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闽
美国国际经营管理研究生院助教授
广 隶
天宇声华人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中国企业开展跨国经营的必要性
相关的对外经贸体制和政策
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的进程
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与经营的发展特点
【注释】

中国企业开展跨国经营的必要性

70年代末,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1992年中共十四大宣布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路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国对世界经济的参与不是以国家政府为主体,而是以企业──跨国公司──为主体进行的,无论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历史,还是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经济起飞的历程,都充份说明了这一点。国际生产是社会生产力向国际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企业进行海外投资和跨国经营,是当代生产社会化的必然趋势。在当今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经济技术交流日益扩大,资金、技术、人力及其它资源,已经突破国家间的界限;在国际范围内有选择地进行资源配置,争取国际市场和投资机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了。据统计,到80年代末,西欧66.7%的企业、北美46.8%的企业、日本90%的企业已从事跨国经营。[1] 在这种潮流中,如果中国的企业不积极走出国门,参与竞争,就不可能抓住机遇,利用国际经济发展中存在或可能提供的各种有利因素,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优势,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也难以适应世界经济技术发展的挑战。国际经验表明,对于后发展国家来说,从发展对外贸易到对外进行直接投资,既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逐步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在这个过程中,商品和劳务的贸易将引起资金、技术的引进和输出,而后者又会反过来促进前者的进一步发展,并带动国内相关产业的技术进步。中国当然也不例外。

中国即将恢复关贸总协定的地位,并加入新的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的市场将与国际市场连为一体,这更增加了中国企业开展跨国经营的迫切性。

中国企业开展跨国经营主要有以下作用:

(1)跨国经营有利于增强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竞争力。改革开放以来,一些企业通过发展国际化经营,开拓了国际市场,获得了外国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在参与国际竞争过程中,加快了技术进步的速度,提高了经济效益。

(2)利用国外的自然资源。中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占有量较低,资源供需的矛盾日益突出。通过海外投资可以弥补国内资源的短缺。这在矿业、林业和渔业方面的作用已很明显。

(3)充份利用国外资金。到境外投资办企业,实际上是在境外利用外国资金的一种方式。至今为止,中国企业海外投资超过一亿美元的几个大项目,大多是从海外筹措资金办起来的。

(4)促进国有企业机制的转变,培养人才。

(5)有利于及时获取各种经济技术信息、引进新技术,使企业容易抓住新的市场机会。

(6)有利于转移国内过剩的生产能力和传统技术,带动国产设备和劳务的出口,促进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7)巩固扩大中国的经济援助成果,促进南南合作。

(8)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

相关的对外经贸体制和政策

1949年后,中国实行由国家垄断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体制,特别是1957年后,建立了由外贸部统一领导和管理,外贸专业公司统一经营,实行指令性计划和统负盈亏的高度集中的对外贸易体制。主要表现为:进出口业务全部由国营外贸专业公司独家经营;它们严格按照国家计划行事;盈亏有国家统一负责;生产企业的出口产品以计划价格供给外贸公司、由外贸公司经营进出口业务。至70年代初,全国具有外贸权的公司只有12家。70年代末以来,上述体制已有大规模改革。例如,至1993年底,中国已批准各类有外贸权的企业共7010家,其中外贸系统1882家,中央部委1089家,生产企业1988家,特区开发区公司1303家,科研设计等232家。[2]

1949─1978年间,除了在香港有少数接收的或由国家办的境外企业外,中国企业没有海外投资活动。1979年8月13日,国务院颁发文件,提出15项经济改革措施,其中第13项指出:要出国办企业。[3] 当年11月,中国企业在日本投资办了第一家海外企业。在开放初期,国家对企业海外投资活动的审批极为严格,规定(1)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也无论投资额大小,一律报国务院批准;(2)只有具备外贸权的进出口贸易公司和各省市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才有资格进行。1984年起国务院授权外贸部制定并颁发了《关于在境外开办非贸易性企业的审批程序和管理办法的试行规定》,指出,只要是经济实体并有资金来源、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业务专长者均可申请到海外开办企业,这既扩大了主办者的范围,又简化了审批手续。1993年,外经贸部又制定了《境外投资企业的审批程序和管理办法》。

目前的管理体制是,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作为国务院授权的境外投资企业审批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境外投资方针政策的制定和统一管理。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行业总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厅(委)是其境外企业主办单位的政府主管部门。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室),由外经贸部授权,对中国在所在国开办的各类企业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相关的具体规定如下:

