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诒和《邹氏女》后记

Zoushinv在那样一个把公园树林里男女相拥的场景都视为流氓行为的年代,我是比较早地知道什么是同性恋的人。

一方面是因为学医的母亲。她像讲隔壁邻居日常生活琐事那样,向我讲述过同性恋。事件的女主人是有名的湖南军阀的千金小姐,丈夫是个上海商人,也有了孩子。后来,一个女人深度介入她的生活,成为新伴侣。一日,两个女人在浴室的亲昵动作被丈夫发现,很快演变为两个女人砍杀一个男人的“凶杀”场面。男主人公在一九四九年前后,还是我家常客。这个真实的故事比小说生动,听得我顿时傻掉。

同性恋知识的另一个来源,则是我所学习的戏曲专业。大学毕业,我进了剧团,戏班里常有同性恋。

有人说,由于同性恋没有生殖动机,所以更多地把性行为视为“娱乐”,或者干脆就叫“玩”。我不否认这个观点,但是很不全面,甚至不准确。其实,很多同性恋者并不把性行为看得那么重。她(他)们很注重情感!真的。白先勇有不少小说和散文涉及这方面的题材,在长篇小说《孽子》里,集中了许多笔墨展示了同性恋者的感情世界和日常生活,呈现他们“正常的”的“人”的一面。而且,同性恋之间的确存在着非常强烈的激情,“竟如同天雷勾动了地火,一发而不可收拾起来”。我在《邹氏女》里,之所以设计了让张雨荷举起利刃朝自己的手臂砍去的惊骇之举,也是想告诉人们,同性恋世界有着“以情索命”的惨烈感情。白先勇毕竟是大家,在《孽子》中他所期待的“父(傅崇山)子(傅卫)”之间从对抗走向相互理解,分明隐喻着主流社会对同性恋者的包容与接纳!白先勇作为一位同性恋作家,率先以创造方式,以小说形态,完成了对自己性取向的坦诚和认同,并“向社会发出了公平对待同性恋者的呼吁,表现了一个作家宽阔的人道主义的胸怀”。(刘俊《情与美——白先勇传》第206页,时报出版公司出版)

女性同性的社交之间,是有情欲表现的。若用彻底的“去性欲化”处理,那就不符合事实了。但就个人而言,我不想采用彻底的性交描述:摸来舔去,手脚并用,前庭后院,辅以工具等等,似乎唯有以女女性交为坐标,方可取得女同志的身份认同。我不是女同志理论的研究者,对这个问题认识浅薄。但我知道:在实际生活中,女女间的亲密从牵手,到接吻,到抚摸,到上床,“女性情谊”是非常漫长而曲折的,要到哪个阶段才算是身份确认?我想自己若写出女女之间暧昧流动、缠绵繁复的情谊,或许更符合中国文学中“无需言明”的浪漫传统。

我极其固执地偏向于文字的干净,含蓄。“两个女人死死扭缠交错,彼此吞噬。邹今图款款引导,轻浅得像一条溪流。张雨荷全身颤动,好像掉进了溪水,漫过了干枯的堤岸。乳房因抚摸而红涨,腿间因摩擦而湿润,密吻的间歇,张雨荷张着嘴大口大口地喘气,自己甚至都听到了血脉贲张的声音。”这是我在《邹氏女》里写下的女女交欢的一段,仅此一段。的确,它比较模糊,且不刺激。我正是希望用这种“暧昧”态度来开启读者的想象。有了想象,女女间交欢时的亲热动作,就都可以揣测出更丰富的场景来。张爱玲在《流言》里有这样一段:“有天晚上,在月亮底下,我和一个同学在宿舍的走廊上散步,我十二岁,她比我大几岁。她说:‘我是同你很好的,可是不知你怎么样?’因为有月亮,因为我生来是一个写小说的人。我郑重地低低说道:‘我是……除了我的母亲,就只有你了。’她当时很感动,连我也被自己感动了。”台湾学者张小虹认为正是这段一直读不懂的片段,展现了瑰丽浪漫的色彩,并认为女女之间确有“情境式的女同性恋”,充满着“从年少到白首的与汝偕老”的意愿与想象。我喜欢这样的描述!带着一点点诗意。

