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这段监狱生活,绝大部分的时间是在粉碎“四人帮”以后。我所在的又是“反革命中队”,其中有不少“犯人”是单纯反对“四人帮”的,或对文革不满的。虽然在“四人帮”倒台之初,北京市委还在强调在1976年10月6日以前,反对“四人帮”的还是反革命,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特别是1977年7月邓小平恢复工作以后,这个底线,越来越守不住了,否定文革,要求给“四五事件”平反、给彭老总平反呼声越来越高形成巨大浪潮。这个浪潮对监狱也有冲击。有些监狱看守和工作人员虽然不会跟犯人谈论这些,但从他们的态度也可以看出来。对于“现反”,特别是单纯言论性问题的,他们也不特别为难了,对他们很少训话。这些人愿意看书就看书,愿意上诉就写上诉,愿意和其他犯人聊天,就聊聊天,甚至违反点监规,只要无伤大雅,也不过分较真。他们这样做,肯定是心中有杆秤的。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在“一监”这段时间里,显得特别宽松,此时写来,有人会怀疑这是不是中国监狱?简直成了俱乐部了。不是一监一直如此,亦非以后这样。我所处的是个特殊时代,读我这篇文章之前应该先有这样一个认知,以免发生误解。这篇小文中所记录下的“犯人”,只是一监三中队中一小部分,亦非全体如此。我写他们,因为他们给我留下难忘的记忆,必定是某个方面给我以感动。因此在写他们的时候,还是抱着同情与理解的。

国人常常把政府关人的地方统统称为监狱,如收容站、拘留所、看守所、劳动教养所(这里是关押根本没有经过法院审判定罪人的地方)等。其实只有关押被法院审定判决为有罪人的地方才叫“监狱”。北京第一监狱是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监狱,监服(监狱犯人制服)上衣左边的口袋上印着“监01”三个宋体字,它也简称为“一监”。

我是1976年7月26日以“现行反革命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的。先是在K字楼的羁押待上诉犯人的筒道待了十余天,谁知第二天就碰到百年不遇的大地震,本来只有十天的上诉期,不上诉的十天过后就要去监狱或劳改场了,碰上这倒霉的地震,在这里憋了二十余天,待8月中旬才转到与K字楼只有一墙之隔的一监。K字楼在西面,一监在东面。

一.第一模范监狱

北京一监是大名鼎鼎的,它不仅是北京监狱的“第一”,也是中国监狱史第一个“文明监狱”,是清末清廷政府实施政治改革、法治改革时建筑的第一个示范性的监狱。本来是打算做橱窗用的,没想到大清国还没有使用就倒了台。

正像鲁迅所说,本来中国“旧式的监狱,像是取法于佛教的地狱,所以不但禁锢人犯,而且有要给他吃苦的责任。有时还有榨取人犯亲属的金钱使他们成为赤贫的职责。而且谁都以为这是当然的。倘使有不以为然的人,那即是帮助人犯,非受犯罪的嫌疑不可”。因为主流社会的人们认为“犯了罪的就应该叫他受苦”,这种惩罚观念、复仇观念根深蒂固。可是自从欧风东渐,洋鬼子来了,这套观念就受到冲击。比如洋人在中国犯了罪,如在中国公堂上是要脱了裤子打屁股的,并叫他享用一下地狱般的监狱,洋鬼子就不干,觉得这不文明、太野蛮。最初洋鬼子也没办法,如被清政府抓住,这种鬼门关,他们也要走一走。如咸丰间,英法联军与清政府谈判,谈判人员招惹与之谈判的满大人发怒之后,都以“叛逆犯”的罪名统统被关押进了刑部大牢,像猴子一样锁在尿桶旁边,让他尝尝天朝监狱的苦头,其中有死了的,也有疯了的,后来英法联军打到北京,个别存留下来的被救了出来,他们就特别痛恨这大清国的法律。大清国的“东方文明”毕竟抵挡不了洋人的船坚炮利,满大人屡战屡败,丢失了治外法权(犯了罪由洋人自己审理,关在洋人开办的监狱里),其借口就是大清国法治的文明度端不上世界的台盘。治外法权的丢失,使得大清国的执法权力被剥夺了很重要的一部分,这也促使官僚中的有识之士倡导政治改革、司法改革,其中就包括监狱的改良。

