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社会都对资深记者高瑜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重判七年感到愤怒。其实在中国国内,这更是一种“恐怖主义”袭击,是在威慑和恐吓所有的政治异议人士,甚至是在恐吓所有的知识分子。
指控政治异议人士所谓的罪名都是莫须有罪名,都是政治迫害。冠冕堂皇的司法程序,只不过是按照党的指示走过场而已。依党治法、依党治国,才是当权者的真实意图。不管“依法治国”和“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口号如何诱人,只不过让人们充满对政治改革的幻想而已。而事实却如此无情,让所有善良的国内外有识之士大跌眼镜。
不过,通过对高瑜的重判,通过所谓泄漏“七不讲”秘密,人们终将认清中共政权不可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海外明镜集团创办人何频的评论很有道理:隐藏得最深的政治幕后交易,也会在前台暴露出来。从对著名记者高瑜的重判,到大大缩小对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罪名的起诉,再次说明“依法治国”隐藏着的前提是“依党治法”,不但不会改变周永康时期政法委对司法的控制、干涉,而且更会将法律运用为打击自由记者、异议人士,保护利益集团的便利工具。可以说,这是党内又一次权力斗争的结果;也可以说,这是中国当下的政治定向;还不如说:习近平并没有离开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延伸的轨道,只是可能错得更远,更难纠正。
●资深记者高瑜因“莫须有”罪名被重判七年有期徒刑
▲英国广播公司(BBC)4月17日报道:高瑜涉“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七年
高瑜代表律师尚宝军向BBC中文网表示高瑜将会上诉。
中国著名记者高瑜被控“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周五(17日)早上在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被判7年有期徒刑,其代表律师尚宝军向BBC中文网表示高瑜将会上诉。
高瑜的儿子及弟弟早上由北京公安以专车接载到法院旁听。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官方微博上发布:“法院对高瑜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认为,高瑜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机密级国家秘密,其行为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被告人高瑜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尚宝军表示,整个宣判过程只有二十分钟左右,他与另一名代表律师莫少平不能与高瑜接触,只用了眼神交流。
尚宝军说,高瑜的弟弟高卫听到法院的判决后,在庭上叫出“高瑜保重”。
尚宝军对判刑表示十分失望及不满,因为他们向法院提出了反驳控罪的理由,但法院只表示不采纳,但没有任何解释,质疑法院在证据不足下作出定罪及判刑,对此感到遗憾。
他又表示,根据刑法“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的量刑为5至10年,因此他形容高瑜的判刑“不算重”。
另一名代表律师莫少平向BBC中文网表示,高瑜闻判后表现平静。
他引述法院在庭上指,高瑜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机密级国家秘密,行为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所以作出判刑。
他们两名代表律师已经要求下周约见高瑜商讨提出上诉。
高瑜一案于2014年11月21日在不公开的情况下开审,而法庭当时并没有就案件立即作出宣判。莫少平当时向BBC中文网透露,高瑜在庭上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予以否认,称自己没有向境外非法向境外泄露国家秘密文件的行为。
今早在法院门外,有外国驻华使馆及人权组织的代表到场,全部不获进入庭内听审;其中美国驻华大使馆一等秘书白丹利向在场的记者表示,对判决感到失望,对案件表示关注。
欧盟驻华代表团的代表亦表示,欧盟非常关注有关高瑜的裁决,对中国维权人士的整体情况表示担忧。
在香港,香港支联会、社民连及公民党的代表先后到中联办门外抗议,要求释放高瑜,批评罪名是“莫须有”,严重干预新闻自由。
今年71岁的高瑜是在2014年4月24日突然与外界失去联系。到了5月8日,官方新华社引述北京市公安局说,高瑜在外界与她失联当天被警方项目组控制,“并在其居住地起获了重要证据”,继而被刑事拘留。
在5月8日同一天,中国中央电视台的晨间新闻栏目也播出了一段“警方提供画面”,视频中一名被指是高瑜,但被遮去样貌的女性说:“我认为,我做的是触及法律的事,危害了国家的利益,我做的是非常错误的。我是诚心诚意接受教训,而且要认罪。”
不过,高瑜后来表示,是因为受到各种压力而违心地做出有罪供述。
三次被捕多次获奖
此前,曾任职中新社的高瑜也曾经先后两次被捕。第一次是在1989年6月3日被捕,直到1990年8月28日获释。
1993年10月2日,高瑜再次被捕,并在1994年11月9日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直到1999年2月15日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获释。
高瑜也曾经多次获得国际组织的奖项,其中包括1995年5月获国际报业发行人协会颁发“自由金笔奖”,1997年获无国界记者新闻奖以及2006年第二次获得国际妇女媒体基金会的“新闻勇气奖”。
▲德国之声(DW)4月17日报道:中国资深记者高瑜一审获刑7年
在被关押近一年后,高瑜案一审宣判:高瑜因“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7年有期徒刑。
(德国之声中文网)周五当地时间上午9时许,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布高瑜因“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高瑜的律师之一尚宝军对德新社表示,对判决结果“非常失望”。而另一名代理律师莫少平对德国之声透露,高瑜听到宣判后反应平静并表示要进行上诉。
莫少平也表示,高瑜的律师团队将开始准备上诉程序。他说,“泄露国家机密”罪可以定罪5到10年,现在高瑜被判7年,这样的判决不能说没有法律依据,也不是重判。但是,法庭是在完全采信检察机关的指控这一前提之下做出判决。“
现年71岁的高瑜于2014年4月24日被拘捕,当年9月被正式公诉,11月该案在不公开庭审的情况下开始审理程序。在此之后,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两次申请延期宣判该案均获准许。高瑜的律师团队于今年3月下旬向法院递交了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理由是当事人年事已高,健康状况很差,出于人道考虑,结束对其的关押不失为处理该案的选项。但不久后律师就得到了法院的口头拒绝通知。
高瑜曾是德国之声中文部的自由记者。在此之前,她因政治批判言论已两度入狱,共获刑7年有余。去年检方以“非法为境外提供国家机密罪”对她提出公诉。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4月17日报道:中国著名独立记者高瑜被判7年徒刑
中国著名独立记者高瑜今天4月17日被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处7年徒刑。高瑜被控“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多个捍卫人权组织呼吁中国当局立即释放高瑜。71岁的高瑜没有屈服,表示将会上诉。
法广驻北京记者海克-施密特发回的报道指出,今天北京第三中级法院在严密戒备下快速审理高瑜案。在法院门口有数十名警察把守,支持高瑜的13名外交官都没有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高瑜坐在被告席上听取了宣判。
尽管人权组织呼吁,尽管高瑜表示自己无罪,法官仍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高瑜7年徒刑,剥夺公民权力一年。高瑜的律师莫少平对这个判决表示失望。
今年71岁的高瑜在一年的牢狱关押中身体虚弱,患有多种疾病,但是她并不屈服,尽管获释的希望几乎为零,但她仍将提出上诉。
去年4月,为新闻自由而奋斗的记者高瑜突然失踪。一个月后,她身穿囚服,承认自己威胁国家利益的视频被放到中国央视上播放。她后来告诉律师,那段认罪视频是在警方压力下作出的。外界后来获悉,警方同时逮捕了高瑜的儿子。
施密特指出,记者高瑜今天被判7年徒刑,是北京将一切反对者视为威胁中共一党继续掌权的最新证据。
此前,就高瑜案,中共前总书记赵紫阳的助手,因六四事件坐牢的鲍彤先生向法广表示,高瑜的工作是记者,她尽记者的天职,把信息真相报道给读者公众听众。她非常敬业,尽量挖掘真实信息,存真去伪,很认真。当局没有说她是伪造消息吧?这条罪状加不到她头上吧?只能说她是“泄露机密”。“泄露机密”罪说明她报道的是真实消息,如果伪造消息造假造谣撒谎指鹿为马,那是对公众不负责任的。
高瑜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语言文学系。她的记者生涯始于80年代,1988年10月,高瑜从中新社调任《经济学周报》担任副总编辑,后因参加89年6.4民主运动被捕入狱。高瑜曾获多种国际奖项:世界报业协会的“自由金笔奖”,也称“世界最杰出记者奖”,国际妇女传媒基金会的“新闻勇气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吉耶尔莫-卡诺新闻自由奖。日内瓦国际新闻组织的新闻自由英雄。
▲德国之声(DW)4月17日报道:高瑜律师:“我们完全不认可法院的判决”
资深记者高瑜周五在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因“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高瑜律师之一莫少平对德国之声说,他们不接受判决结果,做上诉准备。
德国之声:在听到对她的判决时,高瑜反应怎样?
莫少平:应该说高瑜还是比较淡定的,最后宣判完,在离开法庭时,她明确表示,她一定要上诉。
这样的判决出乎意料吗?
莫少平:这个事无法用出乎预料来形容。有两点要说的是:首先,在法院完全采信检察机关指控的前提之下,判决高瑜7年有期徒刑,这个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按照相关的司法解释,为境外非法提供机密级的国家秘密一件,其刑期就是5年以上,10年以下。所以说法院的判决不能说没有法律依据。
然而,作为高瑜的辩护律师我们完全不认可法院的判决。因为法院的判决没有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认定事实,采信证据。
具体到该案中怎样解释呢?
法院认定高瑜构成这个罪主要依据的是高瑜的有罪供述。但高瑜已经明确说了,她的供述是在公安机关用她儿子来威胁她、被迫作出的不实之词。
高瑜在被抓后第一次的询问笔录,她是没有认罪的,而且那次询问时间持续了10个小时左右。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是用刑讯逼供或者变相刑讯逼供的方式获取的证供,是应该作为非法证据排除的,不能作为定罪依据。但是法院仍然把这份文字(高瑜的有罪供述)作为其构成犯罪的主要证据。所以我们认为,法院的判决是不正确的。
法院提到国家秘密指的是什么吗?
