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作者这篇力作原本2013年《领导者》杂志准备采用首发,但适逢中共党魁8.19讲话,编辑让等等,最后形势越来越紧,只好放弃刊发。后来由《民主中国》分四期刊出。最近由《世界宪政民主论坛》一次性登出,并且在微信公众号曾存在一小段时间。

对华援助新闻网: 民主维权人士王德邦“十一”期间被阻止外出

(王德邦,当今中国民主维权运动重要理论家,原北京师范大学85级哲学系学生,八九民主运动期间是高校对话代表团北师大代表之一。)

很多人面对如下一系列现象都深感困惑:一些信奉法治、践行法律、担当道义而对社会丑恶提出批评者,居然被定为“危害国家安全”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而投入监牢;一些追求自己的尊严生活、捍卫自身正当权利而依法到各级部门陈情上访者,居然被定为“扰乱公共秩序”或“寻衅滋事”等而被关入劳教所甚至精神病院;一些为民请命、维护正义的维权人士,居然被以“非法集会”等罪名入狱,甚至“被车祸”、“被自杀”或在看守所“被病死”。而另一方面,一些明明违法侵权、激起民怨、挑起社会冲突者,却官位无恙,甚至还步步高升。在上述种种怪异现象背后,我们常常会看到“被敌对势力利用”、“与敌对势力勾结”、“受敌对势力资助”或“国内外敌对势力造谣污蔑”等等解说。更让人惊奇的是,很多原来的“自己人”一转眼就成了“敌人”。曾经的国家主席居然被定为“叛徒”、“内奸”,曾经的执政党总书记居然被定为“分裂党”,曾经的开国元勋被定为“里通外国、阴谋夺权”,或“小说反党”等等的反革命分子……类似的事例在前苏联、东欧及中国现代史上不胜枚举。

面对如此怪象,有的人解释为一定历史阶段的暂时现象,有的人解释为局部地区的个别现象,有的人解释为个别领袖的错误,但在这种阶段性、区域性与个别性的背后,我们能看到一种一以贯之的、普遍性与全局性的“敌对思维”。当社会弥漫着将一切与国家权力的意志相背离的行为都定性为“敌人”,而使社会“敌人”层出不穷,甚至曾经的同志转眼成为“敌人”时,仅仅将其归结为个别领导人一时的失误显然是肤浅的,因为它忽视了敌对思维背后的主动需要,即那些被以“敌对势力”来定性的人或事,许多其实是掌握定性权柄者人为制造出来的,而且这些定性者完全清楚被定性的对象其实与“敌对势力”无关,但为了他们的某种需要与目的,他们必须将这些人或事定性为“敌对势力”。对此阿伦特在《极权主义的起源》讲到:“布尔什维克的整肃成功地使它的受害者坦白他们从未犯过的罪行,在这个程度上,它主要依靠这种基本恐惧,并且争辩如下:我们都同意一个前提,即历史就是阶级斗争,也同意党在从事阶级斗争中的角色,所以你知道,从历史角度来说,党是永远正确的。(托洛茨基说:‘我们只有和党在一起,并且依靠党,才会正确,因为历史提供的惟一正确道路就是这样。’)在这个历史时刻,根据历史法则,一定会犯某些罪,而党知道历史法则,必须惩罚之。至于这些罪行,党需要罪犯;也许是党知道罪行,但是不知道谁是罪人;比清楚地知道谁是罪犯更重要的是惩治罪行,因为倘若没有这种惩罚,历史就不会进步,而只能在它的过程中倒退。所以,你要么是犯了罪,要么响应党的召唤,去扮演罪犯的角色——在这两种情况下,你都在客观上变成了党的敌人。如果你不坦白,你就不再能通过党来推动历史,就变成了真正的敌人。这种论证的强制力量是:如果你拒绝你就自相矛盾,由于这种自相矛盾,就使你的整个生命毫无意义;你说的A,透过它逻辑地产生的B和C,主宰了你的整个生命。”(阿伦特著《极权主义的起源》第十三章:意识形态与恐怖:一种新的政府形式)可见,在某些社会中“敌人”是统治者自认推动历史进步及维护合法性的客观需要,套用一句名言来说就是“有敌人要斗,没有敌人创造敌人也要斗”。

一、 敌人意识的当代表现

我们只要稍加留意,就会发现当代中国政治生活中到处弥漫着“敌对”气味与敌我意识。很多正常的思想分歧、理论的争辩、观点的交锋、群体的冲突甚至技术的进步等等,最后都被一些人冠以“敌对”势力从中作梗,进而上升到没有“阶级”称谓的阶级斗争角度来进行定性和裁决。

1、 普世价值与宪政理论争论上的敌我观

近年来,普世价值存在与否及中国是否应该遵循普世价值成为理论界争论的一个焦点,尤其是今年5月以来,对宪政的争论又成为一大热点。在这场至今仍然持续的普世价值和宪政的争辩中,反对的一方公然祭出了“敌对”的大棒,不仅将普世价值和宪政贴上“西方”、“资本主义”等标签,而且将那些信奉和宣讲普世价值与宪政的人扣上“居心叵测”、“以期颠覆和终结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权力结构”、“要取消共产党的领导,颠覆社会主义政权”等高帽。

在反对普世价值的阵营里面,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党委书记侯惠勤的观点很有代表性。他认为普世价值之争:“通过‘普世价值’干预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以期颠覆和终结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权力结构,无疑是引发这一争论的要害,因而其在本质上是当代西方话语霸权及其价值渗透方式的表达”,“ 尽管‘普世价值’的‘能指’十分宽泛(这也是其鼓吹者的叵测居心),其‘所指’却十分明确,这就是在政治方向、基本道路和根本制度上对我国进行颠覆,是当前敌对势力利用价值渗透对我实行‘分化’、‘西化’图谋的集中表现”。( 侯惠勤:《用真理打破幻觉:为什么必须批判“普世价值”观》,发表于《马克思主义研究》2009年第3期)

在宪政问题上,今年5月以来,反对宪政的一方先是由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晓青在《求是》属下的半月刊《红旗文稿》发表《宪政关键元素属于资本主义而非社会主义》,将宪政定性为资本主义属性;接着在5月22日《环球时报》跟进了一篇社论——《“宪政”是兜圈子否定中国发展之路》,更进一步将宪政与中国时政联系起来;紧接着《党建》5月30日再刊《认清“宪政”的本质》,将认同、宣讲宪政定为“就是要取消共产党的领导,颠覆社会主义政权”; 6月1日各大官网转载《求是》杂志上的署名文章“思想西化,党和国家就会走上邪路”,将宪政定性为“邪路”,从而使一场原本属于理论学术的探讨问题,变成了政治斗争中的敌我立场问题。

中国在宪政求索上已历经百余年,期间虽然屡经挫折,但近年来学术界对宪政的探讨日渐正常化,而今年5月忽然掀起一股反宪政的狂潮,将认同宪政者公然定性为“敌对势力”,这究竟是何原因?对此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杨天石在《正确区分两类矛盾,保护和支持人民的改革要求——读九号文件有感》一文中指出:“九号文件的起草者却看不到这些方面(人们要求维护宪法,依宪治国),错误地归纳为:宣扬西方宪政民主,企图否定党的领导,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借纪念现行宪法公布30周年,打着‘维护宪法’,‘依宪治国’的旗号,攻击党的领导凌驾于宪法之上,实质是要否定我国宪法及其确立的制度和原则,最终实现改旗易帜,把西方政治制度模式搬到中国。”可见这股反宪运动正是中国统治集团中顽固势力“敌对意识”的本能反应,他们通过九号文件以行政权力的形式来裁定这场学术争论的性质。

2、 现实社会群体性冲突事件中“敌人”的解读

在意识形态上中国政府存在着根深蒂固的“敌对意识”,反映到现实社会问题的分析处理上,也随处可见敌对意识的影子。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近年来各种社会矛盾日趋激化,群体性冲突事件此伏彼起,对于波及面广、影响深远的群体事件,各界解读见仁见智,其中“敌对势力利用”依然占居官方话语主流。

2011年12月广东乌坎村民因土地被卖、村委选举、村务不公开等问题而集会抗议,一度出现冲突,结果招致当地警方抓捕,村民代表薛锦波被抓后离奇身亡,由此引起村民质疑与更大规模的抗议,成为中外关注的焦点性事件。 当年12月19日汕尾市委书记郑雁雄针对乌坎村民游行中打出的“反对独裁”标语,认为“在敌对势力的媒体里头,在别有用心的人里头”, “变成人家抹黑我们国家、抹黑我们党的工具、炮弹。这就变了,这就事与愿违了”,进而“我个人觉得不能把它(乌坎事件)作为一个简单的群体事件和打砸案件来看”。可见,在郑雁雄看来乌坎事件之所以复杂难以解决,是因为有敌对势力参与,使整个事件性质发生了变化,所以他说“外国势力在这件事上起了恶毒作用,不然的话政府早就解决了冲突。”无独有偶,据从汕尾党政信息网截屏:12月20日上午,广东省工作组在陆丰市政府召开干部群众大会。针对乌坎事件及处置工作,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委副书记、工作组组长朱明国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政府提出了就解决乌坎事件的8条意见,其中四、六两条为:“四、政府承诺村内只要不再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不再组织与政府对抗,不再被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不会进村抓人;六、林祖恋和杨色茂等组织者和挑头者明知政府已经在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如果仍顽固不化,继续煽动村民与政府对抗,死心塌地为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必当追究。”

