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天津岁月

一九五零年二月,我们一家八口从香港回到上海。没多久,父亲被分配到天津民航局工作,先行前往报到。稍后,母亲才带着六个孩子抵达天津。我们在那里住了两年半之久。

我家先在马场道落脚,不久迁至位于河北路的民航局平房宿舍,最后,因为母亲应聘出任天津民航局的子弟学校培新小学的幼儿园主任,为了便于她就近照顾子女和家务,我家又搬到了学校对街的成都道伦敦里居住。

那时,我和二哥进了培新小学,大哥进了志达中学。在家的大弟、妹妹和小弟由父亲的婶母、从上海来与我们同住的三好婆照顾。

初到天津,我已经满了六岁,进了二年级,该是好好读书的时候了,但是,动荡的生活,使教育无法有个连贯性,我的学业便脱了节。这在珠算课上表现得最为突出:每次课堂练习或考试的时候,我只用笔算写出答案,虽然得数完全正确,但从不写一句珠算口诀,因为我没学过。一旦老师要求我写口诀,混不过去了,我便装病,说自己不舒服,于是,老师就把幼儿园的王主任--我的母亲请来,带我去医务室“看病”。我很紧张,因为我根本没有觉得不舒服,生怕我装病的诡计露馅。但是,天助我也,每次去医务室试体温表,我都被诊断为“低烧”。至今我也不明白,究竟我真的是低烧,还是因为既然“病人”来了,医生总得有个“说法”?他们说,我发烧的原因是扁桃腺肥大。

歪打正着,没想到,我的装病,给我带来了一段大吃冰激凌的好日子。

当时,正好大弟也扁桃腺肥大,经常发烧。刚放暑假,母亲就让我和大弟作伴住院,一起去割扁桃腺。手术后,医生说,怕伤口发炎,需要多吃冰激凌。我和大弟住在医院里,天天强烈要求母亲遵医嘱买冰激凌,理直气壮地大吃了一阵,而且,我还比大弟多要了一个洋娃娃。那时中国的人口不似现在这么多,一个扁桃腺割除术还可以让我和大弟住进医院,吃了几天冰激凌,像过年一样快乐。

“躲了初一,躲不过十五”。因为我的珠算期末考试得了百分制的十五分,出院后,母亲就忙着给我恶补珠算,准备开学后的补考。那时,母亲常说我的“十五分”真让她“丢人”。暑假里,我“三下五去二,四下五去一,五去五进一”地背了一通口诀,补考得了一百分。补考过后,我不让母亲王主任“丢人”了,也就交了差。不过,如今我还是不会打算盘。

五十年代初,大批苏联专家来到中国。记得在天津民航局一次欢迎苏联专家的联欢晚会上,当司仪报完“下一个节目,女声独唱《南泥湾》”,大幕拉开,我懵懵懂懂地走上台去,这时,一个人走出来,把一个凳子放在麦克风下,接着把我举到了凳子上,全场顿时哄堂大笑,吓得我两腿发软,哆哩哆嗦地“花篮的花儿香,听我来唱一唱”了一番。

我稀里糊涂地当上了独唱演员,一定是母亲的功劳。母亲早年惟一的嗜好,是学生式的音乐舞蹈。在教会弹琴唱诗、教幼儿歌唱舞蹈不说,一九二八年,她参加了《五月的鲜花》作曲者阎述诗领导的沈阳谐和歌咏团,还在进步歌舞剧《梦里桃园》中,成功地扮演了女主角:女神。演出在沈阳轰动一时,并应观众要求,于一九二九年再度公演。直至年逾古稀的暮岁,母亲还应沈阳音乐团体之邀,凭记忆逐字逐句记下了《梦里桃园》的全部词曲,并撰文《忆阎述诗和〈梦里桃园〉的演出》,刊登在一九八五年四月的《音乐生活》杂志上。

我登台独唱,虽然使母亲“后继有人”了,但“青出于蓝”并未“胜于蓝”。那年我七岁,首次“献演”,也是首次“现眼”。上台的感觉并不好。这种当众紧张的状况延续了不短的时间,一直到我后来在北京东四一中心上小学五年级被课堂提问时,腿还会发抖。记得好心的地理老师尽给我答案极短的问题,诸如:甘肃省的省会在哪儿?我仅答“兰州”二字,便可混个满分。

天津两年半的日子,给我留下了一些难忘的生活画面。

在伦敦里的铁栅栏门外,冬天的夜晚,总有一个瘦瘦小小的老太太挎着用棉垫子盖着的竹篮吆喝:“馒头,豆沙包。”路灯昏黄,寒风瑟瑟,没有什么人来买她的馒头和豆包。她实在太老了,我很可怜她。至今我还记得她吆喝的调子。

搬到河北路以后,有一天午饭时,才两岁多的妹妹大曼失踪了。原来,她拿着个搪瓷小碗和一个铝勺,独自走出大门,并沿着大街一直走了下去。全家大小都慌了。母亲把她找回来以后,孩子们都被好好地教育了一通。

不久,我家搬到了成都道伦敦里。有一天,一个好像刚刚当了新郎格的街坊叔叔,要带我去看电影。我穿着一双方口没横带的胶鞋,生怕鞋子掉下来,使劲儿勾着脚坐在他的自行车大梁上。我突然想起,他带我出去玩的事并没有告诉母亲。看电影要很长时间,家里找不到我又要像上次丢妹妹那样着急了;另外,跟着一个并不熟悉的人到远处去,也使我突然害怕起来。我变了卦,虽然有点不敢向那位叔叔张口。但最终还是坚持回了家。

