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史研究》(第一期)发表了林蕴晖先生的大作:《1950年代初关于是否允许农民劳动发财的争论》,林先生把那些故事娓娓道来,使我们复有置身其间之感。这些当时发生在毛泽东与刘少奇之间的争论,不仅涉及所谓“劳动致富”,也不仅限于“农村问题”。我以为,它们正是解答“革命转变”(或曰“新民主主义何以放弃”),这一个重大问题所不能回避的。其中,在解读毛泽东的想法时,林先生引用了杜润生的一段回忆(页290)。这段内容特别关键,虽然一向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一是《杜润生自述》发表得晚一些(2005年,人民出版社),二是有关段落存在若干删节。我因帮助杜老做过一些文字工作,对“内情”有所了解,手里也保留有一部“原稿”,因此能斗胆转述如下(文字略有删节,对比参阅《杜润生自述》31页前后):
1953年1月与毛泽东会面,从中南海出来后,在汽车上杜润生与邓子恢有一段对话,杜润生说:
我的看法是,山西提出试办合作社是可以的。他们说动摇私有制,客观上也有可能,这一点,山西省委已做了说明,不过全中国那么大的社会,办几个合作社也起不了那么大作用;第二,农村两极分化……在现有条件下,还没有到来……把农村分化描述得太厉害,不合实际。少奇同志对山西试验合作社说是空想社会主义,也未免提得太高。他是主张先工业化而后有农业生产社会化的(按:这恐怕也是当时普遍的看法)。
我还说,这些都是次要问题,最重要的是毛主席说的手工业工场。毛的意见是先改变所有制,然后发展生产。针对的是刘少奇的先有机械化然后才有集体化的思想。我的意见是∶工业和农业不一样,工业从个体手工业变成手工工场,可以搞流水作业,因为工业有个厂房,有块土地,就可把大家聚集在一块生产。农业在广大的土地上生产,土地是分散的,不可能把太阳集聚在一块土地上,对劳动者也不能直接监督管理。如果土地收益多少和农民利益关联很薄弱,农民不自觉,就会磨洋工,造成减产。农业还有个季节性,有的农活要靠众人动手抢季节,哪个农民也不能只会锄地,不会收割,不能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上分工,不能你锄草,我闲着。都得学会全套农活,没有那种流水作业(按:至今不少学者仍以此一段话,即农业跟工业的不同,来解读杜的有关思想)。
记得我讲了这些话后,邓老让我写个报告。此后和陈伯达说起此事,那时候陈伯达是毛泽东的大秘书,帮他读原著,发现西方的工业化之前,有一个“工场手工业”的阶段(《自述》印成“工厂手工业”,有误)。他说,手工工场是马克思说的,是一个伟大的创造。毛主席所以强调办手工合作社,是可以不等工业化、机械化,不等外国援助,自力更生完成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
他还说,马克思主张“组织农业生产大军”。我说:这不是“劳动营”了么?他觉得我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的教导,不尊重马克思,反对毛主席。当下他很不高兴。
在人民出版社的版本里,“劳动营”一句,是见不到了。
1998年在广东西樵通稿的时候,杜老已经预见到“劳动营”可能难于发表,打算主动删去这几个字。我觉得它太重要了,是画龙点睛之笔。杜老遂对我说,将来你找机会把它补上吧!现在,我终于可以告慰他老人家了。
在我看来,这才是真正的分歧所在。杜润生的这段话非常重要,是他思想的精华。弄明白这一思想,就可以解释中国集体化历史里,几乎所有那些重大的问题了(否则便不可能)。这里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农业工作不好监督,监督再好,劳动者一样可以有“反行为”(杜老所说农民磨洋工,以及工人控制劳动进度、产出残次品等,皆是),而且比较起来,工厂更甚(这些可都是当日的“盲点”)。
谈“革命转变”(即“放弃新民主主义”而开始“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不能不联系国际因素,联系其中重要的一环:“一边倒”,还有之前国际共产主义阵营的战略转变。这些并不能理解为纯客观的,它有主观性的一面,它们又不是纯被动的,而有主动性的一面。此后直到抗美援朝,都有中共主动的、从自身考虑出发的因素,这正是我们需要认真对待的。
毛似乎也尝到了“甜头”(参见《中国当代史研究》第一期布朗的文章,以及高王凌关于抗美援朝的系列博客,如第九篇《姜还是老的辣》)。在这个过程中,有不少人发现,他似乎也是越来越“左”,越来越“教条”,越来越“斯大林化”了。现在看来,不止如此,在毛泽东的心里,还有一套“原教旨主义”的东西,在内心里感到“骄傲”的,这就是陈伯达所说的农业方面的“劳动产业军”。它在苏联也未曾实行,如果能够在中国实验成功,岂不就可以超过苏联,而回到马克思了?
