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以来的两年中,已经公布的中国落马省部级以上高官达62人,其中倍受外界关注的前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共中央常委周永康,也于日前被宣布开除党籍、移送司法审理。如此强劲的反腐风暴,堪称史无前例,亦属举世无双。并且,从种种迹象来看,反腐狂潮仍将怒吼,甚至不排除打下更大老虎之可能。一时间,世间在惊叹中国新执政者的勇猛反腐时,不禁疑惑新掌权者何来如此强硬的反腐底气?

要认识以习近平、王歧山为代表的权力集团中反腐派的底气由来,除了要看到他们有太子党背景,对权力拥有天然的合法性继承自信,也还要看到在现实中因为这种深厚的权力资源所带来的掌控包括军队在内的各种力量的条件与能力,同时还应看到他们有很强的道义自信,即他们不仅自认背负着重大的道义责任,而且他们也自信自己的道义清白。可以说,这后一点道义自信从某种角度比法理自信更奠定着他们的反腐底气。而这一点是至今解读中国反腐风暴所常常忽略的方面,但这却可能是窥得中国反腐堂奥的钥孔,值得深究细考。

对于主导本次反腐风暴的舵手习近平,大家知道他是开国元勋习仲勋的儿子,而直接操刀本次反腐的王歧山则是原中央常委姚依林的女婿。他们都具有红二代(或太子党)的色彩。又因,十八大以来一大批开国将军的后人多次公开出来挺习──支持反腐。所以,坊间将这次反腐风暴称为「红二代」反腐,可谓不无道理。

对于「红二代」何以会掀起如此旷世反腐狂潮?坊间有各种解说,如保卫红色江山,继承先辈传统,甚至红二代与官二代抢权夺利等等。如此种种解说,在十八大至今的反腐没有纠出一个红二代的事实前,显得颇有些根据。然而,在此众说纷纭中,我们除了看见那些明摆的事实外,更该深思这种事实背后深藏的历史根由,揭开红二代道义自信的制度症结,从而为认清这次反腐走向提供理据。

毋庸置疑,「红二代」当然不是铁板一块,其中贪腐之辈也大有人在,如早前因贪腐被宣判的前重庆市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薄熙来,就是中共元老薄一波的儿子,也属典型的「红二代」。但是,红二代在中国这个制度中,除了享受着许多大家看到并倍受诟病的特权外,同时也享受着不受或少受这种制度罪恶捆绑的特权,即他们更有幸逃脱这种制度的罪错。也因此,红二代在同样的官僚队伍中,相对具有更清明廉洁的可能性,即他们没有遭到体制性同等其他来自平民的官僚那样强大的被迫犯罪压力。

为什么说红二代没有受到来自平民同僚中那种强大的体制性犯罪逼迫呢?对此,我们只要从多年来体制提拔官员这一途,就可以理解其中的道理。在中国这个官僚体制下,从1989年以来,日渐演化成公开或半公开的普遍化从军队到地方的卖官鬻爵。平民出身的官僚们,要想得到提拔晋级,极少能避免通过金钱酒色打通各种环节的。当然这些平民官僚穷尽思虑与财物来谋得晋升,显然不可能靠其薪资,而必搜刮于民或者下属,而一旦谋得高位便加倍搜刮以谋更高位,如此层层递进,步步加码,搜刮日益加重,罪孽当然日益深重,所以平民官僚在这个体制中要想谋得提升几乎难保清廉。而与此对应的红二代们,他们在这个体制中则不需要加入买官跑官的行列,因为这个制度提供给他们充分畅通的晋升途径,只要他们不犯事,不在官僚队伍或红二代内部引起纷争,就没人会挡他们晋升之路,并且体制会定期自然给他们晋升。如此,红二代就逃脱了向上被迫贡钱买官的罪错,为他们保持做官清廉提供了可能。从过往多年披露的绝大多数官僚犯罪来看,这种卷入买官卖官而因此贪腐者当属最多。而红二代却可以超然于这种体制性买卖官衔犯罪的被迫之外。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种体制性买卖官衔的被迫,虽然有其普遍性与被迫性,但绝不是就有合法合理性。不管那些参与这种罪恶的官僚有千万种理由,但这是罪恶,是对国家、民族乃至人类的法制的犯罪,道德的践踏,人伦底线的破坏,是必须严惩不怠的。对此,那些贪官污吏们也是心知肚明,所以,他们一旦被查,基本上没有什么可顽抗。也正因为如此,中国今日官僚队伍中绝大多数没有了反腐的底气,因为他们在这个体制中已经无法做到出污泥而不染。

相对于普遍性的体制官僚犯罪,红二代至少在客观上具有逃脱这种被迫犯罪的可能,因而他们中相对于平民官僚更具有反腐的道义自信,也因此,终于在历史的偶然与必然下促成了这次反腐风暴。试想,如果今日不是红二代当政,似乎可以肯定不能掀起这股反腐风暴。

然而,这种体制性罪恶间隙下成长起的几个逃脱罪恶捆绑的理想主义者,他们在为官清廉的自信中可能忽视了,或者不能深切地体会到这种体制性被迫犯罪的强大力量,从而将官僚贪腐理解成个体人的修养问题,而没看到是体制性罪恶问题,以致从自我的道义自信走向制度自信。因为他们觉得自己也是在这个体制下成长起来的,自己既然能保持清白廉洁,那么别人也理应可以做到。而实质是他们自身的特殊红二代背景,为其持守清廉提供了可能,而这种可能对绝大多数官僚却是不存在的。若不能认识到这个体制性问题,腐败就会被认为主要是人的问题,反腐就会走向对人的教育与修养的加强上,也即停留于人治与治人上,而没有认识到腐败固然是人的问题,但在当下中国主要是个制度问题,应该着手于从法治与制度建设上来解决腐败问题,而不是惰于对体制革新。

基于红二代这种反腐底气的强劲,我们一则当然应该为腐败得到惩治而欣慰,一则也应该对制度产生腐败罪恶保持高度警惕,进而努力通过反腐引向制度革新,通过现代防范腐败的法制与制度建设,来达成使官僚队伍真正做到「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目的,而切忌停留于反腐的人治上。

来源: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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