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至21日,诗人柳忠秧(本名柳向前)的秘书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暨黄文杰局长提交了《关于请求依法尽快将汪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在〈人民日报〉刊登生效判决的申请》,汪芳即为作家方方。

申请内容如下:

关于我柳向前申请强制执行(2014)穗越法民一初字第3913号,(2016)粤01民终983号生效民事判决案,在前述生效判决乃至贵院立案强制执行该等判决后,被申请执行人汪芳(下称“汪芳”)具有履行能力却一直拒不执行前述生效判决,存在严重失信、规避执行的行为。就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我多次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依法将汪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予以公布,并限制其高消费。然而,贵院迟迟未对此作出处理,还告知我,汪芳拒绝根据前述生效判决删除侵权博文,在其名为“方方”的新浪微博上刊登道歉声明,需由贵院在一家全国性报刊公布该等判决,且因其拒绝支付刊登费而需由我先行垫付该等费用。

在前述情形下,为尽快消除汪芳发表的不实言论对我的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我于2016年7月上旬向贵院提交了《关于汪芳依法应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请求在〈人民日报〉刊登前述生效判决的补充意见》,同意先行垫付刊登费用,请求贵院在《人民日报》刊登前述生效判决,并再次请求贵院依法将汪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予以公布。

可是,时至今日,贵院依然无动于衷,既未依法将汪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予以公布,亦未在《人民日报》或其他全国性报刊上刊登生效判决,而是以“需领导审批决定”等无理理由敷衍搪塞我,致使前述生效判决得不到有效执行,汪芳亦有恃无恐,持续并一再侵害我的名誉,使不实言论对我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导致公众对我的评价越来越低,我的合法权益根本无法得到保障!

我认为,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生效判决的执行,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不容推脱的职责,贵院迟迟不将汪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刊登生效判决等行为,显然与前述法定职责相悖。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正义,确保我的合法权益不再受到汪芳的侵害,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等有关法律规定,我特向贵院提出本申请,再次恳请贵院依法尽快将汪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予以公布,并在《人民日报》刊登前述生效判决。

恳请贵院依法尽快裁准、执行!

柳向前申请强制执行22日下午,澎湃新闻致电柳忠秧,就其与方方打官司的细部进行了采访,柳忠秧此时正在北京出差,采访结束不久后,他来电告诉记者他的申请中纪委还没有签收。
柳忠秧柳忠秧发声:这是天大的冤案

22日,柳忠秧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与方方的官司是要写进司法史的,他认为这对他而言是天大的冤案。

柳忠秧称他反驳方方主要有以下的三宗证据。

他说:“我的‘主打’诗集《楚歌》是由有自主决定权的长江文艺出版社直接报到中国作家参评,没有经过所谓初评;而被方方指责水平差并涉嫌跑奖的诗集《自由天下骑黄鹤》是作为‘主打’诗集《楚歌》的陪衬性、陪读性参赛作品集,是我随意性放在湖北省作家协会这个出口报送的。按鲁迅文学奖的评选规则,在所谓‘征集、报送’符合参赛条件诗集的阶段,任何一家有出版资格的正规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网站,包括各省、市、自治区、新疆建设兵团以及全国性行业作家协会等都有五个报送名额,故从理论上讲,在‘报送’阶段,符合送到中国作家协会参赛的诗集名额可达数万甚至数十万个。在方方指责我跑奖的‘程序’阶段,我根本无须跑奖。”

“第二,方方总是说,保证她的批评权,但是她没有对我进行任何的文学批评,她就是一句话:就是差,她这就是‘文革’江青版的泼妇式骂街。文学不是你方方的文学,大把的不拿工资的、体制外的人都比你方方的文学成就高。你要批评我,你得摆事实,讲道理,你这叫侮辱和谩骂,不叫批评。”柳忠秧说。

“还有就是我怀疑她是恶意构陷我。比如她罗列了我的四五次研讨会,但是距离评奖最近的也有将近五六个月,最远的有两年多。湖北省作协这个所谓的初评,根据后来披露是提前几天才公布的评委。所以从逻辑上讲,我是不可能提前知道谁是评委的。她说这五六次研讨会参加的批评家和评委重合,但是每次都有几十个批评家,你为什么只列那几个呢?”柳忠秧说。

柳忠秧说:“方方就是往枪眼上撞,一旦将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果极其严重,比如说飞机不能坐,高铁不能坐,只能坐动车的二等座,不能高消费,酒店每天刷卡消费不能超过三百还是五百,如果子女留学立马要抓回,如果说这十条执行完以后,你态度还嚣张,那么直接拘留15天罚款10万。”

