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很少有这么显赫的聚会,所以城里也很少开舞会。所有重要官员和眷属,不论会不会跳舞,都被邀请了。外面停放了各式各类的轿车,身穿黑色制服的警察在街口守着,只准许有门票的人士通过。大厅最多只能容纳两百人,挤得动弹不得了。一个号称有四把小提琴的管弦乐团正在讲台上演奏,台上硬是放置了一张讲桌,顶上挂着大布条,上面有“欢迎×将军!收复东北!”的标语。李飞一看到那张讲桌就发愁了。看样子有人要上台向大家发表爱国的长篇大论了。

底下的人们喧闹不已,似乎很兴奋。省主席和他那位古板的太太也来了。在场的还有警备部队的戴司令,以及西安社交界稍微次要的人物。男士们穿着正式的礼服,长袍外罩马褂。杨主席很突出,饱受风霜的脸和身上的丝袍极不相称。而那位满洲客则和其他年轻男士一样,穿着西式小礼服;短小的身材和一张微棕色的圆脸,头顶上只冒着稀疏的几根毛发。只因为身边围绕着许多美丽的贵妇,大家才注意到他,他挺直地站着,对每人微笑。总是有一撮人群挤到他身边去听他说的每一句话。稍微年轻的男士穿着蓝色中山装,很引人注目。也有几位外国牧师携眷参加,虽然她们原则上不赞成跳舞,不过实在很想一睹满洲将军的庐山真面目。

女士们穿着优雅高贵的丝绸袍。其中不少已趋中年的旧式妇女,她们专程应邀来看看这位显赫的将领。政府首长连子女都带来了。老妇人的头发往后梳,光光滑滑的,在脑后挽了一个髻,然而年轻女人则梳着波浪式卷发。她们之中除了少数的几位经过特别发型精巧做过以外,大部分都是长发披肩。这是西安正流行的发型,不过西安的潮流要比上海晚了两年。

所有会跳舞的新潮太太们都被邀请了。这些少妇衣着入时,可是身份地位不很高,她们之所以被邀请,是因为会跳舞的女人太少了。其中有一个尤物,正在财政部长的身边。听说以前是个歌女,一双明亮的眼睛和那一脸灵巧、高雅的笑容使她轻易地艳冠群芳。算起来她应该是姨太太,因为财政部长有个老妻住在湖南乡下。至少他在西安任职的这些年里,他只有她这么一个妻子,在公开场合里大家都叫她太太或丁夫人,根本无视于妻与妾之间的界线。

李飞看到杜家人都来了,只有杜太太没来。杜市长本来不打算让春梅来,他太太也认为这么一来她的地位会被抢走。不过这是难得的社交活动,春梅坚持要来,甚至不惜考验自己的分量。

出门之前,家里曾发生一场暴风雨。杜市长左右为难。

“我怎么向别人介绍你的身份呢?”他说。

对春梅来说,今晚能够在这西安难得一见的社交活动中出现,意义实在重大。她泪流满面,就是为了表示非达到这个愿望不可。她把身子摔到床上,讲了一大堆的话,使老爷大吃一惊。这似乎是她埋藏在心里的委屈,压抑了很久,现在却像决堤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

“我跟了你十一年,替你生下了两个孩子。我活到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哪家像我们家这个样子!你要替我想想。我这算什么?既不是下女又不算妾!我从来不敢违抗你太太,而且尽量尊重她。别的女人就可以公开露面,只有我不行。我是人,不是鬼!别以为我会让你丢人现眼。连一条狗都可以公开露脸,跟着它主子!难道我连一条狗都不如?如果我算得上是你孩子的好母亲,那么我的孩子就该知道他们的亲娘。如果你觉得我没尽到责任,替你丢脸,你讨厌我,明天就可以把我赶出这栋房子。我马上收拾东西,带着孩子离开这里!”

一串话就像急流般奔放出来,还带着滚滚的泪水。

杜范林说:“我没说什么嘛。我对你是绝对满意。可是这次舞会是很正式的。我不能带你去,向别人介绍说这是我的姨太太,你也很清楚原因呀!”