在我半百的岁月中,许多往日的记忆都是和一些歌曲联系在一起的。

在天津的日子,中国人的抗美援朝,即美国人的“韩战”刚刚开始。当时,作为一个六。七岁的孩子,我所知道的这场“朝鲜战争”爆发的原因是:美帝国主义的“战争贩子”麦克阿瑟将军和南朝鲜的“李承晚匪帮”相勾结,把战火烧到了中朝交界的鸭绿江边,唇亡齿寒,于是,中国人民志愿军便唱着《志愿军战歌》,“雄赳赳、气昂昂”地跨过了鸭绿江,去“抗美援朝,打败美帝野心狼”了。

那时,年轻人都热血沸腾地报名参军。我有个梳着两条很粗的辫子、姓方的女同学,她十八岁的大姐和她的一群同学走出家门的时候,唱的就是《青年团员之歌》:

听吧,战斗的号角发出警报,
穿好军装,拿起武器!
青年团员们集合起来,
踏上征途,万众一心,保卫国家。
我们再见了,亲爱的妈妈,
请你吻别你的儿子吧!
再见吧,妈妈,
别难过,莫悲伤,
祝福我们一路平安吧!
再见了,亲爱的故乡,
胜利的星会照耀着我们……

我永远记住了那群年轻人唱着歌走出家门的画面,我也永远记住了那首后来改名为《共青团员之歌》的歌曲和第一次听到它时的悲壮的感觉。那首索洛维约夫·谢多伊所作的歌曲,也和他在苏联卫国战争时期作曲的《海港之夜》和《春天来到了我们的战场》一样,在五、六十年代的青年学生中广为流传。

《共青团员之歌》后来被选作了中学的音乐教材,直到六十年代初期,中苏关系破裂后才不被使用了。“文革”期间,这首歌和那些汇编进《外国名歌二百首》中的所有“四旧”一样,被许多插队知识青年传唱。如今,它又成了中国大陆卡拉OK歌厅里的曲目,但已失却了当年那悲壮圣洁的味道。

朝鲜前线在打仗,后方全民总动员,捐献飞机大炮,民族情绪激昂。人们都是真诚的。没有什么首饰的母亲把她的结婚戒指都捐了出去。同学们比着捐献节省下来的早点钱和本来就不多的零花钱。各个班级也展开了竞赛。就连那时的儿歌“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老虎不吃人,专吃杜鲁门”,都是针对当年的美国总统杜鲁门的。

我曾在老师的带领下到一个联欢舞会上卖花募款,卖的并不是“文革”后上映的朝鲜故事影片《卖花姑娘》里的那种鲜花,而是用纸扎成的小花。我用一个长方形的盘子托着纸花,走到一对对正在翩翩起舞的男女面前,怯怯地请他们买花。我那时不过七岁而已,有些胆小。也许正因为卖花的是个胆小的孩子,人们才格外照顾我的生意。

就在人们慷慨解囊的同时,也有打击不法奸商的活动。按时下的话说,奸商给志愿军提供的是“假冒伪劣”产品:没有消毒的急救包、假药、变质的食品和烂棉花做的冬衣,导致战士伤口化脓、生病、死亡。很多照片,展示了受害战士的惨状。“三反”、“五反”和“镇反”,就是发生在那个时候的运动。

那个年代,人们都把志愿军战士称为“最可爱的人”。学生们与最可爱的人通信成为时尚,其中更有年轻的姑娘嫁给了他们当中的革命残废军人。还经常有志愿军英雄回国到机关。工厂。学校做报告。儿童片《祖国的花朵》就是从跟志愿军叔叔联欢,听志愿军叔叔讲战斗故事开头的。

像任何一场战争一样,朝鲜战争除了伤残者和阵亡者,还会有被俘的。

稍长,我曾听人悄悄告诉我,从朝鲜回来的中国战俘,日子极不好过。我同情他们。去朝鲜的时候,他们可能正像我那个粗辫子同学的大姐一样,是充满了理想的学生,也可能是刚刚分到了土地的年轻农民,在就要过上“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新生活时,他们就如《春天来到了我们的战场》那首歌唱的那样:“命运使我们这样,离别了妻子和田园,坚强地走上战场……”但是,他们没有万幸地凯旋,他们也没有不幸地死去,熬过了战俘营里悲惨屈辱的岁月,当他们有幸地回到祖国的怀抱时,并没有安抚和鼓励,也没有理解和信任,而像“文革”中的“说清楚会”一样,得“交代问题”,数十年来,背负着“战俘”这一沉重的心灵十字架,去面对余生。

在残酷的战争中,个人的命运有时别无选择。如何对待“俘虏”,东、西方文化有着截然不同的观念。中国人主张“不成功便成仁”,于是就有了歌颂抗日战争时“八女投江”和“狼牙山五壮士跳悬崖”的故事。日本人讲究“武士道精神”,于是就有了无数“剖腹自杀”的事件发生。交换战俘时,有些志愿军战俘之所以选择去台湾作“反共义士”,不仅因为他们身上被刺上了反共的字句,而且也绝不能排除传统的中国文化对他们的影响。不要说他们回到中国社会后会受到什么样的待遇,实际上连他们自己可能都背上了“愧对江东父老”的心理压力。

战争改变了人们的命运。多少年过去了,不知道我那位方姓同学的大姐如今情况如何?当年和她一起唱着《青年团员之歌》走出家门,奔赴朝鲜战场的那群热血青年的命运怎样?他们是不是都活着回到了中国?