从汕尾书记讲话,到广东省工作组对乌坎事件处置意见,可以看到广东官方在寻找乌坎事件产生根源上总还是摆脱不了在“被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上兜圈子。同样,中国近年来发生的如孟连事件,各地石化项目事件,环境污染事件,征地事件等等,都会看到官方一些对敌对势力利用与挑唆的解读。

3、 指导方针上的敌对思维

在一个需要指导思想的社会,权力的中心常常充当着真理的中心,唯官、唯上之风必将盛行。这样官方政策及领导讲话都对社会有着直接而巨大的影响,甚至左右着整个社会官僚系统及御用文人的话语。

在普世价值与宪政理论问题上代表中国官方媒体的密集发声,反映着理论界的敌对思维,同时在社会现实上面对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敌对”定性,彰显出了中国社会官僚话语敌对思维的根深蒂固。我们从近年来一些重大文件及高层讲话中可以管窥那种深藏于体制内的敌我意识。

中共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报告说:“要强化人民民主专政职能,依靠专门机关和广大群众的紧密结合,坚持综合治理,坚决打击敌对势力和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伸张正义,保护人民。”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报告说:“排除一切破坏稳定的因素,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警惕国际国内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分裂活动。”第十六次代表大会报告说:“防范和惩治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加强国家安全工作,警惕国际国内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分裂活动”。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报告难得地没有出现“敌对势力”一词,该报告指出:“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健全国家安全体制,高度警惕和坚决防范各种分裂、渗透、颠覆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 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报告又恢复了“敌对势力”一词:“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和工作机制,高度警惕和坚决防范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确保国家安全。”

在这种作为执政党指导方针的文件一再强调敌对意识的情况下,各级部门的领导也时常将敌对话语挂于嘴上。2011年12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报道中提到政法系领导讲话:“在社会稳定方面,国际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一刻也没有停止,千方百计进行渗透颠覆分裂破坏活动。”(《全国2012年全国政法机关第一位的政治任务》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2-01/03/c_122527759.htm)2012年1月2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国际敌对势力正在加紧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图谋,思想文化领域是他们进行长期渗透的重点领域。我们要深刻认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严重性和复杂性,警钟长鸣、警惕长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防范和应对”。(《敌对势力长期重点渗透中国思想文化领域》http://gs.people.com.cn/n/2012/0102/c183345-16648113-1.html)2012年4月28日中共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在工作会上提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做好各项维稳工作,切实履行好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实施捣乱破坏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社会面防控”。(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2-04/28/c_123050620.htm)2012年6月12日周永康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汇报会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首发式上的讲话:“要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坚决抵制敌对势力对我国政治制度、司法制度的攻击,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政治观点、法学观点的影响。”

有了这种内含“敌对”意识的指导性文件,加上这类反复强调敌对意识的各级领导,中国社会中一批紧跟权力的御用文人也就高举起“敌人”的大棒,将各种社会问题以“敌我”的二元划分来剖析。司马南曾在自己的新浪微博披露:“华盛顿邮报追问那些关于我的谣言来自何方,对曰:我的敌人。又问:谁是你的敌人?对曰:过去江湖上的敌人,现在政治上的敌人。复问:他们有什么不同呢?对曰:一个图财害命,一个祸国殃民。他们有什么相同呢?对曰:喜欢造谣,一样卑劣。”这个简单的对白暴露了司马南之流的“敌我”二元意识,同时可以看出他们在运用“敌我”分析将“敌人”定性为“祸国殃民”的高明,这样一来将自己自然摆上了护国爱民的神龛,而将自己划定的“敌人”置于被审判挞伐的境地。同样,作为新左国家主义代表性人物的何新认为中国近年来思想界“到处贩卖完全被精英们所误解的卢梭理论和希腊制度,甚至以要‘民主’‘自由’的名义,鼓吹一种毁灭国家制度的无政府主义。煽动叛乱和新的‘造反有理’的异说,在外部欲乱华亡华者的挑唆下,也乘势涌泛”。 (何新《国家主义的近代政治理论渊源》http://www.21ccom.net/articles/sxwh/shsc/article_2012072464319.html)可见,在何新看来,近年来凡是与他主张的国家主义不一致,或者不拥戴其国家主义者皆是“欲乱华亡华者”。这种将不同意自己观点的思潮上升到毁灭国家的敌对高度,也确实是国家主义在理论争执中的话语精明。

4.互联网与微博定位上的敌我意识

不仅在理论思潮的争鸣上存在着这种敌我意识,甚至一些技术与工具也被贴上了“被敌对势力利用”的标签。作为人类信息传播工具的微博,就被国防大学原副政委、中将李殿仁指责为:“正如任何技术进步都有两面性一样,如果微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也会产生负面影响。尤其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微博进行思想文化渗透,甚至进行网络颠覆活动,微博已经成为意识形态领域的新阵地,对于国家政权安全、国防安全有重要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讲,微博已成为与敌对势力较量的网络战场”,“微博已成为极端及反体制言论的集散地,各种势力尤其是敌对势力已经把渗透的重心和重点放在网络媒体特别是微博上”,“各种社会思潮借微博持续发声,影响力由学术界向一般公众扩散;一些所谓‘魅力型’意见领袖,更是把微博当作另一个思想阵地,煽动网络上的群体暴动、威胁和报复”,“太多的证据表明,互联网的运用,特别是以微博为代表的新兴媒体,已经成为美国等西方国家发动政治打击,推行其自由价值观、话语权,神化西方政治制度,抹黑甚至完全否定我国的政治制度,阴谋策划政治颠覆的基本手段和主要途径。”(《李殿仁中将:微博——宣传思想文化的新阵地》,2013年6月7日,《中国社会科学报》以记者采访的形式刊发)。在此,信息工具的发展也被定性为敌对势力借以渗透的“网络战场”,上升到政权安全与国防安全的高度,可见这种“敌对”思维是多么根深蒂固!

二、 “敌人”意识的源流及其危害

纵观人类历史,将社会矛盾置于“敌我二元”思维模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由于历史条件及人类认识的局限,在资源与人口矛盾的冲突中,一些人顽固坚持人类社会中人与人、群体与群体、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等就是处于为生存的敌我争斗中,你死我活是矛盾的持久斗争状态,这是自然演进下形成的自然型敌我意识;其二、囿于历史与自然的双重局限,在意识形态教化的阶级斗争历史法则与民族优秀自然法则的逻辑推演中,使阶级的先进与落后和民族的优秀与低劣成为敌我二元,上升到理论信仰的高度,而顽固主导一些人以此分析一切社会问题,进而将一切社会冲突归咎于敌人的阴谋,敌对势力的作祟,即阶级斗争(或民族优秀)教化下形成的灌输型敌我意识;其三、有一些人在理性认识上虽然已经放弃了敌我二元思维,但由于现实利益的驱使与人性软弱的缘故,他们明明知道许多社会问题并非敌我矛盾,仍屈从于权力或利益的需要而坚持用敌我言词来解说社会的各种冲突,即功利型敌我意识;其四、为了个体、部门、组织或集团的利益,无视事物本质,扭曲社会矛盾,人为制造社会敌我二元对抗现象,以达到对外恐吓与对内整合之目的,这种有组织、有计划的人为制造敌人的行径,一则以证明自身信奉理论的正确与逻辑的自洽,再则为现实制度的存在与延续寻得依据,为自身的合法性寻求支持,这种敌人意识就是主动造敌型的敌我意识。在这种情况下,“敌人”一方面是需要消灭的对象,同时又成为统治者及其制度得以延续的重要借口。当“敌人”成为一种制度性需要时,社会就完全沦陷在逆天背理,拐离常识,颠倒是非,混淆善恶,无视法纪的野蛮、原始状态,我们可以将这种状态称为人类社会的返祖现象。本文将重点讨论后面这种依赖“敌人”的现象。

1、何谓“敌人”

百度百科解释“敌人”为:1)企图使某人或某事受到损害,或企图推翻使某人某事遭到失败的人;2)互相仇恨而敌对的人或敌对的方面。维基百科解释为:(简称敌)是一群人对立场与自己敌对的另一群人的称呼。敌人是相对的,敌对双方都可以称对方为敌人;敌人的反义词是我方、友方。由这些解释可以看到,敌人就是威胁、危害一方之存在与发展的另一方。

“敌人”一词内含着主观意识与客观行动两方面。主观意识上的“敌人”,缘起于恐惧,恐惧源自权利已经被侵害的记忆,或正在受到侵害的痛感,或可能面临侵害的威胁。由于对可能威胁的预测,难免有错判与假想的成份。所以敌人就有根据过去与现在的事实而真正判定存在的敌人与主观认识上的可能的敌人。但不管是真正的敌人而或可能的敌人,一旦某人或某团体产生了这种敌人意识,就会表现出相应的态度,从而与被认定的敌人形成一种对抗。当这种对抗进一步转化成现实的行动时,就是一方以阻止或消灭另一方作为解除“敌人”恐惧的条件。这就从主观的敌人意识走到现实的客观对抗与谋求消除或规避敌人的行动上。