“我是不是你的孩子的娘?人生在世总是要些面子。等我死了,孩子甚至不知道墓碑上该怎样个写法!就算不替我想,你也该想想你的孙子!”她尖锐讽刺地说出最后的两个字。

杜先生既尴尬又发愁。他太太在房里听到这些,急忙走过来。

“简直反了,丫头就是丫头,丫头的脾气,丫头的心机。偏偏挑了这么一个晚上胡闹!”他太太骂道。她的头发刚由一位女发师做好,她朝春梅走去,准备用女拳师的姿态解决她。

杜先生把太太推向门外说:“我来跟她说,你出去。”

但是他太太站在房门外,眼看着另一个女人趴在床上痛哭。她的脸色气得发青。

杜先生坐在床沿,充满耐心地说:“春梅,你要讲理呀。你要替我和这个家想想。不是我不愿意带你去,而是不行。当别人问我你是谁,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个简单,如果你不知道,那今天晚上我就去问省主席,要他替你决定。我要告诉他,如果省主席说我没权利住在你们家,我不会硬要留下来。”春梅说。

“别孩子气了。他们不会让你进去的。”他说。

“哼,不会才怪;我倒要见识见识,是谁敢不放市长的娘进去。”

“你可不是在威胁我,要在这么重要的晚上制造一场街头闹剧吧?”杜范林也发火了。

“不是威胁。我要以母亲的身份,带两个孩子进去。”

这会儿杜范林真的慌了。他可以应付那些狡猾的政客,却无法应付一个哭闹、绝望、果敢的女人。他的语气软化了。

“如果你能告诉我该怎么办,我会高高兴兴地照办。”

“你们男人读了那么多书,还比不上一个没受过教育的女人!”

“你有什么法子嘛?”

“我是不是你孙子的亲娘?”

“当然是啦!”

“那孙子的娘应该叫什么?”

“当然是媳妇喽。”杜范林毫不思索地脱口而出。然后他才懂她的意思。这个突然而来的启示,使他面露惊讶。“好聪明,好大胆的女人!”他自忖道。

“这不是很简单吗?我的墓碑上也可以冠上杜姓啦。”她口吻坚定地说。

过了很久他才感到这个想法带给脑子的整个压力。这个身份多么可敬,再说也不会改变现况,连称呼都不用改。不过他还是觉得自己正被引入一个他宁可避免的情况。

“咦,当然嘛,我亲爱的媳妇!当然。你要为我儿子守寡,我从来没想到这一点。那就一块来吧。我就说你是我的媳妇。”

他拍拍她的大腿,用手捏了几下。站在门外的杜太太,与其说是愤怒,倒不如说是愣住了。如果这个时候有一位摄影师及时按下快门照下杜市长家居的情形,那一定比客厅里的那幅《巴黎之抉择》还要迷人、精彩。

“我的腿不需要按摩。”春梅坐起身,把他推开。

解决了尴尬的身份问题,顺了春梅的意,使她安静下来之后,杜范林走向太太的房间,却发觉她已经把刻意梳好的头发放了下来,坐在床上。杜太太只是简短地宣布,她被吵得头都快炸了,不去参加舞会。

这种情况之下,杜范林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劝服太太接受现实,还是参加舞会。结果行不通。事到如此,他想干脆全家都别去。可是他又想到,这是个多么重要的场合呀。太太羞辱他,骂他“老不羞”,一气之下,他回春梅房间。

现在她打赢了一场苦战,就起身打扮。眼见到这位美丽女人,太太给他的羞辱全烟消云散了。他笑着走向春梅,低声说:“我的心肝宝贝,你婆婆不去了。”

“我听到了。”春梅继续在脸上抹着粉说。

春梅了解自己的颧骨很高,可是眼尾却是平滑没有皱纹,她知道如何抹胭脂才会使双颊在明眸之下生辉。她在前额梳了几道刘海作陪衬。然后她描出新月般的细眉。青春加上巧饰,使她光艳四射。杜范林很快乐地望着她,早就抛开了打消去意的所有念头。

春梅挑了一件镶黑边的粉红色礼服,更能衬托出她的青春。她对着镜子端详许久,她知道自己绝对不比任何一个女人差,而且她一点也不怕。

当祖仁把车子开来的时候,看到春梅打扮好,要和他们一齐去,着实吓了一跳,香华也愣了一下。他父亲试着以一种开玩笑的口吻向他们解释。

“我早就该想到这一点。毕竟春梅跟任何人一样有权利进出公共场合。我很高兴现在她有合法的地位了。”

