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家被乱用

5月3日是世界新闻自由日。微信上看到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这天发表的讲话,其中有一句在微信里转得很火:“自由、安全和独立的媒体是和平与民主的一个基础。侵犯新闻自由就是侵犯国际法、侵犯人类、侵犯自由本身。”

世界新闻自由日已经过去了三天,即使没过去,我们的官方和喉舌也是提都不会提的。不过这不妨碍我们这些民间人士,或者世界公民来纪念一下。

今天在这里纪念世界新闻自由日还有个原因,就是前些时大陆某个大报社长说过一番与新闻自由相反的话。他说应该由政治家来办报。这个话,一听就不对味。为什么呢?因为只要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国家保障基本人权”,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和出版自由”,就不难发现,这话是违反宪法的。因为新闻出版自由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人权,人人有权办报。办报不是一党私权或政治家才有的特权。无论是说只有政治家才能办报,还是说报纸应该由政治家来办,无论是全称判断,还是否定判断,都不能成立,都有侵犯人权之嫌。当然,这话也就是大陆的高官才说得出口。如果换了民主国家,就这一句话,就别做梦想再当什么政治家了,回家种地去吧。

我说这两件事,是作个引子,引出政治家这个话题。这位社长的话里潜藏着一个问题:什么样的人才是政治家?是不是只有《人民日报》社长这个级别的官才配称政治家?或者,政治家是个与官职高低对应的职业?或者会说几句马列毛意识形态话语就是政治家?大概不能这么讲吧。

从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到,政治和政治家这两个词在大陆基本上是被乱用和滥用的。政治与正义分离,政治与人性不相干,成了欺诈、谎言、威逼、利诱、阴谋诡计的代名词。比如说,有人教育别人“不要把人权与政治挂钩”、“不要把经济与政治挂钩”,人权不是政治,什么还是政治?与经济无关的政治,谁看到过吗?政治与经济无关,政府还收税干什么?再比如说,从大学到小学,所有的教师,还有图书馆管理员等等,年度考核,都必须首先考核政治,必须“政治合格”,每个小公务员,也必须政治正确,否则便可能丢饭碗。一些职业五毛,为了几个小钱,昧着良心说假话,在网络上大肆恶意攻击公民,发表几篇不着边际的、一窃不通的文字,仿佛就成了政治家。政治和政治家的乱用加滥用,不仅让这两个词变得类似“小姐”,而且让民众对政治掩鼻而远之。大陆这些年来,民众一向有个共识:好人不碰政治,因为政治太脏,就是些争权夺利勾心斗角。周永康前两年还是政治家,CCTV几乎天天给周永康注正能量,结果呢,事实证明,也不能像注水肉似,正能量注得太多,最后是崩溃。数不胜数的事实向公众反复证明了,现在我们这个台上搞政治的,基本上就是些贪官污吏,或者让人感觉名利之心,贪婪的欲望昭然若揭的人。这些人表面光鲜得不得了,嘴里说得比蜜甜,其实背地里呢,禽兽不如,坑蒙拐骗什么坏事都会干,人品水平各个方面,都比民众差一大截,所以网上有句俏皮话:官员被开除出党了,别让他们进入人民群众里来,别污染了我们人民群众。

二,何为政治,何为政治家?

在讨论什么人才配当政治家之前,我们需要先讨论一下什么是政治。

马克斯·韦伯是自己任命自己,并且也获得举世公认的“以政治为业”的政治学者,是与马克思、涂尔干齐名的政治社会学家。他对政治的理解是非常有代表性的,并且与我们现在从前苏联引进的政治观念存在某种共同基因。

韦伯把政治界定为:争取分享权力或对权力分配的影响力,无论那是发生在国家之间还是发生在一国之内的群体之间。他说,政治本身始终意味着就是一种谋求权力的活动;反过来说,我们甚至可以一劳永逸地认为,如果措意政治却又讳言权力,角逐政治却又淡泊权力(或装作淡泊权力),都不过是标准的自欺欺人。

