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世界文明的阅读与行走《自由的基因》读书会辅导讲座录音整理,主题为“英国的自由是从哪里来的”,2019年5月1日。

大家好,感谢大家抽出5月1日的时间来参加这个活动。我今天想和大家分享的题目是《英国的自由是从哪里来的?》。依据的书就是大家正在阅读的《自由的基因》。

下面这句话,不知道大家是不是有印象:

“本书讲述了自由的故事,解释了为什么自由与其说是‘英国的’,毋宁说是‘英国的’独特发明”。

这句话不是我写的,这句话是在《自由的基因》这本书的封面上,大家如果有这本书的话,可以拿出来看一看。这个里面有一个重大的观点,这个观点是什么呢?“自由是英国的独特的发明”。

这里面包含两点:一个是说自由这个东西是发明的;第二个是说自由是英国发明的。我想说:这本书很好,但是这两个观点都是错误的。

我把这本书的英文版封面找出来了。这个“自由的基因”呢,是国内的译者翻译的时候,给它重新起的一个名字,它的英文名字是另外一个,《How We Invented Freedom–Why It Matters》,大概的意思是说“我们如何发明了自由”——这个“我们”是指的英国人,“为什么自由很重要”,作者汉南。这个英文的题目很清楚地告诉我们,自由是他们发明的,以作者的身份来说,是“我们”。

那么,自由是盎格鲁圈发明的吗?“盎格鲁圈”是这个书里面用的一个术语。我们承认盎格鲁圈是一个自由茂盛的地方,或者自由曾经很茂盛的地方。但是,盎格鲁圈没有发明自由,自由不是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发明的。很简单,自由不是发明的。如果自由是发明的,那么,自由就可以被放弃。所以,从被动辩护的意义上说,自由不是任何人发明的,但凡是发明的,都可以被放弃。

那么,怎么来证明自由不是发明的呢?我引用了一句话,这句话是《哥林多后书》第3章第17节,这句话的意思是“主的灵在哪里,自由就在哪里”。所以,在还没有盎格鲁圈以前,关于自由就已经讲得很清楚了,自由不是任何人的发明,是主的灵在哪儿,自由就在哪儿。我要强调一下这一点,因为大家都在看这本书,我不希望大家看完这本书,觉得自由是英国人发明的。当然我承认,英国人发明了很多与自由相关的东西,但是自由不是英国人发明的。

不仅这本书,已经有很多人,很多反保守主义的,甚至很多保守主义者,都认为英国传统是一个从无到有的、无中生有的一个过程,英国的法律也是这样的社会过程的一个自然的结果,但是这个看法并不真实。

英国的自由传统、英国的法律、英国的政治制度都不是无中生有的,而是与基督教嫁接出来的,有基督教在前,才有英国的自由传统、英国的普通法在后。换句话说,自由在英国演变成一个传统,这个传统的前提——自由本身已经在那个地方了。自由不是无中生有,而传统是慢慢演化的,自由的传统是演化的,自由本身不是演化的。英国人对自由的传统有很大的贡献,但是,自由不是英国人发明的。

《自由的基因》里面有一小节的名字叫《同一首圣歌》,不知道大家是不是有印象,在第39页。它讲的盎格鲁圈唱的是一首什么歌呢?它讲的是圣歌。什么叫“圣歌”呢?凡是跟上帝有关的就叫“圣”。那我就举了两首歌,看看它们是不是圣歌。

一首歌是英国国歌《God Save The Queen(天佑女王)》。我们看到,它第一句是God Save The Queen(天佑女王),最后一句是God Save The Queen(天佑女王),它的立足点与核心是“上帝保佑女王”,其实英文原意是“上帝拯救女王”。

当时的英国人心里想的逻辑,他们仰望的、他们一切的源头,不在野蛮的日尔曼,而是在天上的耶和华。这一首歌可以证明这一点。这里面没有一句话提到盎格鲁、提到日尔曼的早期传统,也根本没有提到他们自己心目中的神,没有提到英国人在接受基督教文明以前他们所信的神。这里面只有一个神,就是上帝。