(1)凡需向国家申请借款或境外借款需国内担保,或产品返销国内需国家综合平衡以及中方投资额在一百万美元(含一百万美元)至三千万美元(不含三千万美元)的项目,由外经贸部会同国家计委等有关部门审批立项,由国家计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外经贸部审批合同、章程。

(2)中方投资额(包括主办单位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向银行贷款和向政府借款)在三千万美元(含三千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由外经贸部会同国家计委等有关部门初审后报国务院审批立项,由国家计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外经贸部审批合同、章程。

(3)到尚未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和特定国家地区投资开办企业,无论投资额大小,一律由外经贸部会同外交部和有关部门审批。

(4)中方投资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主管部门审批,报外经贸部备案。

(5)跨省、市、区部门的投资项目,根据投资规模限额,由项目牵头单位报其主管部门或外经贸部审批,并报外经贸部备案。[4]

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的进程

1949年后,中国政府曾在香港接收和开设过若干个境外企业,如华润公司、招商局、中旅公司、中国银行香港分行等;又陆续以经济技术援助为名主要在发展中国家进行一些工程承包项目,但数量不多,规模不大。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中国企业才开始进行真正的海外直接投资和经营活动。1979年11月,北京市友谊商业服务总公司与日本丸一商事株式会社,在日本东京合资开办了“京和股份有限公司”。这是改革开放后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举办的首家企业。[5] 此后,中国企业的境外投资和经营一年超过一年,到目前为止,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1979─1984年,自发尝试阶段

改革开放初期,企业的海外直接投资和经营在中国还没有受到广泛的注意,只有少数企业,主要是一些外贸公司,从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出发,自发地进行了一些尝试;当时的体制及政策还不允许工业企业到海外投资办工厂。中国理论界还在争论,象中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应不应该发展跨国公司。

(二)1985─1991年,自觉试验阶段

1985年,对外经济贸易部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制定了在国外开办非贸易性企业的审批管理办法,从而使中国企业的境外投资办企业活动“合法化”,并扩大了主办者的范围。1987年底,国务院正式批准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进行跨国经营的试点。这两件事标志着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和经营进入了自觉试验的阶段。实践把理论抛在了后头,跨国经营已不是能不能搞的问题,而是怎么搞的问题了。于是各种借鉴国外经验的研究多了起来,中国企业跨国经营进入了自觉试验阶段。对外投资的主体也从外贸企业扩展到金融、工业等企业。据经贸部统计,截至1991年底,中国共批准设立境外各类企业近2000家(不包括港澳地区)。其中,贸易性企业800多家,非贸易性企业约1000家。贸易性海外企业主要有各类外贸企业设在境外的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和贸易代表处三种类型。这些企业分布在93个国家和地区。到1991年底,我国海外非贸易性企业总投资31.54亿美元,其中中方投资13.59亿美元,占44.2%这些企业主要分布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巴西、日本、新加坡、原苏联等国家和地区。

(三)1992年以来,扩大发展阶段

1992年初,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同年5月视察首钢总公司,以及随后国务院批准首钢扩大海外投资和经营权,标志着中国企业跨国经营进入一个新的迅速发展阶段。许多部门、地方和企业都已把发展跨国经营提高到了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的战略地位来考虑,并与中国推行的市场多元画战略相结合,促使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和经营有了更为大步的发展。截止1994年6月底,经批准的境外企业已达4557家,中方投资累计达51.8亿美元;其中非贸易性企业1704家,中方投资额17.09亿美元,贸易公司2853家,中方投资34.77亿美元。[6]

自1979年以来,中国企业境外非贸易性直接投资的有关数据请见表一。

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与经营的发展特点

自1949年以后的三十多年里,中国的企业是在两个重大的体制特点下发展的,即一,中央计划经济;二,基本封闭的内向型经济。这些特定的经济社会因素使中国企业在80年代以来开始的海外投资与经营,必然显示出一些既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企业国际化的历史,也有别于拉美、亚洲一些发展中国家企业国际化进程的特点。从总体上看,中国企业近十几年来的海外直接投资与经营,具有下列一些特点。