韦伯把政治定义为一种权力。那么,什么是权力呢?韦伯认为,权力指的是“行动者将会处在一个能够不顾他人的反对去贯彻自身意志的地位上的或然性”,或者说是“某人或某些人在社会行动中不顾该行动其他参与者的反对而实现自身意志的机会”。那么对权力的永恒魅力从何而来,权力的巨大能量归根结底靠什么手段支撑呢?韦伯的回答是,这根本无需哲学论证或者逻辑推理,直接描述历史事实即可,那就是物理暴力。他说:“现代国家在一定领土之内(成功地)宣布了对正当使用物理暴力的垄断权,……任何其他联合体或个人使用物理暴力的权利,只限于国家允许的范围之内。国家被认为是暴力使用‘权’的唯一来源。”在韦伯看来,政治的突出特征就在于,它“在人类行为整体道德安排中”只能“以暴力为后盾”。

从这些话里我们可以得出个推论:韦伯所理解和阐述的政治学的内核,其实是暴力。由此,我们不难联想到列宁的那个著名断定:国家是暴力机器。这个断定是完全照搬照抄给引进来了的。它在1949年之前的中国版本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1949年之后是镇压反革命,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刀把子,“拿三千万人头来换江山”,“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是司法惩罚主义和报复主义,直到今天,这个观点仍然是支撑政法委和整个司法体制运转的核心软件。

其实呢,对政治和国家的这种暴力性解释,根本不是中国特色,完全可以说是反中国特色的,也是反人类文明的。尽管我们的历史上以暴力颠覆政权的事一再发生,但是,一旦从“马上得天下”之后,就无法再在马上治天下了。华夏文明的政治观念和体制可以追溯很远,但有记载的是从周朝开始。我们国家最强大的传统,主要是以先秦儒家为代表,对政治的理解是理性的,主张暴力应该是备而不用。真正中国特色的主流政治观念,隐含在以《四书五经》为代表的儒家典籍中的政治观念,是把暴力交给国家垄断使用,政府的存在需要暴力,却不是以暴力为核心或后盾,无论君相,依赖暴力都是受到鄙视和谴责的,被称为暴君、暴政。华夏文明的源头是以理性为核心,这个理性包含道理和道德。是主张用理性驾驭暴力。首重教化,用教化牵引官民向善,然后以暴力防范恶。至少是从有《尚书》、《春秋左氏传》、《论语》、《荀子》、《礼记》等典籍以来,中国的国家观就不是暴力统治的国家观,而是除暴安民的国家观。对秦朝暴政的反思更增加了这种观念的份量。这种观念断定先有民,后有官,最后才有天子。官是因为满足民众的需要才存在,天子和中央政府则是作为约束官员和解决地方分治引发的冲突的机制。所以,也叫以民为本,民贵君轻。很多人对民贵君轻不以为然,认为仍然认可了君主存在的正当性。这是对我们古人的误解。我们应该知道,君主从政治主角位置上退下来,是1789年美国实行三权分立之后才有的。当然,儒家学说中确实有不少现在看来非常之坏的内容,但是,这是在中华文明与世界文明汇聚之后我们才具有的认识。我们不能以此苛求古人。要知道,在此之前的几千年间,不仅中国的先秦儒家,包括整个欧洲、美洲、非洲、亚洲,凡是其文明程度进步到有国家级政府的人类,无一不曾以专制独裁为主要的政府形式,独裁者称谓有所不同罢了,或者叫皇帝,或者叫国王,或者叫法老,或者叫哈里发,或者叫大酋长,什么什么的。古希腊罗马虽然有过直接民主,但也没有坚持太久,就被专制主义征服了或颠覆了。

我们的传统其实是以德服人,以理服人。没有自由民主,这是它的欠缺,但代议民主政治也是以德服人,以理服人的。人民选择代议士,首先看你的德有没有严重缺陷,有的话,让开,别挡住了我们的光;没有的话,才有可能获得候选人资格。但光有德还不行,还得看理,看你主张的理能不能说服我,能不能吸引我,让我把选票投给你。儒家的这两个优点与当代的代议民主政体并不矛盾。是代议民主政体的两大基石。

