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型社会的权力真空

当代中国社会的历史进程,尽管启幕之初不乏真诚和理想,演变之今,或说过后回想,倒像极了一幕极度冗长的大话演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五讲四美三热爱”、“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跟国际惯例接轨”、“冲出亚洲走向世界”、“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我们的明天更美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美国开放”、“自由主义浮出水面”、“建设法治国”、“以德治国”、“三个代表”、“维权政治”、“生态政治”、“宪政民主”、“经济民主”、“保持先进性”、“汉语热向世界”,等等,大大小小的话语,轮番上演,最终败坏了全民的时空感、身份感、权利和文化认同,使得我们一流政治家们的理想、老成谋国或壮思报国的用心,使得我们知识分子的梦想,企业家们的世界眼光,都如梦幻泡影。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个盛大的演出甚至沦落成叠床架屋地再设舞台道场,它无视或者说删除了文明看客的悲悯或期待目光,它在舞台的舞台上自导自演,自组观众、自编歌队,它要价值、意义、荣誉或长时间地热烈掌声,观众或歌队就会及时给予价值、意义、荣誉或长时间的掌声。对这样搞笑的历史巨变,任何戏子都不愿放过赏光的机缘,罗大佑,一个食言却不自肥的歌手,已经数次踏上了这片土地;法国德国的思想家、美国的经济学家们,自然也没放过亲近它的机会;最近的例子,就是“大师”李敖“卧薪尝胆”数年,获得执照来到舞台上表演“逗你玩”。

对这个文明演进史上重大的亚文化表现,有人说是改革开放的必然代价,有人说是第三波中的民主革命的前夜,有人说是现代转型中的阵痛,有人说是古老文明的衰败和溃烂,等等,这些说法从不同的角度说明我们当代中国人的生存状态。我对此没有太大的异议。我只是为戏台悲哀,为做了乡愿的沉默者和拉拉队员们悲哀,因为我知道,历史以其本质的进程所毁灭的,不是人性的高贵;英雄永远不会被毁灭,被毁灭的是它的歌队。

忧心忡忡的驻京外国记者和观察家们多在观察巨变的时机效果,但少有人理解中国社会的制度关系,其属性或运行状态。对当下涉及制度演变的案例,人们多是避重就轻地归罪于中共及其政权,很少有人热烈地“拥抱”(鲁迅、李敖语)当事者,将当事者的苦难、心路和罪行揭示给我们。对民众的无权弱势的苦难,人们多半指望他们“活着”“混着”地“分享艰难”。制度决定论者多在期待历史巨变后的可能,似乎巨变后的制度才是民主的、可以给予民众福祉的,少有人思虑制度形成中的关系构成,少有人了解人权的让渡和威权的生成实现。在这样置身戏台之上的言行,自然难知戏台的真面目,其表现也确是“你方唱罢我登场”。疯话,傻话,黑语,童话,大言,预言,令人眼花瞭乱。

但中国已经发生的变化不亚于一次流血革命。邓小平先生说,改革是一场革命。但人们对革命都避之唯恐不及,听任舞台上的社会自导自演。千千万万的农民流离失所,千千万万的工人下岗无业,这还不是文字上的流血,全国各地的矿难带来的则是死亡,每年不亚于一次中等规模战争的几十万工人的伤亡、定州和其他地方农民的被枪杀则是实在的战争,广州的砍手党则是反社会的战争,陕北石油事、临沂计生事、广东太石村事件则是暴政对子民的战争,等等。普天之下,莫非暴人,率土之滨,莫非暴行。如果我们不能把社会转型称为革命性的,那么它可能只是天谴报应式的。

在这种“两暴文化”(武克钢语)横行的社会里,最重要的变化,是权力的变化。权力,一个共同体或社会的意志形式,由无数个体让渡出来维系公共秩序的主权力量,由责任、强制和正名、正信、正义等民意认同(文、教、卫、公、检、法等等)组成的社会运作主体,在我们这里,一度剥夺了个体的自由意志,集中或绝对给予了中共及其代理人;今天正弥散到社会中来,但这种社会的意志形式并没有回到个体并属于个体,回到合众而又多元的文明和谐状态,而是像瘟疫、像被打开的潘多拉盒子,毒害着中国社会的各种关系,其强制要素正化为恐怖主义和暴戾主义(暴力、暴政、暴行、暴人)伤害全体。

毛泽东曾说他的影响不出北京几公里,他太谦虚了。他晚年的作为多半在体验极乐,权力境界或极权之乐。直到他死后,社会意志形式寻找新的人格代理,权力才开始弱化。邓小平明确要向美国等社会开放,即是有自知之明。胡赵体制的特征之一,放权让利,也是社会意志形式社会化、权力分散并走向广土众民的表现。但这个当代转型的道路过于曲折反复,这个戏台上的演出过于私心粉墨,使得放权并没有发放给社会和个体,完成主权在民的文明演进。江朱体制一度回收权力,跟权力游戏,跟权力谈条件。胡温新政初以亲民示人,但权力的买卖变本加厉,主体意志的投机病及脏腑,无可救药。以至于责任不知不觉间从公共秩序里消失,化为乌有;以至于社会意志形式为势利、恐怖和暴戾所置换。中国人在短短的二十多年里,甚至“一夜间”回到从前,独力面对个人的生老病死,独力面对个人社会关系的总和及其后果。

权力看守的中国社会秩序因此成为一个想象的秩序。官腐民败,这个秩序也许至多好过无秩序吧。秦失其鹿,可以天下共逐;当其时也,可以收拾人心民意,可以许下诺言,可以彼此承认,最终仍是要创建一个共同的秩序。但今天的社会运作主体还在,戏台上的神器还在,何况文明演进的经验前所未有。权力似乎还在,即使它多欲、乱行,效率低,反应迟钝,但还在强制地撑持着社会的稳定。

在这种近乎“自生秩序”的时代,任何被命运选中的人似乎注定了牺牲,用一些学者的话,注定被“沤烂”在历史里。以二百年三峡论或大历史观的角度看,这种代价是必然的。相关的时代精神、生存的必然认知是:工具理性征服了人心,官民全体不过是历史文本分配的角色。这或者是中国大戏自导自演而不落幕的秘密。