“敌人”的存在与区划,从心理意义上会产生两个直接后果:其一、凝聚自我。因为有“敌人”的威胁,故有“我”存在、发展的困扰,要克服这种困扰就得自我团结,同仇敌忾,就得搁置内部分歧、争议及利益矛盾而一致对外,就是有内部讲团结、顾大局、求和谐,内部在一些问题上互相作出小的牺牲与让步,以维系团体力量,增强对敌人能力。所以“敌人”的存在是自我力量的强化剂;其二、威胁、打击“敌人”。敌人固然是自我存在、发展的威胁,同时敌对区划后,“敌人”自身也必受到我方的威胁,尤其在自我强势与主动情况下,对“敌人”的区划与定性就必给敌方造成极大威慑力,形成恐吓、打击“敌人”的强大态势。从社会角度而言,“敌对”的存在会促使社会产生强力依赖与强力崇拜,形成高度集权、高度统一的军事化暴力应对管理机制,从而为极权专制打下社会基础。

2、极权社会下的“敌人”

应该承认,极权主义的两个典型——斯大林时期的苏共政权与德国纳粹政权都是人类在二十世纪初探求解决深层困扰人类问题路径的一种尝试。它们是在自然资源有限的难题中与在自由经济发展却带来世界动荡甚至灾难的困扰下,以社会领域的阶级斗争学说与自然领域的生物进化学说为理论,信奉先进阶级与优秀民族应该统治世界,通过高度集权下的公有制与计划经济来结束世界私有制与自由市场经济混乱、无序的竞争所引起的社会动荡,即先进阶级——无产阶级肩负着消灭其他一切阶级最终解放全人类的使命,而日耳曼民族肩负消灭犹太人及其他“劣等”民族的使命。在这种先进阶级或优秀民族的使命面前,其他阶级或民族自然成为完成使命的“敌人”,这样整个社会就被简单划分成肩负历史使命的先进阶级——无产阶级,与阻碍先进阶级实现历史使命的“敌对”阶级——资产阶级,或者肩负历史使命的优秀民族——日耳曼民族,与阻碍优秀民族实现历史使命的其他“敌人”——犹太人等“劣等”民族。

阿伦特指出:“极权主义国家的居民完全被扔进和受制于自然过程或历史过程,这是为了加速它的运动;于是根据它的内在法则,他们只能做杀人者或者被害者。这个过程可以决定谁可以在今天做杀人者,清除种族与个人、垂死阶级的成员和没落民族,而明天他们自己也成为牺牲品。极权统治在指导它的臣民的行为时,所需要的是只是准备将每一个人同等地归人杀人者角色和被害者用色。这种两面的准备,取代了行动原则的,是意识形态”。(《极权主义起源》)因此,极权主义需要不断产生敌人,需要在对“敌人”的惩罚中来推进社会的进步,而社会中的每个人都随时可能成为这种“敌人”以推动历史的需要。在极权社会“你要么是犯了罪,要么响应党的召唤,去扮演罪犯的角色——在这两种情况下,你都在客观上变成了党的敌人。”

极权主义在历经数十年实践后给人类带来的灾难可谓罄竹难书,导致这种灾难的原因固然很多,而其中最根本的就是“以人为敌”,即将同类视作自己生存与发展的“敌人”,在假借历史法则(或自然法则)的意识形态支持下,凭借掌控的国家权力,对人类有计划进行灭绝、清除。从各极权社会已经展示在世人面前的灾难来看,被以“敌人”的名义从肉体上灭绝的不仅仅是落后阶级(或劣等民族),那些先进阶级(或优秀民族)也没能幸免于外。

据维基百科统计,在主要由纳粹德国所发动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直接或间接死于战争的人数约为7000万。而在阶级斗争学说支持下的共产主义极权给人类带来的灾难也极为深重,仅从现已陆续公布的柬埔寨红色高棉(即柬埔寨共产党)短短数年的统治中就可见一斑。1975年到1979年的短短三年零八个月时间里,柬埔寨就有200万人(约占当时全国人口的四分之一)因迫害、屠杀、劳累、饥饿等而死于非命。红色高棉把人分为“旧人”和“新人”,“旧人”是攻克金边前已在解放区的人口,主要是农民,“新人”则是旧政权的军政人员、知识分子、僧侣、技术工人、商人、城市居民,“新人”必须通过改造才能新生。每位新人必须重新登记,交代以前的历史。凡在朗诺政权服务过的人、对新政权不满者、地富反坏、不愿自动离开金边者,一律格杀勿论。接着是清理阶级队伍,有产者、业主、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教师、医生及其他专业人士都不是无产阶级,属于清理之列,连戴眼镜的人也不放过。然后是种族和宗教迫害,会说外语也是死罪。禁止所有的宗教信仰,关闭或摧毁所有的教堂和庙宇,佛教徒被迫还俗。除了整肃党内异己,普通百姓以越南或苏联间谍、美国特务等罪名遭疯狂屠杀,大多数遇难者全家都被斩尽杀绝。 1975年10月宣布的民族阵线的十三个领导人中,就有五个在1977年的清洗中被处决,其中包括内政部长、两任商务部长、新闻和宣传部长、国家主席团第一副主席等。各大区的党政军领导人被处决的更多。最集中的一次是1978年对被认为是亲越派的东部大区干部和军人的清洗,由西南大区的领导人塔莫负责,一次屠杀了近十万名自己人。S—21杀戮场,主要用来审讯、拷打和处决党内敌人。据估计,仅在这个中心一处,就处决了两万人。上个世纪80年代初,在S—21发掘出近九千具尸体,还有许多死人坑尚待挖掘。(《红色高棉的恐怖执政》http://news.xinhuanet.com/theory/2008-05/02/content_8049776.htm)

至于苏共统治时期尤其是斯大林时期苏联在大饥荒、大清洗与劳改集中营中的非正常死亡人数更是触目惊心。1936年斯大林发起了全国大清洗运动,在大清洗中,当年列宁在遗嘱中提到的六位苏共创始人,除了斯大林本人之外,其余五位全部被判处死刑(包括被流放海外而缺席审判的托洛茨基)。大清洗期间,有数百万人被逮捕、枪决、判刑、流放,损失最为惨重的是苏联军队,有四万多名红军军官被清洗,大概有三万五千人被枪决;五名元帅中三人被枪决,集团军15名将军只有一人幸免,67名军长中60人被处决;苏共十七大1966名代表中有1108人被逮捕,选出的139名中央委员里有83人被逮捕甚至处决。从1929年到1953年,苏联共有1400万人被送入劳改营,还有六七百万人被流放到苏联边远地区,另有四五百万人被送入在看管期限三年以下的劳动教养基地。根据一项档案研究,从1934年到1953年共有一百多万人死在“古拉格”,这还不包括因服苦役期间所受虐待而在劳改期满后死亡的人。1990年1月30日,苏联国家安全委员会公布,1928年到1953年斯大林独裁的25年间,共有3,778,243人死于非命;1991年6月14日,苏联克格勃主席克留奇科宣布,这一时期内有420万人被镇压。另据俄国历史学家统计认为,斯大林镇压人数的下限是2,200万(俄国历史学家沃尔科戈诺夫统计) ,上限是6,600万(列宁格勒大学教授库尔干诺夫统计)。 (王康:《十月革命90年——救赎、悲剧与启示》南方周末2007-11-07 http://www.infzm.com/content/6149)

以阶级斗争说鼓动的极权主义实践究竟给人类带来了多少灾难,现在由于各种原因还远没有得到精确统计,据1997年11月俄国十月革命80周年之际法国出版的厚达800多页的巨著《共产主义黑皮书──罪行、恐怖、镇压》记载,共产极权所在国家以及发生于其他一些国家的共产革命运动,共导致了一亿左右人口的非正常死亡。其中苏联2000万, 越南100万,北朝鲜200万,柬埔寨200万,东欧100万,非洲170万,阿富汗150万,拉美15万,等等。上述数字还只是保守的估计,因为许多国家的档案材料尚未公开。

从这一组组淌着鲜血的数字我们可以看到,人类被划分为“敌我”后的血腥后果,受伤害的不仅仅是最初的“敌人”,作为先进阶级中的先锋队及其领袖都最终难逃被作为“敌人”清除的命运,如苏联三名被枪决的元帅,被处死的五名苏共创始人,中国的刘少奇、彭德怀、林彪等等。在这种群体性被划分为“敌我”的意识形态下,任何“我”在没有最高权力的保护下都随时面临被“敌人化”的危险。这样一来,极权社会最终就成了除最高权力统治者为“我”之外的所有人皆为“敌人”的社会。从极权社会的历史可以看出,极权社会的最高统治者最终都走向了视天下人为“敌”的局面,他们不仅屠杀“落后阶级”与“劣等民族”,也同样屠杀身边那些与自己出生入死的战友,甚至连自己的亲人都不放过。

3、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敌我”转换

中国共产党在与国民党争夺统治权的民主革命时期及夺得大陆统治权后的三十年中,因为坚持阶级斗争意识形态,在“敌对思维”的支配下,经历了无数劫难,制造了许多骇人听闻的事件。可以说中国共产党所走过的道路是一条洒满鲜血的“敌我”斗争之路,是一条不断消灭“敌人”又不断制造“敌人”之路。其中波及全国,祸及全军、全党、全民的大规模的针对“敌人”的镇压运动就有:苏区肃反运动、延安整风运动、镇压反革命运动、反右运动、文化大革命等等。