法院认定高瑜把“中办2013第9号文件”发给了境外的“明镜”出版社的创始人何频,而何频通过其在美国的律师,出具证言并把这份证言交给我,我提交给法庭了。何频明确表示,从来没有从高瑜处获取过任何有关“中办2013第9号文件”。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不采信何频的说法。因为检查机关指控的很具体很明确,就是认定高瑜把这个文件发给了何频。但正常来讲,作为法院你应该和何频核实。这种情况下,法院仍然认定高瑜有罪。我们认为,这种判决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认定事实,采信证据”的原则。
周五的开庭时间有多长?
大概十多分钟。
这是一次对外开放的宣判吗?
莫少平:应该是。但法庭只有十来个座位,除了高瑜的弟弟和她儿子被允许进入之外,其他法庭上看到的人,可能是他们安排的人吧。
▲美国之音(VOA)4月18日报道:辩护人:控方证据不能证明高瑜有罪
纽约—高瑜案的辩护词显示,中国法院在控方难以证明高瑜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将所谓的机密文件提供给海外媒体的情况下,就判高瑜“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名成立,并判其7年徒刑。卷入高瑜案的明镜集团总裁何频说,他的证词被纽约总领馆拒绝公证,而法庭则以“未经法定形式予以认证,不予采纳”。何频说,高瑜获重判其实仅因高层领导一句话一锤定音,该案的判决证明了中国的司法“并没有因为周永康等政法高官落网而变得清明”。
高瑜的辩护律师莫少平、尚宝军在一审辩护词中说,控方指控高瑜犯有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所依据的证据未达中国《刑诉法》要求,法庭应依法判决高瑜无罪。
高瑜无法判断文件是否国家秘密
辩护人为高瑜案铺陈了控辩双方的四大焦点:第一,高瑜是否如控方所称“明知”中办9号文件为国家秘密?
辩方认为,提供9号文件复印件给高瑜的姚监复,在复印时隐去了文件的上半部分,因此高瑜无法判断文件是否属于国家秘密;
高瑜的电子文档与9号文件不同
第二,高瑜是否将姚监复交给她的9号文件复印件录入自己的电脑?
辩方认为,控方现有证据只能证明高瑜电脑中中办9号文件电子版的“创立”时间,而高瑜供述,该文件是她从互联网上下载的。而高瑜电脑中有3个该文件的电子文档,判决书的证据显示,这三个电子版文档与姚监复提供的复印件的比对后,发现有多达27、45、27处的不同之处,“这难以用录入时打字错误予以解释”。
难以证明明镜文章由高瑜提供
第三,《明镜月刊》全文刊登的中办9号文件是否是高瑜提供的?
辩方说,经比对,明镜刊登的9号文件,仅3处错误与高瑜电子文档相同,而辩护人经比对发现了高瑜三个文档与明镜刊登的9号文件有22处、27处和21处不同。辩护人问道:“按照控方逻辑,辩护人是否也应当得出《明镜月刊》刊登的9号文件不是出自高瑜的结论呢?”因此,辩方认为,“客观结论应该是控方认定《明镜月刊》刊登的中办9号文件出自高瑜所依据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没有排除合理怀疑。”
主要指控无证据支撑
第四,控辩双方争论的最大焦点是高瑜有没有将其电脑中的中办9号文件电子版如控方所指“利用skype软件,通过互联网将其发送给境外明镜新闻出版集团创办人何频”?
辩方说,控方的证据没有一项是针对上述指控的,除了高瑜自己的有罪供述。辩方说,“控方有义务提交相关的《鉴定结论》,用以证明高瑜于何时、何地,使用哪一部电脑、用skype向何频的IP地址发送了电子版中办9号文件。遗憾的是控方没有提交这方面的证据。”
其次,辩方指出,高瑜的有罪供述属侦查人员威胁要将高瑜的独子赵萌抓起来的方式取得的,属于违法的非法取证,应予排除。
再次,辩方指出,何频、姚监复的证词应予采信。
九号文件理应大力宣传
第五,中办9号文件是否属于国家秘密?
首先,辩方认为,法院对某一文件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应当具有司法审查权。国家保密局的意见只是控方的证据之一,法院有权也应当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采信。“如果国家保密局的鉴定结论不容推翻、不容置疑,一概采信,法院岂非沦为国家保密局这个行政机关的执行机构了吗?”
其次,辩方认为,根据中国的《保密法》规定的标准,批评意识形态领域错误思潮的中办9号文件,一不涉及任何国家安全和利益,二是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是中共的一种主张、看法,故理应予以广泛宣传报道,使民众深入了解才便于遵照执行。“‘泄密’从何谈起?”
卷入高瑜案的美国明镜集团总裁何频,在获知高瑜被以“向境外提供国家机密”罪判7年刑后告诉美国之音,对高瑜的重判,中国的司法并未因为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被打下去而变得清明。
泄漏“7不讲”获刑7年
他说:“对高瑜的重判,和对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起诉罪名大缩水,再次说明习近平的‘依法治国’就是‘依党治法’。当局不但不会改变周永康时期政法委的恶行,而且更会将法律作为打击独立记者、异议人士,保护利益集团的工具。”“这个国家的政治和法治并没有因为周永康等政法高官落网而变得清明。”
而此案令人无法相信的荒谬在于高瑜被判7年竟是某个领导人的一句话而一锤定音。何频说,“一个党的领导说,高瑜将党的”七不讲“洩露出去,每一讲让她付出一年的代价!这就是高瑜刑期七年的理由。”
何频表示,这再次说明,中国的“法官只是党的道具,党同时还控制检察官、警察、鑑定等等一切,审判结果需要的每一个条件,党需要什麽,这些部门、系统都可以百分之百满足(党的语言是:圆满完成任务)。”
明镜在过去几十年间,独家披露了很多中国高层的内幕,其中包括从中共十六届到十八届的政治局常委人事安排,以及包括薄熙来、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等中共高官被调查的进展等等。何频说,这“证明了明镜的消息来源之广泛、层次之高,绝非高瑜案中所涉的那种发放层级较低的文件所能比。”
总领馆拒绝对关键证词认证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高瑜的《刑事判决书》长达13页,法庭予以确认的证据共34条。何频说,他本人和《明镜月刊》、明镜新闻网,是高瑜案的涉入者,理应被当作关键证据来源之一。“但是,北京警方、检方从来没有找过我们。相反,我们主动通过律师,经美国公证员、纽约州务卿办公室认证下作出了证词,证明明镜所刊文件,并非从高瑜处获取,但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的公证人员拒绝接受。我们又委托美国律师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将美国合法认证的证词寄给高瑜委托的律师,请其交给法庭。然而,判决书居然说:”未经法定形式予以认证‘,’不予採纳‘。“
何频说,判决书引用的证据错误百出,高瑜案件形成的证据不合法,在当局抓她儿子引诱、胁迫她“认罪”,而法庭在“证据不足”,一再推延审判的情况下,突然开庭,从判决书上又看不出补充了什麽证据。何频认为对高瑜的判决很可能是“在高层权力强迫下,法官才作出了判决”.
▲英国广播公司(BBC)4月21日报道:中国记者高瑜就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高瑜的代表律师之一莫少平对BBC中文网证实,日前一审被判处7年徒刑的高瑜已经通过看守所就有关判决提出上诉。
莫少平律师透露,由于受到看守所方面的违法限制,高瑜的上诉书写得非常简单,除了其个人有关资料,主要是陈述上诉理由。他转述说,高瑜的上述理由主要有一点,就是“一审判决书无论是在证据、定罪及量刑方面都是对司法公正的践踏。”
莫少平律师介绍说,根据法律程序,看守所会将高瑜的上诉书连同有关案件卷宗转交作出一审判决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然后再交给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处理。而一般情况下,在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二审申请后,就需要在两个月内作出二审判决。
莫少平律师是在周二(21日)连同高瑜的另一名代表律师尚宝军到看守所看望高瑜时才获悉她已递交上诉状的消息。
感谢各方支持
高瑜是在上周五(17日)被控“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在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被判7年有期徒刑的,
莫少平律师披露说,高瑜在与律师见面时也谈了对一审判决的感受。她说,虽然她以前也曾经历过官方的一次不公平的判决,但此次判决的无耻程度,仍是她事先没有预料到的。但她说,一定会养好身体,做好未来6年坐牢的准备。她还要求律师转达家人、朋友、媒体及国际社会一直以来对她的支持。
据莫少平律师表示,从高瑜去年被拘押至今,官方一直不准许她的家人到看守所看望她。而高瑜的儿子和弟弟也只是日前案件开审时在法庭上见过她一面。
莫少平律师,周二见到高瑜时,感觉她看上去精神状态还不错。据透露,高瑜由于不能坐地板,因此被安排在一个向囚犯提供凳子的囚室里。而且其在监狱里购买外卖的伙食费限额也有所提高。
▲德国之声(DW)4月21日报道:律师尚宝军:高瑜已正式提出上诉
一审获刑7年的高瑜已正式提出上诉,她的律师尚宝军接受本台采访时透露了这个消息。尚宝军与另外一名代理律师莫少平周二与高瑜进行了会面,这名71岁的资深记者对国际社会对她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德国之声:您和莫少平律师去看望了高瑜,她本人的精神和身体状况都怎样呢?
尚宝军:她的精神状况还不错,看上去气色也不错,身体也还可以,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她现在每天服一些药,治疗高血压、心脏病等等的一些药。她有些过敏,服用了一些抗过敏药,可能里面有有助睡眠的成分,所以睡眠还可以,每天大概能睡个7个小时。所以相对来讲,她现在的身体状况还好。
一审判决结束之后,您和莫律师都对外表示会提出上诉,那么这次探望是否就上诉的问题进行探讨呢?
