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4日)

宾雁从年轻时就爱唱歌,不知到了晚年,是否还在唱那支谶言式的俄罗斯歌曲:

贝加尔湖是我们的母亲,
她温暖着流放者的心,
为争取自由受苦难,
我流浪在贝加尔湖滨……

在远离故土的地方,有什么能够温暖这位中国流放者的心呢?

也许,他还会默唱着我们那一两代人一开口就热泪盈眶的《国际歌》:

起来,饥寒流交迫的奴隶,
起来,全世界的罪人!

后来的歌词定本把“罪人”译作“全世界受苦的人”了,但我们很难改口。我们似乎命定地摆脱不了“罪人”的身份。四十年代如此不消说了,五十年代反右派斗争后重又如此,文革后直到八十年代是所谓新时期了,在有些人眼里却仍然如此。

罪人,罪人,犯的什么罪呢?想来想去,是鲁迅当年说过的,“可恶罪”。

单说刘宾雁,他为什么“可恶”?只因他的人格力量对某些人形成了道德压力。

刘宾雁“可恶”,因为在一方为“主人”,一方是“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的格局下,他不但不甘做奴才,也不屑做聪明人,偏要一秉良知,直言无隐,说“不中听”的话,干“不合时宜”的事,绝不逢迎奉承吹喇叭抬轿子,但他“只问耕耘,不问收获”,什么个人得失以至个人安危全都不在话下。

刘宾雁“可恶”,因为他憎恶一切腐恶势力,他义无反顾地揭开一道道黑幕,并以燃犀烛怪的精神,剖析所以致此的来龙去脉,妨碍了为所欲为者上下其手“捂盖子”的图谋。

刘宾雁“可恶”,因为他力行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宣布的,“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而说真话,说实话,追索真相和事实,则势必要戳穿谎言和假象,靠瞒和骗过日子的人怎能不怕他,恨他?

刘宾雁“可恶”,因为他从五十年代起,就被时代的潮潮流推向前列,充当了启蒙者和代言者双重角色,从干预生活,反对官僚主义,到呼吁人的自由和尊严,维护普通人特别是弱势者的权利。他赢得的是千百万读者,那末他得罪的岂止是个别的人?

尤其“可恶”的是,刘宾雁几乎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只问是非,不计利害,面对违情悖理非法的现象,不管涉及什么背景什么人,他就要发言,他就要说“不”,就要批评,就要“循名责实”地行使新闻记者的、作家的、公民的(在未被开除党籍的时候,还有共产党员的)监督权,在政治问题上也要辩个是非,不肯三缄其口,这不就成了“持不同意见者”,“持不同政见者”,“异议分子”,以至“反党反社会主义”,总之是不叫“政治犯”的政治犯了吗?

更早的事情似乎已成“史前史”,在我们这代人所及见的五十年代,有一条贯串反右派斗争无数案例中的习惯法,就是:批评=反对,批评共产党=反对共产党,而更可怕的是,甚至对个别党组织、个别党员干部的个别事情的批评乃至建议,也可能构成反党的罪名。这一条原是不成文的,在反右派斗争高潮中却终于写进了有关划定右派分子标准的文件。

刘宾雁在五十年代和八十年代两度被中共开除党籍,都是缘于这一个根深蒂固的“准则”。他曾经的想不通,他曾有的失落感,是由于他对此没有精神准备,他对党的认知不是来自当下的实际生活,而是胶柱鼓瑟的执着于党章书面上的规定。他相信党章上规定的党内民主:党员权利之一就是可以对任何一级党组织、任何一名党员直至党的最高领导人进行批评。他牢记着他进入新闻工作之始的一九五一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在报刊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并且相信这一决定的长期有效性。这固然由于他对党组织尤其是党中央的一片赤子之心(所谓赤子之心也正意味着天真和轻信),更主要的是源于他对“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误读。

过来人或还记得,当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发布上述决定时,同时刊出了《斯大林论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语录。斯大林把“批评和自我批评”封为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如果我们没有忘记关于阶级斗争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之说,就明白“批评和自我批评”也者,不过是阶级斗争的工具。斯大林首先极其圆熟地把它运用于对党内反对派的斗争。批评是斯大林的专利,别人只有“自我批评”的份儿。批评权掌控在斯大林手里,迫使反对派进行“自我批评”,即通过会议和登报等形式施压,通过指供诱供乃至刑讯逼供等手段,令对手从“承认错误”到“认罪”,完成名为“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为罗织和构陷人罪的全过程。