他们的运气是从哪儿来的?他们是怎么打败敌人的?他们是靠自己吗?他们靠的是神。就像《约书亚记》一样,他们是怎么打下耶利哥的?是靠他们自己吗?不是。所以,这首歌是一首圣歌,这是英国人唱的圣歌。这首歌跟日尔曼和古老的蛮族传统没有一点点关系,里面讲的全是圣经的逻辑。

第二首歌,是美国国歌《The Star-Spangled Banner(星条旗之歌)》。我取了第一段和最后一段。第一段跟英国的国歌很像,就是“我们很勇敢,我们在一块宝地上,我们打败了敌人。”怎么打败的敌人?大家看,第二段的正数第四句,“建祖国,保家乡,感谢胜利的力量。我们一定得胜,正义属于我方,‘我们信赖上帝’(这是印在美元上的),此语永矢不忘。”

从这两首国歌当中,我们看到有一个相同的信仰逻辑在里面。这两首歌的信仰逻辑都是来自圣经,而不是来自古老的日尔曼、盎格鲁撒克逊传统。

我们再比较一下《马赛曲》、《德意志之歌》。他们打败了敌人,全凭谁的力量?全凭他们自己的力量。他们相信会有一个更高的力量来帮助他们吗?他们不相信。所以,这两首歌是国歌,但不是圣歌,因为它们跟神没有关系。

所以,英、美、法、德这四个国家,从国歌当中,我们清晰地看到了两种传统,这两种传统截然不一样。当然,我们可以比较中国国歌,我们就知道它是从哪儿来的。它诉诸的是什么逻辑?“我们万众一心”,靠着我们的力量。

虽然这本书说了,自由是英国人发明的,但是这本书里面有大量的在作者不经意的地方,又说出了自由不是英国人发明的。在这本书350页,撒切尔夫人讲过一句话:“人权植根于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传统里。”那换句话说,就是自由的源头不是在盎格鲁撒克逊,不是在古日尔曼,在什么地方?在犹太教和基督教里面,在《旧约》和《新约》里面。撒切尔是基督徒,但是她认为犹太教和基督教对自由传统同等重要,甚至犹太教更为重要,因为犹太教在前,奠定了根基。

所以,英国的自由传统,对英国人来说,不是从古老日尔曼蛮族开始,更不是日尔曼蛮族后来发明的。自由也不是从法国大革命开始的。撒切尔夫人讲得很清楚,自由是从神明开始的。自由的“基因”,如果自由用基因来衡量的话,这个词带有生物学的意义,带有一种形容的意义,其实也不是很准确。自由是从圣经里面开始的,不是从蛮族开始的,不是从零开始的,而是自由先到了那个地方,然后从那儿开始生长,这个种子是由外面播进去的,然后长成今天我们所看到的英美的自由传统。

许多研究英国的保守主义者们和研究普通法的法学家们认为,英国的法制、英国的自由传统纯粹是一个习俗演化成的传统,而在这样的习俗演化成的传统当中,看不到信仰的位置。曾经有一段话,我刚才私下跟几位朋友分享,他们在描述普通法的时候,完全把它描述成一个“从0到1”的过程,而不是一个“从1到1+”的过程。

事实上,这个习俗和习俗流传下来形成的传统,只不过是信仰的载体与传承。如果没有这个信仰,日尔曼的习俗仍将是野蛮的、落后的传承。是信仰和里面的自由的种子改变了英国习俗的性质,而不是说英国的习俗从一开始第一天就像我们看到的这样。

大家还记得,在读这个《自由的基因》之前,我们上一本书读的是《美国秩序的根基》。在《美国秩序的根基》当中,伦敦这个自由传统的地方,对美国的重要性居于第几位呢?第四位,耶路撒冷、希腊、罗马、伦敦。很显然,即使在美国人看来,伦敦不是美国的全部,虽然我们叫英美传统。

那么,我们看伦敦的传统是哪儿来的?伦敦的传统从耶路撒冷,从希腊,从罗马,从古日尔曼来。如果我们要描述英国的自由传统的话,它跟美国的传统有三个是交叉的,就是耶路撒冷、希腊和罗马,当然希腊的影响更小一点,罗马的影响更大一点,因为英国被罗马人统治过。