(1)肃反运动。发生于1930年至1935年的中共苏区的肃反运动,主要任务是清理苏区(尤其是红军中)的“改组派”、“取消派”、“第三党”、“AB团”等,在此过程中究竟有多少红军干部、战士被杀,至今没有准确统计,但从一些当年亲历的将军回忆录中可见一斑。据徐海东回忆:1932年10月到1934年11月的两年时间,鄂豫皖苏区进行了四次大规模肃反。1932年11月,负责“肃反”的七十四师师政委戴季英叫上二二〇团政委、参谋长来谈工作,将他们扣留,并命令该团各营正副营长和政委只留一人在家照顾部队,其余的干部全部来师部开会。等人员集中后,戴季英命令保卫人员把开会的祠堂包围起来,下了这些人的枪后,将到会的49名干部捆绑起来,最后全部杀害。第三次是1934年阴历4月对原红二十八军进行肃反,把这个军的营以上干部全部逮捕,除极个别的幸免外,悉数被杀害。第四次发生在1934年阴历8月,省委指责红二十八军军长徐海东和政委郭述申犯了右倾机会主义错误,撤销郭的省委委员和皖西北道委书记职务,并任命认为皖西是反革命领导的高敬亭为皖西北道委书记。而高敬亭一到皖西道委,第二天就开始大举肃反,当地的道委主席和赤南、赤城两个县委书记、一路、二路的游击司令以及赤南保卫局长等负责同志都先后被残酷杀害。其中最惨烈的是第二次大肃反,即在(1933年3月)七里坪“火线肃反”,七十三师全师三千多人,竟逮捕了一千多人,并解散了党组织;七十四师逮捕六百多人,因戴本人是以前的师政委,所以没有解散党组织;七十五师逮捕一千多人,并解散党组织。此次大规模肃反,红二十五军共逮捕三千九百多人,杀害二千五百多人,师长廖荣坤、姚家芳和第三路游击司令吴保才、政委姜求顺都是这个时候被处决的,七十三师政治部主任程启波被活埋,黄麻起义的领导人戴克敏、戴继伦、曹学楷也相继被枪毙。剩余的人员被称为“自首分子”,罚做苦工、伙夫和长伕。(《同舟共进》2013年第5期,作者:韩三洲,原题:《徐海东在肃反扩大化中逃过一劫》)

在湘鄂西苏区,1932年1月—1934年夏进行肃反,据贺龙回忆说:仅第一次肃反就杀了上万人。第二次肃反,政治机关的干部几乎全部被杀,有的连队前後被杀掉了十几个连长。第三次肃反,连根据地的创始人段德昌也杀掉了,贺龙也上了黑名单。夏曦身边的4个警卫员也被他杀掉了3个。红3军从9000人锐减为3000多人,只剩下了3个半党员(夏曦、关向应、卢冬生三人,贺龙只算半个)。

在陕甘边苏区,从1935年7月15日永坪扩大会议作出的《反右倾取消主义决定》开始,进行了三个多月的肃反。据张秀山回忆:原西北工委和西北军委的主要领导刘志丹、高岗、杨森、习仲勋、杨琪、惠子俊和张秀山等同志被逮捕下狱,险遭杀害;西北军委委员、红27军84师师政委张达志被撤职,也被打入肃反的黑名单;陕甘边、陕北两个根据地和红军的一些重要领导干部张策、马文瑞、王世泰、刘景范、黄罗斌、郭宝珊、任浪花、朱子休、张文舟、李启明……和红26军连以上的干部,地方区以上的干部,先后都被扣上“右派反革命”的帽子,关押狱中,遭到酷刑拷打,准备活埋他们的大坑都挖好了。在这次肃反中共“杀害了二百以上的西北党政军干部”。( 张秀山:《我的八十五年》,中共党史出版社)

(2)整风运动。开始于1941年的延安整风运动虽然没有肃反那么血腥,但也将不少曾经的“同志”打为“敌人”。王实味是其中一个鲜明的例证。王实味因小说《野百合花》批评延安的等级制度,坚持认为文艺工作者要敢想敢说,不要做大人物权威下的软骨头者,与毛泽东文艺“为党服务”的看法背道而驰,结果被打成“反革命托派奸细分子”、“反党五人集团成员”、“暗藏的国民党特务”,于1947年7月被秘密处死。 这场运动中虽然没有从肉体上结束多少人的生命,但它清除了专制的思想之敌——独立思考,使文艺从此成为党的宣传器。

(3)镇压反革命运动。1950年12月至1951年10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清查和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政治运动。据1954年1月时任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在一份报告中称:镇反运动以来,全国共逮捕2620000余人,其中“共杀反革命分子712000余名,关了1290000余名,先后管制了1200000余名。捕后因罪恶不大,教育释放了380000余名。”以被处决人数71.2万这个数字来计算,已经占到当时全国5亿人口的千分之一点二四了。又据1996年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等4个部门合编的《建国以来历史政治运动事实》中称:从1949年初到1952年2月进行的“镇反”中,镇压了反革命分子1576100多人,其中873600余人被判死刑。这里面究竟有多少是真正的“反革命分子”,如今已经不可能统计了。(《文史参考》:新中国成立初期大镇反:乱世用重典(8) http://history.people.com.cn/GB/198819/206622/13649217.html)

(4)反右运动。1957年掀起“反右”运动将一大批知识分子打成了“右派”,到1958年又以“补课”再定一批“右派”。根据1958年5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宣布的数字:定性为右派分子共317.8万人,定性为右派集团22071个,定性为反党集团4127个。1978年55号文件对右派进行“平反”,共摘掉右派帽子552973人,予以“改正”552877人,不予“改正”96人,错划率为99.998%。至1986年,全国约剩右派5000余名。根据上面的数据:1957年,全国317万右派知识分子遭受迫害,到1978年,全国55万人摘掉右派帽子。这意味着,在“反右运动”过程中,全国有262万“右派分子”神秘消失。(信力建:《1945年以后,中国有多少人非正常死亡》

(5)文化大革命。历时十年的文化大革命究竟有多少人受到迫害?据叶剑英在1978年12月13日中央工作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披露: 中央经过两年七个月的调查,核实“文革”有关数字是: 745万人受迫害, 420万人被关押审查,1728000 人自杀, 其中高级知识分子被逼跳楼、上吊、投河、服毒等方式自杀者就达20万人。1970年“一打三反”运动,被“从重从快”判处死刑的“现行反革命”就有135000余人, 武斗死亡237000人, 703万人伤残, 71200个家庭彻底被毁, 非正常死亡者至少773万人。

这文革死难者数字的准确性现在已经广受质疑,学界普遍认为与实际数据存在缩小的情况。别的不说,仅就其中武斗死亡人类23.7万人,这应该还不到广西当年一个区武斗死亡人数多。而被残杀者情况,据我了解,仅在1967年7月一个月,桂林市全州县白宝乡(当时叫公社)就处死了282人。这些被处死的都是当地受过良好教育,被村民认作“能干人”的地富反坏右“黑五类”,或当地的教师。而执行处死他们的就是当地最没有文化但能紧跟形势的贫雇农基层干部。这是当时中国乡村基层社会的普遍情况。这些干部最大优势就是没有任何顾忌,什么都敢做。其中一个大队干部,在将当地一个“黑五类”知识分子打死后,于当年便娶了那个“黑五类”的年轻漂亮的妻子做老婆,这事至今仍是当地长辈们私下议论的话题。另据了解,当地老人们对当年被打死的“黑五类”普遍抱有好感,认为他们有知识,懂道理,各方面能力也强,而那些执行镇压的大队干部,却一个个很让百姓反感,觉得他们无知愚昧,蛮横无理,人品低劣,老人们甚至公开就说这些当年为恶的人,就是担心将来这些能干人取代他们地位,而有的为了抢这些能干人的老婆或女儿,就居然借那股镇压之风而将他们杀掉,并且残杀的手段极其残酷。

这一次次运动都是针对自己队伍中的“敌人”展开,从今天披露的史料来看,绝大多数都是冤案,都是滥杀无辜。为什么自己人会对自己人进行这种残酷不断的杀戮?原因固然有多方面,但其中最主要的应该包括:其一,历史法则主导。意识形态上的阶级斗争将世界区划成“敌我”,为完成远大的阶级使命,需要经常地清除“敌人”以推动历史,这是所有共产极权社会的通则,所以几乎所有共产国家都走过相似的残酷的“肃反”之路。我们从徐海东回忆说:“政委,一点儿口供都没有,为什么杀人家?”戴答:“你不懂肃反的事,没有口供,就证明他是反革命坚决分子,不愿说出他们的组织来。”这段简短的对话,形象地再现了阿伦特所说的:“你要么是犯了罪,要么响应党的召唤,去扮演罪犯的角色——在这两种情况下,你都在客观上变成了党的敌人。如果你不坦白,你就不再能通过党来推动历史,就变成了真正的敌人”;其二,恐怖传染推动。“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制造了极端的恐怖,而恐惧是一种心理疾病,是可以互相传染并放大的,这样不仅使“我”与明的“敌人”间高度紧张,更使人恐惧暗的不明确的“敌人”,即身边队伍中的敌人,这种恐惧漫延之后会大大激发出人的动物本性,产生对一切的提防与怀疑,进而出现“夏曦身边的4个警卫员也被他杀掉了3个”的惨剧。在这种恐惧的支配下,人人自危,完全进入原始丛林的蛮荒状态,甚至陷入不断通过杀戮来证明自己安全的恶性循环;其三、“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暴力惯性,导致夺权时期的敌我对抗延续到夺得政权后的继续专政。暴力夺权在现代社会缺乏法理支持,这样掌权者就会感到权力没有依靠,没有底气,自己没有信心,会认为天下人皆想对权柄得而居之,为了保权自然就以天下为“敌”,以枪夺权进入以枪保权,变成唯有枪可以依靠,从而形成持续不断的清“敌”运动,得出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结论。所以从夺权时期的肃反、整风,到执政时期的镇反、反右、文革,接连不断地进行以不同形式消灭“敌人”的运动;其四、人的私欲与兽性得以在阶级或集体意志的包裹下泛滥,形成对“敌”名义下的个体复仇或获利。文革中社会基层干部对当地民众中所谓“黑五类”优秀分子的残杀,有的带有恐惧“敌人”未来可能对自身权力的威胁,有的甚至是由于觊觎“敌人”的财富或妻女。这种泛滥的兽性,正是极权主义摧毁人类千万年积累的固有价值标准的必然结果。