我们古人的主张其实是理性主导的统治观或政治观。这种观念当然有缺陷,没有包含自由民主,但是它认为,国家应该给予国民必要和足够的福祉,而不是任性的暴虐的压迫性统治。其中,必要的福祉对应小康社会,足够的福祉对应大同社会。孔子的政治观是“富之,而后教之”,这种观念的核心是满足民众的物质和精神需要。孔子还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这里的大道,就是政治之道,是政府赖以存在的根本伦理。孔子还有个著名观点是,为政必须从“正名”开始。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名实相符,实然与应然重叠,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重合,也就是政治效果达到理想状态。

我们今天可以这样讲,中国的政治观念,在淳于髡及其之前,是传统决定论,儒家,也是传统决定论,也可称之为经验主义。法家,主要从秦始皇开始,直到今天的中国,是权力决定论,或者韦伯所说的暴力决定论,一直到今天都是这样,有权就有一切,谁掌握了暴力,硬实力,就能够,也应该支配一切;马克思是经济决定论,经济决定一切。那么今后呢,民主体制呢?我们可以称之为权利中心主义加多因素影响论。权利,或正当,或民权,是政治的中心,是构成公共权力的内核。权利是主要的,但并不能决定一切,其它因素有时也可以在某些情况下和时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代议政治,其实是混合政治。多种因素起作用,多种因素公平博弈。

由此,我推出我的定义:政治就是清晰地界定公民的权利与责任,确立公共目标并团结民众一起努力把良好目标变成事实,颁行行为规则,分配公共利益的一系列公务活动。政治家呢?就是以从事这些公务活动为毕生志业的人。

三,西塞罗关于政治家的见解

谈政治家,为什么要绕过柏拉图呢?在《国家篇》里,柏拉图对哲学王的探讨不能说是没有价值的。之所以绕过柏拉图,次要原因是柏拉图一生没有直接担当过政治领袖,其学说中书生论议的成分较多,而主要原因则是柏拉图的政治学说让人产生太多极权的联想。列宁、希特勒、斯大林、毛泽东、卡扎菲,这些所谓的哲学王的统治,都或多或少带有柏拉图的基因。那么为什么要学习西塞罗的学说呢?一个原因是,西塞罗是一位非常重要的西方思想家,其所著的《国家篇》和《法律篇》在西方政治和法律思想史上占据重要位置;另一个原因则是,西塞罗曾经担任过罗马的保民官和执政官,类似于我们通常所说的政府首长,而且是经公开选举担任的。因此,西塞罗的话既有理论深度,又富有实践经验。我们在这里直接引征西塞罗的10段话:

1、西塞罗说,政治家的生活肯定更值得称赞和更容易出名;通过这样的生活,最伟大的人们赢得了荣誉。正如舵手的目的是成功的航行,医生的目的是健康,将军的目的是胜利一样,共和国的指挥者的目的是其公民伙伴的幸福生活,是以财富支持的、物质资源丰富的、因光荣而伟大以及因美德而受称赞的幸福生活。西塞罗希望政治领袖的这一功业完美,认为这才是人间最伟大的和最好的可能。

2、西塞罗说,那些可以使我们对国家有用的技艺的知识;是智慧的最高贵的功用,是美德的最高义务,而且也是拥有美德的最好证明。

3、还说,统治城市的聪明的执政官及权威,即使在智慧上,都应当被认为是远远高于那些从来不参与政府事务的人。就职业的品德来看,这个世界上没有别的行当比建立新国家或维护国家更接近于诸神的庄严职责了。人间所做的一切事情,再没有比正义的人们的集合和汇聚,即所谓的国家更能让统治整个宇宙的至上神感到愉悦的了。国家的统治者和保卫者都来自这个地方,并将回到这个地方。当然,今天看来,这些论断有些过头。