我们刚才说了,信仰是习俗的核心。那么信仰是什么呢?我刚才说这本书不经意的对自己提出了否定,在42页,这本书认为“基督教构成了英美人生活的最大共性”,这是这本书里面说的,不是我说的。换句话说,就是日尔曼的蛮族传统不构成英美传统最大的共性,英国和美国最大的共性是基督教。这是这本书里面说的。

这本书里面还说,第57页:“爱国者首先是捍卫自由与财产权的人,其次才是捍卫文化传统与家国的人。”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爱国者首先是捍卫上帝赋予那些权利的人,其次才是捍卫你这个国家固有传统的人。如果你这个国家的固有传统不能与天赋的权利相一致,可能就不值得捍卫。但是,英国人证明一个即使从日尔曼那儿继承了蛮族的习俗与法律传统,依然可以同基督教的信仰传统相结合。所以信仰是自由的根基,信仰和自由才是保守的对象。保守的对象首先是保守以信仰为根基的自由,然后才是保守这个自由传承下来的传统。

有的人说,那没有自由的传统国家,你保守什么呢?我们会看到,英国就是这样,只要你去保守以信仰为自由的传统,你就会有,哪怕一天两天,有长有短,很快就会有这样的传统。而且你也可以拿这个以信仰为根基的自由,去改造你固有的传统,这样,你就有了可以保守的传统。

但是,这本书又开始矮化信仰的作用。它在第340页说,“英国的今天是一个新教伦理的产物。”这个“伦理”在韦伯那儿他讲得很清楚,但是,刚才我私下跟朋友讨论过,这是一个局外人的看法。

新教对英国自由传统的贡献或者对人类的贡献,绝不仅仅是一个伦理,更不仅仅是一个资本主义伦理。资本主义是一个神明秩序的结果,而不是神明秩序的原因。只要你有那些在前面,你自然会得到这些结果。所以从这种角度来看,仅仅具有社会学的意义,而并不具有洞见。虽然我知道,中国的学者们很喜欢这个理论。

所以,是传教改变了盎格鲁。在公元5世纪,教皇格里高利派的使团来到了盎格鲁撒克逊。如果没有基督教来到,那么盎格鲁撒克逊依然是一个不毛之地,一个野蛮的传统。是基督教彻底改变了、扭转了盎格鲁撒克逊这群人的文化发展的方向。书中也承认,在第83页,“在公元5世纪,基督教扭转了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方向”。这个时刻才是英国自由传统的开始,在此之前的传统并不是自由的传统。这句话讲得很清楚,自由的基因也罢,自由的因子也罢,是内在的还是外来的?是外来的,是基督教使团把这个自由的种子带到了盎格鲁撒克逊这块土壤上,然后才开始成长的。所以这个题目是有问题,不是盎格鲁撒克逊人发明了自由,自由是被带到这个地方的。

所以,英美传统与普通法的根基,不是习俗,不是传统,而是信仰,是以信仰为基础的、为本位的自由观。

普通法也绝不是自发的。今天中国的很多法学家们和保守主义者们都认为,普通法是一个“从0到1”的一个自发的过程,认为普通法是一个法官根据判例,自己制定法律的过程,其实不是这样的。在基督教传入英国不久,当时的肯特王,叫埃塞尔伯特,就制定了一部法典,叫《埃塞尔伯特法典》。这是基督教传入英国之后的第一部法典。这是一个法典,不是一个案例。

这个法典说什么呢?第一句是,“埃塞尔伯特国王于奥古斯丁在世时颁布法律如下”。谁是奥古斯丁?奥古斯丁是格里高利派到英国的传教团的团长。奥古斯丁这个罗马人把基督教成规模地带到了英格兰,在此之前有零星的传教士来到英格兰,但不是官方派的使团。而这是一个官方派的使团。可以看得很清楚,埃塞尔伯特在制定这部法律的时候,他心里想的是奥古斯丁。在基督教传入英格兰以前,埃塞尔伯特不是一个基督徒,他太太是基督徒。基督教来到英国之后,他马上就皈依成基督徒,并且制定了《埃塞尔伯特法典》。