“农业产业军”的典型表现,就是1958年“大跃进”、“人民公社”(参见王燕妮《大跃进的ABC》,Eating Bitterness,New Perspectives on China’s Great Leap Forward and Famine,2011)。为此,1958年底毛泽东在《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特别加写了一段话,说:我们现在就是要建立“农业产业军”(在西樵山,我即遵嘱特别带上了这批材料;可惜的是,这一段话也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显然,这正是毛在中国农村集体化问题上一以贯之的一个重大想法。
什么是“农业产业军”呢?这在经典著作中很少进一步的解释。在《共产党宣言》里也仅仅说:革命成功以后,“最先进的国家几乎都可以采取下面的措施:……(第八)实行普遍的劳动义务制,成立产业军,特别是在农业方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6,页272)。
一个“原教旨主义”的“产业军”,一个“信口而来”的“劳动营”,岂不是一付“绝对儿”?好好琢磨琢磨这“针锋相对”的两句话吧,它指的正是同一件事,恰是解开“谜底”的一把钥匙。尽管杜润生当时并未想得太多(许多事情都是在实践中一步步展开的),可是在我看来,这才是他思想中精华的精华,特别值得重视。
也许,今天我们就可以说,1950年代初(至迟在1951年),毛泽东想的就是如何组织农业的“产业军”了,——我们曾经一再表示,毛这时考虑的并不是“经济”(如所谓“工业化”、“发展战略”云云),而是“革命”(他的“革命”),——所以他不能同意刘少奇的想法,如等待多少多少年,或具有什么条件以后,再进行集体化,更不要等到哪天“两极分化”以后,再重新组织队伍,发起反对“新富农”的斗争。他要的是,遵照《共产党宣言》的教导,当下,就“提前一步”,把“农业产业军”先“组织起来”。
“提前动手”,是当年我们在杜润老领导的研究小组,读这段史料时的最大感受(关于研究小组,参见高王凌《评说发展组》,《领导者》2011:6)。比如,东北问题出现在1950年,山西是1951年,这时候全国的土地改革才刚刚开始,怎么就要“集体化”了呢?
不止如此,我的另一个感觉是,一旦开始动手,所有的东西都会触动,哪怕只是一点点(如杜润生所说山西的试办),就会形成一种新的“不三不四”的局面,原有的新民主主义那套就“保不住”了,比如“私有产权”、“雇工”、“劳动致富”等等。最终问题就出现了:“新民主主义,还要不要”?
而且,一旦“提前”,就一定会“加速度”。
秦兆阳在他的小说《在田野上前进》中,就写出了合作化运动要么不做,要做则必然加速度的道理。在一个产权大变动的时代,旧有的已经推翻,新制度尚未建立,一个为各方面都能接受的标尺已不存在。这种过渡期中“不三不四”的状况,正是合作化运动中最难措手之处。也正是因此,小说作者主张合作化应加快进行,“越快越好”,早日达到高级社才“更简便,更痛快”(参见高王凌《历史缩影——早期农业社的成败得失》,《政府作用和角色问题的历史考察》,海洋出版社,2002)。
但,问题还不止这些。如果没有“提前动手”,如像刘少奇所主张的那样,过多少年以后再开始集体化(所谓“将来才能搞社会主义”,或“严格区分两个不同革命阶段”),是不是就没有问题了呢?也不一定。看看沈志华《历史的启示》中所述,苏联集体化以前那多少次的“供求危机”吧!同类危机在中国也同样存在,如1953年的“统购统销”,即是其一。这不一定是农业集体化所带来的,它有其自身的规律。我们必须考虑到,这些在“实际工作”中必不可免要遇到的问题,而不能只是读书本子。
因此,我们可以说,当时的体制(从政治上的“人民民主专政”到经济上的“统制经济”趋势),跟“新民主主义”之间,实有一种内在的矛盾,这种矛盾早晚要暴露出来(或称之为“爆发”)。它是躲不掉的,二者之间必然要一步步发生冲突,不管你能否料及和未雨绸缪。最终,矛盾冲突达到一个点,新民主主义的就可以“告终”,它的“任务”就算完成(如果它本来是“有”和足够“明确”的话),于是也就可以宣布新民主主义的“放弃”,以及“革命转变”的完成。
这一切,都发生在1953年。
当然,这也涉及共产党人的行为模式等等问题,不了解这一点,许多问题还说不清。
最后我要说的,是学界有一种倾向,好像非要给毛泽东与刘少奇之间的争论评断出个“是非”似的。我觉得,那里不一定有什么“谁对谁错”。真理,也可能须到那以外去寻找。
历史学,不是为了寻求什么“标准答案”、(或已逝事件的)“正确路线”的。历史学的功用,不在那里。我们的任务只是恰当的解读那些“当事人”、“决策者”的思想想法,以求进一步解读那个时代和那些个问题。
当然,这里只是一种解读,或许,我们还可以从其他角度来检视这一段历史(如七届二中全会决议及不断革命论的影响,等等)。 来源: 《炎黄春秋》201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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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