4、与我们中国古人相当近似的是,西塞罗认为品德的存在完全取决于对它的使用,而对它最高贵的使用便是治理国家,没有什么比依据品德来治理国家更为高贵。与我们现在某些人对领袖和权力的盲目恭维崇拜不同,但与《中庸》和《春秋左氏传》中所记载的诚信相当,西塞罗认为,任何东西如果不是其自身值得赞美就不能算作善,或至少是,除非因其自身而应当得到赞美之外,任何东西都不能称为大善。也就是说,宣传部门做假做出来的领袖魅力和美德是不能算数的。

5、西塞罗又说:在国家中,至善者追求赞美和荣誉,避免不光彩和耻辱。西塞罗认为,羞耻感的震慑力大于因畏惧法律所规定的刑罚而阻止犯罪的震慑力。羞耻感是大自然给予人的,令人们害怕正当的责备。政治家在共和国中通过公共舆论的力量强化了这种感觉,并以原则的灌输和系统的训练使它完善起来,因此在震慑公民使之不犯罪的作用上,羞耻感并不比畏惧感更少效力。

6、西塞罗还说,一个国家的领导人,必须以光荣来抚养,而这个国家只有当一切人都将荣誉给予他们的领袖时才能够坚如磐石

7、还说,国家是一个民族的财产。但是一个民族并不是随随便便一群人,不管以什么方式聚集起来的集合体,而是很多人依据一项关于正义的协议和一个为了共同利益的伙伴关系而联合起来的一个集合体。……因为人并非一种独居的或不合群的造物,他生来便有这样一种天性,即使在任何一种富贵繁荣的条件下,[他也不愿孤立于他的同胞。]……(人们通常)都能够组织起一个并非不稳定的政府,当然前提是其中不能混有不正义的或者贪婪的因素。

8、还说,一定不能轻视治理艺术和训练人民,它在那些有能力和有善良性格的人之中,如同昔日经常发生的那样,它的实际存在要求一种近于不可思议的和神圣的美德。……人人便应该认为一个兼有这些才识的人要比所有其他的人都高出一筹。西塞罗认为,处理种种大事的经验与研究和掌握的其他技艺统一起来,最最值得钦佩的。

9、西塞罗还说,成为一个完美的杰出人物也许必备的东西,除了掌握他们本国和他们的祖先的传统习惯外,还有始于苏格拉底的外来知识。因此,那些有愿望且有能力在这两方面达到目标的人,也就是通过获取知识和通过遵循其祖先的习惯而使自己获得完美的人,无论从哪个角度上看,都应得到最高的荣誉。

10、西塞罗又说,天堂为那些曾经维护过、帮助过或者扩展了其祖国的人准备有专门的地方,在那里他们可享有一种永恒的幸福生活。

(上述所引内容摘自《国家篇》《法律篇》,西塞罗著,沈叔平,苏力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电子版)