三、后极权社会中的敌我意识

1、后极权主义社会

什么是后极权主义?李慎之先生在给《哈维尔文集》作序时概括为:“后极权主义就是极权主义的原始动力已经衰竭的时期。用二十多年前因车祸去世的苏联作家阿尔马里克的话来说,就是革命的‘总发条已经松了’的时期。权力者已经失去了他们的前辈所拥有的原创力与严酷性。但是制度还是大体上照原样运转,靠惯性或曰惰性运转。权力者不能不比过去多讲一点法制(注意:绝不是法治),消费主义日趋盛行,腐败也愈益严重。不过社会仍然是同过去一样的冷漠,一样的非人性,‘权力中心仍然是真理的中心’。这个社会的最高原则是‘稳定’。而为了维持稳定,它赖以运转的基本条件仍然是:恐惧和慌言。弥漫的,无所不在的恐惧造成了弥漫的,无所不在的谎言”。(李慎之:无权者的权力和反政治的政治——后极权主义时代的人生哲学《哈维尔文集》序)可见,后极权主义本质上仍然是极权主义,它们二者信奉阶级斗争说的历史法则的意识形态没有变;先进阶级消灭落后阶级,先进阶级由先锋队带领,先锋队中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中央服从党的元首的金字塔式的高度集权的统治制度没有变;统治集团的“敌我”思维与“斗争”生活习惯没有变;政教合一式的“权力中心就是真理中心”,也是道义中心的统治模式没有变;社会中的民众受到深入而细致的监控、管治没有变。

那么极权与后极权究竟有些什么变化呢?应该说它们的变化最主要是在环境与外在表现形式上。首先,世界环境已经变了。二次世界大战的血腥使人类看清了信奉民族优秀的纳粹极权主义的罪恶,其随后赫鲁晓夫秘密报告,使人类又看到了极权的阴暗,从而使人类从二十世纪初的向往强有力集权政府来结束世界动荡的“左倾”思潮中清醒过来,形成世界性地对种族优秀与阶级先进说下极权主义的祸害性产生警惕并设法阻止;其二、国内经济及民心变了。极权主义的严酷给社会带来的深重灾难日益显露,社会长期处于人权灾难泛滥,也常常因此民不聊生而濒临崩溃状态,民众的现实困境使他们思考个体牺牲是换来阶级或民族进步还是换来个体或集团私利的满足的问题,从而社会出现普遍的怀疑、悲观、绝望情绪;其三、极权统治领袖变了。通常在极权政体的创立者自然死亡情况下,新的掌权者为了挽救崩溃,缓解社会矛盾与压力,而选择以维持固有统治权为核心的立足民生上的改革。

基于这些外在变化,大致可以认为苏联及其东欧各国在1953年斯大林去世后进入了后极权社会,中国在1976年毛泽东去世后进入了后极权社会,朝鲜直到1994年金日成去世后才进入后极权社会,由于越南长期处于战争状态,若以胡志明去世为时间段就是1969年进入后极权社会。

极权与后极权的精细比较当然是个很值得研究的课题,但那显然超出了本文关注的重点,本文立足于从“敌我”思维及对抗的角度来分析极权与后极权社会。后极权时代由于内外环境的改变,使其存在的合法性日益丧失,危机日益加深。对于后极权社会的统治者来说,一方面想继续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一方面又必须应对来自国内外的质疑,于是就出现了表面开放中的形式改革与内在顽固下的本质保守的人格分裂、表里不一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敌人”变成了一种制度性依赖。

2、后极权社会对“敌人”的需要

后极权社会为什么需要“敌人”?原因主要有如下10个方面。

(1)“意识形态”困境下的“敌人”需要

后极权社会统治集团依然坚持阶级斗争的历史法则,依然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依然坚持“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在这套意识形态下,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敌人”的资产阶级不可能不存在,所以后极权社会需要不断揭批、防止、镇压否定无产阶级专政的各种意识形态上的“敌人”。如果没有了这种“敌人”,后极权社会就显示不出自己意识形态的坚守,而这种立足阶级先进与落后斗争的“敌我”意识形态,只有不断寻找斗争的“敌人”,才彰显其革命性。所以后极权社会在意识形态领域不断展开反对、清理“敌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化、精神污染、普世价值等等运动。

(2)阶级使命下的“敌人”需要

后极权社会坚持无产阶级要消灭资产阶级,最终解放全人类,实现无阶级的纯洁单一的社会使命,虽然后极权社会由于世界环境的变化,已经难以找到严格意义上的无产阶级,但作为理论上代表先进阶级的先锋队统治的存在,怎么可能离开其赖以存在的阶级基础?所以无产阶级必须存在!而为了证明这个阶级存在与肩负的使命,那么就需要不断发现无产阶级致力消灭的“敌人”——资产阶级的存在,以“敌人”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以消灭“敌人”来证明自己阶级使命的延续。所以后极权社会不断掀起揭露资本主义黑暗、罪恶的运动,将资本主义抹黑、塑造成符合自己理论消灭“敌人”的形象,从中寻求自己阶级革命存在的意义。

(3)制度惯性下的“敌人”需要

后极权社会完全延续着极权社会的制度架构,而这套制度是以高度集权来执行高效专政使命的制度,这套制度的本质是斗争、镇压“敌人”,维护统治,去完成历史法则赋予的使命。如果说极权社会这套制度更显示出主动向外的“消灭资产阶级,解放全人类”的进攻性的话,那么到了后极权时代这种主动消灭世界“敌人”的努力已经转化成对外的“不折腾”,并希望得到外界承认以获得自身合法性的防守。虽然后极权社会制度对外敌显示更多防守性,但对内宣传上强化、渲染“外敌”环伺、亡我之心不死,以激化本国爱国民族情绪却是坚持不懈的工作。后极权社会对内上,为维护统治权的稳固而采取的镇压的立场始终如一。这种建立于金字塔式的高度集权统治模式,会将一切企图游离于其权力金字塔之外的东西视为对自己挑战的“敌人”而必将除之,于是社会中那些不在权力批准之外的公民自发性行动,如各种“突发性群体事件”等常常被解释为“敌对势力操控”。如果后极权制度不在外塑造起“敌人”,在内寻找各种超越权力控制的势力定性为“敌对”,就找不到行使制度镇压惯性的依据,制度的镇压机能就面临丧失,这会根本危及后极权社会的统治,所以后极权社会需要“敌人”来延续制度。

(4)合法性危机下“敌人”的需要

后极权社会在现实困境前缺乏了极权社会那种理论的自信,如果说极权社会将人类区划成先进与落后阶级,并赋予先进阶级消灭落后阶级的使命,在当时还有理论蛊惑下的民众信奉,到后极权社会在现实的灾难与世界的对比下,民众已经日益清醒认识到这种理论蛊惑的危害,从而质疑甚至否定这种理论,这样后极权社会赖以存在的民众追随基础发生了变化,权力合法依托出现崩溃,因而产生了现实的执政合法性危机。在这种危机下,极权统治采取的常常不是检讨自我,而是从“敌人”阴谋寻找根源。于是任何质疑、否定甚至探讨自己政权合法性言论、行动,都一律被名之为“敌人”图谋颠覆国家政权。后极权主义面对合法性问题通过寻找“敌人”阴谋来对民众恐吓,对统治集团自身警戒、安抚,从而为延续自身粉饰、壮胆。所以任何在后极权社会中涉及统治合法性问题都总是被归结为“敌我”问题,“敌人”在这里成为极权合法性危机的最直接救济。

(5)维护既得利益集团的延续需要“敌人”

后极权社会形成的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一则需要延续固有的获利最大化的制度“优势”,一则需要安抚天下苦难的人心,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领域的改与政治领域的不改的精心设计。当中国社会陷入“转型陷阱”,即改革和转型过程会造就一个既得利益集团,这个集团会阻止进一步变革,要求把过渡时期的体制定型化,形成使其利益最大化的“混合型体制”,由此导致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畸形化和经济社会问题的不断积累。(清华大学2011年度《社会进步研究报告》)既得利益集团为维护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阻止社会改革,社会中那些可能触及、影响既得利益最大化的改革诉求就被权贵集团(既得利益集团)名之为“敌对势力”企图“颠覆国家政权”或“西化”,从而将一个社会改革问题上升到意识形态与政权问题上,由此将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维护变现成政权维护与意识形态捍卫,使社会改革问题政治化,改革路径分歧“敌对”化,进而实现绑架组织,绑架国家以维护自身利益之目的。这种为维护既得利益而借用“敌人”来救助,在后极权社会是极为普遍而有效的。

