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于泰勒《原始文化》、弗雷泽《金枝》和罗伯森·史密斯《闪米特人的宗教》三本古典人类学时期对于社会形态的发展以及宗教形式的变化的书目的研读。欲借助返回到19世纪的古典人类学家笔下的人类社会,借助他们的视角,从源头理解当时人类学发展的渊源和把握后期的发展脉络。

阅读一个时期的大家著作,不仅仅是体会其思想和品读其推论的过程,更是被前人的治学精神感动和震感的过程;三本书都是笔者对于其一手或是二手获得的材料的不同程度的解读,其分析凸显其时代关怀的同时也是在人类学领域开创性的研究,阅读之时能发现不少后人的研究来源,比如玛丽·道格拉斯的《洁净与危险》中对于禁忌和界限的讨论,比如列维-布留尔的《原始思维》中对于集体表象以及互渗律的阐释和讨论,又比如涂尔干的图腾研究,《宗教社会的基本形式》等等都是来自这三位大家的贡献和铺垫。如今人类学界红红火火的本体论转向以及布鲁诺·拉图尔(Bruno Latour)的自然主义等等都是对于泰勒所讨论过得“万物有灵”的在回归。

神话研究一直在历史学中保守争议,但是却备受人类学的青睐,就像福柯曾经说的:“神话讲的时间并不重要,神话被讲的时间才重要。”人类学家之所以对于神话百般重视,简单粗暴的说应该是对于人类还不能完整清楚的表达自己的时代的关注。就像那些最初会着迷于起源的学者一样,关于一个民族起源的时代,以及他们对于自己的祖先和英雄的传奇故事的热爱,也是古典时期的人类学家最初开始相关研究的主要动力。但是随着发现的增多和研究方法的逐步完善,人类学的理论和研究内容也得到了不断的充实。

做为一本研究巫术和宗教的学术著作,《金枝》全书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神话和传说故事,甚至全书的核心都是围绕一个神话中的古老习俗展开的。《金枝》是一部名副其实的鸿篇巨制,有多种不同版本:头版出于1890年,后来又出过三种版本。于1911至1915年出的第三版最全,共12卷,近5000页。但1922年出的第四版最为大众欢迎,800来页,其中文译本1000多页,由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出版。此书不仅学术性强,而且文采飞扬,令人爱不释手。

在罗马附近的内米湖畔有个古老的习俗——森林女神狄安娜神庙的祭司是由一名逃亡的奴隶担任,成为祭司之后他不仅不再被追究,而且还有了“森林之王”的头衔,但他必须手持利刃,时刻护卫一株圣树。若有任何其他逃亡奴隶折取那树枝,即“金枝”,便可以同祭司决斗,若杀了祭司,他就成为新祭司及“森林之王”,其命运周而复始。为什么祭司在就任前要杀死前任?为什么在同祭司决斗前要首先折取金枝?为什么祭司还同时要有“森林之王”的称号?在这个古老习俗中扮演重要角色的这节树枝便是“金枝”,这也是20世纪古典人类学的“圣经”——《金枝》的书名由来。弗雷泽的《金枝》一书,从探究此古老习俗开始,以人类思维形态由类比向逻辑的发展为经,以世界各国传说和文献记载中的巫术和宗教为纬,编织出一幅巨大的人类由巫术到科学的独特发展史卷。不仅回答了那古老习俗引发的三大问题,而且提供了打开人类习俗、禁忌、崇拜之谜的一把钥匙。此书体系完整,资料丰富,文笔优美,奠定了弗雷泽在剑桥和人类学、民族学的崇高地位,使他获得封爵、院士,等等。有人甚至认为此书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科学术著作。我没有资格评定一二,但《金枝》毫无疑问是文科学者的必读书。

国王之死

在远古时候,祭司和国王(世俗政权统治人物)往往是一身多任,是神职与王权的结合——这在远古社会是一个普遍现象,国王兼有占卜、祭天等属于祭司的职权。他们可以利用外在力量为自己造福,这种巫术是远远早于宗教的,因为宗教的基础在于相信存在着某种超自然的力量,这种力量能够随意改变自然的进程,而巫术作为一种观念体系和行为体系则同一种极度民主的文化阶段相适应。因为那时的人们认为,神同人是一样的、没有区别的,只要比团体中的其他成员更优异,个体便可以在生前或死后升格成神,这在人类从巫术时代向宗教时代过渡的漫长历史阶段是很常见的。在这样一种相信神是以人的形象出现的社会信仰中,国王作为最高的统治者,自然是神的代言人,受到人们的崇拜。但是到了一定时期,比如他的任期届满、他的精力衰竭或遭遇旱涝饥馑、战争失败之时等等,都必须被处死。这在古希腊、古罗马、古巴比伦、古阿拉伯的文史记载中都有发现。而在非洲某些部落,祭司或首领在任期届满时会被处死,并且在任职期间也有可能被强有力的对手刺杀身亡,而刺杀者继任其祭司职位或王位。这便是弗雷泽称为有限君主制政体的古老习俗。