香华发现自己凭空多出了一个嫂子。她打从心里佩服春梅的智谋。

如果有人认为,春梅从来没涉足过公开场合,八成会出洋相,那么吓一跳的会是他自己。

她仪态高雅,举止端庄。当她随着香华四处走动的时候,香华向人介绍说这是她的嫂子。杜范林一进大厅,就让女士们自行走动。

祖仁今晚很开心。客人之中有不少是从南京来的。当他爹把他介绍给满洲将军的时候,省主席在一旁夸赞说他是个很有前途的青年呢。他肚子里有一套铺设公路网的计划,当然,他忘不了他的水泥。而且他很希望能够成为“西京”开发委员会中的一位委员。

大厅里冠盖云集。祖仁自傲地看着妻子。三岔驿附近卓尼喇嘛庙的“活佛”也来了,他认识他,而且生意上还有往来呢。这时候,有一个人拍他的肩膀说:“哈啰,派克。”他回过头一看,原来是他在扶轮社认识的一位美国牧师。他们用英语交谈;真的会说英话的人很自然就会凑在一块儿。他们的信念大致上相同,都具有最新的观念。牧师当然赞成中国需要良好的公路和水泥,特别是西北地区。他们谈到几十年来报纸上登载的铁路延展问题。布雷萧牧师对活佛很感兴趣,当祖仁说他认识活佛,他就请求替他引见。

活佛(大大小小的活佛有五百多位)是一位蓄短发的西藏人,头上戴着法帽,身穿紫色道袍,和那双高高的软皮靴很引人注目。布雷萧的中国话还可以。活佛一听说这个美国人是牧师,就很友善又自负地微笑。布雷萧请教了不少的问题,而且以开玩笑的口吻抱怨说,他一直无法收到西藏信徒。

“来试试看嘛,有人试过五十年。我邀请你,如果你能够使我们的同胞改信你们的宗教

,那你可就是破天荒的第一位喽。”活佛笑着说道。

布雷萧坦白地对祖仁说,教会能招到汉人信徒,对回人或西藏佛教徒却毫无办法。

“这就是我喜欢汉人的原因。”布雷萧说。

“汉人不会把宗教看得很严重,西藏人和回人就不一样了。你最好别接受活佛之邀。他是在愚弄你。”祖仁说。

乐队奏起国歌,所有的人都面对讲台立正。站在台上的是杨主席和满洲将军。奏完国歌,他们转身向国父遗像鞠躬,观众也随着敬礼。大部分的观众都站着。因为这里除了墙边的一排座位之外,根本没有椅子。

李飞在公开场合里很腼腆不自在。柔安正被家人围着,所以他没有上前去和她说话。范文博似乎认识在场的每一个人。尤其是,他正在和警备部队的戴司令交谈。

避免不了的讲演就要开始了。省主席将要说一篇欢迎满洲将军的介绍辞。李飞希望时间能短一点。他不想再听什么要爱国、爱亲啦,以及人民是“共和国主人”的那老套训词。政府要人的演讲很少超出小学的程度,因为这些官员除了建议大家该如何做以外,也想不出什么好说法。

不过,今晚杨主席可不同。为了全西安和满洲客的利益他急于重温一下他统治的记录。他喜欢猎用“进步”和“民主”之类的时髦名词,甚至引用左派作家常用的“革命阶段”、“群众”等字眼。他最喜欢用“心理学”这一个词。大致上他还没有用字不妥当。不过,今晚他格外地卖力。他谈到已完成的道路的里程、西安妇女的解放、鸦片烟的禁制,姨太太的消灭,还有,大体上全省道德风气良好。说到教育,他说:“十年前,全省只有百分之十五的老百姓认识字,现在是千分之十五了!”他作态地在桌上重重捶了一拳。

他之所以特别强调这个字,因为这是最近他听来的新名词。何况“千”比“百”大得多,也动听得多。

有些观众看出了语病,觉得很可笑,然而多数的观众不是没听演讲,就是只听到本省的教育突飞猛进。他们由省主席狂热的态度猜出他的意思。是他那夸张的言词在推动观众。李飞看到站在附近的几个人一脸幽默地低语着。

“你要不要把那句‘千分之十五’的废话写出来?”他问一个报业同行。

那个人大笑:“我想被枪毙啊?”

