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雁塔 2017-02-06

“民族主义”情感与民族国家认同本不是一回事。现代国家并不是由“民族感情”,而是由公民权利和义务来规范的政治实体

自驾游前南之二十四

库斯图里察开发莫克拉山成功后一发而不可收,又以更大力度投资于波黑东部塞族区、我们昨晚到过的维谢格拉德。他要把伊沃•安德里奇的名著《德里纳河上的桥》拍成电影,同时在那里复制“德尔文格勒”的经验,再搞一个“安德里奇格勒”。原来,昨晚我们隔着索科洛维奇桥看到的那片五彩灯光就是这个地方。

这个安德里奇城要比木头城更酷,它不是建在大山里而是在维谢格拉德城边,不是“木头城”而是“石头城”。库斯图里察的雄心是要再现伊沃安德里奇生活的那个时代背景,和《德里纳河上的桥》故事发生的人文环境,实际就是要再造一个奥匈统治波斯尼亚时期的巴洛克式城市。

石头城入口

库斯图里察生于萨拉热窝,他的名字埃米尔明显有穆斯林色彩,他的先辈就是现在所谓的波斯尼亚人(讲塞语的穆斯林)。但他的父亲很早就参加南共而成为无神论者,自然就不是“穆斯林族”了。同时父亲也不信东正教,所以也不是塞尔维亚人,按铁托时代的定义,他是“南斯拉夫族”。

联邦解体后不再有南斯拉夫族,在波斯尼亚与塞尔维亚之间他选择了认同塞尔维亚。但是他的怀旧心情是很浓的。他曾说:“战争中我失去了故乡萨拉热窝,现在我要再造一个自己的故乡”,要通过此举“为那些想学习如何制作电影、音乐会、陶瓷,绘画的人提供基地。……我的梦想是建立一个开放的文化多样性家园,它将对抗(使人变得单调乏味的)全球化。”

这种带有法兰克福学派色彩的乌托邦,实际上是以后现代意识来展现前现代传统,从而体现一种“现代性批判”的时髦。有多少人会认同他的这些想法不好说,但从商业角度讲,莫克拉山的开发似乎是成功的。

不过,从莫克拉山上的“木头城”发展到德里纳河畔的“石头城”却使他面临意外的挑战。

德里纳河畔的那块土地虽然也是塞族人自治的斯尔普斯卡领土,却不是塞尔维亚本国。20年来当地塞族与塞国已经出现了不同的利益和价值判断。大概当初该地的执政者与库斯图里察比较默契,但当时塞族内部的反对派就对这个项目有强烈批评。后来执政者轮替,当地的塞族对这个项目意见越来越大。

税务当局援引波黑税法,指责名导演的这个房地产项目大量偷漏税款。而当地居民——主要是塞族,也包括一些波斯尼亚人也指责这个项目有强制拆迁行为。这一切都给“安德里奇城”的前景蒙上阴影。至少,作为“外资”项目的石头城显然比他在塞尔维亚本国建立的木头城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

石头城之夜

而斯尔普斯卡塞族当局援引波黑法律来约束来自塞国的外资,塞族居民和少数穆斯林一起向“塞尔维亚开发商”闹维权,这两件事其实很有意思。

“民族主义”情感与民族国家认同本不是一回事。现代国家并不是由“民族感情”、而是由公民权利和义务来规范的政治实体,它与本尼迪克•安德森所谓的“想象的共同体”是完全不同的。

所谓民族权利,排除其前近代非理性的部分(如欺负“异族”的权利),实际就是该民族每个公民个人权利的总和。波黑塞族无论情感上多么偏向塞尔维亚,但他们并非塞国选民,在塞国议会中既无代表,无权问政参政,同时也不对塞国纳税、服兵役或履行其他义务。他们的公民权利和义务都只能在波黑这个国家(包括其中的塞族自治实体)中实现。

当初他们认为这个国家不能,或者未必能保护他们的公民权利,从而力图归属于他们认为更能维护自己权利的塞尔维亚国家。但是一方面,多年的战乱使他们认识到像米洛舍维奇或卡拉季奇那样的“本族暴君”未必比一个多民族的民主法治国家更能保护自己的人权和公民权利,另一方面波黑这个国家在维护他们的公民权和塞族自治权方面也已经形成了具有公信力的安排,“民族认同”就具有了转化为国家(当然是波黑国家而非塞尔维亚国家)认同的条件。

