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界对丛林法则的定义是:自然界里生物学方面的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规律法则。这个定义是错误的。弱肉强食确是丛林法则,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则不是。这不仅是正常的生存法则,而且是道德定律和文明规则。

对于人类来说,文明为优野蛮为劣,真善美为优假恶丑为劣,仁智勇为优恶愚怯为劣。奉行弱肉强食法则的恶人恶势力,本身就属于劣者,应该被淘汰,在历史的长河中也是最容易被淘汰的。如果优劣同等甚至反过来,优汰劣胜,不适者生存,那才是不正常的。

适者生存。适是适宜、适合、适当义,于生物,指能够适应自然;于人类社会而言,相当于义德,大义必仁,仁义大吉,孔子说,自天佑之,吉无不利;孟子说,得道多助,仁者无敌;荀子说,义立而王。

物竞天择,人竞天择,人类的竞争,天理的选择,合乎天理者生存,违逆天理者灭亡,过度邪恶、怙恶不悛的人物和势力,都难逃灭亡的命运,古今中外,没有例外。最典型的对比的孔夫子集团和秦始皇集团,前者千秋万代,香火鼎盛;后者二世而亡,全族尽灭。邪不胜正,历史永远站在正义的一边,由正义者书写。

即使在逆淘汰时代,恶人得志也是暂时性的。恶人没有后福,没有未来,恶积累到一定程度,会受到总清算,或害死自身,或遗祸子孙;其次,恶人的荣耀是表面性的,恶必苦,得志的时候就多愁多虑,压力山大,危机重重,防不胜防。君不见多少剧贼恶棍是死于亲信和亲人之手呀。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达尔文进化论的核心。生物互相竞争,能适应生活者被选择存留下来。这没有错,生物是有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逐步演变过程。

《易经序卦传》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说的就是进化之序,先有天地,后有万物,然后有人类,人类肉体身和意识心都是进化的产物。生物中,植物无意识,动物有意识而残缺,唯有进化到肌体精美、五根健全的人类,意识心才得健全,才获得明明德致良知的基本条件。

进化是“天行健”题中应有之义。因为有天性的健动,然后有天地,然后有万物,然后有生命,生命不断演化,精而更精,美上加美,然后有人类。人类肌体精美,六根齐备,作为至今为止所知的最高级生命,堪称天性最美妙的产品。也只有人类,才能主观能动地回过头来弘扬天道。

民主制不够好,但不能斥之为恶制;同样,进化论不完善,但不能斥之为邪说。儒家反恶制辟邪说,摧邪显正,毫不留情,但对各种良性学说则如实予以肯定,批评,也是在肯定其优点的基础上进行批评,就像孔子对道家和管晏派法家的态度。东海对西方民主科学及进化论,就是如此。

能够认识到唯物论的错误,认识到民主制和进化论的不足,原是好事,可是一些人却滑向了另一个错误:或滑向了神本论,或变成了民主制、进化论的反对派,昧于中道者往往如是。儒家中道,既不唯物也不唯神,而是唯道、唯仁;礼制优于民主制,易学超越西学包括进化论,却可兼容并行。

反进化论是反易理、反常识的荒唐,等于把生命看成一成不变的东西了。西方进化论的问题,在于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知生命现象之进化,不知生命本质为不化。易有三义,其中变易和不易,可以对应进化和不化。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自然法则也是道德法则。人类有史以来就是顺天者昌、逆天者亡的,顺天者最适合生存者,逆天者就是不适者。这就是天择。儒朝长远、暴政短暂就是天择的结果。只是把这个观点与“弱肉强食”拼搭在一起说成丛林法则而引入社会学,则极端错误。这种法则只适合丛林,不适合于人类社会。

奈何陷于丛林的人容易信仰丛林法则,信仰丛林法则的人也容易陷入丛林。丛林里暴力挂帅,不讲道理,力大为王,信仰丛林法则的人就是野蛮人。野蛮人多了,社会必然丛林化,黑暗化。

野蛮人认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所以缺乏建设良好秩序和制度的道德内力和追求。这种人一生的努力,无非是要让自己成为食弱的强者。它们弱势的时候,特别痛恨社会不公,也会追求民主自由,但只要有机会,它们会毫不犹豫地加入特权队伍,吃起人来特别凶狠。

很多人反对吃人,是因为自己没机会吃人,或者自己正被人吃。一旦有了吃人的机会,它们就会摇身一变,从坚决的反对派变成坚定的拥护派,为吃人的制度和行为涂脂抹粉。马帮人一有权就变坏,或有“两头真”,罕见“中间真”,根本原因在此。

信奉丛林法则者,必不信因果律,必然相信“好人没好报”。

“好人没好报”这句话误人非浅,导致很多人一有机会就干坏事,甚至以恶人恶事为荣,为有本事的表现。这个观点的流行,原因有四:一是只看表面、局部和一时,不知潜在、全局和长远;二是得了好报而不知,身在福中不知福;三是好坏不分,善恶颠倒,误将坏事当作好事,误将恶人看成善人,误将助恶视为行善。

倒孔反儒之后,无数祸国殃民的邪恶之徒和妄言妄语的奸佞之辈,都自以为好得不得了,或者被以为好得不得了。这是百年来的普遍现象,历代暴君暴民盗贼恶棍都翻身成为英雄豪杰,受到广泛赞美和崇拜。于是,各种人道主义灾难遂不可避免,并愈演愈烈。因为因果不昧,这是真正的天罗地网,没有人能够逃脱。

换言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个因果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普适性,普适于古今中外,普适于一切时代一切社会,包括逆淘汰的社会。

2016-8-5余东海

文章来源:北京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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