“照这种进展速度啊,再过十年只剩下万分之十五的人看得懂报纸。到那个时候,干咱们这一行的全都要饿死喽。”

这个笑话在偶然中慢慢地散播出去,几天后全市的人都知道了。不过,当然没有一家报纸把它登出来。

年轻司令官的演讲更沉闷,更陈腔滥调,不过也比较短一些。他的声音不大清楚。他很高兴今天晚上为他设的盛大宴会,谈过省主席和大家之后,突然又高唱起道德经。他熟悉中国的历史,引用不少在国难中忍耐的崇高史料。他用布条上写着的“收复东北”作题目,大大地发挥一番。

“时局越艰苦,我们的决心就越坚定。只要同胞们未丧失伟大传统的道德精神、耐力,愿意吃苦,愿意牺牲,决心挣扎、奋战、忍耐到底,那么最后的胜利一定属于我们!我保证绝对没有搬不动的石头,移不开的高山,所有的艰苦我都能忍受,直到满洲重回祖国怀抱!”

台下响起如雷掌声,乐队又开始演奏,两位演讲者走下讲台。

舞会开始的时候,年纪大的女士们退到墙边的座位,准备观赏她们有些人从来没见过的新玩意儿。省主席的太太当然不会跳舞。满洲将军的书记官特意挑了几位摩登的女子。他指引将军去找财政部长的太太丁夫人,她穿着一件华丽的褐底黑纹丝绒礼服,将军的头虽然微秃,但是蓄着一小撮胡子。他轻而易举地成为舞会中的好手。丁夫人优雅熟练地随着他快步急转。现在舞池里已经有不少对男女翩翩起舞了,有些男士穿礼服,有些则穿长丝袍。

“佛要金装,人要衣装”确实不假,不过也不是永远都对。杨主席穿了一身宽松的长丝袍。他最近才刚从家庭舞会里学会跳舞,他像一般初学者一样狂热地跃跃欲试,急切地想时髦一番。他发觉跳舞很简单嘛;只要连续地向左右移动双腿就成了。他说跳舞就像是晚饭后的散步,能帮助消化,又能紧紧搂着漂亮的女人,增添多少乐趣呀。他跳得并不笨拙,只是用户外运动的精神来从事这种新的室内运动罢了。他勇敢地下了舞池,他移动着那双穿黑长靴的大脚,一会儿向前又一会儿向后,只不过一直是在一条直线上。有时候他会撞到别人,

像是在行军似的,不过大家都知道他是省主席嘛。很快地,别的舞客都摸清楚他跳舞的路线,注意看他过来的方向,事先就让出一条路了。结果他像是一部割草机似的,所到之处就扫出了一片空间。他那宽松的长袖包住了他的舞伴,体重也使得他费了相当大的劲儿。他比其他人高出一个头,谁都看得见他,也可以轻易地避开他,尤其是他的头发很特别,留了短短的陆军头,露出上斜的轮廓。他蓄着浓黑的髭胡,加上宽胖的下巴和面颊,结果一张脸变成了一枚倒置的鸡蛋。向后掀起的两扇耳朵,又大又扁的鼻子,仿佛天生就是不让任何东西突出来破坏这张脸蛋似的。尽管如此,他看起来倒还蛮热情、讨人喜欢。厚厚的嘴唇、饱满的双颊、宽宽的塌鼻,都让人觉得他温暖亲切,眼睛微微下垂,而他就是用那双眼睛快乐地窥视脚下的世界。

杜家人远远地坐在大厅的另一头。李飞走过去,发觉柔安正愉快地看人家跳舞。当她看到他的时候,羞得满面通红。

她把他介绍给身旁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子,少妇的脸上匀称地涂着胭脂和香粉,还有一个小巧俏丽的鼻尖。

“我嫂子,春梅。”她说。

李飞坐下来:“愿不愿意和我跳舞?”

“我不会跳。你喜欢跳舞吗?”

“那得看看是跟谁跳。如果你不跳,那我也不跳。我比较喜欢陪你说话。”

“该怎么跳法?”春梅问道。

李飞说:“我教你好吗?”

春梅刚才一直看别人跳,早就动心了。她站起身,柔软的衣料托出她优美的身材。她那迷人的身段散发着青春美丽的气息。他们在角落上试着跳了几步。春梅今晚好快乐,因为家里的那场胜仗使她觉得自己已经确实跨过一条界线了。像春梅这种天生优雅的女人,跳起舞来真是如鱼得水。她高高地举着一只手,随着节拍前后地移动步伐。他们回到座位上。

春梅对柔安说:“你为什么不学学?没什么啊!”