我们这次见她主要是讨论上诉的问题,我们问她,她说书面的上诉书已经交给了看守所,应该已经正式提起了上诉。唯一不太满意的是,按照北京市看守所的内部规矩,或者叫做“土政策”,看守所的上诉状不让写很多(内容),所以只写了一句话,就是高瑜不服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某年月日的判决书。上诉理由是,高瑜认为一审判决在证据、定罪、量刑等方面都是对司法公正原则的践踏,只写了这么一句话。当然详细的最终的(上诉状)也许她还有机会,据说立案之后她可以再写详细的上诉理由和自我辩护理由。上诉状现在写的非常简单。
这份上诉状递交上去之后,按照中国法律,接下来的程序是怎样的步骤,有没有一个时间的框架呢?
通常来讲,一审刑事案件上诉期是10天。一审法院按惯例通常会等到10天到期,因为有可能还会有检察院的抗诉。期满之后,应该是把上诉状还有全部的案卷移交到上一级法院,也就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然后该法院立案,确定承办人之后,会和我们联系,当然我们也会主动和高院联系,打听案件,到底承办人在哪个法官手里,这样就会和法官沟通案子。二审合议庭的组成人员还要确定,之后还要决定是否要开庭审理,如果开庭审理就正常了,和一审差不多。如果不开庭审理,也就是书面审理,法官会根据控辩双方的书面意见作出判决,大概需要两个月的时间。
两个月之内会有二审的裁决是吗?
是的,通常是这样的。
在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以后,国际社会舆论都非常关注,欧盟美国也纷纷做出表态,您和高瑜的会面期间是否谈到了这方面的内容?如果有,她的反应如何呢?
(判决结果公布后,)我们接受了各种各样媒体,包括报纸、电视的采访。当时法庭外面就有不少,十几个外交官在声援。之后包括欧盟、美国国务院都发了声明,包括德国之声也宣布中断和CCTV的合作谈判,抗议这个判决。应该说,高瑜还是非常的感谢大家,尤其感谢国际上的关注和支持。
▲美国之音(VOA)4月22日报道:获刑记者高瑜上诉,批当局判决“无耻”
华盛顿—71岁的中国独立记者高瑜的律师星期二表示,高瑜认为对她的判决“无耻”,是对司法的践踏,并已经提出上诉。高瑜上周被中国当局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7年。
高瑜的辩护律师尚宝军和莫少平星期二下午与高瑜会面,高瑜表示将抗争到底,同时对国际社会对她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高瑜的代理律师莫少平透露,由于看守所土政策的违法限制,高瑜的上诉书写得非常简单,除了个人的有关资料之外,主要是陈述上诉理由。莫少平说,高瑜上诉的一个主要理由是“一审判决书无论是在证据、定罪及量刑方面都是对司法公正的践踏”。高瑜认为,通过这一判决,可见中国的所谓依法治国,完全是空话。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4月22日报道:中国71岁记者高瑜不服一审判决已正式提出上诉
上个星期五被北京司法指控「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遭判刑7年的71岁中国记者高瑜,已正式提出上诉。据高瑜的律师报告,高瑜提出上诉理由是,一审判决书无论是在证据、定罪及量刑方面都是对司法公正的践踏。
据中央社今天报道,高瑜的代表律师之一莫少平接受采访证实,日前一审被判处7年徒刑的高瑜,已透过看守所就有关判决提出上诉。
莫少平表示,高瑜的上诉书写得非常简单,除了个人有关资料,主要是陈述上诉理由。
今年71岁的高瑜17日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入狱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罪名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指控高瑜对境外媒体明镜提供中共总书记习近平「七不讲」相关文件。
但明镜集团创办人何频多次明确澄清,明镜所刊的「七不讲」文件并非高瑜提供,何频18日在英国广播公司刊出文章再次确证并非高瑜提供相关文件,中国司法检方从没有询问过明镜集团,在明镜主动提供由美国认证过的证词给中国北京法庭后,北京法庭对高瑜的判决书仍说:证词未经法定形式予以认证,不予采纳。
高瑜的辩护律师之一莫少平说,根据法律程序,看守所会将高瑜的上诉书连同有关案件卷宗转交作出一审判决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然后再交给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在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二审申请后,就需要在2个月内作出二审判决。
●港台和国际社会、人权组织关注高瑜被重判
▲美国之音(VOA)4月17日报道:重判高瑜引起国际反弹
香港—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中国资深独立记者高瑜女士被控“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案,4月17日上午9点在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71岁高龄的高瑜被判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高瑜表示将提出上诉。高瑜遭到重判,引发外界广泛批评,有人权组织和活动人士表示,将敦促美国国务院和奥巴马总统直接向今年9月即将访问美国的国家主席习近平施压,要求释放高瑜。
据现场网友消息,北京市三中院外一早就有10多名公安到场,警备森严,现场还停有多辆警车。有消息称,警察早上6点多便分别在高瑜之子赵萌、高瑜弟弟高卫家门外等候,随后用警车将他们带到三中院参加旁听。在开庭后不久,法庭便作出有期徒刑7年的一审判决。
高瑜案去年11月21日在三中院不公开审理,高瑜在庭上否认被控的非法获取并向境外泄露一份中共中央有关要求抵制普世价值和新闻自由等“七不讲”的文件,坚称为救儿子受到各种压力,曾违心地做出有罪供述。一审后,法庭两次申请延期宣判获准。高瑜和儿子在去年4月24日同时遭北京警方秘密拘捕。
高瑜委托的辩护律师莫少平和尚宝军星期四曾前往看守所,希望在宣判前会见高瑜但遭到拒绝。莫少平星期五上午在宣判后不久对美国之音表示,不认可法庭完全采信检察机关的指控,认为法院没有尊重事实和证据。
莫少平说:“作为辩护人来讲,我们当然不认可这个法院的判决。我们认为法院没有充分地尊重事实和证据,仅仅把高瑜的有罪供述,作为它定罪的主要的依据。那么,这个实际上是违反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特别是高瑜强调说,我之所以曾经作有罪供述,是因为公安机关用我的儿子来威胁她,来要挟她。所以,她是违心地、被迫地认罪的。那么,开庭的时候她把这情况说得非常清楚,说我那供述是不属实的。”
曾多次代理重大敏感案件的莫少平律师强调,法庭拒绝采信辩护人提出的第一手证据,坚持以高瑜的供述定罪,是错误的。
他说:“特别是,检察机关指控高瑜是把2013中办发9号文件发给了境外的明镜出版社的创始人何频,法院也是这么认。何频本身通过美国的律师,正式向法庭提交了证据,说我从来没有收到过高瑜女士给我发来的任何9号文件。这种证据作为法院都不予以采信,就生生地认定你高瑜承认过,它这个指控的罪名就成立。这显然是,我们认为法庭的判决是错误的。”
莫少平表示,对上诉结果不表乐观,但是坚持上诉是表明一种态度。
他说:“上诉并不,呃呃呃,改判率是很低很低的。但是毕竟它表明一种态度,就是我不服你一审判决。”
此前曾两次入狱的高瑜自去年被抓捕后,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包括人权组织、媒体权益组织,以及欧美等许多国家官员都先后呼吁,要求中国当局释放高瑜。高瑜再次被重判,更是引发外界舆论哗然。
海外的明镜新闻网很快发表声明,对有关当局“不择手段构陷”高瑜“予以严厉谴责”。国际特赦组织表示,中国当局将71岁高龄的高瑜判监,是明目张胆打压言论自由。
保护新闻自由的“无国界记者”4月16日发表声明,呼吁中国当局立即释放高瑜,并撤销所有控罪。声明表示,国际社会已能就关系到高瑜命运的宣判,以及中国当局借此压制任何独立声音的意图作出判断,如果高瑜因此被治罪入狱,无论刑期多长,国际社会必须予以制裁,而停止因经济原因采取姑息政策。
美国人权组织人权观察亚洲部研究员、中国人权问题专家王松莲星期五上午对美国之音表示,人权观察将就高瑜被重判案和其他近两年其他侵害人权的大案,在习近平今年9月访美前夕,向美国政府发出呼吁信,要求奥巴马总统直接就这些案件向习近平施压。
她说:“我们也有打算在习近平访美之前呢,通常我们都会给奥巴马发一个公开信,不单只是高瑜这个个案,而是过去这两年来,中国政府对于整个公民社会,还有维权人士的严厉打压,多么的严重。包括高瑜,其实还有很多很多,所以,我们在跟奥巴马的信函里,也会提到这些个案。”
王松莲表示,高瑜案从一开始连带抓她儿子,逼迫她为救儿子作出违心供述,到律师会见困难重重,到最后判决,都在法律和程序上存在违法情况,是对中国领导人提出要依法治国的嘲弄。
她说:“高瑜的案子对于所谓的依法治国,政府的这些口号,绝对是一个嘲弄。当局对法律、对法律程序的不尊重,我们现在能够看到所谓的依法治国,基本上就是当局运用法律,作为一个工具、一个武器,来镇压这些异议或者批评者。”
此外,前六四民运学生领袖王丹星期五上午表示,他在和胡平、王军涛等海外民运人士讨论与美国国务院联络,希望奥巴马可以直接就高瑜一案向习近平提出关切,也希望外界加大对年事已高、身体堪忧的高瑜的关切。
同时,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星期一下午1点发起抗议活动,前往中央政府驻港机构中联办,要求立即释放高瑜。
另外,高瑜家属在征求律师同意后,已将所有辩护内容及判决书在网上公开,供外界研判。
据港媒报道,曾因“间谍罪”被中国当局判监5年的前新加坡海峡时报首席中国记者、香港时事评论员程翔认为,对年迈的高瑜来说,7年的判刑过重及严苛,而且将带来寒蝉效应,影响采访中国新闻的记者,因为中国当局可以将任何资料或文件都定为机密。
据悉,美国国务院将对高瑜案宣判结果发表声明,人权观察、无国界记者、保护记者委员会等国际人权组织也将对宣判结果发表正式声明表达关注。近日有美国学者表示,在习近平即将访美的大背景下,如果高瑜获释将有利于改善习近平的国际形象,有助于他访美之行,否则将成为他访美的一个障碍。
高瑜1989年六四期间担任经济学周报副总编,因六四事件被捕,一年多后获释。1993年10月,高瑜再次被捕,一年以后被以“泄漏国家机密罪”判刑6年,1999年以“保外就医”名义获释。高瑜是近年来被当局抓捕和判刑的最年长的媒体人。
▲美国之音(VOA)4月17日报道:独立记者高瑜判刑后舆论反应强烈
华盛顿—中国资深独立记者、71岁的高瑜被控“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北京一家法院判处其7年徒刑,剥夺政治权利1年。有舆论称,中国政府惧怕民众讨论普世价值等议题。中国则表示,中国法院判处高瑜是依法行事,外国无权干涉.