(一)起步晚,发展快

无论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国际化,都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逐步地、由少至多地向国际发展。而中国的企业,1949年之后的三十多年里,是关起门来在国内发展壮大,其中的一大批企业按规模和实力早已“该”国际化了。所以当80年代国门突然打开时,它们的国际化进程自然呈现“起步晚,发展快”的特点。过去10年来,中国海外企业数量和对外直接投资额的增长率都达到约50%,超过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在最初10年的发展速度。

(二)投资动因多样,以创汇和获得资源为主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与经营的动因开始多元化,有些已有全球眼光。多数企业的主要动因仍是增加出口创汇和获取自然资源,但有一点是西方发达国家所没有的,那就是摆脱体制方面的桎枯,寻求经营上的自主性(参见表二)。

(三)平均投资水平偏低,投资方向以发展中小型项目为主

当前国际上单一项目跨国投资的平均投资额,发达国家约为600万美元,发展中国家约为450万美元,原苏联、东欧国家约为140万美元,中国只有约100万美元。中国除中信公司(如波特兰炼铝厂)、中化公司(美国磷肥厂)、中冶公司(怡那铁矿)、首钢总公司(秘鲁铁矿)等在海外开立了几个较大的投资项目外,其他企业的跨国经营主要是以中小型项目为主,处于“游击战”阶段。这表明中国虽然已经有一大批实力不弱的大中型企业,但由于长期的内向型发展都没有国际化经营的经验,目前仍处于摸索和积累经验的阶段。

(四)投资领域以资源开发和加工业为主

中国企业境外直接投资行业涉及面广,有林业、渔业、石油化工、冶金、轻工、电子、机电、承包工程、房地产、交通运输、建筑工程、金融、保险、医药卫生、餐馆、旅游、咨询服务、工艺美术、技术服务等,搞跨国经营的企业几乎都在若干行业中进行投资和经营。从企业数的分布看,工农业生产企业居多(参见表三);但从投资额的角度看,中国海外投资约有一半投在资源开发领域。在这一方面,中国与其他先行国家企业海外投资初期的发展特点基本一致,即处于层次较低的传统型阶段。

(五)投资区域广泛但偏爱发达国家

中国海外投资分布的国别地区较广,主要的东道国和地区有:美国、香港、澳门、泰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日本、新加坡、巴西、法国、比利时、新西兰、韩国、前南斯拉夫、西班牙、毛里求斯、肯尼亚、马达加斯加、摩洛哥等。近几年,中国在发达国家的投资活动开展得比较活跃,如中国设在港澳地区以外的2000多家海外企业,70%以上集中在美国、欧共体等发达国家。这种布局与中国出口贸易市场过份集中于发达国家的格局有密切关系。虽然中国的海外企业已遍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但将近一半设在香港。在非贸易性企业的地区分布上,美欧发达国家的比重也很高(参见表四)。

(六)投资方式以合资和新建为主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形式已多样化。从投资的所有权格局来看,海外独资企业仅占20%。较传统的新建方式约占78%,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较新型的兼并、购买方式仅占22%,合资方式多为这种,与欧美国家企业早期海外投资方式不一样,但与后发展的日本等国企业的初期海外投资方式相近。

【注 释】
[1] 李兆熙,“中国企业如何迈向国际化经营”,《世界经济》1992年12月,41─45。
[2] 慕海平,“中国对外贸易的新举措”,《世界经济与政治》1994年10月,21─25。
[3] 王振中,“非过剩资本型国家海外直接投资的理论思索”,《经济研究》1991年5月,61─68。
[4] 卢进勇主编,《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政策与实务》,外贸教育出版社,1994年。
[5] 蔡玲,“中国积极发展海外投资”,《国际经济合作》1993年3月,9─12。
[6] 储详银,《跨国公司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44页。

表一 中国企业境外非贸易直接投资,1979─1993年 (亿美元)

001

资料来源:《当代中国的对外经济合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
1984─1994年各版

表二. 兴办海外企业的动因调查,1989年

002

资料来源:复旦大学世界经济所。调查对象为22家母公司,下属百余家海外子 企业。

表三. 中国境外非贸易性企业的行业分布,1979─1986年 (%)

003

资料来源:《当代中国的对外经济合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中国对外经济年鉴》1987年版

表四. 中国企业境外非贸易直接投资的地区分布 (亿美元)

004

资料来源:《国际经济合作》1995年第一期第30页

当代中国研究
MCS 1996 Issu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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