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1 陈集益,等 极地文化工作室

“表情羞涩的人,往往内心藏着风暴。”说这话的时候,我正在鲁院读书。这句话我是跟哥们瓦当说的,指的是另一个哥们陈集益。几年过后,我又说了一句话,“而我有些同学也许一辈子都获不了鲁奖,但这只是鲁奖的遗憾,而绝不是他们的遗憾。”说这话的时候,我头脑中呈现出那些生动的面容中,就有笑意盈盈的一张是陈氏的。

我在鲁院属关门闭户型的,以致女生们提到我时,居然想不起名字,只说“就是那个关起门来养螃蟹的怪人”。是的,秋游白洋淀,我的确带回来了一只螃蟹。我把它养在脸盆里,喂它中秋时剩下的月饼,它吃得很给力。但吃着吃着,八条腿就软了,掉了,结果只剩一张躯甲,像被吕后摧残过的戚夫人,我不得不把它扔掉。除了养螃蟹,我还结识了一位人高体瘦脸黑的兄弟,他就是陈集益,一个谦虚谨慎的好人。

按说,由于我们都是封闭型人物,结识的概率,比其他同学要低很多。但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读到我评努力巴嘎的文字,对我说:“你评得太到位了!我也非常喜欢努力巴嘎的作品!他的东西太棒了!”表情羞涩而激动。就这样,我们在鲁院昏暗的走廊上为一个至今仍没什么名气的作家激动了半天。秋阳隔着走廊尽头的脏玻璃射进来,把我们的身影拉得像两根面条。

现在想来,其实没有努力巴嘎,我们也有可能会相识,说到底,我们平静谦卑的外表下,都有一颗荒诞的心啊。我想,我独自关门养螃蟹的生活,给集益兄整合一下,加点虚构,就会是一篇很不错的荒诞小说。

是的,陈集益同学就是这样一位荒诞者。一位能随时随地发现荒诞、发掘荒诞、提炼荒诞、总结荒诞的怪客。我现在仍然记得读他的作品《野猪场》时的情景,那时小说虽然还没发表,但已经成了我们同学争相阅读的“宠儿”。如果说,在这之前,我们班还没有出现一篇让班上六零、七零、八零后作家都折服的作品的话,那么他的这篇小说就是了。多奇特的构思啊,多野蛮的想象力啊,多一本正经的语言啊,多么荒诞的情节啊。人类的所有人生,仿佛就被他浓缩在这个野猪场了。人类就是一群朝着利益进化的野猪,却一直进化得不成功。进化的过程让人回想一下,就要发疯。最后都不知是人在养猪,还是猪在折磨人。关于这个小说,我与集益兄私下里探讨了很久。从这个小说中,我发现集益兄有一双透过平庸现实发现荒诞本质的火眼,有一支真伪难辩拙中见巧颠倒众生的怪笔。

如果说,陈氏当年的小说还有缺点的话,那就是不够收敛含蓄,主题有些外露。这使得陈氏荒诞小说有时流露出了杂文的某些气质,从而冲淡了它的文学性和艺术性。现在,当收到这本以《野猪场》命名的中短篇小说集时,我发现,这个问题已经不存在了。集益兄像一列战车,正轰隆隆在通往荒诞主义大师的道路上一路狂奔。这几年,他攻城掠地,在《人民文学》《十月》《钟山》《天涯》《山花》《中国作家》等优秀的文学期刊上频频亮相,引起了国内评论家们的广泛关注,这实在是太不容易了。要知道,中国根本不是搞先锋文学的地方,文学期刊为了市场,不得不向肤浅的读者献媚,从而逐渐失去文学应有的品质,如果不是编辑出于对艺术的尊重,实在不忍割爱,他这些不向市场低头的作品是断难刊登出来的。对先锋派作品而言,能够刊登,比获一个文学奖更难。借一句时髦话来说,真希望他在这条孤独的路上“不抛弃,不放弃”。说到底,文学不能降低要求适应读者,文学的使命在于提升一个民族的审美趣味和艺术水准。文学家绝不是长袖善舞的家奴!