71岁的中国老记者高瑜星期五遭重判。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外,今天(4月17日)警备森严,多辆警车停在附近。开庭后不久,法庭便作出有期徒刑7年的一审判决。
欧盟驻华代表团一等秘书德罗斯泽沃斯基在法院外面说:“欧盟驻华代表团深切关注对老记者高瑜的七年监禁判决。这种判决加强了我们对中国包括博客作者和新闻记者在内的人权卫士境遇的关注,这些人因自由表达他们的观点一直受到迫害。”
特赦国际驻香港办公室中国问题研究员倪伟平说:“判决令人愤怒。我是说,判决纯系政治迫害。高瑜所泄露的内容,即九号文件,是一篇意识形态纲领,绝不包含法律意义上的国家机密。”
有民众今天到场支持高瑜,并大胆发表言论。49岁的高瑜支持者罗芝淑(音)说:“高瑜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为老百姓着想。为公民着想,她是公公正正的,切切实实的。”
现场可以听到,警察不断催促路人不要停留。还有便衣警察打电话,与上级就现场情况保持沟通。
高瑜的律师尚宝军对判决作出初步表态。他说:“对这个判决结果很失望。我们认为,这个判决结果有失公正。10天之内我们将和高瑜女士商量有关上诉的事情。(关于被控事实),检察官实际上他们没有证据,首先他们没有物理证据,也就是高瑜的电脑以及其他什么方式,目前都不知道。哪台电脑?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发出去的?接收证据目前都没有。”不过,莫少平律师表示对上诉结果不乐观,但是坚持上诉是表明一种态度。
高瑜的弟弟高卫说,他对高瑜目前的身体状况非常担心。他说:“她刚一出来,我差点没有认出来。她那消瘦的样子是我这辈子没有见到过的。她的那个瘦样,不是健康的瘦。是很虚弱的瘦。对她身体我非常担心。她如果真的在(监狱)里面蹲七年,不是判了七年吗?而且她准备蹲七年,我估计,可能蹲不了七年就结束了。”
与此同时,香港今天爆发了抗议游行,抗议中国法院对高瑜的判决。他们高呼“高瑜无罪”等口号,走上街头。民主派议员何俊仁说:“我们非常悲伤,仅仅因为她忠实履行了记者职责就被判七年,我们对判决感到极度不安。整个中国现在都有蕴藏着一种深度不安情绪。让人民闭嘴的政策表明,这个政府非常惧怕公众讨论与普世价值有关的议题。”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就高瑜案最新动态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中国是法制国家。公民依法享有宪法赋予的各项权利。同时公民也要严格遵守宪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对于高瑜案件的审判,是中国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判决。别国无权干涉中国的司法主权。我们希望,欧盟方面尊重中国的司法主权。
▲英国广播公司(BBC)4月17日报道:高瑜获刑国际媒体人权组织纷批评
国际媒体组织和人权组织等对中国记者高瑜“因泄露国家机密”被判刑提出批评。
71岁的高瑜曾是德国之声的自由撰稿人,德国之声的台长彼得·林堡周五表示,作为对高瑜案件的强硬判决的回应,德国之声将中断和中国中央电视台就文化领域技术合作举行的谈判。
德国之声表示,高瑜去年在中国被捕后,包括在北京访问期间林堡多次呼吁,要求高瑜“得到符合法治国家原则的公正的司法程序”。“德国联邦政府同德国之声不仅在政治层面,同时也通过法律渠道为解决高瑜案做出努力。”
总部在伦敦的国际特赦发表声明说,中国国家机密是一部措辞含糊和主观的法律,常用来压制活动人士的言论自由,高瑜是这一法律的受害者。
香港外国记者会对高瑜的案件和判刑表示“严重关注”,认为高瑜好像只是在履行记者职责,而中国宪法也写明保障言论和新闻自由。
在香港,香港支联会、社民连及公民党的代表先后到中联办门外抗议,要求释放高瑜,批评罪名是“莫须有”,严重干预新闻自由。
美欧关注
美国3月份曾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上呼吁中国释放高瑜。未能进入法庭听取判决的欧盟驻华使团外交官拉法耶尔·德罗泽维斯基在法院外表示,这一判决显示了中国维权者的境况,包括律师和记者,欧盟对此表示关注。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说,中国所有公民都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高瑜案件是依法处理,其他国家无权干涉,希望其他国家尊重中国司法主权。
高瑜周五(17日)早上被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处7年有期徒刑,其代表律师尚宝军向BBC中文网表示高瑜将会提出上诉。
高瑜的另一位代理律师莫少平向BBC中文网表示,他们两名代表律师已经要求下周约见高瑜商讨提出上诉。
路透社引述莫少平表示,作为辩护律师,他不能同意北京中级法院的判决,因为法院没有能对此案的事实证据做到充分地尊重。
多次被捕和获奖
高瑜2014年4月24日突然与外界失去联系。5月8日,官方新华社引述北京市公安局说,高瑜在外界与她失联当天被警方项目组控制,“并在其居住地起获了重要证据”,继而被刑事拘留。
同日,中国中央电视台的晨间新闻栏目也播出了一段“警方提供画面”,视频中一名被指是高瑜、但被遮去面容的女性说:“我认为,我做的是触及法律的事,危害了国家的利益,我做的是非常错误的。我是诚心诚意接受教训,而且要认罪。”
但高瑜后来表示,是因为受到各种压力而违心地做出有罪供述。
曾任职中新社的高瑜先后三次被捕。1994年11月曾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9年2月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获释。
高瑜曾多次获得国际媒体组织奖项,包括1995年5月获国际报业发行人协会颁发“自由金笔奖”,1997年获无国界记者新闻奖以及2006年第二次获得国际妇女媒体基金会的“新闻勇气奖”。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4月17日报道:无国界记者将公布中共机密文件抗议当局对高瑜的判决
中国当局将北京资深记者高瑜以泄漏国家机密罪判处七年监禁,引发国际舆论强烈反弹,总部设在巴黎的无国界记者组织亚洲部门负责人本杰明?伊斯迈尔BenjaminIsmail向本台表示为了抗议中国当局对高瑜的判决,他们今天将公布一系列来自中共内部的机密文件。
本杰明?伊斯迈尔:我们对中国法院对高瑜的判处七年监禁的判决感到十分愤怒,虽然我们早已做好心理准备,中国当局曾经暗示可能会判处高瑜终身监禁,相对来说,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似乎显得比较宽容。而事实上,北京推行的是全面镇压的政策,无论是针对职业记者还是网络公民记者。将高瑜判处监禁是当局对新闻工作者发出的一个明确的威慑信号。为了抗议中国当局对高瑜的判决,为了证明中共信息封锁政策的无效,我们准备在几个小时后公布一系列来自中共内部的机密文件,要使中国当局明白,每当当局囚禁一位记者时,就会有更多的记者自认为有义务向外界泄露有利于公共利益的信息。
以下是无国界记者组织周五公布的中共“机密文件”的链接:
https://fr.rsf.org/IMG/pdf/document_10-3.pdf
▲德国之声(DW)4月18日报道:美欧呼吁北京政府立即释放高瑜
高瑜案一审判决结果公布后,欧美各国及人权组织纷纷表示震惊及失望。德国之声台长林堡也对该判决表示强烈谴责,并宣布中断与CCTV的合作谈判。
(德国之声中文网)北京时间周五上午,高瑜被中国一家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罪名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这一判决结果引发国际社会强烈批评。外界普遍认为,高瑜是因为争取民主与言论自由而受到当局惩罚。
美国政府在要求中国立即释放高瑜。美国国务院一名官员向法新社表示,对71岁的女记者高瑜判处7年有期徒刑的审判令人担忧。是中国当局对公开表示异议的律师、网络活跃人士、记者采取打压这一“令人不安的趋势”的又一个案例。
欧盟:高度忧虑
欧盟一位外交事务发言人则表示,应该立即对高瑜案重新进行“符合国际标准”的调查。欧盟对于本案的法律程序“持有相当怀疑的态度”。
此前欧盟还曾发表声明称,欧盟对高瑜一案高度忧虑:“这增加了我们对于中国人权活动人士处境的担忧”。
德国之声:中断与CCTV的合作谈判
德国之声台长彼得·林堡(PeterLimbourg)也为此发表了措辞严厉的谴责。他说,“我对这项针对高瑜的判决感到尤为震惊。在我们看来,对现年71岁的记者高瑜做出的无情惩罚缺乏依据。”
高瑜曾是德国之声的撰稿人,去年被捕后,林堡多次、其中包括在北京访问期间发出呼吁,要求高瑜得到符合法治国家原则的公正的司法程序。德国联邦政府同德国之声不仅在政治层面,同时也通过法律渠道为解决高瑜案做出努力。
林堡称,作为对高瑜案强硬判决的回应,德国之声将中断同中央电视台就文化领域技术合作举行的谈判。
但他坚信,原则上只能通过对话的途径将自己的理念和立场传达给对方,并通过接近而达到转变的目的。
他说,“我们不会扯断对话的纽带。但广泛合作的前提是,中国政府对待批评性记者、博客作者和异议人士的方式从总体上展现出积极的变化。”他强调,德国之声不仅继续关注高瑜的命运,也将继续报道因相似经历受到迫害或关押的其他人。
德国政府人权专员:高瑜案体现严重法治缺陷
德国联邦政府人权专员施特莱瑟(ChristophStraesser)在得知判决结果后对德新社表示震惊,“这一缺乏透明度的审判过程,尤其是显然是通过强制手段获得、不应作为法庭审理依据的电视认罪陈述,以及判决结果都显示出严重的法治缺陷。”
施特莱瑟呼吁中国领导层加强政治自由、法治国家和透明度,不要让人们对于中国改革意愿的期待落空,其内容包括改善人权状况,释放那些按照宪法赋予权力及言论自由发表意见而遭到关押的人士。
人权组织:高瑜是政治犯