一九五二年暑假,我读完了小学三年级后,举家又迁往北京。

虽然我只在天津住了两年半,但我怀念那里。直到二十五年后的清明节,我去采访中国儿童艺术剧院巡回演出的话剧《报童》,才有机会第一次重访天津。

八 北京汇文学校

虽然我的祖籍是苏州,但我把北京视为故乡。自一九五二年全家移居北京,到一九八七年我离开中国,北京三十五年的生活,甜酸苦辣,大起大落,留下了我从少年时代到不惑之年的生活轨迹。

出身寒门,靠个人奋斗而成为高级知识分子的父亲,学识不错,英文极佳。但“两航”起义归来,在天津民航局,他只是个工会副主席,管管联欢会之类的一个闲差。后来,他调到中国人民银行国外局工作,先后去了印度的加尔各答和孟买,一走数年。

因为小叔叔和三叔叔已经定居北京,小叔叔还买下了北新桥仁德里一号的四合院,三叔叔也搬到了交道口东大街,住在小叔叔家的大斜对过。为了有个照应,父亲走后,母亲辞去了天津培新幼儿园主任一职,一九五二年暑假,带着孩子们搬到北京。她后来在府学胡同幼儿园和东四五条幼儿园任教。

到北京的时候,我已经八岁半了。

刚到北京,母亲带着从两岁到十五岁的六个孩子暂时挤在小叔叔家的东房。

当小叔叔还是个十几岁的孩子时,在青岛的父母曾把他和也尚未成年的三叔叔和姑姑接到青岛念书。他们三个人的食宿和学杂费不是个小数目,但自幼失估的母亲推己及人,不但毫无怨言,每到周末,还总是做了好饭菜,等着他们从学校回来“打牙祭”。特别对最小的小叔叔,母亲更是关心和照顾。多少年来,小叔叔对此没齿不忘,始终敬重如母的长嫂。

九月一日新学年开始时,因为还没有安排好住所,母亲只好让我和二哥跟着小叔叔家在汇文小学住校的堂哥嘎嘎一起,也去汇文住校了。我在汇文只上了四年级,二哥上了高小两年。

父亲曾根据英译本翻译出版了《奥勃洛摩夫》等文学作品,他用的笔名是齐蜀夫。《奥勃洛摩夫》是俄国作家同察洛夫的名著。

我和二哥去汇文住校不久,母亲便用父亲的稿费积蓄,买下了交道口南大街马将军胡同甲十八号的小院,从此定居下来。

十三年后,马将军胡同甲十八号,变成了东旺胡同四十三号。“文革”刚开始,就像很多原名“有财”、“富贵”的人改叫了“卫东”、“永红”似的,马将军也给破了“四旧”,取名东旺。那时,曾是使馆区的东交民巷成了“反帝路”,苏联大使馆前的那条路则是“反修路”了。

汇文是北京早年的名校。中学是男校,为北京二十六中的前身,原来在崇文门城根儿下。小学原来在东单盔甲厂。

一九五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周年的前夕,北京兴建了十大建筑,包括人民大会堂、历史博物馆、军事博物馆、农业展览馆、中国美术馆、民族文化宫、广播大搂、电报大楼、工人体育场和北京火车站。因为汇文的地皮全部被北京火车站占用,中学便拆迁至龙潭湖附近,小学就此不复存在了。

当年的汇文小学由南、北两个院子组成。男生宿舍在北院,女生宿舍在南院。

我的宿舍紧贴南院的北墙,坐北朝南,在大门的东边。宿舍的房门靠西,迎面靠北墙是一排木板大通铺,并排约安置了十份铺盖,门边有手靠南墙横放了个木制的上下铺,东南角惟一的南窗下紧挨着上下铺横放着一副铺板。我去了之后,在那块铺板旁边又拼上的两块木板便成了我睡觉的地方。南北铺位之间本来就只有一米左右的通道,在东南角加上了我的铺位以后,更窄了。

我在班上住校的同学中年龄算是小的,最大的女生已有十三、四岁了,因为她们已经有了“倒霉”。“倒霉”是她们对月经的称呼。

大女生都住在“新北京”。长大了我才知道,她们说的“新北京”,就是从长安街往西伸展,远远的公主坟、玉泉路、五棵松一带,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几个总部和军区大院都新建在那里,工作区和生活区占了很大的地方。当年,距繁华的西单仅公共汽车三站之遥的复兴门外就已经很荒凉了,与古老的北京城相比,那里确实是“新北京”。

从气质上看,大女生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来北京随军的军队干部子女。其中之一是我们的班长。

大同学并不欺负我,在宿舍里,有时我们还玩得很快乐。有一次吹熄灯号前,我在大通铺上追跑打闹,玩得忘乎所以。为了不被逮到,我从大通铺往上下铺的下床猛跳过去,头部狠狠地碰到了上铺的床帮子,脑袋撞了个大口子,顿时流血不止。乐极生悲,大家都傻了眼。班长找了个平板三轮,同学们前呼后拥,像护送《沙家浜》里的新四军伤病员似的,把没能“轻伤不下火线”的我,送到了同仁医院,剪秃了一块头发,缝了好几针。