只有置身其间的自由意志,才能体验生存的全部荣辱,庶几获得权力或历史生成的真相。因为任何落进想象秩序并碰触到秩序的个人,都如置身于汪洋大海,顿觉人生天地的无力,他们以身检验了权力的大小,主权力量的嘴脸,检验了社会秩序或公共空间的有无,他们的努力参与了文明的再造历史。陕北的油老板们如此,临沂的陈光诚先生如此,太石村的村民如此。……那些一心要到北京来上访的人,要到北京寻找出路的地方有心人,最后也都如此。

为什么要到北京来,因为北京有中央政府,共同体权力的集中形式,因为北京有最高法院检察院,因为北京有知识分子,有第四权力,新闻舆论。……但中国人最终的无力感却见证了当代权力的。

在这些案例中,穆军的北京门事件是一个极为难得的样本。这个案例较之上访者们更典型地把当代中国的权力真相撕破了。

二、“合法伤害权”构筑嘉利来案

吴思先生对我国官场规则的揭示中,曾有“合法伤害权”一说,意思是官家对民间的伤害本身是公权力运用的应有之义,只要它合乎官场规则。当代社会转型盛称法治,则是官家向合法性方面努力的表现。但权力使用起来,我们看到的不是合“法”,更多的是合意,即合乎个人意志。

我国当代的社会转型,在市场经济取向方面,仍是传统的权力主导型经济,以权抢钱的私有化过程,对工业化的建设仍是传统的以政带工思路。人们曾理性地推演在以权抢钱私有化过后,会有一个以钱买权的民主化时期,但当代社会发展的轨迹并没有遵循这一逻辑的历史。反对腐败、建设法治,使得权力变本加厉地化公为私,抢夺金钱。对国有资产流失,政府和学者们曾热烈地讨论过“59岁现象”、“国企代理人机制”。但对公权力的私有化,对社会意志形式的私心自用,对公权力代理人抢劫资源的现象,却少有讨论。

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私人化、私用权力好抢劫,导致政府机关上至省长部长的腐败,下至处长科员办事员们发财。权力经济演变至今天,则使得政务官、事务官和公务员们把权力资本化,在企业里持股,在一切社会资源里主营或完成垄断代理。这个庞大的官僚资本已经成为当下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大障碍,官商、权力资本为所欲为,导致民间资本或外资要在我国发展,不得不依附官商、权力资本。而民营资本和外资一旦壮大,养成“肥猪”、“肥羊”,自有官商、权力资本或公权力代理人们来收拾宰杀。

北京门事件,又称嘉利来案件,就是这样一个利用权力宰杀和反抗的故事、一个社会意志形式在责任、强制、恐怖和暴戾等角色上轮番上演、不断变脸的故事。

1995年3月30日,中外合作的“北京嘉利来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嘉利来公司)正式成立,开发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的“北京嘉利来世贸中心”项目。

北京嘉利来公司由3家组成,香港嘉利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嘉利来公司)占股60%,北京市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二商集团)占股32%,北京恒业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公司占股8%。

经过五年多的努力,到2001年中旬,北京嘉利来公司建设的“北京嘉利来世贸中心项目”已是“五证齐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投入了4亿多人民币,支付了土地出让费、折迁费、补偿费、工程设计费等费用,完成了桩基工程、筏基工程等前期工程。东南亚金融危机过后,北京房地产市场骤然升温,这时的“北京嘉利来世贸中心项目”市值已升至10亿元人民币左右。就是说,香港嘉利来公司在北京嘉利来公司60%的股份,市值已升至6亿元左右。五年的时间,肥猪肥羊养成了。

2001年9月25日,北京嘉利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北京二商集团忽然向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现名为北京市商务局,以下称北京市商务局)提交请示报告,要求更换外方股东(指香港嘉利来公司)。两天后,在没有告知北京嘉利来公司最大股东香港嘉利来公司的情况下,北京市商务局做出了《关于北京嘉利来房地产有限公司更换合作方的批复》(京经贸资字[2001]627号文),同意北京二商集团单方面重新寻找合作伙伴,同意北京二商集团将北京嘉利来公司更名为北京美邦亚联房地产有限公司。三天后(即2001年9月28日),北京市商务局就给“北京美邦亚联房地产有限公司”核发了批准证书。五天后(即2001年9月30日),北京市工商局给“北京美邦亚联房地产有限公司”核发了营业执照。

从北京二商集团提出更换合作方的请示开始,短短的五天时间,北京嘉利来公司消失了,更名为“北京美邦亚联房地产有限公司”,股东更换了,香港美邦集团有限公司取代了原香港嘉利来公司的最大股东地位,香港嘉利来公司被北京商务局的“627号”批复“批复”出局,它在北京嘉利来公司中的60%的股权被“批复”给了香港美邦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嘉利来原来投入的巨额资金怎么办呢?对此“627号批复”只留下一句话:“合作方变更前合作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合作公司全面继承并依法清理解决。”

用杨鹏先生的话说,“北京二商集团、香港美邦集团公司、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工商局,两个公司、两个政府部门,几个具体操盘人,在短短的五天之内,就迅速完结这样的大事,真不简单!这四兄弟之间的配合效率达到了极致!”

