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文先生:

我以为还是《细麻绳》在表现上更老练些。但是好象还需要润色字句。咱们贵在知交,恕我直言,比如开头“是一件令人赏心悦目的事情”,这“令人”二字完全应该删掉。小说和散文不同的一点是,叙事主干以外的人出现会显得多余,比如此文中的“彩莲”,我以为完全可以除去,与《细麻绳》这一主题关系不大……开头铺排议论也多了些,不如直接从被枪毙的知青写起。如果是我,会以这种语句开头“那天党支部组织我们插青观看枪毙游街的时候,还料不到接下来套到脖子上的是什么样的命运……”诸如此类,这种句子有点模仿《百年孤独》的开头,但是更切题。当然我这是举例,其实我的文字感觉不好。作为读者说点想法。这篇文章有些长,我以为应该可以精简一些。如果你不愿意改,我还是会报上去的,但是我觉得你应该可以把它改得更好一点。

彩莲这个人和被判死刑的第二主角同时展开,写得不生动,且破坏了读者的视线。我看最好用倒叙,比如最后写那个书记从位子上下来的时候倒叙比较好。

纪实性的文章最大问题是细节枝蔓过多,我能理解作者不忍心裁去素材。但是小说不同于散文,是需要距离感的,否则没有隔离效果,缺乏审美效果,这就象纪实风格的电影,那些大师们都爱用远景或长镜头。

2002、09、11

L编辑:

你推介我的作品,尽力让其出版,感激不尽,在此说一声谢谢。遇到你这个知音很高兴。你说了这些话,不禁引起我的话头。因你内行,我也直说。

像你建议的那种开头,固然一下子抓住读者的注意,但显得直露,过于润滑。摆出一副讲故事的样子,作品很容易落入伤痕文学的窠臼。还有你建议,砍去彩莲,认为她与主题无关,这种说法也有道理,但结果是砍去枝蔓,情节是集中了,但故事的丰厚感也就失去。《一个坟坑让出一间屋》主题集中,可读性好,就成了“小故事”,你想一想,为什么你认为《细麻绳》比《坟坑》老练呢?最主要的是,如果全部接受你的意见,进行修改,这篇东西就变得面目全非了。

世上有二种艺术,一种是精致的、贵族学院派艺术,另一种是粗鄙的、民间底层艺术。前者代表为《红楼梦》,后者代表为《金瓶梅》。拙作《细麻绳》是以反学院派的形式写成的,我以低姿态叙述的方式,就像一个不识多少字的高玉宝,给读者感觉,并不比他们高深,所以在作品中,我从不想用什么典故来装饰,即使用了斯威夫特专用的“耶胡”这个字眼,也是迫不得已,并寻找了借口。噜里噜嗦的开头,其目的,要让读者不知不觉的进入情境之中。为了真实,我真的煞费苦心。再说,法国塞利纳《茫茫黑夜漫游》,也是看上去噜嗦的,但在名家眼里也是好作品。

有一些句式,故意显得笨拙,并且里面还隐藏着反讽,比如开篇;像彩莲、翠英此类人物的出场,固然使情节欠紧凑,但增加了真实性与可读性。何况彩莲对“我”的拒绝,也是为了表现当年男知青性压抑的苦闷。一个人的遭遇不足于说明插青的命运,众多知青的生活状况,才可以绘成一幅图画。所以我将李天马与作品中的“我”,两者相互映照。原来打算用“扁担绑”这个书名,后来觉得还是细麻绳来得好,因为迫害两个插青的力量,都用上了细麻绳。如果你喜欢考究的文字,有空可以看看我早年雕琢的作品,比如我文集中的《飞扬的尘土》(当时我孜孜不倦地进行着语言实验)。我从自己创作中得出一种经验:有时候,文字讲究了,不知怎的,艺术的力度反而削弱了。在我眼里,一部作品,如果达到效果,这就算成功。

近年我喜欢客观平静的叙述,并喜欢使用笨拙的句子,比如《细麻绳》中一段:“王家好婆仍旧来,我吃不准她是看脚路探消息,还是真的嘘寒问暖,她一如既往叫我注意身体。我对她说,你不来打扰,身体就没问题,你有事没事来,身体就不会好。”写出这些话,你不知道我高兴了多少天。写“我”与翠英发生关系的那一段,我的眼泪流下来了,我就知道作品成功了。

你想报上面通过,不是泼冷水,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尖锐的文革题材也属于禁忌之列。如果真的能录用,我反而怀疑它的思想力度,一部作品,社会能够容忍,这证明或者作者幸运地滑过了,或者作者已经适应了社会主流。我认为只有边缘化作品,才可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我的平庸之作《当风点灯》,《钟山》杂志很快录用,而这部作品没这么幸运,多少能说明一些问题。如果真的有机会录用,老实说,除了个别字眼,有待推敲,比如你说的“令人”,整篇我不想改,因为效果已经达到,写作的情感只能一次付出,不能碎刀零割。请你务必原谅。目前我的审美水准不过如此,我想,改也改不好的。我这么说,你千万不能生气。我不想修改的原因,跟你老实说,这是用血泪写成的,因为这是我的亲身经历,为了艺术,我理性地压抑着愤怒,将不幸以貌似麻木的、甚至兴高采烈的形式叙述出来……目的不是为了让读者愤怒,而是让他们沉思,我想,阅读的阻力大概能让他们沉思。

2002、09、12

文章来源:博讯作者文集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