这部法典基本是对照着《十诫》和《申命记》的律法来制定的,而且第一句要保障谁的财产呢?是保障国王的财产吗?不是。是保障上帝与教会的财产。这两个实际上是合一的,因为教会的财产被认为是上帝的财产。然后是主教的财产。然后是教职人员的财产。第四条才是国王,他自己的财产被放到了第四位。然后是像我们在《申命记》里面看到的一样,过失杀人是怎么处罚,多少舍客勒,我们把先令换成舍客勒,这个就像在《申命记》里面看到的。我们看到,英国人制定法律的时候,他模仿的是《十诫》和《申命记》,就是律法书,摩西的律法书。

它总共有50条左右,后面还有故意伤害。这几条说明什么呢?说明的是人身权、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我们会看到,在英国制定第一部法律的时候,它全部是围绕着神明和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来展开。除了这几条没有其他的,没有说要尊重日尔曼传统,没有任何这方面的东西。

我们再看英国的第二部法典,叫做《阿尔弗雷德大帝的法典》。阿尔弗雷德是英国统一后的第一个国王,他统一之后就制定了一部法典,大概是在10世纪初。我把这部法典也找到了,刚好我买的这个小册子后面附了这部法典。我们看这部法典是怎么写的,“国王阿尔弗雷德的法律书”,前面是序言,然后开始正文,“ALFRED’S DOOMS”。DOOMS是什么意义呢?这是一个圣经用语,表示最后审判日所依据的法律。他已经开始用圣经的口吻在说话了,假如这是最后的审判的话,依据什么来审判?

它的第一条就是《十诫》的第一条,上帝对摩西说了如下的话,上帝说:“我是主,你们的神,我领导你们走出埃及地。”你们看这儿还注着,这个法律条文是引自《出埃及记》哪一条哪一条。还可以看到,不能杀人、不能盗窃、不能……这个书的前十条就直接是从圣经里面搬来的。我们理解,为什么说圣经的前五章被称为律法书,它的确本身就是法典。所以当英国人制定法律的时候,他干脆就把《十诫》原封不动地、带着出处搬过来了。

我们回过头来再看看《埃塞尔伯特法典》,23条,“入围地”,就是土地所有权,就是我后来讲的,英国首相小皮特说,“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你不仅要尊重财产权,还要尊重人的土地所有权,任何人不得擅自闯入。这个是从哪儿来的呢?也是从《十诫》来的。包括第27条,“凡破坏他人合法婚姻者,需要赔付因此导致的全部财产损失”。这是依据什么?依据《十诫》的第十条:“不得觊觎他人的牲畜、房产、奴婢和妻子。”我们会看到,虽然它没有直接援引《十诫》,但是他们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心里想的是《十诫》的规定。可以看到,英国法律开始的时候,不是从日尔曼开始的,而是从圣经开始的。

我们看英国《自由大宪章》,这是英国的第三部,也是中国人最熟悉的一部英国法律。这个法律是根据日尔曼传统制定的吗?显然不是,是“承蒙上帝的恩典(By the grace of God)”。我们的自由是从哪儿来的呢?我们的自由是神通过宪章给我们的,讲得很清楚。所以我们要感谢神,我们不是感谢古老的传统。我们感谢神,这个自由是永远的,所以我们是一直世世代代永远传承下去。这个不是发明的,如果是发明的,一旦有新的发明,旧的发明就会被替代。所以要记住,自由永远不是发明的,自由是永在、恒久的。如果自由寿命是有限的,那么,我们享受到的自由就是有限的;但是自由是永恒的。这样我们看《自由大宪章》,它援引的不是日尔曼传统,是圣经、上帝。所以英国的自由传统是从哪儿开始的?不是从日尔曼开始的,是从圣经开始的。

所以,这三部法律向我们讲得很清楚:自由对英国人来说是外来的,不是土生土长的;但人心中的自由除外。就是对自由的理解,在知性上和理性上的理解是外来的,自由的种子是在人的心里的。对自由的理解和阐发是外来的,是通过奥古斯丁这个使团带来的。所以,圣经才是普通法的源头,《大宪章》和这几部法律,是后来翻译成英文的,它们当时都是用拉丁语写的,而不是用日尔曼语写的,不是用古英语写的。

约翰·亚当斯是美国的总统,他也讲得很清楚。他说:“自由、与生俱来不可移易的权利,人的荣誉与尊严,普世的个人幸福。在英国普通法中,自由得到了最精妙而成功的体现。”这段话在这本书中也有吧,就是英国普通法的贡献在于精妙而成功地体现了自由,但是自由本身却不是在英国凭空长出来的,而是使团带过来的。