那时国王的权力和责任是完全一致的——不是依靠暴力也不是玩弄权术来进行统治,而是承担着救民于水火保护大众平安的职责。在远古时代,不能履行职责的国王不像现代的政治家那样拒绝选民对他的质问、罢免,而是直接被流放或杀戮。鲧和禹治水便是很好的中国式的例证:鲧治水用堵的办法,水越堵越大,治水失败,被舜杀死在羽山;鲧的儿子禹去治水,禹用“决”(疏通)的办法,治水成功,舜把王位禅让给了禹。可见在远古时期,国王是当时人类文化知识最高水平的代表人物——禹制服了洪水,所以他能得到王位;国王必须能让臣民风调雨顺、衣食有望;鲧被杀戮,就是因为他不能做到这点。同样在《旧约•出埃及记》中,在摩西带领众人出走埃及时,每当遇到困难人们就严厉谴责摩西没有尽到责任,甚至急于惩罚他。所以弗雷泽讲:“神圣国王的地位极高,他承担的责任也极重。他的命运,他的生死,他的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世界的兴亡,直接影响着他的臣民,他的疆域中的一切牲畜、植物。于是,原始人便以一整套的“禁忌”加于这位重要的人物。

这些禁忌显然都是用来保卫他,首先是保卫他的灵魂,以免这位与整个社会的兴衰紧密相关的人物遭受损害。保卫国王的首要任务是保卫其灵魂,因为原始人认为万物皆有灵。灵魂能短时间地出走,也可能永远离开躯体,暂时离开为睡觉,永远离开便是死亡;它还可以移居到另一个驱体内,暂时寄附在其他动植物甚至无生物上,因此灵魂最容易受各种巫术的影响,因此必须制定一系列相关的禁忌,以保证其平安。所以在国王经过一段时间或者在其初露虚弱迹象的时候,必须被迫处死;只有当他尚且健康之际,将灵魂及时迁至更为健康的躯体之中,才能永保世间的平安。但当拥有特权的国王满足于世间流光丽彩的生活时,他自然不愿再做牺牲品,于是替身或“临时国王”出现了——替身是国王的儿子,即国王把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子嗣作为自己躯体的替代;而“临时国王”往往是一个地位极低下的人——奴隶、俘虏或囚犯,享受几天“国王”的生活之后,便会受鞭笞或被处死。古巴比伦人每年在撒卡亚节都要杀一个假王,这个代表塔穆兹的假王享受王妃的伺候,五日后即被剥去衣衫,鞭笞至死。在非洲的布尼奥罗也有类似的习俗:每年从各部落选出一人假扮为王,作为已故国王的化身,让其与国王的遗孀在陵庙中同居,为王七日,然后被绞杀。这些都是原有习俗的演化。

在原始人眼里,国王的死亡和复活同植物的枯荣是一致的。因为灵魂可以“迁移”到植物中,所以当折到“金枝”时,不仅获得的是与再任祭司决斗的权力,还象征着神圣的灵魂会迁居到新的躯体里面,在新的躯体里复活。这就是弗雷泽《金枝》一书解说的一切,大量详实的材料和实例,揭示了一个过去很久的世界,而正是那个辉煌而灿烂的世界孕育了今天的世界,也是今天人们追寻“为什么”的根源。在诗人维吉尔的史诗《埃涅阿斯记》中讲到特洛伊的英雄埃涅阿斯根据一位女神的指示,折取了一节树枝,带着它前往冥界去寻父亲的灵魂,向他了解自己未来的命运,这树枝的名字就叫金枝。金枝其实是存在的——槲寄生的树枝,折下来存放几个月之后就变成金黄色,枝叶之间金光闪烁。

巫术-宗教-科学

在通过篇幅浩大的两卷书阐释完了遥远的内米山谷中关于杀死神王和折取金枝的神人交接的巫术时代之后,作者在最后一章用一种告别式的语调做了一个总结。佛雷泽说他在书中意欲解决的问题,一个是阿里奇亚的祭司为什么要杀掉他的前任?第二个是,他在杀掉他的前任时为什么又必须折一根金枝?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作者本书贯穿始终的线索。