(6)法制、道德、是非、善恶等等人类固有价值颠覆后需要“敌人”来护卫

后极权主义颠覆了人类固有的法制、道德、是非、善恶等等标准。在法制上哈维尔认为“与意识形态一样, 法典是一种藉口,把权力行使的卑劣过程掩饰在法律的尊严的袈裟里,给人一种愉快的幻觉”(《哈维尔文集》《无权者的权力——纪念扬·巴托契卡》)所以后极权主义社会往往将捍卫法律的律师打入敌对势力。在道德上,后极权社会陷入了“深刻的道德危机。个人一旦被消费价值观诱惑,其自我在大众文明杂七杂八的熔炉中消失,在存在的秩序中失去了根本,对任何比自己的个人生存更高的事物失去责任感,他就变成了非道德的人。后极权制度依靠这个非道德化,加强这个非道德化,而且事实上就是非道德化的社会中的化身”。(《哈维尔文集》中《无权者的权力——纪念扬·巴托契卡》)后极权主义面对摧毁的人类固有法制、道德、是非、善恶标准,除了将这一切挂上资产阶级或封建主义招牌外,还将现实的一切试图坚守人类法制、道德、是非、善恶等标准者打入“敌人”行列,通过“敌人化”将后极权颠覆人类基本准则掩藏起来,将捍卫人类底线者转移成企图觊觎政权的“敌人”,从而达到转移矛盾,躲开与人类固有价值准则对抗的现实。

(7)社会矛盾激化下需要“敌人”作为借口

后极权主义在内外困境中必然面临民众日益觉醒后的抗争,社会矛盾会日益激化,一个自诩代表先进生产力,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先进阶级的先锋队,怎么会面临社会民众的大规模抗争?怎么会有每年几十万起的群体事件?怎么会有数以千万计的冤民上访?以极权主义的固有思维,那绝不是意识形态、国家制度、统治模式出了问题,而应该是“敌对”势力从中作梗,甚至这些事件参与或上访陈冤者就是给政府制造麻烦,就是“敌情”。因此,统治集团自然形成了一种思维,凡是外在于权力控制的东西都是敌对的,以致郑州城建副局长逯军面对记者关于经适房建别墅问题的提问时说:“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 中广网 《郑州副局长质问记者:替党说话 还是替百姓说话》 http://www.enorth.com.cn  2009-06-17 13:36)可见在官僚心中有着极为鲜明的党与百姓区划的立场。在这种立场上,后极权社会矛盾激化下的一切民众自发抗争,都随时会被定性为“敌对势力”,或被名之为“被敌对势力利用”。由于一切社会矛盾激化都是社会制度问题的体现,而制度问题是不容质疑的,所以社会激化矛盾事件转移成“敌我”矛盾就可以绕开触及根本制度的问题,而将矛盾处理也由制度反省与改进的沉重中简单化为对敌的“镇压”。

(8)“维稳”体制下部门与个体对“敌人”的需要

后极权社会的“稳定”被提到国策的高度而成为整个统治集团的首要任务。这种“维稳”体制的广泛直接表现在不断增加的经费上,2011年3月,中国财政部发布报告,称当年中国投入到警察系统、国家安全系统,民兵以及法院和监狱等“公共安全”领域的预算为6244亿人民币,这一数字比2010年增加了21.5%,且超出中国2010年公开的军费预算6011亿元人民币。2013年财政部提交给全国人大的报告中,中国的国防预算将增至7200亿人民币,相当于1157亿美元,比2012年增长了10.7%。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公共安全、武警、法院、监狱和其它对内安全机构的维稳总开支将会增长8.7%,达到7960亿人民币(约合1235亿美元)。从这些日益增长的数据来看,对内对外的形势都很严峻,其中对内的公共安全问题尤其突出。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敌人”越来越多,“敌对势力”越来越强大,对抗“敌对势力”的工作越来越繁重。从这种大幅增加的经费引发出各部门及其参与维稳个体对“敌人”的需求。

首先,那些直接承担社会“维稳”的部门只有每年有更多需要做的事才能不断向上面要求增加编制,增加经费,扩充队伍,壮大本部门势力,进而加重直接掌握本部门权力者在权力结构中的份量,当然也可以方便培植安排“自己的”人员。所以“敌人”的存在及不断“强大”是参与对敌部门要权、要人、要经费的依据,因此需要有不断增加的“敌情”,不断恶化的形势,实在没有就虚构、夸大以达到让权力不敢轻视及离不开自身而顺应自己需求之目的。在这种需要下,参与对“敌”的部门自然奉行传统的“养寇自重”,或变民为寇。

其次,参与“维稳”对敌部门工作的个人需要建功立业,需要通过与“敌”斗争来显示自己的立场与对权力的忠诚,需要破获“敌人”来充实自己的工作总结,丰富自己的工作履历,铺设自己的晋升之路,染红自己的翎戴。于是这些努力发现“敌情”是他们的本职,苦心搜罗能被定性为“敌人”的材料是他们的业绩。“敌人”自然成为他们的需要。这种职业性的对“敌”需求,当然也使那些身处情治岗位而保有良心的人士陷入矛盾痛苦中,以致有的甚至都成为了自己职业的“敌人”,但不管具体从事这种情治对敌部门中有多少人感到痛苦,只要这种职业仍然是权力的必需,那么“敌人”就成为工作必不少的对象。

再次,直接从“敌人”中获利。后极权社会产生一个很滑稽的现象,那些专门捍卫政权的情治部门与工作对象——“敌人”在不断建立起互利的关系。近年来,每到敏感时期,许多地方的情治部门就会以“维稳”的名义由几名工作人员(有的甚至常常是携家带口地)陪工作对象到全国各地风景名胜地旅游。为了维持这种特殊的工作消费,甚至有情治人员主动要求工作对象要“做些事”,否则他们不好向上面要经费。之所以能够如此,对那些情治人员而言,他们心中非常清楚自己的工作对象并不是所谓的“敌人”,但为了工作及利益,他们需要这么些可以对上面保工作、保经费、保编制、保福利、保消费的“敌人”。

(9)依附于极权理论的御用文人对“敌人”的需要

极权主义理论是一套很精细(或者也可以叫精明)的逻辑推演,它以不容置疑的前提设定来断定人类历史的未来走向,形成容易让人信服的历史法则。后极权社会世界形势虽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后极权统治集团仍坚守这套逻辑,而依附于权力来注解这套极权主义理论的文士们成为这个政体庞大的鼓吹手。他们在证明自己对历史法则理论的捍卫及极权政体延续不可离开他们的重要时,也不断将理论争辩上升到“敌我”立场的高度,通过将异己的理论政治化、标签化,一则显示对权力统治的忠心,一则简化理论争辩的费心,达到权力来裁决理论争论之目的。这些依附于理论注释的文士,也需要“敌人”来证明自身在政体中的不可或缺。

(10)暴力统治需要“敌人”作为镇压的对象

后极权社会虽然没有了极权社会的严酷性,但是依靠暴力夺得的政权仍然依靠暴力来维系的现实没有改变,他们依旧信奉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并且衡量一国统治者权力高低不是行政或党中地位的高低,而是以是否实际掌握军权为准,由此可见枪杆子在统治中的至高无上地位。然而,随着人类对暴力危害及其合法性缺失的深入认识与警惕,暴力统治越来越成为人们厌弃的对象,那种坚持暴力统治的集团在世界日益走向孤立。后极权社会中的公民也在法制与人权意识提高基础上,日益学会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后极权依靠暴力的统治受到国内民众与世界文明人类的夹击,这样使暴力行使日益面临内外困境。在这种情况下,暴力统治的最大合法性是面对暴力反抗,从而反证自身存在的必要。于是后极权主义在危机到来时,期待有暴力出现,以解决自己使用暴力合法性的困扰。所以,重庆打黑时王立军公然表示希望在打黑中听到枪声(《重庆公安局长王立军:希望打黑战斗中听到枪声(图) 》2009年11月03日 08:55:34  来源:新华网重庆频道),并为因为在打黑中没有听到枪声而遗憾。这其实深刻反映着暴力合法性的焦虑。另外,2013年4月25日中午,广州一国保约一维权人士吃饭,意在劝阻他别参与“4.27”黄花岗网友聚会,席间国保说:“其实你这样搞没什么意思。你去了,我们就会把你带回来,也许你不怕拘留甚至判刑,但我们感到很烦,我们觉得没什么意思,没有成就感。你要是有胆量就干脆拿枪跟我们斗,那还好了,我一枪把你崩了,省了很多事,还有点成就感。”类似话语我听到过不只一次。读者千万别将国保这种话误读成是气话或玩笑,这其实是他们真正需求。对于暴力专政部门,暴力的存在是他们存在的基础,暴力的存在为他们使用暴力提供着合法依据,尤其在暴力专政缺失合法性时,社会的暴力反抗就为他们暴力统治存续的合法性提供了救济。

在这种制度性的对“敌人”的需要中,后极权社会的统治集团当然不能接受“没有敌人”的状况,甚至可以说“没有敌人”就是他们最大的“敌人”,因为这会摧毁意识形态信仰,会瓦解对抗性专政体制,会抽空暴力维稳制度的存在基础,会直接伤及大批与“敌人”作斗争的部门与队伍,会使整个权贵集团失去因害怕“敌人”而凝聚在一起的纽带。所以,后极权社会对“敌人”的需要是全方位的。从某种意义而言,“敌人”成为后极权制度下解决问题的万灵药、续命丹,因此,后极权社会也产生了对“敌人”的严重依赖症。这种病症就表现于社会长久处于持续不断制造“敌人”与消灭“敌人”的运动中。

3、制造“敌人”