人权组织“大赦国际”表示,高瑜是一名政治犯,她遭到关押的唯一理由是:对中国政府的观点提出挑战。在接受德新社采访时,“记者无疆界”组织的伊斯迈尔(BenjaminIsmail)呼吁对中国进行制裁:国际社会不应允许中国领导人习近平为所欲为。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周五的例行新闻会上说,“中国每一位公民都享有宪法规定的所有基本权利和利益”,他表示,高瑜案子是依据法律作出裁决的。他还说,“外国没有权利干涉该事件。我们希望外国尊重中国的司法主权。”
▲英国广播公司(BBC)4月18日报道:“无国界记者”曝光内部文件抗议高瑜案判决
“无国界记者”组织网站周五(17日)声称曝光了三份反映中国官方限制言论自由的内部文件(“无国界记者”组织网站截屏)。
“无国界记者”组织网站周五(17日)曝光了三份反映中国官方限制言论自由的内部文件,作为对中国记者高瑜被判决7年徒刑的抗议。
该组织表示,此举也是要显示,中国政府控制新闻信息的企图是无效的,在中国境内的独立记者和活动人士将继续把受到审查的信息发送到海外,并继续把共产党的谎言和宣传曝光。
曝光内容
无国界记者组织网站公布的三份内部文件内容,包括中共中央宣传部去年10月10日及11日向各网站发布的指示,中国最大门户网站腾讯的编辑负责人去年10月12日发出的一份内部通告以及网站监管部门国信办去年10月14日例会的部分内容。
BBC中文网经过了解,证实其中一份文件属实,但另外两份文件尚无法证实,还在核实中。
据无国界记者组织披露的文件来看,中宣部的有关指示非常详细和具体,其中包括要求各网站将《??公安厅交管局被查曾为原省委书记警卫员》??撤?后台、把《?东通报巡视整改情况:部分地区买官卖官较严重》一文的标题改回原标题《中共?东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等。
该中宣部指示的其中一条还要求各网站,全面查删封杀台湾总统马英九在台湾双?节(10月10日)的讲话。
至于腾讯内部通告则是要求该网站有关编辑人员要谨慎处理中共党刊《红旗文稿》及《求是》发表的文章。
而所披露的国信办的会议记录则显示,国信办官员对各商业媒体网站报道转载媒体消息的评价,包括指在有关李克强访欧的报道上,腾讯表现好,双?页和客户端落实出?,编排有政治?度兼顾可读性。但新浪、搜狐、网易、凤凰等网站在落实??存在明显问题。此外,新浪、搜狐、网易、凤凰以及百度也因为被指在不同新闻的处理上有问题而受到通报批评。
党媒辩护
无国界记者组织是一个致力保护记者免受迫害并推进新闻自由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该组织由羅伯特·梅納德于1979年在法国巴黎创立,而且总部也设在巴黎。该组织每年还发布《全球新闻自由指数》等报告。
周四(16日),在高瑜案判决前夕,无国界记者组织也发表声明,呼吁中国政府释放高瑜并撤销对她的所有指控。
不过,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旗下的《环球时报》周六(18日)发表社评表示,高瑜因泄国家机密判7年与“言论自由”无关。
文章说,中国有自己的法律体系,而高瑜没有任何权利可以特殊,她为境外新闻机构供稿,必须以合法途径做事,如果她对法律没有起码的敬畏感,视非法行事为儿戏,那么法律一定会在不远的地方等她。
▲英国广播公司(BBC)4月18日报道:美国欧盟呼吁中国当局立即释放高瑜
美国国务院表示,深切关注中国记者高瑜被判监七年的案件,并呼吁中国当局尊重国际人权,立即释放高瑜。
美国国务院代理发言人哈夫表示,中国记者高瑜因向外国媒体泄露国家秘密的指控而在一次闭门审判后被判有罪,并被判监7年,美国对此深表关切。
哈夫在例行记者会上说,“对这名资深记者的判决,是对那些以和平方式质疑中国官方政策和做法的公益律师、网络活动人士、记者和宗教领袖等人士做出的一系列令人不安的政府行为的一部分”。
现年71岁的高瑜星期五(4月17日)上午在北京第三中院举行的闭门审理中,因“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指控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其代表律师尚宝军此前向BBC中文网表示高瑜将会上诉。
哈夫呼吁中国当局立即施放高瑜,并尊重中国在国际上的人权承诺。
与此同时,欧盟发言人发表声明称,在高瑜案的法律程序被高度质疑的情况下,“我们呼吁中国当局按照国际标准,重新调查案件”。
欧盟声明说,“高瑜案突显了在中国捍卫人权的人士,包括记者、网络博客作者等,在行使言论自由权时遭受迫害的情况”。
在香港,香港支联会、社民连及公民党的代表先后到中联办门外抗议,要求释放高瑜,批评罪名是“莫须有”,严重干预新闻自由。
美联社引述国际特赦组织声明说,高瑜是“文字模糊且随意的国家秘密罪指控的受害者”,这条罪状经常被用来打压活动人士的言论自由。
对于美欧和人权组织对高瑜案判决的批评,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星期五回应称,“中国所有公民都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高瑜案件是依法处理,其它国家无法干涉,希望其它国家尊重中国的司法主权”。
中共党媒《人民日报》旗下的《环球时报》星期六(18日)凌晨以“高瑜泄国家机密判7年与言论自由无关”为题发表评论说,高瑜“早年曾是中新社记者,之前曾两次入狱,其中一次是1993年因泄露国家机密被判刑6年。她本次犯案是因向境外网站全文传送中央机密文件,那次泄密导致中方成立专案组侦查,高瑜落网是那次排查行动‘大海捞针’的结果”。
《环球时报》评论说,“中国的保密法不是一个用来描着玩的字帖,有人因为触犯它而遭了牢狱之灾,其中被判重刑的不乏高官”。“高瑜没有任何权利可以特殊,她为境外新闻机构供稿,必须以合法途径做事”。
评论抨击称,“西方一些势力用‘人权’和‘言论自由’反复围攻中国,证明了中西在这个老问题上很难调和”,“至少在可预见的未来,中西的这种对立将无休无止”。
▲美国之音(VOA)4月18日报道:美国呼吁立刻释放高瑜称中国做法令人不安
华盛顿—美国对中国记者高瑜被判七年有期徒刑表示深切关注,并呼吁中国当局释放高瑜。
美国国务院代理发言人玛丽·哈夫星期五在例行简报上说:“美国对中国记者高瑜因向外国新闻媒体泄露国家秘密的指控在一次闭门审判后判决有罪并处以7年有期徒刑深表关切。对这名资深记者的判决是对那些以和平方式质疑中国官方政策和做法的公益律师、网络活动家、记者、宗教领袖等人士做出的一系列令人不安的政府行为的一部分。我们呼吁中国当局立刻释放高瑜,并尊重中国在国际上的人权承诺。”
中国独立记者高瑜被控“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案,4月17日上午9点在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高瑜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中国外交部说,对于高瑜案件的审判,是中国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判决,别国无权干涉中国的司法主权。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4月18日报道:欧盟呼吁再次审理高瑜一案
欧盟17日晚促请中国政府重新审理资深记者高瑜一案。欧盟外交事务发言人表示,我们要求中国政府按照国际惯例重新审理像高瑜这种以和平方式表达其见解的案例,我们希望中国政府增加透明度。
欧盟这名发言人表示,高瑜的这个判例反映了很多博客作者和捍卫人权者作遇到的情况,他们都是以和平的方式表达见解的,我们希望中国政府增加判案的透明度。
美国呼吁中国当局释放高瑜
美国对中国记者高瑜被判七年有期徒刑表示深切关注,并呼吁中国当局释放高瑜。
美国国务院代理发言人玛丽·哈夫17日在例行简报上说:“美国对中国记者高瑜因向外国新闻媒体泄露国家秘密的指控在一次闭门审判后判决有罪并处以7年有期徒刑深表关切。对这名资深记者的判决是对那些以和平方式质疑中国官方政策和做法的公益律师、网络活动家、记者、宗教领袖等人士做出的一系列令人不安的政府行为的一部分。我们呼吁中国当局立刻释放高瑜,并尊重中国在国际上的人权承诺。”
《观点》:泄露国家机密罪已成为北京当局对付政权对手的武器
法国《观点》杂志17日发表一篇题为“中国为什么要封住高瑜的口?”的文章。文章一开头写道,让人们无法发出批评声,北京找到了一个解决的办法。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声称要建立一个法治国家的当今,泄漏国家机密的指控成了滥用司法,清除政权对手的一把犀利武器。
《观点》杂志表示,高瑜是一位获得过多项国际奖的资深记者,她对新闻自由锲而不舍的精神有目共睹。《观点》杂志问道:高瑜犯了什么罪呢?她把党内的一份文件给了香港媒体。法国杂志写道,中共中央下达“七不讲”的指示,是要消除西方思潮在党内的影响,这关系到共产党继续执政的一场秘密战争。
《观点》杂志表示,“七不讲”中即包括“普世价值不要讲”以及“新闻自由不要讲”的内容。法国杂志表示,对高瑜的拘押和判决是事先准备好的,高瑜已于2014年4月24日被秘密拘押。随后,法国杂志回述了高瑜曾经就职于中新社、曾担任《经济学周报》副总编的个人经历,高瑜还曾在中央电视台公开忏悔。
法国杂志《观点》写道,如今面临迫害,高瑜咬紧牙关。文章最后写道,对高瑜的判决表明了,为扼杀对其政权的挑战,习近平决心已定,毫不动摇。高瑜在一审被判7年之后,当庭表示会上诉,《观点》表示,她获减刑的希望可以说是零,那么这名资深记者要等到2022年才会获释。
▲美国之音(VOA)4月18日报道:美国笔会中心:重判高瑜显示六四镇压历史未成过去
纽约—美国笔会中心发表声明谴责北京对独立记者高瑜以“向境外提供国家机密”罪被重判7年。声明说,中国当局重判高瑜目的是进一步打压新闻工作者。该中心执行主任苏珊·诺瑟表示,对高瑜的重判显示像天安门镇压这样的严酷措施依然是习近平的统治手段。她告诉美国之音,该组织将持续关注此案,以确保中国的国际合作伙伴了解中国的真实情况。
总部在纽约的美国笔会中心星期五发表声明。该中心执行主任苏珊·诺瑟说,“逮捕和迫害71岁的高瑜是当局为在六四天安门镇压25周年前恐吓、打压记者和活越人士的一部分,六四纪念日一直是政府力图让人们忘却的日子。”