一九三八年被处决,直至半个世纪后一九八八年方获平反的布哈林,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这位布尔什维克党内杰出的理论家,在斯大林示意下戴过一系列的政治帽子:从“非马克思主义”、“反列宁主义”、“反布尔什维克”、“反党”、“富农代理人”等,又升格为“叛徒”、“间谍”、“暗害者”、“卖国贼余孽”、“匪帮”和“人类蝥贼”。而究其致祸之由,在他,是围绕新经济政策问题坚持了不同于斯大林的方案,在斯大林,则是为了巩固自己大权独揽的需要,必欲除之而后快。布哈林虽曾位居共产国际领导人,但他不是像斯大林那样一个嗜权如命的人,毋宁说他是“书生气十足”,没有防人之心,他相信党内同志间在大目标上是一致的,他坚持自己的政见,正是为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利益。他至死都是一个体制内的不同政见者,他让妻子默记下来的《致未来一代党的领导人》的信里,还声称“我没有干过什么反对斯大林的事”,这表明他的局限性在于对斯大林这样一个人缺乏清醒的认识,更没有意识到,在沙皇俄罗斯的专制主义传统与暴力革命和战时共产主义体制相结合的条件下,斯大林这样一类人的出现是必然的。布哈林“说理于不可理喻之人”,还想要享受并不存在的党内民主和自由表达的权利,只能说是缘木求鱼式的过份天真了。①

我在这里不厌其烦地说起布哈林,是因为我从刘宾雁的际遇联想到他。宾雁在中国党内的地位,远不能跟他相比,但是直到八十年代,因对人民命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因对党的信任,而不惮以“一夫之谔谔”卓立于“千夫之诺诺”,不肯随波逐流,不肯撒手而去,更因对党仍寄予厚望,而保持着“不可救药的乐观”,遂有种种天真的表现,这都近于布哈林式的“书生气”。有这样书生气的,当年在苏共和中共党内都不乏其人,也不限于“书生”,工农出身的党员和干部,一样会有书生气甚至“书生气十足”,轻信“上了书”如上了党章上了宪法的许诺价值千金,于是不得不一再地希望,失望,以至绝望,又萌生希望,又失望,直到幻灭;而鲁迅引用西哲的话早已言中:“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布哈林和刘宾雁这种类型的党员和干部,像相信自己那样相信党,甚至放弃自信以相信党,他们自信惟一地为着人民的利益,也相信党所宣称的“党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另外的利益”,因此他们为了“党的,也是人民的”利益而发言,而斗争。在正常情况下,这样的同志应该是党所引为骄傲的。但这样的“正常情况”不常有。他们便只能沦为牺牲。

这无异于说刘宾雁的牺牲是必然的,甚至不可避免的,未免太残酷了。本来,每个决心为革命理想而奋斗的人,都必然是做好牺牲的准备的。然而政治斗争的残酷现实,给纯粹的理想者或说带书生气的理想主义者们,准备的不仅是碰壁,甚至往往是陷阱。也许他们太耽于崇高的理想,又总是以己度人,缺少像鲁迅那样因深谙历史又阅世多矣而保持的警觉——鲁迅在“三·一八”惨案后和“四·一二”政变后分别说过,“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华盖集续编·记念刘和珍君》),“我的看不到后来的变幻,乃是我还欠刻毒”(《三闲集·通信(给Y先生)》),——因此,鲁迅能指出“政治与文艺的歧途”,刘宾雁却不能看清这一点。早在八十年代初期,时任中宣部长的王任重,在一次外出视察时曾邀宾雁同行,似乎带有“考察干部”之意,但看来刘宾雁不是“当官的材料”,未能蒙受青睐。宾雁本人未必意识到这一点,他依然故我,在报告文学中寄托他忧国忧民的情怀。他信守并鼓吹三中全会的大方向,抨击与此悖离的现象,必然触及已成之局及其局内人的既得利益,这一来就无可避免地卷入政治漩涡。如在八十年代前期,他的“矛头所向”不但与以胡耀邦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改革开放的步调一致,而且他在报告文学领域的写作,也完全符合邓小平一九七九年在四次文代会上代表中共中央所致祝词的精神。然而,刘宾雁幸乎不幸乎成为抵制改革开放者攻击的靶子,他们“意在沛公”,借口胡耀邦支持刘宾雁,指责他的作品宣传“资产阶级自由化”,便可以把胡耀邦推向“支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被告席。在无情的实际政治中,宾雁沦为一个不能决定输赢但却标志双方力量对比的筹码。我在一九八七年赠宾雁一诗中有两句说:“未必牺牲皆壮烈,从来冠冕总堂皇”,就是指这样的情形。