我们知道,英国早年是一个蛮荒之地,后来成了一个很强大的国家。现在也有所衰落,可是现在的盎格鲁文化圈依然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文化圈。它凭什么强大?在我看来,就是信仰以及通过信仰所形成的自由的传统。而这个通过信仰所形成的自由传统就是保守主义所要保守的。如果守住了信仰与自由的传统,那么这个国家就强大了;如果抛弃了这一点,这个国家马上就弱小了。

那么,这个信仰是什么呢?撒切尔夫人讲得很清楚,是希伯来圣经+基督教圣经。这两部圣经都在,不是其中的一部。中国国内的很多基督徒和新教徒只强调基督教圣经,甚至贬低希伯来圣经。

犹太教和基督教这两个传统有很大的重叠,但是依然有不一样的地方。而且基督教传统的精髓是在犹太教里面,而犹太教和基督教跟法律相关的精髓是在《十诫》里面。如果概括一下,那就是神明、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这四条。所以保守主义保守的是基于信仰的自由传统。如果有了这样的保守主义,这个国家马上就强大了;如果这样的保守主义衰落了,这个国家马上就衰落了。

这个可以证明吗?当英国人搞社会主义的时候,英国人马上就得了“英国病”。所以,自由的传播与盎格鲁圈的兴起是有因果关系的,是自由的传播导致了盎格鲁圈的强大,而不是盎格鲁圈靠自身的力量导致了自己的强大。

我还选了第15-16页这句话,也挺有意思。这本书虽然结论有点问题,里面的确有很多有意思的地方。这句话说,“盎格鲁人将他们的文明的优越视为天意所助”,不是古老的传统所助。就是说他们的优越来自天上,不是来自远古。“他们的文明就是要建一个新以色列”,他们的文明不是要恢复古老的日尔曼,而是要建立一个新的以色列,他们把自己这个国家看成是人格化的摩西。所以,英国后来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输出国,先输出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然后又由这些国家联合英国输出到日本、德国、法国,有时候包括中国这样一些国家。

这个时候的英国有点像新以色列,有点像人格化的摩西。从这种意义上理解,我们才能理解英国的真正的性质、精髓所在。他自己都认为,要建立一个新以色列。为什么要建立以色列?因为以色列是上帝的选民,跟上帝有着特殊的关系。他们也想跟上帝有这样的特殊关系。如何才能有这样的关系呢?就是以色列认的世界,他们也认,并且写到自己的法律里面去。这样在上帝看来,英国人的态度一下就端正了。以刚才的阿尔弗雷德的法律为证,说神给摩西的法律,就是神给我的法律;摩西怎样对待神明,我就怎样对待神明。只有这个前提在,英国才有可能成为新以色列。所以这句话我觉得很有意思,在第15-16页。

保守主义有两个维度,这两个维度是在不同层面上的展开,但是是相关的。保守主义首先是先验的,其次是经验的。国内很多保守主义者只强调保守主义经验的一面,强调一个从无到有的、从0到1的演化过程,但是他们有意无意地轻视甚至否认在经验前面还有一个先验。如果没有先验,经验永远是经验。中国有五千年经验了,到今天还是这样的经验。为什么中国有这么古老而连续的传统,却演化不出盎格鲁那样的自由传统呢?因为他们没有埃塞尔伯特、阿尔弗雷德那样的先验,没有任何的先验在前面。这个先验跟经验不一样。经验依靠的是什么?是信仰和启示。你信,你会得到启示,你得到启示你就会理解先验的真理。把这个贯穿到你的法律制度和习俗当中去,这样先验和经验就同时成立了。如果没有先验,经验什么都不是。所以,当有了先验以后,经验就变成了一个传统与演化的维度。只有在有了先验以后,这个传统和演化才有自由意义上的意义。

那么,什么是英国的自由传统呢?英国的自由传统就是基督教价值观加上习俗与传统。而很多的保守主义者只强调英国的习俗与传统而不强调基督教的价值观。刚才我们前面很多例子证明,没有这样的基督教价值观,英国的传统什么都不是,根本不可能是自由的传统。