“我太懒了。”柔安说。她觉得和李飞跳舞一定很快乐,不过应该远离众人的眼光,躲在自己神圣的小天地里才对。

他们看到身材高大的省主席向他们走过来。他刚才看到春梅在角落里练习跳舞,被她那出众的身材深深地吸引住了。他走到她面前,没有鞠躬,只是用一种稚气、不可抗拒的姿势把手臂向她伸去,邀她跳舞。

“你要我跳舞?”春梅问道。

“当然。”他张开那两片厚唇笑着,微笑中流着命令的涟漪。

她站起身来,还没来得及抚平衣裳,就被主席挽了去。柔安很替她担心,可是不久他们看到春梅跳得很不错嘛。

“你是谁?”省主席问道。

“一个乡下姑娘。”春梅很愉快地回答,她知道别人都在盯着她看。

“我也是一个乡下孩子。像咱们这种有远见、有勇气的人都会爬到巅峰的。”

主席的身子老是向她倾去,于是春梅就向后仰,把全身的重量放在对方绕在腰上那只有力的胳臂上。任他带自己跳,她的脚步则快速地配合对方。她天生一副美好的身材,柔软而丰满,几乎要在主席的臂弯里融化了。不久每个人都在打听这个神秘的女子。香华在角落里看到,不由得佩服她这位新“嫂子”的勇气。满洲将军走上去,想要抢舞伴,省主席笑着说:“不行,不行。”看热闹的人见他受挫,都纷纷地笑了起来,这位年轻的司令只好大笑着走开了。

范文博向李飞走过去,看看手表说:“咱们该走了。”

李飞站起来。柔安看到他们严肃的表情,很遗憾一场欢聚就这么被打断了。

他解释说:“文博家里有客人,陪我走一段路吧。”

她慢慢站起来,随他们穿过人潮。

“你明天能否到我家来?我必须见你。一定要来哦,因为我不能上你家去。”他低声说道。

她答应了,走回座位上。而范文博和李飞则默不做声地走出了大厅。

他们二人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十一点了。遏云的父亲老早就来了,和蓝如水正焦急地等着,可是他女儿却没有出现。

范文博立刻说:“别担心,她会来的。您把东西带来啦?”

老崔指了指沙发上的一个蓝色包袱。

“我带了遏云几件比较好的衣裳。我不能全带出来。”

“您去睡一会儿。她到这里的时候咱们会叫您。”

那天晚上,省主席的花园官邸寂静无声。坐落在城北区较偏僻处,四周都筑着泥墙。前门通往房子之间有一条长的磨石路,路的两旁种有果树,后院则有一大片菜园子和盖在大木门旁边的一间马厩。通常到了晚上这个时间,屋里都灯火通明。几辆轿车停放在门口,有卫兵站岗,禁止闲杂人等靠近。

对范文博的手下而言,这根本就是一项简单的任务。文博已经审慎地计划好了。而且当他听说遏云是被关在花园官邸里,而不是满洲区,问题就更简单了。他计划在大家熟睡之后,叫手下爬过那座短土墙,胁迫卫兵说出遏云被关的所在,然后把她救出来。

飞鞭和豹三都是行家,他们不怕卫兵。懂得如何出其不意而且身手敏捷。他们的消遣就是把一个重约四五百磅的石磨举起来,遏云的体重绝不超过一百磅。有事可做,他们就来精神了。经历六百年的“白莲教”岂是闹着玩的。虽然改朝换代,这些囊括了豪放勇士的民间秘密组织都仍然留存,深入低层社会中。因为老百姓需要庇护,所以他们仍能留存,尤其是政府没有能力保护百姓的时候,他们就想法子求自保。如果政府贤明公正,这种秘密组织的数目就锐减,但是,那种拳友互助金兰之交对某些人仍有吸引力。如果政府昏庸无能,秘密组织就如雨后春笋般增多,许多被租赋压得喘不过气的庄稼人也纷纷入会。在宗教教头的领导下,他们形成庞大的力量,甚至威胁到朝廷的安危,“义和团”就是一个例子。在一个长远的传统忠心和严密的阶级规矩之下,他们在年节、除夕时互相偿清债务,好让彼此渡过年关,并且对外地来的会员施助,使他们真正成为四海之内的兄弟,类似的这些情况都派得上用场。他们可以在出远门的时候,把未嫁的闺女托付给值得自己信赖的弟兄,也可以在死前把孤儿寡妇交托给情谊深厚的金兰之交。

范文博听说有一个舞会,而且满洲军阀也将前往,就放心不少。因为他可不愿意在营救遏云的时候伤害任何人。搭救遇云的事他不担心,令他担心的倒是她脱险后会发生什么事。

他派佣人老陆去找飞鞭,在一处他们常常出没的地方老陆找到了他。

“告诉范大叔,我半夜会把遏云送过去。这不是和吃豆腐一样简单吗?”

