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22日,我得到起诉书,告知10月12日开庭,遂于23日写下这篇最后陈述稿。开庭在即,同监室的牢友和我反复核计,认为中国法庭的判刑,法官的随意性成分很大,为了不惹怒了法官,获得尽可能的轻判,我作出了在法庭上放弃最后陈述的选择,而把该文留在出狱后发表。后开庭变更为16日,我的家人为我聘请了成都兴精诚律师事务所的邱诗明律师做辩护人,家人和亲友被法庭以秘密审判为由拒绝旁听。两年来,我和家人得到海内外各界友人的关心、理解、支持,谨以此文字表示由衷的感谢。]

法官先生、书记员、公诉人

旁听席上我亲爱的妻子罗碧珍女士:

今天,我在这里被审判,不是因为我犯了什么罪,而是我在行使我国宪法赋予我的公民权利和民主权利时,“使人家很没有面子,绝不再容忍了。”(成都市国安人员语)

正如前面的控、辩已经表明:2002年10月,执政党“十六大”召开在即,我受国内部分持不同政见人士和自由知识分子的委托,草拟了一份题为《欢迎一个“与时俱进”、推进民主政治的执政党的十六大的召开》的文件,就目前我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表明意见和建议。我的文本被人修改后被国安当局截获,正式文本中出现了为我国社会发展作出过卓越贡献的执政党前总书记胡耀邦先生、赵紫阳先生的姓名,因而让嚷嚷要“政治文明”的众所周知的某些人士大光其火。因为这个原因,我被成都国安当局抓捕,被先后关押数处,并被告知“使人家很没有面子,绝不在容忍了。”同时,由于我拒绝接受他们让我攀诬四川地区的部分专家、学者,更使他们要罗织罪名、罪证致我于绝地而后已。

其实,从王实味到胡风,从储安平、罗隆基、章伯钧到遇罗克、张志新,从“洗澡”到“反右”,从“文革”到“四五”,从“反自由化运动”到“六四”……六十年来,我国自由知识分子和持不同政见人士一天也没有停止过自己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努力的脚步,一天也没有放弃过自己应当肩负的神圣使命,因而一天也没有断绝过遭受迫害的命运。仅以我个人而言,自1989年以来,一天也没有不被敌视过,被抄家、被监禁达十余次、处。

事实正如人们所期望:苍天还在给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以救赎的路,灾难和恐怖制造者的罪恶和怯懦日日昭彰,国民个体和整体的自由权利日日有所恢复——冤枉必得矫正,屈死终有报应,这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同时,事实也正如人们所知道:真正的自由的实现还要走较长的道路,还需要良知来承受,还需要勇气来担当。

鉴于此种情势,我谨宣布:我,欧阳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位公民的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已经和正在遭受某势力的粗暴践踏,我无罪,对此我不再作过多的辩护,也不企望本庭给予我我应当得到的良知与公正。现在,我所应当的选择只是听从来自我心灵深处的召唤,即上帝的安排——承受,而已。

我的这种选择,将使我善良的妻子和幼小的儿子蒙受更多的艰辛,对此我深表歉疚和不安。上帝保佑你们,保佑我们大家!

如果,我的选择是一种荣耀,荣耀归于你们,归于上帝。

2003年9月23日

(本文首发于《议报》第17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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