正如这本书的副标题——巫术和宗教的研究,其实弗雷泽对于这些神话传说或者是古老习俗的探讨,都是想说明一个问题,即他在最后一章试图阐释清楚的。最后一章,使得笔者的阅读充满乐趣,弗雷泽确定了人类的思想运动是由巫术-宗教-科学这几个阶段的路径发展而来的,这个发展的过程正如他的推论——“巫术思想的阶段,人依靠自己本身的力量应付重重艰难险阻,相信自然界一定的既定秩序,觉得肯定可以信赖它,运用它,为自己的目的服务。当他发掘自己想错了,伤心的认识到他所以为的自然秩序和自信能够驾驭它的能力,纯粹都是他自己幻想的,他就不再依靠自己的才智和独自无援的努力,而谦卑的委身于自然幕后某一伟大而不可见的神的怜悯之中,并把以往狂妄的自以为具有的广大能力都归诸于神。于是,在思想比较敏锐的人们心目中,巫术思想逐渐为宗教思想所替代,后者吧自然现象的更迭解释为本质像人、而能力无限超过人的神的意志、神的情感或愿望所规定的。”

如弗雷泽所说,随着人类认识世界的能力的增强,对于世界的认识不断具体和深入,巫术解释力的局限性便显现出来,因此人们需要“委身于自然幕后某一位大而不可见的神“,随之便是宗教时代的来临;天启宗教和一神论的种子便由此埋下。

而如同弗雷泽的再一次推断,后来的宗教时代被科学时代替代也是同理,随着宗教的解释力对于那些思想敏锐的人们能够观察自然,探寻宇宙奥秘以求得更深一层的解答的不满足。人们对于自然越是仔细的观察其更迭的现象,愈加感到它们严密的规律,以及其绝对的准确性。而宗教对于自然现象的变异无常无法再做出使人确信的解释,就渐渐被科学取代了。

弗雷泽进一步明确了他的观点,他认为 “巫术和科学都是以事物的规律为基础的,但是巫术和科学的规律基础和本质是有很大差异的。巫术所认定的规律纯粹是事物规律呈现于人的头脑、经过不正确的类比,延伸而得出的;科学所提出的规律乃是对自然界本身耐心准确观察后难得出来的。”

至于当时身处维多利亚时代的佛雷泽为何会有这些思考,为什么会思考巫术-宗教-科学之间的关系,我想,简单的用”对于人类思维的发展路径的关心”这样笼统的概括是不足以揭示的。出于一种思想史或者是心态史的考察视角,当时还处于基督教兴盛的时期,学者都是有一定的圣经或者教会学习经历的。也许,弗雷泽从一种人文学科学者的关怀出发,经历了启蒙运动的洗礼,开始对于身处时代的知识体系展现出一种反思和对当时的那个现代性的批评,但是弗雷泽的宗教观并不是一种消极的或者是负面的,虽然他的通篇是在运用一些前宗教时期——巫术时期的原始文化的材料对于当时的圣经学或者是基督教做出了一些批判,但是这种批判应该被理解为是一种对于宗教时代的基督教的改良式的努力,意图便是为面对即将到来的科学时代做准备。

简单总结下来,弗雷泽巫术-科学观应该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首先,对于过去人们的某种错误的观点,认为“巫术并非宗教的前身或者是初级形式”; 弗雷泽不仅在书中做了详尽的回答,同时他还强调了巫术和宗教其实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如前文所说,巫术作为一种观念体系和行为体系,是同一种极度民主的文化阶段相适应的。因为在那时的人们的观念中,神同人是一样的、是没有区别的,团体中优异于其他成员的个体便可以在生前或死后升格成神,这在人类从巫术时代向宗教时代过渡的漫长历史阶段是很常见的。

其次,弗雷泽也并没有把巫术同科学完全等同起来,但他认为巫术与科学在认识世界的基本问题上,两者是相近的。两者都认定事件的演变是有规律的,并且,由于这些演变是由不变的规律所决定的,只要掌握了这些规律,人们就可以准确地预见到或推算出事件的结果,甚至按照人的意愿来影响演变的进程,并改变结果。

再次,巫术与科学在此本质意义上近似,但在方法上完全不同。巫术的规律是人类依靠类比法获得规律的,而科学是所得出的规律是经过更为耐心准确的观察而得出的。然而,巫术与宗教在本质和方法上都有根本的差异。宗教与科学在本质上的差异和宗教与巫术在本质上的差异近似,但在思维方法上,科学从神学中得益良多。

最后,对人类思想的演变,对人类文明由巫术横行,到宗教盛行,再到科技昌明的衍化原因。无论任何学科,都应该对人类走过的发展路程,尤其是我们共同的心路历程,有所了解。《金枝》的浩卷叠篇,虽然读起来津津有味,但不一定都要行行过目,仅从其中的部分范例,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巫术与宗教的本质差异。

参考文献:
[1][英]詹姆斯·乔治·弗雷泽.《金枝》[M].徐育新 王培基等译.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15(2006).

来源: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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