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夜谈 2019-06-10

文:聂作平
来源:聂作平的黑纸白字 (微信ID:zpn27319633)

老天爷,你年纪大,耳又聋来眼又花。
你看不见人,也听不见话。
吃斋念佛的活活饿死,杀人放火的享受荣华。
老天爷,你不会做天,你塌了吧!
——崇祯年间民谣

1、

崇祯年间的这首民谣,愤怒而绝望。像一条垂死的汉子,在破口大骂狗日的世道。其时,享国两百多年的大帝国病入膏荒,而亿万百姓,正挣扎在死亡线上——或者说,他们正在艰难地熬着属于他们的苦日子。

大明的苦日子得从土地兼并说起。所谓土地兼并,简单地说,就是本来分属亿万兆民的土地,越来越加速度地集中到了极少数人手中。与此相伴的,必然就是绝大多数人失去土地。

在几乎完全依赖农业为生的传统社会,无工可打,无商可经,失去土地也就相当于失去了生存的先决条件。土地兼并的一个最直接后果就是人民流离失所,社会失去支撑,越来越多原本安分守己的农民被逼上绝路,最终由民变演变为农民起义。

打个通俗的比方,土地集中到极少数权贵手里,相当于社会财富被极少数权贵和资本家垄断,它带来的后果就是社会矛盾激化,阶级严重对立与仇视。

拥有土地最多的,首推朱元璋的后裔们,如万历想立为太子却因群臣坚决反对而未遂的朱常洵,后来被封为福王,之国河南。

大约想给最心爱的儿子一个补偿,福王大婚时花费三十万银两不算,万历还“赐庄田四万顷”。又是由于群臣的劝告和抗议,这一数字才得以减半。河南的好田好土一下子划不出这么多,就从相邻的山东和湖广划拨。

皇室的天璜贵胄以外,各级官员和缙绅也成为少数大土地拥有者。《豫变纪略》讲述的是崇祯年间河南的民变,对土地兼并下的河南,作者说“田之多者千余顷,即少亦不下五七百顷”。

河南南阳的曹家、睢州的禇家、宁陵的苗家和虞城的范家,乃皇亲之外最有势力的豪门,人称“四凶”。此四家“各畜健仆数千人,横行州府,嬉戏之间恒杀人。其平居夺人田宅,掠人妇女,不可胜数。小民不敢一言,有司明知,亦不敢一问也”。

2、

豺狼当道,俊杰之士难免避诸山野;豪强横行,平头百姓自然苦痛不堪。土地兼并、三饷叠加的人祸之下,还有崇祯年间连绵不断的天灾。谈迁称其时的窘迫乃是“贪婪助旱魃之虐,繁苛鼓冯夷之波”。

顾炎武冷静地为明末农民算了一笔经济帐:江苏的苏州一带,自耕其田的农民约占十分之一,其余的十分之九是租种地主土地的佃户。田亩都被分割得很窄小,往来于田亩之间的道路和沟渠,政府也照样征税,地主也照样收租。

由于耕作技术落后,那时的庄稼只能一年一熟,一亩收成多的三石,少的只有一石。地主的租,一亩要一石二三斗,最少也要八九斗。

也就是说,农民辛苦劳作一年,天道好的年辰,也不过一亩地收入几斗而已;若天道不好,土地所出,甚至还不够交租。以至于今天交了租,明天就不得不靠借高利贷为生了。

3、

正当崇祯的哥哥天启在九重飞檐的深宫里兴致勃勃地干木匠活时,陕西发生了一场致使庄稼颗粒无收的大旱。陕西原本就地薄民穷,这样的大旱无疑让老百姓雪上加霜。

更要命的是,地方官根本不顾农民死活,各种苛捐杂税统统照收不误。这是天启七年(1627)的事情。这一年的上半年,大明帝国由天启统治;这一年的下半年,大明帝国转移到了崇祯手里。

