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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共中央书记处的职权

1986年3月苏共二十七大通过的苏共党章规定,苏共中央书记处“领导日常工作,主要是选拔干部和组织对执行情况的检查”。这表明了苏共中央书记处职权的广泛性和重要性。具体表现为:

第一,领导日常工作是中央书记处的基本职权。领导日常工作虽然庞杂烦琐,但这里汇集了全党的大量信息,能够掌握全党的活动流向。什么问题需要提交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全会讨论和研究,问题应该怎样解决,这些都得先由中央书记处仔细研究。中央书记处还担负汇集、分析、处理全党全国各方面的信息,经过筛选和加工上报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苏共中央的决策就是以此为基础制定出来的。实际上,中央书记处具有决定党的政策的权力。
第二,选拔干部是中央书记处的重要职权。苏共中央上层干部的考察、配备和选拔、罢免提请权都掌握在书记处手中。书记处对中央政治局委员一级的高层干部安排提出倾向性的建议并提供翔实的背景材料。从这个意义上看,中央书记处掌控着苏共的动脉。

第三,组织对执行情况的检查。苏共中央委员会或政治局作出决策,由书记处去贯彻落实。这个职权使得书记处有充分的余地来控制和监督党的地方组织和机构。苏共中央的各个部门也受中央书记处的管辖。

戈尔巴乔夫时期,苏共中央书记处的职责包括: 研究各个党组织在党的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意识形态部门的工作,检查党的代表大会、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全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这些机构通过的决议的执行情况。戈尔巴乔夫时期,中央书记处每周召开一次会议,一般是在星期二。书记处常常邀请中央各部门负责人、党中央机关报总编辑、苏军总政治部主任、苏共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中央检查委员会主席和人民监督委员会主席参加会议。苏共中央书记处一般由党的第二把手主持。戈尔巴乔夫时期起先由利加乔夫主持,后来由党的副总书记伊瓦什科主持。书记处讨论的问题十分广泛,所以书记处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书记处讨论的问题过宽,会引起政治局的不满,也会引起苏联部长会议的不满。如果书记处讨论经济问题过多,会代替苏联政府的工作,出现以党代政现象。

苏共中央书记处的作用

俄共中央书记处初建之时,其职能并没有得到全面的发挥。当时书记处只管党内事务,并不介入国家管理的主要工作领域。它只是中央政治局领导下的一个中央机构。当时,中央书记处成员没有一个政治局委员。这是当时中央书记处作用不大的原因所在。但是,中央书记处机构编制逐渐膨胀。1920年3月,书记处由一年前成立时的35人发展到了602人。列宁认为,政治路线必须要有组织路线作保证。列宁在寻找方案。

为改进中央书记处的工作,俄共中央决定建立总书记制度,并由政治局委员兼任。为此,1922年4月3日,列宁起草了俄共(布)中央全会关于成立书记处工作安排的决定草案。草案规定: “中央委员会责成书记处严格规定和遵守正式接待时间的安排,并予以公布;同时,除确属原则性的领导工作外,书记们不应把什么工作都揽到自己身上,可将这样的工作转交给自己的助手和事务秘书,这应成为一条制度。”

斯大林任总书记后,书记处的作用大大增加。由于斯大林是政治局委员,又是组织局委员,还是中央总书记,这就使党的全部组织大权尽落斯大林手中。这种态势引起党内许多人的不安。列宁建议撤换斯大林的总书记职务,加米涅夫指责斯大林用书记处架空政治局,季诺维也夫提出使书记处“政治化”。但斯大林凭借中央组织局和中央书记处的组织力量逐渐控制了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的多数,也控制了地方党组织,并进一步走向权力顶峰。

斯大林去世后,赫鲁晓夫的地位并不显赫。但赫鲁晓夫成功地在中央书记处积累了权力,成为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在中央主席团(政治局)反对者甚多之时,他巧妙地通过书记处调换党的地方基层的领导干部,实行自己的改革计划,掌握了中央委员会的多数。

