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希同6月4日广播讲话称:“在这起反革命暴乱中,极少数挑动者和策划者已经十分明确地提出了他们的政治口号和组织纲领。”但对于这些政治口号和组织纲领的内容,他却秘而不宣。显然,所谓“要把四千七百万党徒全部消灭干净”,是陈希同之流编造出来的谎言,没有任何录音、录像、记者采访或其他人证、物证材料可以证明其存在。

没说过“实行和平演变”

八九民运期间有两个著名的政治口号:一是“反腐败,争民主”,二是“爱国维宪”。这是受到最大多数运动参与者认同的口号。如果谈到“组织纲领”,就要与某些个人的政治理念和长远目标区别开来。

我本人的政治目标,早在1975年就已经被当局掌握。该年11月12日,共青团北京化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开除陈子明团籍处分的决定》称:陈“因从事反动秘密活动,被北京市公安局拘留审查。经查,陈在插队期间与XX(内蒙锡盟师范学员)一起,以交谈和写信方式,交换、散布了大量的反动观点和不满言论,形成了一系列反动谬论。他们诬蔑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歪曲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否定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还狂妄地提出,要‘争取混入党内,窃取较高的权力,实行和平演变,最后达到制度的改变。’”但是,当我于1976年4月5日作为“首都人民悼念周总理委员会”的代表,去天安门广场东南角小楼(现已拆毁)与当局谈判时,并没有提出“实行和平演变”的纲领,我提出的三项要求是:“一、全部交还人民献给周总理的花圈,二、立即释放因悼念总理而被捕的群众,三、严惩毁花圈、捕群众的罪魁祸首。”

同理,虽然王军涛在1989年5月上旬与香港记者张结凤的谈话(载《百姓》半月刊总第192期、193期)中谈到了“中国的多党制大概有三种发育模式”,并指出“将来新的政党”出现是最有可能的一种模式,但他并没有把实行多党制作为“维宪会”的纲领。

如果说,在四五运动的参与者中,只有百分之一的人心中怀有变革极权体制的明确目标;那么在八九民运的参与者中,有百分之五到十的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要求自由民主,大概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作为一个政治运动,其目标应当与多数人的目标相吻合,因此,取消“四项基本原则”并没有成为这次运动的“组织纲领”。

只有学生组织的三条和“维宪会”的一条(下详),可以称为八九民运中的“组织纲领”。尤其是前面三条,曾经得到中共中央书记处、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广大党政军群机关干部和各界民众的同情、理解和支持,很有希望变成现实;只是由于邓小平的三次“决断”,才打破了和平的政治进程,制造了血腥的“六四”惨剧。

1989年4月18日,北大、人大数百名学生在人民大会堂前静坐,学生代表郭海峰等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延东等人递交了《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请愿书》。请愿书包括七条要求,其中最关键的是第一、二、七这三条:“重新评价胡耀邦的是非功过”:“新闻立法,开放报禁”:“肯定学生此次自发举行的悼念活动”。

4月22日,胡耀邦追悼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家主席杨尚昆主持,邓小平等参加,中共中央总书记赵紫阳致悼词。赵紫阳的悼词中给予胡耀邦完全正面的评价。可以说,这是当局对于学生要求的一种积极回应。

李鹏陈希同谎报军情

就在这个时候,李鹏、陈希同等乘赵紫阳去朝鲜访问之机,向邓小平谎报军情。于是,邓小平做出了他的第一个“决断”。按照邓关于“动乱”的讲话精神,人民日报“四二六”社论向“青年学生”叫板,说他们受“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的“利用”,“公然违反宪法”,“成立非法组织”,意在恐吓学生。不料学生没有被吓倒,反而掀起了规模空前的“四二七”大游行。

赵紫阳回国后,在5月4日会见参加亚洲开发银行理事会年会的各代表团团长及亚行高级官员时,提出“在民主和法制的轨道上解决学生的合理要求”。5月8日,赵紫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10日上午,召开政治局全体会议。赵紫阳在这两次会上提出:国务院尽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清理整顿公司的情况;公布副部长以上高级干部的收入和身世;取消八十岁(或七十五岁)以下中央政治局委员的特供;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门委员会对涉及高干及其家属的举报案件进行独立调查;在广泛讨论的基础上,制定新闻法和游行示威法等等。胡启立提出:要尽快进行新闻改革,讨论并出台《新闻法》;建立党和政府高级干部向社会申报和公布财产的制度。万里建议,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廉政委员会。10日下午,万里主持召开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会议决定: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6月20日左右在北京举行,议题是:听取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情况汇报;听取关于学生游行示威和罢课的汇报;听取关于新闻法起草情况的汇报等。这表明,对于学生的合理要求,当局已经着手研究和解决问题。

否定社论触犯邓小平

“肯定学生此次自发举行的悼念活动”这项要求,按常理要比前两项要求更容易满足,但是,“四二六”社论是根据邓小平讲话撰写的,否定社论的运动定性就等于否定邓小平的旨意。由于在这个问题上卡了壳,当局与学生对话的日程迟迟定不下来。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学生发起了绝食。