当然,西塞罗所推举的政治家,是民主政治家。我们今后谁来当政治家?没有现成的标准,但西塞罗所说的这些,是可以用来学习和参考的。

四,马克斯·韦伯对政治家的见解

关于政治家,有位在全世界都有极大影响力的学者说过一番话,相当靠谱。这位学者就是马克斯·韦伯。韦伯是认真研究过代议政治的,因此他的学说对讨论民主政治非常有价值。在《以政治为业》一文中,韦伯对政治人的二分法广为众知。他说,搞政治的人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靠政治为生”,另一类则是“为政治而生”。他们都可能“以政治为业”,尽管两者的行为方式未必总是截然分明,但精神本质却不可同日而语。前一类政治人多以政治为职业,也就是靠政治混碗饭吃,无论那饭是寒酸还是阔绰,是洁净还是龌龊,也无论那吃相是高雅还是下作,终归是把政治当成了食糟子;相应地,只有后一类人,才能成为一个具有崇高境界的政治家。因为这种人是以政治为志业,是把从事政治当做一种使命的召唤。毋庸置疑,韦伯这里谈论政治家的“崇高境界”,当然不是对他们进行简单的道德评价,而是说他们具有三种“前提性”的品质。这些品质对于志在参与转动历史车轮的人来说是决定性的。这三种品质就是“激情、责任感和眼光”。政治激情是真诚投身于一项事业的观念激情,与癫痫性的浪漫主义亢奋毫不相干。这种激情使他们与常人有别,与政治官僚、行政专家和政治半吊子有别;他们知道自己是在上帝与恶魔之间纵横捭阖,没有理由奢望借助权力去冒充天使或圣徒,同时更没有理由堕落到滥用暴力去掩饰弱智、怯懦和虚荣,无疑,在一个已被除魅的世界上,“政治不是一桩伦理买卖,但是,羞耻心和正派做人的义务还是有一道底线的,不能突破这个底线而不受惩罚,即使在政治上也不例外”,因此,他们知道,必须随时准备面对手段和目的之间那种固有的紧张关系,这意味着他们必须竭尽全力把握“信念伦理”和“责任伦理”的平衡,或者说,必须为自己的行动后果承担责任,韦伯铿然指出:“这需要眼光”。而且,唯有将这三种品质熔铸在同一个灵魂中,才能造就一副政治家不可或缺的强大政治人格。(见《韦伯政治著作选》,[英]彼得·拉斯曼,罗纳德·斯佩尔斯编,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2009年9月版。)

五,民主后需要什么样的政治家?

关于民主,关于选举,人类曾经产生过许多误解。误解之一,是认为民主就是“数字选举”。比如韦伯,他认为人民凭借数量优势,与精英阶层平起平坐,人民通过选举既选择领袖,又控制领袖。韦伯没有看到事情的另一面,如果民众凭单纯的数字优势就领导国家,结果极可能不是人民统治,而是民粹主义横行,个人权利遭到践踏,秩序混乱不堪。法国社会学家勒庞在其名著《乌合之众》里对所谓的人民大众进行了精彩而充分的阐释。勒庞断言,缺乏组织的人民群众不过是群乌合之众,是无头苍蝇,只会到处乱撞。韦伯死后没几年,希特勒就在德国得势,应该说与当时德国主流社会对民主存在误解不无关系。希勒特,以后斯大林、毛泽东都以伟大导师英明领袖实施的独裁统治证明了,拥有单纯数字优势的人民不过是只无脑怪兽,被飘忽不定的情绪所驱使,很容易沦为煽动家的工具,在人民统治的名义之下,建立起极端的领袖独裁,并对人民干下种种极端凶残邪恶的勾当。法国大革命中的相互仇杀、德国灭绝犹太人、中国文化大革命中造反派任意屠杀对手,等等,举不胜举。无一不是领袖假人民之名任意屠戮反对他的人民。

民主的量与质关系远非量占定优势那么简单,民主并不是掌握了数量优势就掌握了一切。就好比一万个劣质手机与一个苹果手机,可能会有人选择劣质货,但更多人可能会亲睐优质的。民主既是数量政治,也是质量政治。固然是数量居多者获胜,但只有质量优良者才会获选。民主一面是力求让每个人享有尊严和权利,另一面则是让每个人生存的质量得到不断提高,让社会国家的文明程度更优。民主的量与质的关系是与人的特性相关联的。一方面,人们痛恨被歧视,希望得到平等对待,另一方面,几乎每个人又都喜欢受到特殊关照,尊严、荣耀和处境优于他人。因此,民主是众多的数量追求高品质,推动开始很少人才享有的高品质向庞大的人群扩散,普及。民主否定贵族拥有特权,平民拥有决定性权力,但平民行使这些权利的目的却是人人过上贵族式的高品味生活。