现在来说说陈氏小说的语言。可以说,集益兄并不是一个以语言见长的作家。相对那些运斤成风的作家来说,他甚至有点笨拙。但他的笨拙里,却显示出一种特真诚的成分,他一本正经地叙述,不耍半点奸巧,让人感觉他就是在说身边的真人真事。笨拙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韧劲和耐性,仿佛如果你不相信他,他就要把每一粒文字血淋淋的心脏挖出来给你看,让你体验到文字本身的耿直与诚意。很显然,读集益兄的文字,感觉不到某些作家那种花团锦簇般的香暖,只能体会到“郊寒岛瘦”式的瑟萧。

集益兄的小说走的虽然是荒诞的路子,但他几乎每篇小说都是从写实开始。由现实主义,到魔幻现实主义,最后到荒诞主义。过渡得悄无声息,天衣无缝。甚至大多数读者会干脆认为他就是现实主义,他就是在描写人间这些似人非人的遭遇。事实上,由于在写作之前,集益兄到处飘泊,四方谋生,尝尽人世百味,他的确能把现实主义的细枝末节巧妙地聚拢在荒诞主义的主题之下。这种功夫,是国内八九十年代那种一味蹈高骛远的新先锋派作家所不具有的。正是通过这种功夫,集益兄在新世纪的中国,引领着一种新的先锋小说潮流。

眼睛稍陷,鼻子欣长挺直,脸部削峻清瘦。这时候拿出与集益兄的合影看,我发现他居然有些像卡夫卡。特别是眼神,流露出的那种冷冷的、怯怯的光芒,既深邃,又迷茫的样子,真的很像卡夫卡。而且他小说的行文风格和故事的走向似乎也与卡夫卡像。《洪水•跳蚤》里与跳蚤绝食比赛的父亲不就像卡夫卡笔下饥饿的艺术家吗?而《恐怖症男人》里那个准备在一个木厢里呆一辈子的男人,不就像卡夫卡笔下的甲虫人吗?还有语言,也与卡夫卡那种绵里藏针、荒诞天成的文风很相似。貌似笨拙中庸,而其内在逻辑却异常邪乎,就像一根巨大的龙卷风,神出鬼没地在天空搅来搅去。如果说,报告文学的语言抵达故事的表皮就可以了,现实主义小说的语言深入故事的肌肤就可以了,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语言进入故事的血脉和骨胳就可以了,那么荒诞派小说的语言非得要进入故事的神经系统不可。让人找不到规律,摸不清头脑,但读起来,却如牛毛般的花针,扎得心灵到处都有痛感。当年我读努力巴嘎的小说时,就有这种感觉,而现在集益的小说让我重新拾回了这种感觉。记得我曾说过,看一部电影或一部书,最让人享受的表情,就是眼眶里含着泪,却绽开一脸怪诞的笑容。看集益兄的小说时,我就是这么一副怪吓人的表情。我一边捂着嘴巴嗬嗬地笑,一边眼泪却又止不住地涌上来。说到底,荒诞派小说的语言完全是以思想取胜,靠思想作为语言的内在逻辑,以推动故事前进。如果说大多数小说家把文字装饰得像一个个陪嫁的伴娘,以便把小说嫁出去的话,那么荒诞派小说家则是直接将文字杀了,取出它最精华的睾丸连成一串,作春药卖。嘿嘿,这一串黑不溜啾、皱皮兮兮的东西,就看你识不识货了。

对后辈作家而言,模仿大师的语言,当然好。但模仿大师的小说情节的某些走向,就不是那么好了。细细想来,陈集益小说的主人公,最后大多数是疯了,或者在疯的边缘;再或者惨死了,或者在惨死的边缘。这只能说明陈集益的小说构思拘泥于某种框架,还没超脱出来。要知道,现在社会最荒诞之处,还不是把正常人一个个逼疯,而是“疯子”一个个以正常人的面孔出现,身居要职高位,披着各种精英头衔,呼风唤雨,为所欲为,改变社会,折腾人类。正如我评福柯《疯癫与文明》所说的:从某种意义上说,福柯研究的人类疯癫史,只是人类的小疾,是一种表象,类似于疥疮的一种,而人类骨髓深处的疯癫却是那部文明史。集益兄的题材视野是否可以放得更宽广呢?

集益兄的小说,还有一个细节,就是绝大多数小说都是以第一人称叙述。而以第一人称叙述的小说,往往最先是作者自己的心灵受到了损害,再以自己之伤,来揣摸小说中的主人公之伤。就像金庸所说的“七伤拳”的修炼,以伤己,而伤人。所以那一个个荒诞不经的故事无论怎么变化,但作者柔弱而受伤的心灵却是真实的。从某种意义上说,集益兄是在用自己的血、恐惧、梦魇、伤痕、幻景和绝望在写作。我希望认识他的人,都要善待这个心思比蚕丝都细腻的男人。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