陕西澄城知县叫张耀采,他所管辖的澄城,是全陕灾情最严重的地区。然而张县令不仅不对饥民进行赈济,反而“催科甚酷”。于是导致了“民不堪其毒”,终于被逼上梁山的后果。

澄城一个叫王二的人悄悄纠集了数百个再也看不到当顺民希望何在的农民,他们聚集山上,以墨涂面。

王二高呼:谁敢杀张知县?众人齐声大喊:我敢杀!如是者三,像出师前的宣誓。接着,王二就带着这数百人闯进县城,杀死了张知县,从此啸聚山林。这就是陕西民变的开始。

崇祯二年(1629),礼部一个小官员马懋才回了一趟他的老家陕西延安。这里是当时中国灾荒最严重、世道最悲惨,因而也是民变最激烈的地方。马懋才无限悲痛地在他的奏章里描绘了延安的惨况:

我的家乡延安府,自从去年以来一年没有下过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无粮可食的民众只能采摘山间的蓬草果腹。蓬草吃完后,又剥树皮为食。树皮也剥完之后,只好挖山中的石块填肚子。

石性冷而味腥,吃一点就感到饱了,但几天后就因无法排泄而腹胀身死。民众有不甘心吃石块而死的,就相聚为盗,稍微有点积蓄的人家就会被抢个一干二净,而官府不能禁止。

最可怜的当数安寨城西的一个粪坑,每天必有无计可施的父母把他们的小孩扔进坑里。这些可怜的孩子有的在号哭,有的喊叫其父母,有的抓粪便吃。到了第二天早晨,孩子们全都死掉了,又有新的孩子被抛进去。

更让人奇怪的是,小孩子和独行人一出城外,往往就再也不见人影。后来见到城外的饥民,以人骨为柴煮食人肉,才知道那些失踪的人都被饥民们杀死吃掉了。

吃人肉的人只能多活几天,因为几天后他们就会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于是,到处死尸狼藉,恶臭熏天。

政府在县城外挖了几个大坑用来埋葬这些死尸,每个坑可以容纳几百具尸体,我回故乡时已经装满了三个大坑。县城如此,离县城远点的乡下没有掩埋的尸体还不知道有多少。

奏章中,马懋才痛心疾首地总结说:“小县如此,大县可知;一处如此,他处可知”。百姓们为了免死,只有流亡一途,然而奔来走去,遍地流民,“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遍秦中也”。

4、

必须承认,中国农民也许是世界上最驯服最善于忍耐的动物。大思想家孟子曾经替他们说出过他们的人生理想,这理想简单得令人伤感:

丰收之年,全家人一年到头能混饱肚皮;灾荒之年,不致于饿死在沟壑之间——孟子把它总结为“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到了无路可走,只能眼睁睁饿死的地步,中国农民都心甘情愿地当朝廷的顺民。一年到头起早贪黑忙碌不停,哪怕把收获的绝大部分都上交官府,但只要余下的粮食能够以吃糠咽菜的最低标准维持一家人的生命,他们就会觉得很快乐,就已经是王道乐土的盛世了。

然而,很多时候,他们这一点可怜的维持生命的最低要求也得不到满足。这时候,他们就只好铤而走险了——反正饿死也是死,造反也是死,毕竟造反还有几顿饱饭吃,还可以多活几天,那又何乐而不为呢?

两千多年前,秦末农民起义领袖陈胜、吴广在动员民众造反时,说出了最质朴又最深刻的道理:遵纪守法是死,起来造反也是死,同样是死,为什么不换一种思路试试?

崇祯年间的民变分子们未必知道陈胜、吴广,但他们以其朴素的直觉,感同身受了陈胜、吴广揭示过的真理。于是乎,前文所说过的王二以墨涂脸杀死张知县的事件发生了。

对王二来说,那只不过是一时义愤之下的铤而走险,对中国历史来说,却意味着明末农民战争自此拉开了帷幕。大明王朝也就此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本文节自聂作平著《1644:帝国的疼痛》,2008,中华书局出版。最新修订版即将由长江文艺社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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