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文字狱囚徒编年录》第一卷第七案(1953)
耿庸(1921年3月18日-2008年1月18日),本名郑炳中,笔名郑重、丁琛、鸣角、郝夫、劳默等,杂文家、编辑、文学评论家;1953年因一本研究鲁迅作品的论著被作为“胡风派”批判,两年后被作为“胡风反革命集团”骨干分子逮捕,由此系狱和遭难达二十五年。
笔名“郑重”到“耿庸”
耿庸于民国十年出生在印尼苏门答腊,次年随父母回到家乡福建漳州。 1935年,他十四岁时在初中开始以“郑重”等笔名在《闽南日报》副刊等当地报纸上发表诗和散文。 1936年,他考入厦门双十中学高级新闻科,以“丁琛”、“鸣角”等笔名在《星光日报》、《江声报》等厦门报纸副刊上发表杂文和小说。
1937年,耿庸由父亲带到上海报考大学,因7月7日抗日战争爆发而放弃升学计划,进入“上海文艺界救亡协会”(“上海文协”)的“战时工作训练班” 。
1938年,耿庸响应“上海文协”号召回到漳州,参与编辑出版四期《战时文艺》。 1940年,他到闽北建瓯县主编《闽北日报》副刊《闪击》。 1941年,他应邀到赣州,在时任江西省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蒋经国开办的《青年报》主编副刊《战场》,不久被作为“共党嫌疑”关押,经父亲保释出狱,此后又到闽中的福建省战时省会永安县,任《大成报》副刊编辑。
1943年,耿庸到重庆任中华书局《新中华》杂志编辑。 1944年,他与陈本肖等组织“冲流文艺社”,筹办《冲流》文艺刊物,并开始使用“耿庸”的笔名发表作品。
1945年,耿庸向胡风主编的《希望》杂志投稿得以相识胡风,成为其杂文主要供稿者之一,尽管两人并无深交,但从此被批胡者视为“胡风派”。
同年抗战胜利,耿庸年底到“宣怀经济研究所”做研究生,次年随研究所迁回上海,1947年毕业。同年与“七月派”作家贾植芳等人创办《诗与杂文丛刊》,出版第一集《犯罪的功劳》即遭国民党政府查禁。
1947年8月,耿庸随父母去台湾,任华南商业银行研究所研究员,在《公论报》于当年10月在台北创刊后任编辑。 1949年,他在台湾出版第一本书──杂文集《扛鼎集》。
不满专制离开台湾
1949年5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攻占上海。耿庸出于对国民党政府的专制不满而向往即将出现的“新社会”,6月带妻子王皓和一岁的儿子离开台湾先到香港,等待南方战事结束后返上海。次月,在《大公报》发表到港后的首篇作品──杂文《谎言•帮腔•王婆文人》,此后三个多月发表大量文章,超过以前在重庆和上海数年刊文总和。
1949年10月,解放军攻占广州,耿庸11月1日阖家抵达,由朋友介绍先在中学教书以养家,次年初应邀出任新办的《新商晚报》副总编辑。
1950年8月,耿庸在沪广铁路通行后回到上海,任《展望》周刊编辑主任,又先后在上海人民艺术剧院和震旦大学中文系任教。
1951年5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应当重视电影《武训传》的讨论》,发动文化、教育界参与讨论,此后由中共中央进一步发展为更广泛的“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及更深入的“文艺整风运动”,旨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统一思想,清除其他思潮对知识分子的长期影响。但这个社论明确批评“一些号称学得了马克思主义的共产党员”,给支持该片的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长兼市政府文化局长夏衍等文艺界领导人造成很大压力。因此,上海宣传部门在市委机关报《解放日报》和《文汇报》上连续发表有关“正确的批判方针”的文章,强调这类错误属于“人人有份”的“思想认识问题”,因此不应追究个人责任。 6月4日,耿庸在震旦大学中文系主任梅林主编的《文汇报》副刊《文学界》上发表针锋相对的《论诚实和负责》,对“人人有份”而为负责人开脱的和稀泥的态度表示不满,强调说:“负责同志的郑重推荐等等,还不仅是以他们自己的错误认识影响了别人,从而,并且也一定产生了正确批评的被阻碍的客观效果的”,批评矛头直指夏衍。上海市文化局不久就指令《文学界》临时停刊,并于6月25日由艺术处发出通知,“召集全市文艺报刊编者座谈会”,同时邀请文章的作者参加,“报告写作动机与今天的看法”。但因中共中央华东局宣传部文艺处长刘雪苇以该通知“措辞不当”而指令停止召集此会,随后又发出“暂不举行”的通知。
1951年8月,中共中央华东局宣传部将三家私营出版社合并,筹建为一家公私合营的“新文艺出版社”,刘雪苇恰好奉命出任社长兼总编辑。不久又调该处文学科长、震旦大学兼任教授王元化接任总编辑兼副社长,王则请调震旦同事梅林和耿庸分别担任副总编辑和编审,“七月派”诗人罗洛、罗飞和文坛新秀张中晓等任编辑,一时群英汇聚。年满三十的耿庸由此而立,在其他出版社连年出书──剧本《身边的敌人》(1951)、专著《从糖业看台湾》(1951)和杂文集《论战争贩子》 (1952)。
《〈阿Q正传〉研究》遭禁