高瑜于2014年4月24日在北京被拘留。去年六月四日是1989年当局用武力镇压天安门学生运动的25周年纪念日。
诺瑟说。“从天安门镇压到现在,当局视高瑜芒刺在背。这个判决提醒人们,历史并未成为过去,在习近平统治下的严酷镇压依然是现在的头条新闻。”
声明说,71岁的中国独立记者高瑜被中国当局以泄漏国家机密判刑,这一指控是中国政府镇压记者时常用的罪名。声明说,中国政府指高瑜向海外媒体明镜新闻集团泄漏了中共“九号文件”,实际上这是一个中共意识形态斗争的指导文件,旨在打压呼吁人权、宪政民主以及其它中共认为对其有颠覆性的思想。
诺瑟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高瑜是71岁的妇女,刑满她将77岁。这个严酷的判决仅因为她传送了一份已经流传的文件而被认为是对中国的威胁,对所有中国新闻工作者而言,这只能反映这个环境有多严酷,这也是对其他独立人士的一个警示。”
苏珊说,美国笔会中心认为继续关注这一案子至关重要,“因为在中国政府扩大其经济、文化的国际推展之时,这可以确保其合作伙伴了解中国的真实情况,以及中国政府如何对待自己的作家和知识分子。”
明镜集团否认从高瑜那里收到过这份文件。
说明说,高瑜在中国坚持不懈地呼吁民主和言论自由,数次被中国政府投入监狱。天安门镇压后她被判刑一年多,1993年又被以“泄漏国家机密”罪被逮捕,并被定罪和判刑6年。她于1999年以保外就医获释。
▲美国之音(VOA)4月19日报道:港泛民政党及团体中联办抗议重判高瑜
香港政党及团体抗议重判高瑜(网络图片)
香港—香港多个团体及政党,星期五下午先后游行到中央政府驻港机构中联办示威,抗议北京重判中国独立女记者高瑜7年。
香港支联会、社民连、公民党、民主党等多个党团的代表,从西区警署前往中联办抗议,谴责以“莫须有”罪名严判71岁高龄、疾病缠身的高瑜,要求立即释放,批评判决与中国当局提出的依法治国、依宪治国背道而驰。
由于中联办像以往一样无人出来接收公开信,这些团体和政党则将抗议信贴在中联办栏杆上。参与的游行支联会主席何俊仁表示,将会联同其他团体向国际组织投诉。
曾多次获得国际新闻奖项的高瑜,4月17日因被控非法获取并向境外泄露一份中共中央有关要求抵制普世价值和新闻自由等“七不讲”的文件,被判处7年监禁之后,国际社会哗然,包括美国国务院和欧盟在内的一些国家和许多国际人权组织纷纷发表声明,要求立即释放。不过,中国外交部说,高瑜案是中国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判决,别国无权干涉中国的司法主权。
▲美国之音(VOA)4月20日报道:海外人权民运组织拟就高瑜案抗议习访美
香港—中国敢言的资深独立记者高瑜,上周五因被控非法向境外泄露一份中共中央要求抵制普世价值和新闻自由等“七不讲”的文件,被重判7年,引发国际社会舆论哗然。在美国的几个主要中国人权和民运组织在发表声明谴责的同时,计划在国家主席习近平今年9月访美期间,组织大规模示威活动,抗议他们所说的近两年来中国人权的倒退和全面打压公民自由。
曾多次获得国际新闻奖项的高瑜被严判7年后,人权观察、特赦国际、保护记者委员会、无国界记者等主要国际人权组织,立即发表声明同声谴责。美国国务院和欧盟也先后发表声明,对高瑜案表示严重关切,呼吁中国立即释放高瑜,并履行尊重人权的国际承诺。同时,欧美主流媒体也都对高瑜案进行了广泛和详细的报道。
此外,包括王丹、王军涛、胡平、苏晓康、严家祺、吾尔开希、项小吉、刘念春等主要海外民运人士也发表联合声明,呼吁各界行动起来,抗议对高瑜的迫害,争取年事已高、身体堪忧的高瑜早日获释。据悉,海外民运人士在商讨与美国国务院联络,希望奥巴马总统直接就高瑜案向习近平提出关切。
同时,近年在华盛顿政坛影响越来越大、成为海外主要民运及人权组织之一的“公民力量”,也发表声明,抗议对高瑜的“政治迫害”,呼吁各国政府和民间组织为高瑜发声,督促立即无条件释放高瑜。
公民力量创始人、哈佛大学研究员杨建利博士星期一上午对美国之音表示,今年9月习近平访美,包括媒体在内的各界会相当关注,这是一个让全球关注高瑜等人权案件的好机会,一定会组织大规模抗议活动。
他说:“习近平今年9月来美国访问,当然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让我们发出声音,抗议活动这是一个,我们肯定会借助他来美国访问,媒体关注、各界都比较关注的时候,能通过我们的抗议、集会呀,能够把我们应有的声音发出来。”
近年来深耕与美国行政当局和国会关系的杨建利还表示,除了抗议活动外,他们还准备与国务院、白宫,以及国会等部门联系,希望美国政府加大对高瑜等人权案件的关注,向中国政府施压。
他说:“除了这个(抗议)以外呢,实际上还有一些其他的方式,比如说在主流媒体上发表文章。另外呢,美国国会、白宫和国务院方面,我们怎么能够游说,使得他们在习近平来的时候,能够向中国政府提出对人权的关注,尤其是一些个别的案子,高瑜,那浦志强今年也会判决,还有郭玉闪。这些案子都是应该说中国公民运动里非常重要的案子。”
杨建利曾因持他人护照返回中国考察东北地区工潮而被判刑5年,2007年8月在美国政府的关注和协调下返回美国。杨建利表示,从海外观察看,近两年中国公民权利遭受打压的程度,超过习近平的前任胡锦涛的维稳时代。
他说:“现在从这一两年的人权状况来看,我们可以做出这样的结论,就是说,习近平一方面在党内反腐,另一方面完全压制民间的声音,对于公民的运动和新闻自由,大打出手,出手之重超过了胡锦涛。”
此外,流亡美国的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主席王军涛星期一上午也对美国之音表示,习近平今年9月访美,甚至包括所传的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可能访美,他们都会组织抗议活动,要求立即释放高瑜等被当局关押和判刑的良心犯。
他说:“习近平来呢,王岐山来,我们都会抗议,肯定抗议他,而且都会是大规模的抗议。”
有分析说,高瑜案以及三八妇女节前被北京警方拘捕,并关押37天后“取保候审”的5位年轻女权活动人士的案子,都连续引发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批评,对习近平为首的中共新一届领导层的国际形象打击极大。而高瑜等人的案件以及海外民运团体的抗议,会在多大程度上干扰习近平今年9月的访美,仍有待进一步观察。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媒体去年5月曾广泛报道高瑜被捕以及在中央电视台上“认罪”的态度,但是对于高瑜被判刑7年几乎只字未提,只有中共喉舌人民日报旗下的环球时报刊发社评称,高瑜泄露国家机密判7年与“言论自由”无关。
不过,中国国内许多维权人士和访民对于71岁高龄的高瑜被判刑拒绝沉默,近日开始在网上进行“愿与高瑜同罪”的声援联署,指高瑜案是政治审判,是意识形态的审判,短短两天便有近200人签名。
对于高瑜案所引发的广泛国际关注,中国外交部4月17日表示,外国无权干涉中国司法。外交部发言人洪磊说,“对于高瑜案的审判是中国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判决,别国无权干涉中国的司法主权”,希望尊重中国的司法主权。
▲英国广播公司(BBC)4月21日报道:台官方首次评论高瑜案呼吁尊重人权民主
台湾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周二(21日)就中国著名记者高瑜被判入狱7年发表评论,呼吁中国大陆尊重言论自由,以正面思维和包容态度,善待不同意见人士。
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周五(17日)一审宣判,指记者高瑜“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机密级国家秘密,其行为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针对高瑜获罪判刑,台湾行政院大陆委会表示,台湾长期关切中国大陆人权议题,多次呼吁中国大陆尊重人权、民主以及言论自由等普世价值,应以正面的思维及包容的态度,善待不同意见人士,并理性响应相关要求。
陆委会指出,台湾将持续透过各项交流互动,推进两岸公民社会的相互提升,并拉近两岸在自由、民主、人权、法治面之距离,以利两岸关系的良性互动与正向发展。
民进党﹕国家权力打压异己
台湾最大反对党民进党发言人郑运鹏也表示,民进党高度关注高瑜案,并且忧心中国政府可能持续加强对于言论的控制。
郑运鹏指出,台湾是民主社会,民主、人权与自由是台湾人民坚持的核心价值,也是维系两岸和平稳定与发展的重要基石,在这种不分国界的普世价值下,中国政府不应一意孤行,一再以国家权力箝制和打压异议人士。
郑运鹏呼吁中国政府保障人权与言论自由,尽快释放高瑜,同时积极正面响应人民所求,推动政治改革,实现民主。
王丹批台湾冷漠
稍早,旅台的大陆民运人士王丹在个人脸书上撰文指出,高瑜被重判,国际上反响强烈。德国国家电台已经宣布中止与中国的技术和文化合作,联合国,美国,欧盟等的后续动作也会一一展现。无国界记者组织也公布了另一份中共内部文件,以示抗议,并确认了中共曾经明文要求下架所有余英时和九把刀的作品。
王丹指出,现在中共在文明国家眼中的形象,已经越来越像二战前的德国纳粹了。在这样的历史时刻,台湾要如何表现,各方应慎重思量。
王丹认为,无论是朱立伦将要与习近平见面说什么,还是蔡英文当选后是否会针对中国人权问题发声,都关乎台湾在文明国家阵营人民心中的形象。他说,台湾要站在历史的哪一边?大家必须三思。
总体来说,台湾至今对高瑜一案的反应较为平淡,未见媒体大肆报导,也没有谈话性节目加以讨论,只有台湾新闻记者协会表达强烈抗议,如今官方有了响应,但也已是案发5天之后了。
●评论家和观察人士纷纷撰写文章批评中共当局
▲自由亚洲电台(RFA)4月17日发表前赵紫阳秘书鲍彤评论:写在高瑜被判有罪之后
一,高瑜被捕已一年了。当局反复侦审她撰写的报道,查不出她造谣,只查到她忠实地报道了真相。在这种情况下,北京法院只能判她犯了“泄密”罪。我认为,这是法院献给高瑜的无上荣誉,高瑜当之无愧。忠于读者,忠于事实,向读者报道事实,让社会了解真相——对记者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更神圣更崇高的天职?