清末大理寺正卿(相当于现今的最高法院院长)、改革者沈家本指出,监狱是国家文明进步的标尺,除了监狱思想、监狱制度要改革之外,建立新式监狱也很必要。于是,在几经考察之后,在北京右安门内原镶蓝旗营操场俗称南下洼的地方觅得一块空地,来建造亘古所无的“文明监狱”。监狱建好了,大清朝也寿终正寝了。民国元年开张第一任典狱长是王元增(写过《监狱学》),这是一监的起始。

这里位处北京外城的西南,“地势卑下,众水所归”(我小的时候常到这里捉蛐蛐,逮蚂蚱,水很多,下挖一尺深就见水,很像南方),蚊蝇成阵,在北京城中也是块很烂的地方。盖了这座监狱以后,正对着监狱门修了条路,名为“自新路”。路名也体现了当时新派人物关于监狱的新理念--犯人被关,限制他的自由,并非只是惩罚他的既往,更着眼他的未来,望其改恶迁善。

民国初年,一监叫做“京师模范监狱”。小时候,家就住在米市胡同南口,经过珠巢街就是自新路,大约只有四五百米。上小学时就知道这里是一监,是关押坏人的。也了解它的曾用名,然而那时只知道英雄人物才叫“模范”,“模范监狱”?难道这里是关押“英雄模范”的地方吗?这个问题困扰我许久。

解放初,自新路北口有个私塾,都到了五十年代还在教《百家姓》《三字经》《千字文》和《幼学琼林》之类。有个邻居小孩就在这里读书,我常去找他,因此常常看到“北京市第一监狱”这块牌子,牌子下有军人荷枪守卫,很好奇。没有想到二十多年后,能亲履其地,而且还在里面住了足足两年。

鲁迅在其著作中多次谈到一监,他的一些木器家具就是在一监工厂买的,物美价廉,受到他的赞美。他在谈到苦难的中国人被现实折磨得没办法,老构想“苟活的理想乡”:

中国人虽然想了各种苟活的理想乡,可惜终于没有实现。但我却替他们发现了,你们大概知道的罢,就是北京的第一监狱。这监狱在宣武门外的空地里,不怕邻家的火灾;每日两餐,不虑冻馁;起居有定,不会伤生;构造坚固,不会倒塌;禁卒管着,不会再犯;强盗是决不会来抢的。住在里面,何等安全,真是“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了。但缺少的就有一件事:自由。(《北京通信》,1925年)

鲁迅仅把一监视为没有自由的地方,实际上这是最没有尊严的地方。有独立人格或向往个人尊严的人坐监狱是最痛苦的。1990年代初传说要拆K字楼,在那里由香港商人投资盖游乐场。后来没建成,但这片楼群确实拆了,随着就是一监,都被夷为平地。把这里改造成为北京公安局干警的宿舍区,高楼林立,命名“清芷园”。其实,这个监狱应该是个文物,它负载的历史太多了,在近代史上的地位,可与王府大街北口路西北洋政府总统府相比。可惜,两个都没了。

二.文革末期的监狱

初入监狱,除了心怀惴惴之外,总免不了有点好奇,没有进过监狱的读者也不免有了解监狱的好奇心。这里就1976年到1978年北京第一监狱与犯人情况作些介绍。一监除了监狱行政的办公机构、看守人员和狱警的宿舍外,犯人所居住的地方分为入监队(刚转入监狱者)、出监队(快到期犯人,在那里学习出狱后的生活)和十个中队。

被判刑的犯人,只要不是立即执行死刑的,不论轻重,一般是先送到一监的入监队。在这里学习监规纪律,稍作停留,刑期长(十年以上),或有特殊需要的留在一监;老弱病残送往延庆;其他的便是劳改农场,近的有团河、天堂河,中距离的有清河、茶淀,远的有兴凯湖、青海,反正都是带三点水的。这一点很怪,正像许多看守所都带“桥”(半步桥,提篮桥,老虎桥等)一样。