著名的苏联问题学者米•沃连斯基认为,苏共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的权力可以相提并论。他说: “尽管政治局大权在握,但与表面上略低一筹的书记处相比,它有一个弱点: 属于政治局的只是有极大的特权,而没有职权。其实,在这个等级森严的国家中,中央书记才具有最高限度的权力。苏联部长会议主席的地位比一个苏共中央书记要高。但以他为首的部长会议主席团显然低于以总书记为首的中央书记处。显而易见,尽管部长会议主席团里按地位只有其首脑本人及其第一副手才属于最高领导集团,而书记处全体成员却都名列其中。” 实际上,政治局有的成员的实际权力比任何一个中央书记的权力小。例如,有的政治局委员只是某地方领导人,他甚至无法参加政治局的每次例会。而中央书记都集中于莫斯科,他们掌握党的机关的一切杠杆,他们可以全权处理党的一切事务。

苏共中央书记处的分工

中央书记处书记近几十年来一直在10至12人之间。各个中央书记都有明确的分工,都有自己的工作范围。书记处工作的主要方面是: 监督党的机关日常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干部政策、经济、行政机关等;其他方面有: 军事工业、农业、重工业、党的机关干部、文化与宣传、国际关系、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关系、轻工业等。

在中央书记处,中央书记的作用与地位是不同的。总书记地位最高,是中央书记处的一把手,是核心,掌握书记处的全面的工作;由政治局委员和候补委员兼任的中央书记,其作用和地位也很重要,通常负责书记处工作的重要方面。多年来,中央书记处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惯例: 负责中央书记处干部政策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必定是政治局委员兼任的中央书记。他在总书记出国或去外地视察时主持中央工作,处于二把手的地位。但是在1988年10月苏共中央全会改组领导班子后,这个惯例被打破了。苏共领导层正式否认有“第二书记”的地位。

苏共中央书记处的结构

中央书记处有两个重要的组织部门,即登记分配局和组织指导部。这二个部门是1920年建立的,不过直到1921年和1922年才开展实际工作。登记分配局主要是审查党的专职干部,并负责提出和调动干部的意见;组织指导部主要是保持与地方党组织的联系,并监督其工作。

中央书记处还根据局势临时设立一些委员会,以解决迫切问题。如1923年11月27日,政治局听取了莫洛托夫的报告后决定: “责成书记处建立一个反对私人酿酒,反对使用可卡因,反对酗酒、赌博的常设委员会。”

苏共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这都是渊源于独裁一极权主义制度的权力过度集中和过度官僚主义化的产物。关于这一权力结构的特点,西方学者鲍里斯•迈斯纳在其《布尔什维克俄国的社会变革》一文中指出:

到目前为止,有关极权主义的讨论总是受到这样的干扰,即基于希特勒政权和斯大林主义的经历而过分强调了大规模恐怖活动的重要性。与此同时,对于独裁一极权主义统治制度的根本特征则没有给予应有的注意。这种政权的第一个主要特点是:由于实行持久的一党专政,党的独裁统治不受任何限制。党的独裁统治不受限制,连同下述另外两个主要特点,是使它同专制政权区别开来的主要之处。虽然后者现在也大多依靠一党专政。

第二个特点是“自上而下”的全面控制。这种控制借助于众所周知的传送体系,不仅仅扩展到一切具有广泛影响的宣传工具和有关的消息报道。在这种“自上而下”的全面控制的结构之内,恐怖只不过用来显示控制机构的效率而已。极权主义制度决不会摈弃以使人感到害怕和恐怖作为达到社会一致的手段。但这并不意味着实行大规模的恐怖活动。构成极权主义独有的特点并不是实行广泛形式的恐怖活动,而是对生活各个领域的思想和行为实行全面控制。由于赫鲁晓夫的努力,近年来在这方面有进展,这就是调整极权主义一党统治和“自上而下”的全面社会控制,使之适应于已经发生变化的国内形势,从而允许一定程度的社会自发性和个人主动性的存在。

第三个特点是实行不仅包括经济领域而且也包括政治和文化领域的全面计划。采取这样的计划,是实行深刻的社会变革的需要,而实行这种社会变革则出自于马列主义思想的要求。从这个意义来说,“社会主义社会”只不过是走向美好的“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形态。唯一的问题是怎样实现“无阶级的社会”(撇开它的乌托邦性质),因为苏共新的党纲中采纳了“永存的党”这一论点,而把原来设想的共产主义不再存在着强制机构的基本思想作为教条予以摈弃。从理论上讲,苏联的结构性社会变革要靠革命方法来实现。