就这样,北京市商务局直接介入到了北京嘉利来公司内部的权益纠纷之中,公权力的天平向北京二商集团全面偏斜,它们联手把香港嘉利来公司打了出去。

这以后,事情的演化越来越离奇。为了撤消“627号批复”,香港嘉利来公司、国家商务部、国务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卷了进来,而为了保住“627号批复”,北京市商务局、北京二商集团、香港美邦集团公司、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等机构和相关人等卷了进来。“627号批复”引发的嘉利来案,以其离奇的情节,点燃了公共舆论之火。为了表达自己的看法,国内外几十家媒体和上百名著名学者卷了进来。有人说这是公权力滥用,有人说这是权大于法,有人说这是地方对抗中央,有人说这是以权谋私,有人说这是官商勾结,有人提醒要注意“白领黑势力”,有人分析说这是精英联盟的破裂。网民也不放过表达自己愤怒的机会,现在到GOOGLE上去收索,打入“嘉利来案”字样,还有43.2万项。

“627号批复”生成了嘉利来案,嘉利来案生成了一个公共事件。

三、为善为恶的权力博弈

五天的抢劫,有人说是“政变”,香港嘉利来一点儿都没享受到“知情权”。好在抢劫者们已经无所忌惮。新伙伴自北京外经贸局批复下达的当天,就开始在香港炒卖项目股权了。可怜的香港嘉利来是在抢劫完成的第三天(2001年10月2日)被别人作为“目标买主”才看到了原属于自己的股权被剥夺。用穆军的话说,“就好像是自己的亲生儿女在自己毫不知晓的情况下被人抢夺,又被人领来卖给自己。”比窦娥还冤!

香港嘉利来不得不踏上了含冤叫屈讨公道的“漫漫维权路”。用杨鹏先生的话说,嘉利来公司60%价值6亿元的股权一下就到别人手了,香港嘉利来公司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它要讨个说法,执著地走上了追回股权之路。

寻求公平之难,难于上青天。取消香港嘉利来在北京嘉利来公司中的股权,北京商务局和北京工商局仅用了五天就全部完成了。香港嘉利来想要回自己的股权,迄今为止已竭力抗争了1422天。

按杨鹏先生的梳理,香港嘉利来公司的境遇可以总结如下:第一次黑暗:2001年9月27日,北京市商务局做出“627号批复”,北京嘉利来公司被更名重组,香港嘉利来公司不明不白出局。

第一次光明:2001年10月25日,香港嘉利来公司向商务部提起行政复议申请。9个月后的2002年7月2日,国家商务部(原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做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外经贸法函[2002]67号),撤消了北京市商务局的“627号批复”。《行政复议法》第31条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次黑暗:国家商务部撤消下级机构北京商务局“627号批复”的行政复议决定,并没有实现“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效果,北京商务局拖延时间不执行。

第二次光明:由于北京商务局不执行国家商务部的行政复议决定,2003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办51号督办函”,要求商务部、北京市政府指导督促北京市商务局限期执行商务部行政复议决定。国家商务部于2003年8月14日下发《责令履行通知书》。2003年12月12日,国家商务部再次下发《再次责令履行通知书》。

第三次黑暗:顶着国务院办公厅“国办51号督办函”和商务部的两次《责令履行通知书》,北京商务局就是不履行,拒不恢复北京嘉利来公司和香港嘉利来公司在北京嘉利来公司的权益。而且更出乎意料的是,2002年7月19日,北京二商集团在北京二中院提起行政诉讼案,起诉国家商务部,要求北京二中院撤消商务部的行政复议决定。2003年12月22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02)151号行政判决,商务部一审败诉。

第三次光明:2004年1月6日和20日,商务部和香港嘉利来公司分别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151号行政判决。2005年2月2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2004)第126号行政裁定书,撤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2)151号行政判决,发回重审。2005年2月24日,北京二商集团撤回对商务部的起诉。2005年6月6日,北京市商务局做出《北京市商务局关于撤回京经贸字[2001]627号批复的通知》(就商资字[2005]443号)。北京市商务局终于撤回了引起这一连串麻烦的“627号批复”!

第四次黑暗:就在北京市商务局撤回“627号批复”后3天,2005年6月9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给北京美邦亚联房地产有限公司(原北京嘉利来公司更名重组后的公司,因“627号批复”被撤回,已失去合法性)颁发了建筑施工许可证,北京美邦亚联房地产有限公司马上开工建设。继北京市商务局和北京市工商局后,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又卷了进来。而且,北京商务局虽然撤回了“627号批复”,但迄今没有开始办理恢复北京嘉利来公司的任何手续。

第四次光明:2005年9月20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会员做出0344号裁决,确定香港嘉利来公司在北京嘉利来公司中享有60%的股份。

四、权力是什么东西

至此,光明与黑暗的交替出现,已经是好几轮了。这样简单的案件,这样复杂的博弈过程,普通百姓想都不敢想。

虽然最新的结果是仲裁香港嘉利来拥有权益,但没有人对嘉利来的前景抱有乐观。如杨鹏先生说,“第一,为什么一些人面对这个显而易见的侵权案件,以及商务部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终审裁定,敢于前赴后继地一再枉法?第二,他们吃进嘴里的肥肉还能吐出来吗?香港嘉利来公司因此就能顺利讨回股权?说真的,我多少有点心存怀疑。但愿我的怀疑是错误的,我们现有体制的纠错能力也许比我想像的还好一些。”

现实权力的运作远比杨鹏先生所说的“纠错能力”或胡锦涛先生所说的“执政能力”要本能得多、本质得多。社会的转型已经使权力的代理人四分五裂或左冲右突。在这种“中特”社会里,大大小小的苛政暴政现象已经难以用“权力犯错-权力纠错”的模式来解答,它们实际上是主权力量自身内部的搏杀形式,是社会意志形式无力左右自身而听任城头变幻的大戏,它们最终导致了其代理人必然成为罪犯,而后果由国家承担。

北京门事件的一方,穆军先生和香港嘉利来,以受害者的形象出现,始终不知道如何称呼他的对手,他说是“一伙人”,这伙人中有社会黑势力,有北京市几个部门的不法公务员。他们的力量太大了,大到无所不用其极,如2000年9月,有人雇用香港黑势力,上门同嘉利来谈收购事宜,称代表合作公司中方,并展示暴力照片,威胁嘉利来时任董事长黄国强说,“给你1200万美元,把项目让出来。如果不让,通知你老婆等着收尸。”由于香港警方介入,强买之事未能得逞;警方觉得事态严重,劝黄纠纷一日未决,不要踏足内地。这位黄国强先生,因此至今不敢踏足北京。