波黑国家和其中的塞族实体维护本国公民,包括非塞族公民的权益,而与外国投资者,哪怕是塞族投资者进行法治基础上的利益博弈,就成了完全正常的事。

我想库斯图里察也不是存心损害什么人,他开始在波黑塞族区启动石头城项目时,当地塞族当局多半是把他当成“同族人”而非“外国人”看待的,因此并没有按“外资”来要求其义务,甚至可能提供了某种“超国民待遇”的优惠,而同时当局对当地公民中的利益相关方权利却不够重视,乃至为“招商引资的大局”而牺牲了后者的权益。现在多年过去。前南各国关系正常化和各国内部民主法治规范化都有了明显进展,他作为“外资”开发商与波黑国民在税收、用地方面的利益博弈也就正常地出现了。

据了解,库斯图里察也没有因这类纠纷从维谢格拉德撤资。这些纠纷得到合理解决后,“安德里奇城”项目应该还是有前途的。毕竟原来毫无名气的莫克拉山都能被他打造得蜚声遐迩,有世界遗产和诺贝尔奖大文豪做资源的石头城的开发潜力绝不会更小。

安德里奇城内的特斯拉广场

实际上,在前南解体后的动乱年代,“民族仇恨”掩盖了许多正常的利益博弈,经济社会转轨中正常的“左右”争论也被非此即彼你死我活的“国家认同之争”压了下来。这些年来国家关系民族关系趋于缓和,各国内部代议制条件下的利益博弈和左右之争则开始凸显——而这本是多数东欧国家转轨初期的景观,前南地区的这种景观不过是晚了十多年。

以波黑而论,就在塞族区发生对外资政策的争论和诉讼的同时,波斯尼亚-克罗地亚人实体也发生了类似事件。2014年2月联邦波黑工业中心图兹拉因国企私有化过程中的破产裁员问题发生工潮,抗议者以波斯尼亚工人为主,但也有塞族工人参加,当时工潮还蔓延到了泽尼察(主要就是我们经过其门前的钢铁厂)、比哈奇、萨拉热窝等地,而塞族区的巴尼亚卢卡、比耶利纳、普里耶多尔等地也发生了类似的抗议。

2014年,图兹拉工潮,一栋政府大楼遭人纵火

这时欧洲的一些极左派(主要是托派)非常兴奋。他们一向认为“民族矛盾”只是“资产阶级”制造的伪问题,是没事找事的杯中风浪,而“各民族无产阶级联合起来”才是大革命的征兆,社会大变革要来临了。他们断言图兹拉将成为“波黑的西迪布济德(4年前引爆“阿拉伯之春”的那个突尼斯城市)”,甚至有人欢呼发生了“波斯尼亚之春”。

当然,欧洲舆论另一极的“新自由主义者”则认为既然要向市场经济转轨,私有化就是理所当然,工人应当忍受一切,就不该讨价还价,闹工潮纯属无理取闹。

萨拉热窝示威中被烧毁的汽车

但事实证明这两者都是糊涂之见。即便“公有化”和“私有化”都有某种理由,如何“化”仍然是至关重要的。无论民主福利国家在“右派”看来有多少毛病,它与强夺民产的斯大林式“国有化”和汉武帝的“盐铁官营”肯定不是一回事。而撒切尔夫人在英国搞的私有化尽管饱受“左派”批评,它与某些国家的“掌勺者私占大饭锅”更不可同日而语。

即便市场经济需要“亲兄弟明算账”,“如何分家”的问题仍然不可回避。原属于国民的资产以何种代价 “化”给谁,原先的公共资源以什么条件进入市场成为可交易物,国民特别是利益相关方难道不能过问?

图拉兹工潮

即使转轨过程完成,在常规的市场经济中,不同要素持有者(或者用过去被乱用但其实并非没有意义的概念:不同的“阶级”)追求要素回报最大化的博弈,包括劳资双方、租佃双方、借贷双方的博弈等,不也是正常现象吗?民主政治中的代议制、政治多元、左右博弈不也是为这些利益矛盾能够在理性和法治的规则下解决而设计的吗?

与托派的想法相反,真正的“阶级博弈”其实恰恰极少演变成“革命”,“你死我活”就更加罕见。因为不同要素持有者追求各自要素回报最大化的博弈既然以经济利益为标的,而在正常的市场经济中,经济利益又最易于计量,易于讨价还价,权衡得失,则博弈的方式也最易于理性化。在这方面,这类博弈与民族、种族、宗教冲突有着明显区别。那些冲突的标的不可计量,没法讨价还价,就很难理性处理。

其次,经济利益的可变性强,贫富地位和借贷、劳资、租佃等经济关系的角色相对流动性大,相应的“左右”态度也很不固定。上次选举中的左派选民这次改投右派的票是经常发生的。但民族、种族、宗教的身份则极难改变,如果政治阵营以这类身份划线,“选民”就会高度固定。

