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此书献给逝去的亲人
我身边的“反动标语”案
“文革”之中,中国大陆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毛泽东真的成了一尊神。然而,攻击毛的“反动标语”却屡出不穷,泾县也无例外。下面记述的四位“反标”案涉事者,分别是我的亲戚、朋友、学生与熟人。除了一位已经罹难,死无对证以外;其他三人均予以否定,且至今都不清楚,这种事情怎么就落在了自己头上。
然而,却无一例外地遭殃了。
(一)郑家瑾
郑家瑾,1959年徽州师范毕业,分配到泾县苏红初级中学任教。后来调入黄田中学,连续多年担任数学教研组组长。都说他数学教得好。除了教数学,还教全校的音乐和美术,是个多才多艺的人。“文化大革命”之前,他经常在县教育局安排下,于暑期进行观摩教学。可见其教学水平与教学能力是被广泛认可的。
郑家瑾会多种乐器,还会多门绘画,尤以版画和水粉画见长。徽州师范是个老牌学校,文化底蕴极为深厚,能出这样的学生并不为怪。
“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在“林副统帅”的极力倡导下,“忠字化”、“红海洋”、“红宝书”、“早请示晚汇报”……成了新的宗教仪式,对毛泽东的顶礼膜拜达到从未有过的巅峰。譬如,每家必布置一个“忠字台”,“台上”必供毛的石膏像(街道居委会的人挨家挨户检查落实)。因此,石膏像一时供不应求,买不着——不能说“买”,要说“请”——请不着。一时大胆——也是一时糊涂的郑家瑾,也许是被时代的狂热所感染,也许是对美术的偏好,他犯了个大错:自己动手制作毛泽东石膏像。就美术的角度而言,制作石膏像并不难,制好模具,灌注石膏,脱开模具以后,完好无缺者便为正品;若有瑕疵,毁了重来。然而他忘了,他的工作对象不是一般塑像,而是“最红最红的红太阳”。稍有差池,罪责难逃。
果然,一次制作中,不小心碰破了石膏像的手臂,趁无人之际赶忙放进一只小木箱,谁知当合上箱盖时又压破了像的头部。次日清晨,当他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地要将石膏碎片倒入厕所时(黄田中学的厕所有一人多高,粪池很深),恰遇一位腹泻的教师。于是被指控为毁坏毛像,“恶毒攻击”。这是他的妹妹朱建秋介绍的。
还有一个版本:郑家瑾在家不慎弄破毛石膏像,被他的妻子检举揭发。连同他的“反动日记”一并交给学校。妻子是他同学,一道分配来的。这时候,妻子已经不再当教师,而是在浙溪公社任妇女主任。传说这位妇女主任经常不回家。郑家瑾遭到内外夹攻,痛苦极了。
“文化大革命”的时候,鼓励人作恶,鼓励人背叛,鼓励人丧尽天良。人性中一切恶的东西彰显到极致。如此,也就不足为怪了。
郑家瑾因此被“红卫兵”揪了出来,每周都要批斗三、四次。还用报纸糊成高帽子,戴在被斗教师头上。郑家瑾出身地主,又有“现行”,他不挨揪谁挨揪?当然,被揪的还有几位,大都出身不好。据说,当时遭批斗最凶的并不是郑家瑾,而是另外一位姚老师。但姚老师的妻子好,贤惠。不但不“反戈一击,划清界线”,还尽心尽力安慰他,照料他。妻子白天到五里以外的信用社上班,晚上回来后弄好的给他吃,做他的思想工作,稳定情绪,安抚心理。两相对比,差别就大了。如今,姚老师夫妇双双退休,形影相随,颐养天年。而郑家瑾已遭残害,与家人阴阳相隔了。
都说家庭是航行中的港湾。平时不觉得,遇到狂风巨浪,港湾就显得重要了。
如果仅此为止,倒也没什么要紧。“文革”中被揪的“牛鬼蛇神”当数以千万计,后来大都没事了。却偏偏在1968年3月,学校操场上出现一条“反动标语”——“打倒毛泽东”。这可不得了!于是侦查,破案,说是郑家瑾所写。也不知道郑家瑾承认与否(承认不承认都一样,栽到谁的头上谁都挣脱不了)。3月11日,郑家瑾遭逮捕,罪名是“现行反革命”。
1970年7月17日,郑家瑾遭枪杀,年仅三十三岁。
“反动标语”真的是郑家瑾所写?他“认罪”了?还是“拒不认罪”“顽抗到底”?抑或是“顽固坚持反动立场”,“气焰嚣张”?不得而知。有黄田人告诉我:郑家瑾疯了,被捕前就疯了。也有人说曾经找外地医生鉴定过,结论是没有疯。说法不一,难辨真伪。曾经多方打听,均无果——不知情者喜欢说自己知情,甚至夸口“一本全知”,却又总只能泛泛而谈;真正知情人反倒推说不知情了。