二,判处忠于事实的记者有罪,打开了世人的眼界,有助于理解“中国特色”的真相。人们常常对“中国特色”迷惑不解。现在比较好办了。高瑜一案,应该是检验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真相的一块试金石。请看,中国分明存在着严禁记者报道事实真相的法律。请看,中国的法律绝对不允许出现有损领导形象的新闻。请看,中国公民所能获得的信息,必须经过领导的筛选和控制。中国是联合国的成员,却不存在四大自由。这些,应该都是中国的真相的一部分。
三,高瑜报道的,不是军事机密,不是经济情报,而是一份有关意识形态的《中共中央办公厅2013年9号文件》。这真使我恍如隔世。六十多年前,当我还是共产党员的时候,党在上海的组织处在地下,但意识形态不保密。《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都是必须主动向群众宣传的东西,唯恐影响不大。现在共产党有了领导一切的权力,反而躲躲闪闪,把它的意识形态秘藏起来了!也许那个神秘的《9号文件》,能够帮助世人了解今天中共的真相?
▲德国之声(DW)4月17日发表德国之声中文部主任PhilippBilsky评论:向批评者发出的清晰信号
中国资深记者高瑜被判刑7年。德国之声中文部主任PhilippBilsky认为,这是北京发出的一个明确讯息,也是证明中国政府如何对待批评声音的又一个证据。
(德国之声中文网)过去几个月中,人们有时会得到这样一个印象,中国政府在对于“高瑜案”的决定上似乎犹豫不决。两次推迟判决-对于中国法院而言,这颇不寻常。法官在非正式对话中对此做出的解释是:“政治领导层还没有做出决定”。乐观者将之解读为一个有利信号,也许判决结果不会像人们担心的那么重。不过,没有任何观察家认为高瑜会无罪释放。
去年4月,这位71岁的女记者被北京警方逮捕。她此前也是德国之声专栏作家。高瑜被控罪名是:泄露国家秘密。官方并没有提供具体指控细节,比如高瑜案究竟涉及哪份文件。外界估计,本案与所谓的“9号文件”有关。中国政府在这份文件中对于来自西方的影响提出警告。比如西方的议会民主,还有新闻自由。这份文件的相关内容首先登载在外国网站上,之后又在不同的中国网页上出现。
现在公布了判决结果:71岁的高瑜被判7年监禁。法院采信检方指控,高瑜“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律师表示,辩方的说法在判决中几乎没有扮演任何角色。对于所有批评中国政治事务的人而言,这都是一个清晰的信号。
过去几个月里,北京一再严厉对待批评人士。最近的另一个例子:五位希望反对公车和地铁上性骚扰行为的女权人士。这些活动人士尽管目前取保候审,但仍有可能遭到起诉。该案荒谬之处在于,这些女权人士为了争取更多妇女权益而做出努力,而保护妇女权益也是共产党乐于宣扬的。但是,显然对于北京政府而言,一件事情才至关重要:将任何形式的抗议活动都扼杀在萌芽之中。
还有无数类似的例证:比如逮捕人权律师浦志强。去年5月,他被控“寻衅滋事”。浦志强此前曾为艾未未等人进行辩护。还有去年9月针对维吾尔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IlhamTohti)的判决。他被视为支持维护维吾尔少数族群权益的温和派人士,却被判处无期徒刑。
对于高瑜的判决也符合这一整体态势。中国政府明显希望将任何可能打扰习近平的“中国梦”的因素都尽快压制下去。中国具备批判精神者的处境将愈发艰难。
▲英国广播公司(BBC)4月18日发表明镜集团创办人何频特稿:高瑜重刑——被碾碎的良心难以愈合
(编者按:中国记者高瑜被中国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入狱7年。在中国法院的判决书上,高瑜被指向总部在美国的明镜集团以及该集团创办人何频传发中共中央文件。为此,BBC邀请何频发表文章,对高瑜的判决做出回应。)
隐藏得最深的政治幕后交易,也会在前台暴露出来。从对著名记者高瑜的重判,到大大缩小对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罪名的起诉,再次说明“依法治国”隐藏着的前提是“依党治法”,不但不会改变周永康时期政法委对司法的控制、干涉,而且更会将法律运用为打击自由记者、异议人士,保护利益集团的便利工具。
可以说,这是党内又一次权力斗争的结果;也可以说,这是中国当下的政治定向;还不如说:习近平并没有离开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延伸的轨道,只是可能错得更远,更难纠正。
在这个背景下,讨论司法的技术细节对审判毫无意义。法官只是党的道具,党同时还控制检察官、警察、鉴定等等一切,审判结果需要的每一个条件,党需要什么,这些部门、系统都可以百分之百满足(党的语言是:圆满完成任务)。所以,一个党的领导说,高瑜将党的“七不讲”泄露出去,每一讲让她付出一年的代价!这就是高瑜刑期七年的理由。这是荒谬的传闻吗?结果已经荒谬,过程能不荒谬吗?
解读判决书
从对高瑜的判决书看,对明镜新闻出版集团未随意定性为“敌对势力”、“反动势力”,而是民间媒体。既然如此,想必中共对明镜媒体的情况是了解的,既不属于任何政治组织,也没有政治资金支持。他们同时也应了解到,明镜在过去几十年间,独家披露了多少高层内幕,包括中共十六届到十八届人事安排,包括薄熙来、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等中共高官被调查的进展等等,证明了明镜的消息来源之广泛、层次之高,绝非高瑜案中所涉的那种发放层级较低的文件所能比。
但讨论高瑜案情的意义是,使那些对“依法治国”抱有幻想的人,对政治改革抱有期待的人,或者对中国的了解还处于模糊状态的人,这是一个足有说服力的案例。
首先,这份判决书引用的证据错误百出。例如,说明镜新闻网是1991年创办的,说何频1996年曾经回国······这种很容易就能核查的信息都与事实不符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相信整个判决书是严肃的、可信的?
其次,高瑜案件形成的证据不合法。众所周知,高瑜的最开始的所谓“认罪”是在引诱、胁迫下进行的,居然将侦查、预审的刑事案件这些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非法地提供给中共自己的宣传工具——央视片面播放,这本身就是滥权、违反人道、侵犯公民权利的。竟敢如此胆大妄为的执法人员,你能相信他们的其他采证不是伪造、构陷?
第三,能将这样一宗北京市尚在预审的案件在拥有几亿观众的中央电视台上播放,基层办案人员有这个权力、能量吗?毫无疑问,只有中央高层人员枉法操纵才能如此。法庭为什么一再推延审判?肯定是判决“证据不足”。从判决书看,又看不出后来补充了什么证据。我们可否如此推论:在高层权力强迫下,法官才作出了判决。
第四,我本人和《明镜月刊》、明镜新闻网,是高瑜案件的被卷入者,应当被视为关键证据来源之一,而且现代科技条件下,联络轻而易举。但是,北京警方、检方从来没有找过我们。相反,我们主动通过律师,经美国公证员、纽约州务卿办公室认证下作出了证词,证明明镜所刊文件,并非从高瑜处获取,但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的公证人员拒绝接受。我们又委托美国律师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将美国合法认证的证词寄给高瑜委托的律师,请其交给法庭。然而,判决书居然说:“未经法定形式予以认证”,“不予采纳”。
第五,退一步讲,即使判决书相信的证据是合法、有力的,法庭这个判决也是不能成立的:
数位中国勇敢、专业的法律专家已经指出,所谓“七不讲文件”并不涉及国家军事、经济、政治的保密信息,只是一份政党的意识形态宣传指引,不能认定为“国家秘密”;
高瑜本人非中共党员、非中共高官,不具有拥有、泄密党或者国家秘密文件的能力。
关键的是,这样一份所谓“七不讲文件”公开,对国家、社会、公民造成了什么样的伤害?伤害的程度又如何?判决书毫无令人信服的说词,却妄为对一位71岁的老人下重手。如果不是法官丧失了起码的法律道德,那就是这宗案件从一开始便是中共高层蓄意制造的政治冤案。
谁制造冤案?