后极权主义对“敌人”的需要显示出其存在的严重合法性危机。在外,世界对极权主义的危害已产生普遍的警惕与扼阻,在内,民众的法制与人权意识日益觉醒,抗争事件越来越多。由此导致了统治集团的整体性恐慌,而恐慌的直接反应就是对一切质疑与反抗进行严酷镇压,将一切异己的声音与行动“消灭于萌芽状态”,这就需要挖掘“敌人”甚至制造“敌人”,通过对敌人的发现与镇压来达到恐吓民间与凝聚自身之目的。所以“树敌”也成为后极权社会赖以存在的一大支柱。为填充虚空的合法性,后极权体制努力寻求社会“敌人”普遍化、暴力化。在这种强烈需要“敌人”救济情况下,后极权主义向前迈进到主动制造“敌人”上。从某种意义而言,极权主义与人类为敌就是在制造敌人。极权主义将人类在资源有限条件下的竞争上升到理论的意识形态的高度,从意识形态高度宣判了“敌人”的灭亡与“我方”的胜利,使相互竞争变成“我方”消灭“敌方”的历史、道义责任与使命。在这种使命下,“敌人”成为一种制度性依赖。我们从极权主义的历史中,读到纳粹制造的“国会纵火案”,斯大林制造的“莫斯科审判案”,日本制造的“枊条沟铁路爆炸案”与“七七卢沟桥寻找失踪士兵案”。如此种种主动制造“敌人” 以便为暴力镇压运动或侵略行动寻找口实的行径,在极权主义各国的历史真相中随处可见。

后极权主义在需要“敌人”救济的情况下,自然也会制造出各种千奇百怪的“敌人”,这其中有情治部门线人或特务故意给一些他们需要的“敌人”制造可以定罪的材料。这从多国陆续爆出的情治人员自传或对某些事件过后的揭露材料中,都可以看到制造“敌人”的事实。同时,后极权社会由于权力走向集团渔利,侵害公民权利成为后极权主义权力的本色,这样权力运转其实在各个领域持续而快速地制造着权利被侵害后奋起维权抗争的“敌人”。

对于后极权主义社会制造“敌人”,哈维尔讲述的一个故事很耐人寻味,哈维尔说:1974年, 我曾在一家啤酒厂工作。我的顶头上司是某位S君,一位酿啤酒的高手。他对自己的职业引以为荣,想让厂里酿出好酒来。他把几乎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工作上,不断想方设法改进工作。管理啤酒厂的领导既不精通业务,也不热爱本职工作,可是他们在政治上却更有权势, 他们导致了工厂的倒闭。他们不但拒绝接受S君的建议,反而对他的成见越来越深,并且千方百计地阻挠他把本职工作做好。最后,情况变得糟得不可收拾,S君不得不给他的经理的上级写了封长信。 他在信里分析了厂里的重重困难,解释了该厂为何在本地区名次倒数第一的缘由,并指出了谁应该负任。S君的呼声是有可能被上级听到的。 那位经理在政治上有权有势,但却对啤酒一窍不通。他憎恨工人,专搞阴谋诡计。这样的人本该被撤换,啤酒厂的条件本该按照S君的建议得到改善。 假如这种情形真的发生了,即可成为“从小处着手”产生作用的范例,令人遗憾的是,与此恰恰相反的情形发生了。该厂经理乃是本地区党委委员之一,在上层机关里也有朋友,于是他促成了事情朝有利于他的方向解决。S君的分析报告被打成“诽谤的证据” ,他本人则被诬陷为“政治颠覆犯”。从啤酒厂被开除后,他被贬到另外一个不需任何技能的工作岗位上。在此“从小处着手”的观念便在后极权制度面前碰了壁。 S君因为说了真话,越出了雷池,犯了法规,被逐了出来,结果成了一名次等公民,并被诬陷为阶级敌人。现在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发表意见,但是从原则上说,他的话再也没有人听了。他已成了东波希米亚啤酒厂的一位“不同政见者”。一个人之所以成为一名“不同政见者”,并非仅仅因为他某一天这人忽然决心投入到这个非凡的事业中。他自己的责任感,以及各种复杂的外在因素,驱使他加入这一事业。他被现制度抛弃,而且置身于与之相冲突的地位,事情以努力做好工作的良好愿望开始,以被打成社会的敌人告终。(《哈维尔文集》)其实这种将业务骨干制造成“敌人”的情况在后极权社会是极其普遍的,我们且不说那个反“白专”的时代,就是今天那种“法官要讲政治”,大学教授“七不讲”等等的禁止,事实就是在不断制造“敌人”,将一批批秉持良心、保持人格、坚守独立思考的学人通通划入另册,变成“敌人”。

后极权主义制造“敌人”具有普遍性、持续性。因为后极权主义的意识形态、政治制度、社会法制、道德等等方面,都颠覆着人类固有的价值标准,所以它必定在社会的各个方面都显示与人类固有文明价值的格格不入,而后极权主义改变这种格格不入的方式不是自我革新而是以权力的蛮横来改造或消灭与已不符的对象。所以,后极权体制下的每个触角都在持续伤残社会机体,都在制造自己的“敌人”。

四、 走出“敌我意识”的死胡同

1.“消灭敌人”与“和平共存”——应对冲突的两条路径

自有人类以来,人性与兽性,文明与野蛮,进化与退化就一直在较量。人类文明是在不断克服野蛮的经验中累积,人性也是在不断克制兽性中升华,人类社会的进化正是在不懈抵制退化中前行。面对自然资源有限与人口日益增长的矛盾,人类经过多方努力探索、求解,这些努力中就交集着文明与野蛮、人性与兽性、现代与返祖的拉力较劲,而这些拉力较劲的历史就揭示着人类“和平共存”和“与人为敌”两条最主要的应对路径。

本文前面集中探讨的是人类所走的那条与人为敌、弱肉强食的争夺杀伐之路。这条路源于人口增长与自然资源有限的矛盾,本于人类的原始动物本性,由蛮荒时代的一山不容二虎,一地不养两人,有我无你,有你无我的你死我活野蛮存亡竞争,发展到后来地球被瓜分,技术进步与经济发展反而带来贫困、饥饿与动荡,强化了人类对出路的焦虑意识,在中国汪士铎与英国马尔萨斯等人口论催逼之下,人类由焦虑转向恐慌,进而在精明的马克思阶级斗争历史法则与达尔文适者生存自然法则下,人类陷入了理性迷误,将历史法则与自然法则揉合成社会达尔文主义,为人类互相屠杀与灭绝提供起理论支持,为国家高度集权、垄断提供法理依据。人类由原始的竞争上升到意识形态敌我的灭绝,进而走向放弃个体服从集体与政权的国家主义,最终导致了人类有史以来祸及面最广、持续时间最长、危害最深重的人权灾难。支持这条路径的理论是1793年洪亮吉的《意言》之中的《治平篇》,1798年马尔萨斯的《人口学原理》,1848年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1855年-1856年汪士铎的《汪悔翁乙丙日记》,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1920年《二十五点纲领》(即纳粹党章) ,1934年《联共(布)党章》等等,这些理论灌输的价值标准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阶级使命、民族兴亡,是人类生而有等级与优劣的不平等,强者统治弱者,人类需要不断的斗争才能进步,阶级敌人需要长期持续清理等等。建立在这套人类不平等价值上的阶级斗争与民族优胜理论,就成为独有、独享、独占、独裁、专制、集权的极权主义摇篮,其直接导向是人类的歧视、仇恨、分裂、战乱。

与这条人类理性迷失的互相灭绝之路对应的是“和平共存”之路。这条路从原始竞争中相互协调,共谋发展,族群间走向融合共存,以壮大人类来应对自然,解决生存发展问题。这条路面对人口增长与资源有限的矛盾,倾向于采取改进劳动生产技术,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增长社会整体财富,平等分享社会成果,来保障人口增长需求;面对人与人,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人与国家等等的矛盾冲突,采取的是和平协商,互利谈判,而不是刀枪相向。这一切立足的是人“生而平等”,国家是用来保护公民权利,国家为公民而存在,而不是公民为国家而存在。这条以充分尊重个体权利,信守人“生而平等”,消除敌对、分裂、冲突寻求和平、共存之路,历经了1215年英国《大宪章》、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1789年《美国宪法》、1945年《联合国宪章》、1946年法国《新人权宣言》、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1966年《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等,从而凝聚起:“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 人人有资格享有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别。并且不得因一人所属的国家或领土的政治的、行政的或者国际的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区别,无论该领土是独立领土、托管领土、非自治领土或者处于其他任何主权受限制的情况之下”。(《世界人权宣言》)通过人类这一系列不懈努力,奠定了人类:平等、尊严、自由、民主、博爱、良心、仁义、人权,公平、公正、正义,共富,非攻、和平、和谐、慈悲、宽容等等的价值基础。

人类在应对人口增长与自然资源有限矛盾中,在处理人与人、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的冲突中,所走出的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两条路,给人类带来的利与弊、安与乱、福与祸、是与非、存与亡的教训,已经在过往人类历史中彰显出来。人类应该依从什么,应该警惕什么,理当明刻肺腑,永警后世!

