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郑月娥吹嘘六招应急措施是房屋政策秘笈,更自夸已经重构香港人的置业阶梯。她未成功已邀功,显得急切要求掌声之余,她的思维更是因循守旧,只能用固有的套路去应付前所未有的难题,并且畏于碰触既得利益,只懂妄想港人可以买楼解决住屋问题。
过去十年,各类住宅物业平均上升三倍有余,而家庭入息增幅大约四成,储钱买楼变了天方夜谭。即使复建居室,除了数量少,价钱也不便宜,有过半申请人每月供楼款项,接近一半的家庭收入。再即使最近改为按市价五成出售,但由于楼价两年急升后,即使调低折扣,尺价与两年前无异。
同时,公共出租房屋每年落成大约14,000个单位,不但数目不足,轮候时间一再延长,而且申请家庭的入息限额不高,只及全港家庭入息中位数不到七成,接近贪穷线(五成)。换言之,本港多数家庭既无资格入住公屋,亦无能力买楼自住,只有租住私人楼宇。
不过,随住中小型楼宇租金十年来上升超过七成,房租负担亦百上加斤。根据立法会秘书处去年的研究发现,全港最低收入的三成家庭中,若租住私楼,他们要用接近一半收入(46%)来交租。同时,约有九万户大概二十万人住于面积窄小(约60平方英尺)的劏房,不少环境恶劣,甚至是非法改装而成,抵触所有的卫生和安全标准。
简单总结,买楼难、租金贵、居住环境差,是港人深感困扰的难题。特别当物业市场长期供不应求而且大量热钱流入,楼价不断上升,早已脱离大部分有住屋需要者的购买力,所谓市场机制,亦失去按供求情况分配房屋资源的社会功能。
奇怪是,特区政府仍旧倚赖楼市来满足大部分人的房屋需要。尽管政府无措施保证大家可以买楼自住,但她们始终深信不移,只要通过一些管制措施,如开征楼宇空置税、改善售卖楼花方法、加征物业印花税等,楼市便可如常运作,大家便可按需要和能力达成置业的心愿。否则的话,政府爱莫能助,贵客自理,即使你合资格申请公屋,轮候期间的居住苦况,政府一概袖手旁观。
市场规律主导了房屋政策。楼价升浪持续,政府仍不放宽申请出租公屋和居屋资格,也不兴建更多居屋,只是一面降低折扣,由私楼价的七成减至五成,一面推出不同档次的公屋出售,由“绿置居”到“港人首次置业单位”,让公屋租户到中产家庭购买。唯一例外是接近贫穷线的家庭,政府自觉有责任为他们提供公屋,也依法确保每次加租后,一半公屋住户的租金不超过入息的一成。
可见,政府的职责是确保楼市继续可按入息多寡,分上中下多层次发展,而不惜市民要付出更多而且冒更大风险。政府美其名是保住置业阶梯,但究其实,折扣降低,也代表他日以居屋换私楼的机会降低,政府的连番措施只是维护畸形楼市,并降低公众对出租公屋的需求、减轻政府的责任。
其实政府迷信楼市自行运作便能解决房屋问题,只是自欺欺人,曲解市场经济,视眼前现实如楼房供应严重不足、地产商操控市场、价格不理性升高等等为理所当然,不能逆转,却不去追究楼市早已违反自由市场的要求,也因此从无决心多管齐下恢复市场秩序,如大幅增加供应、有效打击物业抄卖、管制住房租金以至加建公营出租房屋等,以增加自由竞争和消费者的议价能力,为市民提供更多选择。
当然,由始至今,政府的根本错误更在于偷换观念,把市民住屋需要看作置业问题,政府的责任本是确保市民有栖身之所,不用付出高昂费用便能安居乐业,现在一个转身便推掉责任,改为千方百计诱使各阶层买楼自救,甚至花掉两代人的积蓄,并且长期背负沉重的供楼负担,也在所不惜,否则便无处容身。
当房屋政策主要是呵护楼市,重构置业阶梯,当市民连租屋住也叫苦连天,政府还煞有介事叫人买楼解决住宿问题,并乐于赚取一、二千亿元来自地产的收入,却忘记初衷,远离居者有其屋、住者有其房的基本使命,这样的政府就不仅是好高骛远,更是财迷心窍,疏忽职守,把香港推向深渊。
* 根据差饷物业估价处“私人住宅单位售价指数”:2008年5月是126.4,2018年5月是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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