底层民众凭借单纯的数字优势就决定国家一切的民主,早在两千三百年前的古希腊就实现过。极端时,古希腊的底层民众无法容忍任何优于常人的人才,制定了非常有名的《陶片放逐法》,几乎将雅典当时的所有优秀人才或处决,或放逐净尽。大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是被人民以“不信神和毒害青年”的罪名判处死刑。恩师的无辜惨死在其弟子柏拉图心中留下抹不去的阴影,在《国家篇》里——又被译为《理想国》,柏拉图把国家的政体分为六种类型:君主制,僭主制,贵族制,寡头制,民主制,暴民制。认为,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都可能带来良好的统治,但它们又都很容易发生衰败,退化为败坏的政体,君主制容易为僭主制所取代,贵族制容易堕落成寡头制,民主制则可能滑向暴民制。相比之下,暴民制又是坏中之最。与我们推崇民主的看法相反,柏拉图认为,君主制才是最好的政体,民主并非什么好东西。柏拉图认为最理想的统治既不是人民的统治,也不是法治,而是哲学王的人治。柏拉图的学说现在被视为极权主义的源头,波普把柏拉图笔下的这种唯理主义式的统治视为开放社会的敌人。柏拉图的学说其实早在他的时代就受到了批评。主张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的亚里士多德不认同恩师柏拉图的理论,认为最好的统治是由中产阶级主导的混合型统治。在这种政体中,英明的领袖、强大的贵族和底层民众都占有一席之地,集合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三种政体的优点,又防范它们的缺陷。

当代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的代议制民主非常好地践行了亚里士多德的学说。在英国,有国王,还有贵族把持的上议院,又有体现民众数量优势的下议院。英国的上院全由贵族组成,以前还全是世袭贵族,议员的权力来自血亲继承,无需民众认可与授权。英国上院贵族的特权虽然饱受争议,但有一点是世所公认的,这些贵族是所有美好传统的继承人,他们的绅士风度,他们的仪态,他们对高贵优雅等高级文明的嗜好,成为英国人向善远恶的榜样,是规避民风堕落,防范政治流氓化的防波堤。这点与孔子所推举的君子之风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在英格兰,人民、领袖、贵族三者分享统治权,三股力量团结合作,共同努力,所向披糜,曾把大不列颠的米字旗插遍全球。

美国是平民国家,以拒绝一切国王和贵族为立国的根本原则,首开“统治者的一切权力都必须得到被统治者同意”先河,同时,也是混合型政治的典范。议会参众两院的成员无一不由美国人民直接选举,忠实于人民的意见和利益,负责美国的立法和最高决策,掌管财权、宣战权和各种国家级(联邦)职位的人事任免权等,事关人民国家根本福祉的各项大权不是掌握在总统手中,而是悉数交给国会。正因为国会权力巨大,为防范国会专制,祸害人民,分设为众参两院,以收相互制衡之效。国会立法和决策以正义为原则,平衡各个阶层和各州的利益诉求,规避法律和政策为少数地区和集团所把持。所以,国会的设置是扁平的,所有议员,无论众院员,还是参议员,在议会里都只享有平等的一票,众参两院是真正民主的,充分发挥民主制的优势。总统掌握行政权力,负责执行议会的法律和决策,执行需要效力,需要雷厉风行,需要权责清晰,不能相互推诿踢皮球,所以,总统是独任制,各部部长全是他的下属,部长在其管辖的部里也是独任制,不存在什么副部长党组成员一大堆冗员,避免互相掣肘诿过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问题。行政首长实行独任制,吸收了君主制便于决断和责任明确的优点。联邦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无一不是素享盛誉的贤明之士,一经任命,终身任职,备享尊荣,其言行足为举世楷模,除了不得将职位遗传给子孙,其他基本上与贵族无异,大法官主要职责是维护美国宪法,作出的任何决定都只需要自由心证,因此可以利用自身卓越的职业素养和深谋远虑,防范美国的根本和长远利益被民众变化不定的情绪所危害,或被权要的阴谋诡计所算计,有权校正民意代表和总统的错误决定。