据陈兴源先生回忆:当时公检法合并办公,军代表徐柏瑗“当家”。成立了领导组:公检法各一人,军代表二人。陈兴源是领导成员之一,代表检察院。讨论案件时,陈先生主张教育释放。徐柏瑗批评他“三杯黄汤一喝,原则都不要了。”黄汤,民间对酒的俗称。陈不服,于是冲突起来,一怒之下拂袖而去。不久,陈先生到汀溪公社当了书记。后来省公安厅为郑家瑾平反时,找他核对过材料。
当时,中央有个“公安六条”:凡“恶毒攻击”“伟大领袖”和“林副统帅”的“现行反革命”,严惩不贷。为此,枉杀了众多生命。如林昭,女,北大中文系新闻专业学生,1957年被划“右派”,判刑二十年。1968年4月29日,林昭被押赴龙华机场枪杀。口中塞着橡皮塞子,防止她喊口号;颈部绑着塑料绳,扣紧喉管,防止她发声。1980年8月20日上海高级法院作“平反裁决”。又如王佩英,女,“现行反革命”,1970年1月27日在北京执行死刑。刑前,用一根细绳勒住她的咽喉,让后面人拽着;绳子陷进肉里,使她发不出声来。据说,在押往卢沟桥枪决的囚车上,她就已经被勒死了。1980年平反。(以上见《炎黄春秋》2010年第五期)
这种行刑前的“特别处理”,盛行于“文革”之中。如:蔡铁根,原南京高等军事学院训练部长,1959年反右倾时被撤职。“文革”初抄家,发现他的日记本里有为彭德怀鸣不平的话,立即被揪出。1970年3月31日,狱方用麻绳将他捆绑后宣读逮捕令,紧接着宣读判决书:死刑,不准上诉。他刚要申辩,狱卒便勒紧套在他脖子上的麻绳,使他发不出声,接着就把他拉到刑场枪毙了。广东海南岛白沙县枪决女医士官明华前,用一节竹筒塞进她嘴里,穿上铁丝,扎在脑后,使她发不出声。宁夏银川市枪决“共产主义自修大学反革命集团成员”吴述森、鲁志立、吴述樟前,用板子压住舌头,不让他们发声。贵阳市建筑公司女技术员马绵珍被处决前已经绝食两个多月,虚弱得站不起来,当局还是怕她呼喊“反动口号”,在她嘴里塞进压舌物,外面再扣上口罩。上海交响乐团指挥陆鸿恩因涂写《毛主席语录》,在“一打三反”中被判处死刑,押往刑场前,喉管被割断。甘肃静宁县女技术员毛应星被枪毙前,刽子手割断其喉管……
毛远新主持辽宁党政军全面工作期间,更是把割喉这一“新生事物”发展到极致。至1975年处死张志新时,辽宁省已有三十多人在行刑前被割喉管。沈阳监狱当局割张志新喉管时,不施麻药,直接把她的头按在砖块上。旁边一个女管教员见状,惨叫一声,吓得昏厥在地,被拖了出去。(以上据“炎黄论坛”《行刑前,那些人被这样处理过》)
据传,为防止郑家瑾刑前呼喊口号,以裹藏大头针的棉团将他口腔塞满——小县城的人,也学会如此残忍了。那时候执行死刑是要游街示众的,目的当然是“充分显示无产阶级专政威力”,杀一儆百。于是人们争相观看,万人空巷。我站在大会堂楼上,看见郑家瑾蓬首垢面,衣衫褴褛,反剪双手,被几个武装人员押着,推推搡搡,跌跌撞撞,疯了般匆匆而过……
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被枪杀了!彼时彼状,凄怆惶恐,多少年都拂拭不去。
1981年,郑家瑾获得平反。他那唯一的女儿,领回了他的“补发工资”。却领不回他的生命了。
(二)翟克澄
翟克澄,1966年南陵师范毕业。1967年分配到泾县包合小学任教。1969年调陈村小学。1970年5月21日被拘捕。罪名是“现行反革命”。
我认识翟克澄是1975年,那时候他已经释放,结论是“查无实据”,恢复工作,补发工资,调泾县黄梅戏剧团任后勤工作。那年月怀疑你犯罪了,不是查实了再拘捕,而是先拘捕起来再查。莫名其妙地坐上几年大牢是“家常便饭”,令人不寒而栗。
翟克澄看上去不修边幅,邋里邋遢,情绪低落,吊儿郎当。不知道原本如此呢,还是四年八个月的冤狱所造成。
事情也是起始于“反动标语”。1967年10月18日,陈村小学出现一条大字标语:“炮轰周恩来,火烧林彪,绞死毛泽东,彻底闹革命!”那时,翟克澄还在包合小学,而家居陈村(当时名水东公社),两个乡镇毗邻,可以经常回家。当天,他正在家休息,听人说了,还赶去看过标语,凑过热闹。标语是排笔写的,位置较高,在一面墙上。字写得很好,中规中矩。与他的字相比,讹错十万八千里。因为他的字太差,同狗扒的一样——这是他自己评价。此案一直未破。两年以后,翟克澄调到陈村小学(当时名水东公社五七学校)。1970年5月10日,他突然被隔离审查。十天后,水东公社召开万人大会,宣布逮捕翟克澄。这天,万人空巷,轰动一时,全公社“专政大队”集中一起,六十四根“红棍子”(专政大队凶器)押着翟克澄游街示众。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学教师,居然惊动这么多人,如临大敌。难怪他事后调侃:“真是风光极了!”