第一次离开母亲住校,每个星期只能回家一天,我之所以没有像有些初进幼儿园的孩子一样,杀猪般地哭闹,还能玩得差点“流血牺牲”,只因为我觉得二哥和嘎嘎就近在身边,心理上颇有安全感。其实,我不见得天天都能碰到他们。

离家住校,虽然我在情绪上没有太大的波动,但对“睡觉”则视为畏途,并大吃苦头。

小孩睡觉尿床是司空见惯的事,但我直到十岁左右还偶尔为之。母亲带我去过医院,还让我到马将军胡同斜对过的后圆恩寺庄大夫家针灸了一段时间。后来荣获第二十六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男子单打冠军的庄则栋,就是庄大夫的儿子。庄则栋长得很像他的父亲。

中国民间讲究哪个器官不健康就以动物的相应器官来食补,诸如肝不好就吃猪肝,胃不好就吃猪肚之类的。推而广之,后来,母亲从别人那里听到一个吃猪尿脖可以治尿床的偏方,为此,让我硬着头皮吃了好几个猪尿脖。这一切,均不见成效。再长大一点,我便不治自愈了。

尿床的孩子去住校,精神上的压力可想而知。汇文的女生宿舍和女厕所之间,隔着一个大操场。大同学告诉我,汇文南院的南围墙外是德国坟地,而南院的女厕所与德国坟地仅一墙之隔。每到晚上就寝前,全宿舍的女生都成群结伙地去上厕所。在那漆黑的夜晚,在那紧邻德国坟地的厕所,我从大同学们那里,听到了一个个关于坟地里闹鬼的民间传说,越听越害怕,越害怕还越想听。另外,班上谁开始有了“倒霉”,也是大女生在厕所的话题,但那时,我还不懂她们说的“倒霉”是什么,问她们,她们就像没听见似的,根本不理我。

在家的时候,母亲每天晚上都要叫我起夜好几次,住校后,一切只能靠自己了。

跟我并排横睡在南窗下的同学,是个白白净净的小姑娘,跟我年纪差不多,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她叫梁兢宜,她的姐姐梁兢存也在汇文。四十多年前,我还是个八、九岁的孩子,又只在汇文读了一年书,那时的一切人和事几乎都淡忘了,但这姐妹俩却令我至今不忘,只因梁兢宜是我在汇文时“患难与共”的好伙伴。

我刚到汇文当插班生,一切都是怯怯的,这时,梁兢宜悄悄地跟我商量,晚上不管我们俩谁上厕所,都要叫醒对方一起去。她还告诉我,她晚上有时会尿床。不仅因为同病相怜,更因为她一下子就把秘密告诉了我,我们立刻成了好朋友。在总担心晚上尿床的共同心理压力下,在害怕深夜单独一人穿越大操场去德国坟地上厕所的恐惧中,我们的友情令人珍惜。特别在冬夜,两个孩子,再困,彼此也肯为朋友毫无怨言地从热被窝里爬出来,迷迷糊糊、哆哩哆嗦地到刺骨寒风中去“潇洒走一回”的义气更加可贵。

在汇文念完四年级,我便转了学。放暑假的前一天晚上,我和梁兢宜,还有另一个要好的女生,把被子搬到大操场滑梯的平台上,嘀嘀咕咕地话别,几乎一夜没睡。凌晨的露水把被子打得潮乎乎的,很不舒服。我们相约,要永远记住那个露宿的夜晚,更要永远记住彼此。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梁兢宜。

汇文一年的住校生活,我虽然没有像如今的独生子女那样,处处受到呵护,甚至还受了点“苦”,但对我独立能力的形成和对集体生活的适应却功不可没。

我在汇文戴上了红领巾。

小学校里的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在那个年代是叫中国少年儿童队,后来才改了名。胸前佩戴的红领巾就是队员的标志。入队年龄为九岁。入队条件说是“五爱”,即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护公共财物,其实,辅导员执行时“功课好、守纪律”,往往是最主要的。这比较便于管理,当然也扼杀了创造力。胸前的红领巾,把孩子分成了队员和非队员两类,非队员无疑是坏孩子的代名词。

在汇文,为了让班主任翟老师满意,为了争取入队,我很辛苦了一阵子,并非功课不行,而是上课的时候,我挺直腰板,把手放在背后,不说话,不作小动作,整整半年。就像二十年后我的儿女在游戏时说的那首儿歌一样:“我们都是木头人,不许说话不许动,看谁的立场最坚定。”

入队那年,我九岁了。

汇文时期,二哥掌管经济,我身无分文。为了领取买红领巾的“经费”,我从汇文南院到北院去找非队员二哥要钱。在男生宿舍小院的门口,他得知了我入队的消息,突然发起了犟脾气:“去,去,去,我没钱!”然后又含着眼泪把钱给了我。