尽管嘴上这么说着,飞鞭可不敢对这个重大的仪式掉以轻心。他对豹三使了一个眼色,要他跟他走。他们走进一间酒坊,叫了两斤熟牛肉和几块麦饼,匆匆吃完,又打了一坛酒。然后他们到一家香烛铺子,扔下两个铜板,买了一包香。

“豹三,你去找小刘,叫他在莲花池边准备一辆黄包车。我们会经过那条路。要他把黄包车的篷子盖好等我们,不过地上可要点上一根香哦。我们大概在半夜就会到。”

飞鞭回他那幢两间房的屋子。又喝了一些酒,觉得很舒服。不久豹三推门进来说,他已经吩咐过小刘。

每回飞鞭要去冒一次险,他就觉得自己还很有用,他喜欢提起前一次的功绩,包括以前他殴打队长从河南部队逃脱出来的旧事。他脑子里充满了吃狗肉的鲁智深和上景阳冈打虎的武松等英雄人物。他有一次试着吃狗肉,可是才吞了两口就全部又吐出来了。打从那次开始他就更崇拜鲁智深了。传说中智深和尚吃得下一条狗,令他大惑不已,也更令他相信鲁智深是个英雄。

“我们不行。现代人根本不能和古人比。”

过去三个月的日子太平静了。而现在春天到了,城里又有这么多车和观光客。他希望发生一些事情,好让他活动一下筋骨。

“真谢天谢地有这个东北杂种。他如果不架走遏云,这个春天我还真不知道该干些什么

好呢。我现在也不用担心快到端午节了,范大叔总是会记得的。走吧。”

他点了几炷香,走到院子里,把香插在地下。向地上洒了三杯水酒,他和豹三面对着东南上空鞠三个躬,寻找一颗流星——叫做“贼星”的那颗。等了五分钟,才有一颗出现。当一颗闪亮的贼星划过天际,他用手摸着眉毛,心里很高兴。他正和天上的玉皇大帝招手呢。有时候当他双眼接触到南面天空中闪闪的天狗星,不禁好奇智深和尚如果在天上喝醉了,又碰到这只狗,它会遭受什么样的命运呢。

他对这个好兆头很满意,就把香留在地上,和伙伴走回屋里。一想到这次的任务,他就特别高兴。回想到舞台上那位令他仰慕的姑娘,心里就热烘烘的。

“等救遏云出来的时候,由我来背她。”豹三说。

飞鞭觑着他:“你这歪脑筋!我知道你在打什么主意。我会自己背她。”

两个准备好了。他们把衣服扎进宽宽的黑布腰带里去,武器藏在腰带内,并且在头上绑了一条黑布。除了不让别人抓他们的头发之外,布条还可以蒙面,也可以用来蒙住敌人的眼睛,有用得很呢。

***

遏云担心了一天一夜。当她跨下汽车的时候,心里一直发抖,因为身边都是卫兵。她知道自己是应邀来表演的,可是心里一直有被拘捕的感觉。她会很有礼貌地表演完毕,然后赶快回家去。

被带进主席家里的时候,她看到一群男女正在吃饭喝酒,屋子里灯火通明。她一进去,所有的目光都移到她身上。

士兵已经放开她的手臂,站在她身后。

“这是杨主席。”

遏云鞠个躬,说道:“主席大人,我被捕了吗?”她扫视席间衣冠华丽的客人,不觉满脸通红。

“当然不是,我是请你今天晚上来表演的。”主席大笑说。

他示意两个卫兵退下去,仆人在远离桌子的地方替遏云端了一把椅子,又倒了一杯茶给她。

很别扭地过了十五分钟,大伙继续吃吃喝喝,没有人理会她。她眼看这种情形,怒火渐渐升起。这又是一个漫长而无休止的宴会。趁着上菜的空档,好长的一段时间里,大家说笑、划拳、罚酒。她静静地坐了好一会儿,忽然大家安静下来,然后满洲将军看着她说:“哦,崔遏云也在。我们听她说一段吧。”

别的女孩子也许会觉得,应邀到省主席的家里,为这么重要的客人表演真是一大荣幸。遏云正好相反,她急得要命。她心里只想着快点儿说完一段书,能早点回家去。

幸亏在她说到一半的时候,仆人端来一大盘八宝饭甜点,可见宴会快要结束了。

“来,来,趁热吃。”主席夫人粗哑的大嗓门让她觉得很刺耳。

在座的人个个拿起汤匙,自在地品尝这道菜,几乎没有人在听她说书。

遏云生气地往小鼓上一敲,不唱了。鼓声惊动了在座的人,大家都回过头来。

年轻的司令起身,把她拉到餐桌旁:“你该吃点东西。”

