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3-26 9:30:05
来源:中国改革论坛
作者:秦晖

很抱歉,我这篇文章实际上没有最后完成,在前几天给会议发了两份文章和这个话题有关。一是讲宗族问题,二是土地问题。因为宗族和土地问题是讲到农民权益的两个最敏感的问题,一个是财产权,一个是社会组织的问题。我想会议会把两篇文章印给大家,涉及的事实就不多讲。

这里只讲结论。大家知道,新农村建设有一个帽子叫做社会主义新农村。但是去年包括这次人大的会议上要求的20字箴言,好像没有什么意识形态。有人说按照这20字箴言,所有的英美国家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所以有人说,叫做社会主义新农村,应该提倡公有制等内容的;有人说,在这方面不能放任自流。这里有一个很大的问题,所谓新农村的这一顶帽子和20字箴言到底是什么关系?我要用经常讲的一句话就是“假问题”,因为积极不积极根本就不是问题,没有哪个命令市场经济是公有制,都是私有制。象美国的一些公民一段时间就是过公社生活,是社会主义的乐园,欧洲很多国家都到那里去实验,大部分实验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缺乏竞争力,没有持续下来。你说创造奇迹的有没有?也有。如果去过美国犹他州就知道,它是民主主义的奇迹,他们要过公社的生活,要把获得的一部分贡献给集体。现在到犹他州都会很称赞,是创造了奇迹,在犹他州那么大的范围,难道不比津津乐道的华西村等社区要惊人得多。当然这种奇迹不是很多,但是需要说明,我们号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与我们相对比,他们这些农民的集体意识,包括在政治行为中的集体意识,包括在经济生活中的经济合作社都是很强的。

我原来在一本书中提到,美国农场主的数目,这个数字不记得了,是农场主和合作社社员的数目,好像合作社社员是几倍于农场主的数目。这里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市场经济到底对所谓的集体经济唯一的妨碍是什么地方?就是不能搞强制性经济,就是不能搞禁锢性那种集体。可是我们要说,市场经济难道只纯粹为保护私有制而设,也不一定,因为尊重每一个人自由的制度,是保护私有制自由的制度,也是保护公民的财产的制度。没有人强制搞化私为公,前几年出现郎咸平指责的事件,在美英等国是不太可能出现,当然不可能肆意侵犯其它人的财产。我认为,过去经常讲新农村,就有人说,人心散,什么公共事务都干不成,这种情况在农村非常突出。我们不禁要问,这个现象是如何产生的?是中国人从来没有认同合作意识?根本不是这样。其实,人这种动物,不象老虎是独居动物,也不象蚂蚁、蜜蜂是群居动物,既是竞争意识也有合作意识。有一个朋友讲过,他是既喜欢竞争达到木秀于林,也害怕竞争而离群索居。但是,我们要说,过去所说的集体化,恰恰是极大的约束机制。

我所说的机制是三个和尚无水吃,如果自顾自就没有自由,集体化是恰恰为约束个人的机制。与历史上经常看到的对比,50年代出现在北方小农的地方集体化非常容易,从一小二私过渡到一大二公的风潮,这些地方基本上都是传统的村社认同反对独占土地很高的地方。除了东南沿海这些地区外,还有一些地区也很难搞集体化,就是云南周边的少数民族地区,被认为保持很多原始公社残余,有很多公有制残余,恰恰是这些地方,当官的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老百姓比较难。我们知道,那些地方的集体化过程比较曲折。后来政府作了一些让步,有一个因素就是这些地方是边境,一搞这些人就跑到境外。

因此,中国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实际上是中国农民争取个人自由的一场运动。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中国农民争取真正集体精神的运动。社科院的王晓毅(音)先生提出一个概念就是小康悖论,他说小康村的案例很奇怪,就是齐心协力闹散伙的案例,他们订立一个集体主义很强的契约,来摆脱公社的束缚。王晓毅就说,有那么强的集体主义精神,为什么不能在一起劳动?为什么要分家,怎么会有集体主义精神?我觉得,问题恰恰就在于,摆脱一种外在的强制往往需要一种集体精神。

我在这里不多讲,我要讲的是,现在有人说,在今天的新农村建设中,小康农村要搞集体化,而且要学南街村,如果他跑到犹他州跑一圈,有可能要学清教徒,这是很自然的事情。这与当年实行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样,在逻辑上是很自然的过程,正是当年的农民用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建立在个人自主性基础上的集体主义精神,摆脱三个和尚无自由的困境,摆脱了官办集体的束缚,导致今天自愿形成了一种股份制的集体经济组织,这两者之间既是个性和自由的进步,也是真正自主的集体精神的进步。我们新农村建设,就要带动这两方面,同时也要有所进步。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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