如果不是有特别的劣行,每个孩子最终都是会入队的。二哥从来不淘气,后来也入了队,但究竟是什么时候,谁都没留意。

在汇文,每到我最盼望的星期六,总是早早地站在男生宿舍小院的门口去等二哥。我们一起离开学校,穿出胡同,在东单和崇文门之间的盔甲厂那一站登上有轨电车,二哥掏钱买上两张七分钱的车票,一路上,我们欢快地听着站着开车的司机踩着“当当”的脚铃,在东四十二条跳下车,从细管胡同东口走进去不久,就会路过右手边大哥读书的北京五中。再往前走,宽宽的胡同变成细细的一条,这大约就是“细管胡同”名字的由来。细管与北剪子巷相交后,就接上马将军胡同东口了。南北方向的北剪子巷里有很多小铺。二哥常常会买上两根三分钱的红果冰棍,我们比着谁吃得慢,转眼就到家了。我家住在马将军胡同西口路北第一家,口外就是交道口南大街。

汇文规定住校生星期天晚上必须返校上晚自习,但我经常赖在家里不肯走。在学校,半夜总是掉到地上都不知道。迷迷糊糊地冻醒了,漆黑、冰凉,半天才能明白自己是掉到泥地上了,就是和许多北京老百姓家一样,用夯把土砸得很瓷实的那种泥地。

那年冬天,我的脚后跟长了冻疮,化脓烂得好像都见到了骨头,只好穿着母亲的大棉鞋去汇文。

我不愿意住校。每当我耍赖的时候,二哥光看着我孤军奋战,从来不助阵,他只是“下山摘桃子”。我猜,他一定也是愿意星期一早上再返校的。

母亲经常迁就我,星期一早上到校后,我总能交出母亲为我写的“病假条”。不过,老师从来没问过,为什么我一到星期天晚上就生病?

我家在北京定居后,母亲便去了紧临马将军胡同的府学胡同幼儿园工作。幼儿园的西墙毗邻的东四第一中心小学,就是府学胡同小学的前身。关押文天祥的小楼和文天祥的墓碑就在那里。一中心原来是东四区的重点学校,东四区和东单区合并成东城区后,就改名为府学胡同小学,成为东城区的重点学校了。

那个年代,小学一年级到四年级是初级小学,五年级和六年级是高级小学。初小到高小还要经历一次升学考试,升入本校高小的享有优先录取权。

该上六年级的二哥得在汇文念完高小。我结束了汇文四年级初小的学业,便不再继续住校。考取了东四一中心小学五年级后,我又开始了走读生活。

八十年代初,“文革”过去了,人生青春的年华也过去了。有一天,一群汇文的校友聚会在一起。如今已去世的孙敬修老师,当时也到了场。

孙老师在电台里讲的故事伴随了几代人的成长,他为孩子们讲了一辈子的故事。在中国,四十岁以上的中年人,几乎没有不知道孙敬修老师的。人们喜爱他,人们尊敬他,但是,很少有人知道,他当年的职业是汇文小学的美术老师。

一九五三年,中苏正友好,“苏修”还没被“九评”,学校里唱的是:“苏联是老大哥呀,咱们是小弟弟。”三月五日,斯大林逝世了,在莫斯科红场举行斯大林葬礼的同时,汇文的全校师生站在南、北两个院子之间不窄的胡同里,听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广播,为斯大林默哀。那时我不明白,学校两个院子都有操场,我们为什么要站在胡同里?我更不明白,斯大林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苏联究竟是怎样的一个“老大哥”。

在孙敬修老师的美术课上,他让每个同学给斯大林画一个花圈。孙老师在黑板上画的花圈最好看。他用彩色粉笔画的花,圆圆的,很柔和,而且可以一笔就画下来,像小人书店里《白雪公主》的花一样可爱。

后来,我到了电视台,在中央广播事业局的大院里,偶尔也会碰到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少儿部录音的孙敬修老师。每次见到他,总让我想起他画的那个圆圆的好看的小花圈。

在那次校友的聚会上,人们回忆着汇文的往事,、三、四十岁的中年人唱着小时候唱过的儿童歌曲《让我们荡起双桨》、《我们的田野》、《快乐的节日》、《夏令营旅行歌》……一首接着一首,开始还笑着,后来便不笑了,再后来有些人就忍着眼泪了。

九 马将军小院

我和二哥去汇文住校不久,母亲花了三千元人民币买下了马将军胡同甲十八号的小院,我家从此在那里定居下来,一住三、四十年。准确地说,当时是花了三千万元人民币买下的那个小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币的一万元只等于现在的一元钱,几年后,因为票面的单位太大,使用不便,才进行了改革。不过,那时的钱比现在可经用多了。譬如,一九五三年,满街挺好看的苏联花布才两毛九分钱一尺,我夏天的裙子和衬衫、冬天的棉袄和罩衣,都是母亲用这种棉布在她那台“圣家”缝纫机上做出来的。

马将军小院的大门是红色的,门上原来有两个铜门环,一九五八年“大跃进”的时候不见了。那时,人们得到处搜罗“废铁”去“大炼钢铁”,不只我家的门环让人橇走了,好像整条胡同的门环在一夜之间全都不翼而飞。其实,“土法炼钢”并不用黄铜,我家那个铜门环也许是让人混水摸鱼,偷去卖给“打鼓的”了。所谓“打鼓的”,就是左手捏着个小鼓,右手拿着根藤蓖子,肩上背着褡裢或腋下夹个包袱,一边敲打着、一边吆喝着,走街串巷收购旧货的人。