“谢谢,我不饿。”

“坐嘛。”有人替她拉了一把椅子。

“如果你们还要我说一段故事,我就说。不然,我就要回家了。”

满洲将军频频催她坐下,一只手搭在她的肩上。

“将军要你坐,你就该听话坐下来。”省主席说道。

“我不配。”

“别强辩。”司令强按她坐下。

所有的眼光都落到她身上,她觉得很不是滋味。司令举杯向她敬酒,她只浅啜了一下。司令走近她,高举着酒杯说:“这样可不行。来,干杯。”

“我真的不行,我不习惯陪人家喝酒。”

主席夫人开口了:“将军这可是给你面子哦。我从来没见过这么不懂规矩、摆臭架子的戏子。”

“请您见谅,我头痛。我能不能回家?”

“不行,你今天晚上就留在这儿。”

这下子遏云可吓慌了。

“里面有一个好房间。你如果想休息,可以进去。”他的手又放在她的肩上。

“遏云如果真累了,应该进去躺躺,将军头也正痛着。两个人都该进去歇歇,头痛自然就会好啦。”副官的妻子说道。

遏云生来脾气就坏:“我是干活儿的女孩,可不像你们这些贵妇人。我的头痛不是陪别人的丈夫睡觉就会好的。”

“臭婊子!好大的胆子!”主席夫人说。

“让我来,你们都不懂得应付女人。来,你去躺一会儿,我的车子会送你回家。”司令柔声对她说。

“那么现在就送我回去,我不要进去躺。”

现在司令的眼神比刚才省主席的卫兵更令她心慌。“我告诉你,你们这些体面的人各有丈夫和太太。为什么就不能放过一个可怜的弱女子?我卖唱,我可不卖身!”

主席站了起来。“将军,我向您道歉。没想到一个在街头卖艺的竟胆敢如此无礼。”

遏云还没来得及弄清事情,卫兵就把她双手抓住,拖她到一间密室。她把门锁好,然后看看房间的布置。一张豪华的外国床,地上铺了厚厚的地毯。她怒气未消,等着看事情的发展。

外面的喧闹声并没有停止。

说也奇怪,竟然没有人打扰她,不过她熄灯后静等了几个钟头,怕是睡着了,渐渐地合上眼睡了。

一大早醒来,竟然平安无事,着实令她吃惊。她打开门,看到一个卫兵。她走上前去,对卫兵说她要回家。

“不行。将军还没起来。我想你还不许离开。”

一整天,她都在窥视着窗外,想知道自己究竟身在何处。后窗外她看到一块菜园和马厩,越过花园的短墙,她看到了城墙。阳光洒在城墙上,可见得那是北城墙。由窗子那块窄窄的角落朝西边看去,只见一大片果树林,她搞不清花园是通往何处。

显然司令把她忘掉了,不然就是把她软禁起来,要她考虑考虑。他去了一整天。晚饭时间她听到有人在敲她的房门,她走去开门。司令站在门口。

“你还好吧?你昨天晚上的行为实在很愚蠢。”他说。

“求求您,让我回家好吗?”她哀求道。

“今天晚上我要出去。回来以后我再来和你谈谈。不过你这么小题大作,未免太傻了。”他说话非常彬彬有礼。可是她真恨他的笑脸。

她在房间里用晚餐。过了不久,她听到汽车发动的声音,和按喇叭的嘟嘟声。然后汽车都开走了。屋里静得出奇。据她所知,只有一个女佣在她附近,不过厨房亮着灯,里面有声音。

她观察着窗下的果园。她确信门口站有卫兵,不过也许她可以找到其他的路逃出去。朦胧的月色照得花园里鬼影幢幢。她听到马厩附近有脚步声,还看到一个卫兵在木门前面的磨石子路上走来走去。卫兵转身的时候,偶尔还会看见刺刀的光芒呢。

后来厨房的灯也关掉了,她看了一下搁在桌上的手表——十一点。她把灯关掉,静静地躺在床上,假装睡觉了。

“遏云!”女佣从门外叫她。

“我在这里。”

“乖乖上床睡吧!”

