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9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3 间相关公司,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案件周二(19 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展开第 48 日审讯,第四位从犯证人李宇轩第五日作供。
李继续讲述 2019 年 8 月第三次众筹“G20 X 揽炒团队”登报详情,提到曾向《日经》登报,电邮记录显示联络人包括“香港众志”成员周庭。他称,原由陈梓华一方支付约 147 万元登报费,惟因时差问题赶不及汇款,遂由李垫支,后获《日经》退款。李另指,虽然各地报纸广告设计不同,但主题均为支持香港自由民主。案件周三(20 日)续审。
李宇轩第五日作供,针对第三次众筹“G20 X 揽炒团队”登报,他周一(18 日)供称,当时要找美国的“有钱人”,协助接收共 180 万美元款项,当时透过陈梓华一方辗转与 Mark Simon 取得联络。根据开案陈词,Mark Simon 为黎智英的私人助理。
李:曾商讨应否开公司收款
终由 Mark Simon 助处理
控方周二(19 日)进一步问及 Mark Simon 收款细节,展示李与众筹平台 Go Fund Me 职员 Kelsey 的电邮记录,李询问对方可否由有限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担任收款人。李表示,他就此与陈梓华一方曾讨论,“开一间 LLC(有限责任公司)去 manage crowdfund (管理众筹)啲钱⋯至少问下得唔得先”。他指,团队最终没开设有限公司,主要是借用 Mark Simon 户口接收第三次众筹的款项。
法官李运腾问及李与 Mark Simon 相识情况,指陈梓华于 2019 年 9 月就美参议员访港一事,介绍 Mark Simon 予李认识。庭上另显示,陈同月曾就众筹收款问题,将载有 Mark Simon 名字的电邮传发给李。法官问,那是否代表李收到相关电邮一刻,已认识 Mark Simon?李称“当时冇将 withdraw(提取)crowdfund 钱,同 Rick Scott visit(到访)link 埋一齐”。
庭上展示周庭与《日经》联络电邮
李确认曾垫支登报费后获退款
控方另围绕众筹刊登的报纸广告提问,展示《日经新闻》(Nikkei)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传送至李及周庭的电邮,提及“Dear Ms Agnes Chow, This is Aki Kuroda from Nikkei. Thank you very much for your confirmation for the ad insertion in Nikkei”(中译:亲爱的周庭, 我是来自《日经》的 Aki Kuroda,感谢你确认在《日经》登广告。)
李翌日回复《日经》指,将会接手支付登报费,称基于事件敏感,希望匿名处理,不要把个人资料交予第三者,并附上付费收据,涉 2,040 万日元。
李解释,原订由加拿大的陈梓华一方,支付约 147 万港元《日经》登报费,惟因加拿大与日本有时差,“加埋国际嘅 TT(海外银行电汇)工作日,要等几个工作日先到”,因此即使陈一方已支付登报费,《日经》亦未能在广告刊登前收到款项。
李称,他遂向《日经》转账约 147 万港元,待对方收到加拿大款项后,《日经》再退回李支付的款项。控方问,既然李已支付登报费,为何陈不直接将款项予李?李称,“T(陈梓华)嗰边都已经畀咗钱啦,最尾会收到两份钱嘅系 nikkei。如果 T 再 reimburse(补偿)畀我嘅话,就轮到 T 嗰边畀两份钱”。
李:登报广告主题与“香港自由民主”有关
控方另展示加拿大《环球邮报》、美国《纽约时报》广告,指两者内容相似,均提及“This is an urgent appeal from Hong Kong. the clock is ticking- we need your help(中译:这是来自香港的紧急呼吁。时间紧逼—我们需要你的帮助)”。李回答:“唔敢讲全部都系咁样”。
控方又问,报纸广告有否相似主题?李称“我谂唯一共识,系同当时支持香港自由民主有关”,重申广告设计、内容由其他“G 揽”成员负责。控方另展示其他地区登报收据,例如西班牙《世界报》登报费为 1.85 万欧元,由 Lais Hotel 支付。根据开案陈词,Lais Hotel 是黎智英名下加拿大公司;台湾《自由时报》登报费为约 33 万港元则由李支付(见下表)。
至于“G 揽”资金剩余的 69.8 万美元,李称会用在“各地有关 support(支持)香港自由民主嘅活动”。控方追问,是否指“重光团队”的行动?李称“可以咁理解”。
【G20 X 攬炒團隊】全球登報部分紀錄
2019 年 8 月 19 至 31 日 | 英國 | 《金融城早報》(City A.M.) 《泰晤士報》(The Times) 《衛報》(The Guardian) 《The Week》 《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 |
共約 12 萬英鎊 | 陳梓華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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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8 月 19 日 | 西班牙 | 《世界報》(El Mundo) | 約 1.85 萬歐元 | Lais Hotel |
2019 年 8 月 19 日 | 日本 | 《日經新聞》(Nikkei) | 約 147 萬港元 | 李宇軒、陳梓華一方 (李墊支後獲退款) |
2019 年 8 月 | 瑞典 | 《每日工業報》(Dagens Industri) 《每日新聞報》(Dagens Nyheter) |
共約 16.4 萬克朗 | 陳梓華一方 |
2019 年 8 月 | 德國 | 《法蘭克福匯報》(Frankfurter Allgemeine Zeitung) | 約 4.8 萬歐元 | 陳梓華一方 |
2019 年 8 月 19 日 | 韓國 | 《京鄉新聞》(Kyunghyang Shinmun) | 約 2,200 萬韓元 | 陳梓華一方 |
2019 年 8 月 19 及 30 日 | 加拿大 | 《環球郵報》(The Globe and Mail) | 約 13 萬元加元 | 李宇軒 |
2019 年 8 月 | 法國 | 《世界報》(Le Monde) | 約 2.6 萬歐元 | 李宇軒 |
2019 年 8 月 19 日 | 台灣 | 《自由時報》 | 約 33 萬港元 | 李宇軒 |
2019 年 8 月 19 日 | 芬蘭 | 《赫爾辛基日報》 (Helsingin Sanomat) | 約 1.4 萬歐元 | 李宇軒 |
2019 年 8 月 19 日 | 丹麥 | 《貝林時報》 (Berlingske Tidende) | 約 5.49 萬克朗 | 李宇軒 |
2019 年 8 月 | 澳洲 | 《澳洲人報》(The Australian) | 約 4.09 萬澳元 | 李宇軒 |
2019 年 8 月 | 美國 | 《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國際版 | 2.8 萬美金 | 李宇軒 |
*綜合李宇軒證供及呈堂收據 |
HCCC51/2022
来源:法庭线