人民无可争辩的统治权,获得多数民众信赖追随的政治领袖,守候优良传统、言行足为人民景仰并引领文明发展方向的精英,三者都是国之瑰宝,一项也不可缺少。讨论哪些人才能当政治家,必须兼顾永远占居多数的普通民众、领袖和精英群体三者。政治家只能从这三个方面产生。我们可以假设,万一哪天民主真的来了,极有可能,中国需要数以百万计的政治家。这些政治家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政治领袖。政治领袖是相对于自愿追随的民众而言的。政治领袖通常以政治为志业,有政治纲领和政治权威,精通处理冲突的技术,人脉丰富,有众多的自愿追随者。被民众选中后,随时可以成为国家领导人。即使未获选中,也可以意见领袖的身份活跃于公共领域。他们可能从事政治研究,学校教师,公益服务,时事评论,新闻记者,律师等职业,享有优良信誉和众多追随者。他们有丰富的哲学社会学科知识储备,深入细致的观察力,对政治和社会问题有深刻独到的洞见,优于一般人的演讲或文字表达能力。

议会制统治也会要求——而且必定会要求——个人服从领袖。政党领袖依靠的是形式上自由征募追随者,这是一个绝对关键的特征。民主领袖必须忠实于选民,但也必须防范含混不清的政治上的“大众本能”对深思熟虑的政治信念的胜利,或者情绪政治对理性政治的胜利。只有负责任的政治家对大众有序领导,才能根本打破偶然由煽动家领导的任意的街头统治。

有思想,有道德是政治家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与中国传统加给政治领袖的责任,如“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世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博施济众”等等相比,当代政治领袖需要具有更重要的品质,就是说理和妥协。民主政治家必须深明大义。但这个大义不是自己手握唯一真理,而是必须明白,自己的政治对手,利益对立方,也就是阶级斗争学说所称国内的阶级敌人,与自己和自己所代表的民众,享有平等的一切权利。民主政治家与政治对手打交道的主要手段,不是毛泽东式的消灭和打倒,不是朱镕基式的张牙舞爪,不是恐吓,不是强制,不能凭借任何武力,无权动用任何国家资源比如警察或官办媒体,只能是使用和平手段,说理、沟通、谈判、妥协、投票,以及辩论、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等。如果穷尽所有和平手段仍然达不到目的,就只能转而争取民众支持,为下一次选举积累力量,争取获胜,以施展抱负。

政治领袖之所以能顺利行使权力,原因在于得到多数精选分子的支持。政治领袖的后面是一个数字巨大的君子共同体,相当于美国的精英阶层,或英国的绅士。国家的总人口前10%左右,1亿以上的社会精英,是庞大的国家人才储备。他们中的任何一人都受过良好教育。良好教育背景是成为精选分子的必要条件,却不是垄断性条件。任何人,即使在其年轻时未曾受过良好教育,当其准备奋发图强的时候,都可以通过自身努力,利用社会向所有人开放的各种公共教育资源,重新学习,提升自己,以跻身精英阶层。一个好国家不应对任何公民歧视对待,应该对所有人提供平等的出人头地的机会。

除教育外,精选分子必须有良好的人格修养和社会声誉,有良好的收入和职业前景,随时可以进入政治,也可拒绝政治,免得荒废了自己的主业,或干扰了自由的生活。精 选分子群体中的任何一人与政治领袖在智力等许多方面不存在不可逾越的差距,但他们通常只以公众舆论的方式影响政治。经常发声的精英可称为围观政治家,或社会政治家,代表社会导引全国的政治趣味。精选分子通常不仅物质充裕,有恒产然后有恒心,而且还是精神贵族。贵族是与政治流氓相对的概念。网络上经常看到有人抱怨现在是政治流氓得势。为什么流氓能够得势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了贵族,或精神贵族不得势。靠暴力上台的政治是流氓得志,痞子掌权,贵族受敌视,遭到消灭,偶有幸存的,也被压制,被蔑视,被边缘化。一般来说,贵族是传统贵族伦理价值观的传承群体,具有代际累积而成的绅士精神,言谈举止得体,遵守规则,憎恶卑鄙。真正的贵族,不会为钱财或荣誉的目的而同意任职。官职应是必要之物,而不是可欲之物,政治家应该出于责任感而承担,而不应出于追逐名利、志在据央视为后宫而承担。西方的传统倾向于认为,如果没有一个团结的贵族群体,国家将会有严重的麻烦。政治贵族给民族提供一种必不可少的向善向好的优雅高贵的人格榜样,形成民族牵引力和聚合力。