再说说奥派与古典自由主义错在哪里。

其实在很多地方,保守主义者和古典自由主义者是非常非常重合的。而且我也有很长一段时间着迷于古典自由主义,特别是它的结论。比如说,古典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都主张财产权、经济自由、法治、小政府、有限政府,这些结论古典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完全一样。而且在西方的大的阵营当中,古典自由主义也被纳入了保守主义阵营,只是它们相对外围一点。但是,虽然结论一样,古典自由主义者和保守主义者得出结论的路径是完全不一样的。

古典自由主义者是怎样得出这些结论的呢?他们是用理性和经验的方法。理性是什么?我们冥想,我们推导,我们做思想试验,我们想我们有那些权利;然后,一个是经验,如果我们想对,我们就累积,我们就博弈,博弈出来好东西,我们就收下来。他们凭借的思想资源是理性主义、功利主义和进化论。比如说,财产权为什么好,财产权对我们保障财产有好处,对我们有好处,所以财产权好。他们是从效用的功利主义的角度来论证为什么今天需要财产权。因为我们在这么多年的市场的演进当中,离开财产权,市场就搞不下去。而且这么多年,在经济演化过程当中,财产权的各种细节又被展开了,所以他们认为财产权是一个演化的产物。

当然,这个结论是正确的,但是这个看法却是错误的。自由与财产权不是理性的产物,也不是经验的产物。因为理性和经验有很多产物,很多好的东西和坏的东西都是理性和经验的产物,你怎么从中区分呢?市场也演化出来很多不好的东西,你为什么不保守呢?一定依据一个更高的标准,你才能决定财产权是个好东西。你要说什么东西对我们好的话,那有些不好的东西,对另外一些人又很好,为什么它们又不能称为好东西呢?因为你没有绝对的标准。你必须有一个超验的绝对的标准,你才能知道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所以,自由和财产权既不是发明的,也不是设计的。

由此得出的结论,财产权与自由也不是演化的产物。财产权与自由是在演化的过程当中,但是它们本身不是演化的产物。因为在演化的过程当中,还产生了对自由和财产权不利的东西,比如说诈骗。诈骗在演化的过程当中大量的存在,那我们为什么不保守诈骗呢?如果我们不依据更高的标准的话,你说诈骗对我们不好,那诈骗对另外一些人好啊!我们怎么知道什么场景对我们不好呢?所以我们不能得出财产权和自由是一个绝对的不容否定的权利的一个结论。

还有一个结论,这个也是很重要的,就是假如不引入超验的维度,秩序是自发的,但是一旦引入超验的维度,秩序就不是自发的。当然,秩序也不是人设计的,秩序这个原理是先在的,只是人类在后来演化的过程当中,实践了这种秩序的原理。不是说人类在演化的过程当中,发明了秩序的原理。秩序的原理不是演化过程当中发明的,是在演化过程当中被发现的。这个秩序原理第一天就明明白白地写在那个地方,就写在圣经及其启示里面。所以,秩序在有神论的意义上说,不是自发的,不是演化的,在无神论的意义上说,才是自发的,才是演化的。这一点我觉得,对中国的经济学家们,对中国的古典自由主义者们,应该有很好的认识。所以,不能用交易,不能用博弈,不能用理性来为你们认可的这些价值观做出最强有力的辩护。

古典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的一个重大的区别是,古典自由主义者凭借的是理性与经验,而保守主义者凭借的是超验与启示。柯克这样的保守主义者,他讲他援引的最重要的是先知的启示、耶路撒冷的智慧原理,所以他把耶路撒冷放在第一位。耶路撒冷不是理性与经验的产物,它是一个先验的,它在三千多年以前,就以文字的形式写在那个地方。

再说说今天,今天是5月1号。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要选今天,是不是要让我说说“五四”?二十世纪有两场运动,这两场运动的意义被低估了。我们知道今天各方都在抬高《新青年》与“五四运动”的意义,但是你们越抬高,反而越贬低它,因为大家没有恰当地说出《新青年》与“五四运动”的意义。《新青年》与“五四运动”的意义在于什么呢?在于决定了二十世纪中国的走向。