白人很难改投“黑人党”的票,穆斯林也很难投“基督教党”的票。世俗左、右派如果对自己的理念有信心,即便自己现在是少数,也会相信以后会赢得多数。但是“少数族党”则很难相信自己会变成多数族,他们如果“有信心”就更可能追求分离自立。

再次,不同要素持有者实际上要在一种契约关系(或者用马克思的说法“生产关系”)中结合起来才能使经济运转,实现各自的利益。资方“消灭”劳方、债权人驱逐债务人等等都是不可想象的。所以他们固然有利益冲突,但更有明显的互相依存性。而民族、种族、宗教就没有这种共存于一个“生产关系”中的特性。

“A民族离不开B民族,B民族离不开A民族”或者“穆斯林离不开基督徒,基督徒离不开穆斯林”确实是一种“政治正确”的善良愿望,但遗憾的是它却往往并非历史事实,历史上一种宗教消灭“异教徒”、某个民族驱逐“异族”的可怕现象其实一直存在。而“对立的阶级”之间,一般说来倒真正是谁也离不开谁的。

最后,正因为“阶级”利益是一种可以理性计量、讨价还价的东西,所以它是便于调和、折中的。以经济利益为基础的“左右”之间出现中左、中右乃至“中中”派,出现不左不右、亦左亦右的主张,都是很自然的事。在“高税收高福利”的左派主张和“低税收低福利”的右派主张博弈后,人们通常会接受中等税收中等福利的安排。但是民族、宗教冲突则难以折中,很难设想一种半穆斯林半基督徒的立场,或者亦阿族亦塞族的主张。

所以,“阶级”其实是个无法回避也无需害怕的现象。尤其在市场经济和代议政治中,由于超经济强制权力被严格限制,而公民对所持有要素的权利却十分明晰而且确定,专制权贵与草民的界限消失,而民间各种要素所有者,例如资本所有者、劳动所有者、土地所有者和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区别(所谓区别并不排除多种要素同时持有,但其每一要素回报的动机仍是清晰的,同一个人作为股东希望增加股息和作为雇员希望提高工资并不矛盾)得以凸显。同时结社自由和委托-代理机制(即代议制)的发达更使不同“阶级”推举“代表”进行集体博弈变得非常方便。

什么是“阶级斗争”?按马克思的定义,工会与商会的博弈就是最典型的阶级斗争。但是这种斗争非但极少是“你死我活”的,而且由于上述理由,甚至可以说在人类的各种群体矛盾中,“阶级矛盾”是最易于理性化解的。

马克思当时长期生活的英国是世界上劳资博弈最发达的地方,英国工党现在当然选民已经多元化,但在19世纪它其实就是英国工会的代议士,其选民的劳工属性应该是中外政党史上最明显的。然而,英国恰恰是最没有革命可能的国家。

英国工党竞选海报

但为什么有些国家会在“阶级斗争”名义下流血成河?其实,这些地方的政治真有多少“阶级斗争”的成分,恰恰非常可疑。那里没有代议制,所谓“阶级代表”是自封的,根本无需“阶级”的委托授权。而自封“代表”能够成功,所需要做的就是消灭“争位者”。

天无二日,“阶级”无二主,斯大林杀了托洛茨基,他就是“无产阶级的代表”,而托洛茨基就成了“阶级敌人”,如果反过来,托洛茨基杀了斯大林,那托洛茨基就“代表无产阶级”,斯大林就该是“阶级敌人”了。

其实如果真按马克思的定义,谁知道斯大林和托洛茨基各自“代表”了谁?在这种既没有真正的工会也没有商会的地方谈何“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斗争呢?但恰恰是这样的斗争能不“你死我活”吗?天无二日民无二主,“八亿人口不斗行吗?”不斗得流血成河行吗?

其实,劳资博弈固然不能说就没有谈判破裂乃至流血冲突的可能,但讨价还价达成妥协绝对是大概率事件,起码劳资谈判(乃至以经济利益为标的的租佃谈判、债务税务谈判等)达成妥协,相比阿拉伯人与犹太人、俄罗斯人与车臣人、穆斯林与东正教徒达成妥协要容易得太多了。

里昂工人起义配图

事实也表明,无论在安德里奇城还是在图兹拉,以及在泽尼察、普里耶多尔等地,事情最后都是通过谈判得到解决的。它们都没有变成“波黑的西迪布济德”,而是都像先行转轨的一些东欧国家一样,作为转型期一般性问题在法治基础上达成了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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