2.破解后极权社会的“敌人”困局

后极权主义社会的“泛敌化”,使每个公民都随时可能成为政权的“敌人”,原因不是公民做了什么,或者他们违反了什么法律,有时事实恰恰相反,正是因为他们没有做什么(比如对权力的表忠,及时附和权力的声音等等),或者恰好是坚守了法律,而使他们成为了权力认定的“敌人”。这种“关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的“被敌人化”的可能性,导致了后极权社会弥漫着恐惧,造成后极权社会人心惶惶、万马齐喑的状况。这个充斥谎言、恐惧与随时“被敌人”的社会是没有生机、幸福与希望的。如何突破后极权社会“被敌人”的困局?这是后极权社会中人性深处的时时呼唤。在探讨突破后极权困局上,许多东欧曾生活于后极权社会的先贤有过多方努力,积累下诸多宝贵的经验,值得今天生活于后极权社会中的人们学习借鉴。面对当今世界一些后极权社会的现实,结合先贤们的探索经验,在如下一些方面努力显然是必要的。

其一,跳出历史循环怪圈,告别暴力革命路向。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后极权社会因为敌对意识占住绝对主导地位,促使统治者倾全国之力以维护权力之稳固,其利用高新科技(硬件上)及人性的弱点(软件上)达到极致程度,人在这个社会处于时空无间隙的控制之中,在这种时势下,任何沿袭人类过往王朝更替的权谋或暴力都是徒劳的,是注定要失败的。所以坚守和平、理性、非暴力原则是没有选择的选择,是没有出路的出路。对此哈维尔先生说:“倘若事实上仅有两条为自由社会而斗争的道路——一条是通过合法手段,另一条是通过暴力手段(武装或非武装)——那么,在后极权制度下采取第二条道路显然是极不恰当的。只有当各种条件都处于公开和明显的动荡状态,比如战争时期,或社会和政治冲突达到危机状态的情况下,才适合起义。起义同样适合于刚刚建立的、或处于崩溃边缘的旧式专制制度”,“每个人身上都经历着各种根本的冲突,在这种情形下,任何起义的企图都无法在其他社会阶层得到丝毫反响,因为社会正处于“酣睡“状态,沉浸在消费者的狂热竞赛之中,并且完全卷入进后极权社会(即加入该制度的行列并充当其“自动作用“的代理者),从而无法接受任何暴动。社会把暴动看成是对社会本身的攻击,不但不支持暴动,反而极可能加深对社会制度的偏爱,因为它觉得制度起码能够保障某种半法制性。此外,另一个事实是后极权制度手中掌握一个直接或间接监控的复杂机器,这架机器史无前例。显然,暴动的企图不但在政治上死路一条,在技术上也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暴动的意图还没来得及付诸实施之前,就会被扼杀。即便暴动是有可能的,那也不过是几个散兵游勇的孤立行为,不但面临国家(和超国家)政权机构强大的反对,而且会受到他们以其名义来造反的社会本身的反对。(随便提一下,这就是当局及其宣传机构一直把“恐怖分子“的罪名强加在“不同政见运动”头上,谴责这些运动采取非法谋反手段的另一个原因)”(《哈维尔文集》:无权者的权力——纪念扬·巴托契卡)。正如前面已经谈到,从某种意义来说,后极权统治者甚至都希望那些努力想改变现实的“不同政见者”采取暴力手段,这样极权的暴力统治就不再孤独,因而会获得一些合法性救济。

其二、坚守人权原则,立足律法平台。充分利用后极权社会的一切法律、法规中关于人权保护的条款,在后极权宣称建设法制社会的言说下展开工作。后极权社会由于面临国际的(联合国)人权保护公约与国内的公民权利意识觉醒的双重压力,而不得不加入联合国一些人权公约,并在形式上引用一些人权保护的条款进入自己的法规,以显示自己与时俱进而现代文明,来应对各种指责。而这些人权保护的条款正是合法博弈的平台。后极权社会转型的推动者(或不同政见者)正是在这个平台获得合法空间,争得与体制内外力量融合点,从而为向民间宣讲提供起安全保护。所以,将那些在后极权社会法规中的保护人权书面条款落到社会现实,正是转型推动者的着力点,也是撬动极权的支点。对此哈维尔说:“在东欧的‘不同政见者运动’中,保卫人类通常采用捍卫人权和民权的形式。各种不同的官方文件,诸如《联合国人权宣言》、《国际人权协约》、《赫尔辛基国际会议最后决议》以及各国的宪法均以捍卫人权和民权有明文规定。这些运动的旨趣在于保护所有因为按这些权利精神行动而受到迫害者;他们转而按同样的精神继续他们的工作,不断坚持要求当局承认并尊重人权与民权,提醒大家注意人权受到践踏的情形。因此,这些人的工作是建立在法律原则基础之上的:他们公开地工作,毫不掩饰;他们不但坚持他们的行为与法律一致性,并且坚持尊重法律是他们的一项主要目标。 这个法律的原则为他们的活动提供了构架及出发点。 这一现象在东欧所有‘不同政见’组织中颇为普遍,虽然各组织对此不曾达成共识。这个情形产生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在权力被广泛地滥用的情形下,人们还会普遍而自然而然地接受法律原则呢? 首先,强调法制是后极权制度的特定条件下的一种自然表现,亦是初步了解其特征的必然结果”。 (《哈维尔文集》:无权者的权力——纪念扬·巴托契卡)

其三、复苏人性、良知,扼制兽性、野蛮。极权是原始、野蛮下的人类社会一种返祖现象,所以抵制极权主义就是“保卫人类”的行动。极权主义假民族性或阶级性而充分诱发助长着人类与人为敌、互相残杀的兽性。在后极权社会反复强调人的“党性”,以“党性”来湮没人性。用所谓集体或国家名义下的高远理想,来蛊惑人们放弃良知、尊严,将个体完全献身于集体或国家意志中(其实常常是掌控国家命运的权贵集团意志),个体以完全机械式的服从来做一切的事,来完成消灭其他阶级“敌人”的使命。这样人性中的同情、关怀、悲悯、包容、宽恕、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等良知都一概被斥之为“资产阶级温情”而遭到批判、唾弃;这样人的兽性躲藏在炫目的阶级使命言词下而泛滥,人在失去人性、良知约束下的动物性就会肆虐,从而丧失作人的起码底线。中国在坊间之所以传讲着胡耀邦、习仲勋两老人一生最受人尊重,是体制内那个时代最无道德缺憾的人,原因就是他们在那个兽性肆虐的蛮荒时代能捍卫住人性的底线,没有违心地去陷害过一个人。所以,在极权主义社会人性被党性扼杀,个体被国家湮没,独立被独裁吞噬,自由被专制禁锁下,一切外在制度设计都指向违背人性,反制文明,躲避法制,剥夺人权时,人性最根本的善恶、是非、悲悯、同情、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等就成为人类最后的也是最根本的防御底线。就此而言,努力唤起、恢复体制内外个体的人性、良知,就是绝望体制下社会变革的原动力。

其四、去政治化,回归生活,回归常识。后极权社会将一切都政治化。由于后极权社会政治合法性危机日益深重,为了维护统治的稳定,统治者利用一切现代科技将人们日常生活都纳入政治的角度来审视,而对所有非权力主导下的社会自发性活动一概产生恐惧、仇视,于是将网友聚餐、网友旅游、网友爬山、QQ群聊、论坛交友等等日常生活中的活动都政治化、敌对化。公民面对这种状况,就是要求过一个正常的人的真实生活,坚决抵制将生活政治化。政治化、敌对化的生活严重毒化着人的灵魂,使人完全丧失自我,形成唯权、唯上与唯利。所以后极权社会人们要大声极呼“还我生活!”

其五、重建社会价值。人类是休戚与共、唇亡齿寒的关系,而不是相互为敌,存亡竞争的关系。人类相互间矛盾关系的处理,从历史来看,存在凭经验断对错的“胡子时代”,凭暴力定是非的“刀子时代”,最后过渡到和平共处协商谈判的“桌子时代”。后极权社会就是人类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权力中心就是真理中心,也是道义中心的最极端的“刀子时代”。这个时代摧毁着人类数千年积累的价值准则,颠覆着人类数万载沉淀的人性良善,离散着人与人的互爱互信与互助互利,导致社会人心涣散、人人自危、互相为敌、冷漠自私、丧失责任等。在这种情况下,人与人互相猜忌,互相提防,以致出现小孩在街头压死无人管,老人在街头倒毙无人问,甚至出现屠童事件,社会泛滥毒食品、毒空气、毒水土。这都是人类基本价值被摧毁后的敌视生命的恶果。所以,摆脱被“敌人”化时代,就得恢复起人类和平共处、团结友爱、平等互利、包容协商、公平正义的精神,培养信任、坦率、责任意识,养成敬畏生命、悲天悯人、独立自主、自由尊严的习性。从根基上消除极权“敌对”的社会土壤。

其六、行出公民新气象。后极权社会通过普遍树敌,将社会沙化,使个体的人湮没在社会整体话语下,而成为忽略不计的对象。公民个体存在价值的追求与复归,需要活出一种新气象,即立足法制,践行权利,恪守独立尊严与自由,以最大的和平来化解敌对,以最大的包容来平和分歧,以最大的善意来消止仇恨。每个肩负社会变革使命者都努力行出现代公民的范式,点滴积累社会的良性、健康因素,凝聚社会的积极、上进成份,促成社会最终改变“敌对”思维,步入现代平等、自由、人权、民主、法治殿堂。

纵观世界,苏联东欧已经挥手告别了后极权社会,那些国家的人民正在享受着和平、自由与幸福,再看越南也在阔步向前,一步步远离了后极权社会而即将跨入现代民主宪政的行列。相信世界的未来必将能彻底告别极权主义,以人类的理性、智慧和良善重建平等、和谐、自由、人权、法治、民主、公正的新秩序!(2013年5月-7月)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