在入监队换了监服(或说“囚服”),8月正值盛夏,发的是两件白短袖衫、黑裤子,上面都有“监01”的标记。因为犯人没有布票,做衣服的用料都是再生布。上衣说是“白”的,实际上是没有经过任何漂染的本色白,它有点略带红色,布的纤维很粗,有的地方仿佛还夹杂着不太发育的棉花籽和棉花秆的皮纤维,表面粗糙至极,穿在身上有解烦止痒之功效。只在入监队待了几天就被正式发往监狱了,由于是重刑犯(十年以上),我被留在一监,分在三中队。这是个专门关押反革命的中队,劳动的工厂是清河塑料厂。一监一共有十个中队,九个男队,一个女队。一至五队在塑料厂,六至十队在清河织袜厂。每个厂里有个反革命队,一般说来,分在袜厂的犯人年龄相对较年轻一些。

三中队大约有一百三四十个犯人,分为三个小队,我在三小队。三中队分住在两个筒道,一二小队占一个,三小队与保全组、小报组(所谓“小报”是由监狱方面主持,犯人编纂的《劳改通讯》)以及杂务(管各种杂事如清洁卫生、监规纪律的犯人)共住一个筒道。

1.监狱的形制

一监的主要建筑与K字楼不同,它是传统建筑,是砖木结构的平房,而K字楼是水泥钢筋洋式建筑的楼房。一监的格式如匍匐的乌龟,中间是个龟背形的圆厅,四面伸出四腿一尾——五个筒道,筒道两侧是监房,两条通道之间相夹的空地叫做“三角院”,是犯人洗漱放风活动的地方。入监队只占其中的一个筒道。

我在网上搜索到两幅照片,题为“民国时期的北京监狱”,有的题为北京的“二监”。我看就是“北京第一模范监狱”,也就是解放后的一监。第一张是个俯瞰图,从照片上可以大略了解其形制。

我曾碰到过一个解放前坐过一监的老人。1977年的一天,监里来了一批新犯人,分到我所在组的是个形容猥琐的小老头。他是个刑事犯,判五年,只是从这里一过(大约当时入监队人太多住不下了),将来要去劳改场的。他一进监室就坐在炕上发愁,而且东张西望,说这里特别熟悉,好像来过。大家笑了起来,问他什么时候?他说“四十年前,我们就住右安门外的草桥,我爸爸送我‘忤逆’”。大多年轻人不懂什么叫“忤逆”,问我是什么意思。我说就是不孝(其实民国时期的《六法全书》中无论是“民法”还是“刑法”都没有“忤逆罪”,只有“遗弃罪”,但民间仍保留着《大清律》叫法),几乎所有犯人都嘲笑他。问他这次是因为什么进来的?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后来才知道,老头早年丧偶,守着一个儿子过活,后来儿子大了,老头又娶个寡妇,寡妇带着个女儿。冬天为节省柴火都在一个炕上睡,老头把寡妇女儿糟蹋了,儿子为了侵吞老头的房子,把老头告了,结果以流氓罪判了五年。早年以“不孝”、晚年以“不慈”进了同一个监狱,案子很离奇,至今我还记得那个老头猥琐的样子。

图片第一幅是全景,从高处俯瞰,各筒道成放射形排列,中间空地就是“三角院”,有树有草,还有水龙头,洗衣服的水池子。第二幅展示是某个筒道,拍摄角度是从筒道底部(筒道底部封口处还是一间小房)向中心圆厅。如果我住的就是这个筒道的话,那么我所待的监房就是痰桶之侧的那一间,对面就是上面说的“保全组”,“保全组”的里侧就是“小报组”。图片中的筒道与我三十多年前所见最大的差别有四点,一是到了冬天每个屋子门口都有一个用砖砌的炉子。长宽高均在二尺左右,以供烧水取暖,因为屋子里没有暖气,很冷,只靠筒道里的炉子烧出的热气暖和暖和屋子,犯人还可以在上面热热饭,烧开水。二是墙上隔个十来米就有一段大约一公分长的小电阻丝,接着一个开关,打开开关,电阻丝烧红了,犯人可以就着点烟,点完烟,再一拉开关,这个小火头就灭了,十分方便,又不会发生火灾。第三,在筒道中间摆了一张理发馆用的大靠椅,三中队都在这里剃头刮脸,半个月一次,胡子浓的一周刮一次脸。我在监狱时的理发师水平不错,三十多岁,姓刘,老北京,一口北京土话,声音很脆,如果他学相声无论从语音还是从外形都会是个好演员。他是刑事犯,很快就出狱了。第四,照片的景深处,开着口,可通往大厅;而监狱平常是锁着栅栏门的,左侧开着门的地方是通向三角院的,三角院门口有个厕所。筒道左侧口的旁边有张桌子,三四把椅子,是杂务坐的。