马将军小院只是南、北、东三面有房,并不是个四合院。小院的门洞与紧挨着它西墙的两间南屋面积相同,也有一间房那么大,煤球、劈柴、蜂窝煤和一些杂物靠墙堆放。迎面的影壁后头,是与门洞垂直的厕所和厨房。三间北房前有一个廊子。西墙毗邻乐和中药铺。药铺的大门原来开在西面的交道口南大街上,一九五六年公私合营后,药铺关了张,成了小杂院,南墙上又凿出个小门,自此,我家就从马将军胡同西口路北第一家,变成第二家了。

小院里最好玩的地方是厨房。厨房里用的烧煤球的大灶,高及大人的腰,有两个炉眼,还有一个放水氽子的小炉眼。大灶里面藏着很多土鳖和油葫芦。油葫芦貌似蛐蛐,个头比蛐蛐大。母油葫芦尾巴上长了三根“枪”,又叫“三眼大扎枪”,可“三眼大扎枪”只是个样子货,不会叫。公油葫芦是“二眼大扎枪”,虽然少根“枪”,倒还能出点声音。大灶里还有一种灶火马子,个头虽比蛐蛐小,晚上却叫得很欢。

听说,我家的小院本是老时候一个小官僚娶的法国老婆的产业,母亲接手后的第二年便开始大兴土木。按她的要求,修房工人拆掉了大灶;把北屋的大方砖铺到了院子里;北屋连带走廊改成了花砖地;打通了北屋东边的里间与廊子的隔断,不但扩大了住房面积,还安了西窗,改善了采光;最后,用剩余的木料打了张一米多长、结结实实的小饭桌。

从小,我就很害怕各类蠕来蠕去的软虫子。小院西边的花圃中原来有棵大毛桃树,绿树成荫的时候,尽是淡绿色的“吊死鬼”。后来,母亲找人锯掉了毛桃树,栽上了一棵小苹果,可多年来光开花不结果,后来又改成了迎春花。

我在汇文住校,每个周末回到马将军小院,常常玩得“惊心动魄”。我带着大弟大庆迷路的事情就发生在那个时候。

那天,已在府学胡同幼儿园工作的母亲去小叔叔家“走动走动”了。我闲来无事,便决定带着大弟去北海公园玩一玩。那年我八岁,大弟六岁。刚到北京时,母亲曾带着孩子们去过一次北海。我觉得去北海实在是件很轻而易举的事情。

我带着大弟往南走了一站,在宽街上了开往三里河方向的十三路公共汽车,到北海后门下了车,买了门票,开始逛北海。玩了一会儿,我打算回家了,快要出大门的时候,我就觉得不对劲:公园的大门怎么和来的时候不一样?进门时长驱直入,可出门时怎么加了个转门挡在那里?走出大门后,发现景致与进门时截然不同,我顿时傻了眼。原来,我们进的是后门,出的是前门。刚到北京没多久,我并不知道北海公园还有前、后门之分。

大弟一看我慌了神,一下子就咧嘴要哭,可大弟一哭,别人一定会发现我们是迷路的孩子,要是让“拍花子”的碰上,就大个不妙了。传说“拍花子”的就是用蒙药拐卖儿童的人。我赶快止住大弟,告诉他:别怕,我认识回家的路。大弟相信了,也就不打算哭了。我正暗自着急的时候,突然看见了一辆三轮车,便立即有了主意。我叫住了三轮,询问去马将军胡同要多少钱?我想,为了我和大弟的安全,绝不能让三轮工人看出我们的处境,于是,我假装很熟悉地形似的告诉他,就在宽街过去一站,交通部的对过,还假装是坐三轮的常客讨价还价了一番,最后以五毛钱成交。其实,我身上只有一毛钱。

我带着大弟坐上了三轮。那个年代的北京,有着许多小人书店。后圆恩寺东口的小人书店,好像是个过道改建的,又细又长。我在那里看过很多一分钱租一本的小人书,除《红楼梦》、《儒林外史》、《卿斋》和电影故事以外,还看过不少小学上抓国民党特务的小人书,敌情观念挺强。我不认识路,万一拉三轮的是特务冒充的,他把我和大弟拉到没人的地方害了可怎么办?我心里仍然十分紧张。等三轮走到我熟悉的大佛寺了,我才断定我们没有碰到特务,踏实下来后,我突然感到拉三轮的是个非常好心的人。

一到家门口,我跳下三轮,冲进大门就喊:“好婆,快给我五毛钱。”

搬到马将军小院不久,我就学会“掏裆”蹬自行车了。“两航”起义归来时,和母亲那台美国“圣家”缝纫机一起,还带回来一辆英国“菲力普”28锰钢自行车。我才八岁多,当然骑不了那辆男车。我只能双手扶把,右腿从大梁下掏过去,站在脚蹬子上半圈半圈地蹬车。后来,我还能撒把耍上一段,跟杂技演员似的。这比去北海公园好玩多了。我仍带着大弟分享我自学成才的蹬车成果,大弟坐在自行车后座上,我带着他在胡同里钻来钻去,玩得不亦乐乎。

胡同里住着一个夏老头子,这是大人们背后对他的称呼。夏老头子有七十多岁了,长着高高的个子,挺着直直的腰板,穿着长长的大褂,留着白白的胡子,是个很有气派的老人。

有一天,我带着大弟在胡同里窜得正欢,只听得底气十足的一声吼:“下来!”迎面而来的夏老头子把我吆喝下来教训了一通:“多悬哪!你摔着他怎么办?”他还跑到母亲那里告了我一状。从此,我蹬车带着大弟走街串巷成为非法行为。

