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在文学语境下是个寓意深刻的年份。那一年,“老大哥”无所不能的“电幕”还不见踪迹,但是一个世界范围内的互联网络正在崛起,一部横空出世的《神经漫游者》告诉人们“老大哥”的另一个可能性。

作者威廉•吉布森坦言,《神经漫游者》是创作“危机”时被逼出来的,科幻读者的肾上腺素需要持续被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才会有人对你的作品感兴趣,由于是第一部长篇小说,吉布森也不可避免地将挣扎和绝望投射到了人物中,后见之明,就小说的“朋克”氛围来说,这绝对是锦上添花,歪打正着。而真正启发了他“赛博”这一部分的是约翰•卡朋特1981年的科幻动作大片《纽约大逃亡》,其中最让吉布森印象深刻的并不是“罪恶之城”纽约的设定,也不是罪犯营救总统的英雄主义情怀,而是影片开头一个路人甲的过场话:“你是开着翼五飞跃列宁格勒的,对吧!”这就好比现在人们随口来一句“你去百度一下赛博朋克是什么”中“百度”所代表的意义,是一种文化渗入日常生活、自然而然出现在人们的语境中的过程。

这种渗透既是吉布森的写作的缪斯,也是他的小说试图营造的精神世界。生活中一切媒介都是他寻找素材的途径:小说、电视、电影、音乐中的词语和感觉,《神经漫游者》就是这样一个结合了多元文化的产物,当中的听上去很很宅很酷的极客用语也是吉布森四处搜刮来的:比如“平线了”(Flatlined)是他听到救护车司机在说“人死了”。当主人公凯斯将皮肤电极的赛博空间操控台接入前额,进入网络(Matrix)之后,他“内在的眼睛”可以看见“一张透明的三维棋盘,一直伸到无穷远处。”这种和网络空间亲密无间的联系是吉布森观察小孩玩街机游戏时的感觉,“小孩们都巴不得钻进游戏里,进到游戏机的空间中去。”苹果电脑的广告更是肯定了他的这种想法,“将来每个人都会拥有这样一台东西,大家都想要生活在里面,没来由的,我就是知道,所有电脑荧幕后的空间是一个独立的宇宙。”

吉布森很喜欢有共同文化和语言的亚文化小圈子,喜欢它们之间相互冲击,相互启发,形成新的事物。他表示虽然《神经漫游者》不如他最喜欢的作家、品钦的小说那么“难能可贵的复杂”,但是《神经漫游者》有他创造的各种隐喻,种种的新规则和新逻辑变得成熟之后,故事会“自动”发展。

威廉•吉布森与“赛博朋克”代表作家布鲁斯•斯特林和约翰•雪莉的张扬奔放不同,他对于《神经漫游者》和“赛博朋克”总是有一种置身事外的超脱感,这本书比其它同类题材的“高端”之处并不是在于电脑科技本身,而是电脑程序的控制脱离文本由神经控制,说吉布森深邃和有远见当然是可以的,但其实还有一个有趣的事实就是:吉布森当时对电脑一窍不通。他拥有了自己的电脑之后,才发现“有个驱动之类的东西在里面像旧唱片一样嗡嗡转个不停,”而他曾幻想着是“一颗奇异的水晶或是赛博空间操纵台”。不过要是追溯“赛博朋克”的源头,才能明白为什么威廉•吉布森和《神经漫游者》有“赛博朋克”奠基人和圣经的地位。“赛博朋克”原本是英国乐坛对“盯鞋”派摇滚(Shoegazing)也称“自赏”摇滚乐)的(贴切)形容,这种音乐“岿然不动”地自恋自负、不屑不妥协。吉布森的《神经漫游者》不解释,不解决,以一个完整独立世界的姿态出现,让人困惑又无限向往。

科幻小说是自娱自乐的强大世界,《神经漫游者》开辟了一个科幻小说自我赏玩颓废和孤独的时代。

来源: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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