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丽丝,谢谢你对我几位朋友的款待!他们回家说:陆文,你的面子不小啊!女主人真客气!临走那天还请我们吃了一顿美餐。泡洋妞、睡土着的价格也满意,样子像打七折,跟在国内三星级宾馆买春的价格差不多,而且尽情的跟外国女郎睡,不用担心有人来抓嫖。他们还说你穿着比基尼跳水冲浪,姿势美极了,就像看到深海中的一条美人鱼。

你来信说,养尊处优的婆罗洲皇后有好奇心,叫你问我汗族长存不灭的诀窍,是不是正如你们所说的勤劳勇敢智慧的原因。

菲丽丝,实在说,这个话题太大,不是三言两语所能讲清的,况且此方面也不是我的专长,再加上屁股决定脑袋,我讲的也可能与事实不符。不过,既然是皇后的意思,我就随意说几句吧。

首先跟你讲清楚,勤劳勇敢智慧是汗人的溢美之词,跟执政党自夸伟大光荣正确一样,情有可原,当不得真的。就像我们嘴说毛润之万寿无疆,结果他生年不满百就死了,我们也不认为自己说了谎话。

不过,“勤劳”这个字眼加在汗族身上恰似其份,他们为养家糊口、一日三餐的确像工蜂一般勤劳,捕鱼打柴、养猪种田、织布经商,可以说是平民百姓白天的生活内容,就算秦始皇令他们修皇陵造长城,隋炀帝逼他们去辽东送军粮当船匠,也晓行夜宿千里迢迢赶往那儿。而且为了生存,不仅做与自己生计无关的事,还愿意或被迫将部分收获奉献统治者,不管对方是唐太宗、朱元璋,还是节度使、贼强盗,哪怕是元蒙满清日寇这些域外统治者,他们也一样缴粮。像那种以为“苛政猛于虎”,而躲进山林以逃避税收的刁民,历史上也是屈指可数的。换了现在都要罚款缴滞纳金的。即使官府给他们一天100块钱,他们也愿意到强拆现场充当打手。战争时期,为了兵饷也去当伪军。为了饭碗,他们一会儿做石壕吏,一会儿当锦衣卫,可以说,任何朝代做谁家的衙役,他们都无所谓。不管是对袁崇焕、石达开,还是许唐枫、高智晟,他们都一样用酷刑,甚至连一介书生司马迁、余杰都不放过。此外,懒汉、二流子、游手好闲,成为汉语中的贬义词,也可看出汗族是多么的看重勤劳。当然后面一个例子,也可以说汗人是多么的残忍。

再说勇敢,在我印象中就算汗人勇敢也有阶段性。秦灭六国、汉伐匈奴,似乎是汗人勇敢的顶峰,后来每况愈下,比如扬州十日,四个兄弟明明可以团结起来坚守家中,偷袭来犯的鞑子,却一盘散沙,各自躲藏。兵临城下,钱谦益之流皆开门迎降。近代,江南小市民也排队领取了日寇颁发的良民证。当然不能说汗族一点不勇敢,至少杀自己人蛮有劲头,比如淮海战役、文攻武卫、刘胡兰迎铡刀、董存瑞炸碉堡。烧教堂、杀神甫、砸日货,也表现了汗人的勇敢,尽管可能有人刚签了强拆的城下之盟。搞不懂的是,连自己的房产都保护不了的,却对远在天边的钓鱼岛的归属耿耿于怀,仿佛它是自家的银行卡、宅基地。这种对钓鱼岛的感情,远远超过了当年我们对珍宝岛的感情。此外,若是大街上看见抢劫的,小弄堂碰到强奸的,大多逃亡夭夭,而不是见义勇为。

智慧嘛,有人早就说过,发明了炸药,造起了炮仗,发明了指南计,看起了风水。据说,还有四大发明,一个裹小脚,一个地沟油,还有二个,一个人造鸡蛋,一个三聚氰胺。裹小脚,既满足了士大夫的嗜好,又增加了小脚者私奔的难度。地沟油,既考验了食用者的肠胃,又弥补了食用油料的不足。人造鸡蛋,既饱人眼福,又俱有艺术品的收藏价值。三聚氰胺,既可制造大头娃娃,还像蚌珠似的,肚里长一块结石。