监室内是大通铺,我在监室是三开间的,可睡十四五个人,执行号(组长)睡在两端。平常除了睡觉、干活、学习,大多是在筒道里待着,因为室内除了通铺(约一尺半宽)以外,就没有多大地方了。犯人只要在一个筒道,平常交流机会就很多。

三中队工作的车间是压制塑料凉鞋的,车间大门与一、二小队住的筒道相连。车间只要开工就是二十四小时三班倒,三个小队轮着转。早班是上午六点至中午两点,中班是两点到晚上十点,夜班是夜里十点到第二天六点,与社会上一样。因为一监地处宣武区,那时北京是分区轮流停电,宣武区是星期四停电,所以塑料厂也是星期四休息,监狱的犯人接见家属也安排在这一天。

2.监狱规矩与话语

在看守所K字楼时规矩特多,比如晚上睡觉时眼镜、腰带要放在监号之外,监室内绝不许有杆状和尖锐的东西,弄得连铅笔都不许有。那时我读书想在书上做个记号,就用牙膏皮搓成杆状,再把它磨尖,在纸上一划,也会留下痕迹。

有个老看守说,这些规矩你们别嫌麻烦,监狱的规矩大多都是血换来的。到了监狱,规矩较看守所少了许多,也宽松了许多。这里的规矩的立意与看守所有所不同,其关注点在于让犯人记住自己的身份。比如与政府干部说话一定要站起来,进队长办公室一定要喊报告。初到三中队,我看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队长领着犯人到他的办公室谈话,走到办公室门口,犯人仍然喊“报告”,领着他的队长机械地回答进来,然后两人一同走进办公室。看来很可笑,但“到此方知狱吏尊”,其意在于说明犯人与看守是分属不同等级的。

看守每个人都被称为“政府”,每到他们训话时一说到政府如何如何,就是他们如何如何,如果不懂这一点,有时就听不懂他们的话。比如有时他们就会说“政府吃饭时……”“政府洗澡……”“政府买菜……”等,实际上就是说他们自己。

一监对于女犯人有个规矩特奇怪,我说这体现了国粹精神。女犯人如果在监狱中碰到男犯人(这种机会少之又少,因为百分之九十九以上活动都在筒道里,只有本队的犯人和看守,男犯人根本就看不到异性,连每周来一次给犯人诊病送药的医生都是男的),女犯人必须马上转身面壁而立,待男犯人离开之后,再回转身来办自己的事。不知道最初为什么有这个规矩,是女犯人比男犯人还低一等,还是古人所谓“冶容诲淫”,怕让关久了的男犯人产生性冲动呢?不得而知。

话语往往是一个社会群体文化的标志性的东西。1970年代的中国完全是个泛政治化的国家。1975年、1976年正是流行“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时期,所谓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特别尖锐,火药味的语言、暴力语言泛滥。监狱更是阶级斗争的风口浪尖,除了社会流行的政治套话之外,监狱内部流行的话语暴力性更强。什么“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认罪服法,重新做人”、“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等,当然,这些也流行于社会,但大多局限于搞阶级斗争之时,不像监狱每时每刻都要面对这些。