东邻张妈妈一家四口租着的乙十八号王兰玉家的两间小南屋,收拾得很整洁。

张妈妈有两个女儿。姐姐小霜后来学了画画,在工厂设计花布。妹妹小秋会用空鸡蛋壳做挂着的小洋人:张妈妈家吃鸡蛋的时候,小秋就在鸡蛋两头各抠一个小洞,把蛋黄和蛋白吹出来,她在蛋壳上画上大眼睛、红嘴唇,再把棉花用烙铁烫糊了,粘在蛋壳上,做成小洋人电烫的黄头发。做小洋人时,一不留神就会把蛋壳弄碎了,得非常小心。后来我也会做了。

张伯伯又高又胖,爱说笑话。他说,他的肚子叫“皮肚尔”,和法国总统蓬皮杜是哥儿俩。张伯伯不是有钱人,而张妈妈的父亲原来是大同铁路局的局长,不同意他们的婚事,他们就逃跑了。

张妈妈叫严博慈。我爱上她家串门。隔着小院,一听见她在案板上清脆的剁菜声,我就往她家钻。我爱看她干净利索地贴饼子、蒸馒头、做菜团子,我爱跟她聊天,听她讲很多老时候的事情,我还总盼着她请我尝尝她的贴饼子和棒子面菜团于。

母亲和张妈妈是好朋友,我和张妈妈说的任何话,都能传到母亲的耳朵里,于是,有时我对母亲有意见了,就去跟张妈妈说,譬如“昨天我肚子疼了,可我妈非叫我干活”之类的。这样一来,特别见效,母亲往往好几天都不会叫我干活。

离开汇文的那年暑假,我玩开了母亲的“圣家”。

那个年代,老百姓还兴打袼褙,就是用稀浆糊把碎布或旧布一层一层地裱成厚片,用麻绳纳鞋底,做布鞋。母亲没空儿给我们打袼褙做鞋穿,我是学着张妈妈的做法,自己晒了袼褙,给妹妹和小弟用缝纫机做薄底白布凉鞋的。

我实现了机械化,用缝纫机代替手工纳鞋底。给妹妹做的那双还算顺利,给小弟做的时候,因为袼褙太厚,针扎不透,正费劲的时候,我一伸手,缝纫机针一下子从我左手中指的指甲处穿了过去,我使劲一缩手,就把针拉断了,只见中指尖上,一边露着一截机器针。我大声喊着二哥:“大蜀,快来!”二哥闻讯赶来,吓得不知如何是好,连连问我:“怎么办?怎么力、?”我说:“快去拿老虎钳子!”他拿来了老虎钳子却下不了手。我捏着中指,冲他大声嚷着:“拔!使劲拔!”以老虎钳子当手术器械太过粗糙,但二哥这位哆哆嗦嗦的“外科医生”终告成功。针楔在手指里并不流血,拔出来之后才见了点红。

虽然用缝纫机做凉鞋出了工伤事故,但我对缝纫的爱好却丝毫不减,母亲在一些关键之处的指点,使我对自己的做工颇为自信。

我从少年时代起不但喜欢在缝纫机上做衣服,连白夏布衬衫上的扣子也是用红白两色的玻璃丝自己编成的,我还会用玻璃丝编成精致的小花篮和小草帽作胸针。

当了母亲以后,我的苗儿五岁生日时说:“我还从来没穿过买的衣服呢!”我这才花五块钱给他买了一件海蓝色的口袋上有两只小狗贴花的罩衣。不过,那时自己给孩子做衣服,已全非兴趣使然,我只有四十九元的工资,量入为出罢了。

到了美国,有兴致时,我还是热衷于买点布头缝制枕套。被子和窗帘。我曾幻想着把留在北京的那台“蜜蜂牌”脚踏缝纫机运过来,但面对种种麻烦,只好买个电动的“圣家”来代替了。来之不易的东西才令人格外珍惜,我仍然怀念北京的“蜜蜂”,那好不容易弄到张“缝纫机票”才到手的“蜜蜂”。

我从汇文回到小院,二哥独自留在了那里。大哥已是高中生了,不屑与“小不点”为伍,于是,我一度和大弟、妹妹及小弟结成了伙。大哥养了几只鸽子,他热衷的是上房对鸽子摇旗呐喊,招它们回窝。白鸽带着哨子呼啸着在空中盘旋,有着浓郁的老北京风情。

大哥就读的北京五中是个男校,我家门前是他一帮同学的必经之路,每天放学,他们都会成群结伙地冲着我家大门“一、二、三,吕大齐,骑大驴”地齐声高呼。参差不齐的弟妹们乐不可支:收音机里天天“骑着马儿过草原”,而我家大哥却“骑大驴”。每次,我都带着弟妹们“胳膊肘往外拐”,兴高采烈地狂奔出去,夹道欢迎这支队伍。一旦大哥“得罪”了我们,“报复”的手段就是:“一、二、三,吕大齐,骑大驴。”