方方1方方:司法发展进程如遇流氓,就得有人付代价

23日凌晨近1点,方方回应了记者在其微信上的留言。对于记者问到对于柳忠秧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一事是否知情时,方方说:“不知道。”

她说:“(柳忠秧的申诉)我不用回应。相信媒体人会清楚,我要的是‘批评权’,而非‘文学批评权’。好奇怪,为什么柳忠秧会认为一个作家就只能对作品进行批评而不能对违规进行批评呢?更奇怪的是,我的微博无一字说柳跑奖,他为什么要自己栽给自己呢?而且我根本不知道他是随便放一本作品在作协申报,我只知道他到处活动,法院是没有否定他四处活动的。”

之前柳忠秧在采访中极言进入“黑名单”(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的种种恶劣后果,方方说:“我连坐牢的思想准备都有,还会在乎‘黑名单’?这是没办法的事,司法发展进程如遇流氓,就得有人付出代价。正好被我撞到而已。也没关系,我只差删微博,大不了删了以前的,换一条,把‘所有评委’换成‘大部分评委’就行了。”

对于柳忠秧所言的自己没有“跑奖”的说法,方方说:“那他到处请吃饭干什么?什么人会在评选前一连开四次作品研讨会?开研讨会一年一次就够密集了。他偏偏选择在评选之前,怎么会没有目的?而且他是在广东评委淘汰了他之后才这样做。湖北文坛只有那么大,怎么请都会有那几个评委。这些都是事实呀,并且他自己从来没有否认要送红包,要请客吃饭等等。如果不是评选前,他做这些,倒也无所谓。但在评选前夕做这一系列的事(包括住在武汉请吃饭),当然不行。他有钱,他有能力,去接近和拉拢诸多评委,但对于没有钱的参评者,或是没有活动能力的参评者,公平吗?”

“这个案例倒是将来会成为司法史上一个重要案例,就是批评者在批评人时,是否必须滴水不漏。哪怕是针对公共事务的批评,批评歪风邪气,都随时可能成为诽谤罪的被告。”方方说。

方方说:“社会风气坏,文坛风气也不例外,我是不想管的。只是听说柳的诗得满票,我才生气。你看看他那些诗,什么水平呀!但是就这样的诗歌水平,评委怎么能满票通过呢?风气之坏,不是柳忠秧一个人的事,柳不过是借坏风气往上爬而已。关键是那些吃了他的喝了他的人,能够放下身架去吹捧他。”

“我已经撞上了,也没办法。固然很麻烦,但也只能坚持下去。不能向这样的人投降。至少也得让他明白,不是所有人都跟他和他认识的那些人一样。”方方说。

澎湃新闻找到了柳忠秧之前的诗作:

《莲花盛放中国尊》(一)

你我的心中可否有敬奉?

敬天地敬神明敬父母!

你我的尊严都是中国尊,

中国尊顶天立地,

中国尊华厦礼行,

中国尊东方神韵。

你的心啊我的心,

莲花盛放中国尊!

《向阳湖的历史天空》(组诗选二)

八、“左联”四条汉子:冯雪峰楼适夷张天翼孟超

七旬老“叛徒”冯雪峰是向阳湖的壮劳力,

他担着粪,放着鸭,心中却一直装着“文艺大众化”。

“专政对象”楼适夷,经常拄着拐棍走二十多里,

趟着黄泥,摔着跟头,还不时接受监管者的责骂。

藏着《宝葫芦的秘密》,告别《华威先生》,

作家张天翼正在社会主义干校的滩头深挖。

戏剧家孟超带着《李慧娘》的反革命罪也发配到咸宁,

他九死一生,成为向阳湖末期“毕业生”直至悄然火化。

鲁迅的精神、“左联”的旗帜有四条硬汉发扬光大,

数十年后在向阳湖的风雪中生根发芽。

“抓着我的性别说我是傻大姐”

本月12日,方方出版新书《软埋》,澎湃新闻的专访中,也提及她和柳忠秧打官司的事情,以下为当天澎湃新闻同方方的对话。

澎湃新闻:想听一下您对于大家所指的“方柳之争”的看法?