这里面有两个结论:第一个结论是,一个国家的走向是由这个国家所选择的思想决定的。选择什么思想,这个国家未来就走什么方向。中国在二十世纪初的时候,选择了《新青年》和“五四运动”所代表的思想与方向,那么,二十世纪中国走的就是这个方向,直到这个方向被否定。虽然后来有权力更大的政治领袖、名牌更大的学者、更波澜壮阔的政治运动、更残酷的阶级斗争,但是,二十世纪的方向是《新青年》与“五四运动”决定的。《新青年》和“五四运动”决定了中国二十世纪的走向。如果这个走向不被改变的话,不被新的思想所替代的话,那么这个走向将继续决定中国的未来。

《新青年》与“五四运动”的走向是什么呢?是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这个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有什么共同的特点呢?无神论的、法国与德国的、反传统的,它们离保守主义是最远最远的。

这两个运动的代表人物是谁?是胡适与陈独秀这两个安徽人。他们从联手到分裂,然后社会主义压倒了自由主义。持任何力量的人都应该接受这一句话,在中国,社会主义压倒了自由主义。在当初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并不敌对,但是后来,社会主义压倒了自由主义。在很多人眼里,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是一个对抗关系。但不是,它们是一脉相承的关系,今天在美国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因为今天在美国,自由主义很大程度上等同于温和的社会主义。

这个里面有一个人讲了一句话,按照我的说法,叫“无神论的政治后果”。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无论它们是什么,它们都是无神论的,无神论就有相同的政治后果。T.S.艾略特说,人间重大的选择,不是你们说的什么民主与独裁、自由与专制的选择,而是有神与无神的选择。当你选择了有神,后面必然跟着一连串的选择;当你选择了无神,后面也必然跟着一连串的选择。“如果你不选上帝的话(上帝是一个忌邪的神),那你将向希特勒与斯大林叩头”。我觉得这句话就是写给“五四运动”听的。“五四运动”选择了无神论。什么叫忌邪的神呢?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神,不能有其他的神。因为你要不信这个神,而信其他神,其他神你又看不见,你只能看到现实中那个权力最大的神,向他们叩头。

所以,我们会看到,《新青年》与“五四运动”,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的逻辑,在T.S.艾略特的这句话里就被注定下来了。不论当初自由主义的知识分子与社会主义的知识分子有多大的冲突,只要他们选择无神论,他们最终必然“向希特勒与斯大林叩头”。而社会主义压倒了自由主义,这就是整个中国二十世纪的逻辑。

我们看看《新青年》。为什么说《新青年》是法德传统?因为他们相信人性可以变化,通过思想改造,可以造出一代新人。这个《新青年》在1915年创刊的时候叫《青年》,后来改成《新青年》,他们就更加的进步主义化了,这是一个进步主义的价值观。我们会看到,他们是受到法国的影响,所以“新青年”用的法语-La Jeunesse,作为标识。这个标识说明什么呢?说明它的思想来源是从法国。而且这个也是很少见的广告,“陈独秀先生主持”,它把陈独秀放在一个很高的位置上。

虽然胡适是在美国学的哲学,但是他师从的杜威也是一个无神论者、一个人文主义者、一个进步主义者。杜威的传统依然是法国的传统,在这一点上陈独秀和胡适这两个安徽人就可以携手了。陈独秀组党被抓起来之后,胡适还接济、探望,胡适挺讲义气的。

我个人认为是思想决定未来,一个社会的未来是由这个社会选择的思想决定。二十世纪的中国的历史,是由二十世纪初,中国人对重大思想的选择所决定的。到了二十世纪末,中国的思想版图发生了一些变化,这个变化是什么?第一是保守主义在中国的出现,第二是信仰在中国的出现。它们的出现大概是同步的,在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

这两个东西,是英国的东西。盎格鲁撒克逊文明圈的核心特色是“保守主义”加“神明”。所以从“五四”到二十世纪末,中国的思想版图开始从法德转向盎格鲁撒克逊。盎格鲁撒克逊给人类文明的启示是保守主义通向秩序。保守主义的两个核心,一个是启示与信仰,或者叫超验,一个是经验,这两个都是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所没有的。而盎格鲁撒克逊文明圈的形成正如这本书所证明的,是来自于超验与经验。

谢谢大家,我说完了。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2019年05月28日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