宾雁,以及与他类似的知识分子,是非之心高于利害之心。这也许就是宾雁命名的“第二种忠诚”的实质吧。而在实际政治也就是官场运作中,权力者则是以功利为先,或如毛泽东在延安讲话中所称的“革命功利主义”。所谓“丢卒保车”一类的策略,有时也以“顾全大局”的名义施行。这也可以说是知识分子和政治家或政客的殊途。

宾雁在身无片甲地闯禁区、打前锋时,对自己的险恶处境(比如有时也需要“横站”)仿佛全无觉察,或早有觉察却置之度外,难免落得浑身是箭镞的伤痕。但他是属于早年中国以至俄罗斯知识分子中醉心革命的那一类型,如同屠格涅夫笔下所写的,既跨进革命的“门槛”,便准备着牺牲。奋不顾身和自我牺牲,既是中国传统中的道德自律,也是一切真正革命者必备的品质,又是现代新闻记者应有的职业操守,就这样交萃于宾雁一身。同时,他的人道主义思想导致的温情倾向,他的天真轻信和宽容,又使他不可能“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的一些人和事,以致不设防,不知自我保护。趋利避害是人情之常,不懂得趋利避害,不合常情处,也就是高于常人处,在儒家是纯儒,在人众纷纭的革命队伍中,则是正面意义上的理想主义者。缺少实际政治的经验,且不懂得官僚政治的实际操作,是刘宾雁介入生活、参与政治所短处,也正是他为人为文的闪光不致汩没于染缸和酱缸文化之所长处。

“鸦雀无声雁有声”,雁过也,留下的不只是雁的叫声,人的名声,刘宾雁留下的,是他作为一个大写的人、一个对人民的痛苦充满同情和深爱的中国普通公民、一个披肝沥胆捧出良知的中国知识分子、一个以他的笔他的作品穿透黑暗、虚伪的杰出记者和作家的全部精神遗产。宾雁音容如在,但用老话说,他已“作古”,即成了历史人物。我想,该是从是非善恶的基本判断出发,看他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比前人贡献了什么新的东西,他比同时代人、同时的知识分子,做到了哪些别人做不到的事情,或别人没有做到的事情;当然也要看到他的局限,他的不足,但不必苛求其所不具有的和所未达到的:这该是看待一个历史人物应取的态度吧。

朱洪大姐传话要我为宾雁的纪念文集写一序言,我不是最适宜的人选,但国内比我更熟悉他的一些老友,许多已经年高体衰,我算是比较年轻的,义不容辞,有些感想要说,却不免思绪棼乱。宾雁为中国这片热土上人民的自由幸福而斗争,不遗馀力,献出了青春,献出了一生;小草恋山,野人怀土,垂老之年,竟不得入国门一步,每念及此,情何以堪!但他以坎坷起伏的生命历程,实证了一个伟大的人生,对后来者是人格的示范,对“做戏的虚无党”们则是道德的施压!

①我在《读布哈林遗嘱》一文中,曾试图探讨布哈林悲剧的必然性。其中说:“社会主义国家,党内和党外的民主是互相影响、互相检验的。从理论上说,任何一个党派都没有反对人民的权利,而人民群众却有在不同党派中间采取或拥护、或批评、或反对、或中立的选择的权利;即使在不存在多党制而由共产党独立充当领导力量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外一般人民群众中间也只存在社会行为上是否违法的问题,而不应该存在政治态度上、思想意识上是否‘反党’的问题。这个问题在逻辑上本来不成其为问题,但是从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开始,几十年间,在一系列国家内,不知有千百万公民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在党外的公民中寻找‘反党’分子加以打击的党,必然在党内寻找更多的‘反党’分子当作打击对象,这不是推论,而是概莫能外的经验了。”

此文于1993年《散文与人》丛书第二集刊发时,我曾加写了一则附记说:“这篇札记写于1989年初。当时认为苏联共产党应该汲取以无数忠实真诚的党员和正直无辜的公民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历史教训,重新审视党的建设的理论和实践,进行自身的改革。谁知此文未及发表,而白云苍狗,烟柳斜阳,斯党斯邦,忽焉瓦解。翻检箧底,重读一遍,辙迹犹新,前车不远。来自历史者归于历史,姑作为历史的纪念吧。”云云。

文章来源:刘宾雁网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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