而临乱受任的穆军刚到北京来时,“一伙人”还以为他是来帮人摆平事的。他找美邦公司讨还股权。对方不知其身份,以为是受人之托“来铲事儿”。“大哥别开玩笑,这项目是香港一个傻X的。”美邦一位老总劝说,“你别铲这个事。铲事费咱俩单算,黄国强给你多少钱我给你多少。”穆军却一定要掂掂“一伙人”的轻重,导致“一伙人”发威,威力强大得几乎让当代中国任何权力的化身——机构、政府领导人,都灰头灰脸的。

法律已被证明不是个东西,因为本应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批复决议书”送达近一年都没有被执行。但法律仍可以借来说明一个东西,北京商务局阳奉阴违国家商务部近一年后,2002年7月,二商集团向北京市二中院起诉国家商务部,起诉证据之一是一份变造的虚假合同复印件,原告代表人之一边传利本是犯罪涉嫌人。边因腐败案件被收审,供认行贿6套住房,其中两套位于北京幸福二村,毛坯房价值约230万元人民币,分别在二商局(现二商集团)副局长胡某及其女儿名下。2003年嘉利来事件闹大后,房子的产权被转回二商集团。二商集团在边传利收审后15天,用公函将其取保候审,理由是,此人正与外商打官司,关乎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于是,边传利坐上了起诉中央政府的原告席。

香港嘉利来一度将二商集团边传利行贿之事告到中纪委。之后,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李志伦和国家反贪局局长张建南等人先后约见穆军,了解情况,表示坚决查处公务员腐败问题。这些进展,曾一度促成中纪委督办北京市纪委,国家反贪总局督办北京市反贪局的局面。但时至今日,边传利不仅仍在“保外”,而且已被“解套”。

“一伙人”对抗的岂止是一个国家部门。2003年“两会”,在数十位人大代表的呼吁下,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王光英三位副委员长对嘉利来案联名批示,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2004年“两会”,吴邦国委员长对此案批示,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三位副委员长再次联名批示。

2003年6月,《人民日报》内参披露了北京市方面的违法行为。经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批示,国务院法制办核查后,国务院办公厅于2003年7月下达51号督办函,督促北京市限期执行中央政府行政决定。律师沈志耕说,“据我20年当律师的经验,国务院发函为港商维权,这是头一次。”沈志耕律师说。然而,嘉利来的希望胎死腹中。由于北京市方面抵制不办,国务院51号督办函终成一纸空文。

2004年10月,年过九旬、外号“”徐大炮“”的香港知名人士徐四民写信给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请求查处嘉利来案。几天后,香港中央联络办副主任郭莉受温家宝委托拜访徐四民,说总理已做出严肃批示,让北京市方面在12月底前解决问题,请徐老等结果,并转告穆军先生等结果。

北京门事件的闹剧没有人能够结束。据说,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在听说市二中院判决商务部败诉后“如雷轰顶”,当即责令属下追问究竟。但有人托词说,“刘书记,法院是独立办案,我们不知道啊!”有意思的(或者说搞笑的)事还有,2004年春节,在判决商务部败诉后不多日,北京市二中院行政审判庭给商务部条法司寄去一张金箔贺年卡。该庭全体法官在上面签名,赠言“展望未来”四个字。

半年前的北京“两会”期间,王岐山市长在谈到提高干部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时,提到昆仑饭店门前的那个大坑,那个埋葬着嘉利来1200万美元投资和6亿股权利益的大坑。“从机场进来的路上,露着那么大的坑。大坑里有多少故事,有多少外部形象。”王岐山感叹说,“昆仑饭店门前的大坑一天不填,我心里一天不平。”他督促说,无论涉及哪个部门,都要在两个季度内填平大坑。

但现在两个季度已经过了。没有人把别人说过的和自己说过的话当真,正如没有人把国家的法律当真一样。人们总以为升斗小民的无力感是正常的,但在北京门事件中,国家总理同样无力。联想到温家宝先生曾为几个“农民工”讨回工钱(那个村里还有更多的人没有讨回工钱,更多的,千千万万的农民工仍要自己去跳楼讨工钱,王斌余就是为此杀人的),可以说,权力并没有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我们看到,公权力只是纸糊的,总理也好、部长市长也好,一旦去较真地运用,就会露出自己低能的底色。

五、围绕权力的维权、反贪和喊冤

行政权力、国家法律、中央政府都没能帮嘉利来讨回公道。权力跑到哪里去了?北京门事件中的穆军先生就经历了这么一个寄望权力、寻找权力的过程。当他发现中央政府的权力得不到落实时,他就在维权、反贪之后开始了第三个阶段,为中央政府喊冤。

用穆军的话说,他打这场官司,自己总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只维权不反贪”。尽管从一开始就确信此案涉嫌犯罪,嘉利来最初有意回避了刑事诉讼。有人对穆军说:“千万别往刑事上走。三个部门的公务员联手操作,利用这么多的假文件,把6亿股权拿跑了,案发地在北京,是京城第一大丑闻,你这下得罪人可得罪大了。”朋友劝他说,咱们商人,和气生财。你把被抢的东西要回来就行了,别置人死地,给人留一条活路。故此嘉利来最初只是向国家商务部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国家商务部经过认真调查,发文撤销了北京市商务局的违法批复,要求恢复我们的股东地位。我们想,国家商务部为我们维权,恢复我们的合法权益,事情就结了。别人背后那些事我们管不了。但是,我们绝对没想到,北京市商务局以各种手段不执行国家商务部的行政复议决定。商务部权威不够,下面不理,那么国务院可以吧。国务院办公厅也出面督办,竟然也没用!而且北京二商集团还恶意起诉商务部,并离奇地一审获胜。商务部有人说,我们到了要全体直立唱《国歌》的时候了,我们全晕了!”

