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雪灾,暴露出中国社会的多种弊端。这里我只谈一点。

中国这一场大雪灾,造成了前所未有的交通大阻塞。按说,世界各地每年都时有雪灾发生,各国各民族都有自己的传统节日讲究合家团聚,为何唯有中国的这场雪灾阻隔了数千万人的归家之路?原因很简单:因为中国有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农民工,其总数超过两亿,仅珠江三角洲地带就有三千多万。他们要在春节期间返回家乡和亲人团圆。这就形成了全世界唯中国独有的人类大规模迁移现象。

“农民工”是一个极有“中国特色”的名词。单从字面上看它就是自相矛盾的:是农民就是农民,是工人就是工人。哪有什么“农民工人”呢?我们知道,所谓“农民工”,不是指农业工人,不是指流动农民,不是指流动工人。农民工也不是指在本地村办企业打工的农民,也不是指原来是农民、后来变成工人的那种人。在外语中,没有一个现成的词汇可以和中文的“农民工”相对应,所以有学者建议把“农民工”翻成外语时就直接用汉语拼音Nongmingong(NMG)免得造成误会。

那么,什么是“农民工”呢?农民工特指那些户口在农村、但目前在城镇从事临时性或长期性体力劳动的群体。照理说,农民既然进入城镇,不再从事农业劳动转而从事其他体力劳动,那么他们就不再是农民而成为市民成为工人。但问题是,中国现行的户籍制度规定他们不得改变农村户口;按身份他们仍然是农民。所以才有了“农民工”这个不伦不类的新名词。

毫无疑问,农民工是这场雪灾的最大受害者,也是长期以来中国社会最受压迫的群体之一。在共产专制下的中国,农民在自由迁徙、合法定居、正常就业和平等入学等方面受到严重的制度性歧视。众所周知,迁徙自由是基本人权。早在60年前的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中就明文规定:“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民国时期,国人享有迁徙自由。中共建政之初,迁徙自由也存在过一段时期。1954年宪法仍然写有迁徙自由的条款。然而其后不久,中共就通过一系列“关于防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政策和文件。1958年1月9日,毛泽东更以主席令颁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其中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从此就正式确立了所谓城乡户口二元制。从此,占中国人口70%以上的农民就沦为二等国民。

今年是中国改革的30周年。我们知道,中国的经济改革是由农民甘冒风险,包产到户,迈出第一步。然而,30年过去了,农民的二等国民地位却依然如故。尽管在民间以及学术界,一直有人呼吁废除城乡户口二元制,但政府高高在上,置若罔闻。在“两会”上,居然还有人提出要“提高城市准入门槛”。有些地方政府曾经还制定土政策,规定农民工只能从事“下等工作”。着实令人齿冷。

在中国,每逢谈起革除弊政,总有人抬出所谓“国情”作挡箭牌。但城乡户口二元制绝对算不上“国情”。因为在所谓“旧中国”并没有什么城乡户口二元制。有人把中国的城乡户口二元制和过去美国的种族歧视或印度的种姓制度相提并论。这种比较也不恰当。因为美国的种族歧视或印度的种姓制度都是几百年乃至上千年的历史留下来的,后人要改变传统观念予以彻底纠正自然很难一蹴而就。中国的城乡户口二元制只不过是毛时代的中共自己搞起来的。另外,在过去,白人黑人之间不混血,高种姓低种姓之间不通婚。饱汉不知饿汉饥。这很可能就妨碍了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同情和理解。但中国城乡差别却不是这样,在中国,哪家城里人没有几个亲戚是农民呢?有人说,政府已经在考虑着手户籍制度改革了,有个别城市已经开始试点了。问题是,废除城乡户口二元制无非是一种回归,就像当年恢复高考,哪里还用得着试点呢?分明是既得利益的权势者想藉口拖延而已。让城乡户口二元制多拖延一天,就意味着让亿万农民多受一天苦难,多受一天羞辱。

雪灾之后,国人应做之事,不是为政府歌功颂德,而是力除弊端恶政。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立即废除城乡户口二元制,让“农民工”从此成为历史名词。

2008年2月27日

来源:《北京之春》2008年3月号

《胡平文库》时政·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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