押到县城关进看守所,与郑家瑾的“号子”对面。那时,郑家瑾已经被关两年多,戴了脚镣,从不说话,但做起事来(如搬粪桶)并不含糊。
办案人员对翟克澄进行强有力的审讯,施以车轮战术,不让休息,把他弄得疲惫不堪,精神崩溃。“但没有打,一下都没打——有一句说一句。”翟克澄说。
后来,他承认了。
既然不是你写的,干嘛要承认?又没打你。他说:“那滋味你没尝过。一天不承认,他们就一天不放过你。真受不了,只求早早了结。”又说,公社一位领导对他弟弟讲过:“当年不少人都不认为是你哥哥写的。但一把手硬要抓。还说这次抓了,就不会平反了。”
这个“一把手”是水东公社书记。翟克澄说:“就是他陷害我。”
他为什么要陷害你呢?因为你家是地主成分?其实他父亲是小学教师,并不是“分子”。那么,翟克澄只能算是这个地主家庭的“第三代传人”了。
于是,他道出一桩花边新闻。
翟克澄在陈村有个干妹妹,极漂亮。说是干妹妹,其实就是“娃娃亲”。而“一把手”相中了这位干妹妹,认定翟克澄是最大障碍,于是栽赃陷害,就这么简单。
此话当真?还是捕风捉影?我认识这位“一把手”的时候,他已经快要退休,因为多病经常住院;步履蹒跚,龙钟老态。难道说年轻时也是个万般风流的混世魔王?只能存疑了。
话又说回来,人都有七情六欲。在那种“一元化”的权力场上,有几个公社书记不曾风流过?美国总统还有“拉练门”事件哩。只是,如果因风流而陷害他人,那就是丧尽天良了。
(三)朱世彪
朱世彪,黄田人,与我同乡,同学,还有亲戚关系——我的三叔奶奶,是他的姨奶奶。他很早便离开黄田了,随父母在县城居住。他的父亲朱永辉,我们称呼辉先生,毕业于武汉美术专科学校。后来在培风中学当教师,又在泾县中学当教师,教美术、音乐。后来当总务主任。朱世彪在泾县中学读书时,生存环境还是较为优越的。不料1958年,辉先生被打成“历史反革命”,逮捕,劳改,直到1970年代末才获平反。因此,朱世彪一落千丈。其中的屈辱艰辛虽未及细知,当能想象出一二三四。
朱世彪在县粮食局参加工作,1966年结婚。1968年的一次“公判大会”上,据说是因为“现行反革命”罪,被判刑三年。事情还是“反动标语”!粮食局也出了“打倒毛泽东”的标语。
我问他:“既然不是你写的?你干嘛要承认呢?”——“我没有承认啊!不承认也是你,没有申辩的机会。一直到现在,我都不清楚怎么落到我头上了。”
不明不白地当了一次“反革命”。
因为当时的“反革命”太多,牢狱之中人满为患。一些不太严重的“犯罪分子”改为“监外执行”。朱世彪也没被收监,而是放到其妻子居住地太园公社桃园大队监督劳动。那年,他儿子刚刚一岁。此后,便一直以“四类分子”身份在当地劳动了十一年,直至1979年才获平反。平反书上写的是“事出有因,查无实据”。补发工资,恢复工作。
如今,朱世彪退休了,仍然宅居桃园村。虽是农舍,倒也空气清新,宽敞实用。屋前有大树,有空场。种了菜,养了鸡。树荫下聚二三好友,谈天说地鉴古论今,或慷慨激昂,或老泪纵横,有时真的感到曾经的创口不是那么锥心般疼痛了。桃园村在老县城对岸,一桥相通,早已划归泾川镇了。老俩口经常进城,卖点蔬菜,买点日用品,或者帮儿子家照应照应。所幸身体还好,骑在电瓶车上根本不像个七旬老翁。
好好保重吧,日子会一天天好起来的。
世界都在进步,中国能不进步吗?这是周有光老先生的话,他说得有道理。
(四)胡炳南