回过神来的嘉利来转入了第二阶段,“坚决反贪阶段”。穆军感到,反腐败要打人民战争,绝非单靠“专业队”、“中央军”所能为。精英也好、老百姓也好,都要为公益和正义而战。这样做的人越多,恶势力就不敢那么嚣张。目前,在香港著名商界、学界人士何铭思、刘梦熊、郎咸平等人的支持下,穆军正在筹建港商维权公益基金会。他把这件事叫做“办团练”,目的是为了反贪维权,大家携起手来治理社会生存环境,帮助中央军“剿匪。”但仅仅反贪是不够的。“我们将查到的二商集团相关人员贪污受贿的证据收集起来,我自己拿着到中纪委举报中心排队。中纪委有关同志认真听了我的汇报,将材料转到了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纪委看了证据,把二商局的有关人员抓了起来。我们以为反贪有成果了,案子应当容易解决了。但是,我们又没想到,几天以后,被抓进去的人被保了出来。我们又傻了!看来反贪不成。”

“外国人都认为,我们中国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其实外国人错了,这个案子反映的是咱们国家政令的通畅程度,比美国可差远了。下级行政部门可以不理睬上级行政部门的合法权力,这在美国不可能出现。中央部门行政权的依法行使,在北京市商务局都不管用,更别说其他山高皇帝远的地方了。我们遇到这种事,很吃一大惊,我们开始为中央政府喊冤了,这是我说的第三阶段。”

其实,为中央政府喊冤的远不止穆军一人。观察北京门事件演变的中外媒体和学者们几乎都是觉得如此简单的案件如此儿戏曲折,他们多着眼于中央权威不够,法律得不到尊重。

的确,今天的中国,已经不再是极权或集权的中国了。权力分化的道路带来了各种可能,中央政府的权威,或者说,中国社会的公权力正在丧失。暴力借助于行政、司法、公安等公权力来达到目的。吴思所说的合法伤害权,专制社会的意志形式,正演变成双刃剑,一种随心所欲的任意伤害权。

六、普天之下,莫非横暴

因此,当人们还在期待未来,还在寄望于中国社会的转型时,这个民族的主体权力已经受到了可怕的挑战。社会秩序的维护运行一日也不能离开权力,但这个公权力,无论它来自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已经为暴戾所补充、置换,并发生了结构性替代。我们从太石村村民的遭遇里看到了这一点,从陕北石油案件中看到了这一点,从上访者像羊一样被驱赶的遭遇中看到了这一点,如果我们要追溯它的源头,或者大多数人会指明1989年的天安门广场:这个公权力自身种下了衰败的恶因。因此,当人们感叹公权力的衰败时,为中央政府喊冤,为坏秩序好过无秩序辩解时,其实没有必要为旧的权力的死亡终结可惜。

北京门事件的发生源于这种当代中国的权力运作,它太具有典型性了。它理所当然地引起了官家和商家们的注意。2002年9月10日庭审期间,吸引了来自国家行政学院“依法行政培训班”的200多位学员,其中部或局一级的干部就有70多位。2003年12月22日,商务部在被诉一审中败诉。它的示范效果不言而喻。一年后,在贵州饭店案中,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宣告商务部败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承担。

这种权力的搏杀是无所不用极的,可怕的不在于黑恶势力以“法律的名义”施暴,而在于权力博弈的各方没有承认的权力底线,权力的制衡没有边界。更重要的在于,当代中国人还没有有效的经验,在博弈中生成新的权力机制。用穆军先生的话说,重光权力,仅靠中央政府的力量,是不行的。

因此以法律的名义,或以政权的名义犯罪,也就堂而皇之、肆无忌惮,用经济学家的话来说,其成本低得忽略不计,其收益高得惊人。不丢旧特权,难进新社会。不能在旧的权力机制上生成新的权力制度,那么暴力抢劫、暴力镇压就依然在中国社会横行。以权抢钱的私有化,在中国未有穷期;而人们推理的,以钱买权的民主化,其实现倒遥遥无期,张五常教授指望的赎买行为,无论在改革初的私有化阶段,还是今天的亲民善治阶段,从未实现过。暴力可以解决的,何必去赎买呢?打压可以实现的,何必需要哄骗式法治呢?权力可以搞掂的,何必需要“交往沟通理性”呢?

对暴力的横行现象,一位学者对穆军等人解释说:“一开始是从农民身上得利,后来从工人身上得利,现在是你们这种大肥羊,该斩你们了。”

据说,港商被地方贪官侵吞资产的事件多有发生。沈志耕律师先后受理此类案件4桩,多系冤情。香港《信报》2004年8月刊登原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秘书长、统战部长何铭思文章,披露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著名实业家霍英东被广东番禺贪官梁柏楠巧取豪夺事件。霍英东投入的40多亿港币,被番禺的“一伙人”以各种恶劣手段抢去了。《凤凰周刊》2004年9月、2005年3月两次报道香港运洋公司索债10年,与辽宁省水利厅所属辽宁胜天公司的马拉松积案。据了解,目前港资在大陆外资总额中比例为45%,而近年来港商在大陆吃官司、被关押的人数上万。

“港商一人一颗泪,一人一身伤。”何铭思哀叹说,“大佬被斩,不好意思说话,小人物被斩,没地方说话。这么下去,香港就完了。”

实际上,受害的岂止是港商而已。官商、权力资本从未怕过谁。今天中国的民营企业家们多半有苦难言,他们的权益同样得不到保护,更遑论普通民众。如高智晟所说:“近两年来,各地腐败的官吏集团明目张胆地动用公检法力量抢劫公民的财产,在光天化日之下对维权的同胞施以野蛮的毒手。各地对维权公民的抓捕已到了随心所欲的地步。极致如此次的太石村事件,及陕北油田事件,动辄就动用数以千计的荷枪实弹的虎狼恶警,对付和平维权的手无寸铁的公民。我们要大声质问,这是在做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他们为什么敢这样做?他们为什么要与自己国家制定的法律为敌?为什么要与基本人性为敌?为什么非要迫不及待地把中国人民逼向绝地?为什么,他们要干什么?”