那么,谁要制造这冤案?是周永康的残余势力故意给习近平难堪?是刘云山、刘奇葆等宣传大臣,以髙瑜警示天下记者,绝不允许不和党唱“同一首歌”?还是习近平本人要立威,拿下高瑜,逼迫全体人民做同一个“中国梦”?
也许,我们某天可以查出这宗冤案的制造者,最终将其送上被告席,可难以愈合被碾碎的良心。在历史长河岸边,三次为了争取新闻自由而入狱的高瑜已经是一座摧毁不了的丰碑,铭刻着:最勇敢、最伟大的记者。
重判高瑜,这不仅意味着高瑜个人付出代价,她的儿子付出代价,也不仅仅令所有新闻工作者震惊和悲伤,甚至也不只是习近平的领袖形象受到重创。更重要的是显示:这个国家的政治和法治并未因为周永康之类政法大员落网而变得清明。相反,党内的权力倾轧和交易,经济的持续下滑,民众的不满躁动,所有人的不安全感······这一切都使中共决定更严厉地压制自由的呼声,更顽固地拒绝政治改革、拒绝向文明政治转型。
最终的代价会有多大?谁来支付这个代价?这是中国人不敢问的问题,很快会让全世界的人都难以回答。
▲自由亚洲电台(RFA)4月21日发表梁京评论:高瑜的噩梦能否成真?
所有人都知道,高瑜被重判是出于政治原因。朋友传来的一段视频让我知道了这个政治原因究竟是什么。在这段视频中,高瑜表达了她对习近平的判断,这个判断是一个关于中国的噩梦。高瑜告诉世界,习近平是对抗普世价值的“9号文件”的泡制者,是中共两个三十年所有邪恶结出的苦果,因此,再也不应对习近平存任何幻想。也就是说,习近平是一个坏皇帝,他将给中国和世界带来灾难。
高瑜的这个噩梦确实有成真的可能,从习近平的“七个不准讲”,到他上台以来对民间维权组织的系统打压,乃至这一次对高瑜本人判重刑,都能说明,她对中国在习统治下走向黑暗的担心,绝非杞人之忧。
这种忧虑的另外一个重要根据就是中国历史。宋、明、清几个王朝都没有能力改革自新,而是走上自我毁灭的绝路。有人拿习近平与崇祯相比,认为他很可能会重复明朝的命运。
但是,中国的内外情势毕竟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即便习近平是崇祯,他手里已经有了核弹,而习近平为了不做亡国之君,是有可能不惜与美国打一场核战的。也就是说,中国已经完全不可能在形式上重复宋、明两朝被外族征服的命运。
那么,习近平会不会为实现毛的理想而打核战呢?尽管习是毛的崇拜者,但我还是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存在。习有两条底线其实已经很清楚,第一,就是共产党的旗号不能换,第二,就是他的个人权力不容挑战。在这两个底线不破的前提下,习愿意考虑一切可行的方案。
现在的问题是,是否可能找到习认为可行的方案。一个越来越明显的事实是,从意识形态出发的中国左派和右派都没有能够拿出令习近平满意的方案。右派的方案本质上是让习近平改旗易帜,所以习不接受不令人奇怪,左派的方案有再搞文革之嫌,习近平意识到了“折腾”的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中国学派”出现,成为一件值得关注的重要事件。据《观察者》网站报道,习近平最重要的支持者之一孔丹,最近组织了一个“中国改革发展基金会青年学会”,网罗了一批“从中国视角,用中国话语”来谋划中国改革和发展的学者。
我之所以认为这个事件重要,是因为这个发展说明,习近平从周小平事件中汲取了教训,表现了他的调整能力。他看来认识到重用周小平这类草根五毛帮不了自己的忙,于是转向吸引具有强烈民族主义倾向的青年学者,而香河会议表明,他有可能获得一批具有一定学养和学术能力的中青年学者的支持,一方面削弱毛左和自由派的影响力,一方面建立一种比较实用和理性的新秩序。我之所以这样判断,是因为我发现长期以来,左右两边的学者都不研究真问题,从而给这些支持中央集权的“中国学派”留下了机会。虽然“中国学派”能否抓住机会也还是问题,但他们比左右两派胜算要高,因为他们更从实际出发。
那么,如果“中国学派”成功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秩序?从习近平的两条底线来推断,这种秩序不可能是一种支持自由的秩序。在不少右派看来,只要不是支持自由的秩序,是不会成功的,因为这种秩序会遭到人民和西方民主国家的抵制。但我以为右派低估了美国和其它西方国家接受中国维持一种压迫性秩序的可能,也高估了人民反抗压迫的能力。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目前麻烦已经很多,所以只要中国不出大乱子,就是上天保佑,况且,中国的压迫秩序必定是一个对内榨取,对外输出利益的秩序。西方还能得到一些实惠。
在左派看来,中国对内榨取,对外输出利益的秩序,必定会遭到人民的反抗,我认为在这一点上,他们和右派一样,很可能高估了人民的反抗能力。
因此,高瑜关于中国进一步走向黑暗的噩梦完全有可能成真,而且,中国还有比这个噩梦更可怕的噩梦,那就是无论左派、右派还是“中国学派”都帮不上习近平的忙,以至中国陷入大乱,世界陷入大乱。
从这个意义上看“中国学派”的兴起,有其积极意义。这一发展虽然刺激了各种迷信集权的学者投习近平之所好,但同时也会刺激左右两派的精英,更加关注把自己的价值主张,转化为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办法。左右知识精英虽然有意识形态分歧,都有反对压迫和奴役的初衷。因此,当中央集权的秩序不可避免会失败的时候,他们努力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意义将会显现。
▲自由亚洲电台(RFA)4月22日发表未普评论:从高瑜案看习近平政权的国家恐怖主义特征
4月17日,国际知名的独立记者高瑜女士被中国政府重判7年监禁,罪名是泄漏国家秘密。消息传出,举世哗然。
对高瑜被判重刑,海内外异见人士的反应是诧异和愤怒,美国政府的反应是不安,德国官员的反应是震惊,欧盟则质疑法律程序。所有这些愤怒、不安和震惊,实际上都是建立在对习近平的认知落差上。在判决出台之前,不少观察者期望,高瑜会被无罪释放。理由是,习近平将在9月访美,释放高瑜将有助于他改善形像,改善中美关系。迹像是,5名被拘押的女权活动者已于前几天被释放。
这些认知落差表明,无论是西方政府还是海内外异议人士,都仍然对习近平存有一定的期待和幻想,以为习近平集权后会启动政治改革,会拥抱民主和宪政。对此,高瑜在两年前的一个纽约座谈会上,就曾警告过,不要对习近平存有任何幻想。她的根据是,习近平虽说是中共改革派习仲勋之子,但他以毛泽东为精神父亲,骨子里淌的是红卫兵的血液,其无知好斗,一旦当权,一定会有所表现;9号文件的出台就是习近平的一个表现。高瑜的警告,已经被习近平当政后的一系列言行所证实。
在习近平整肃的“反动知识分子”名单中,高瑜无疑是在列的。而这次对高瑜的重判,充分显示了习近平政权的国家恐怖主义特征。盛雪在她的“中共与国家恐怖主义”一文中,引用联合国的定义,把政府对其本国民众实施的恐怖活动,称之为自上而下的国家恐怖主义,并指出它对人权的严重践踏远远超越任何其他形式的恐怖主义。
运用国家恐怖主义迫害具有独立思想的知识分子,是中共历届领袖维持一党专制的手段。毛泽东运用国家恐怖主义,从当政到去世,迫害了数以百万计的知识分子。邓小平在改革开放期间,用国家恐怖主义整肃文艺界和思想界的领军人物,到了89年“六四”,更是动用了国家恐怖主义的最高手段——军队和坦克,从肉体上消灭那些手无寸铁的学生和知识分子。江泽民继任后,用国家恐怖主义迫害上亿法轮功修炼者,而胡锦涛也不遑多让,他对刘晓波的政治迫害使这个只会击鼓传花的中共领袖和历史耻辱柱难解难分。而中共领袖中凡是不肯用国家恐怖主义迫害知识分子的,如胡耀邦和赵紫阳,最后都被自己的党用同一手段迫害致死了。
习近平当政后,在整肃知识分子方面,更是开辟了国家恐怖主义新纪元。这个新纪元有几个不同于其前任的新特征:首先,它以莫须有的罪名,借司法的名义,公然对异议者进行政治迫害。高瑜案名义上是泄密罪,实际上是言论罪,思想罪,批评习近平之罪,而她的泄密罪在司法上根本站不住脚。
其次,习近平国家恐怖主义不择手段,以党的绝对意志操控舆论和法律程序。高瑜从去年被捕到今年被判刑,中共先是用高瑜的儿子胁迫高认罪,然后令中央电视台曝光高的认罪,再用这个在逼供信下被迫认罪的东西作为高的证词,并以此为重判的依据。整个过程显示出中共的极端两面性,一方面唱著依法治国的高调,一方面无法无天。而高瑜被重判7年,习近平本人的意志可能也起了很大作用。网上普遍流传的“七不讲,一个不讲判一年”,像极了他的口气。
习近平国家恐怖主义的另一个特征就是冷血与残酷。在这两年中,中国政府连续判了几个70岁以上的长者,一个是香港晨钟书局创始人73岁的姚文田,被判十年监禁,一个是老右派作家82岁的铁流,被判两年半,第三个就是71岁的高瑜,被判7年。以德高望重有影响力者为靶子,可能会成为习近平打压异见的新趋势。
再有,习近平国家恐怖主义完全不在乎国际反响。习近平强硬固执,毫不掩饰对“反动知识分子”的憎恶和对西方的反感,再加上最近筹办亚投行的意外胜利,都使习近平在高瑜一案中,处于绝对攻势。不后退半步,就是习近平的态度。他一定在想:我就这样,这个世界能把我怎样?!
来源:民主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