1953年3月,耿庸出版论著《〈阿Q正传〉研究》,本是针对冯雪峰《论〈阿Q正传〉》有感而发。冯雪峰是鲁迅去世前挚友和“鲁门大弟子”之一,公认的鲁迅研究权威,1951年11月在《人民文学》上发表其文时任人民文学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他此时改变了自己过去的现实主义观点,采用了中共流行的阶级分析方法,引起了也是鲁迅及其《阿Q正传》研究者耿庸的反感,产生了论争的兴趣。于是,至次年3月,他写了约六万字的《〈阿Q正传〉研究》书稿,发给包括也被视为“鲁门大弟子”胡风在内的一些文友征求意见,得到了胡风的好评和修改意见,此后经过多次修改,包括删去了一些对冯雪峰过度讽刺话语,才由与胡风有关系的泥土社出版。
此时,由中共负责文艺界的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周扬主导的对“胡风文艺思想”的批判运动早已在全国展开,“胡风派”在天津的阿垅、北京的路翎等已相继遭批,上海的“反胡风派”也不甘落后,曾与耿庸打过笔仗的《文艺》月刊主编唐韬借读者有批评《〈阿Q正传〉研究》的投稿拟以此“发难”,但既说服不了耿庸的上司刘雪苇,也不获年初刚与夏衍对调为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长的前华东局宣传部副部长彭柏山的支持,因此将该书寄给夏衍求援。夏与彭、刘等也难以达成一致,因此在当年6月中又向周扬求助,终于以该书“对雪峰作了无原则的谩骂”等理由,于7月在《文艺》月刊上加“编者按”刊登了两篇批评文章《从一篇〈真理报〉的专论谈到〈阿Q正传〉》和《驳《〈阿Q正传〉研究》的一些错误论点》,上海的书店也突然停售了该书。
从此,耿庸就难以再发表文章,于是,他在1954年改以编者不知的“郝夫”、“劳默”为笔名向《新民晚报》投稿发表其他作品。
1954年上半年,胡风开始撰写“三十万言书”,针对自己及其作家朋友近年来遭受的各种批评和指控进行辩解和反驳,也曾写信给上海的耿庸等人征求意见,此后也都成为他们的“反革命活动罪证”。
“胡风集团大本营”一网打尽
1955年4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前“胡风派”主要成员舒芜的大批判文章《胡风文艺思想反党反人民的实质》,5月13日又加“编者按”发表《关于胡风反党集团的一些材料》,摘录公布了舒芜提供的1940年代与胡风的私人通信。上级动员耿庸也交出与胡风等人的来往信件,他置之不理,也不参加相关会议。两天后早晨五点多钟,正在睡觉的耿庸被来人吵醒,谈了两个钟头后即被逮捕并抄家,不久他妻子王皓也被逮捕。新文艺出版社也被指控为“胡风集团大本营”,刘雪苇、王元化、梅林、罗洛、罗飞、张中晓,以及支持他们的上海市委宣传部长彭柏山,都被一网打尽,先后遭抄家拘捕。同年7月和11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务院文化部先后发出通知,查禁“胡风和胡风集团骨干分子的著作和翻译的书籍”,其中包括耿庸已出版的全部书籍共四种。
耿庸被定为“胡风反革命集团骨干分子”,未经审判一直关押到1966年3月获释。他妻子王皓被关了两年后出狱,因给毛泽东写信诉说他们夫妻的冤屈,被定为“右派分子”,不堪屈辱而投黄浦江自杀身亡,年仅二十九岁,遗下三个年幼的子女。
耿庸获释后被安排到上海辞书出版社接受监督改造,当年秋天,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久,他又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遭批斗关押。 1969年,他被押到上海郊区奉贤县农场的“五七干校”监督劳动,1975年被放回上海当汽车修理工、扫地工。
1977年,耿庸回辞书出版社工作,1979年参加筹建《辞书研究》杂志并作为编审。
1980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文件,决定撤销“胡风反革命集团案”,对“胡风反革命分子”一律平反和恢复名誉。
1982年,耿庸加入“中国作协”,1983年当选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1984年当选上海市“作协”第三届理事和“文联”第三届委员。
1985年起,耿庸在上海科技大学人文学系兼任教授,并相继出版:杂文集《回收集》(1985)、《流火、花环和荆棘》(1989)、《逢时笔记》(1998),文学评论集《文学对话》(与何满子合着,1988)、《文学苦话》(1999)、《文学:理想和遗憾》(2004),回忆文集《未完的人生大杂文》等。
2008年1月18日,耿庸在上海逝世,享寿近八十七岁。
参考资料:
- 耿庸,《〈阿Q正传〉研究》,泥土社,1953年。
- 姚芳藻,《王元化与胡风冤案》,《上海滩》1994年第3期。
- 路莘,《由〈《阿Q正传》研究〉而起》,《书屋》1998年第1期。
- 孙振,《“胡风案件”的前前后后》,《人民公安》2000年第2期。
- 李辉,《胡风集团冤案始末》,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
- 李辉,《一九五五年的禁书》,《粤海风》2003年第5期。
- 杨俊,《批判电影〈武训传〉运动研究》,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6年。
- 曹明,《旧事重提为哪般》,《文学自由谈》2008年第5期。
- 路莘,《耿庸年表》,《厦门文学》2008年第6期。
- 吴国香,《庄严而欢快》,《文汇报》2009年10月7日。
- 徐庆全,《1953年:耿庸以书获罪──批判胡风的前奏之一》,《名家书札与文坛风云》2010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