七、寒心的北京门

舆论和学者的关注、地方官员的效仿和商人们的对策,等等,本身又是第三第四等多种权力的介入。这些权力的运行角力,既是在为旧的权力送终,又是在为新的权力产生提供经验。不管怎么说,中国社会发展的大舞台不能长久地置文明的价值不顾,它同样需要恢复并保证公权力的有效性、正义性。虽然北京门提供的经验太戏剧性了。

国家部委成被告,曾引起了国内外的多方关注。路透社记者说:“此案的结果将成为中国进入世贸组织后的一个重要的法律先例。”海外媒体则直称“北京门”事件。

国内媒体则多是罗列问题,“谁吃了嘉利来蛋糕?”“嘉利来案说明了什么?”“二商集团面对三大疑问”“商务部案暴露行政机关权力行使的四大问题”。……

用杨鹏先生的话,媒体舆论一边倒地站在香港嘉利来一边。有人直言这是天子脚下的“大丑闻”,对受害者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嘉利来:一个企业公民的非正常死亡”,“穆军的愤怒与期盼”,“嘉利来案凸显高层行政权力苍白”。……

看到北京门的闹剧,权力撕开的真相,人们做了各自的解读。

搜狐评论员梁发芾发表文章说,嘉利来案是一个地方割据的标本。

代理嘉利来案的律师沈志耕说:“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它不听,商务部的文件它不听,那么到底谁说了北京市才会听?”他和另一位律师李刚,对此案共同的体会是两个字:“寒心”。

凤凰周刊的主笔杨锦麟说,当具有专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律师,在直接参与嘉利来这样的案件之后,最直接的体会并不是尽责之后专业意义的精神宣泄和满足,而只会发出“打这样的官司的最大体会就是寒心”的无奈和慨叹时,任何一个具有基本政治常识和智商的人,都可以从“寒心”这两个字里感受到它的从心灵深处产生的震撼。

应松年、袁曙宏、姜明安、刘凯湘、车丕照、马怀德等几位法学专家在对这一案件的研究论证中明确指出:“这是一宗涉及违法行政、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典型案例。”他们认为,“此案的法律问题并不复杂,但致使香港嘉利来公司出局的严重后果,令人吃惊!此案背后的动机也许不能单纯以水平低、工作失误来开脱,诸多不正常的恶劣现象,亦不是行政法、民商法解释的范畴。……”

北京门事件的简单而复杂,使人们找到新的说法来称呼参与政府犯罪中的“一伙人”:“白领黑势力”,成了2004年一个时髦的词。中纪委一位官员说:“高级白领与黑恶势力结合,是中国新出现的一股黑势力,但其潜在危害比一般黑势力更大。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出现这样的白领黑势力值得我们思考和警惕。”

有人看到红色国徽章的“尴尬”,“从商务部的复议决定到国务院办公厅的公函,以及商务部两份通知书,总共四个带国徽章的文件都没有让北京市商务局恢复嘉利来股东地位。”全国政协委员孙萍说,这是对《行政复议法》法律权威的一个挑战,也是对当前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一个讽刺。全国人大代表张学信说,要避免行政复议决定变成一纸空文,应该修改行政复议法,以恢复行政复议法的尊严。

赵林中等31位人大代表联名提案,要求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性,赵代表提出的方法是“公开谴责制”,即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开披露违法情形,对有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或人员进行公开谴责,以有效遏制行政执法、司法人员在行使权力过程中漠视法律规范,严重侵犯社会公共利益乃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因为目前法律的尊严在全社会范围内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以国家权力机关为中心的监督机制又不健全,违法行政的成本太低,导致违法行政呈泛滥之势。公权力要借助于“公开谴责制”来落实,未免搞笑了。这些人大代表的心意可感,但他们没有看到新闻舆论已经一边倒地站在嘉利来一边,已经在谴责躲在暗处的官员和黑恶势力了。但是,“笑骂由你笑骂”,好官我自为之。

2003年12月22日,北京市二中院判决商务部败诉。一槌敲下,嘉利来上下一片“哀嚎”。6亿元人民币啊,但中央政府的所蒙羞所受的损失呢?“你们这些商人,就知道自己的经济利益,你们知道这种败诉意味着什么?”在要求“全体起立唱国歌”的开场白后,商务部某官员说,“这意味着共和国大厦被炸塌了两根柱子!”

“商务部那位官员说,北京二中院歪用《行政诉讼法》,打击《行政复议法》。这意味着,如果有人照此办理,国务院的法规体系就不好使了。为什么呢?”穆军先生分析说,“你不是用法律法规纠我的错吗?老子把地方法院搬出来判你败诉!”这种严重后果,竟然被不幸言中。2004年12月,在“北京门”事件发生一年后,贵州省贵阳市上演了又一幕“北京门”事件。贵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国家商务部[2004]5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央政府为港商维权再度成为被告并败诉。

无怪乎有学者认为,北京门事件的典型价值在于,一是数额大,二是赤裸裸,三是案发地在北京。媒体在报道中多用“首善之区”一词,让我们见识了成语“首善之区”的含义,意为“首都”和“最好的地方”。《史记。儒林列传》载:“故教化之行也,建首善自京师始,由内及外。”

八、“一篓螃蟹”

“北京门事件”就这样撕开了首善之区的制度结构。尽管有人(包括王岐山市长在内)认为北京门反映了形象问题、面子问题,但一般人多以为边缘弱势在京城的状况才关系到首善之区的形象,比如上访者、乞丐、流民,等等,决定了北京城的形象。只要上访者不闹出大的动静,乞丐不到广场上行乞,流民到污染公共场所,人们仍以为北京是稳定的、干净的,是适合居住的,据说在全球宜居城市中,北京都排在百名之内。

但北京门不管面子里子,完全戳破了转型社会的权力结构。晚清的北京城流传顺口溜说:太医院的药方,翰林院的文章,都察院的奏章,光禄寺的茶汤,銮仪卫的刀枪,金鱼池的婆娘。讽刺它们中看不中用。今天的北京城也大抵如此,所有跟公权力沾边的,新闻、舆论、行政权力、法律条令、学者的文章、专家研讨的意见,似乎一样中看不中用。为了个人的权益,我们不得不求助于公权力,但公权力不管用。

那么,谁有权力,权力究竟在哪里呢?毛泽东生前获得的,那种像神一样处于仿佛是造化自然之母开创的绝对权力的巅峰状态,那种极权,甚至胡锦涛先生青少年时代熟悉的令行禁止、一竿子插到底的集权,何以消失得如此不堪呢?公权力、中央政府的权力,这样让人任意羞辱、作践。那么转型社会的权力何在呢?