实际上,人们宁愿通过渐进的方法,而不是通过革命的方法来实现社会变革。把苏联的极权主义描绘成为“自上而下的持久革命”并不完全正确,特别因为赫鲁晓夫及其继任者一直鼓吹用渐进方法实现社会变革。

党和国家最高层官员支配和决定社会政策的职能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即党的独裁统治不受限制以及国家由于占有一切土地和生产资料而对经济权力实行绝对的垄断。最高层官僚集团行使的社会计划和社会控制职能是同“自上而下”的全面控制过程相联系的。实际上,党的总机构就是这种最高层官僚集团的核心;它是极权统治的真正发源地。正如我们在论述中已经提到的,“权贵们”约有40万人。如果把官僚集团和军事部门的其余知识分子包括进去,权贵们约有70万。拥有更大权力并不是使苏联权贵们不同于西方权贵们的唯一因素。实际上,苏联的情况同工业社会的杰出人物结构有所不同,因为它并不完全受经济合理化的制约,这种经济合理化是以才能为基础的工业社会的标志。“提供生存和发展”这样的目标,或者满足社会的需要,对苏联的权贵们来说是次要的。首要的目的是巩固和扩大他们权力的基础。

由于苏联权贵们对权力的绝对垄断和对所有生产资料的不受限制的控制,他们处于这样的地位,可以畸形地把一大部分社会产品用于实现巩固、扩大权力基础的目的,同时并为其成员获取更高的个人收入。这样,统治集团便从它对国家并进而对国家财产的控制中得到巨大的个人利益。如果把较大一部分社会产品用于经济投资和群众消费,统治集团就将丧失许多个人利益。(西方学者霍夫曼指出: “历史上的每一个社会统治集团都依靠组织的帮助,千方百计地使它的成员比没有这种组织的个别人获得较多的利益。”苏联权贵们的情况正是这样。)

苏联权贵们的情况是这样的,中国权贵们的情况难道不是这样的吗?

下面请大家了解高居权力金字塔尖的苏共最高领袖的权力更替情况是怎样的。

苏共最高领袖更替方式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动态研究所所长、政治学教授塞维林.比亚勒在《苏联的稳定和变迁》一书甫一开始,就“继承和苏联骨干的更替”问题这样写道:

“继承”这个词,当它用于现代政治现象的时候,就其最确切的含义而言,是指一个人或一个集团接替政治职务的秩序和状态,以及这一接任过程对一个民族国家政治制度的结构和政策所产生的影响。然而这个词也可以广泛地用于整个领导集团,甚至最高骨干阶层;那么,对苏联来说,它就特指从最高领导人(一般是指CP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或总书记)去世、撤职(或可能的)退休,到一个新领导人的权力地位加强和巩固期间的政治生活格局和这种格局对政策的影响。

苏共最高领导人的权力是举世罕见的。在苏联这样一个一切资源都集中在苏共中央手中的情况下,其决策权当然也集中于中央。而且还要看到,由于苏联政治、经济文化体制高度组织化,中央的“调配”和“调度”能力就显得十分突出和重要。

实际上,苏联不存在解决最高领导人的更替问题,苏联人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更换自己的最高领导人,宪法并没有规定苏联领导人的任期。与此相联系,苏共党章对最高领导人的权限、权力、政治义务和职责以及工作范围没有作具体的规定,没有什么标准。这种不健全的政治体制在选择政治领导人的时候就显得变幻莫测和难以预料。同时,最高领导层内部发生冲突的机会就会大大增加。在苏联最高领导人更替的转折时期,非常容易发生政情突变和政策上的断裂。许多苏联问题学者往往将苏联最高领导人的更替与“斗争”和“危机”联系起来。而领袖任期的长短,其权力的范围和性质、其权势的来源、其领导作风和特点、民心得失的程度等等,都会影响到苏联整个社会。

苏共从来没有一个规范性的程序化、法制化的最高领袖更替机制。党的最高领导人更替呈不规则状态。苏共最高领袖的更替大致有以下三种不规则的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前任最高领袖去世后,党中央暂时出现“集体领导”的过渡阶段,经过斗争产生公认的党的最高领袖。如列宁去世后,中央政治局中的任何人都不能认为自己是党的最高领导人。斯大林虽然是中央总书记,但当时的总书记概念和职能与后来不同,还不是党的最高领袖的象征。只有到1930年代初,斯大林才成为公认的党的最高领袖。从此,党的总书记也就成为苏共最高领袖的标志。斯大林去世后,权力也出现了一段“真空”时期,只是过了六个月以后,赫鲁晓夫才成为党的第一书记。