那么,谁是政治贵族?谁不是?其实,贵族和贵族精神并非西方的特产,人类有共同的贵族传统,我们古代的姬旦,管仲,子产,晏婴,孔子,孟子,都是贵族,或者是世袭贵族,或者是精神贵族。我们的祖先是非常富于贵族精神的。记得《春秋左氏传》里记载有一个故事,说有这么一个人,他的十世先祖曾背叛君主,给家族丢了脸,留下骂名,他最后以死一雪数百年前先祖留下的前耻。管子也曾因为一个善举让后世景仰,《资治通览》记载他为了遵守诺言,为了在未开化的少数民族面前展示华夏文明,主动放弃唾手可得的城池。还有董狐三兄弟慷慨赴死的故事,程婴救狐的故事,等等,这些就是真正的贵族。专事谄媚权力的倪萍算不得民族脊梁,这些贵族才是中华文明真正的脊梁!我们中国人喜欢说君子小人,孔子论说君子最多。孔子所说的君子,就可理解为贵族。孔子说以道侍君,不可则止;又说道不行,则乘桴浮于海。荀子说从道不从君。王安石、司马光这些人,为道义而当官,都堪称君子。他们的共同特征一是高贵优雅,二是尊重传统。三是以政治为志业,基本上符合韦伯所说的,为政治而生,而不是靠政治为生。

精英与领袖是什么关系呢?可以这么来描述。精英是有一项特殊过于他人的长处,领袖则必须拥有某种超人的优点,除这点外,领袖还必须没有重大的瑕疵。领袖必须积小善为大德,却不可有一次严重的败德。精英通常活得轻松而优雅,领袖则必须经得起各种各样的苛求。

第二类是平民政治家。平民政治家应该就是米奇尼克所说的业余政治家。民主体制下需要领袖,需要精英,但领袖也好,精英也好,却不可以垄断公权,每个公民都有平等机会参加政治,民主的官员不问出处,只要得到民众信托,就可当官。平民政治家极可能生活并不宽裕,因此不必苛求其必须是为政治而生,也可以靠政治而生。但其收入来源必须合法正当,公开透明。平民政治家的主要责任不是贡献深谋远虑,而是重在照顾民众利益,防止法律政策被权要和精英集团操纵,避免普通民众,特别是其所代表的群体或职业的利益免遭侵害,免遭忽视。平民政治家可以上升为政治领袖,但更多的可能是以所谓的后座议员,或地方政要面目出现。他们影响一方,或抱团取暖既追随又监督政治领袖,以在国家政治中实现其选民利益,又使领袖不得乱来。

无论领袖、精英还是平民政治家,只要是民主政治家,就会受到三个方面的约束:信念,选票,制度。信念是自我认可,选票是他人认可,制度是前人、文明和世界认可。

即使算上平民政治家,政治家群体与一个国家数量庞大的公民相比,仍是少数。从事政治的人总是少数,民众通常不可能直接插手政治,社会也不应该高度政治化。民众选举自己信得过的人作代理。自己享受自由和幸福,追求自己喜爱的目标。公民不需要,也不可能人人成为政治家。人人都进天堂,天堂会被压垮。人人都是统治者,是就对国家社会的法律和公共目标的发言权和投票权而言的,不能人人都是政治家,都进政府当首长。如果人人都进入政府工作,那就不是代议民主,是所谓的直接民主。直接民主已经被历史证明了,在广土众民的大国里是行不通的,极可能堕入霍布斯所说的人各为敌的自然状态,最后政治被少数野心家所把持。

民主的政治必须是干净的政治,民主的政治家不是为了把CCTV据为后宫,也不是为了给自己的亲人搞点好处,更不是为了当个好姐夫,必须是大公至正,言端行方,正大光明,以在阳光下处处经得起挑剔的言行,肩负重荷,兢兢业业,为人民守护好财产和自由,让人民放心去实现自己选择的人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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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刊登日期: Sunday, May 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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