研究当代中国的权力走向是一个重大的题目。我们考察历史可知,传统政治统治的末期都面临这样权力丧失、争夺和过份使用的问题。在那样的转型社会里,中央政府只具有虚君的地位,只要它纸糊的架子没有倒下,它对地方、周边就仍具有影响力。所谓边患虽有,中原不绝如线,就仍能保持对国土的控制。一旦它要有所作为,不自量力地集权或使力,那么,它就会遭遇来自地方诸侯等各种强势集团的毁灭性打击。这种权力虚浮的状态,我们的古人将其称为“鹿走天下”,或说旧特权已无力看守宗庙里的神器,因此人人可以窥取。

今天的中国转型当然不同于传统王朝更换。一切关爱中国的人都期待一种新的权力制度的出现,这种权力制度在本质上属于民主政治的范畴。但今天的中国人还未能看见权力革命的契机。我以前说过,旧特权已经变成了黑帮化的野狗,对这种疯狗,人人可执而杀之。这样的话未免乐观。因为现实中的人们并未逐犬杀之,人们甚至失去了逐鹿天下的理想、精神和道义。人们或自为疯狗,或对疯狗极尽嘲弄、作践之能,但少有尽执杀之力,职扑杀之责。因为确实,权力是通过人来实施的,即使未来的民主政治中的权力也是如此。无权的中国人还未体会到“无权者的权力”运用之妙,却一再身受有权者的任意伤害。

当代的公权力虽然丧失了威权、丧失了认同、尊重,但代理其实施运作的人还在。这就是中国独特的官僚机构里寄生的一大批贪官污吏们,他们没有了对人对社会的承认、尊重,没有了人生天地的敬畏,他们决定了社会的清浊程度。关注北京门事件中的人多以为这是一个黑恶势力的典型案件,至多,人们发明了一个“白领黑势力”的词汇来称呼穆军说“一伙人”,但真正在其中搅局的却是跟传统王朝没有差别的胥吏阶层,他们绝非“白领黑势力”可以说明,他们就是权力代理人。这个公权力和民众之间的特定群体,其政治地位未必很高,但他们是社会运行不可或缺的人物,他们也是参与权力博弈的一方,而且是最重要的一方。甚至可以说,在权力乌有化的转型社会里,在集权“不绝如线”的时代,他们是最大的受益阶层,他们可以决定是否给予政务官或政治家面子。他们对权力的染色和过份侵蚀,使得胡锦涛先生也不得不要求提高中共的执政能力,而通过北京门事件可知,指望执政能力的提高是一种缘木求鱼的做法。

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在体会无权力的感觉,精英们也正卷进这种无力感中。相信胡锦涛先生也跟温家宝先生一样,迟早尝到末世般的无力滋味。这个共同体存在着权力,但权力本质上已经不属于他们,权力跟精英无关,跟普通中国的民众无关,这是它的性质决定的,它注定要走到今天。江泽民先生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评价过这个权力制度的真相,他用“一篓螃蟹”形象说明了中共权力的本质、专制制度的中国特色。因为是一篓螃蟹,最终会暴戾般地横行、可笑如儿戏又惨烈为你死我活般地横行。不幸,这个局面在今天完全实现了。

九、“被迫的吼声”

穆军先生以受害者的身份打官司,维权成就了他,赋予了他更丰富的人生内容,使他超越了商人的眼界,认真地温故规则、正义、中央政府的原初含义和当代意义。他接触了大量的媒体,记者和学者们。他自己成为了一个对当代社会有着经验和反思性见解的专家学者。他说,他在为社会争取正义。

这几乎是中国人的必由之路。我说过,在中国社会生活的都是类人孩,他们没有说话权、走路权、交友权、选举权、财产权、生命权。……只不过,大多数类人孩以为自己是家国的一员,自己是一个权利主体,他们只是不必劳神使用权利而已。今天的社会发展,号称分工细密,每个人在细密分工的生存中更是如鱼得水,如孩子沉溺于游戏。这个“不绝如线”或表面稳定的政治经济结构,在某种程度上,跟传统专制的“礼治”有相似处。类人孩们可以乐此不疲地工作或生活,但限于分工(即分配的“礼”的角色)的范围内,非礼勿动勿听勿言,一旦越礼,就会遭到官僚阶层的整体痛击。

就是说,类人孩们不是政治的,由于对政治的认知、意志和方法的不足,他们甚至回避政治;即使谈论维权,他们也会把维权看做是一种非政治的;即使维权,他们往往是帮别人或看别人维权,在类人孩眼里,“别人才是无权的”。因此,类人孩们总是临到自己头上,有了身体的感觉,有了皮肤的感觉,才会起而反抗。这种反抗超过了类人孩们寻常的修辞。比如刘少奇先生,他最后的反抗是拿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比如彭真先生,他最后的反抗是问“谁是第一个喊万岁的”;……没有身份认同的类人孩们的《义勇军进行曲》说得极为准确: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都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就是说,必须到了最后的关头,危险是最大的,吼声是被迫的。但如果类人孩们对危险的认知还到不了自己的皮肤,那么,吼声可能就只是个案的、孩子气的。

到今天,这种吼声越来越多了,多到此起彼伏的程度,但还不是政治的,还不是一种参与官僚、权力博弈的力量。两三年前喊过“温家宝万岁”的东海一枭先生今天开始了个人的维权,甚至提出要铸“龙泉十八剑”来实施“大复仇”;参与过“胡温新政”合唱的宪政专家和律师们也开始了焦头烂额般的维权,回避主题去做环保工作的朋友也开始了维权,一些朋友甚至提到了“维权政治”、“生态政治”的高度;多年来对民众生存无可置喙的商人们开始了维权,穆军甚至认为“维权”是不够的,他走到了社会正义、中央权力等政治的层面上来。