第二种方式是前任最高领袖去世后,党中央马上选举出新的最高领导人,没有中间期。勃列日涅夫去世后,安德罗波夫马上出任党中央总书记职务;安德罗波夫去世后,马上选出契尔年科为总书记;契尔年科去世后,戈尔巴乔夫迅速成为党的总书记。

第三种方式是“宫廷政变”方式。赫鲁晓夫下台和勃列日涅夫上台就是通过这个方式进行的。这种情况虽然在苏共最高领袖权力更替中只实现过一次,但这种方式人们并不陌生。1957年6月莫洛托夫等人关起门来召开中央主席团(政治局)会议,罢免赫鲁晓夫党中央第一书记的职务。这是一次未成功的“宫廷政变”。在此之前,1953年6月赫鲁晓夫主谋搞掉贝利亚也是采取“宫廷政变”方式。这样,赫鲁晓夫时期以“宫廷政变”方式开始,又以“宫廷政变”方式结束。赫鲁晓夫的下台和勃列日涅夫的上台其实是一种政治危机,这表明苏共内部存在着权力冲突和政策分歧。但赫鲁晓夫的下台并没有发生大规模的中央政治权力结构的崩溃和断裂,尽管将赫鲁晓夫搞下台的那些人使用的是突然袭击的方式。看来,赫鲁晓夫面对的不是几个人,而是一种政治势力,这种政治势力对赫鲁晓夫的改革心怀疑虑。因为赫鲁晓夫的改革已经使他们的政治地位变得不太牢固,有些朝不保夕,所以,赫鲁晓夫的去职是苏共高层达成的一种政治默契,因而并没有引起巨大的政治震荡。苏联原有的政治制度很快就将这种微小的政治震荡给平息了,使其恢复了原有的平静。1991年8月,苏共传统派亚纳耶夫等人成立“苏联紧急状态委员会”,软禁戈尔巴乔夫,搞了一次震惊世界的“宫廷政变”。这次政变三天后就失败了,但却极大地削弱了戈尔巴乔夫政权,导致苏联迅速朝着解体方向发展。

这三种权力更替方式都不是规范型的更替方式。正因为苏共缺乏规范的最高领袖更替机制,所以,每次权力更替都伴随着激烈的权力斗争,给苏联社会发展带来重大的负面影响。

塞维林.比亚勒在《苏联的稳定和变迁》一书中指出苏共高层权力更替不规范的原因和特点是:

……在苏联各种资源都集中化的情况下,决策权的集中于中央,政治、经济和文化体制高度组织化的特性及其巨大的规模就使得最高领导人的权力和影响十分可观,因而使他通过继承而当选的进程就变得非常重要。

为什么继承这个问题对苏联政治形势的发展是如此重要,同时那些当事人和局外观察家对此作出评价和分析又是如此困难呢?这里有种种原因。他们事先没有规定最高领导人的任期应该多长。他们也没有事先规定任职期间前任和后任所拥有的性质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权力和影响的范围。最高领导的任职者让出自己职位的方式,也没有任何标准。而最重要的是,选择新领导人的程序,以及这个新领导人巩固自己地位的过程,比之民主政体的国家和军事专制政权更难以预测,更不确定得多。苏联这个国家本来在它“正常”时期的运转就带有难预测和不确定的特性,而在选择新领导人和巩固其地位的形势下,这两个因素在整个政治进程中就显得尤其难以预测和不确定了。

这对政治制度的影响是很深远的。最高领导机构内部发生个人和政策的深刻冲突的可能性增加了,用更极端的方式来解决这些冲突的可能性更是增加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因而领导集团本身,以及上层骨干和机关内的人事更迭的倾向加强了。继承的程序和冲突的解决的不确定,各级机构权力斗争的演进,以及争取支持、争取盟友、争取民心的努力,使这个制度开始在基本政策上发生改变;而这在“正常”时期是不能想象的、也是很难实行的。继承期容易导致政策的突然转变。它会影响、而且在过去也已确实影响到整个制度所特有的结构和程序上的长远变化。

因此,极权制度下领导人更替,什么不正常的事情都会发生。

(未完待续)

荀路 2023年9月26日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