“我很好。你也去睡吧。”她听到女佣慢慢走开的脚步声。

偷偷地爬起来。窗口离地约七八尺高,她必须要脱掉鞋子往下跳,才不会弄出太大的声音。就算被逮个正着,充其量也只是再关起来而已。

她朝马厩的方向望去,看着那个卫兵的身影。四周静悄悄的。她提着鞋子,往窗外一跳,啪的一声落在地上。这一跳,把一只鞋子弄丢了。她伏在地上,看四周的动静。好在没有人听到她的声音。眼睛适应了黑暗,她找到那只鞋子,蹑手蹑脚地爬过一片空地,朝果树的那片黑影冲了过去。她脚下枯树枝每响一下,就吓她一跳。草上已沾上露珠,她的足踝都湿了。她向较暗的西边走去,因为那边的树叶比较茂密。走了五十码,她遇到一堵墙。墙高约十尺,她爬不过去。她沿着墙直走,发现墙边有一棵枣椰树向外面伸延,可是树枝太嫩,她不知如何是好。她往马厩看去,只见星光下有一条人影。她也许可以爬上马厩的屋顶,然后往下跳,可是她不敢朝那个方向移动。

她绝望地返身踏着湿湿的草地,走向密林。她再也不能回房去。就当她站在一棵树下,盘算着下一步的时候,听到黑暗中有人低声说:“遏云,你不正是遏云吗?”她发出一声尖叫,全身都紧张了起来。

人影向她冲来。“别出声!”对方说。她还没弄清楚这一切,飞鞭已经从后面把她的嘴掩住:“我们是来救你出去的。是范大叔派我们来的。”

“谁在那边?”一个声音喊道。从树影缝中,他们看见一条人影窜来窜去,手电筒四处乱照。卫兵顺着尖叫的方向朝他们走来。

飞鞭说:“别出声。”他们蹲在树丛里。手电筒的灯光愈来愈近了。飞鞭一腿跪在地上,准备动手。卫兵的手电筒照到遏云的浅蓝色的旗袍。

“出来!”卫兵吼道,同时把哨子放进嘴里。

就在这个时候,一把形状像是磨尖了的切石扁钻的黑色武器射入卫兵的胸膛。他应声倒地,手电筒掉在草地上。

“咱们快离开这儿!前面的卫兵可能已经听到你的叫声了。”

飞鞭把姑娘抱起来,在树影中沿墙飞奔。厨房的灯亮了。

“那边!”飞鞭跑到枣椰树下,把姑娘放下来。他们回头一看,遏云房里的灯也亮的。

“豹三,爬上墙去拉她一把,我来推她上去。”

豹三爬上墙头,飞鞭蹲下来,叫遏云坐在他肩膀上,然后他站起来,直到豹三拉到她。接着飞鞭一跃而上枣椰树,然后跳上墙头。这时已有脚步声自前院冲过来,到处乱跑。

飞鞭在墙上吐了一口痰,这才跳下去,这是祈求好运的习惯,只不过程度颠倒了,现在三个人已经安抵墙外了。

飞鞭定了定神。他总是要搜遍全身,确定没有弄丢任何东西。另外两把扁钻还好端端地藏在腰带里。

紧靠墙外种着一大排树木,再过去则是一片空地,有一条骑车路交叉而过,比地面低三四尺。

“我们安全了,那些浑蛋至少要半个钟头才弄得清我们的方向。我想他们不会冒着生命危险来追赶我们。”飞鞭把姑娘背在背后,准备往下走。

月亮从薄薄的云层中透出来,照亮暗的地面,使他们更容易前进。这个时候路上根本没有行人。走到城墙下面,飞鞭把姑娘放了下来。他们找来一个可以逃生的阶梯,登上去之后沿着墙爬向北门城塔,在阴影里他们很满意地观看省主席的官邸。他们蹲伏在低墙下,又再爬了一段距离,直到确定没有人看到他们。遏云的双腿兴奋得走不动了。她倚靠着两人的肩膀四肢无力地向前走。他们沿着东墙走了二十分钟之后,来到出口,在这里他们可以不被察觉地溜下去。

他们凭着那根被留做标记的香微弱地发着光亮,他们找到了黄包车,把遏云抱进车子里。然后他们两人把头巾和腰带松下来,走进荒凉的巷子。有一个警察盯着这辆放下车篷的黄包车。

“是我娘。她病了。”飞鞭说。

他们在十二点十分的时候到达范文博的家。

(未完待续)

(湖南文艺出版社,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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