商人们的维权或政治要求总显得滞后于中国人的感受,或者说,跟另一群类人孩们的感觉有异。“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而商人们对当初也仍拒绝回顾、反省。当代俄国最著名的富豪之一,弗拉基米尔-古辛斯基是个呼风唤雨的人物,他少年时代的梦想是成为一个物理学家,他在苏俄转型的年代发了横财,但他承认自己无能面对人性的阳光,“我不能说我是一个绝对正直的人,是所有人的榜样。”古辛斯基承认俄国人的黑暗、肮脏和丑恶,“任何一个从1985年之前的这个国家熬过来的人,或任何一个1985年之后建功立业的人都不能说是。我们都有对我们的孩子难以启齿的事。”这种人性的诚实在我们社会里太少见了。

但商人们感受到了问题的实质。穆军成为一个专家学者的时候,他感受到知识分子们的全部优长和局限,他说,学者们有学问,但仅止于此了,他们对社会的关怀不够,对工具的运用不够,对方法的探索不够。的确,正是这种对分工分配的角色津津乐道般沉溺,使得类人孩们一旦要像成年人那样讲道理、尽责任时,完全不能胜任,于是,像其《国歌》中描述的,他们只能贡献血肉,把其血肉筑成让人观赏的“新的长城”。

十、敦促胡锦涛先生

令人尊敬的艾晓明教授多年来一直在为别人的权利呼吁,但今年她走远了一点,她越“礼”走进了官僚们的势力范围,于是她遭到了“袭击”。在一封“请求帮助请求救援”的信中,她说——“从9月26日下午4点多我和律师记者在太石村遭到袭击,到下午约6点在番禺沙湾大桥遭暴徒围攻,事发后已经超过36小时了,我没有听到当地公安的任何说辞,也没有任何本地或外地媒体采访此事。虽然回来后我主动给记者朋友打过电话,没有任何媒体愿意予以报导。这种集体默许、权力机关认可的对暴力保持沉默,让我感到我作为广州公民生活了11年的土地顿时变成异乡。有人说,你不能自称是某地人,直到你的一个亲人死在此地。难道我作为一个以广州为家乡的人必须自己死于暴力,才能证明我把广州当作家乡吗?我的广州、我的家乡、我的同事、我的学生,我的各界媒体朋友,我不请求你们认可我的思想观点,我请求你们对我合法生存的权利施以援手。我不愿意眼睁睁地被暴打致死,我更不愿意必须继续到太石村办案的律师朋友被暴打致死。眼看她们/他们已经遭到暴力攻击而本地媒体拒绝关注,我每日每夜、每分钟都不得安宁。”

这确是皮肤有了感觉后的文字。虽然艾晓明否认自己是激进的人,她说,她所努力介入的公共事务,只不过是呼吁不打人骂人、不强奸妇女、不虐待老人,等等“最基本的人伦道德”。因此,她会说出这样的话:“本地媒体装聋作哑,或者强迫性地装聋作哑,与当年犹太人受迫害时全世界装聋作哑有什么区别?难道我们被袭击、被施暴围攻的事件依然不足以震撼媒体工作者的良心吗?连这样一件是非清楚的事件都不再受到关注,我认识的每一位新闻工作者、听过我的课、和我在各种课堂、讲座、培训项目中交流过、有着共同理想和追求的记者朋友,你们怎么能在我们遭受了如此暴力攻击的情况下全体不说话?我的朋友、我的校友、我的系友、我教过的学生,在我如此迫切地期待你们帮助的时候,正如我们在遭遇袭击前向警察声声求救一样,你们还要等到什么时候才对我们施救?你们怎么能忍受对中央领导人不说实话?”在艾晓明之前,江西青年女工李九莲因为同情刘少奇、反对林彪而入狱。1977年被枪杀时,其下颚和舌头被竹签穿在一起,双乳被割,尸体被奸。临刑前,她在一片手纸上草草写道:“我向冰冷的铁墙咳一声,还能听到一声回音,而向活人呼唤千万遍,恰似呼唤一个死人!!”

只有心智和皮肤都有感觉的人,只有心智健康的人才能够明了生存的本质。对中国逻辑最有洞察力的公孙龙子说过,“白马非马”,如果我们由此逻辑推演中国社会的当代秘密,我们就可以得出“维权政治非政治”、“生态政治非政治”的正确结论。

因此,优秀的中国律师高智晟先生才会把言行的起点和落脚点指向政治的中心——中国中央政府。他在“关于太石村事件的声明”中说:“我们不禁要问当今的政权,当今的中央政府,你们是否还有诚意,还有能力为中国公民提供保护,保护他们的和平生活,保护他们的宪法权利?中央政府,面对今日中国大地如此之多,如此之频繁,如此之暴烈的残酷事件,你们怎么能够长期硬着头皮装聋作哑,各地官员的作为难道还能再让你们苟延残喘?他们正一如既往地疯狂破坏着你们苟安的基础和条件,使中国一天天远离文明世界。等你们发现人民不再是你们的人民时,一切晚矣!”他要求中央政府证明其存在“对人民的价值”,他说,“这种持续的野蛮状态表明,当今中国的天下已不是人民的天下,也不是中央集团的天下,而是一个个野蛮的地方官吏集团的天下,人民和平生活不能,中央集团的苟安不能,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容许这种既无道德性又无合法性的局面存在呢?”

当“中央集团的苟安不能”时,我们从北京门事件中也可以看到胡锦涛先生所说的“执政能力”,那么就有必要敦促胡锦涛先生了。因为只要这个颠倒的世界还存在一天,只要中央权力“不绝如线”,胡锦涛先生就总还我们当代的一个人物。借用马克思的话说,在中国,胡锦涛先生就是整个制度,在这里,他是惟一的政治人物。总之,一切制度都由他一个人决定。胡锦涛先生成就了当代中国匪夷所思的制度结构和执政现实,成就了当代中国社会的新闻出版的萧条,成就了官僚、官商与民和民商争利的局面,成就了官僚和胥吏阶层与人性为敌的局面。现在是敦促他,给他下最后通告的时候了。

其实,就我个人而言,我更愿意为都市娱乐的孩子们代问胡锦涛先生一个问题,他的内裤的形状和颜色。这篇好玩的文字一年前就想写了,只是没想到,裤子的问题放到一边,我仍得追问胡锦涛先生的心智。

2005年10月6日定稿于北京(本文写作,综述了记者和学者们的多家文字,在此致谢!)

(民主中国2005年10月)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