留玖是用墨较多的一个。她是个什么样人?是男人的灵魂锁在女人的身体,是男与女的整合体——这是我对她的概括,也是我对她的迷恋。留玖对邹开远有恩,对金氏有情,对邹今图有恩又有情。在一个以“出卖他人、背叛情感”为家常便饭的社会里,留玖像是天外来客。在她身上,我倾注了敬佩和爱意。她也是有原型的。生活中的“留玖”能从厨房操起菜刀,追赶她的情敌。环顾四周,尽管现在人才济济,却已很难看到“血性”之人和“舍命”之举。《邹氏女》的结尾,我设计了一个疑问——出狱的邹今图意外发现母亲的遗骸安葬在父亲的旁边,这是谁做的?其实,在我心里早有回应:留玖没有死,是她安葬了金氏。老迈的她顽强地活着,等今今刑满归来。

邹今图成为同性恋者,是先天带来的,还是后天的熏陶?这几乎是无法说清的。在一个绝禁任何私人情感的环境里,她保留着个人感情的正常需求,懂得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与经验。她不漂亮,但吸引人,她也精于吸引。所以,当张雨荷初次割草,割得眼泪长流的时候,邹今图把锋利的刀从空中抛了过来。当张雨荷初次到县城胡吃海塞,要撑破肚皮的时候,邹今图半夜钻进她的蚊帐,施展十指功夫。当张雨荷在工地被人家揍得扒掉了衣服的时候,邹今图让她回监舍遮羞。这一切都发生过了,张雨荷骤然面临死亡,她绝望地倒入邹今图的怀里,二人拥吻,相互触摸,自是顺理成章之事。文稿写毕,曾给台湾一位资深编辑过目。他来信说,不是同性恋的张雨荷同邹今图搞到一起,是“意外之举”,深感突然。读了这封信,我很伤心,问题不在于小说写得如何,而在于因大陆与台湾的环境不同,因为各自的经历不同,彼此的感受、感觉与判断竟可以如此对立。坐牢十载,我重新认识了我:自己的情感世界并非因为没有异性的存在而退化,反而愈发强烈。强烈需要爱,也强烈需要被爱,而且不管你是异性还是同性。到了坐牢后期,连做梦都是“黄色”的,清晨起来,我曾为这样的“梦”而羞耻。后来,我想通了——我“黄”了,因为我是“人”。记得有一次,在陈乐民先生遗作展览开幕之前,我和陈丹青站在会场外闲聊,说起监狱的同性恋问题。我说:“握手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动作,可以握到麻木不仁。但是你到了监狱,感觉就彻底变了,突然有个人的指尖无意碰到的肌肤,尽管她也是个女的,但自己可以激动得浑身颤抖,彻夜回想。希望她再抚摸你!”他听了,瞪大眼睛说:“写出来,你要写出来!”

现在,我们可以看到描写同性恋的电影、绘画和小说,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仍不能接受同性恋事实。家长如果发现自己的儿子是个同性恋,定会勃然大怒,脑子里想到的是躲在阴暗角落“胡搞”的一群。这与监狱里用“鸳鸯绑”惩罚邹今图、黄君树在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大家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它?这里,我想引用李银河也说过的一段话:“倘若生活中存在着完全不能解释的事,那很可能是因为有我们所不知道的事实;而不知道的原因却是我们并不真正想知道。比如我们以前不知道同性恋的存在,是因为我们是异性恋;我们不知道农民为什么非生很多小孩不可,是因为我们是城里人。人类学和社会学告诉我们的是——假如我们真想知道,是可以知道的。”(李银河《同性恋亚文化》第463页,内蒙古大学出版社)

2013年3月写于北京守愚斋

选自《邹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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