在北京工业学院毕业并留校工作的王志超,就是那支队伍中的一员。他和大哥在大学也是同学。后来,他成了我家几代人的朋友,给过我们很多帮助。

北京五中是北京市的重点学校,现在已是男女合校了。大哥的同学吴昌顺留校当了老师,后来成了五中校长。大弟和我的两个孩子也都曾是五中的学生。

在小院里,我也领着弟妹们做过很讨厌的事。五十年代,人们的打扮一般都是“清汤挂面头”、“中山装”和“列宁装”,根土。但与我家仅一门之隔的十七号高台阶的大门里住着一对年轻的夫妻,他们好像都是教员,先生似乎叫黄汉,那位徐姓太太,身材很匀称,她剪了一个“赫本头”,夏天爱穿一条紧身的半长裤,更衬得身材凸凹有致。胡同里的人背后都叫她“大港人”。“港”在这里作形容词,在当年是贬义。一度,每当他俩从我家门前走过,我总带着弟妹们探头大喊一声“大港人”,然后赶紧“得胜回朝”,逃回小院。后来,我在胡同里和他们“正面遭遇”时,他们对我的友善,令我羞愧难当。以后,我再也不干此类勾当了。

按时下美国人的标准,我的恶作剧,应属人身攻击、精神虐待、侵犯人权之列,实有刑事犯罪之嫌。

其实,身材漂亮,本是件赏心悦目、不可多得的事,况已,人家好好地过着自己的日子,并没有妨碍任何人,只不过他们当年在个人服饰上没有随大流而已。如果只是胡同里的“小脚侦缉队”头发短、裤腿瘦地婆婆妈妈一番,充其量不过是小市民的妒嫉和浅薄而已,但是,“四人帮”利用一帮青春期的青少年,也就是美国人最头疼的“teen-agers”去打头阵,搞所谓“破四旧”:剪裤腿、剃“阴阳头”、“抄家”、“打砸抢”,继而发动一场历时十年、波及全民的政治斗争“文化大革命”,则是祸国殃民的罪行了。

当然,我在小院里也不总那么讨厌。母亲在府学胡同幼儿园工作不久,因为成绩优秀,又被调到东四五条幼儿园,一个重点幼儿园去了。她经常被要求观摩教学,还被评为了北京市的先进工作者,有时回家很晚。我心血来潮的时候,常常会帮助母亲担负起“教育”弟妹的工作。

四岁多的妹妹不爱吃窝头。有一天,我和大弟、小弟和妹妹晚饭后坐着小板凳在院子里乘凉,讲故事。每到这种时候,我们四个孩子就特别亲密。我告诉妹妹:街上长“鸡胸脯”的人,都是因为小时候不肯吃窝头。我吓唬她:哎呀!你已经有一点“鸡胸脯”了。我向大弟眨眨眼睛,大弟与我十分默契,假装为她检查一番,还说:嗯,是有一点“鸡胸脯”了。“鸡胸脯”就是“前罗锅”。妹妹吓得要哭。我说:没关系,现在赶快多吃窝头,还来得及缩回去。从那以后,妹妹不肯吃窝头的毛病,被我一次就治好了。

不过,我们每次乘凉,也并不总是这么这么有教育意义。小弟那时才三岁多,有一个热水瓶盖是他的尿碗,给他接尿用的。有一天乘凉的时候,不知大弟从哪儿学来个恶作剧,他对小弟说:我敢吃尿。说着便把手指往尿碗里一蘸,然后就把手指放进了嘴里。小弟犹豫了一下说:我也敢。他也把手指往尿碗里一蘸,接着就把手指放进了嘴里。他嗫完手指头以后说:咸的。多年以后,大弟才坦白,他是把中指放进了尿碗,把食指放进了嘴里。

一到夏天,我们就坐着小板凳,围着小饭桌,在院子里吃晚饭。穆大妈做的烙饼、糖三角和芝麻击花卷,母亲的炒菜。卤肉和凉拌小萝卜都很好吃。穆大妈是河北廊房来的保姆。

母亲炒菜的时候,我爱在旁边看热闹,她不时讲上的几句烹调经验,使我一生受益。

暑假无事,我领着弟妹在门洞里包饺子玩。我比母亲有创新精神,敢做西红柿馅的。可包着包着,馅越来越稀,我们最后吃的是西红柿肉末片汤。

有时候,我很想捞到母亲的夸奖,便常常在母亲下班以前,发动一场群众运动,我领着弟妹们一起大扫除,把屋子整理得干干净净,把花砖地拖得油光锃亮,比穆大妈收拾得还干净。我们四个人翘着脚坐在椅子上,都不下地,别人进屋踩地,就群起而攻之,连“好婆”和“阿爹”都不能幸免。等到母亲回来,我们像一群小鸟似地拥上去,等着她的表扬。母亲倒是很高兴,可我们怎么示意,她都不夸奖我们收拾了屋子。她一定以为是穆大妈收拾的。最后,总是我忍不住告诉母亲:“这是我们收拾的屋子。”

从汇文到东四一中心走读,高小两年,我只在家里住了一年半,另外半年,我去了长春电影制片厂拍电影。刚进中学时,我再次离家去长影拍片。此外,中学五年的星期天和寒、暑假,我几乎全交给了北京市少年宫舞蹈组。从初三到高中,我又在学校包伙和上晚自习,整天早出晚归。读完高二,我就被电视台选中,离开了家,先住在北京广播学院,后来又搬到了电视台集体宿舍。

回想在我成长的过程中,与家人相处的时间实在太少。如今,母亲已经不在人世;父亲也是风烛残年;四位兄弟远隔重洋;妹妹虽在纽约,却难得一见。往日悠悠,多年以前的小院亲情,令我十分留恋。

(待续)

转自梦远书城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