方方:其实这就是一个偶发事件,我偶然听到他是全票通过,但他那种诗怎么可能全票通过,这也太欺负文学了。我一方面是批评他,一方面也批评了评委,我批评评委的话也很重。

其实我也就发了两条微博,然后他们老说“方柳之争”,其实我根本不认得他,然后我就当了被告了,我其实只有两条微博而已。

我都懒得跟他争,柳忠秧造了很多谣,比如他说我是为了让我自己的小兄弟得奖才搞他,我都不知道他说的小兄弟是啥;他还说什么经我手的一千多万都是我花的,他还说我开了好多研讨会,我开了研讨会总要见报的呀,你去查我根本就没有呀,我自己是那种出差的车票我都懒得报销的。他造的各种谣,我都没有办法和他生气,因为他实在是太外行了,我们作家协会也不会当回事,一看就是莫名其妙。

澎湃新闻:这个事情也带给你不小的困扰吧?

方方:他就是去造谣、辱骂,他抓着我的性别骂我什么傻大姐,他说女作家的东西都不看,还说她们这帮女的什么什么。就他这话你就可以告他是性别歧视,可是你想想他就是那么一个低水平的人,那你跟他扯什么,我只是发两条微博而已,一句我也没有跟他争过,然后就被告了,这个事情我是被动的。

你不打官司当然很好,我也不愿意打官司,可是你不打官司的前提是我必须道歉,这是不可能的,做错的是你,我没有做错。你要告我,我只是很坚定地面对你的官司而已,就这样子一步步走到今天。

澎湃新闻:现在进展到什么程度?

方方:我就申请再审,后来我给高院院长写了一封信,因为我接到两次催我执行的电话,说要把我拉入黑名单,那当然也可能是要警戒我执行判决。

他那个结果实际上也没有什么用,判决结果一共三个,一个是赔偿付款,我们已经付了;第二个是道歉,如果不道歉,法院将公开判决书,由我支付费用,等于你有选择项;第三个就是删除微博。我们之前提出再审是希望能保留原始的东西,这不仅仅是两条微博,还有几千个跟帖,你一删除就全部没有了,所以我是希望这种原始东西都保留下来。

当然这个是在申请过程中,对方是怎么回复我现在还不知道,那就说这个还不能说我没有执行,一个是我们还在申请,一个是你也没有跟报,这个还在过程之中。

法院不知道怎么判,法官他要执行,我也尊重选择,这是职务行为,我也有我的职务行为,你要执行你的,我也有我的证据在。有时候真是觉得有点儿欺人太甚,本来我都懒得计较这些,我本来就说那话:你好意思赢,我有什么不好意思输的。

虽然我已经提出再审,但再审是很难通过的,但如果你要紧急相逼,我就只能反抗。柳忠秧是什么人,他是什么层次,你看他作品就知道,所有和他接触的人也都知道。

【方方、柳忠秧纠葛与官司时间表】

2014年5月25日,湖北作协主席方方发微博称:“听同事说,我省一诗人在鲁迅文学奖由省作协向中国作协参评推荐时,以全票通过。我很生气。此人诗写得差,推荐前就到处活动。这样的人理应抵制。作协方面态度明朗。但他却把所有评委搞定。”

随后,方方在微博中引用并批评了柳忠秧的诗作《岭南歌》中诗句,将“批评”直接指向柳忠秧本人,柳忠秧个人与其诗作迅速成为了网络热点。

柳忠秧认为方方涉嫌造谣、诽谤,对其名誉造成了损毁,遂对方方提起名誉侵权诉讼。

柳忠秧要求法院判令方方删除有关微博和言论,并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将经过柳忠秧认可的道歉信内容在方方个人新浪微博及三家以上全国性媒体上刊登发布。在经济赔偿方面,要求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并承担所有诉讼费。

2014年9月中旬,广州越秀区法院就柳忠秧状告方方名誉侵权一案正式立案。

2015年3月13日,柳忠秧诉方方侵害名誉权案在广州越秀区法院开庭。方方、柳忠秧均未到庭,双方律师均拒绝法庭调解。

2015年11月4日,柳忠秧诉方方名誉侵权案一审胜诉。广州市越秀区法院认为方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柳忠秧“把所有评委搞定”,判决方方立即删除侵害柳忠秧名誉权的两条微博及评论、转发文字,在其新浪微博上刊登道歉声明,并向柳忠秧支付精神抚慰金2000元。方方一审败诉后表示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并拒绝向柳道歉。

2016年4月1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方方的上诉,维持原判。

2016年7月5日下午,“方柳案”再起波澜,方方发布长微博称,收到广州法院执行庭电话,要求她履行法院判决,否则就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全称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文/ 高丹)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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