学生的绝食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同情和支持,民主运动从学生扩展到了市民。鉴于民声鼎沸,赵紫阳准备作出进一步的回应。赵紫阳在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上的自辩书说:“但是到了5月13日,几百名学生宣布绝食,其中一个主要的要求,就是改变那篇社论的定性。我感到事态十分严重。这个问题已无法绕开。因此才在5月16日晚在常委会上提了一下这件事(这是第一次在正式会议上提出)。李鹏同志说,社论中所说的‘这是一场有计划的阴谋,是一次动乱,其实质是要从根本上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摆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面前的一场严重的政治斗争’是小平同志的原话,不能动。我当时不同意这种说法。因为我认为,社论主要是根据4月24日常委会精神写的,小平同志的话是听了李鹏同志主持的常委会的汇报后说的。小平同志的一贯态度是全力支持常委工作的,只要是常委集体做出的决定,他历来都是支持的。所以,责任应该由我们承担起来。我在5月16日晚的常委会上表示,我已从朝鲜打回电报赞成小平同志的决策,所以我对4月26日社论也应该负责。”虽然赵紫阳说由自己来承担责任,但他要否定“四二六”社论,就触犯了邓小平的龙颜,导致邓在5月17日晚做出第二个“决断”:调军队进京戒严,赵紫阳下台。

李鹏严重擅权无视人民

由于李鹏签署了《国务院关于在北京部分地区实行戒严的命令》,《首都各界联席会议关于时局的十点声明》才提出了一项新的“组织纲领”:罢免李鹏。该声明说:“李鹏总理以及何东昌、李锡铭、陈希同等领导人之所以在这场运动中如此不得人心,根本原因恰恰在于:他们从一开始就无视人民群众的心愿,对这场运动采取了否定、反对甚至镇压的完全错误的态度,从‘四。二六社论’到顽固拒绝平等对话,使人民群众已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样的领导人是不可能推动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不可能领导中国走现代化之路的。而五月二十日李鹏签发的极端非理性的戒严令,更是破坏民主与法制的法西斯恐吓手段,它使全体人民深切感受到只要李鹏等人在台上,所有参加过声援这场民主运动的学生、工人、市民、党员、干部、知识分子的人身安全就有严重的危险。正因为如此,在发布戒严令以后,各界人民群众才一致提出罢免李鹏、何东昌等人的完全正当而合法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的权力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戒严”。什么叫“北京部分地区”,除了密云县一个山区乡以外的全北京市算不算“北京部分地区”?陈希同签署的组织实施戒严令规定在北京城八区实行戒严,这里居住着北京市绝大多数人口,理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是否戒严。即使退一步说,李鹏个人也无权签署国务院的戒严令。根据1982年12月10日颁布的《国务院组织法》第二条,“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根据该法第四条,决定戒严这样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而“国务院全体会议由国务院全体成员组成”。李鹏没有召开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就发布了戒严令,这是严重的擅权行为。因此,要求违宪违法的李鹏下台,是各界人民群众维宪护法的正当行为。“维宪会”十点声明呼吁“召开人大紧急会议,讨论全体人民一致发出的罢免李鹏的呼吁”,这种要求也是完全合乎宪法的。

“政治风波”的真相

由于戒严部队被市民堵在了城外;由于军方元老——徐向前、聂荣臻二帅和张爱萍、萧克等七上将——反对戒严、反对发生流血;由于57名全国人大常委联署呼吁召开人大常委会紧急会议,而人大常委一共只有135人,紧急会议一旦召开,有可能撤销戒严令和决定解除李鹏总理职务;邓小平于6月2日做出了第三个“决断”:采取一切手段,立即实施对天安门广场的清场,限定两天内完成清场。于是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六四”惨案。

北京和全国各地数以千万计的学生、市民上街游行,“反腐败,争民主”,以赵紫阳为首的中共中央书记处和政治局准备同意民众的要求,但是邓小平等一批党内老人不同意,调动几十万军队到北京实施戒严,导致赵紫阳下台,数以百计的学生和市民在大街上被杀害,数以万计的公民被通缉、收容审查、拘留、逮捕、判刑。“一九八九年那场政治风波”的真相就是这样。

欠了账一定要还

最近,著名党内民主派人士、《炎黄春秋》社长杜导正指出:“六四”悲剧发生后,包括很多政府官员在内的绝大多数的中国人都认为:这个事件是一定会平反的。甚至中央的高级官员,包括当时的国家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杨尚昆同志在去世之前也说,“这是我们党犯下的最严重的错误”。老一辈高级将领张爱萍、萧克同志等一大批人,早就提议为“六四”平反。而且,“六四”后不久,中央对“六四”问题的定性就由“反革命暴乱”、“暴乱”、“动乱”又改为“政治风波”、“政治事件”,一步一步在减弱。这些事实都说明,对“六四”问题的认识,朝野基本上是存在共识的。况且,以邓小平同志之睿智,当年也只敢说“保证二十年稳定”,因为他知道这个时间是用行政力量压制民心能够维持的最长时间。现在正是启动“六四”问题稳步解决的好时机。“六四”后去职的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同志也说,“‘六四’问题早解决比晚解决要好,没出麻烦的时候解决比出了麻烦以后解决要好”。

欠了账一定要还,这是天经地义。我希望,现在的中共领导人要以邓小平的教训为戒,而以胡耀邦和赵紫阳为学习的榜样。如果坚持以强权来对抗公理,就势必被历史的潮流和人民的怒吼席卷而去。

(文内小标题系编者所加。载《明报月刊》,2009年7月号。大标题是作者后加的。)

明报月刊2009年7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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