胡炳南,1948年生。1961年,我在城关小学参加工作,他是五年级学生,我教他数学。这个人长得奇瘦,调皮捣蛋,善于逗笑,无论课堂还是课后,他一个不经意的小动作,也能引得哄堂大笑,就有这种本事。因此,凡是他在的场合,大家会觉得趣味盎然。老师批评他的时候,他嬉皮笑脸,不当回事。常常让老师很生气,却又哭笑不得。他的班主任黄幼娟铁了脸教训他,他也是挤眉弄眼,一边答话一边搞笑。那时候经常体罚学生,却难以体罚到他。因为他总是跑,不甘于受罚,一边跑一边笑嘻嘻地做鬼脸,总是追不上他。有一次,老师将他堵在教室里了,他就与老师兜圈圈;老师喊同学们逮住他,同学们却只是做做样子,佯装逮不着。想必是觉得学生生活太乏味了,难得如此热闹有趣,一个个笑得合不拢嘴。假如群策群力将他逮住,岂不终结了一场难得的热闹?眼看老师就要追上了,他突然跳上窗台,扭过身来对着老师一个鬼脸:“要想逮住狐狸,就得比狐狸更狡猾。”转身跳了出去。这是电影上一句台词,他竟然恰如其分地用上了。
这么一个会搞笑逗乐的人,一生却难以笑口常开。他出身不好,生父系“伪职人员”,“解放”后被镇压。因生活所迫,他的家人将他送人做儿子。养父母在泾县饭店工作,终生未育,遂领养了一男一女。胡炳南还有个姐姐,虽然并无血缘关系,姐弟俩却相依为命。小学毕业以后,胡炳南没有继续读书,而是到饭店学习“白案”。因为确有表演才能,1963年经文教局文化科员胡寿林介绍,到县黄梅剧团当演员。先是当学员,跑龙套;演“众将官”,演“匪兵甲”。后来演正戏了,演“梁上君子”,演“隐藏特务”,演一心想反攻倒算的“逃亡地主”,演做梦都想发财的“富裕中农”,好像从未演过“正面人物”。他舞蹈跳得也不差,乐感很强,我们经常抽他参加会演。有一年,我写了个小戏,参加地区会演,主题是批判农村中资本主义倾向。派他扮演一个贪小利、爱沾便宜的小商人。他的扮相,他的动作,他的脸部表情,一举手一投足,都将剧中人物刻画得惟妙惟肖,让人赞不绝口。也有人说他“过分”了,抢了“正面人物”的戏。不知什么缘故,“正面人物”通常都是苍白的。其实并不是抢了他的戏,而是他本就没有戏。一个个紧绷着脸学“语录”,一点人情味都没有,能有戏么?
后来,我看到赵本山的小品,便常常想起胡炳南来。我以为,胡炳南也是个很有喜剧天赋的人,只是未能逢时罢了。如果他机缘好,一路顺畅,或许就是个“胡本山”了。
1972年,不知什么原因,军代表将他调到县钢铁厂当工人。数月后即遭遇一起“现行反革命”案——一幅“伟大领袖”与他的“亲密战友”的画像后面,写了几句话:“这个人真稀奇,一切过错推给刘少奇……”公检法军管小组说是他写的,逮捕后施以“车轮战”逼供,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五年徒刑,送到白湖农场劳改。本来准备就绪的婚事也“吹”了。
“是你写的吗?”我问他。
“不是。我怎么会呢?出身又不好,敢乱写乱说?不要命差不多。夹尾巴还怕夹得不紧哩。”
“那怎么落到你头上了?”
“我也不知道。军代表说我对调出剧团不满,发泄私愤。他们是瞎估猜,想当然。反正那年月,说是你就是你,老百姓有什么办法?”
又一个不明不白的“现行反革命”。
1977年,胡炳南刑满释放。后来平反,恢复工作,补发工资。后来,钢铁厂倒闭了。后来,他也退休了。日子过得还算安稳自在。
一个可能成功的“笑星”,被践踏了。
(未完待续)
转自民间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