舞的雪花中久久不愿离去。停车场的保安过来,问我:“这是您的狗吗?”我清晰地说:“是。”突然,狗一转身,向宾馆不远的树林跑走了。

早上起来晨跑的时候,刚一推开宾馆的大门,一眼就见到那狗正蹲在台阶不远处冲我摇尾巴,眼神中满含着感激。我刚要招呼他,他竟朝着远方的街道奔去,直到消失在街道的尽头。保安告诉我说,那狗在宾馆的门口守了一宿。难道说他等了我一夜,就是为了一早要向我道谢?

我再一次流泪了。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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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孙越:人狗情” 有 1 条评论
  1. 可怕的狗权

    • 1爱狗人士在玉林以狗权的名义阻扰狗肉节,不让人吃狗肉,就是在严重侵犯他人的权利
    • 2狗和人本质不同,人有权利,狗没有权利。否认人和狗的本质不同,主张狗权,是反智
    • 3如果狗有狗权的话,不管你称狗为朋友也好,伴侣也罢,养宠物实质上是在把狗当奴隶
    • 4主张狗权,就有猪、牛、羊、鸡、鸭、鱼等动物权,甚至植物权,人类只剩灭亡一条路

    狗本身没有权利

    有谁偷了你的狗去杀死做菜吃,那是侵犯了你的权利,你的财产权,或者说你的狗权,而不是侵犯了狗的权利。

    财知道:玉林“狗肉节”近日在巨大争议声中落幕,被认为是引发了一场狗权和人权之争,你认为狗本身有没有权利?

    胡释之:狗本身没有权利。有谁偷了你的狗去杀死做菜吃,那是侵犯了你的权利,你的财产权,或者说你的狗权,而不是侵犯了狗的权利。如果狗本身有权利,你把狗当你的财产,宠物也好,食材也罢,都是侵犯了狗的权利。

    奴隶主把奴隶当财产,是侵犯了奴隶的权利。因为奴隶是人,本身有权利。

    被赋予的不是权利

    权利之所以为权利,在于不管你高兴还是不高兴,它都在那里,都必须尊重,都不得侵犯,所以可被赋予也可不被赋予的绝不是权利。权利是个客观概念,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与别人认不认可,有多少人认可没有关系。

    财知道:有很多人喜欢狗,把狗当伴侣和朋友,不能因此赋予狗本身以权利吗?

    胡释之:赋予狗本身以权利这句话本身就是矛盾的。如果狗本身有权利,那就无需人赋予,你不赋予它也有。如果狗本身没有权利,不管你如何赋予也还是没有。

    被赋予的权利不是权利,因为被赋予就意味可以被收回,不再赋予。权利之所以为权利,在于不管你高兴还是不高兴,它都在那里,都必须尊重,都不得侵犯,所以可被赋予也可不被赋予的绝不是权利。权利是个客观概念,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与别人认不认可,有多少人认可没有关系。在这种事上,人多不是力量。

    人的权利不是谁赋予的,而是本来就有。罗斯巴德解释得很清楚,“个体拥有权利的原因不在于我们‘觉得’其应该拥有权利,而在于对人的本质以及世界本质的理性追问。简而言之,人类享有权利是因为其是自然权利(natural right)。这些权利根植于人类的本质之中。”

    人是理性动物,狗和人本质上不同,所以人有权利,狗没有权利。否认人和狗的本质不同,主张狗权,是反智,后果很严重。

    主张狗权只会侵犯人权

    权利是人类理智的产物,专属于人,是为人的生存发展所服务的。而主张狗权的结果是什么?很明显,就是人权受到全面侵犯,人类只剩灭亡一条路。

    财知道:主张狗权会有什么危害?

    胡释之:主张结果不会制造出原因,主张狗权,不会让狗变聪明,变成人,狗还是狗。结果只会是侵犯到人权。就像现在这些爱狗人士以狗权名义阻扰狗肉节,不让人吃狗肉,就是在严重侵犯他人的权利。

    事实上,其他人也可以以狗权的名义,去解救被爱狗人士当做宠物的狗。毕竟,如果狗有狗权的话,不管你称狗为朋友也好,伴侣也罢,养宠物实质上是在把狗当奴隶,进行圈养驯化,更别说对狗进行阉割绝育。

    国外就有动物保护组织表示,“我们希望有一天能看到宠物店关门,能看到动物饲养停止。狗应当在野外去追求他们自然的生活。他们应当有完整的生活,而不是在家里等待有人晚上回来,把他们当作宠物来玩一下,然后就坐在那里看电视。”(《芝加哥每日导报》,1990年3月1日)

    这个逻辑一推行,养宠物狗的爱狗人士的财产权也要受到严重侵犯了。而且更可怕的是,这个逻辑可以无限演绎下去。真理只有一个,但感情是可以无限泛滥的。既然权利这东西被认为是一种感情产物,爱狗人士觉得狗可爱,就认为狗有狗权,那么,有爱猪人士认为猪可爱,当然也就可以主张猪权,大家也就不能再养猪、吃猪肉了。你能说爱猪人士就比你爱狗人士低级吗?牛、羊、鸡、鸭、鱼等等其他一切动物同理。

    事实上国外就有理论家主张蟑螂权,认为任何人都没有踩死蟑螂的权利。还有人道人士表示,“一只蚂蚁的生命和我孩子的生命应当受到同样的尊重。”(米切尔-福克斯,美国人道协会副会长,《不人道的社会》,1990年)

    再继续,爱大白菜人士就不能主张大白菜权吗?别以为你吃素食就最人道了!事实上国外就已经有植物权利保护组织主张不能吃沙拉,因为侵犯蔬菜权。

    这样下去的结果是什么?很明显,就是人权受到全面侵犯,人类只剩灭亡一条路。事实上,国外就已经有人号召“人类自愿毁灭运动”,鼓励逐渐让人类被淘汰。

    这些号召一个比一个极端吗?但实际是一脉相承的,是反理性的逻辑必然。

    所以必须强调,权利是人类理智的产物,专属于人,是为人的生存发展所服务的。可不是你想赋给什么动物就赋给什么动物的,成为危害人类生存发展的强大武器。

    此门一开,后患无穷。理性的人们,要警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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