监狱的话语也在不断地变化,解放初,一切都处在上升时期,特别自信,深信劳动改造政策无往而不胜的力量,连日本战犯、宣统皇帝也改造好了。这样在改造中就不免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如抚顺战犯管理所的管理干部还有给宣统系鞋带之类动作。而文革当中强调敌人的阶级本性不会改变,就像“冬天的大葱,根枯叶烂心不死”。对于阶级敌人,你刺激他也是这样,不刺激也是这样,对于他们只有打倒再踏上一万只脚。犯人当然是绝对的敌人,只有加强专政。在这种风气中,决不会再有像对待宣统那样带有温情色彩的事情发生了。这种情势下,话语也产生了变化。比如,犯人的相互称呼:在文革以前犯人还可以互相称为“同学”。这是个带有温情的词,细想也不离谱,因为改造中学习也是很重要的一项。文革来了,强调阶级斗争,尤其关注犯人与正常人的区别,并严禁犯人之间拉拉扯扯不正常的关系。于是,犯人之间如何称呼便成了问题,叫“同犯”,有同案之嫌;叫“同监”,所指范围太广,似乎连看守都有被囊括而入的嫌疑。其他如“难友”“狱友”之类更是不许使用,在监狱当局看来,犯人成“友”,必然对抗政府。又如犯人住在一起,政府一定要指定一个头,这个头在文革前叫“号长”“组长”“班长”之类。这个风气解放前就有了,小说《红岩》中写装疯的犯人华子良得以与看守一起到监狱外买东西,商店的老板称看守为“队长”,称华子良为“班长”。文革了,对阶级敌人彻底专政了,犯人哪能称“长”呢?但“头”还是要有的,政府也是要指定的,不过名字改了,叫“执行员”、“执行号”、“值星号”等。我刚进监狱时,听到这个词觉得特别别扭。

三中队是反革命中队,照通行说法,这个队里都是“政治犯”。毛泽东定义政治时说,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反革命”在大家心目中也就是代表反动阶级的,那么反革命是政治犯,也是顺理成章的。然而,很怪,那时极其忌讳“政治犯”这个词。有的法学家说,既然反革命罪已经入了《刑法》,反革命犯也就是刑事犯。后来我曾经请教过法学家,问为什么中国老不承认有政治犯,是不是外国对于政治犯有些优待而中国没有呢?他回答,也不是。因为外国因为政见不同或反对政府当局的言论和行为很难进入受惩罚刑律,而中国的“反革命罪”“危害国家安全罪”都已经进了刑律,按照刑律条款惩罚犯罪就叫刑事犯。这一点往往也与外国人谈不拢。但在监狱中看守称“刑事犯”时,决不包括“反革命犯”,他们心目中把这两类分得清清楚楚,认为反革命比刑事犯还低着一等,因为刑事犯中有“人民犯了罪,也要坐班房”的,因而对待刑事犯较为信任。我以为中国很注重语词的褒贬,政治犯这个词是个中性词汇,而且在长期使用中还略带褒义,所以在中国不能用。而反革命、刑事犯都有明确的贬义。

监狱的独特话语体系,给刚入监的人造成困扰,特别是在预审阶段,审讯方与被讯方在谈一个问题时,因为话语不同,很多情况下谈不清楚。我曾遇到过一个中年美术教师,在中学任教。他是南方人,有些江南文人气质。抗美援朝时当过志愿军,上过前线,1950年代转业时留在了北京,当了老师。他娶了一位近郊女工为妻,两人可能因为性格差距太大,常常争吵打架。老婆膀大腰圆,而且有家中弟兄相帮,打骂老公成为家常便饭,老公苦不堪言,数度提出离婚而不成。男的实在受不了就分居了(实际上是被老婆“扫地出门”),工资被老婆拿走多半,自己只有二十元,在东城租了一间小房,穷愁度日。他很气闷,而且奇怪为什么双方已经如此,还不能离婚?便想了个奇怪的办法,到北京火车站去“拎大包”(窃取旅客大件行李),看自己被抓住进了监狱,当了犯人,老婆离不离婚。更怪的是,他数次得手,“拎”了许多也没有被发现。他把“大包”都堆放在自己床下,甚至没有打开过。就在这个过程中,他命运有了转机。有位返乡女知青花钱跟他学画,他教得很有成绩,从此跟他学的人也多了起来,收入也多了。这次转机不仅经济上得利,而且与那位女知青发生了爱情。这个信息传到老婆耳朵里,老婆气势汹汹带了帮人打上门来,不分青红皂白,把他揍了一顿。美术老师气极了,坚决离婚,老婆带人撤退时撂下一句话:“死了这条心吧,甭想,除非你死了!”死,他不敢,但敢去蹲监狱。于是,他喝了点酒,又去拎大包,又很得手。夜里十一二点了,他拎了大包,从东单路口回家,走累了,在“青艺”前的台阶上(现在的东方广场)歇一歇。那正是八月,小凉风一吹,他倒地枕着大包睡着了。七十年代中是阶级斗争意识最强、最敏感的时期,夜里有“首都民兵联防”巡逻,一看他这样子,马上断定这是“新动向”,叫醒他,问包是谁的?回答说是我的,问他有什么,他傻了,支支吾吾,说不出来。