在我眼里,汗族对人类的食谱颇有创意,有不少美食佳肴的确是我们发明的,比如敲猴脑、抽熊胆、婴儿汤,而且拓展了食物的品种,晓得榆树皮、观音土可以吃,饥饿难耐时,还可易子而食。所谓易子而食,你也许不明白,就是不好意思吃自己的亲骨肉,采取变通,彼此交换,各自吃对方的亲骨肉。

此外,钱学森这位科学家以为亩产可以万斤稻;义和团以为自己可以撒豆成兵、刀枪不入;帝王以为世上有长生不老丹;有气功师以为大兴安岭发生火灾,身在千里之外发功,大火即刻熄灭。请君入瓮作法自毙纸上谈兵,还有厚黑学和三十六计也是汗族发明的。尽管塑料水泥电灯电话手机电脑电视机录音机,还有飞机摩托汽车不是我们发明的。

菲丽丝,固然勤劳勇敢智慧对生存有帮助,但不是汗族长存不灭的主要原因。说出来难为情,繁殖与同化才是汗族长存的根本原因。

先说繁殖。从历史上看,二千年来,一直到明代,汗族人口波动幅度极大,从一千万至一个多亿,而且经常反复,就像被人操纵的股市大盘指数,一会儿6000点,一会儿1600点。因为经常有天灾人祸,其中包括旱涝、饥荒、瘟疫、战争、屠杀,所以说汗族的生存概率是比较小的。他们只有拼命繁殖,才能让子孙得以延续。不管饿死病死,死了人,他们不是一味痛哭,哪怕被杀死,也不是想报复,而是急于逃避,和加快繁殖。所以不管献忠哥如何屠杀,润之兄如何不管农民死活,夜郎好多次赤地千里,千里无鸡鸣,哪怕无辜的乡民,给杀死,腌制成军阀的军粮,汗族仍然长存,没有死绝。可以料定,纵然朱成虎将军的设想成为现实,兰州以东的汗人尸骨无存,只要地球上有几十个汗人,不像准噶尔人给清军杀得一个不剩,汗人就不会灭绝。就算汗族不如犹太人的生意头脑,但生存能力,不,繁殖能力肯定远远在犹太人之上。当然,以蝗虫老鼠蟑螂蚊子的繁殖方式,作为汗族的延续手段,说出来并不光彩,但确实是迫不得已的,谁叫你生存于法律形同虚设的丛林社会呢?

同化,也是汗族长存的法宝。入侵、征服,则顺从、忍受、接受奴役,以和风细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主要靠通婚,使用男女生殖器),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地消解对手,直至对手无论从外貌血液,还是精神文化,以及生活方式,都与汗民族无异。甚至让对方不知来自何方,真正的故乡在哪里。就像元蒙败退,滞留于中原地带的蒙古子孙,就像满清灭亡,那些消失于汗族大海的八旗后裔。可以说,只要与汗人接近,少数民族迟早要同化。

今年四月我驴游至四川康定,曾与一身穿汗服的藏族老汉聊天,他一口汗语,家人之间也汗语会话,也承认思维也用汗语。要不是他身上俱有深入骨髓、融化于血液之中的宗教信仰,他和汗人没什么两样。

我是否汗人也曾怀疑,时常猜想或许是个杂种混血儿,故乡或许在山西大同,因为好多年前曾去北京游玩,居然离开同伴,只身前往那儿,理由是看那儿的云冈石窟。我头秃,多毛,热情,嗜肉,不怕热,不怕事,喜驴游,这符合北方民族的特征,我会不会是鲜卑拓跋氏的孑遗呢?

所以说,汗族有了繁殖、同化这两个法宝,长存是没有问题的,再者,汗族轻装上阵,不但饿了吃子女,并且也不会被不能当饭吃的宗教信仰所忽悠。他们宁愿在贪官暴民两极之间来回,也不被理想良知、宗教信仰这些劳什子去影响自己的生存。

江苏/陆文
2012、9、24

文章来源:博讯陆文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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