这样向往的日子来了,被送到不远的“炮局”,进了治安拘留所。警察一搜查他的家,许多未开封的大包堆在床下,还有他的日记,记录着与女知青恋爱的经过及种种令人肉麻的信物。于是,他升级了,被送到K字楼,签了逮捕证。预审时,一场幽默的对话开始了。他与预审员完全是两种话语,仿佛是两个星球的生物。他讲爱情的伟大和甜蜜,预审员斥责他的种种流氓行径;他讲自己一生的不幸和命运的关照,预审员说他“五毒俱全”(又偷,又流氓),不知人间有羞耻事,把他气得七窃生烟。狱中许多人能模仿这场鸡同鸭讲的对话,胜过现在一些矫揉造作的小品。类似俄国作家契诃夫的独幕剧《预谋犯》(也有译成《明知故犯》的)中用铁轨上的螺钉做钓鱼坠那个乡野老农与法官大人的对话。后来这位江南文士被判五年,送去劳改农场,但还是没有离成婚,在监狱中,家属一提离婚就批准,如果犯人单方面提出,大多不批。

3.一监的生活

进了监狱不仅断绝了自由,以往事业也一笔勾销,家属也见不到了,万念俱灰,人类的乐趣只残留下吃了。一监的伙食费与K字楼一样也是十二块五,但与K字楼相比可以说是天差地别。这里的十二块五真正发挥了它的作用,其关键在于犯人自己做饭,做饭掌勺的自己也吃这个。十二块五在当时是北京市中下层人的生活标准,比一般农村不知高出多少。一监的厨子多是真正厨师,其技艺也与K字楼雇的右安门外生产队的只会煮猪食的临时工不能相比。平常三顿饭,早上窝头玉米面粥咸菜、中午窝头汤菜、晚上仍是窝头汤菜,基本上与K字楼一样,但口味却不一样。每周两顿白面、两顿米饭、两顿肉,节日假日有改善,特别是在改善伙食时能够显示厨师的水平。至今我仍然怀念一监蒸的馒头。现在蒸馒头多用发酵粉或鲜酵母,发酵效果不好;过去一般是自然发酵,待变酸后,用碱或小苏打等碱类物质中和。而一监厨师是发酵后不用碱中和,用手揉,揉得恰到好处,馒头发的大,满是蜂窝,稍稍有点酸头,有股发面的香味,这种做法的馒头外面很少吃到。

一监属于宣武区,休星期四,监狱怕休息日犯人无事生非,就给找点事干,上半天多吃饺子。面、菜、馅发到每组,由组内人自己包,包好了用床板搭到厨房去煮。星期四又是接见日,农村犯人因为家里有孩子来看,往往会端上刚刚煮熟的饺子给孩子吃,弄得农村的犯人家属以为一监老吃饺子,甚至羡慕犯人的生活。

在一监两年的冬天里,我深深感受到食物热量的差别及其对身体的影响。因为监室内没有取暖设备,冬天极冷。晚上睡觉要把能御寒的衣裤都压在身上,这是吃窝头。如果晚饭是馒头,睡觉时就觉得暖和许多;如果主食是馒头,菜是炸橡皮鱼(1977年北京常卖橡皮鱼,北京人不认识这种鱼,也不知道怎么吃。厨师就拿来炸,简单省事),简直是火上浇油,一晚上都会热得睡不着。

在一监是管饱的,窝头按定量是每人两个,实际上,往往还有吃不了又拿回去的。犯人还常常把窝头切成片(在车间干活时有修塑料凉鞋用的小刀),放在注塑机的机筒上烤,外面用鞋箱厚纸扣上保温,机筒温度一百二三十度,烤不煳,两个小时以后,烤得焦黄酥脆,用以作零食。这大约是犯人能保留仅有的饮食乐趣,还常常被禁止。

有劳动力、又从事劳动的犯人按规定每月有两块五毛的收入,用以购买牙膏牙刷肥皂。城里人拿这点钱不当回事,而农村人舍不得用,给家里攥着,年底寄回去。那时北京郊区许多生产队的农民干了一年活,年底分红,拿不到钱,有的还欠生队的钱。

(选自《监狱琐记》,王学泰/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10月)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